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册 第一章 著名绅士堂吉诃德·台·拉·曼却的性格和日常生活。

不久以前,有位绅士住在拉·曼却的一个村上,村名我不想提了。他那类绅士,一般都有一支长枪插在枪架上,有一面古老的盾牌、一匹瘦马和一只猎狗。他日常吃的沙锅杂烩里,牛肉比羊肉多些,晚餐往往是剩肉凉拌葱头,星期六吃煎腌肉和摊鸡蛋;星期五吃扁豆;星期日添只小鸽子:这就花了他一年四分之三的收入。他在节日穿黑色细呢子的大氅、丝绒裤、丝绒鞋,平时穿一套上好的本色粗呢子衣服,这就把余钱花光。他家里有一个四十多岁的管家妈,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外甥女,还有一个能下地也能上街的小伙子,替他套马、除草。我们这位绅士快五十岁了,体格很强健。他身材瘦削,面貌清癯,每天很早起身,喜欢打猎。据说他姓吉哈达,又一说是吉沙达,记载不一,推考起来,大概是吉哈那。不过这点在本书无关紧要,咱们只要讲来不失故事的真相就行。

且说这位绅士,一年到头闲的时候居多,闲来无事就埋头看骑士小说,看得爱不释手,津津有味,简直把打猎呀、甚至管理家产呀都忘个一干二净。他好奇心切,而且入迷很深,竟变卖了好几亩田去买书看,把能弄到手的骑士小说全搬回家。他最称赏名作家斐利西阿诺·台·西尔巴的作品,因为文笔讲究,会绕着弯儿打比方;他简直视为至宝,尤其是经常读到的那些求情和怨望的书信,例如:“你以无理对待我的有理,这个所以然之理,使我有理也理亏气短;因此我埋怨你美,确是有理。”又如:“……崇高的天用神圣的手法,把星辰来增饰了你的神圣,使你能值当你的伟大所当值的价值。”

可怜的绅士给这些话迷了心窍,夜里还眼睁睁醒着,要理解这些句子,探索其中的意义。其实,即使亚里士多德特地为此还魂再生,也探索不出,也不会理解。这位绅士对于堂贝利阿尼斯打伤了人自己也受到的创伤,总觉得不大放心,因为照他设想,尽管外科医生手段高明,伤口治好了也不免留下浑身满脸的瘢疤。不过话又说回来,作者在结尾声明故事还未完待续,这点他很赞成。他屡次手痒痒地要动笔,真去把故事补完。只因为他时时刻刻盘算着更重要的事,才没有这么办,否则他一定会动笔去写,而且真会写出来。他常常和本村的一位神父(西宛沙大学毕业的一位博学之士)争论骑士里谁最杰出:是巴尔梅林·台·英格拉泰拉呢,还是阿马狄斯·台·咖乌拉。可是本村的理发师尼古拉斯师傅认为他们都比不上太阳骑士,能和太阳骑士比美的只有阿马狄斯·台·咖乌拉的弟弟堂咖拉奥尔,因为他能屈能伸,不是个谨小慎微的骑士,也不像他哥哥那么爱哭;论勇敢,也一点不输他哥哥。

长话短说,他沉浸在书里,每夜从黄昏读到黎明,每天从黎明读到黄昏。这样少睡觉,多读书,他脑汁枯竭,失去了理性。他满脑袋尽是书上读到的什么魔术呀、比武呀、打仗呀、挑战呀、创伤呀、调情呀、恋爱呀、痛苦呀等等荒诞无稽的事。他固执成见,深信他所读的那些荒唐故事都千真万确,是世界上最真实的信史。他常说:熙德·如怡·狄亚斯是一位了不起的骑士,但是比不上火剑骑士;火剑骑士只消把剑反手一挥,就把一对凶魔恶煞也似的巨人都劈成两半。他尤其佩服贝那尔都·台尔·咖比欧,因为他仿照赫拉克利斯用两臂扼杀地神之子安泰的办法,在隆塞斯巴列斯杀死了有魔法护身的罗尔丹。他很称赞巨人莫冈德,因为他那一族都是些傲慢无礼的巨人,惟独他温文有礼。不过他最喜欢的是瑞那尔多斯·台·蒙达尔班,尤其喜欢他冲出自己的城堡,逢人抢劫,又到海外把传说是全身金铸的穆罕默德的像盗来。他还要把出卖同伙的奸贼咖拉隆狠狠地踢一顿,情愿赔掉一个管家妈,甚至再贴上一个外甥女作为代价。

