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三章

一阵倒抽冷气的声音传来,清晰可辨,有人猛地转头。但是,和其他老师一样,亨特格外厚爱艾德里安。当其他同学试图挑衅老师时,它被贬为幼稚的愤世嫉俗——等我们长大了,这些想法自然而然就没了。然而,不知怎的,艾德里安的挑衅却颇受欢迎,被视为探求真理,只不过方式笨拙点罢了。

“那跟这问题有什么关系?”

“因为这是一个历史事件,先生,或者说是个微小的历史事件,但却是最近才发生的。因此这件事显然应该被当作历史。我们都知道他死了,我们都知道他有个女朋友,我们都知道这个女孩子怀孕了——或者说曾经怀孕过。但此外我们还知道些什么呢?只有一份可被称作史实的文字记录,就是那张写着‘对不起,妈妈’的自杀遗言——至少布朗是这么说的。那张纸条还留着吗?有没有被毁掉?罗布森之所以自杀,除了这些明显的原因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动机或原因?他当时的心态如何?我们怎么能确证那孩子就是他的?我们无法得知,先生,即使是在事件刚刚发生后不久。那等到五十年之后,等到罗布森的父母去世,等到他的女朋友消失已久并且再也不愿回想有关他的一切,到了那时候,怎么可能还会有任何人有能力来记录罗布森的故事?您看到这其中的问题了吗,先生?”

我们都看向亨特,暗自揣测这一次艾德里安是不是说得太过头了。仅仅是“怀孕”这个词就仿佛粉笔灰一样,在教室里挥散不去。更不用说他对孩子父亲另有其人的大胆推测,竟然暗示罗布森小小年纪就被人戴了绿帽……过了好一会儿,老师终于做了回答。

“我看到问题出在哪儿了,芬恩。但我觉得你低估了历史,因而也低估了历史学家。为了便于讨论,我们姑且认为可怜的罗布森将来会有历史价值。历史学家向来都有缺乏直接实证的问题。他们早已习惯如此。还有,别忘了在此事例中定会涉及验尸,因此一定会有验尸报告。罗布森很可能写过日记,或是写过信,还打过电话,这些内容都可以被人记起。他的父母也会答复他们收到的那些吊唁信。而五十年后,考虑到现在人们的平均寿命,他的同龄人中有相当一部分还可以接受访问。这个问题也许没有你所想象的那么可怕。”

“但什么都无法弥补罗布森本人的证言,先生。”

“从某一方面来说,确实不能。但是,同样地,历史学家也需要用怀疑的态度来对待某位亲历者对事件的说辞。通常,那些着眼于未来的说辞最值得怀疑。”

“您可以这么说吧,先生。”

“而从行为也常常能推断出心理状态。一个暴君就很少用手谕下达铲除异己的命令。”

“您可以这么说吧,先生。”

“呃,我就这么说。”

这是他们舌战的确切内容吗?几乎肯定不是。然而,就他们的这一次舌战而言,这是我的最佳记忆了。

我们毕了业,约定毕生保持友谊,从此便各奔东西。不出任何人所料,艾德里安获得了剑桥大学的奖学金。我在布里斯托尔大学念历史;科林去了萨塞克斯,而亚历克斯则继承了父亲的生意。我们鸿雁往来,就像那个年代的人们——甚至是年轻人——所做的那样。但是我们对写信这一形式缺乏经验,因此在开始任何关键的内容之前,往往怀着很不自然的羞涩感。信的开头总是,“兹收到你发自17号的信函”,这种写法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显得颇为机巧。

我们三人誓称,只要大家放假回家就一定相聚,可是并非总能如愿。书信往来仿佛已经重新调节了我们的能动关系。最初约定三人相互之间写的信越来越少,也越来越缺乏热情,而给艾德里安的信却始终热情洋溢,乐此不疲。我们都想要获得他的关注,赢得他的赞赏;我们对他献殷勤,有什么最精彩的经历总是第一个想告诉他;我们甚至都认为自己——而且理所当然地——和他的关系最为密切。尽管我们自己也在不断地结交新朋友,却总是试图说服自己艾德里安没有这样做:一厢情愿地认为我们三个仍然是他最亲密的朋友,而他也十分依赖我们。这是否只是为了掩盖我们无比依赖他的事实?

