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不用打开窗子,上校就知道已经到了十二月。他在厨房里剁喂鸡的水果时,浑身的筋骨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然后,他打开门,屋外的景致也证实了他的感觉。院子里美极了,小草、树木,以及那间当厕所用的小屋,仿佛都在离地面一毫米处,漂浮在阳光里。

妻子在床上一直躺到九点钟。等她进了厨房,上校已经收拾完屋子,正和孩子们围着公鸡闲聊天。

她得绕过他们才能走到炉子跟前。

“别在这儿挡路!”她嚷道,阴沉地瞪了鸡一眼,“你究竟什么时候才能不这样整天泡在这只倒霉的公鸡身上!”

上校想从鸡身上看出妻子为什么要发火,可一点儿也看不出它有什么可恶的地方。它已准备停当,只等接受训练了。它脖子和大腿上的毛已经拔去,露出紫红的皮肉,冠子也修剪过了,显得精精干干,没遮没挡的。

“你上窗口去看看,把鸡忘掉吧,”孩子们走后,上校对她说,“这么美妙的早晨,教人真想拍张相片。”

妻子走到窗前看了看,神情丝毫不为所动。“我倒想栽几株玫瑰花呢。”她说着回到了炉子旁边。上校把镜子挂到柱子上,准备刮脸。

“想栽你就栽嘛。”他支持道。

他尽力使自己的动作和镜子里的影子合拍。

“猪会吃掉的。”她说。

“猪吃了更好,”上校说,“吃玫瑰花长大的猪,肉味一定香极了。”

他从镜子里看见妻子还是那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在火光映照下,她的脸庞仿佛是用做炉子的那种泥塑成的。他两眼注视着妻子,手则不知不觉地在照他多年来的老习惯那样摸索着刮脸。妻子长时间地沉默着,思索着什么。

“我不想栽。”她说。

“也好,”上校说,“那就别栽了。”

他觉得很舒坦。十二月一到,他的肠胃就不发胀了。这天早上,他想穿那双新鞋,却不怎么顺心。他试了好几次,终于明白那都是白费气力,于是还是穿上了那双漆皮靴。妻子见他又换上了旧鞋,便说:

“新鞋你要是不穿,永远也不会合脚。”

“那是给瘫子做的鞋,”上校满心的不情愿,“那些人卖鞋之前,应该先找人穿上一个月。”

他怀着下午准能来信的预感兴冲冲地上了街。因为还不到船靠岸的时间,他便去堂萨瓦斯的办公室等他。可那里的人对他说,堂萨瓦斯要到星期一才会回来。尽管这件事出乎上校的意料,他却并没有灰心。“迟早他得回来。”他自言自语道,接着朝码头走去,天色尚早,时光宜人。

“要是一整年都是十二月该多好,”他坐在叙利亚人摩西的店铺里嘀咕道,“人就会觉得浑身像玻璃一样亮堂、爽气。”

叙利亚人摩西恐怕费了好大气力,才把这句话翻译成已被他忘得差不多了的阿拉伯语。他是个安分守己的东方人,一件长皮衣一直蒙到头顶,活动起来就像个快要淹死的人一样笨手笨脚,真像是被人刚从水里救上来的。

“过去就是那样,”他说,“要是一直那样的话,我今年该有八百九十七岁了,你呢?”

“七十五。”上校说,眼睛紧盯着邮电局长。这时他才发现来了个马戏班子。邮船顶上一大堆花花绿绿的东西中有一顶打了不少补丁的帐幕。他的目光甚至一度丢开了邮电局长,去别的几条船上堆放着的大箱子中间寻找猛兽,但没有找见。

“是个马戏班,”他说,“十年了,这是来这里的第一个马戏班。”

叙利亚人摩西弄明白怎么回事之后,用一长串阿拉伯、西班牙混合语告诉了他的妻子。她从店后应了句什么,摩西嘀咕了一阵,又把她的担心翻译给上校听:

“快把猫藏起来,上校。小伙子们会把猫偷走卖给马戏班的。”

上校正准备去追上邮电局长。

“这个马戏班不耍野兽。”他说。

“一回事,”叙利亚人答道,“走钢丝的人专吃猫肉,这样骨头就摔不断了。”

