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盖森海默餐馆
P.G.伍德豪斯著
孙仲旭译
那天晚上我走路去盖森海默餐馆时,心绪不佳,感觉消沉,厌倦了纽约,厌倦了跳舞,厌倦了一切。百老汇大街上全是赶着去看戏的人,小汽车疾驰而过,全世界的电灯都照着这条“白色大马路”(译注:指百老汇大街,特别是时代广场附近一段)。然而在我眼里,一切全无新鲜之感,而且乏味。
盖森海默餐馆照样又是顾客盈门,每张桌都有人坐,有几对已经在中间的舞池里跳舞。乐队在演奏《密歇根州》:
我想回去,我想回去,
回到我出生的地方。
挎上一个牛奶桶,
远远地离开伤害。
我想到了写这首歌的那人,真要是有谁想把他送到一间农场上去,他会喊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可是没说的,他往这首歌里投入了感情,让你听了觉得他会说到做到。这是首思乡歌啊,就这首。
我正在张望哪张桌子空,有个人突然起身向我走来,一脸开心的样子,好像我是他失散多年的亲妹妹。
他是从乡下来的,我看得出,从他的脸到他的鞋子,一望可知。
他伸着手走上前来,笑容满面。
“哎呀,罗克斯伯勒小姐!”
“没错。”
“你难道不记得我了吗?”
我是没想起来。
“我叫费里斯。”
“名字不错,可是我少不经事,对这名字根本没什么印象。”
“上次我来,别人把我介绍给了你,我们一起跳了舞。”
这样说好像不是蒙的,如果别人把他介绍给了我,那他很可能跟我跳过舞,我在盖森海默就是干这个的。
“什么时候的事?”
“有一年了,去年四月。”
这种土包子,真拿他们没办法。他们以为他们离开后,纽约就折叠好搁上卫生球放了起来,直到他们再度来访时才搬出来。从他上次跟我们在一起到现在,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让那个快乐夜晚的记忆变得模糊,费里斯先生却没有这个概念。我想他什么事都习惯于用“我在纽约那会儿”来度量时间,以至于他以为别人肯定也都是这么做的。
“哎,没错,我记得你。”我说,“阿尔杰农·克拉伦斯,不是吗?”
“不是阿尔杰农·克拉伦斯。我叫费里斯。”
“是我搞错了。有什么大计划啊,费里斯先生?想跟我再跳回舞吗?”
他是想跟我跳,我们就开始跳了。我做事并不追究为什么,我是只管做去,死而后已,就像诗里写的。就算是一头大象来到盖森海默让我跟它跳舞,我也得照做。我可没说跟费里斯先生跳舞不辛苦,仅次于跟大象跳舞,他是那种学得认真、锲而不舍的跳舞的——已经上了十二次函授课的那种。
我看那天晚上我简直注定要碰到一个乡下来的什么人。每逢春天,还是会有那么几天,乡下似乎牢牢占据了我的心,让我极为心神不宁。这天刚好就是这种时候。我早上起床望向窗外,微风就从四面八方吹向我,开始轻声说起猪和鸡的事。我出去走在第五大道上,那里好像处处都是鲜花。我往公园那边走,草绿油油的,树木绽放出新芽,空气里有种什么劲儿——哎,对了,要不是有一个膀阔腰圆的警昨晚刚洗的衣察一直瞄着我,我真的要扑倒在地,在草地上啃他几口呢。
我一走进盖森海默餐馆,他们就演奏起《密歇根州》那首歌。
咳,这位从偏僻地方来的查理一“登场”,就算他是一出百老汇剧中的明星,效果也不会比这会儿更好。这个舞台在等着他。
可是总会有人来扫你的兴。我本来应该记得在都市里,最具都市味的,就是一个乡下人来此待上一星期。我们所想的不在一个层面上,我说是我跟查理。按照我酝酿了一整天的感觉,我想聊的是上一季的庄稼,而他喜欢的话题是这一季歌舞团的女团员。我们的心思相去不可以道里计。
“这才是生活!“他说。
这种人说出这种话时,总是有点道理的。
“我想你经常来?”他问。
“很经常。”
我没跟他说我天天晚上都来,是因为我挣钱就是干这个的。如果你是盖森海默餐馆里的职业舞女,按说不应该对这一事实广而告之。餐馆里管事的觉得你这样做的话,人们看到你赢了晚些时候推出的大奖赛的爱之银杯时,就会琢磨得太多,不再光顾。说起来爱之杯是个笑话,我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赢,梅布尔·弗兰西斯星期二、星期四和星期六赢。当然全是正大光明的,能够赢得爱之杯,绝对光荣。谁都有机会赢,只是反正别人就是赢不了。而总是我和梅布尔赢这一事实巧合得让餐馆里管事的不放心,他们不想让我们跟别人说我们是受雇于这里,他们希望我们装得嫩一些。
“这里很棒,”费里斯先生说,“纽约也很棒。我想来纽约住。”
“你没来住,是我们的损失。你干吗不来住?”
