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生活
辛月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趴在丈夫的背上,两条腿缠在丈夫的腰上,一双温暖的手托着自己的大腿根,这让她有些羞赦。
云烨见老婆醒过来了,捉狭的拿手抓一把辛月丰腴的大腿根,并且发出一声轻笑。
空旷的山谷里只有俩个人,这让辛月的胆子大了起来,一张嘴就叼住丈夫的耳朵,舍不得下力气咬,最多就算是含着。
“你被蛇咬了一口,不要紧,蛇没有毒,我拿水给你洗过了,回到家里再用酒精洗一遍就没有问题了,不过,青霉素你还是要用一点的,免得发炎。”
辛月听不见丈夫说什么,只是在认真的感受俩人的肌肤摩擦,这让她感觉非常的舒服,双臂揽住丈夫的脖子,侧着脑袋看天上的月亮。
今晚的月亮,不大,还有些残缺,不过亮度非常的足,除了高山阴影处的黑暗,月光所到之处,都是一片银白。
山谷里本来虫鸣不绝,畏惧于丈夫沉重的脚步,纷纷闭上了嘴。
“分量增加不少啊!”
辛月知道丈夫已经累了,但是她不愿意从背上下来,抱得紧紧地小声说:“妾身进门的时候也是您背的,那时候干嘛不说!”
“那时候我是一个穷小子,能有一个媳妇背回家就不错了,重不重的哪敢挑三拣四,早点背回家洞房才是真的,这些年可将你喂养的甚是结实,哈哈……”
想起自己成亲时的样子,辛月也笑了起来,那时候自己的头发又黑又粗,梳惯了闺女的发式,怎么样也盘不成妇人的发髻。还是婶婶发狠,用了三把梳子别在头发上,这才驯服了那些头发……
“知道不,刚才在月光底下,帮你洗小腿上的伤,结果淫性大发。将你摸了个通透,哈哈,谁让你这几年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睡到床上都要裹上睡衣,还把带子系死,防我跟防贼一样……哈,今晚算是过足了瘾。”
辛月叹了口气说:“别人家的妇人,到了我这个年纪,人家夫君就不碰了。好些人都是靠着捡豆子熬过长夜,女书上说,到了这个时候妇人就不该起邪念。”
“胡说八道,然后一个个的都给弄成变态?自家的男人倒是可以去找小的?别信那些屁话,娶个老婆回来只用二十年,亏死了!”
辛月羞恼的在丈夫的头上拍一下,但是却把他搂得更紧了。云烨加快了步伐,前面就有一弯小溪。辛月的小腿需要再仔细地洗洗才好,冰凉的泉水也能帮着消肿。
听着丈夫沉重的喘息声。辛月想下来,却被他阻止了:“好好地在背上趴着,肉肉的舒坦,你说我们要是在给寿儿生个小弟弟,他会是什么表情?”
辛月噗嗤一声笑了,丈夫的这个捉狭的性子看样子是改不掉了。不过也就是这样的人,才让自己稀罕,皇帝也见过俩个,也就那么回事。
冰凉的溪水浇在火辣辣的伤口上,有说不出的舒服。辛月看着满脸汗水的丈夫在用手帕给自己清洗伤口,不由的伸出手,接了一滴汗水,放在手掌心看,不一会汗水就不见了,似乎渗进了自己的手掌,人家说夫妻本为一体,看来不假。
小溪的源头处就是家,依然是五间宽敞的草房,辛月看到提着灯笼出来找自己的小苗,心里有些恼火,也不知道火气是从哪里来的,总之非常的生气,以至于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云烨似乎看透了辛月的心思,在她的腿上拍拍,细心地帮她穿好鞋子,再一次把她背了起来,迎着小苗走过来的方向走去,边走边喊:“不用找了,这不是回来么!”
小苗眼尖,一下子就看到辛月腿上包裹着的手帕,急声问道:“可是伤着了?”
