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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儿也出过英雄,圣人和殉教者。我想让你知道这一点,因为这是事实,即使已经没有人再记得那些往事。看看我们这座小镇,只有沿着几条大街排列的一幢幢房子,一排开商店的砖木结构的建筑物,一座有升降机设备的谷仓和一个水塔。水塔上写着“基列”两个大字。还有一个邮局,几所学校,运动场和老火车站。火车站早已被荒草淹没。但是加利利又会是个什么样子呢?你不能从外表看出一个地方的历史与文化。
那些圣人都活得很老。时代变迁,他们看起来都成了古怪偏执,甚至让人讨厌的老人。没人再想听他们令人反感的布道,或者古老的疯狂故事。说到这儿我自己也觉得羞愧。我对这些老人也十分反感,以至于根本就不想和我的祖父待在一起。确实如此。并非因为他总是那副衣衫褴褛的寒酸相,也不仅仅因为谁家一件有用的东西丢了,主人碰巧从我家门前走过,总要提起这事。而是因为他那只眼睛在我看来充满期盼和失望,而且是同时闪烁着这样一种让人难以捉摸的目光。每当这目光落到我身上时,我就很害怕。这些老人管那些不热心于他们心中伟大事业的人叫“假面人”。他们还有许多表示轻蔑的套话。他们对事物的评判十分尖刻。我相信自有他们的道理。
有一次祖父被邀请在七月四日的庆祝活动中讲几句话。我对这件事情记得特别清楚。因为我们事先就为他担心,而后来的尴尬足以证明我们的担心很有道理。这个动议的由来,从一般意义上讲,是因为他是这个地方的“奠基者”,同时也是个退伍老兵,所以这个场合请他讲几句话很合适。那时候的镇长在基列只住了大约二十年,是个瑞典人,路德会教友,所以大概没听过从前那些故事。我的祖父除了从自己家里偷东西送人之外,很少偷别人家的东西。即使偷了外人的东西,那些“外人”也只限定于我们自己的会众。极少情况下去偷本来就慷慨大方、乐善好施的长老会教友和循道宗信徒的东西。这些被偷的人出于对他一大把年纪的尊重,更主要的是大家都知道他偷东西是为了送更穷的人,所以谁都秘而不宣。我母亲说,你从棚屋门上的挂锁,就能看出谁家是公理会教友。此话还真有点儿道理。不管怎么说,镇长发出邀请时,对老爷子古怪到什么程度一无所知。
祖父从收到邀请函起,那只独眼就闪闪发光。我的父母想极力把事情办得漂亮一点儿。母亲翻箱倒柜,找他的军装,可是除了一顶帽子什么也没有找到。我想这顶帽子之所以幸存下来,就是因为它没用。“软骨,蹄子,猪嘴。”我母亲经常说,她的意思是,不管什么东西只要到了他手里,最后只能剩下些派不上用场的破玩意儿。母亲在壁橱里发现这顶帽子,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它收拾得像个样子。老头却说:“我是去布道。”又把帽子放回到壁橱里。我现在还保留着那份手稿,“确切的原文”,因为它夹在我父亲那天埋在花园里、后来又刨出来的那包东西里面。布道很简短,所以我原文照抄如下。记得,父亲鼓励他事先写下来,也许是怕他离题万里,随便乱讲,但我想最主要的是,希望他或者母亲能提前看一眼,必要时和祖父讨论讨论。可是他对我的父母严密封锁,把草稿扔到厨房炉子里化为灰烬,把讲道稿藏在他这个“拿细耳人”的贴身口袋里。
下面就是他写的和他讲的:
孩子们:
我还是个年轻人的时候,上帝走到我身边,把手放到我右肩上。我现在仍然感觉到那只大手就在我肩头。他非常清楚地对我说。字字句句震撼我的心。他说,去释放被监禁的人。把好消息传播给穷人。宣告这块土地已经获得解放。这当然都是《圣经》里的话,那时候,这些话我早已烂熟于心。但是有一点很清楚,为什么他此时此刻觉得有必要特别强调这些话呢?没有一个人靠这些话活着,除非上帝要改造他。我当然也不是,直到那天,他站到我身边,对我说出这番话。
我愿意把这经历称为一种异象。那时候,我们之中有些人会经历异象。年轻人产生异象,老年人做梦。现在,当年的年轻人早已经成了老年人——如果他们还活着的话。他们的异象不过是梦想。过去的岁月已经被人忘却。就如古老的赞美诗说的那样,我们像梦一样飞翔,而梦则在我们之前就被人遗忘。
