第二十八章 一、罗马异教的状况和摧毁异教的政策(378~395 A.D.)
异教在狄奥多西时代受到摧毁,这是人类思想史上很奇特的事件,源远流长而且风行一时的迷信竟然被完全根除,更是绝无仅有的例证。过去,基督徒特别是教士不得不压下心中不满,容忍君士坦丁审慎的拖延手法和瓦伦提尼安老皇的宽容政策,他们认为只要敌手继续存在,便无法获得彻底的胜利。安布罗斯和他的教友发挥影响力,对年轻的格拉提安和虔诚的狄奥多西这两位新入教的君主,灌输迫害异教的观念和教义。有两项宗教法的原则,表面看来言之有理,得到认可以后却演绎出非常严苛的结论,对于帝国臣民中仍然信奉祖先宗教仪式的人,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这两项原则是:一为凡是行政官员对罪行不予制止或惩处,可以视为犯有该项罪行;一为偶像崇拜的对象无论是虚幻的神祇或真实的魔鬼,都等于是犯下了亵渎造物主无上权威的十恶不赦罪行。摩西的戒律还有犹太人历史上草率而错误的案例,被教士拿来施用于基督教温和而普遍的统治,他们激起皇帝的宗教狂热,为的是维护本身的权势和上帝的尊严。从君士坦丁改变宗教信仰以后,不过60年的工夫,罗马世界的异教庙宇就遭到了空前的浩劫。
从努马时代到格拉提安的统治,罗马人一直保持着神职阶级的几个祭司团体:十五位大祭司负责属神事物和人员的最高司法权,依据宽大而传统的体制成立神圣法庭,裁定不断出现的各种问题;十五位表情严肃而又经验丰富的鸟卜官,仰望天空观察飞鸟,预言军事的行动;十五位西比莱神谕官(从名字知道他们的人数)在国家遇到意外的灾难时,可以查证未来的情况;六位灶神处女用童贞护卫圣火,关系着罗马的气运,要有人敢于窥伺必受严惩;七位神膳官负责供神的祭品和祭祀的宴会,指挥庄严的游行队伍,办理年度各项节庆和祭典活动;朱庇特、马尔斯和基林努斯的三位主祭司,是这几位最有权势的神祇派往人间的使臣,掌管罗马和世界的命运;最高神祇官是指努马本人及其继任者,所具有的宗教职能应该由君王负起责任;还有萨利人祭司团、鲁柏卡斯兄弟会等组织,他们的祭典仪式虽然荒谬可笑受人轻视,但是成员却信心满满自谓可以获得不朽神明的赐福。
共和国时代的罗马祭司有权干预国事,但随着君主制度的建立和帝国政治中心的迁移,逐渐成为明日黄花、烟消云散。这些祭司阶层的神圣身份和崇高地位,仍然受到所在地法律和习俗的保护,可以在首都和行省行使宗教和民事的治理权,特别以大祭司团最为显赫。他们身穿紫袍,乘坐马车,举办盛宴,引起民众的赞许和羡慕。他们能从圣地的租税和国库的岁入中,获得极为丰盛的薪给,完全足够维持大祭司的豪奢排场,支付国家宗教庆典所需的费用。由于献身祭坛和指挥军队的工作并无任何冲突,罗马人在成为执政官获得凯旋式以后,都渴望得到大祭司或鸟卜官的职位。在4世纪时,只有元老院最杰出的议员,才能坐上西塞罗和庞培的位置。高贵的出身会因僧侣的职位而增加光彩,组成大祭司团的十五位成员能够伴随君王,身价之高令人向往,就是基督教皇帝也不惜屈尊接受最高神祇官的服饰和章纹。等到格拉提安登基以后,不仅行事谨慎而且头脑开明,严词拒绝这些亵渎神明的标志,把发给祭司和灶神处女的年俸,使用于国家或教堂的社会服务,废止他们的荣誉地位和豁免特权。他所拆除的古老罗马迷信架构,曾经在民意和习俗的支持下屹立了1100年之久。想当年异教还是元老院的合法宗教,议员集会的厅堂或神庙都供奉着胜利女神的祭坛和雕像。一个神情庄严的女性站在圆形地球上,袍服随风飘动,背后双翅高展,向外伸出的手上托着一顶月桂冠。议员在女神的祭坛前宣誓遵守皇帝和帝国的法律,在正式开始议事之前,都会严肃地焚香奠酒致敬。拆除此一古老的纪念物是君士坦提乌斯对罗马迷信的唯一破坏行动,胜利女神的祭坛在尤里安的手里重建,瓦伦提尼安乐观其成。信仰虔诚的格拉提安再度将祭坛迁走,但是对公共场所被人顶礼膜拜的神像,放任不管未加理会。除此之外还有424座庙宇和修院,留给民众以满足他们敬神的活动,因而在罗马的每个地区,基督徒极为敏锐的心灵总是被偶像崇拜者的香火所触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