上校跟在局长身后,穿过码头一带的集市,来到了广场上。突然,他听见斗鸡场里人声鼎沸。一个过路人向他夸了几句他的鸡,他这才想起来今天是预定开始训练的日子。

他从邮局门前走了过去。片刻之后,他已经置身在斗鸡场热火朝天的气氛中了。他那只鸡正孤零零、没有遮护地站在场子中央,脚趾上缠着布,两腿微微发抖,看上去有点怯阵。对手是一只没精打采的灰鸡。

上校不动声色地看着两只鸡一次又一次地厮拼。在震耳欲聋的呐喊声中,只见鸡毛、鸡腿和鸡脖子扭作一团。转瞬间,对手被甩到了隔板上,打了个旋稳住阵脚,又冲将过来。他的鸡并不进攻,只是一次又一次地击退对手,然后稳如泰山地落回原地。此刻,它的腿已经不抖了。

赫尔曼跳过隔板,双手举起它,让看台上的人们一睹它的风姿,四周响起了狂热的掌声和喝彩声。上校觉得这股欢呼的热烈劲头同紧张的斗鸡场面不相称,在他眼里,这简直就像是一出闹剧,连公鸡们都心甘情愿地跟在里头起哄。

他带着半鄙夷半好奇的心情环视着斗鸡场。人们兴高采烈地从看台上涌进场子里。上校观察着这一张张热情、焦切而又生气勃勃的面孔。都是年轻人,仿佛全镇的年轻人都聚在了这里。他恍恍惚惚,似又回到了那业已消逝的记忆中的某个时刻。接着他跳过隔板,挤进围成一堆的人群,迎向赫尔曼那双冷静的眼睛。两人目不转睛地对视着。

“下午好啊,上校。”

上校劈手夺过了鸡。“下午好。”他咕哝了一声,就再也没说一句话。鸡身上的热气和强烈的搏动使上校颤抖起来。他觉得此生从未抱过这么活蹦乱跳的东西。

“刚才您不在家。”赫尔曼不知说什么好。

又一阵欢呼声打断了他。上校不安了,他头也不抬地挤出人群,掌声和欢呼声弄得他有点发懵。他就这样抱着鸡走上了大街。

他身后跟着一大群小学生,全镇的穷苦百姓都跑出来看他。一个大块头黑人站在广场拐角的一张桌子上,脖子上盘条蛇,正在私自卖药。一大群从码头回来的人原本正围在那里听他吹牛,看到上校抱着鸡经过,马上把注意力转到了他身上。上校觉得,回家的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长。

上校心里并不后悔。小镇经历了十年的动乱,很久以来一直处于沉闷的气氛当中。今天下午——又一个没有来信的星期五下午——人们苏醒了。上校记起了过往的岁月,仿佛又看见自己带着妻儿,打着伞观看没有因雨而中断的演出。他记起了当年他那个党的首领们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在他家院子里一面摇着扇子,一面听音乐的情景。他仿佛觉得,此刻自己的腹中正回荡着大鼓那令人痛苦的响声。

他走在与河流平行的大街上,那里人群熙熙攘攘,让人联想到当年那次星期日的大选。人们在观看马戏班卸船。一家店铺里,有个女人朝他喊了句有关那只鸡的什么话。在恍惚中,他回到家,耳边还响着嘈杂的人声,仿佛斗鸡场里那欢呼声的余音一直跟随着他。

走到家门口,他对孩子们说:

“全都回家去,谁敢进来我拿皮带抽他。”

他闩好门,径直朝厨房走去。妻子上气不接下气地从卧室走了出来。

“是他们硬给夺走的,”她大声说道,“我对他们说了,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他们就休想把鸡抱出屋去。”上校把鸡拴在炉座腿上,给罐里换了水,耳边萦绕着妻子激动的声音。

“他们说,哪怕踩着咱们的尸首也要把鸡带走,”她说,“他们说,这只鸡不是咱们的,而是全镇老百姓的。”