总统,格兰特将军,曾经把爱荷华州称为激进主义灿烂的明星。可是如今爱荷华州留下的是什么?我们基列留下的又是什么?尘土。尘土和灰。《圣经》说,人会毁灭。人们当然会毁灭。这是值得注意的事情。为了这一切,上帝怒气未消,可是他依然向我们伸出一双救赎的手。
愿上帝保佑你们。
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注意听他讲话。而这些听了他高谈阔论的人也因他的观点而生气。尽管可怕的大旱已经开始,那么多人家,甚至整个小镇都将破产、四散而去,但是大谈毁灭还是让人不快。人群中响起一阵不太大的笑声。就是那种当一件东西的怪异被人们普遍认同时,你听到的笑声。而这是最糟糕不过的事情。祖父身穿牧师黑色长袍,站在舞台上,一只眼睛以死亡本身冷静的热情注视着人群,四周是哗啦啦飘扬的旗帜。然后铜管乐队开始演奏。父亲走到他身边,手放在他的左肩上,把他领回到我们身边。母亲说:“谢谢你,牧师。”祖父摇了摇头,说:“我估计,没什么用。”
我经常想这事儿——时间如何改变周围的一切。同样的话让一代人听了热血沸腾、狂呼乱叫,下一代人听了却觉得令人厌烦、毫无意义。你也许认为我有义务“拯救”小鲍顿。因为当他探究这些事的时候,他就将这种义务置于我的身上。哦,我对怀疑论及其衍生的谈话还有些经验。那种东西不但徒劳无益,甚至具有破坏性。我的会众中有些年轻人回家时拿一本《恶心》或者《背德者》,被无信仰的可能性搞得不知所措。尽管我一定跟他们说过不下一千次,无信仰是完全可能的。恰恰是那些告诉他们无信仰的不幸的书吸引了他们。他们想让我保护宗教,想让我拿出“证据”。我不愿意做这种事情。因为这样做只能使他们对怀疑主义更加确信无疑,因为站在防卫的立场谈论上帝,不可能说出什么真实的东西。
自从收到那些来自德国的长信,父亲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关注我的一言一行。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父亲和我之间不那么融洽。无论对他说什么,都得小心翼翼,因为他会指出任何“异端邪说”的苗头,然后非常严肃地教训我这种思想发展下去酿成的错误,性质会有多么严重。后来的日子里,就连我压根儿没说过的事儿,他也要凭空驳斥一番。毫无疑问他是指责爱德华。而且看起来他是把我当作第二个爱德华严加防范。同时他显然是为了自己,“预演”如何捍卫信仰。直到那一刻为止我从来没有想过,他的防卫,甚至他,多么不堪一击。
后来,他开始看我带回来的那些书。那副埋头钻研的样子就像他希望被书中的观点说服,而我对那些观点做的任何批评,不过是桀骜不驯的表现。他喜欢说类似“向前看”这样的话。你会想到,一种不好的主张因其假定具有的新奇而不受争议。这种新思想的许多新鲜之处,其实像卢克莱修一样古老。这一点他像我一样心知肚明。在他写给我、又被我烧了的那封信里,他谈到“拥抱真理的勇气”。我因为大受刺激而永远忘不了那些话。他总是认为,自己站在真理一边,我之所以不肯承认他的观点是因为缺乏勇气。尽管我知道,他这期间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找到一条从思想上接近爱德华的路。他确实试图带着我一路同行。
在信仰问题上,我一直认为对信仰的辩护,和它们需要回应的批评一样,都是无关紧要的。我想,维护信仰的企图事实上会搅乱信仰本身,因为凡是对已是终极的事情进行争论,永远都不会有一个完满的结果。我们参与“存在”,没有留下任何东西。没有呼吸,没有思想,没有疣,也没有胡须,未能充分地沉浸在“存在”之中。可是,至今没有一个人能说出“存在”到底是什么。如果你把一种思想和一缕胡须描绘为相同的东西,如果你从台风和股票市场的飙升中找共同的东西,把“存在”排除在外,只不过重申了这样一个事实:在我们已经知道、能说出个名堂的事物中,它们有一席之地。(从而产生这样一种洞察力:一切“存在”都是平等的!)你可能完成一件极好的工作,但是仍将因为其太不完整而没有什么意义。
