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的新家散发着新塑料与新地毯的愉快气味。它是有两间卧室的独栋拖车屋,后面有一方水泥砌的露台。我获准挑选自己房间的壁纸——白底上点缀着粉红玫瑰花束,绑着蓝色的缎带。我们从未住饼拖车,在搬到维康镇以前,我们在休斯敦租房子。
苞拖车一样,妈妈的男朋友飞力也是新的。他的名字Flip来自他不断转台的习惯,那起先没什么关系,可是后来往往让我抓狂。飞力在家的时候,每个节目都不可能看超过五分钟。
我一直不确定妈妈为何邀他跟我们同住,他看来并不比她其他的男友优秀,也没什么不同。飞力像只友善的大狗,好看而佣懒,有一点啤酒肚,浑身都是毛,外加随和的笑容。
从第一天起,妈妈就得用她在产权保险公司当接待员的薪水资助他。而,飞力则方便地找不到工作。他并不反对工作,但强烈地不愿起身去找。常见的“红脖于”矛盾观。(译注:redneck,指脖颈晒得红红的、既穷苦又无教养的南方白种工人。)
但我喜欢飞力,因为他让妈妈展露笑颜。那些已许久没有听到的声音,是我心目中非常珍贵的东西,我多么希望可以抓到一个笑声,放进玻璃罐里,永远地珍藏起来。
我走进拖车,看见飞力瘫在沙发上,手上拿着一罐啤酒,妈妈却在厨房里忙着把罐头放进橱柜。
“嘿,莉珀。”他随口打招呼。
“嘿,飞力。”我走进小厨房帮忙。天花板的日光灯照在她玻璃般光滑的金发上。妈妈五官姣好,皮肤白皙,有双谜样的绿眸和柔软的唇。唯一透露出她极端倔强的线索,是她下颚简洁利落的线条,呈现V字形,宛如古代帆船的船首。
“妳把支票拿给夏先生了吗,莉珀?”
“拿了。”我伸手拿几袋面粉、糖和玉米粉,将它们堆进食物储藏室。“他是个混蛋,妈妈。他叫我偷渡客。”
她猛然转身面对我,眼中冒火,脸上出现一层细致的红晕。“那个畜生,”她大声说。“我不敢相信——飞力,你有听到莉珀说的话吗?”
“没。”
“他叫我女儿偷渡客。”
“谁?”
“夏路易,那个营地经理。飞力,移动你的屁股,去跟他理论。现在!告诉他要是再有下一次——”
“好啦,蜜糖,那个词又没什么意义,”飞力抗议道。“大家都挂在嘴上,他们没有恶意。”
“你敢帮他说话!”妈妈伸手将我搂过去,手臂绕过我的背和肩膀保护我。她会有这么强烈的反应,让我很惊讶(毕竟这个词不是第一次套在我身上,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我没事,妈妈。”我说。
“所有使用那个词的人,只显露出他是无知的垃圾,”她简洁地说。“妳该知道,有墨西哥血统并没有错。”她比我更心烦意乱。
我向来都很敏锐的察觉到,自己和妈妈不一样。我们一起出门时,总招来好奇的注意。妈妈白皙如天使,而我一头黑发,明显的拉丁人模样。我学会逆来顺受。有一 半的墨西哥血统跟纯墨西哥人没什么不同,那表示有时我会被叫偷渡客,即使我生下来就是美国人,而且从未踏入格兰河谷。
“飞力,”妈妈很坚持。“你会去跟他理论吗?”
“他不用去。”我有些后悔跟她提起这事,我无法想象飞力会为任何他觉得无足轻重的小事而自找麻烦。
“蜜糖,”飞力反对。“我看不出有何必要在第一天就跟房东闹翻!”