“被蛇咬了一口,还好不是毒蛇,绿油油的那种菜花蛇,被我抓回来了,明天剥皮,熬蛇羹,敢咬我老婆,反了他了。”
小苗一来,辛月就没了说话了兴致,对于小苗的问候也就哼哼两声,算是做了回答,当小苗说明天晚上她陪着夫君去抓蛐蛐,却被辛月断然拒绝,明晚她依然要去。
第二天鸡叫的时候,铃铛在生火做饭,云家人一致认为,云烨之所以喜欢住到荒山里面来,就是为了怀念和祖师爷在荒山里生活的时光,所以每年的七八月,云烨和四个老婆还有孩子们就会住到玉山的这条荒沟里,自己劈柴,喂马,挑水,做饭,除了守卫在远处的家将,一个仆人都不带。这在云家已经形成惯例了。
云露和云香已经出落成了两个漂亮的大闺女,大清早的就提着篮子,带着妹妹拖着四岁的弟弟出门去采摘金花菜,其实就是苜蓿芽,自从张骞把这东西带回关内之后,很快就成为牲畜最重要的饲草之一,这东西不但牲畜喜欢,人也很喜欢吃,云烨全家人都喜欢凉拌着吃东西,只有旺财喜欢吃什么调料都不放的。
辛月难得睡个懒觉,昨晚夫妇二人的兴致很高,身子非常的疲惫,这里不是云家大宅,没有那么些规矩需要遵守,所有云烨就让她多睡一会。
大清早自然需要帮着老婆报仇雪恨,在这个荒谷里面吃蛇肉也不是第一次了,云峥拿刀子在树上砍了一根指头粗的树枝子下来,又把残存的那半截树枝子削尖,那日暮从竹篓里抓出那条该死的蛇,想都不想的就把它串在那半截树枝子上。
剥皮子这种事情那日暮非常的擅长,拿自己镶满宝石的小刀子在蜷曲的蛇脖子上割出一个t字形的伤口,拿自己长长的指甲轻轻地撕开蛇皮,等到可以用手抓住的时候,就用力的一撕,嗤啦一声,整张蛇皮就完整的被撕了下来,铃铛捂住眼睛不敢看,小苗倒是没有任何感觉,端着小盆子准备等那日暮处理完之后就把这条蛇拿去清洗。
熬制蛇羹是一个精细活,所以必须由云烨自己亲自动手,切成小段的蛇肉滗去血水,什么都不放,就这样熬煮,等到蛇肉从骨头上全部褪下来,把骨头扔掉再把蛇肉打散,调上调料,一锅满是肉丝的羹汤就做好了,乃是天下极品。
闺女回来了,篮子里装满了苜蓿芽绿莹莹的好看,倒是儿子全身都湿透了,云露的花裙子掖在腰上,露出白生生的小腿,她也湿了半边身子,一只胳膊挎着篮子,一只手揪着云雷的耳朵气呼呼的。
云烨看见张着嘴无声的笑了一下,云露农家小户闺女的做派,看起来极是质朴,这样的闺女才会招人喜欢。
“四娘,小雷好好地路不走,偏偏要往小溪里面跳,您也不管管。”
小苗教训儿子的手段非常的简单,拎起来在云雷的屁股上狠狠地抽了两巴掌,这就是她所有的手段,云雷早就不怕了,气恼的揉揉屁股,又扒拉两下耳朵,就跑到云烨的跟前喊着爹爹要吃的。
母亲发了威,父亲就不能再打骂,云烨领着儿子回屋子里换衣服,刚把小家伙脱光,用大毛巾包着擦身体,李泰就进来了,这家伙有一个常人难及的本事,那就是总能赶在云家有美食的时候过来。
李泰扒拉一下云雷的小雀雀笑着说:“堂堂的无敌悍将,堂堂的楚国公,堂堂的一代学宗,居然在干妇人女子才干的事情,世人不知,否则一定会责怪你不务正业。”
云烨不屑一顾的回答道:“这才是我该干的事情,至于放马西域,纵横朝堂,书院里引经据典那才是闲的没事才干的事情。”
“嘿嘿,还真是马放南山,刀枪入库了,说真的,希帕蒂亚要我过来问问,什么时候把香儿嫁过去,我儿子已经十六岁了,香儿也十七岁了,到时候了。”
云烨看着李泰好半天才叹了口气说:“你那个混血的儿子,非要娶香儿不成?我家可是根正苗红的汉人,坏了血统怎么办?”
李泰最听不得这句话,撕着云烨的脖领子口沫横飞的说道:“你家的大闺女不是也是混血吗?你凭什么说我儿子。”
云烨无奈的说:“那不一样,小暮那是颜老先生亲口背书承认是我汉家苗裔的,你儿子可没有这一道护身符,要是他们成了亲,到时候给我生一个蓝眼睛的外孙,别人会质疑云家的血统。我打算把云家打造成累世大族,血统不能乱!”
