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作品 《迷途羔羊》
God Save the Child
●罗勃·派克(ROBERT·B·PARKER)/著
●傅文英/译
内容简介
一个家境富裕的高中生在放学回家之后便突然失去踪迹,他那热中于追求自我表现又十分跋扈的母亲,与个性温和、处处受老婆压制的父亲,找上了波士顿私家侦探史宾瑟来协助他们寻回爱子。个性十足,机智风趣的史宾瑟在学校的心理辅导员苏姗的协助之下,在重重迷云中发挥他锲而不舍的精神,一路抽丝剥茧,终于寻回了迷途的羔羊,也揭发出隐身于绑票案件之后的惊人黑幕。
导读推荐——詹宏志
硬汉品流
罗勃·派克的小说让波士顿的颜色与气味为世人熟悉,也使得旅行者踏上波士顿时感到亲切;我在波士顿街道游荡时至少想到三个人,神探史宾赛、拉瑞·博德(Larry Bird,1956,前NBA明星球员)、和茱莉亚·柴尔德(Julia Child,1912,名烹饪家与食谱作者),他们都是使波士顿变得对我有意义的波士顿人,这当然也泄露了我的三种私下身份,推理小说读者、NBA球迷、和爱吃鬼。罗勃·派克让他笔下的私家侦探史宾赛游走于波士顿街头,穿梭于餐厅、酒馆与写字楼之间,角色有了场所,场所有了生命,做为一个读者,你一到了波士顿就有似曾相识或心灵相通的感觉。
另一位推理小说名家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1888~1959)笔下的侦硬汉探马罗(Philip Marlowe),与他管辖的城市洛杉几也是如此,小说中一街一景莫不与私家侦探的行动及心境相连,城市在这些描绘中活了起来,游走其间的虚构侦探也就因此真实起来。
为什么在这里要提雷蒙德·钱德勒?因为这正是罗勃·派克的师承由来。
罗勃·派克曾经服役于军队,也做过短暂的广告文案工作(还开过自己的广告公司),后来又回到大学修读文学博士,他的博士论文题目研究的就是推理小说作家哈梅特与钱德勒。一九七三年,他的第一本史宾赛侦探小说《顾德夫手卷》(The Godwulf Manuscript)出版,不但为他赢得观众与名望,也立刻被认为是最有资格接班的钱德勒传人,他创造的侦探角色史宾赛也被认出来是搬到东岸的私家侦探马罗。史宾赛当然也同属于历尽沧桑的冷硬派侦探(hard-boiled detective)一族,他是一位退职警察,也是过气的拳击手,他外表粗犷却内心纤细,口中常引文学名句(别忘了他的作者是文学博士兼写作教授),又煮得一手好菜,对女性温柔,但出手就是杀人机器;这个复杂而巧妙的设计,使史宾赛立刻变成最受美国读者喜爱的侦探之一,也成了波士顿的荣誉市民兼代言人。
罗勃·派克的史宾赛是一个对马罗有敬意的后继者,我的意思是说,他既在精神上相似又有独特的创新,使他不会只是次级的仿冒品,而是另一个有趣的角色创造。在罗勃·派克的早期小说里,史宾赛的言行(和喃喃自语的尖刻评论)与马罗有许多神似,但愈到后期,史宾赛就愈有自己独特的语言与意见,我们虽然认出他是冷硬一族,却也觉得他是独一无二的新发明。
史宾赛系列一出场就受到注目与欢迎,一九七六年的《允诺之地》(Promised Land)则荣获美国推理小说协会的艾德格大奖;一般认为他早期的两部作品《顾德夫手卷》与本书《迷途羔羊》(God Save the Child,1974)最为出色,后期小说则注重史宾赛与女友和黑人朋友的互动关系,对情节案件的设计比较不讲究。我想,前后期作品的差异其实反应了作者关心的改变,也许下一次值得多说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