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作品 《澳洲谋杀案》
Murder Down Under
●亚瑟·阿普菲德(Arthur W· Upfield)/著
●叶棻/译
内容简介
东澳昆士兰警局的探长拿破仑·波拿巴特是一位观察力敏锐,兼具原住民知识和西方白人素养的混血神探。为了协助昔日爱将穆尔,他风尘仆仆来到西澳。在一派农村纯朴气息的布拉科本小麦镇,发生了一起神秘失踪事件,一位名叫洛夫塔斯的农夫在酒馆老板华莱士的陪同下驾车回家,未料双方在半路起争执,华莱士愤而下车徒步回家,但隔日却发现洛夫塔斯的车子撞毁在路边,而洛夫塔斯本人却不知去向,偏偏夜里的一场大雨将足迹冲刷殆尽,令人无从追查起。到底洛夫塔斯是遭人杀害了,或者整场失踪谜案不过是他自导自演呢?
导读推荐 侦探小说的歧视与正义
阿普菲德笔下的昆士兰警探波尼是一位白人父亲与原住民母亲的混血儿,父亲姓名生平不详,但从他半开玩笑给小孩取的名字,可以想见他对这场亲属血缘并不当真;但从遗传的染色体上,波尼仍然拥有着白人的知性逻辑倾向,以及来自原住民母亲的动物性直觉,也正是这两种能力的交叉作用,诞生一种罕见的办案推理力量来;而波尼的言行举止,也混合了澳洲人的慵缓散漫、贵族般的高雅、原住民式的敏锐机灵,成了一种读来难忘的角色设计。
阿普菲德的小说其实是敏锐地处理了这种夹缝中生存的困难人种,他要在白人社会里活动面对阶级落差的处境,譬如他的暗红肤色常让他在第一眼交会时受到歧视,直到人们被他的智力知识所吸引,或者看见他的蓝色瞳孔,或者听到他如贵族一般的姓名与举止,才逐步对他有了敬意;小说似乎刻意地要把主角从真实社会的底层,拉拔而成“不可能的英雄”。
除了波尼这个角色,小说中不断出现的澳洲独有的景观与特色,特别是那壮丽自然的描写(狂风吹拂的沙漠夜晚)、或者边疆开垦地的风土人情(如牧场火灾的景观)、生态现象的捕捉(如缺水而到处乱闯的野兔群)、偏远奥地各色人物的刻划,都给推理小说带来前所未有的情节舞台与阅读感受。这种民族学式或人类学式的书写特色,从阿普菲德开了端,历经多位作家的努力(另一位成绩斐然的作家应该是创造印度倒楣神探的英国作家基亭),最后在席勒曼身上集大成,也来到登峰造极之境。
每当我回想推理小说这一支流派曲折隐晦的历史,不免注意到类型小说的“诗之正义”。是的,推理小说或者任何小说,有时不能免于真实世界一样,是有歧视本质的。侦探小说一开始(譬如福尔摩斯),他是资产阶级形象的基督教文化圈白种欧洲人,那是强势文化、强势种族、强势阶级的代表,在作者不自觉地暗示下,智力与文化种族阶级恰成正比,其他民族或阶级的神探是不可想像的。
其他民族,譬如中国人,在小说中只能是用来增添神秘气氛的大宅仆役,他不但不能是优秀的办案思考机器,也不宜做为小说重心之一的凶手,在推理小说与理论前驱罗纳德·诺克斯(Ronald A· Knox,1888~1957)笔下影响至巨的论文〈侦探十诫〉(Ten Commandments of Detection)里,其中一诫就是凶手不能是“神秘的支那人”(因为支那人属于怪力乱神的一环,不是理性推理的对象)。我们显然不能为侦探小说开脱,他们的确是歧视者。
但是,推理小说或其他类型小说(譬如武侠)却又是较真实世界更早发生自觉、脱离歧视,率先还以公平正义的人。推理小说在小说角色的追寻与设计上,很早就发明女性侦探、胖子侦探、身体残疾侦探,还他们智力平等的地位;甚至是非欧种族,别忘了即使是支那人,也有德·毕格斯(Earl Derr Biggers,1884~1933)创造的神探陈查理(Charlie Chan)为之平反;只是毕格斯田野调查的功夫不够,除了鞠躬哈腰、满口子曰的定型化印象之外,简直看不出一点华人的文化特质,弄得华裔美人觉得形象被扭曲,七十年代编选华裔美人作家作品时,还把选集订名为《陈查理不再》(No More Charlie Chan),以示不满。从我一个推理迷来看,毕格斯笔下的陈查理虽然不准确,可没有丑化中国人的意思(恐怕有美化的嫌疑),里面反而有些许打抱不平的正义之声呢。
到了亚瑟·阿普菲德的作品,对澳洲原住民有同情了解的能力才开启了民族学推理小说的新标准,你必须是对你要描写的对象是有了解体会的,不然就不该轻易动笔(像毕格斯那样);但即使是阿普菲德也必须面对部分澳洲原住民批评他的误解与误导(也有原住民感激他带给他们较公平的地位),真要论到推理小说对其他民族有了人类学层次的深度,恐怕还是要等到多年后的接棒者东尼·席勒曼。不要担心推理小说不够好,它们还一直在演化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