然后,生活接管了一切,时间也飞速前进。换句话说,我找了个女朋友。当然了,之前我也和几个女孩子交往过,但结果不是她们太过自信让我觉得自己笨拙木讷,就是她们的扭捏腼腆让我更加紧张不安。很显然,有某种神秘的阳刚密码可以从彬彬有礼的二十岁传给胆小不安的十八岁,而一旦掌握了这一密码,你就能和女孩子“调情”,甚至在某些情形中可以将她们“钓上床”。但我从来就没有学会或理解这招,也许至今仍然一窍不通。我的“技巧”在于没有技巧;而毫无疑问其他人会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无能的表现。一起喝一杯——跳个舞——让我送你回家——来杯咖啡?对我来说,即便是这样公认简单的老套泡妞法,也是一种虚张声势,是我干不出来的。我只会在女孩们身边晃荡,试着说些逗趣的话,然后估摸着自己会把事情搞砸。记得第一学期的时候,我在一次聚会上喝了点酒,有点感伤,这时一个女孩路过,同情地问我是否感觉还好,我没想到自己的回答竟然是,“我觉得自己是个狂躁的抑郁者”,因为在当时,这样的说法听起来比“我觉得有点伤感”更有个性。结果她却回答,“又是这套”,然后立刻转身离去,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这一回答不仅不能让我从快乐的人群中脱颖而出,反而成了世界上最烂的泡妞用语。

我的女朋友名叫维罗妮卡·玛丽·伊丽莎白·福特,这一信息(我指的是她这一长串中名)是我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才搞到的。她在攻读西班牙语,喜欢诗歌,父亲是个公务员。她身高大约五英尺二英寸,有一双肌肉发达的小腿,一头棕色的齐肩长发,蓝色的眼镜框后面藏着一对灰蓝色的眼睛,脸上带着转瞬即逝又有所保留的微笑。我觉得她很不错。好吧,我承认,任何女孩只要不躲避我,也许我都会觉得她很不错。我没有想告诉她自己感到很伤感,因为我并不伤感。她有一台黑箱电唱机,而我有台当塞特,而且她也比我更有音乐品位:就是说,她对我所钟爱的德沃夏克和柴可夫斯基不屑一顾,却拥有一大堆唱诗班和民谣的密纹唱片。翻阅我收藏的唱片时,她的脸上有时会闪过一丝微笑,但更多的时候却紧皱眉头。即便是藏起了柴可夫斯基的《1812序曲》以及法国电影《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原声唱片,我也无法幸免于难。她还没翻到我大量的流行乐藏品,就已经看到太多可疑的东西了:猫王,甲壳虫,滚石(当然,并不是说任何人都可以反对他们),但也有冬青树乐队,动物乐队,忧郁蓝调合唱团,以及两碟装的多诺万套装——《花朵致花园的礼物》。

“你喜欢这种东西?”她不动声色地问。

“很适合跳舞。”我回答道,心里有些防备。

“你听这个跳舞?在这里?在你的房间?一个人?”

“不,也不是这样。”尽管事实上确实如此。

“我不跳舞。”她说,半是人类学家的口吻,半是想要为我们所处的关系模式划定规矩,如果我们以后会相恋的话。

我想我最好解释一下和某人“相恋”在那时候的含义,因为时代早已让这个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近我和一个女性朋友聊天,她说起她的女儿沮丧地去找她。这个女儿现在在上大学第二个学期,已经和一个男孩上了床,而这个男孩——公开地,她也是知情的——同时和另外许多女孩同床共枕。他的做法是,在决定到底和谁“相恋”之前,先进行试睡。女儿心烦意乱,但并非全然因为这一试睡制度——尽管她内心也隐隐觉得这种做法不公——而主要是因为她最终落选了。

这让我觉得自己仿佛是某种古老偏门文化的幸存者,它的信徒还在用刻好的萝卜当作可交换的货币。在“我那个年代”——不过当时我并没声称自己拥有那个年代,现在我就更不会了——通常的模式是这样的:你遇到一个女孩,你被她吸引,你试图获得她的芳心,你想邀她参加一两项社交活动——比如说,去酒吧——然后单独跟她约会,然后再跟她约会,接着在一个热情的晚安之吻后,你就可以算是正式地和她“相恋”了。只有在你半公开地表达你的忠诚之后,你才能了解她的性政策。有时候,这意味着她的身体会像专属捕鱼区一样戒备森严。