上校侍弄完鸡,才转过脸来看着妻子那张扭曲了的脸。他毫不惊讶地发现,这副神情此刻既没使他不安,也不令他同情。

“他们做得对。”他平静地说。然后一边在衣兜里翻着什么,一边用高深莫测的温柔语气又加了一句:

“鸡不卖了。”

妻子随他走进卧室,觉得丈夫今天人情味儿十足,可又教人捉摸不透,就像电影银幕上的人一样。上校从衣柜里取出一卷钞票,和衣兜里的合在一起数了数,又藏进柜子里。

“这儿一共有二十九比索,是还给我那老兄萨瓦斯的,”他说,“剩下的等退伍金来了再还。”

“如果来不了呢?”妻子问道。

“会来的。”

“可要是来不了呢?”

“那就不还。”

他从床底下找出那双新鞋,用一块破布擦了擦鞋底,又从柜子里找出那只硬纸盒,把鞋装了进去,放得和星期天晚上妻子给他买回来时一模一样。妻子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把鞋也退掉,”上校说,“这样可以再还他十三比索。”

“人家不会给退的。”妻子说。

“非退不可,”上校答道,“我总共才穿了两次嘛!”

“那些土耳其人才不理你这一套呢。”妻子说。

“他们必须理。”

“要是不理呢?”

“那就别理好了。”

老两口没吃晚饭便躺下了。上校等妻子念完玫瑰经,便熄了灯。但他睡不着。他听见鉴定影片的钟声响了,然后几乎紧接着——其实过了三个钟头——响起了宵禁号声。夜深了,寒气袭人,妻子喘得越发艰难。上校睁着眼。忽然,妻子说话了,声音平静如常,一种息事宁人的口气。

“你醒着吗?”

“嗯。”

“再冷静想想吧,”妻子说,“明天你再去找萨瓦斯老兄谈谈。”

“他星期一才回来。”

“那更好了,”妻子说,“你还有三天时间可以考虑。”

“没什么好考虑的。”上校答道。

十月黏糊糊的空气已被十二月令人安适的凉爽所替代。上校从石鸻鸟的定期迁徙中又一次感到十二月的气息。钟敲了两下,他还是无法入睡。他知道妻子也醒着,便在吊床上翻了个身。

“你还没睡着?”妻子说。

“嗯。”

她顿了一下。

“我们现在折腾不起了。”她说,“想想看,四百比索,摞在一起该有多少啊!”

“没几天退伍金就要来了。”

“这话你说了十五年了。”

“所以,”上校说,“不会再耽搁太长时间了。”

她有好一阵儿没说话。上校觉得时间仿佛都停止了流动,直到她重新开腔。

“我觉得这笔钱永远也不会来了。”妻子说。

“会来的。”

“如果不来了呢?”

上校无言以对。鸡叫头遍时他清醒了一会儿,但随即又无忧无虑地沉睡过去。醒来时,太阳已经升得老高。妻子还在睡觉。虽说晚起了两个钟头,他还是按部就班地做完了每天早上的例行家务,等着妻子起来吃早饭。

妻子起来时心事重重。他们互道了早安,便坐下来默默无语地吃早饭。上校喝了杯不加牛奶的咖啡,吃了块奶酪和一片甜面包。他一上午都耗在裁缝铺里。一点钟回到家,只见妻子正坐在秋海棠间缝补衣服。

“该吃午饭了。”他说。

“没有午饭。”她说。

上校耸了耸肩。他设法堵上了院子围墙的破口,免得孩子们又跑进厨房里来。等他再回到过道,饭菜已经在桌上摆好了。

吃午饭时,上校看出妻子一直在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来,这教他颇为吃惊。他知道妻子生性倔强,而四十年的苦日子把她磨炼得更倔强了。就连儿子死的时候,她也没掉一滴眼泪。

他责怪地看着她的眼睛。只见她咬住嘴唇,用衣袖擦了擦眼睑,接着又吃起饭来。

“你太伤人心了。”她说。

上校没有说话。

“你任性,死脑筋,还伤人的心。”她又说了一遍,把刀叉交叉着往盘里一放,但随即又疑神疑鬼地把它们放正,“我啃了一辈子黄土,到头来还不如一只鸡。”

“这是两码事!”上校分辩道。

“一码事!”妻子反驳道,“我活不了多久了,这你早就知道。我得的不是小病,我是快入土的人了!”

