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可名,非常名——译本修订后记

I

《劳儿之劫》讲的是劳儿的故事,一个很常见的女孩子失恋的故事:一个年轻姑娘被未婚夫抛弃,痛苦得难以自拔,失去了部分理智。另一个男子走近她,娶她为妻,带她到另一个地方生活,生儿育女。若干年以后,姑娘故地重游,偶然的事件唤起了她沉睡的记忆,爱的创伤复发,也许从来没有治愈。

这样的故事无处不在,并且不限于男女情爱。就好像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受伤,为了受伤以后疗伤,而所谓的日子或许只是疗伤的过程,对治愈的期盼,以及对不可救药的确认。

这样的故事,一千个作家有一千个讲法。杜拉斯的讲法有些特别,她不是自己在讲劳儿的故事,而是让书中一个人物、一个叫雅克·霍德的男人来讲。这个叙述者不是传统小说中常见的那个全知全能的“上帝”,也不是视角有限却能冷眼旁观的所谓“见证人”。他努力筛选材料,辨别真伪,试图去讲述劳儿生活的主要线索和重要事件,可是故事讲到快一半的时候,他自己却走进了故事,参与了事件,使故事时间和叙述时间重合,使叙述者和人物混为一体。

这首先是一个所知有限的叙述者,他习惯使用否定句和疑问句:


“她有一个大她九岁的哥哥——我从未见过他”;

“关于劳儿·瓦·施泰因的童年……,我也从来没有听到什么给我留下特别印象的事情”;

“她自己的一部分总是与你远离,与现在远离。远离到哪里呢?”

“她从他身边走过时,他们互相认出来了吗?”


即便是正常的陈述,他也不忘记时常加以否定和质疑:


“二者信步而行,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再相分相离。哪里?”

“[她]首先要绕房子走一圈,在它周围的街巷里转一转。谁知道?”

“……一种游牧的特性将她抛向了永无休止的追逐,追逐什么?不知道。”


为了能够讲述劳儿的故事,这个实际上一无所知的叙述者雅克·霍德,只能借助一些道听途说:“沙塔拉不是一个大得可以听不到闲话吞得下奇闻的城市”,或者依赖他的情人、劳儿当年的女友塔佳娜的记忆。可是,在发现自己和那些“传播流言蜚语之徒”一样“什么都不知道”,而塔佳娜所讲的也是“虚实莫辨的故事”以后,他“对任何东西都不再确信”,并坦言自己要“杜撰”、“虚构”、“编造”劳儿的故事,讲述他的劳儿·瓦·施泰因的故事。

在这个实为杜拉斯虚构而杜拉斯虚构中的叙述者又再次虚构的劳儿的故事中,惯常的名与实、词与物之间的关系消失了,出现的是一些缺失,断裂,破碎,乃至空无。

劳儿的名字。劳儿对自己的名字有着不同寻常的使用。让劳儿发疯的舞会事件发生后,在痛苦和愤怒之中,她改变了自己的名字。原来完整的名姓组合Lola Valrie Stein(劳拉·瓦莱里·施泰因)被她改成了Lol V. Stein(劳儿·瓦·施泰因)。从此,她不仅这样指称自己,也要别人这样指称她。单从字形看,一个完整的有国别和性别指向的Lola Valrie就变成了被删减、被截断、被隐藏的Lol V.,成了一个看不出属于哪一国家、哪一语言名称系统的残缺的存在。在小说结尾处,与雅克·霍德在T滨城的旅馆房间里,劳儿又有了对自己的另一个指称:塔佳娜·卡尔和劳儿·瓦·施泰因。劳儿对自己名称的改动,可以说隐含着某种自我寻找和认同,也可以说是在知晓所指本质上无可确定之后对能指的恣意和游戏。当劳儿第一次对雅克·霍德说出他的名字时,雅克·霍德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名字“头一次说出来没有指称”:“谁会注意到以名指人的不可靠性,除了她,劳儿·瓦·施泰因,所谓的劳儿·瓦·施泰因?”而这样的识见,也几乎成了劳儿的一个行为策略,在沙塔拉匿名漫游的时候,“她相信自己熔入到一个性质不定的身份之中,可以有无限不同的名称来命名,但这身份的可见性取决于她自己”。

劳儿的言说。劳儿出场的时候看起来是个快乐女孩,在中学的操场上,伴着远处传来的恋旧歌曲,她叫着女友:“跳舞吗,塔佳娜?”“来,塔佳娜,来呀,我们跳舞,塔佳娜,来吧。”舞会事件后,她先是愤怒地自说自话,继而厌倦地大喊大叫,最后逐渐停止说话,沉默不语。结婚、生育,过上所谓正常生活后,她周围的人常常处在一种关切的忧虑之中,“人们和她说话是因为应该和她说话,但人们又担心她的回答”,她丈夫惟一的顾虑就是避免他妻子在公众场合脱口说出什么不妥的话来。实际上,劳儿与别人交流时多数时间是“中规中矩”的,只有在说到过去的伤痛、今日的欲念时,才偶尔有辞不达意、答非所问甚至完不成句子的情况出现。