“真是个了不起的城市!可是我爸去世了,我得开药房,你知道的。”
他说得好像我应该记得在报纸上读到过似的。
“另外,我药房也开得不错。我有干劲,也有点子。对了,上次跟你见过后这段时间里,我结婚了。”
“你结婚了,是吗?”我说,“那你容我问一声,你像个快乐的单身汉来到百老汇是怎么回事呢?我想你是把妻子撇到了乡下老窝,让她唱着《我四处游荡的男人今晚在哪里?》吧?”
“别说什么乡下老窝,缅因州的艾什利,我家在那儿。我妻子是罗德尼人……对不起,恐怕我踩到了你的脚。”
“怨我。”我说,“我跳错步了。哎,你让我吃惊呢,你把你的妻子孤伶伶地撇在那儿,自个儿来纽约寻欢作乐,想到她你竟然还不感到害臊。你难道一点良心也没有吗?”
“可是我没有撇下她。她在那边。”
“在纽约?”
“就在这间餐馆里,在上面。”
我抬头往楼座那儿看。包了红色长毛绒的护栏那里,能看到有一张脸。在我看来,那张脸暗藏忧伤。我们跳过来跳过去时,我就注意到了,还纳闷过是怎么回事。这会儿我才明白。
“那你干吗不跟她跳,让她开心一下?”我说。
“噢,她正开心着呢。”
“看着不像喔。她看样子想下来,跳跳舞嘛。”
“她不怎么跳舞。”
“你们在艾什利难道没有跳舞的吗?”
“这跟在老家可不一样。在艾什利,她跳得够好的了,可是——咳,这儿可不是艾什利。”
“我明白了。可是你就不一样咯?”
他有点得意地笑了笑。
“噢,我以前来过纽约。”
我恨不得咬他两口,这个矮个子乡巴佬!让我气得发疯。他耻于在大庭广众之下跟自己的妻子跳舞——觉得妻子不配跟他跳。他就把她撇到一张椅子上,给她一杯柠檬水,要她听话,然后就走开去找乐子了。根据我当时动过的念头,我都有可能给抓起来呢。
乐队开始演奏起别的。
“这才是生活!”费里斯先生说,“我们再跳一曲吧。”
“跟别人跳吧,”我说,“我累了。我把你介绍给我的几个朋友吧。”
我就领他过去,把他打发给有张桌子那边我认识的几个女孩儿。
“来跟我的朋友费里斯先生握握手吧。”我说,“他想给你们表演一下最新的舞步,主要通过踩在你们的脚上来表演。”
我本来可以为查理——艾什利的骄傲,快乐先生——赌一把的,猜他说了什么?他说:“这才是生活!”