“必要性在于,你应该更像个男人,为我女儿挺身而出。”妈妈生气地瞪着他。“该死的,我自己去。”
一声饱受折磨的长叹由沙发传来,不过除了在遥控器上点按的拇指,没有其他动作。
我着急地阻止。“妈妈,不要去。飞力是对的,那不代表什么。”我全身的细胞都清楚知道,我母亲最好不要靠近夏路易。
“我很快就回来。”她不为所动地说,一边寻找她的皮包。
“拜托,妈妈。”我搜尽枯肠,想打消她的去意。“该吃晚餐了,我饿了,真的很饿。我们去外面吃好吗?我们去试试镇上的自助餐。”
我认识的每个成人,包括我妈妈,都喜欢自助餐。
妈妈停下脚步,看着我,脸上的表情柔和下来。“妳讨厌自助餐的食物。”
“我渐渐适应了,”我坚持地说道。“我开始喜欢用分格的餐盘吃东西。”看到她开始露出笑容,我乘胜追击,“或许我们运气好,今天是银发族优待日,妳就可以享有半价优惠。”
“鬼灵精。”她大声说,突然笑出来。“今天的大搬家,的确让我感觉像个老人。”她大步走进客厅关掉电视,站在消失的屏幕前面。“起来,飞力。”
“我会看不到『摔角狂热』,”他抗议着坐起来,蓬乱的头因为躺在靠枕上而扁了一边。“反正你也不会把节目看完。”妈妈说。“起来,不然我会把遥控器藏起来一整个月。”
飞力发出一声叹息,站了起来。
棒天,我认识了翰迪的妹妹涵娜,她小我一岁,但几乎比我高一个头。她称不上漂亮,不过康家人特有的修长运动员体态使她很引入注目。他们一家人都很好动,酷 爱竞争、更爱胡闹,与我完全相反。身为唯一的女孩,涵娜老早学到绝不可以低头,无论事情看来多么不可能,面对任何挑战时都要冲第一。
我很欣赏这种大无畏的精神,虽然我做不来。可是涵娜跟我说,在一个无险可冒之地拥有冒险精神,是种诅咒。
涵娜为她哥哥疯狂,她很爱谈他,而我很爱听。据涵娜说,翰迪去年高中毕业,正和一个名叫戴雅曼的高年级女生交往,不过康翰迪从十二岁起就吸引了一堆女性。
目前,他白天替附近的牧场建造并修理有刺铁丝网的围栏,替他妈妈付了小货车的头期款。膝盖韧带受伤之前,他是美式足球队的四分卫,四点五秒就能跑完四十码 冲刺。你说得出的德州鸟类鸣声,无论是山雀或野火鸡,他几乎都会模仿。而且他很疼爱涵娜跟他们的两个弟弟,睿可和恺文。
我觉得能当翰迪的妹妹,涵娜是世界上最幸运的女孩。虽然她家境贫穷,我却很羡慕她。我从不喜欢身为独生女。每当我受邀到朋友家晚餐,我便自觉像身处异地的 访客,必须努力理解事情该怎么做、有些话是什么意思。我特别喜欢热闹喧哗的大家庭。妈妈和我生活静谧,尽避妈妈保证过两个人也是一个家庭,但我们的家感觉 起来并不完整。
我一直渴望有更多家人。我认识的其他人都对他们的祖父母、舅公姨丈,或者二堂哥、三表妹和一年只见几次面的远亲如数家珍,只有我从不认识我的亲戚。
爸爸跟我一样是独生子,他的父母已经过世,其他亲戚散布整个美国。他们的家族世居休斯敦东北方的莉珀郡,那也是我名字的由来(译注:Liberry原意为 自由),那时他们还用墨西哥姓Jimenezes。十八世纪,墨西哥开放那地区给前来殖民的欧洲人,后来他们改用不会透露出身的“裘”姓(Jones), 整个家族有的凋零,有的卖了土地,迁居他乡。
因此我的亲戚只剩下妈妈这边的家人。但每次我问起,她的脸色便转为冷淡而安静,或者厉声要我出去玩。有一次我看到她后来哭了,她拱起肩膀坐在床上,仿佛背负着看不见的千斤重担。此后我没再问起她的家人。不过我知道她原来姓楚,但我怀疑楚家人是否知道我的存在。
不过我最想知道的是,妈妈到底做了什么事情,严重到让她的家人不要地?