我又有点摸不着头脑了。我的观点大意是,你可以断言某种东西的存在——“存在”——而对于这种东西为何物却全然不知。那么,上帝离我们就更远了。如果上帝是“存在”的创造者,我们说“上帝存在”又是什么意思呢?这也许是一个词汇上的问题。在“存在”面前,上帝或许还赋予它另外一个字符,只是由于我们理解能力的贫乏,只能称之为“存在”。这显然是混乱的根源。还需要另外一个词汇去描述某种状态或者品质,而对这种状态或者品质我们并无经验。我们已知的存在和它们也只有十分细微的相似之处。因此,从任何经验之中寻找证据,都好像搭建一架通往月亮的云梯。看起来,似乎有可能,但是直到你停下来,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的性质,才明白不是这么回事儿。
因此我的忠告是:不要寻找证据。压根儿就别找那个麻烦。永远都找不到足以回答这个问题的证据。我认为那些东西都是离题万里,和我们想要得出的结论毫不相干。因为那些所谓证据是在我们对概念的认知范围之内为上帝要求一席之地。即使你能说服别人相信它们,自己听起来也不是那么回事。从长远的观点看,这是让人非常不安的。“让你的著作在别人眼前闪闪发光,”等等。柯尔律治说过,基督教的信仰是生活,而不是教义。他的话就带有这个意思。我并不是说,永远不要怀疑,或者永远不要提出疑问。上帝给了你思想,你就应该好好用它思索。我是在说,你一定要相信怀疑和提问是你自己的事情,可以这么说,不是一时流行的唇髭和手杖。
一夜无眠,我的心脏很不安宁。在同一个器官里感觉病痛和忧伤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分不出何为病痛,何为悲伤。我有一个习惯,喜欢思量心中的忧伤。也就是说穿过心室、大动脉,找到它的隐藏之地。胸口早已感觉到的重压告诉我,这里有我必须细想的东西。因为我知道的情况比我本该知道的更多,而这些额外的信息一定是从我自己身上获得的——同样的重压这几天让我担心。
可是,事实是我只能通过和自己的不幸,和指责我、非难我的人——上帝保佑他们——真诚磋商的方式,对自己说老实话,除此而外,还从来没有找到别的办法去面对现实。只要他们不立刻让我去死。我真希望死的时候,心脏会很平静。我知道这并不现实。
哦,我闭上眼睛,又看见杰克·鲍顿。在我看来他未老先衰。我想,为什么我总是为了保护自己和这个“衰老的年轻人”作对呢?我怕他带来什么损害呢?
哦,这确实不是一个纯粹只有修辞色彩的问题。今天早晨你母亲交给我一张他送来的字条。上面写的是:“非常对不起,昨天我惹你生气了。我绝对不会再打搅你了。”他写得一手好字。不管怎么说,我从你母亲的言谈举止看出,她知道字条背后的故事。那只是一张叠着的纸,但是如果他不让她看的话,她绝对不会看上一眼。也许他告诉她那上面写了些什么,或者他只是来表示道歉。她把字条送进来之前,我听见他们在门廊下面说话。她看起来有点儿难过,还有几分担忧。为我,为他,也许为我们两个人。我知道他们俩确实谈过话。不常谈,谈的时间也很短。但是我感觉到他们之间有一种理解。
“理解”也许放在这儿不对。因为我从来没有和她提起过他。而真正让我担心的恰恰是她对他知之甚少。或者,“理解”放在这儿十分准确,不管她了解他还是不了解他。我不知道,哪一种想法更让我焦灼不安。
我也给他写了一张字条。意思是真正应该道歉的是我。我最近身体欠佳,希望很快再有机会和他叙谈。你母亲把字条给他送了过去。
我想起杰克大约十岁或者十二岁时的一件往事。他往我的信箱里塞满刨花,然后点起火来。他把一根细绳放在火油里浸泡,做成导火索。那时候人们的信箱都钉在大门口的柱子上。就是乡下人用的那种像块大面包似的东西。那是一个冬天的傍晚,我在教堂里开完会,摸黑往家里走。突然听见“噗”的一声,抬起头正好看见火苗从信箱口喷了出来。我着实吓了一跳,但是我连一分钟也没有迟疑就知道这恶作剧是谁干的。