我撇下他上了楼座。
她正支着胳膊趴在红色长毛绒上,往下看着舞池。乐队刚开始演奏另外一首曲子,她丈夫在跟我介绍他认识的一个女孩儿跳来跳去。她不用向我证明她是乡下来的,我就是知道。她长得有点小巧,一副过时的打扮。她穿着灰色衣服,领子和袖口是白色的细棉料,她的头发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戴了顶黑帽子。
我多少犹豫了一小会儿。扮腼腆,这可不是我最擅长的,总的说来,我在那儿混多少有点胆量,可是不知怎么,要上前时,我却有点迟疑。
然后我鼓起勇气,走向那张没人坐的椅子。
“你不介意的话,我就坐这儿了。”我说。
她惊讶地转过身。看得出,她在纳闷我是谁,我有什么资格那样,可是又搞不准也许城里的礼节就是这样,素不相识的人不请自来,一屁股坐下就开始攀谈。“我刚才跟你丈夫跳舞来着。”我说,想缓和一下气氛。
“我看到你了。”
她用一双褐色的大眼睛看着我,我看了一眼这双眼睛,然后不得不告诉自己,去护栏那里拿块又硬又重的东西砸到那位当丈夫的头上或许是件赏心乐事,也能让我发泄一下,可是餐馆里管事的可能不乐意。当时我对那位当丈夫的就是这个想法。这个可怜的孩子眼睛里什么感情都有,就差哭出来了。她的样子像是被踢了一脚的狗。
她望向别处,不经意地拔弄着电灯的拉线。桌子上有个帽针,她捡起来,开始挖红色长毛绒。
“哎,好了妹妹,”我说,“跟我从头说一说吧。”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
“别瞒我。跟我说说你的烦心事吧。”
“我不认识你。”
“你不一定非得认识谁,才会给他说你的烦心事,我有时候把我的烦心事说给在我房间对面那堵墙上住的猫听。夏天快到了,你干吗要离开乡下?”
她没接腔,不过我看得出她快开口了,所以我静静地坐着等。不一会儿,她似乎想好了尽管不关我的事,说出来也是解脱。
“我们在度蜜月。查理想来纽约,我不想,他一门心思想来。他以前来过。”
“他也是这么跟我说的。”
“纽约让他神魂颠倒。”
“可是你没有。”
“我讨厌它。”
“为什么?”
她一直用帽针把红色长毛绒掏啊掏的,挑出来的小线头就放在边上。我看得出她正在鼓起勇气,要一五一十把她的烦心事都讲给我听。会有这种时候,一切都不顺,你真的是受够了,必须跟别人说一说,不管是谁。
“我讨厌纽约,”终于,她一口气说了出来,“我害怕纽约。查——查理带我来这儿不公平,我本来就不想来。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我一直有预感。”
“那你觉得会发生什么事?”
答话之前,她肯定至少挑开了一英寸那么长的一段红色长毛绒。幸好楼座服务员吉米没看到她,要不然会伤透他的心。吉米对红色长毛绒很感自豪,简直好像是他自个儿出钱买的。
“我刚去罗德尼住的时候,”她说,“那是两年前——我们从伊利诺伊州搬过来的——那儿有个叫泰森的,杰克·泰森。他孤伶伶地一个人住,好像谁也不想认识。一开始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直到有人把他的事全跟我说了,我现在明白了。杰克·泰森跟一个罗德尼的女的结婚,他们来纽约度蜜月,像我们这样。他们来了后,我想他妻子肯定是把泰森跟她看到的人做比较,把这个城市跟罗德尼做比较。他妻子回去后,怎么也住不惯。”
“怎么样?”
“他们回到罗德尼后没多久,他妻子就跑掉了,我想是回到了纽约。”
“我猜泰森离婚了?”
“没有,没离。他还以为他妻子会回到他身边。”
“他以为他妻子会回来?”我说,“走了三年还这样以为?”
“对,泰森把他妻子的东西一直保持着她跑掉时的样子,每样东西跟以前完全一样。”
“可是难道泰森没有因为他妻子所做的事而生她的气?我要是男人,哪个女孩这样对待我,她敢再露头,我说不定会干掉她。”
“泰森不会,我也不会,要是——要是我碰到这种事。我会等啊等啊,而且一直抱着希望。我会每天下午都去火车站接火车,就像杰克·泰森那样。”
什么东西溅到了桌布上,让我一下子跳了起来。
“天哪,”我说,“你怎么了?振作点儿,我知道这个故事让人难过,可这又不是你的倒霉事。”
“是的,是的,我会碰到同样的事。”
“你镇静点儿,别这么哭嘛。”
“我忍不住。噢!我知道会发生的,现在正在发生。你看,你看他。”
我往护栏那边扫了一眼,看到了她是什么意思。她的查理在那边,正跳得不亦乐乎,就好像他刚刚发现他以前都白活了。我看到他跟共舞的女孩子说了句什么,尽管远得让我听不到,可是我敢打赌他说的是“这才是生活!”我要是他的妻子,处境跟这个孩子一样,我想我也会像她一样感觉糟糕,因为如果有谁表现出不可救药的“纽约病”的所有症状,那就得数这位查理·费里斯了。
“我不像这里的纽约姑娘,”她哽咽着说,“我时髦不起来,也不想时髦。我只想住在自己家里,过得快乐。我知道要是我们来这个城市,就会发生这种事。他觉得我配不上他,看不起我。”
“别激动。”
“可是我真的很爱他!”