自以为对劳儿有所理解并深爱着劳儿的叙述者雅克·霍德认为,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劳儿“撞到那个她找不到的词上”,如果有足够的耐心和爱,去倾听,去等待她寻找,她也许会找到,会把中断的句子继续下去。不过,劳儿找到的词、说出的句子有的时候却有“震耳欲聋的力量”,在她听凭自己的欲念说出塔佳娜“赤身裸体披着她的黑发”时,“最后两个词尤其带着一种均等、奇异的密度在回响……句子的密度突然增大,空气在它的周围劈啪作响,句子爆炸了,它炸裂了意义”。

在劳儿思想着她的“舞会”,她“永恒的舞会”的时候,她却一直找不到她在寻找的那个词,“她在寻找惟一一个词上面临的困难似乎是无法逾越的”。生活在“因为缺少一个词而无以言状的惟一的大悲和大喜”之中,她继续寻找这个词,她相信这个词可能存在:“这会是一个缺词,一个空词,在这个词中间掘了一个窟窿,在这个窟窿中所有其他的词会被埋葬。也许不会说出它来,但却可以使它充满声响。这个巨大的无边无际的空锣也许可以留住那些要离开的词,使它们相信不可能的事情,把所有其他的不是它的词震聋,一次性地为它们、将来和此刻命名。”

“可是无名的痛苦又怎样可以言说呢?”

这个词,她终于没有找到。因为没有找到这个词,劳儿没有回复到完整的Lola Valrie Stein,也没有再成为其他的指称,她依旧是Lol V. Stein,带着这个名字所指称的所有缺失,所有残破,所有空无。

童话一般结构的劳儿的故事结束了。真正的白马王子麦克·理查逊走了,只会杜撰的说书人雅克·霍德成了他的替身,他吻醒了睡美人劳儿,与她共度一段劫难,但是不能最后拯救她。睡美人又睡去了。

很难给这个讲述爱与疯狂的故事做出什么合乎理性的结论,因为书中的许许多多都超出了我们平常得以安身立命的所谓理性。杜拉斯进入的是一个我们在生活中情愿回避的领域,进入这一领域需要有一些胆识和勇气:


“她发现了一个感觉生命的新源泉,一片世界在逃遁、意义在消逝的精神领地。自从《劳儿之劫》以后,她力图洞穿这一不可言喻之境。杜拉斯在我们最为幽晦的感知区域点燃烈火;将她认为过于贫瘠平乏的真实推向极限;拓宽、扩展着我们的理解界域。她感兴趣的,不是我们每个人内心存有什么,而是在我们前面、也许我们够不到但却应该努力去征服的东西。”(洛尔·阿德勒,《玛格丽特·杜拉斯》,伽里玛出版社,一九九八年,页四四零至四四一)

《劳儿之劫》五年前曾以《劳儿的劫持》(春风文艺出版社,二零零零年一月)之名出版。这次再版修订,主要检查了语言理解方面的错误和疏漏,对译文进行了一些加工,使之尽量符合中文表达习惯。另有三处明显修改,分别涉及到书名、人名和地名。

在《有关劳儿的一些背景材料》中,译者提到过法文书名中的ravissement是杜拉斯有意选用的多义词,既可以表示与理性消减有关的状态如“迷狂、狂喜、迷醉”,也可以表示某种强力行为如“强夺、绑架、劫持”。汉译中找不到如英文ravishing一样的近似对应词(单看小说的英译名The Ravishing of Lol V. Stein就可以知道西文互译与西文汉译会有多大的不同),只能在两个词义间进行选择。

原译本选择的是“劫持”,作为支持的是杜拉斯本人的声明,原文如下:Ce livre devait sappeler《 Enl vement》. Jai voulu, dans Ravissement conserver l quivoque. (Lettres franaises, 30 avril-mai 1964),译为:“这本书应该叫作Enl vement(劫持、诱拐),之所以用Ravissement,是想保留它的歧义。”另外,小说中的人物行为线索也大致围绕着两起与强取、劫夺有关的事件:T滨城的舞会上,一个神秘的黑衣女人一出场就让劳儿的未婚夫麦克·理查逊神魂颠倒,众目睽睽之下就把她的未婚夫劫走了,一去不返;十年以后,劳儿本人以看似自然实际“专制、不可抗拒”的方式俘获、劫持了她少年女友塔佳娜的情人,小说的叙事者雅克·霍德。

但是,“劫持”不能令人满意,作为书名它显得生硬、突兀,封闭了语义的空间,容易令人想到绑架、劫匪等暴力行为,虽然书中情劫、爱劫、诱劫等场景未必不传递着另一种意义上的暴力。

在对书名一直不满意的译文修订工作中,在与一个心仪杜拉斯的朋友的通信交流中,译者想到了单字“劫”:劳儿在舞会上经历的难道不是一场劫难?未婚夫麦克的移情别恋难道不是一种劫数?与若安·倍德福的十年婚姻生活难道不是一种劫后余生?回归故乡沙塔拉难道不是再蹈劫火、再度劫波?小说结尾她重返黑麦田难道不预示着她的爱和她的疯狂都将同样地万劫不复?