李泰松开云烨的脖领子点点头说:“也是一个道理啊,你说我去找谁来证明我儿子的血统?我父皇不成,我大哥也不成,到现在人家还在还说我们家是鲜卑人。”
“傻啊,袁守城那个老混蛋起死回生了,你去找他,他是天生的骗子,一定会给你一个完美的答案的,别说你儿子是蓝眼珠,就算是红眼珠他也会给你搞定的,等你把这事情搞定了,再来求亲也不晚。”
云烨给儿子穿好了衣衫,又在孩子手里塞了一根昨天的酱骨头让他啃,这个年龄的孩子正是练习咬劲的时候。(未完待续……)
云烨见老婆醒过来了,捉狭的拿手抓一把辛月丰腴的大腿根,并且发出一声轻笑。
空旷的山谷里只有俩个人,这让辛月的胆子大了起来,一张嘴就叼住丈夫的耳朵,舍不得下力气咬,最多就算是含着。
“你被蛇咬了一口,不要紧,蛇没有毒,我拿水给你洗过了,回到家里再用酒精洗一遍就没有问题了,不过,青霉素你还是要用一点的,免得发炎。”
辛月听不见丈夫说什么,只是在认真的感受俩人的肌肤摩擦,这让她感觉非常的舒服,双臂揽住丈夫的脖子,侧着脑袋看天上的月亮。
今晚的月亮,不大,还有些残缺,不过亮度非常的足,除了高山阴影处的黑暗,月光所到之处,都是一片银白。
山谷里本来虫鸣不绝,畏惧于丈夫沉重的脚步,纷纷闭上了嘴。
“分量增加不少啊!”
辛月知道丈夫已经累了,但是她不愿意从背上下来,抱得紧紧地小声说:“妾身进门的时候也是您背的,那时候干嘛不说!”
“那时候我是一个穷小子,能有一个媳妇背回家就不错了,重不重的哪敢挑三拣四,早点背回家洞房才是真的,这些年可将你喂养的甚是结实,哈哈……”
想起自己成亲时的样子,辛月也笑了起来,那时候自己的头发又黑又粗,梳惯了闺女的发式,怎么样也盘不成妇人的发髻。还是婶婶发狠,用了三把梳子别在头发上,这才驯服了那些头发……
“知道不,刚才在月光底下,帮你洗小腿上的伤,结果淫性大发。将你摸了个通透,哈哈,谁让你这几年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睡到床上都要裹上睡衣,还把带子系死,防我跟防贼一样……哈,今晚算是过足了瘾。”
辛月叹了口气说:“别人家的妇人,到了我这个年纪,人家夫君就不碰了。好些人都是靠着捡豆子熬过长夜,女书上说,到了这个时候妇人就不该起邪念。”
“胡说八道,然后一个个的都给弄成变态?自家的男人倒是可以去找小的?别信那些屁话,娶个老婆回来只用二十年,亏死了!”
辛月羞恼的在丈夫的头上拍一下,但是却把他搂得更紧了。云烨加快了步伐,前面就有一弯小溪。辛月的小腿需要再仔细地洗洗才好,冰凉的泉水也能帮着消肿。
听着丈夫沉重的喘息声。辛月想下来,却被他阻止了:“好好地在背上趴着,肉肉的舒坦,你说我们要是在给寿儿生个小弟弟,他会是什么表情?”
辛月噗嗤一声笑了,丈夫的这个捉狭的性子看样子是改不掉了。不过也就是这样的人,才让自己稀罕,皇帝也见过俩个,也就那么回事。
冰凉的溪水浇在火辣辣的伤口上,有说不出的舒服。辛月看着满脸汗水的丈夫在用手帕给自己清洗伤口,不由的伸出手,接了一滴汗水,放在手掌心看,不一会汗水就不见了,似乎渗进了自己的手掌,人家说夫妻本为一体,看来不假。
小溪的源头处就是家,依然是五间宽敞的草房,辛月看到提着灯笼出来找自己的小苗,心里有些恼火,也不知道火气是从哪里来的,总之非常的生气,以至于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云烨似乎看透了辛月的心思,在她的腿上拍拍,细心地帮她穿好鞋子,再一次把她背了起来,迎着小苗走过来的方向走去,边走边喊:“不用找了,这不是回来么!”
小苗眼尖,一下子就看到辛月腿上包裹着的手帕,急声问道:“可是伤着了?”