不管我怎样担心,涵娜仍坚持要带我去认识玛雯小姐和她的斗牛犬。即使我抗议说我差点被牠们吓死。
“妳最好跟牠们成为朋友,”涵娜提醒。“改天牠们又会穿过栅栏门乱跑,如果牠们认识妳,妳就不用害怕了。”
“妳是说牠们只吃陌生人?”
我认为我的胆小很有道理,但涵娜连翻白眼。“妳少胆小了,莉珀。”
“妳知道被狗咬的人会怎样吗?”我忿忿不平地问。
“不知道。”
“失血、神经受损、得到破伤风、狂犬病、细菌感染、截肢……”
“好恶!”涵娜赞叹地说。
我们沿着拖车营地的主要车道走着,球鞋扬起一片碎石尘土。阳光烧烤我们没有戴帽子的头,燃烧着头发的分线。我们走近康家的地,我看到翰迪正在清洗他的蓝色 旧卡车,他光裸的背与肩仿佛新铸的铜板,微微发亮。他穿着牛仔短裤和夹脚拖鞋,脸上戴着飞行员墨镜。他露出笑容时,牙齿在古铜色的脸上白得耀眼。某种愉悦 感潜入我的腰腹。
“嘿!”他冲洗着货车上的泡沫,拇指刻意按住水管末端,加强水压。“你们要去哪里?”
涵娜替我们两个发言。“我要莉珀去跟玛雯小姐的斗牛犬交朋友,可是她会害怕。”
“我没有害怕。”这不完全是真话,可是我不要翰迪认为我胆小。
“妳刚刚才说了一堆如果被狗咬会怎样又怎样的话,”涵娜指出。
“那并不表示我害怕,”我防备地说。“那只表示我很有常识。”
翰迪警告地看妹妹一眼。“涵娜,妳不可以在别人准备好之前,强迫人家去做任何事。让莉珀依照自己的时间克服她的心理障碍。”
“我想去。”我坚持地说,为了自尊抛弃所有判断力。
翰迪走去关水龙头,从旁边一个伞状晾衣架上扯下一件白色T恤,将它套上结实的躯干。“我陪妳们去,玛雯小姐之前找我帮她搬一些画去艺廊。”
“她是艺术家?”我问。
“噢,没错,”涵娜说。“玛雯小姐画羽扇豆,她的作品很漂亮,对吧,翰迪?”
“是的。”他上前轻轻拉他妹妹的一条辫子。
我看着翰迪,感受到和上次一样的、无以名之的渴望。我想更靠近他,研究在那件漂白了的棉布下面、他肌肤的气味。
翰迪和我说话时,声音似乎有些改变。“妳的膝盖怎么样,莉珀?伤口还会痛吗?”
我静静地摇头,因为他竟然对我有兴趣,心里像拨动的吉他弦般颤抖。
他朝我伸出手,带点迟疑,然后把棕框眼睛从我上仰的脸上轻轻拿下。一如往常,镜片脏脏的,印满指纹。
“妳不戴眼镜的视力很不好吗?”他问。
我耸耸肩,朝俯视我的模糊俊脸微笑。
翰迪用衣角将镜片擦拭干净,挑剔地看了几眼后才还给我。“走吧,妳们两个,我陪妳们去玛雯小姐的家,看看她会怎样对待莉珀,应该很有趣。”
“她会不会很凶?”我走在他的右侧,涵娜则在他的左边。
“如果她喜欢妳,就会对妳很好。”他说。
“她很老吗?”我想起我们休斯敦小区里的坏脾气老太太,只要我踏上她精心照料的前院,便拿拐杖追我。我不特别喜欢老人。我认识的少数几个老人若非古怪呆滞,就是喜欢巨细靡遗地谈论身体的病痛。
这个问题引起翰迪大笑。“我不很确定。从我出生起,她就一直是五十九岁。”
沿路往下走约四百公尺,我们即将到达玛雯小姐的拖车,即使没有同伴指引我也认得出是哪一户,关在后院栅栏里的两只恶犬的吠叫,让人老远就知道。我立刻觉得不舒服,皮肤出现鸡皮疙瘩与冷汗,心脏急跳,甚至已经结痂的膝盖都感觉得到心脏的跳动。
我停下脚步,翰迪也停住,露出疑惑的微笑。“莉珀,妳到底有什么东西惹到那些狗了?”