这个男孩儿总是一个人待着,总是面带微笑,总是想恶作剧。还不到十岁,看见小镇中心区大街上搭建的那座供模特表演的T台上没人,他就跑上去学模特表演。那年月,小轿车还是稀罕之物,他特别感兴趣更可以理解。有一次他偷开别人的一辆车直奔西去,开了许多英里,直到没油了。他便扔下汽车,自己徒步往回走。有两个年轻人赶着一群马正好从那儿路过,就把车拖到威尔金斯堡,换了一支猎枪。我想,这辆汽车丢失的两三个月里,这个县里有一半人都“拥有”过它,时间当然不会长,也就是一两天的样子。后来有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家庭用一头小母牛换了这辆车。七月四号那天,全家人开着车兴高采烈地来基列看热闹,结果被警察逮捕。警察局顺藤摸瓜调查了一次又一次“以物易物”的过程,搜集了一张又一张“借据”,了解了多次这辆车被当作赌注,以打扑克赌输赢的过程,还是没有找到最初的那个偷车贼。最后的事实证明,有那么多人参与这场买赃卖赃的轻罪。法不责众,当局只好不了了之,但是这个有趣的故事被人们长久地流传。人们显然都知道那辆车是偷来的,但是谁也经不起开它一两天的诱惑。话说回来,谁也没胆量将它长期据为己有,价格自然就非常“合理”,诱惑力因此而更大。
杰克亲口告诉我他在这个故事里都干了些什么。他还把那辆汽车杂物箱上的把手拿给我看。这是他那次壮举的纪念品。不过,即使没有这玩意儿作证,我也相信他是始作俑者。那时候,他虽然很小,但是很精明,知道我不会把这件事情说出去。我也确实没有对任何人讲过。当然,我想他的父母应该知道。但是,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没有跟他们提过一个字。对这样一个孩子,我真有点望而生畏。他居然能守口如瓶,保密保到这个份儿上。倘若人们知道是一个年仅十岁的孩子使半个县的人犯下买赃卖赃罪,这个故事无疑将更加完美。
所有这一切都让人觉得不可救药——我是说那个孩子不可救药——这一点我不想遮掩。记得有一天早晨他在我门前的台阶上刷了一层糖蜜。糖蜜上密密麻麻,一个摞一个,爬满了蚂蚁。看到这里你或许会问自己,一个孩子孤单到什么地步才有时间干这些令人讨厌的事情?他还想出一种专门砸我书房的玻璃的办法。他用这个办法一下子就可以把我整扇的玻璃窗都砸烂。确实有点儿不同凡响。等到我们的灵魂都归于平静,可以为这样一件事情笑出声的时候,我一定问问他当年砸玻璃的秘诀。
这都是他小时候干的事儿。一般来说也就是淘气,让人讨厌,似乎还没有造成太大的危害。这当然是我的看法,尽管有几件坏事我从来不想归咎于他,但是内心深处,我觉得就是他干的。比如,有一家人的牲口棚起火,好几头牲口在大火中丧生。哦,但愿我错怪了他。
他犯罪的手段非常狡猾,而且总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干。记得我先前讲过,他偷东西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偷。我这样说的意思是他偷的东西没有多大价值,但是对于被偷的人那也许就是无价之宝。他做的那些事情毫无道理,除非他的目的就是造成最大限度的破坏,接受最小限度的惩罚。他十五六岁的时候,经常趁我到教堂的时候,溜到我家里偷走一两样东西。那是你能想象到的最令人恼火的鬼把戏。有一次,他从我书桌上拿走我的希腊语《新约全书》。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比一本《圣经》更不值得费心劳神去偷的东西。还有一次,他偷了我看书用的老花镜。有一次,我进家门的时候,他正站在客厅。看见我进来,笑嘻嘻地说:“你好,爸爸。”镇定如常,讨人喜欢。他和我随便聊了几句,还是平常那副少年老成的样子,一脸微笑让人觉得他又开了什么玩笑。我在心里琢磨了半天,寻思到底丢了什么东西。后来才意识到——是放在天鹅绒小盒子里的一张路易莎小时候拍的照片。我这辈子从来没生过那么大的气。他这种卑鄙无耻真是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可我怎么去鲍顿那儿告他的状呢?这种话,我怎么能说出口呢?
