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Ana”一词(发音大致是“Arna”)对应我们复数的“男人”;“An”(发音为“Arn”)对应单数的“男人”。“Gy”一词则用来称女人(其发音较难,类似于“Guy”);它的复数由其本身构成,即“Gy-ei”,但是“G”这个音在复数形式中得到软化,发成“Jy-ei”。他们有这样一则谚语,大意为发音的差异是有象征意义的;原因在于维利-雅族女性总体而言是温柔的,然而单独与她们打交道有些困难。该族女性充分享有与男性同等的所有权利,而关于这点陆地上的哲学家们却一直争论不休。
她们自孩提时代起就与男孩共同分担劳作。事实上,在很小的时候,女孩就比男孩更常接到任务,负责消灭那些无比凶残的敌对动物,因为在恐惧和憎恨的影响下,女孩更显冷酷无情,这也是她们的天性使然。婴儿期与适婚年龄之间的这段时期男女之间没有什么交往。到达适婚年龄之后一切得到改善,步入婚姻的男女相比以前有了更多交流。所有艺术和工作也不局限于女性,而是向两性开放。女性自诩她们在那些神秘深奥的推论方面具有优势,她们说男人因其索然无味的清醒思考以及实事求是的工作习惯,在这方面显得不如女性。这正如我们世界的年轻女性们,将自己视作是神学方面最细枝末节的教条的权威,而且在她们看来,积极参与世俗事务的男性很少拥有渊博的学识或高深的智慧。不知是由于早期的体育训练还是因为其身体构造的差异,维利-雅女性通常在身体力量方面优于男性(这是考虑和维系女性权益方面的重要因素)。她们长得更高大,拥有更浑圆的体格,以及和男性一样强壮的肌腱和肌肉。她们宣称,根据最初的自然法则,雌性原本在外形上应大过雄性,这种法则可以追溯到最早期的物种生命形态,包括昆虫和最原始的脊椎动物科——鱼类。这两类物种中的雌性通常体形很大,能随心所欲地将其配偶吞下。更重要的是,维利-雅族女性控制那种包含毁灭性物质的神秘流体或介质时,更游刃有余,更能集中力量。她们也拥有更高的智慧,因而能识破一些伪装。这样一来,她们不仅能够保护自己抵御来自男性的侵扰,更能随时让其咄咄逼人的配偶措手不及,终结他们的生命。不过维利-雅女性值得称赞的一点是,几个时代以来都找不到她们滥用这种可怕的破坏力量的相关记录。根据维利雅年表来看,最近一次事故似乎也是大约两千年前的事了。那时,一个女人因为妒意杀了其丈夫;这种可怕的暴行在男人间引起了恐慌,使得他们全体出逃,留下女人们独自生活。历史记载,失去丈夫的维利-雅族女人因此陷入了绝望,她们趁那个女凶手熟睡且无力反抗的时候杀了她。从此她们背负起了一种庄严的义务——将婚姻中的极权彻底废除,并且将这种义务观念孜孜不倦地灌输给她们的女儿们。等事态缓和之后,她们派了一群使者前往逃亡者那里,并成功说服了很多人返回故土,不过那些回去的人大多都是老人。年轻点的,要么因为怀疑配偶而害怕不敢回去,要么因为高估了他们自己的优点而拒绝了所有的提议,坚持呆在其他部落里。然而和别族女人在一起他们也没有过得更好。但是失去了如此多的青壮年,为维利-雅女人们敲响了一记有益的警钟,这也坚定了她们依靠自己的虔诚信念。事实上,如今人们普遍认为,由于遗传功能长期弃之不用,维利-雅女性已经丧失了她们曾拥有的对男性的攻守优势,就好像陆地上的低等动物出于保护自身的天性,曾经拥有许多身体构造上的独特性,后来这些特性由于环境变化渐渐衰退,失去了功能。然而,对于任何曾挑唆女性与其比试一番、看谁更为强大的男性,我感到十分遗憾。
我之前叙述的那件事发生后,维利-雅男人就对该族的婚姻风俗做了一些变更,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男性的利益。如今他们受束于婚姻的时间只有三年;每隔三年,男人或女人都可以同对方离婚,且自由地再婚。十年之后,男人有权娶第二任妻子,如果第一任妻子愿意的话,还可以退出婚姻。这些规定在多数情况下根本是一纸空文;离婚和一夫多妻现象非常罕见,而且如今这个令人瞠目结舌的种族的婚姻状态似乎异常欢愉平和。尽管女人可以吹嘘其在体能和智慧方面的优势,但是她们由于害怕男人离婚和再娶,变得非常克制,举止文雅。而男人则是非常传统的,除非在极端愤怒的情况下,一般不太可能抛弃原有的习惯,冒险将原配换成新人。但是维利-雅女人至今仍保留了一个特权,对这种特权的渴望,也许正是陆地上宣扬女性权利的女权主义者的隐秘动机。维利-雅女人要求像陆地上的男人那样拥有公开示爱并展开热烈追求的权利;换句话说,她们希望成为主动追求的一方,而不是被追求的一方。老处女这种现象不存在于维利-雅族的女性中。维利-雅女人很清楚自己心之所属,前提是她心爱的男人未对其他女人表现出强烈的爱慕。无论她追求的男人一开始多么腼腆,多么不情愿,多么假正经,她的坚持不懈,她的魅力四射,她的压倒一切的力量,她对于神秘介质维利的掌控力,这一切足以使男人臣服于她,心甘情愿戴上“致命的索套”。他们对于陆地上专横的男人所建立的男追女的求爱模式提出异议,这种异议因其坦率直接且不偏不倚,具有相当的说服力,因此倍受推崇。她们认为,两性中,女人天生比男人更多情——爱情占女性思维的绝大部分,并且与其幸福休戚相关,因此女人应当成为主动追求的一方。另外,男人是一种害羞多疑、自私地希望保持单身的生物,还常常装出不解风情的样子。简而言之,男人就应该被追求、被征服。另外,如果维利-雅女人因得不到真爱,退而求其次的话,她不仅不能得到应有的快乐,而且也算不上是一个优秀的生物,因为她心灵的品质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相反,维利-雅男人则无法将感情集中在同一对象身上;若无法得到其爱慕的女子,就很容易转而追求其他女子。最糟糕的是,男人也无需为了自身的幸福向对方回报以同等的爱。他会变得越来越满足于物质享受,并且沉浸在自己的思想当中。
无论人们对此推论怎样评头论足,整个体系对于男性而言运作良好;要是他们确信自己受到真切热烈的爱慕,那么自己越是表现得害羞腼腆、欲拒还迎,对方追求他的决心也就更坚定。所以他们做决定的时候通常都按自己所想进行审时度势,以确保过上平静的生活(如果不是幸福生活的话)。每个维利-雅男人都有独特的兴趣爱好和处事方式,不管具体是什么,他们都要求对方作出无条件的妥协。维利-雅女人在追求男性的过程中,会欣然许下承诺;而这一奇特民族的特点就是对于誓言隐而不露的尊崇,一旦女人们作出承诺,即便是最轻浮的女人也会虔诚地遵守,绝不违背。事实上,虽然维利-雅女人拥有很多抽象的权利和力量,她们却是最和蔼可亲、最具抚慰力量、最顺从的妻子,这些品质即使是陆地上最幸福的主妇中间,我也从未见过。她们有一句格言,“维利-雅女子乐于顺从其心爱之人。”读者很容易看到,在维利-雅两性关系中,我仅谈到过婚姻,因为婚姻体现了这个部族道德上的最佳状态。任何不正当的关系都极少发生,男女双方一旦结成连理,自此以后就比翼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