“被蛇咬了一口,还好不是毒蛇,绿油油的那种菜花蛇,被我抓回来了,明天剥皮,熬蛇羹,敢咬我老婆,反了他了。”
小苗一来,辛月就没了说话了兴致,对于小苗的问候也就哼哼两声,算是做了回答,当小苗说明天晚上她陪着夫君去抓蛐蛐,却被辛月断然拒绝,明晚她依然要去。
第二天鸡叫的时候,铃铛在生火做饭,云家人一致认为,云烨之所以喜欢住到荒山里面来,就是为了怀念和祖师爷在荒山里生活的时光,所以每年的七八月,云烨和四个老婆还有孩子们就会住到玉山的这条荒沟里,自己劈柴,喂马,挑水,做饭,除了守卫在远处的家将,一个仆人都不带。这在云家已经形成惯例了。
云露和云香已经出落成了两个漂亮的大闺女,大清早的就提着篮子,带着妹妹拖着四岁的弟弟出门去采摘金花菜,其实就是苜蓿芽,自从张骞把这东西带回关内之后,很快就成为牲畜最重要的饲草之一,这东西不但牲畜喜欢,人也很喜欢吃,云烨全家人都喜欢凉拌着吃东西,只有旺财喜欢吃什么调料都不放的。
辛月难得睡个懒觉,昨晚夫妇二人的兴致很高,身子非常的疲惫,这里不是云家大宅,没有那么些规矩需要遵守,所有云烨就让她多睡一会。
大清早自然需要帮着老婆报仇雪恨,在这个荒谷里面吃蛇肉也不是第一次了,云峥拿刀子在树上砍了一根指头粗的树枝子下来,又把残存的那半截树枝子削尖,那日暮从竹篓里抓出那条该死的蛇,想都不想的就把它串在那半截树枝子上。
剥皮子这种事情那日暮非常的擅长,拿自己镶满宝石的小刀子在蜷曲的蛇脖子上割出一个t字形的伤口,拿自己长长的指甲轻轻地撕开蛇皮,等到可以用手抓住的时候,就用力的一撕,嗤啦一声,整张蛇皮就完整的被撕了下来,铃铛捂住眼睛不敢看,小苗倒是没有任何感觉,端着小盆子准备等那日暮处理完之后就把这条蛇拿去清洗。
熬制蛇羹是一个精细活,所以必须由云烨自己亲自动手,切成小段的蛇肉滗去血水,什么都不放,就这样熬煮,等到蛇肉从骨头上全部褪下来,把骨头扔掉再把蛇肉打散,调上调料,一锅满是肉丝的羹汤就做好了,乃是天下极品。
闺女回来了,篮子里装满了苜蓿芽绿莹莹的好看,倒是儿子全身都湿透了,云露的花裙子掖在腰上,露出白生生的小腿,她也湿了半边身子,一只胳膊挎着篮子,一只手揪着云雷的耳朵气呼呼的。
云烨看见张着嘴无声的笑了一下,云露农家小户闺女的做派,看起来极是质朴,这样的闺女才会招人喜欢。
“四娘,小雷好好地路不走,偏偏要往小溪里面跳,您也不管管。”
小苗教训儿子的手段非常的简单,拎起来在云雷的屁股上狠狠地抽了两巴掌,这就是她所有的手段,云雷早就不怕了,气恼的揉揉屁股,又扒拉两下耳朵,就跑到云烨的跟前喊着爹爹要吃的。
母亲发了威,父亲就不能再打骂,云烨领着儿子回屋子里换衣服,刚把小家伙脱光,用大毛巾包着擦身体,李泰就进来了,这家伙有一个常人难及的本事,那就是总能赶在云家有美食的时候过来。
李泰扒拉一下云雷的小雀雀笑着说:“堂堂的无敌悍将,堂堂的楚国公,堂堂的一代学宗,居然在干妇人女子才干的事情,世人不知,否则一定会责怪你不务正业。”
云烨不屑一顾的回答道:“这才是我该干的事情,至于放马西域,纵横朝堂,书院里引经据典那才是闲的没事才干的事情。”
“嘿嘿,还真是马放南山,刀枪入库了,说真的,希帕蒂亚要我过来问问,什么时候把香儿嫁过去,我儿子已经十六岁了,香儿也十七岁了,到时候了。”
云烨看着李泰好半天才叹了口气说:“你那个混血的儿子,非要娶香儿不成?我家可是根正苗红的汉人,坏了血统怎么办?”
李泰最听不得这句话,撕着云烨的脖领子口沫横飞的说道:“你家的大闺女不是也是混血吗?你凭什么说我儿子。”
云烨无奈的说:“那不一样,小暮那是颜老先生亲口背书承认是我汉家苗裔的,你儿子可没有这一道护身符,要是他们成了亲,到时候给我生一个蓝眼睛的外孙,别人会质疑云家的血统。我打算把云家打造成累世大族,血统不能乱!”
李泰松开云烨的脖领子点点头说:“也是一个道理啊,你说我去找谁来证明我儿子的血统?我父皇不成,我大哥也不成,到现在人家还在还说我们家是鲜卑人。”
“傻啊,袁守城那个老混蛋起死回生了,你去找他,他是天生的骗子,一定会给你一个完美的答案的,别说你儿子是蓝眼珠,就算是红眼珠他也会给你搞定的,等你把这事情搞定了,再来求亲也不晚。”
云烨给儿子穿好了衣衫,又在孩子手里塞了一根昨天的酱骨头让他啃,这个年龄的孩子正是练习咬劲的时候。(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