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折 葛逻禄人 相龙经

从崔特进的官邸出来,嘲风跃上龙背,两腿一夹,慢悠悠地正要出城,耳边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公……公子郎,朝请郎,巧遇巧遇。”

嘲风一回头,果然是阿拔这厮,大着舌头觍着脸笑着问好。他一身皮毛匠打扮,腰间挂着他的宝贝,一个白玉雕出的小狂龙爪儿,还在东晃西晃。

这厮这么热情,八成又是来借钱的。嘲风想着,强笑道:“又赌输了?”

“公子郎这叫什么话,”阿拔佯怒,“是大巫师吩咐我出来买雄黄粉驱蚊虫。我本想多买些,便在龙市赌盘斗龙,可手气差得吓人,几串钱转眼间到了别人手里。要是买不回去这雄黄粉,就该……”阿拔头皮发麻,不敢想象自己的下场。

“该!该被大巫师吊着打,也就长了记性。”嘲风笑着,一副轻松看戏的神情,把阿拔气得要死,正要转身离去,岂料嘲风也将翻羽掉过头来,“走,领我到龙市转转,咱们也赌一把。”阿拔愣了一下,精神一振,暗道,嘿,这才是少年郎。


香囊城的集市每隔五日一回,热闹非凡,附近村落的各种大小玩意儿琳琅满目,吃穿住行样样全,小贩叫卖声声高,热锅升起层层雾,街边蒸饼暖人怀。集市叫卖着三姓村的肉夹饼、鱼御殿的软皮龙蛋、巨野泽的鲜鱼,陇上刚出生的小鹦鹉龙、斗志昂扬的狂龙……生活的气息扑面而来。嘲风兴致勃勃地看了许久,才从丹药摊上出来,阿拔便牵着翻羽往龙市而去。

龙市就在西市边上,这里有的是各种稀有的龙儿,或是毛色特殊,或是训练有素,或是品种名贵。随着唐城的繁荣,骑龙风尚慢慢兴起,城中大姓贵族都以养龙为乐,也使得龙市的规模日益扩大。

“落羽城娇龙嗨——三色娇龙发色正,驯得好好的,少年郎摆在肩头半天不挪!”

“硕牙龙,正当年,骑行犁田两不误!”

“纯白的北山龙嘿,龙行千里,千里山路一日达,这几年就仅这一见嘿!”


走在龙市中,四周都是此起彼伏的叫卖声,龙商、龙贩子、牙人都不断伸手招揽客人。识龙有相龙经,阿拔再熟悉不过,他目光不断停留在龙儿的脑袋、前后腿和尾巴上,这些部位的细节能让你立马判断出这个龙儿的好坏以及价位。

阿拔刚刚拴好翻羽,一脸富贵相的嘲风已经被龙贩子拉上木梯,来到大树腰处的露台。这露台踩着有些松软,嘲风不自觉后退了一步。

龙贩子心里一阵好笑,忙道:“公子莫怕,这老龙听话得紧,从不乱动。”又唤人取来山泉水,殷勤招呼他道,“它那些儿孙跑起路来又稳又快,公子您可有意否?”

“这是龙?!”嘲风这才发觉,脚下的哪是一棵大树,实则是一条魁梧的巨龙,自己的半截身体只有巨龙的脚趾甲那么高。所幸,这条巨龙着实上了岁数,把脑袋靠在一根大枝丫上,轻轻地喘着气。

习惯了在龙背上行走后,嘲风发现这露台是个好地方,整个龙市一览无遗。他从来没看过这么多种类的龙集中在一起,兴奋得不能自已。

龙贩子见状更加神采飞扬,可劲儿地推销那巨龙边上的小巨龙:“郎君,看您那坐骑,跑起来必是快如闪电,可您想想,要是您带着姑娘出游,还是这种四条腿儿的实在、舒畅。”

理儿倒是没错,嘲风顺着他的指尖一看,当真是好龙儿。那十余只比小马驹大一些的龙儿看上去棒极了!野性已经消去大半,恬静中带有不羁。

“那些小龙儿,几串钱一只?”嘲风随口一问。

龙贩子心里乐开了花,这到了询价阶段了,今天可不能放过他,忙张口应道:“不贵!不贵!只消九百……”

“朝请郎,这龙要不成!”阿拔半天寻不到嘲风,才意识到原来他跑自个儿头顶上了,他在身后观察了一阵,明白这公子哥是个纸上谈兵的货。

“这种巨龙,出生的时候只比咱头围长些,除去细长的尾巴与脖子,躯体并没多大。但到了第一年末,幼龙的长度就增长三倍;第三年便可达三丈,到了第十年便成了九丈长的巨物。”阿拔如数家珍,“而且这东西,它不停嘴,除了睡觉,都在吃,从地钱、石松、苔藓、菌子到大小蕨,几乎无所不包。”

嘲风看着他一副任凭谁都养不起的神情,不觉好笑:“那底下那些龙儿,也就是一两岁的时候骑得一年,之后便大得骑不成了?”