维罗妮卡和那个年代的其他女孩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她们很愿意和你进行身体上的接触,公开挽着你的胳膊,一个劲地吻你直到面色绯红,甚至会有意识地将她们的乳房紧贴着你,前提是在肉与肉之间至少有五层左右的衣服相隔。不必言明,她们完全清楚你裤子里在搞什么勾当。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都是这样,仅此而已。有些女孩也许尺度会大一些:听说有些会相互手淫,也有些会答应所谓的“完全性行为”。除非你已经经历了许多边缘性行为,不然你可没法理解这“完全”一词蕴含的重大意义。然后,随着关系的发展,会有某些隐秘的交易,有些是出于一时的兴致,也有些是建立在承诺和义务的基础上——达到了某位诗人所谓的“为一只戒指引发的争端”的境界。

后来的几代人也许会将之归因于宗教约束或礼教束缚。但是,那些曾跟我有过边缘性行为的女孩们(是的,并非只有维罗妮卡一人)——或者说女人们——却对自己的身体甚感自在。而如果按照一定的标准,她们对我的身体也安适自如。顺便一提,我这么说并不是想要暗示边缘性行为不够兴奋,甚至让人泄气。此外,这些女孩已经比她们的母亲要开放许多了,而我所得到的也比我的父辈们多得多。至少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再说了,有一点总比什么都没有的要好。只是,在那段时间里,科林和亚历克斯都搭上了没有任何禁区政策的女朋友——或者说他们是这么暗示的。不过在当时,对于性这一话题,没有人吐露全部实情。因此在这方面,世界并没有怎么改变。

为了打消你心中可能的疑虑,我得说明我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处男。在从高中到大学期间,我有过几段具有启蒙意义的恋爱插曲,带来的刺激比留下的标记要深刻得多。因此,这随后发生的一切让我觉得越发古怪:你越是喜欢一个女孩,你们两个越是相配,也许你能和她做爱的几率就越小。当然了,除非——而这个想法我到后来才说出口——是我自己身上有某种特质,总会吸引那些会说不的女人。可是,这样有违常理的天性可能存在吗?

“为什么不行?”我问道,这时候总是有一只手摁住我手腕,表示拒绝。

“总感觉不对。”

这些对话总能在许多嘶嘶作响的取暖炉旁听到,跟啸叫的开水壶一唱一和。而争论的焦点不在于“感觉”,因为女人是感觉专家,男人只是粗俗的初学者。因而,“感觉不对”这句话比教义或母亲的忠告更具说服力,愈加无可辩驳。你们也许会问,但那不是60年代吗?是的,但那只是某些人才这样,只有这个国家的某些地方才如此。

与我的唱片收藏相比,我的书架在维罗妮卡看来就顺眼多了。在那些时日,平装书以它们传统的装扮出现在书架上:橙色的企鹅是小说,蓝色的鹈鹕是非小说。如果书架上蓝色比橙色的多,则证明你是个认真严肃之人。总的来说,我拥有了一个个响当当的名字,足以说明这点了:理查德·霍加特,史蒂文·朗西曼爵士,赫伊津哈,艾森克,燕卜荪……外加约翰·罗宾逊主教的《忠诚上帝》,就放在我的拉里卡通书系列旁边。维罗妮卡以为这些书我全都读过,因此对我大加赞赏,殊不知那些破损最严重的其实是淘来的二手书。

她自己的书架上放着许多诗集,有些是大部头,有些是薄薄的小册子:艾略特,奥登,麦克尼斯,史蒂维·史密斯,汤姆·冈恩,泰德·休斯。也有奥威尔和凯斯特勒的左翼读书俱乐部版本,一些用小牛皮封面装订的19世纪小说,几本阿瑟·拉克姆的儿童插画册以及她的慰藉之书《我的秘密城堡》。我一刻也没怀疑过这些书她全部看过,也认定这些全是值得拥有的书。不仅如此,这些书简直就是她思维和人格的有机延续,而我收藏的书则让我觉得自己功能分裂,全都诠释了一种我憧憬的人格。这一差异让我陷入了些许的惊恐之中,而就在我浏览她放满诗集的书架时,我借用了菲尔·狄克逊说过的一句话。

“当然,我们都很想知道泰德·休斯没动物可写了会怎么样。”

“是吗?”