那些东西或迟或早又“漂流”回来。有一天我看见那本希腊语《新约全书》被扔在门口的擦鞋垫上。那张照片祌秘地出现在鲍顿家门厅的小桌上,后来又被送回到我手里。我那把精美的削铅笔刀——贝壳做成的刀柄上印着“沙特尔”这个词——后来出现在厨房餐桌上,上面还插着一只苹果。那时候这些事儿都让我惶恐不安。
后来他开始干那些足以让他的大名见报的坏事。偷酒,开着偷来的汽车兜风,等等。我知道一些年轻人因为远不及他重的罪行就被送到监狱或者送到海军服役。可是他的家庭在当地那么受人尊重,使他逃脱了这些惩罚。换句话说,他因此而得以继续辱没他的家庭。
我说过他似乎很孤独。这也是件怪事。因为,我也说过,鲍顿全家都非常爱他。家里所有的人。不管出了什么事,他的兄弟姐妹都站出来替他说话。他小时候,偷偷溜出家门,跑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全家人急得要命,到处找他,只希望找到他之后,能对他施加点高尚的影响,免得他日后惹更大的麻烦。记得有一年夏天,我沿后面的篱笆种了一溜向日葵,大约有二十棵。有一天下午,鲍顿家别的几个孩子来找约翰尼,那时候他们都这样叫他。我出去帮他们找了一会儿,看见向日葵被人往后扯过,一直扯得脑袋都耷拉到了篱笆那边。格罗瑞说:“可能是风刮的。”我只好说,是呀,也许是风。
如果我不得不选一个词描绘他现在的样子,也许我会选“孤独”,尽管“令人厌烦”“惹人生气”当然也出现在我脑海中。路易莎那张照片不翼而飞期间,我去鲍顿家借书。我们坐在门廊下聊了一会儿。那个男孩坐在台阶上,我记得他手里摆弄着一把弹弓,一字不漏地听我们谈话,不时抬起头朝我微笑,仿佛我和他之间有个什么玩笑,或者密谋什么。我非常恼火。他几乎是在挑动我当着他父亲的面提照片的事。我不得不离开鲍顿家,免得控制不住自己发起火来。他说:“再见,爸爸!”我回家的时候气得发抖。也许你现在明白,为什么我听说他和那个小姑娘的事情之后,最主要的反应就是被这件事情的卑鄙无耻所震撼。
我并不认为总想这些事情对我的心脏有什么好处。我的意思是,他一直是个谜。这就是我为什么对他放心不下,为什么知道自己无法像判断别人一样判断他的原因。也就是说,我无法对他的行为做出道德上的评估。他就是那样卑鄙。哦,我不知道这个结论对现在的他是否合适。但是我确实看到,他会对别人造成怎样的伤害。这一点对于我非常清楚。当我站在讲道坛上,一种想法油然而生——我从坟墓里回头看,看见他坐在你身边,咧开嘴朝我笑……
这些想法对我一点儿好处也没有。最好还是祈祷。
今天早晨醒来闻到一股煎饼味儿。这是我特别喜欢的味道。虔诚地祈祷了那么长时间之后,心脏就像一团泥堵在食道中间。你母亲看见我在椅子上睡着了,就轻轻地给我脱掉鞋,盖了一条被子。最近这些日子,有时候我坐着睡确实比躺着睡还舒服一点,呼吸更容易。昨天晚上熄灯之前,我仔仔细细把日记本收好,我知道我还想说说关于杰克·鲍顿的事。
今天是我的生日,桌子上的花瓶插着金盏花。我的那摞煎饼上插着蜡烛。还有好吃的小香肠。你几乎一字不差背诵了八福词,背了两遍,“巨大的成就”让你高兴得满脸放光。你母亲扔给索佩一截香肠。索佩叼起来鬼鬼祟祟地溜走,不知道把那油腻腻的玩意儿藏到什么地方去了。它无疑是一代代繁衍下去的捕食害虫的野猫的后代。驯养之后吃得很胖。
我不愿意想,为了一千个这样的早晨我会奉献什么。有两个,或者三个足矣。你穿着红衬衫,你母亲穿着蓝裙子。
你母亲找到了我一直为之惊奇的那篇讲道稿,就是圣灵降临节那天,我第一次见到她时讲的那篇。稿子放在我的盘子旁边,用纸巾包着,系着缎带。“还要修改吗?”她说,“用不着修改。”她吻了吻我的头顶。对于她,这已经是心中火焰般感情的表露。
我已经七十七岁了。