“正是如此!”阿拔点点头。

龙贩子见有人搅局,本已恼怒,再一听是行家开口,顿时汗流浃背,眸光渐冷,不敢造次了。

阿拔喝退了龙贩子,拽着嘲风闲逛,说得亢奋起来,一路口沫横飞。

在龙市的一个拐弯处,阿拔一眼便瞥见了五只呼呼喘着气的猛龙,显然是刚刚赶进龙圈。只是这儿的位置不好,直来直往的客商不一定会转进来看到这家摊子。

“当真好猛龙!”阿拔忍不住赞叹一声,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些龙儿。

商家惊讶地抬起了头,见是胡人,又耷拉下脑袋:“这位胡郎有所不知啊,这唐人很少见猛龙,觉得猛龙是养不熟的硬货,这趟买卖我想是要亏本了。”

“这龙还是威武得紧,过瘾!”嘲风赞道,“只是您这地儿不讨好。”

“这几个月中了龙瘟,死了半数,本钱都快没了,”商家哭丧着脸,“哪还能租得好地段?正如唐人说的,酒好也怕巷子深。”阿拔听了也陪着叹气。

因为养着泼皮,嘲风对猛龙要熟悉得多,看到猛龙们饥肠辘辘,他灵机一动,从不远处卖小兽的地摊上抱起一只肥得发腻的爬兽,举到猛龙的面前,引得猛龙们一阵亢奋,垂涎三尺,发出了尖锐的嘶叫声。

叫声果然引来了众人围观,但不出商户所料,众人一看是猛龙,顿时没什么兴致。

“这猛龙多少钱一只呢?”人群中有人问。

“五百钱!”

“这么贵!”“太贵了!人家那钩爪龙可是七百钱一对!”众人咋舌。

商户也不接话,抬头看了眼阿拔和嘲风,眼神里写着,瞧我说得没错吧。

阿拔颇不服气,扬声道:“各位,这密林里凶猛极了的猛龙,极难抓到活的,这几只品相极佳,价格委实不贵!”

“猛龙、钩爪龙看着差不太多,这几只怎么就好了?”人群中有不服气者反驳道。

“这肉食龙儿的膘肥体壮倒在其次,主要是看骨相!”阿拔侃侃而谈,“这头讲究‘深’,也就是方而重,肉不能多;头顶这寿骨得大,如布裹圆石,这是聪慧之本;嗣骨要阔且长,额头方且平;龙眼睛得高且圆、满且大、有光泽。目大则心大,心大则不易惊;龙耳小,耳洞要净且刚,耳小则肝小,肝小则识人意;龙鼻要广大而方,鼻大则肺大,则能奔;龙吻部要长,口气可烈但不腐臭,上下牙相互契合,深而密,严丝合缝,则能食。”

越往后,众人越声若蚊蝇,除了细品相龙经,只余微风轻拂。


也不知过了多久,人群中一人突然放声大笑:“啖狗肠獠子,今天算是开了眼了,这才叫相龙,过瘾,真过瘾!”他言语粗鄙,众人却觉得贴切,仿佛正该如此。

说话的那人从人群中挤出,体格壮实,额头上缠着褚红条带,赞赏地看着阿拔,又对着商户粗声道:“龙奴,这些猛龙,我都要了!”言毕从宽腰长袍里掏出一根金钗,丢给商户,哈哈一笑,“你和这个獠子分了去吧!”

“等等——”这买家话音刚落,一个白净面皮、丹凤眼、鼻梁挺直的白绸郎君从北边走来,“这龙儿,不赖,驱着打猎好。本事郎奉令办货,你个龙奴,将龙儿送到王侍郎官邸。”接着挥了挥手,后面来人将半丈白绫放到商户的怀里,权当买龙儿的价钱。

“啖狗屎的!你干什么!”那人憋不住草莽习性,破口大骂,一连串污言秽语扑面而来,直吓得身后几个侍从模样的人将其拖住,往后拽着胳膊,把他从人群中拖出来。

这五只猛龙,耗费了猎户诸多心血,价值好几金,金钗得不到,还要被半丈白绫换走,旁人都是敢怒不敢言。商户此时捶胸顿足,万般不舍,却也无可奈何。

阿拔呢?自从见了那粗鄙大汉之后再未吐一言,杵在一旁发愣,回过神之后,他脸色煞白,回头就往南边跑去。嘲风叫也叫不住,只道他是受了惊吓。但转念一想,这擅长喝酒斗龙的突厥地棍狱卒,能被此等粗言恶语吓住?

断然不能。

嘲风翻身上龙,追上了一路快跑的阿拔,好不容易将其唤住。

“噶……噶乌玛!”阿拔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勉力开口。

“什么歌舞?”嘲风皱眉道。

阿拔摆了摆手,惊恐所致,身子不住轻颤:“那粗俗之人是番狗,噶乌玛!”

什么!那粗俗之人竟然是吐蕃的将领,屠杀阿拔部落的刻骨仇人,噶乌玛!

“如果是寻常番狗,也就罢了。”阿拔愣愣道,“那噶乌玛是墀都的前锋,墀都是恶鬼一类的人物,其祖上原为赞普的家奴,因作战极为疾速、极为勇猛、极为残忍而闻名。据说他们数百人打起仗来,个个都是穷凶极恶的野兽,从来不留俘虏,只知以杀人施虐为乐。每次冲杀之前总要痛饮一碗人血,高兴起来甚至生吃人肉。”

阿拔猛然抬头,盯着嘲风,嘲风只觉那双仇恨的目光如利刃一般。“祸害突厥各部的,就是墀都这支称为雍獒的部队,其残暴,与传说中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雍獒的噶乌玛为何会混进唐城之中?

嘲风没想通,难道是要攻打唐城?这似乎不大容易。

当下,阿拔只想把这个消息尽快传达给大巫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