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作品 《贵族之死》

Death of a Peer

●Nagio Marsh/著

玫瑰的名字

这一次,在进入到作品的讨论之前,我们得先做好几件事。

第一件要料理的事,是的,虽然有点奇怪,但确实是必要的,是作者的名字。一些推理行家说,要看出谁是真正的推理小说迷,某些字的发音是一个重要的检验指标(有一个暗语写做f u kn rd ths u kn rd a mstry,如果你仔细看,你知道它的意思应该是if you can't read these,you can't read a mystery),譬如在小说《骸骨与沉默》( Bones and Silence,1990)里的侦探Dalziel,名字要读做狄埃尔(z不发音),再譬如说基亭(H· R· F· Keating,1926- )笔下滑稽倒楣的印度警探Ghote,名字要读做果铁(类似锅贴的发音),如果你读不出来或不曾深究,那你就还不算是痴情耿耿、百死不悔的推理迷。而列在《谋杀读物:推理读者随身手册》(Murder Ink: The Mystery Reader's Companion,1977)一书中检核表单上的推理迷独特发音指南,就毫不含糊地包含了本书作者的名字:Nagio Marsh(1895~1982)。

她的姓氏Marsh是个英语名字,会读不难,大约就听从字面读做马许,但Nagio可就难了,这是纽西兰的毛利语(Maori),意思是满开的花树。马许生在纽西兰南岛的基督堂城(Christchurch),她的基督教名是艾迪丝(Edith),但她写作时却舍艾迪丝不用,只用她的毛利语中间名做通行的笔名,弄得大家不得不有边读边,乱读一通。《谋杀读物》一书博学多识的编辑,主张Nagio要读做Nai-oh,也许我们可以合起来译做奈欧·马许;但另一位爱伦坡评论奖得主、同样博学多识的狄安德瑞亚(William L· DeAndrea)却主张要读做NIGH-oh,如果这一说才对,我们可就得译做妮果·马许了。怎么办?我可不敢声称当中的谁比谁权威,唯一的办法是再找一些“旁证”,譬如日本人编的《世界推理作家事典〔本格派篇〕》(1998)一书,里面的片假名拼音读起来大约是奈依欧,看来是支持前者多一些(而日本编辑对名从主人这件事一向是非常讲究的),我就暂且读做奈欧·马许了。下一次店长要是有机会到纽西兰时,一定找一位纯种毛利人来请教一番,确定这盛开的花树要如何说,免得有人说我们不是虔诚的推理迷。

第二件要料理的事,是的,你一定也猜到了,就是本书的书名:Death of a Peer(1940)。书名的直译也许应该称为《同侪之死》,我本来也想这样译,但《谋杀专门店》的编辑说看不懂,建议译做《贵族之死》或《贵族亡魂曲》,这的确是比原来的译名清楚明白(因为里面的同侪并不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同侪,而是有名有姓的贵族心目中的豪门同侪)。但我也许应该先说明,作者的原书名本来也不叫《同侪之死》,它原来在英国初版的时候是叫做Surfeit of Lampreys,蓝普瑞家族(Lamprey)是英国有名的贵族(真的!),书名的意思是“蓝普瑞家族太多了”,也许我们可以把书名译做《名门人丁过剩》;但当年(1941)原书到了美国,美国人对英国贵族可没那么如数家珍,不但Lamprey对他们是个没意义的字眼,Surfeit也是个美国人罕用的艰涩字,美国出版编辑不得不把它改成同样看不太懂的《同侪之死》。

既然贵族蓝普瑞家族人丁过剩,家道又逐渐中落,家产分配给大家犹有不足,同侪当中似乎有人决心要减少名门一家的人口负担,书名因此就嗅出了一股浓浓的谋杀味道。可惜中文里不容易有这样委婉文雅的暗示,也许译做《贵族之死》算是浅显明白的不错选择(顺便一提,日本人倒是忠实地把书名译做《蓝普瑞家之杀人》,也够明白的了)。