总之,他已经完全失去理性,天下疯子从没有像他那样想入非非的。他要去做个游侠骑士,披上盔甲,拿起兵器,骑马漫游世界,到各处去猎奇冒险,把书里那些游侠骑士的行事一一照办:他要消灭一切暴行,承当种种艰险,将来功成业就,就可以名传千古。他觉得一方面为自己扬名,一方面为国家效劳,这是美事,也是非做不可的事。这可怜家伙梦想凭双臂之力,显身成名,少说也做到个特拉比松达的皇帝。他打着如意算盘自得其乐,急要把心愿见诸实行。他头一件事就是去擦洗他曾祖传下的一套盔甲。这套盔甲长年累月堆在一个角落里没人理会,已经生锈发霉。他用尽方法去擦洗收拾,可是发现一个大缺陷,这里面没有掩护整个头脸的全盔,光有一只不带面甲的顶盔。他巧出心裁,设法弥补,用硬纸做成个面甲,装在顶盔上,就仿佛是一只完整的头盔。他拔剑把它剁两下,试试是否结实而经得起刀剑,可是一剑斫下,把一星期的成绩都断送了。他瞧自己的手工一碰就碎,大为扫兴。他防再有这种危险,用几条铁皮衬着重新做了一个,自以为够结实了,不肯再检验,就当它是坚牢的、带面甲的头盔。

他接着想到自己的马。这匹马,蹄子上的裂纹比一个瑞尔所兑换的铜钱还多几文;它比郭内拉那只皮包瘦骨的马还毛病百出。可是在我们这位绅士看来,亚历山大的布赛法洛、熙德的巴比艾咖都比不上。他费了四天功夫给它取名字,心想:它主人是大名鼎鼎的骑士,它本身又是好一匹骏马,没有出色的名字说不过去。他要想个名字,既能表明它在主人成为游侠骑士之前的声价,又能表明它现在的声价:它主人今非昔比了,它当然也该另取个又显赫又响亮的名字才配得过它主人的新声价和新职业。他心里打着稿子,拟出了好些名字,又撇开不要,又添拟,又取消,又重拟。最后他决定为它取名“驽骍难得”,觉得这个名字高贵、响亮,而且表明它从前是一匹驽马,现在却稀世难得。

他为自己的马取了这样中意的名字,也要给自己取一个,想了八天,决定自称堂吉诃德。大概就是根据这一点,上文说起这部真实传记的作者断定他姓吉哈达,而不是别人主张的吉沙达。可是他想到英勇的阿马狄斯认为单以阿马狄斯为姓还不够,他要为国增光,把国名附加在姓上,自称阿马狄斯·台·咖乌拉。我们这位绅士因为要充地道的骑士,决定也把自己家乡的地名附加在姓上,自称堂吉诃德·台·拉·曼却。他觉得这样可以标明自己的籍贯,而且以地名为姓,可以替本乡增光。

他的盔甲已经收拾干净,顶盔已经改成头盔,马已经取了名字,自己也已经定了名称,可是觉得美中不足,他还得找个意中人。因为游侠骑士没有意中人,好比树没有叶子和果子,躯壳没有灵魂。他想:“游侠骑士常会碰到巨人。假如我是罪有应得而倒了霉,或是交上了好运,也碰到个把巨人,我和他交手,把他打倒或劈作两半,一句话,我把他打败,降伏了他,那么,我可以命令他去拜见个人儿,叫他进门去双膝跪倒在我那可爱的小姐面前,低声下气地说:‘小姐,我是巨人卡拉库良布洛,是马林德拉尼亚岛的大王。有一位赞不胜赞的骑士堂吉诃德·台·拉·曼却和我决斗,把我打败了,命我到您小姐面前来,听您差遣。’那可多好啊!”啊!我们这位绅士想出了这段道白,尤其是给自己意中人选定了名字之后,真是兴高采烈。原来,据人家说,他曾经爱上附近村子上一个很漂亮的农村姑娘,不过那姑娘看来对这事毫无所知,也满不在乎。她名叫阿尔东沙·罗任索;他认为她可以称为自己的意中人。他想给她取个名字,既要跟原名相仿佛,又要带些公主贵人的意味,最后决定称她为“杜尔西内娅·台尔·托波索”,因为她是托波索村上的人。他觉得这个名字就像他为自己以及自己一切东西所取的名字一样,悦耳、别致,而且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