昨天我的感觉很好。格罗瑞开车来接我们到河边野餐。托拜厄斯也来了。托拜厄斯是个好孩子。你们带着球,甚至还有爆竹。还有一个巧克力蛋糕,上面有一层厚厚的巧克力糖霜。河水很浅,但是很美,河面上漂浮着初秋的黄叶。很遗憾,头天夜里我没有睡好,总是心烦意乱,无法安宁。不过大伙儿玩得都很开心。格罗瑞和你母亲现在是要好的朋友。你和托拜厄斯追着河里的树叶玩,似乎希望永远这样玩下去,你们俩还在河边的泥水中踩来踩去。
昨天晚上,我睡得很好。
一想起我可能会厌烦到死,就让我烦躁不安——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杰克·鲍顿回家了。他的父亲,我亲爱的朋友喜出望外。就我所知他还没有做什么坏事;就我所知他还没有做坏事的打算。可是一想起他这个人我就心烦。
你问,他是不是不打算参加这次为我过生日专门组织的郊游。你很失望。格罗瑞找了个什么借口,你母亲没有说话。机智、老练,不言自明。我不由得想她们都知道些什么?谈论过什么?她们怎么能不可怜他?我可怜他。我很后悔自己明明知道他的灵魂不得安宁,却没能以牧师的身份和他谈心。这是一种耻辱。
好人最大的特点之一是喜欢同情别人。女人比男人更胜一筹,所以她们经常陷入有害于自己的境地。这种事儿我经历过无数次。可是,要想找到警告她们的办法总是很难。因为,一句话,这是如耶稣一样的品格。
他没有回复我送给他的字条。
我又写了一张便条,告诉他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身上的错误,等等。然后亲自送到鲍顿家。我正要往信箱里塞这张字条,看见杰克在花园里。他也看见我,于是我径直把字条交给他。接过字条的时候他似乎有点儿羞涩。我对他说,这是向他再次表示歉意,和上次相比更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他表示感谢,从他脸上的表情我看出,他真的感到一种宽慰。我怀疑他压根儿就没有看我第一次送给他的那张字条。他一定以为我在指责他。现在他打开我亲手交给他的字条,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又一次表示感谢。
我说:“如果你还想和我谈心的话,我随时恭候。”
他说:“是的,如果你愿意,我确实想和你好好谈谈。”这样一来,我们就静观其变了。
我很高兴结果不错,在这个问题上总算达成共识。我从心头搬掉一块石头。我承认我之所以给他写第二张字条,部分的原因是为了你母亲不至于因为我伤害了他而对他表示怜悯和同情。但我仍然感觉良好。看到他脸上“一反常态”的变化,我从心里高兴。有一会儿,他看起来年轻了许多。
又是一夜无眠。我一直在想我给杰克·鲍顿施洗礼的那个早晨。我先让一位执事替我主持那天的礼拜,这样一来我就能到鲍顿的教堂给小鲍顿洗礼。我们已经谈过这事儿,给孩子取的名字是西奥多·德怀特·魏尔德。我想这个名字非常棒。我的祖父听说,魏尔德曾经连续三个星期,每天晚上都讲道,直到说服一个反对解放奴隶的北方人的聚居地的所有人都改信废奴主义。老人家把这件事当作他一生中最重要的经历之一。可是当我问鲍顿:“你想给这个孩子取个什么名字?”的时候,他却说:“约翰·埃姆斯。”我非常惊讶,他又说了一遍,泪水顺着面颊潸潸流下。
将我置于这样的境地全然不像鲍顿所为。首先,这完全是非长老会教徒的举动。我听见长椅上传来阵阵啜泣声。过了一段时间,我才为这事原谅了他。我和你说的都是真话。
如果我有一个小时的时间琢磨这件事情,我想,我的感受会截然不同。可是当时,我的心好像冰冻了一样,我想,这不是我的孩子——以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还会有个孩子。我不能准确地说出什么是“贪求”,但是据我的经验,所谓“贪求”不只是想得到别人的美德、想像别人一样幸福,更主要的是拒绝、排斥那些美好的东西,并且因为那美好的一切而生气。