“有人这么说过。”我无力地回答。这话从狄克逊的口中说出来是那么诙谐老道;而从我的口中说出,却只能显得滑稽可笑。

“诗人不会像小说家那样才思枯竭的。”她教导我,“因为他们不像小说家那样依赖各种素材。而你却把他当成某种动物学家来看待,不是吗?但就算是动物学家,也不会厌倦动物,是不是?”

她看着我,一条秀眉挑起,越过眼镜框。她只比我大五个月,但有时让人觉得差了五年。

“这是我的英语老师告诉我们的。”

“好吧,既然你现在已经是个大学生了,我们就必须让你学会自己思考,对吧?”

“我们”一词中包含了某种意味,让我觉得也许自己也没有弄错所有的事情。她只是想让我变得更好——而我又怎能拒绝这番好意?起初,她问了几件事,其中一个问题就是我为什么要把手表戴在手腕内侧。我无法明确说出理由,所以只好把手表转了个圈,让表面朝外,就像普通成年人那样。

我按部就班,心满意足,一有空余时间就和维罗妮卡待在一起,然后回到学生宿舍,幻想她在我身下两脚分开或是跨在我的身上,然后开始肆无忌惮地自慰。每天和她亲密接触,让我无比自豪地了解了各种化妆和穿衣常识,了解了女用剃须刀,以及女人月事的神秘和种种后果。我发现自己很羡慕这件事,因为它如此有规律地提醒了女性独具的特征,与伟大的自然循环息息相关。我试图解释这种感觉时,也许用词就像以上的描述那样糟糕透顶。

“你只不过是把自己所没有的东西理想化罢了。这件事的唯一用处,就是告诉你你没有怀孕。”

考虑到我们的关系,她这么说让我觉得略有些鲁莽。

“嗯,但我并没有希望我们生活在拿撒勒。”

说完这句,我们两个都陷入沉默,这是情侣们在不希望就某事展开讨论时心照不宣的表现。有什么好讨论的?也许,只是没有明确文字记载的交易条款而已。就我而言,我们没有上床这一事实使我不用去考虑我们的关系本身,而只是和一个女人的亲密共谋,而对交易另一方的她来说,她也不会去问男方这段关系将会通往何方。至少,这是我所认为的交易内容。但我对大部分事情的理解都会出错,不管过去还是现在。比如说,为什么我会认定她是个处女?我从没有问过她,她也从来没有告诉过我。我之所以认为她是处女,只是因为她不肯和我上床:这是哪门子的逻辑?

某个假期的周末,我受邀去和她的家人见面。他们住在肯特郡的郊区,远在奥尔平顿一带,那儿,在最后关头,终于不再用钢筋水泥浇灌自然,从此就沾沾自喜地称自己为田园乡村。坐在从查令十字车站始发的火车上,我开始担心起自己的行李箱来——这是我唯一的一只皮箱——这箱子实在是太大了,使我看起来活像个意欲闯空门的窃贼。到了车站,维罗妮卡把我介绍给她的父亲,他打开车后盖,接过我手中的行李箱,哈哈大笑。

“看起来你好像打算要搬过来住下呢,小伙子。”

他体型肥胖,满脸红光;让我十分厌恶。那一口臭烘烘的是酒气吗?在这个时间喝酒?这么粗俗的老头怎么能养出这个像精灵一般的女儿?

他驾着亨伯超级猎鹬车,一路上连连叹息,对别人的傻气大发牢骚。我一个人坐在后座。偶尔,他会指出路边某些景物,好像是对我说的,但我也无法肯定我是否应该对此做些回应。“圣米迦勒修道院,用砖头和燧石造的,在维多利亚时代得以修复大半。”“这是我们自己的皇家咖啡馆——瞧!”“注意看你右边,那是著名的酒馆,是半露木架结构。”我朝着维罗妮卡的侧脸看,试图得到些暗示,但却一无所获。

他们住在一幢红砖铺瓦的独立房子里,门前还有一条碎石路。福特先生打开前门,不知对着谁大声吼道:

“这孩子准备来住上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