要不是没机会想到怎么说,天晓得我会说出什么话。可是就在那时,音乐停了,舞池里有人说起话来。
“女士们,先生们,”他说,“现在开始我们精彩的选号比赛,这是名—符—其—实的公平比赛——”
这是伊齐·贝尔曼在做每晚的讲话,介绍爱之杯,这意味着对我来说,该去工作了。从我坐的地方,能看到伊齐在室内到处瞄,我知道他在找我。哪天晚上梅布尔或是我没露面,别的什么人赢走了爱之杯,对餐馆里管事的而言,这可是噩梦。
“对不起,我得走了。”我说,“我得参加这个比赛。”
就在那时,我突然有了个了不起的想法,闪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看她在那儿哭,然后我望向护栏那边的神奇小子查理,我知道我能凭这为自己在名人堂里牢牢地占个位置,跻身于当代的伟大思想家之列。
“好了,”我说,“好了。别哭了,你去补补妆,快点儿。这次你也要跳。”
“可是查理不想跟我跳。”
“你也许没注意到,”我说,“可你的查理不是纽约惟一的男人,或者说甚至也不是这间餐馆里惟一的男人。我自己要跟查理跳,我给你介绍一个会跳的。你听!”
“每一对中的女士,”这是伊齐在声音洪亮地说,“将得到一张上面有号码的票。然后跳舞开始,号码一个一个去掉,裁判叫到谁的号码,谁就请回到座位上去。最后留下来的号码就是得奖号码。比赛是名符其实的公平比赛,完全由号码持有者的舞技所决定。”(伊齐从六岁起就不会脸红了。)“女士们请上前一步取号码。别的号码都筛选掉后,最后留在舞池里的就是赢家,”(我能看到伊齐越来越不自在,在纳闷到底我去哪儿了。)“将得到餐馆方面颁发的这座爱之银杯。女士们现在请上前一步取号码。”
我转身看着查理太太。“哎,”我说,“你难道不想赢一座爱之银杯吗?”
“可是我赢不了。”
“谁都永远不知道自己的运气怎么样嘛。”
“可这不是运气,你没听见他说比赛完全由舞技决定的吗?”
“咳,那就试试你的舞技吧。”我觉得我真想晃她一晃。“天哪,”我说,“拿出点勇气吧。难道你一丁点努力也不想付出,不去保住你的查理?要是你赢了,想想那意味着什么吧。往后你这一辈子他都会佩服你。他一说起纽约,你只用说:‘纽约?啊,没错,我就是在那儿赢的爱之银杯,不是吗?’他就会泄了气,就好像你打中了他的要害。镇静点,试试吧。”
我看到她那双褐色的眼睛闪了一下,她说:“我试试吧。”
“这样就好。”我说,“现在擦干眼泪吧,把自己拾掇好。我下去给你拿票。”
我走到伊齐跟前,他如释重负。
“咦!”他说,“我还以为你跑掉了呢,要么是病了还是怎么样。给你的票。”
“我要两张,伊齐,给我的朋友一张。我说,伊齐,最后只剩下两对时,你要是安排得其中有她,就算你帮我个人一个忙。这可不是无缘无故的:她是个乡下来的孩子,想一鸣惊人。”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了。给你票,你的是三十六,她的是十。”他压低声音说,“别搞混了。”
我回到楼座那里。半路上,我抓住查理。
“这次咱们俩跳。”我说。
他笑得嘴巴裂到了耳朵根那儿。
我看到查理太太的样子好像这辈子从来没流过一滴泪。她没说的,并不缺乏勇气,这孩子。
“来吧,”我说,“千万别把票搞丢了,注意你的舞步。”
我想你也看过在盖森海默餐馆举行的这种公平比赛。或者说,你要是没看过盖森海默的,也会在别的地方看到过,都一样。
我们开始时,舞池里人满为患,几乎连肘部都挪不开。别跟我说现在没有乐观的人了,每个人看样子都像是在考虑是把爱之杯放在客厅呢,还是放在卧室里。你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满怀希望的一群人。
不久,伊齐发话了。餐馆里管事的希望他在这种场合说话幽默,因此他使出浑身解数。
“七号,十一号,二十一号,请回到你们难过的朋友那里。”
这样让我们多了点挪动肘部的空间,乐队又演奏起来。
几分钟后,又是伊齐:“十三号,十六号,十七号——再见。”
我们再次进入下一轮。
“十二号,我们很不想告别你们,可是——回到你们那张桌吧!”