“它们闻得到恐惧,”我说,视线聚焦在栅栏里的庭院角落,看到斗牛犬上下蹿跳,口沫四溅。
“妳说妳不怕狗,”涵娜说。
“一般的狗我不会怕,但我跟患狂犬病的凶恶斗牛犬划清界线。”
翰迪大笑,一只温暖的手圈住我的颈背。安慰地轻捏一下。“我们去见玛雯小姐吧,妳会喜欢她的。”他摘下墨镜,低下头,透出笑意的蓝眼睛看着我。“我保证。”
拖车里充满羽扇豆花水的味道和烟味,还有烤箱传出的香味。屋里所有的空间似乎都被艺术和手工艺品填满了,例如上有手绘图案的鸟屋、压克力纤维做的面纸盒套、圣诞装饰、钩针编织的餐桌垫布,以及尚未装框的羽扇豆油昼,尺寸形状不一。
一位个子不高的胖女士坐在这一团混乱中,头发用慕丝梳理成完美的蜂窝状发髻。她的发色染成一种我从未在自然界见过的红,她的肌肤覆满皱纹,不时随生动的表情产生变化。玛雯小姐可能很老,但一点也不痴呆。
“康翰迪,”她因抽了太多香烟而沙哑的嗓音叫道。“我以为你两天前就要来替我搬画。”
“是的,女士。”他恭顺地说。
“好啦,孩子,你有什么借口?”
“我太忙了。”
“翰迪,如果你要毁约,好歹也该想出更有创意的理由。”她的注意力转到涵娜和我身上。“涵娜,跟妳一起的女孩是谁?”
“玛雯小姐,她是裘莉珀,她和妈妈刚搬进围栏那儿的新拖车。”
“只有妳和妳妈妈?”玛雯小姐的嘴唇像刚吃了一把炸腌黄瓜那样噘了起来。
“不是的,女士。妈妈的男朋友也跟我们一起住。”受玛雯小姐的讯问刺激,我进一步说明飞力跟他爱转台的事,还有妈妈是寡妇,在产权公司当接待员,以及我来这里是因为被狗追和吓到后,想跟牠们谈和。
“那些坏蛋,”玛雯小姐一点也不生气。“大多数时间都在制造麻烦,但是我需要牠们的陪伴。”
“养猫咪不好吗?”我问。
玛雯小姐决断地摇头。“很久以前我就放弃养猫了,猫贴近环境,狗贴近人。”
玛雯小姐带着我们三人进到厨房,给我们吃红丝绒蛋糕。翰迪满嘴蛋糕地跟我说,玛雯小姐是维康镇最棒的厨师。据翰迪所言,她做的蛋糕和派每年都在县市嘉年华会夺得三色缎带奖,直到主办单位恳请她别再参赛,把得奖的机会让给其他人。
我的确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丝绒蛋糕,我后来知道它材料是奶酪和可可,以及分量足够的红色食用色素,让蛋糕像红灯一样光彩夺目,整个蛋糕还抹上一层一寸厚的乳状起司糖霜。
我们狼吞虎咽,黄色的餐盘差点被叉子猛刮下一层皮,直到每一粒蛋糕屑都被吃干抹净。玛雯小姐要我拿放在流理台下的狗饼干罐子时,我的扁桃腺仍因过甜的糖霜而回味着。
“拿两块去给狗儿吃,”她吩咐。“从栅栏间递给牠们。妳一喂牠们,牠们马上就认识妳了。”
我用力吞咽一下,胃里的蛋糕突然变成砖块。看到我的表情,翰迪小声说,“妳不一定要去。”
我并不想面对斗牛犬,但如果去面对牠们能得到翰迪几分钟的陪伴,就算是一群横冲直撞的长角牛,我也愿意。将手伸进罐子里,我握住两个骨头形状的饼干,它们的表面马上因我潮湿的手掌而变得黏黏的。涵娜留在拖车里帮玛雯小姐把更多手工艺品摆进一个小箱子。
翰迪带我来到栅栏前,愤怒的吠叫声充斥在空气中。狗儿龇牙咧嘴地咆哮、低噑时,牠们的耳朵平贴在子弹型的头上。公的那只是黑白花色,母的则是浅棕褐色。我真不懂牠们为何认为值得离开拖车的凉荫跑去吓唬我。
“栅栏关得住牠们吧?”我紧跟着翰迪,差点将他绊倒。狗儿充满蛰伏的精力,肌肉紧嘣,防佛要跃过闸门。
“当然,”翰迪用令人安心的坚定语气说。“这是我亲手搭建的。”
我小心翼翼地看着急躁的狗。“牠们叫什么名字?疯子与杀手?”