最后一件事,马许在本书中创造的(同时也出现在其他三十一本长篇推理小说)侦探角色Roderick Alleyn的名字究竟要怎么念?根据《谋杀读物》一书中的建议,应该读做al-inn,所以可以译做艾霖探长。

贵族的生活

英国名推理小说家兼评论家基亭在他的《犯罪与谜题:最佳推理100选》(Crime and Mysteries: The 100 Best Books,1987)书中评论《贵族之死》的时候,特别要读者注意本书的谋杀案迟迟到了全书进行四分之一以后才出现。他的解读是,虽然作者遵守了正统推理小说的格局,提供了一个严谨难解的谋杀谜题,也安排了侦探认真做了查案办案的工作,完成了一本不折不扣的推理杰作,但作者马许对谋杀并不那么关心,她的雄心壮志可能不在这里,她真正想做的也许是:为一个没落却仍多采的贵族家族画出一幅精细的群像。

蓝普瑞家族是英国显赫富贵、历史悠久的贵族,出身于纽西兰的奈欧·马许因缘际会结识了蓝普瑞家族的部分成员,后来她来到伦敦寻求发展时,就栖身借住在蓝普瑞的家庭里。想想看,纽西兰本是一个粗犷奔放的移民社会,人际关系简单朴直,年轻而敏慧的马许在贵族家中立刻看见一个前所未见的美丑夹杂、曲折复杂的新世界,这个新景观深深地让她着迷(也许我们可以比喻为人际观察最敏锐的奥斯婷如果住进了《红楼梦》里的大观园),她想在这样一个真实的人际氛围里放进一个曲折迷人的侦探故事,结果就诞生了这么一本不朽杰作。

我是不是应该先多说说奈欧·马许这位多才多艺的奇女子?也许你会更明白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写作倾向。

马许年轻时就有志于艺术,她的绘画和戏剧才能很早就显露无遗。一九二七年,她觉得她在纽西兰能做的事已经都做了,只身奋勇前往伦敦发展。一开始,她友人合开一家室内设计公司,一面寻求剧场的发展机会;根据她的自传记载,抑郁不得志的她有一次在雨天里百无聊赖信手涂鸦,结果竟完成了她的第一本以艾霖侦探为主角的推理小说。小说立即获得广大的成功,使她后来找到一个终身的生活模式:以写作推理小说维生,却奉献生命于剧场。

她的侦探小说既正统又优美,数量也很丰富,使她跻身于英国黄金时期的四大天后之一(英国当时的四大天后指的是阿嘉莎·克莉丝蒂、桃乐丝·赛儿丝、玛格莉·艾林翰、和奈欧·马许等四位女作家),也曾获得美国推理小说协会颁给“终身成就”(Grand Master)的最高荣誉,她更因为推理小说的崇高成就受到英国皇家的赠封爵位。但马许对剧场的热情终身不减,她在二次大战后返回故乡纽西兰,出钱出力创办剧团,为纽西兰与澳洲的剧运奉献不懈,并且往返英伦纽澳之间,推动两地戏剧交流。

正是这么一位对戏剧投入甚深的作者,在她创作推理小说时,她不能满足于仅只做一位推理情节的泡制者,她别有更高雅的艺术倾向与修养,这使得她的小说不仅能用来解谜伤脑筋,经过半个六十年仍然屹立不摇,其中的气质文体都能令人着迷。很多论者相信,她的文学成就超过克莉丝蒂(从某些角度看,我是同意这个说法的,可是我又觉得克莉丝蒂为盛名所累,每个人评论一提到其他人时,总要说她比克莉丝蒂好,这反倒衬出了克莉丝蒂不可动摇的天后地位)。

但有趣的是,马许自己似乎从未珍惜自己在推理小说的历史地位,她一直只把推理小说创作看做是认真诚实的糊口生涯。在她晚年出版的自传里,她对自己的长达半个世纪的推理小说创作,根本没有说到几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