一个戴着红帽子的胖女孩离开舞池,她跳舞时一直面带亲切的笑容,好像在那样逗小孩儿开心。
“六号,十五号,二十号——出局!”
很快,剩下的只有我和查理、查理太太跟我介绍给她的那个人,另外还有个光头男人和一个戴着白帽子的女孩。那个男人是个所谓的韧劲十足的表演者,他整晚都在跳,我在楼座那会儿就注意到了。从那儿看,他像是个难以比下去的家伙。
他是个有干劲的人没错,这家伙,这么说吧,要不是有现在的情况,我会乐意看到他赢的。但是不能,哎,不行!
“十九号,你们满脸通红的。歇会儿吧。”
就这样,比赛就成了我和查理跟查理太太和她的舞伴之间的对决了。我浑身的每根神经都因为紧张和刺激而兴奋起来。不是吗?不是。
查理,就像我已经暗示过的,他这种跳舞的跳起来时,注意力大都放到了自己的脚上。他全神贯注,不去看旁边有什么有意思的。他所上的函授学校并不保证你可以一心二用,他们才不会为难自己去教你跳舞时扫视一下餐馆里面呢。所以查理根本没意识到这场戏有什么不对劲儿。他有点志在必得的样子,呼吸沉重,呼气呼在我的脖子上,眼睛牢牢地盯着地板,他只知道比赛人数少了点儿,而缅因州艾什利的荣誉就看他的了。
你也知道,在跳舞比赛进行到只剩下两对时,人们是怎样开始坐端身子注意看的。有过几个晚上,我是最后剩下的两对之一,激动起来,完全忘乎所以。空气里有种嗡嗡的声音,你在餐馆里舞来舞去时,坐在桌前的人们会鼓起掌来。咳,你要是不晓得其中的猫腻,就会兴奋万分。
没多久,我训练有素的耳朵就听得出来一屋子的人并不是为我和查理喝彩。我们就算在舞池上舞上一圈,也不会有人喝彩,而每次查理太太和舞伴跳到舞池一角时,就会有一阵闹腾声,就像是在选举之夜。她真的是一鸣惊人。
我看了一眼舞池那边的她,并没感到吃惊。这孩子,跟在楼上时判若两人。我从来没见过有谁显得这么开心,对自己这么心满意足。她的眼睛炯炯有神,脸颊飞红,她像个冠军一般跳舞。我知道是什么打动了人们的心,是她的样子。她让你联想到了新鲜牛奶、刚下的鸡蛋和啼唱的鸟儿。城里人说来滑稽,他们强打精神,声称对自己来说,小小的纽约这里就够好的了,天堂里有条街道他们称之为百老汇,等等,等等,可是在我看来,他们真正盼望的,是夏天时离开纽约去乡下过的那三个星期。我一清二楚他们为什么这么起劲儿为查理太太喝彩。她让他们想到即将到来的假期,到时他们可以去住在农场上,用旧橡木桶喝水,亲热地用人名称呼奶牛。
乖乖!我自己也正是那么想的。一整天,乡下都在扯动我的心,这时扯动得更是厉害得前所未有。
我本来能闻到刚割下的干草的气味,但是在盖森海默餐馆,你只能闻到盖森海默餐馆里的气味,因为别的气味根本没法跟它相比。
“继续跳,”我对查理说,“我看大家好像不看好我们呢。”
“啊哈!”他说,忙得眼都不敢眨。
“跳几种你那种花哨舞步吧,我们想赶上就得表现一下。”
看这位伙计表现得——效果惊人!