这很有趣。关于这个问题当然有一篇讲道稿。“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是这篇经文的精髓。但愿我有时间好好地想一想。
我要告诉你一件傻透了的事情。我经常想,那个孩子一定觉得我对于给他施洗、给他命名态度冷淡,觉得我远没有为他好好祝福。这种想法当然是迷信。说起这件事,我感到羞愧,但是,我愿意诚实。对那个孩子,那个与我同名的人,我确实心怀愧疚。我从来没能对那个孩子热情起来,从来没能。
我很高兴说出这番话。我很高兴看到我亲手写下的这些文字。因为现在我意识到那并不真实。对于我这是最大的宽慰。
为了我自己,我真希望能为他重新施洗命名。那时候我的注意力被自己那些痛苦的想法分散,没有像平常那样感觉到手里那个孩子的神圣,没有感觉到那个婴儿在祝福我。现在想起来真是一种遗憾。
约翰·埃姆斯·鲍顿是我的儿子。如果在我相信的任何事情中,有任何真实可言的话,这也是真实的。我说“我的儿子”,意思是另外一个自我,一个更让人珍爱的自我。这样说不足以表达我的意思,但是此刻是我能想出来的最好的表达方式。
我在想《基督教原理》里的一段。这一段说:任何人心目中上帝的形象比足以爱他的理由重要得多。上帝等待把我们敌人的罪过加诸他自己身上。所以总记着敌人的错误,就是对宽恕的摈弃。这些事情只能是真实的。在我看来,人们之所以容易忘记“爱你的仇敌”的信条,不是为了达到正义的标准,而是因为上帝,他们的天父,爱他们。这个道理我在布道的时候讲过不下一百次。
我的意思不是说小鲍顿是我的敌人。我对他的了解还没到这个地步。加尔文只是举了一些最极端的案例:更何况,我怎样才能更容易地忘记那些罪行?这些罪行即使影响到了我,最终在人们眼里,也只不过是令人烦恼的事情罢了。杰克让他的父亲非常伤心,但总是立刻得到他的谅解。我也让鲍顿难过,原因是他觉得我不能马上原谅杰克。我相信最让老鲍顿伤心的是这个男孩总是独来独往,对他像个陌生人,对我们大家也都像个陌生人。
现在,我想讲清楚下面的论点。因为这是当我把自己的思想都摆在上帝面前时,脑子里突然出现的想法。“存在”是最根本的东西,也是最高尚的东西。如果上帝认为我们的罪行算不了什么,那就算不了什么。或者除了“存在”这个精妙的、最首要的事实之外,任何现实都是微不足道的、都是有条件的。当然上帝会把它们都“擦掉”,就像我擦掉你脸上的灰,或者泪。毕竟上帝为什么要在乎那些并非他的创造的污迹呢?
哦,他有许多在乎的理由。我们人类确实在做有害的事情。历史可以让一块石头哭泣。我意识到在这个问题上我的思想变得非常混乱。我累了——这也许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尽管回想往事,甚至在我年轻力壮的时候,只要将罪行的重负置于宽恕的自由的恩典之上,就一定会失败。如果小鲍顿是我的儿子,那么顺理成章,他那个小孩就是我的孙女。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实在糟透了,而那是事实。因为我是基督教徒,我不能视而不见,我只能这样说。
盘点完这些思想,昨天夜里我把它们都记了下来。我意识到,我回避了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我该怎样应对心里的恐惧?难道仅仅因为杰克·鲍顿有能力,因为他狡猾,因为无可辩驳的卑劣,就一定会伤害你和你母亲?今天早晨你已经打听过他两次。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对你有害未必就是对我有害,这是问题的重要方面。他可以把我撞倒在楼梯上,我呢,没等滚到楼梯下面就已经从神学中找到原谅他的理论根据。可是如果他对你造成一点点伤害,神学对我就派不上用场了。
既然现在想起这些事情,这或许就是我担心的最主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