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作品 《棉花闯哈莱姆》

Cotton Comes to Harlem

●Chester Himes/著

昨日将令你哭泣

曾经编选《犯罪与谜题:最佳推理100选》(Crime and Mysteries: The 100 Best Books,1987)而获得艾德格奖的英国名推理小说家兼评论家基亭(H R F Keating,1926- ),在书中一篇文章里说:“在挑选我最偏爱的一百本书时,我总是尽量把选择标准只放在作品的优点上,但选到切斯特·海姆斯的时候却不然,另一个因素影响了我:他的生平。尽管我所选的他的作品,成就上也绝对足以与其他的九十九个选择等量齐观。”

基亭在这里提到的推理小说家切斯特·海姆斯(Chester Himes,1909~1984),的确是一位生平际遇极不寻常的作家,这不仅是因为他是第一位重要的黑人推理小说家,好像我们提到第一位进入大联盟打职棒的黑人球员杰基·罗宾逊(Jackie Robinson,1919- )一样,更因为海姆斯的写作生涯对抗了一个几乎不可能的环境,而他竟然在那样的条件下创造了奇迹,也许这个故事我们可以从美国的大萧条前夕说起……

那是1928年,这位年方十九的黑人小孩被铁链倒吊起来,白人警察轮流残酷地毒打他,直到他承认自已持械抢劫为止(他当然不是完全清白的),事实上,切斯特·海姆斯本来出身良好,父亲在多所黑人学院里教书,他自己也念到了俄亥俄州的州立大学,这都是当时黑人子弟难得的机遇,只是他后来误交损友,退了学也混荡了一阵子。那是人权主张不曾被人听闻的1928年,海姆斯被刑求之余,连辩解自己并无凶械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法院草草判处了20年的重刑,关进了俄亥俄州立监狱,一直服刑了整整七年半才被假释(这使得他后来小说中写的黑道流氓角色或监狱经验,气味和颜色都真实可信得无与伦比)。

也就是在狱中,他因缘凑巧读到了达谢尔·哈梅特(Dashiell Hammett,1894~1961)的小说,受了感动,立志要写小说。——是呀,想想看,还有谁呢?还有谁能让一位狱中满腔冤屈的黑人小混混受到感动和启蒙呢?除了这位在残酷大街上寻求人生真实的大师还能是谁呢?别忘了哈梅特自己也在社会底层打过滚,是一位最了解也最同情街头兄弟与社会弱势族群的文学作家。——海姆斯不只是立志写小说,他还从哈梅特小说里看出了优异文学作品的原因,他决心要写一种小说,他说要“像世界真实那般”(told it like it is)。

他在狱中开始试写短篇小说,躲过各种监狱审查的缝隙(别以为那个时代的美国是有人权的),发表于黑人杂志,展露了他不凡的天份;然后他更突破了种族藩篱,发表了四篇短篇小说在地位尊贵、品味高超的《老爷》(Esquire)杂志。不用说,这当然是黑人作家在充满歧视的环境中一个难能可贵的成就。出狱之际,他已经是一位相当知名、也颇受欢迎的作家了。

但出书的过程却不顺利,他第一本写狱中生活的小说,屡投不中,被多家出版社(也都是白人的老板和白人的编辑)拒绝,他自己则内心澄澈一改再改,连书名都改了七次,书稿辗转了十六年,才被书商接受,出版时内容被大量修改,书名也被出版社另订为《丢第一块石头》(Cast the First Stone,1952)。这本后来证明是监狱文学的经典之作,一直要等到1998年,也就是海姆斯成书的六十年后,也是他过身十四年后,这部作品才被完整地恢复原貌,书名也回到海姆斯最后的订名:《昨日将令你哭泣》(Yesterday Will Make You Cry)。

像世界真实那般

第一部作品出版的困难(事实上它变成海姆斯第三本出版的书,在寻求第一本书的出版机会时,他又写出了两本书,而且较先获得了出版的机会),使他做了两个影响他后来生涯的重大决定,一个是他改写推理小说,一个是他决定搬到种族歧视比较和缓的法国,也改用法文写作,他后来的作品,只有一部《带枪的盲人》(Blind Man With a Pistol,1969)是他功成名就后,用英文写也直接在美国出版的,其他的作品都是以法文写作、在法国出版。