我从眼角能看到伊齐·贝尔曼,他不像是开心的样子。他在攒起勇气,想要像一个判断迅速的裁判那样做出判定——一做出这种判定,就马上从绳子底下钻出去,一口气跑上五英里,好躲过被激怒的人们。就是时不时发生这种事,才让他没法干得十全十美。梅布尔·弗兰西斯跟我说过有天晚上,伊齐宣布她是这场了不起的公平竞赛的赢家时,搞得太明目张胆,她觉得差点儿起了骚乱。看样子很可能伊齐担心这次又要历史重演。顾客们想看到我们两对的哪一对会赢得爱之银杯是毫无疑问的,那是查理太太的囊中物,我和查理不过是跟在场的别人一样。
可是伊齐要完成自己的职责,他也为此领薪水,所以他润润嘴唇,周围看了一眼,看到撤退路线没被堵死,咽了两下口水,然后声音沙哑地说:
“十号,请退场!”
我马上停住了。
“好了,”我对查理说,“这是让我们退出的。”
我们在掌声中走过舞池。
“哎,”查理说着掏出手帕擦眉毛处,那儿就像乡村铁匠的一样。“我们跳得不赖,对不?我们跳得不赖,我看是!我们——”
他抬头往楼座方向看,以为能看到他亲爱的小妻子趴在那里崇拜地看着他。正当他抬眼往那边看时,她却扑入他的眼帘,比他所料的低了很多——事实上,就在舞池里。
当时的她没怎么在崇拜地看着谁,她太忙了。
这孩子所做的,是取胜后的通常做法。这时她和舞伴正在跳上一两圈,完全是为了表演,就像在盖森海姆这儿取胜的一对总要做的。餐馆里的人全都为他们站了起来。从他们拍巴掌的样子,你会以为他们把多余的现金都押到她身上了呢。
查理看清楚是她,他张大了嘴,直到下巴差一点碰到地上。
“可是——可是——可是——”他开口说道。
“我知道,”我说,“这变得好像说到底,她还是能跳得够好的,有资格在市里跳。变得好像她有点胜过某个人一筹了,不是吗?变得好像可惜你没想到自己跟她跳呢。”
“我——我——我——”
“你过来好好喝点冷饮吧,”我说,“很快就会快稳住神。”
他脚步踉跄地跟着我走到一张桌子前,样子像是被一辆有轨电车撞了。他深受打击。
我忙着照顾查理,扇毛巾给他送氧来调理他,以至于——如果你相信我所说的——过了好久我才想到扫一眼看看这件事对伊齐·贝尔曼有何影响。
你要是能想像到一位慈父的独子拿块砖头拍了他,跳起来踩他的肚子,然后一古脑卷走他的钱财,你就能很好地想像出可怜的伊齐是什么样了。他从餐馆里的那头盯着我,一边在自言自语,手还一甩一甩的。他是自以为在跟我说话呢,还是在排练向老板汇报某个陌生人赢走他的爱之银杯一事,我不晓得。不管是什么,他那会儿嘴里可真是滔滔不绝。
我冲着他点点头,意在表示这件事将来会一切顺利,然后我又转向查理。他开始稳住神了。
“她赢了奖杯!”他晕头转向地说,眼睛看着我,好像我能怎么办似的。
“可不是赢了嘛!”
“可是——嗯,你对这件事怎么看?”
我看出时机已到,该向他摊牌了。
“我跟你说说我是怎么看的吧。”我说,“你要是听我劝,就趁她还没一门心思想着纽约,速速把这孩子直接带回艾什利——或者不管你说的什么地方,是你们开错药,把当地的土著人都毒死了。我在楼上跟她聊天时,她跟我说了她的村子里某个人的事,他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跟你就要面对的一个样。”
他吃了一惊:“她跟你说了杰克·泰森的事?”
“他是叫那个名字——杰克·泰森。他让他妻子对纽约太上瘾了,所以妻子也没了。要是你妻子没怎么想着她可能像泰森的妻子那样做,居然会提到泰森,你难道不觉得蹊跷吗?”
他变得脸色铁青。
“你不是想着她会那样做吧?”
“咳,你是没听她说话啊,她别的什么都不谈,一个劲儿地说这位泰森,还有他妻子是怎样对待他的。她说起来有点儿难过,有点后悔,好像是她感到遗憾,可是觉得只能这么着了。我看得出她最近考虑得很多。”
查理在座位上身躯僵硬,然后又因为万分恐惧而瘫软了。他的手颤抖着拿起空杯子,喝了很久没喝着。不需要观察太多,就能看出他受到了空前的打击,从今往后,在洋洋自得和心怀都市这方面,都会大大降低一个层次。事实上,从他的样子看,我敢说他这辈子都不再会心怀都市、洋洋自得了。
“明天我就带她回家,”他说,“可是——她肯走吗?”
