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十、罗马帝国的税制及对后世的影响(222~235 A.D.)
罗马帝国那些有影响力的城邦之所以被消灭,我们需要时间和资料才能进行非常正式的探讨。不过要是看见他们为取得钱财,连荒芜贫瘠的地方都不放过,而行省的大量财富或来自于天,或成之于人,就会对税收有些概念。奥古斯都有次接到吉阿鲁斯居民的陈情,非常谦恭地请求他免除“三一税”的沉重负担。他们的税金总数不过150第纳,大约5英镑而已,但是吉阿鲁斯是爱琴海的一座小岛,也可以说只是一块岩石,缺乏清水和各种生活必需品,只居住着一些可怜的渔民。
虽然资料来源有限而且残缺不全,我们还是可以得到两点结论:首先,罗马行省的正常收入(时间和环境的差异可以略而不计)不会少于1500万英镑或2000万英镑。其次,如此庞大的税收,对奥古斯都依据稳健原则所建立的政府,足够支付所需的费用。那就是说他的宫廷简单朴实一如议员的家庭,他的军事建设经过计算可用来防卫边疆,既没有激起征战的旺盛企图心,也没有外来侵略的严重顾虑。
纵使这两种结论从表面看好像很有道理,但至少后面一点,无论是从奥古斯都的言辞还是作为来看,都是绝对办不到的,也就是说收入不敷支出。在这种状况下,我们很难断定,他到底是罗马世界的国父,还是自由权利的压迫者;到底他是希望解除行省所受的各种不平等待遇,还是要让元老院和骑士阶级陷入赤贫的地步。从他一开始掌握政权,就经常暗示贡金不足,有必要以适当比例对罗马和意大利增加公共负担。在执行这些失去民心的方案时,他一直很谨慎,经过权衡轻重后,一步步实行,最先是实施关税,接着就是建立消费税,在查定罗马公民的个人实际财产后,再据以完成税务计划。要知道,这些人已经有150年未缴纳各种税金了。
其一,像罗马这样伟大的帝国,金融的自然平衡必须逐渐建立。征服者以强权为手段将行省的财富送到首都,其中大部分再借着商业和技术,用温和的方式反哺给勤劳的行省。在奥古斯都和后继诸帝统治下,各种商品均需课税,并经过1000种不同的路径,进入富庶和奢侈的帝国中心。不论法律怎样为之解释,支付税收的都是罗马的购买者,而不是行省商人,税率从商品价值的八分之一到四十分之一不等。若假定税率的变化是由政策中不可改变的原则所引导,像奢侈品比必需品要课更高的税,帝国劳动人民生产制造的产品,比从阿拉伯和印度运来的无益但受欢迎的商品,所受的待遇要相对宽容。现仍存有一份商品目录,项目很多但不完整,在亚历山大·塞维鲁时代必须纳税的物品有:肉桂、没药、胡椒、生姜、所有香料、各种宝石(其中以钻石价格最昂贵而翡翠最为耀目)、帕提亚和巴比伦的皮革、棉花、生丝和丝织品、黑檀木、象牙以及阉人。我们可清楚看到,用来侍候人的柔弱女性化奴隶,他们的用途和价值随着帝国的衰落而兴起。
其二,奥古斯都在内战之后设立消费税,虽然全面实施,还算非常有限,很少会超过1%。但是项目却包罗万象,无论是市场出售或者公开拍卖,从土地和房屋的大宗买卖,到民生的日常用品,即使价值微不足道也都包括在内。像这样的税收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计,所以经常引起反感以致怨声载道。皇帝知道国家的需要和财源所在,只有公开发布诏书表示:军队的需求大部分要依靠征收消费税。
其三,奥古斯都为了使政府能够抵御内忧外患,决定成立一支常备军,就设立特定的财库,用来支付士兵的薪饷、退役老兵的酬金以及战争的额外费用。消费税是大宗收入,专门拨作这方面使用,但发现还是入不敷出,为了弥补其间的差额,皇帝建议对遗产课征5%的新税。但是罗马的贵族把金钱看得比自由还重要,奥古斯都听到愤愤不平的怨声,还是能保持平常心,公开将整个案件提到元老院来讨论,要求他们对于军中服役所需经费问题,提供不会引起反感的权宜办法。元老院各持己见无法做出决定,而且对整个问题感到非常困扰。奥古斯都对他们暗示,元老院要是冥顽不灵,他将不得不提出更高的土地税和丁税,这样一来,大家只有默然接受。对于遗产和继承的课税会因某些限制条件而予以减轻,缴税的对象除非继承的金额很大,可能要到达50或100个金币,否则不会进行征收,对于父亲一方的直系亲属也不会强制索取。由于亲属及穷人的权利都受到保障,如果陌生人或者是远亲意外获得一笔财产,这时为了国家的利益,会很欣然缴纳二十分之一的遗产税,这似乎是相当合理的事。