现代汉语中的“劫”字有着土生土长的词义如“威逼、胁迫”、“抢夺、强取”、“盗贼、劫匪”等,也有着源自西天印度表示时间却早已超越了时间概念的蕴涵:“佛教名词。梵文kalpa的音译,‘劫波’(或‘劫簸’)的略称。意为极久远的时节。”(《汉语大词典》第二卷,一九八八年,页七七八)不过,即便是本来意义的比世纪还长的时间,这“劫”看起来对劳儿也再合适不过。舞会上,眼见得未婚夫投入到另一个女人的怀抱,她一下子老了“几百岁”;舞会以后,她觉得“做劳儿·瓦·施泰因是多么令人厌倦,多么漫长无期,漫长无期”;当她第一次走出家门也是若安·倍德福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语似恳求地对他说:“我有时间,太长了”……


与书名的改变相比,一个人名和一个地名的改变实在是无足轻重的。

劳儿的丈夫名为Jean Bedford,原译为让·倍德福,全名在文中无论什么地方出现都没有问题,但是当“让”这个单名在人物的对话中出现时,会干扰中文阅读,有时会让人误以为是作为动词和介词的“让”。修订本通改为“若安”,以避混淆。没有考虑到法语人名翻译的习惯问题,因为从字面上、从小说内容上无法确定Jean Bedford是法国人,正像无法从劳儿的原名确定她是哪国人一样:Lola(劳拉)是西班牙女性常用的名字,Valrie(瓦莱里)是法语单名(若安·倍德福在小说中不带重音称劳儿为Lola Valrie,表明他至少不是法语国家的人),父姓Stein(施泰因)是德语姓氏,与犹太人有不少关联,杜拉斯笔下的很多人物似乎都有犹太血统。

专名的国际化、非确指性似乎也体现在地名上。

《劳儿之劫》中三个主要地名分别为S.Tahla,T.Beach,U.Bridge。S.Tahla是劳儿的故乡,故事的起点和终点;T.Beach是舞会事件发生地,劳儿心之所系的港湾,而舞会则是“她每天都要登上的航船”;U.Bridge是劳儿丈夫工作的地方,他们在那里生活了十年,养育了三个女儿。S.Tahla在杜拉斯其后出版的其他书中写为S.Thala,作者和论者通常暗示它源自希腊语thalassa(“海”)。考虑到词源因素及小说中地名三足鼎立的情况,原译本中分别把它们译为S海市,T滨城,U桥镇。

这样的处理,在这部小说的范围内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如果我们把视野放宽一些,比如去阅读被视为《劳儿之劫》的续篇《爱》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在更合适的书名应该是“爱之劫后”或“劳儿之劫后”的这部以单字“爱”为名的小说中,书中人物没有名字,S.Thala是惟一被命名的,似乎比人物更重要。在直指存在、略有诗化的叙述语言中,在与大海和故乡相关的指涉中,S.Thala作为音响形象的能指似乎也参与着文本意义的构建。显然,在下文的情况下,再把它译为S海市似乎实感太强,物化太重,韵味全无:


“S.Thala,是我的名字”(《爱》,伽里玛出版社,一九七一年,页六二)

“我的S.Thala”(页一零二)

“在他身后,S.Thala在燃烧”(页一二九)


姑且将S.Thala半音译为“沙塔拉”(沙子、沙滩也是《爱》中的主要意象,同大海、烈火、灰烬一样),为了阅读《爱》,也为了强化能指的声响效果以及与具体空间概念渐渐脱离的走向。《劳儿之劫》中故事地点三足鼎立的效果似乎不那么强了,不过,这三个地方对劳儿来说,本来就不具有同等的意义。她是沙塔拉的女儿,沙塔拉的漫游者,沙塔拉的疯女人。她永远要回来、从来也没有真正离开的,就是沙塔拉。劳儿就是沙塔拉,杜拉斯不止一次这样说过。


“名可名,非常名。”就好像一个东方先哲在遥远的古代说这样一句话的时候,想到了不知历经多少个世纪以后,会有个西方女子写出一个奇异的故事来,为他这句话作个注。

王东亮

二零零四年初冬 哨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