“这就看你的了,要是你能说服她——她来了,换了我,马上就要说。”
查理太太抱着奖杯走到这张桌前。我在想她头一句话会怎么说。换了查理,当然会说:“这才是生活!”可是我指望她嘴里能说出更带劲的话。换了是我,我至少能想出十句话,一句比一句难听。
她坐下来,奖杯放到了桌子上。接着她久久地看了一眼奖杯,深吸一口气,然后看着查理。
“噢,查理,亲爱的,”她说,“我真希望是跟你跳的舞!”
咳,要说这句话跟我能说出来的任何一句话不算旗鼓相当,那我可不敢断言。查理没接茬。我跟他说了那番话后,他一点时间也不浪费。
“亲爱的,”他服服贴贴地说,“你真了不起!这件事老家的人会怎么说?”这时他的确停顿了一下,因为说出来是要胆量的,不过他马上又说,“玛丽,我们马上回家怎么样——明天的头班火车,拿奖杯给他们看看?”
“噢,查理!”她说。
查理的脸上现出喜色,像是有谁扳了个开关。
“你肯吗?你不想再待了吗?你没有迷上纽约吧?”
“要是有火车的话,”她说,“我今天晚上就走。不过我还以为你很喜欢这座城市呢,对吗查理?”
他可以说打了个冷战。“我这辈子再也不想看到它了!”他说。
“对不起,”我说着站起身。“我看那边有个朋友想跟我说句话。”
我走到伊齐跟前,他已经在那儿站了五分钟用眉毛跟我示意。
他一开始可以说是语不成句,他肯定是声带出了问题。以前有个非洲探险家去不通道路的沙漠时走了一番后,来盖森海默餐馆来得很勤,经常跟我讲某些部落人的事,那些人说话根本不用真正的词,而是用咂舌头和咯咯的声音来交谈,他从他们聊天时发出的声音挑了些有可能逗我笑的来模仿。相信我,这会儿伊齐·伯尔曼一开口,用的也是同样的语言,只不过他这样可不是逗我笑。
他就像那种开始跳线的留声机唱片。
“别紧张,伊萨多,”我说,“你有烦心事啊,跟我说说。”
他又咂了几下嘴,接着就说出来了:
“喂,你疯了吗?你干吗要这么做?我不是尽量跟你说明白了吗?你来拿票时,我不是给你说了二十遍,说你的是三十六号?”
“你不是说我的朋友是三十六号吗?”
“你耳朵聋了?我说她的是十号。”
“那样的话,”我大方地说,“别说了吧。是我的错。现在看起来,好像是我搞混了。”
他的身子抖了几下。
“别说了?敢情好!太棒了!你有种,我得这么说。”
“弄错也算走运,伊齐,救了你的命。要是你把奖杯给了我,他们会用私刑把你干掉的。他们可是一致看好她。”
“这件事我告诉老板,他会怎么说?”
“别在乎老板会怎么说。你浑身上下就没有一点浪漫劲儿吗,伊齐?看那两位坐在那儿,头凑到了一块儿。为了让他们快乐一辈子,不是值得发座银杯给他们吗?他们在度蜜月,伊萨多。原原本本告诉老板是怎么回事吧,就说我觉得盖森海默餐馆应该送给他们一份结婚礼物。”
他咂了一会儿嘴巴。
“哈!”他说,“哈!这下你说了!这下你全招了!你是故意的,你故意把两张票搞混了。跟我想的差不离。喂,你以为你是谁,居然干这种事?你难道不知道职业舞女一毛钱就能买仨?我可以这会儿出去,吹声口哨就能叫来十个人来干你的活。我跟老板一说,他立马就会炒掉你。”
“不,他不会,伊齐,因为我要辞职。”
“你最好这样!”
“我正想那样。我讨厌这儿,伊齐,我讨厌跳舞,我讨厌纽约,我讨厌一切。我要回到乡下。我以为我已经完全忘了猪和鸡,可是我没有。很久很久以来我就有怀疑,今天晚上我算是明白了。跟老板说吧,转达我的爱意,说我感到抱歉,可是只能这么着了。他要是想再跟我说什么,最好写信。地址是杰克·泰森太太,缅因州罗德尼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