富裕的社会继承税收的金额非常庞大,看来最适合罗马人当时的情况。无论是出于理智的考虑或随心所欲,可完全依据自己的心愿写遗嘱,根本不受近代有关限定继承人和决定财产分授家属之限制等规定。基于各种原因,父亲的偏心与不公,对于共和国热心奉献的爱国人士,或是帝国生活放荡的贵族,都会失去影响力。只要父亲将财产遗留四分之一给儿子,那儿子就不应提出任何合法的诉求。但一个年老而无子女的财主,在家庭里是暴虐的主子,个人的权力随着年龄和日渐衰弱而增加。一大堆奴婢之辈围在身边,把他当作法务官和执政官来侍奉,希望博得他的微笑,赞美他那些愚蠢的行为,尽量满足他的欲望,然后焦急等待他的死亡。随侍和奉承的技巧成为最赚钱的一门学问,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宣称它完全配得上一个特殊的称号。根据讽刺诗的生动描述,整个城市分为两大部分,那就是猎人和猎物。每天都有这样多失去理性和毫无节制的人,受到狡诈之徒的摆布,非常愚蠢地在遗嘱上签名同意。当然,也有一些人抱着对理性的尊重态度,受到别人德行的感召,留下合理而公正的遗嘱。西塞罗在当律师时,用辩护来保障当事人的生命和财产,曾接受合法的遗产达17万英镑。小普林尼的朋友对这位和蔼可亲的雄辩家,在遗产的赠与上也一点都不吝啬。不管立遗嘱的人有什么动机,国库全部一视同仁地索取他们财产总值的二十分之一,这样过了两三代以后,臣民的全部财产便逐渐落入国库。
尼禄登基之初,皇帝渴望获得民心,或许是一念之慈的盲目冲动,希望能废除关税和消费税。聪明的元老院议员赞颂他的慷慨行为,但却转移计划执行的方向,因为这样做会扼杀共和国的财源,瓦解帝国的力量。如果这个美梦可以实现的话,像图拉真和安东尼这样仁民爱物的皇帝,早就热烈地把握如此光荣的机会,将重大的恩惠赐给帝国的臣民。他们以减轻大众的负担为满足,但还是不会将这些税收完全除去。他们用法律的温和与精确,以订出税务的原则和措施,保护各阶层的人民,防止任意的解释、过时的要求和租税承包商的肆意妄为。因而,在每个年代,即使是罗马最仁慈最明智的行省总督,也还是坚持贯彻租税承包商那有害人民的手段,至少也要用来搜刮主要的关税和消费税,这说起来真是一件怪事。
卡拉卡拉的想法和做法与安东尼大不相同,他完全不顾国计民生的后果,甚至可以说是讨厌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他发现必须满足自己在军队里引发的无穷贪婪。奥古斯都所设立的几种税制,以遗产税抽取二十分之一的金额最庞大,运用的范围也最广泛,影响力并不限于罗马和意大利。税捐收入随着罗马疆域的扩张而加剧,新的公民虽然在相同条件下缴税,但可以因此取得阶级和特权,获得更丰富的补偿,像是地位和财富的光明远景,可满足他们出人头地的野心。但是这些显示着身份差别的好处,却在卡拉卡拉的奢侈浪费下完全丧失殆尽。毫无意愿的省民被迫接受罗马公民的头衔,得不到一点利益,却要承担罗马公民的实际义务。塞维鲁胃口奇大的儿子,对前任所制订的税务措施感到不满,认为其过于温和。他把遗产税从二十分之一提高到十分之一,并且在统治期间(在他死后又恢复过去税率)施展铁腕强制执行,全帝国的臣民无不叫苦连天。
当所有省民以罗马公民的身份尽义务纳税时,对于过去以臣民的条件所奉献的贡金,应依法予以豁免。但卡拉卡拉和他的儿子并不采纳政府的税务原则,要求旧有的贡金和新加的税捐同时征收。到亚历山大当政,才大幅度解除省民的痛苦,将登基时所收税捐的总额减少到三十分之一。虽很难了解他基于何种动机,愿将危害大众的残余罪恶予以铲除,但带有毒素的种子并未清理干净,还滋长蔓延开来,在后续朝代,为罗马世界投下了死亡的阴影。在本书中,我们经常提及的土地税、丁税及谷物、酒、油和肉类的大量征用,全部来自行省,供宫廷、军队和首都之用。
只要罗马和意大利被尊为帝国的中枢,保存于古代公民的民族精神中,就会在不知不觉之中灌输到新加入的公民身上。军队的重要指挥官由受过通才教育的人来充任,他们体会到法律和文学带来的益处,经历各种文官和武将的职务,依据功绩逐渐向上升迁。在帝国最初两个世纪的历史中,军团之所以听命行事,部分要归功于他们言传身教的影响。
当罗马制度最后一道藩篱被卡拉卡拉踩倒,职业的隔离逐渐成为阶级的区别。内部行省最有教养的公民,才够资格充任律师和行政官员。当兵吃粮的粗活丢给边疆的农民和蛮族,他们只知军营而不知国家,只懂战争而不懂学识,当然更不了解民法和军纪。他们以血腥的双手、粗暴的习性和搏命的决心,固然有时可以保卫紫袍,但是更多时候却颠覆了帝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