两个决定是息息相关的,在《丢第一块石头》出版之后,书的销售失败,他的婚姻也触了礁,伤心潦倒的海姆斯买了一张船票前往法国,想寻找一片生涯的新天地,那是1953年的事。海姆斯一开始在巴黎的生活也是浪荡而不顺遂,直到1956年他遇见伽里玛出版社的马叟·杜哈默(Marcel Duhamel),杜哈默劝他试写推理小说,基于经济上的理由,他同意了。

他创造了令人一见难忘的两名黑人警探,一位是棺材艾德(Coffin Ed),曾经被歹徒泼过硫酸使他变得急躁开枪的危险人物,另一位是是掘墓琼斯(Grave Digger Jones),也才刚刚被歹徒在肚子上开了一枪,“除了盖在衣服下的伤口,看起来好像没什么不同”。他们虽然是警政体系里穿制服的警察,但他们的行为更像是街头问案的冷硬派侦探(别忘了他受的影响是来自于哈梅特),他们和他们白人上司与警局格格不入,办起案来也自做主张,不择手段,好像法律不存在一样。他们在犯罪层出不穷的哈莱姆区办案,面对各种一触即发的暴力,使他们也没办法不强悍求生。他们也是深知社会不公以及黑人苦难的人,所以不会为难鸡零狗碎的轻微犯罪。

法国的确是一个比美国更能欣赏另类天才的地方,他的第一本推理小说出版,立刻就获得当年度 (1957)的法国“警察小说大奖”(La Grand Prix du Roman Policier) 的最佳侦探长篇小说。他的冷硬派气质的推理小说,在法国广受推崇,也陆陆续续译介回美国和英语世界,但一直要等到这本也是棺材艾德和掘墓琼斯系列的《棉花闯哈莱姆》(Cotton Comes to Harlem,1964)出版,他才真正被英语世界的读者与评论者注意,也才有直接用英文写《带枪的盲人》的因缘。事实上,他一生写了将近二十本长篇小说以及四十多篇短篇小说,但仍有几本作品至今不曾出成英文版。

经过长时间的淘汰与洗礼,切斯特·海姆斯已经慢慢被了解他的价值,这是一个早于时代的先行者,第一位把黑人独特的感性注入推理小说世界的作家,从此之后,推理小说史才有了至今为数仍少的黑色基因。他曾经说要把小说写得“像世界真实那般”,因此在他的笔下,黑人的口吻、脾气、人际关系与社会文化描绘得准确无比,这是推理小说前所未见的,后来我们当然也知道,这也是其他小说所未见的。海姆斯的成就不是推理小说的,而是文学的,今天他在美菲文学的地位,和詹姆士·鲍德温(James Baldwin)、或者得诺贝尔奖的东妮·莫里逊是并驾齐驱的。

他的小说里,有时候情节会荒谬滑稽到像卡通片一样,暴力则突如其来,不可预测,小人物行径卑微可笑,却又有着一种不可究其深沈的悲哀。在他晚年所写的两卷自传里,他提到美国黑人的“受伤”和“荒谬”处境,他甚至把他的两本自传分别命名为《受伤流品》(The Quality of Hurt,1972)和《荒谬一生》(My Life of Absurdity,1976),他认为种族歧视不仅伤害了美国黑人的心理,也在他们生命中产生不可思议的荒谬经验,他说:“如果一个人住在一个存在着种族歧视并且终究渗入生活每一层面的国家,不管你是歧视者还是受害者,你都终将感受到生命的荒谬。”

《棉花闯哈莱姆》可能是第一本译介进中文的海姆斯作品,在这里,也许我们要欣赏的不只是推理小说而已,如果我们进一步在那暴力充斥的哈莱姆区,看到受社会欺负的黑人们不自觉地又彼此伤害时,当我们看到棺材艾德和掘墓琼斯用他们奇怪的方式在主持正义时,我们应该明白,这些故事背后有更深沈的社会织锦存在,而那里,有着一位独特的诗人作者,以及他充满悲哀的感性,这是推理小说“天上掉下来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