上校吃完饭前没再说一句话。

“如果大夫能打保票,说卖了这只鸡你的哮喘病就能好,我马上就去卖了它,”最后他这样说,“但要是不能打保票,我就不卖。”

这天下午,他自己把鸡带到斗鸡场去了。回到家里时,他发现妻子好像又要犯病了。她在过道上走来走去,头发披在背后,双臂张开,使劲喘着气,肺里发出阵阵哨音。她在那里一直待到了天黑,然后不理会丈夫,径自上了床。

宵禁号响过之后,她还在叽里咕噜地做着晚祷。上校准备熄灯,她不让。

“我可不愿黑咕隆咚地死掉。”她说。

上校把灯放在了地上。他累极了,恨不得忘掉这一切,一口气睡上他四十四天,然后一觉醒来发现正好是一月二十号下午三点——斗鸡场里放鸡的时刻。但他知道妻子并没有睡,正盯着自己呢。

“还是老样子,”过了一会儿,她终于说话了,“咱们挨饿,却让别人吃得饱饱的。四十年了,一直是这样。”

上校默不作声,直到妻子停住话头问他醒着没,他才回答说醒着。妻子又说了下去,语气平静、流畅,但又无比强硬:

“除了咱们,谁都能从这只鸡身上赚到钱。只有咱们连一分一厘下注的钱也没有了。”

“鸡主有权抽百分之二十的赢头。”

“过去在大选中,人家让你拼死拼活卖力气的时候,你也有权给自己弄个差事,”妻子反驳道,“内战时你连命都豁出去了,所以也有权拿退伍金。现在大家都有安生日子过,可你却快要孤苦伶仃地饿死了。”

“谁说我孤苦伶仃了。”上校说。

他还想再解释几句,但睡魔征服了他。妻子一直哑着嗓子唠叨,过了很久才发现丈夫早就睡着了。于是她钻出蚊帐,在黑黢黢的堂屋里走来走去,嘴里还是唠叨个不停。天快亮的时候,上校叫了她一声。

她出现在卧室门口,奄奄一息的灯光自下而上地照在她身上,让她看上去活像个幽灵。进蚊帐前她先熄了灯,但还在嘀咕着什么。

“要不咱们这么办吧!”上校插了一句。

“咱们能办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把鸡卖掉。”妻子说。

“也可以卖钟嘛!”

“没人买。”

“明天我出去想想办法,看阿尔瓦罗肯不肯出四十比索。”

“他不会给你那么多钱。”

“那就卖那张画。”

再听见妻子的声音时,她已经又站在帐子外面了。上校从她的鼻息里闻到一股草药的气味。

“没人买。”

“等着瞧吧。”上校轻声轻气、语调平和地说,“现在快去睡觉,要是明天什么都卖不出去,再想别的办法。”

他竭力想睁开眼皮,可睡意终于压倒了他。他深深陷入了一种没有时空概念的状态中,妻子的话语此刻听上去完全变了样。但不一会儿,他又被摇醒了。

“你回答我的话呀!”

上校弄不清是在梦中还是醒后听见的这句话。天色已经发白了。窗口映入星期天的绿色晨曦。他觉得自己又发烧了,眼睛胀得发疼,费了好大劲儿才清醒过来。

“要是到头来什么也卖不出去,你还有什么办法?”妻子又问。

“那就该到一月二十号了,”上校说,已经睡意全消,“到那天下午,他们就会付给我们百分之二十的赢头。”

“那也得鸡斗赢吧,”妻子说,“可是它也许会输。难道你没想过它可能会输吗?”

“这只鸡不会输。”

“可如果输了呢?”

“还有四十五天才轮到考虑这件事情呢。”上校说。

妻子绝望了。

“那这些天我们吃什么?”她一把揪住上校的汗衫领子,使劲摇晃着。

“你说,吃什么?”

上校活了七十五岁——用他一生中分分秒秒积累起来的七十五岁——才到了这个关头。他自觉心灵清透,坦坦荡荡,什么事也难不住他。他说:

“吃屎。”

一九五七年一月,于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