他摇摇头。“杯子蛋糕跟海绵蛋糕。”
我张大了嘴巴。“你骗人。”
一抹笑意闪过他的唇际。“是真的。”
如果玛雯小姐用甜食命名是希望让牠们看起来可爱一点,显然失败了。牠们仿佛把我当一串香肠,淌着口水朝我扑过来。
翰迪用严肃的语调跟牠们说话,叫牠们识相些,要安静、放乖一点。他也命令牠们坐下——只有部分成功:杯子蛋糕的臀部不情愿地坐到地上,海绵蛋糕的屁股则还是挑战地挂在空中。牠们张着嘴、喘着气,黑色钮扣般的四只眼睛盯着我们。
“现在,”翰迪指示。“手掌打开、手心朝上,给黑色那只一块饼干。不要直视牠的眼睛,也不要有任何突然的动作。”
我把饼干换到左手。
“妳是左撇子吗?”他饶富兴味地问道。
“不是。但如果这只手被咬掉,我还有比较好用的那只手可以写字。”
一阵低笑。“妳不会被咬的,去吧。”
我的视线紧盯着杯子蛋糕脖子上的防蚤项圈,开始往分隔我们的金属网前进,准备给出狗饼干。我看到牠一见到我手中的点心,身体期待地绷紧。不幸地,吸引力到底是饼干还是我的手,则有待商榷。我在最后一刻勇气全消,把手抽了回来。
杯子蛋糕的喉咙发出哀求声,海绵蛋糕则是一阵短吠。我羞愧地瞥翰迪一眼,以为他会取笑我。然而他什么也没说,一条强壮的手臂绕过我的肩,空着的手找到我 的。他好像捧着蜂鸟那样轻轻抓着我的手,我们一起把饼干送给等待着的狗,牠的大嘴一口吞下,笔直的尾巴左右摆动。牠的舌头在我朝上的掌心留下一些口水,我 在短裤上擦了擦。翰迪的手在我拿饼干给海绵蛋糕时,仍环着我的肩。
“乖女孩。”翰迪小声赞美,轻捏一下我的肩膀之后才放开。即使他的手已轻移开,那臂膀的重量似乎仍盘据在我肩上。身体侧面相靠的部分依然很温暖。我的心跳改变了频率,我吸入的每一口气都在肺部挑起甜蜜的疼痛。
“我还是很怕牠们。”我看着两头怪兽回到拖车旁边,重重地趴在阴影之中。
翰迪仍面向我,一手搭在篱笆顶端,让它分担他的重量。他看着我,好像被我脸上的某样东西吸引着。“害怕有时也有好处,”他温和地说。“那能让妳继续前进,帮妳完成事情。”
我们之间的沉默,和以前我所知的沉默都不相同,它强烈而温暖,充满期待。“你害怕什么?”我放胆问。
他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仿佛第一次被问到这种问题。有一阵子,我以为他不会回答,可是他缓缓吁出一口气,视线从我身上移开,扫过整个拖车营地。
“怕留在这里,”他终于开口。“一直留在这里,我会无法适应别的地方。”
“你想要适应哪一种地方?”我半耳语道。
他的表情如水银般迅速变化,眼中闪着戏谑。“任何不要我去的地方,我越要闯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