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人意料的结局

推理小说引人人胜的第三个因素是:出人意料的结局。

结局的含义

结局,是指小说中倩书发展的最后阶段,即事件的最后结果。

推理小说的结尾,不像一般小说那样,要求含蓄,或寓意深远,或余味无穷,它所刻意追求的是:出人意料的结局。

法国著名的古典主义文学理论家、诗人波瓦洛,曾用诗的语言对“结局”作过论述:

剧情的纠结必须逐场继长增高,发展到最高度时轻巧地一下解掉,要纠结得难解难分,把主题重重封裹,然后再说明真相。把和由突然揭破,使一切顿改旧观,一切都出人意表,这样才能使观众热烈地惊奇叫好。

《诗的艺术》彼瓦格这话再精辟不过了。

在《孤身骑车人》这篇小说里,柯南道尔借华生的口告诉人们,他选择写这的故事的主要理由是:“我可以按照我从前的作法,优先选择那些不是以犯罪的凶残著称,而是以结案的巧妙和戏剧性而引人入胜的案件,由于这个原因,我就选择了有关维奥莱特·史密斯小姐,查林顿的孤身骑车人一事,以及我们调查到的奇异结局,这个结局以出人意料的悲剧而告终。”优先选择“结案的巧妙和戏剧性”的案件来写,是柯南道尔一向的主张。更有趣的是,福尔摩斯办理案子,从来不像官方警探那样枯燥无味,他总是怀有艺术家的情调,想使他的演出效果辉煌。他说:“试问,直截了当的告发,一刀见血的严峻处决——这种结案法能演出什么好剧呢?但敏锐的推断,锦囊妙计,对转眼到来的事件作机智的预测,而又胜利地证实自己的推断——难道这些不说明我们的营生值得自豪,干得有理吗?”(《恐怖谷》)柯南道尔这种“巧妙和戏剧性”的结案法的主张,在推理小说领域是很有代表性的。

我们甚至可以断言:任何一篇杰出的推理小说,其结局无不出人意表,令人惊奇叫好。何也?比方观赏高手对奕,如果他们下的每一着棋都在观众意料之中,高手也就不成其为高手。侦探对案情所作的每一个分析和判断,如果都和读者推测的相同,他的推理能力不就跟读者不相上下?读者又能从中得到什么启示?所以,推理小说的谜底越不容易被揭穿,其欣赏价值就越高,就越能引人入胜。相反,谜底起容易被识破。其欣赏价值就越低,就越无人问津。这难道不是推理小说的一条铁律!

《六座拿破仑半身像》,对于福尔摩斯亲自举枪射击,把用十磅高价买来的塑像打碎,谁不感到惊奇?他介人此案,为的是抓获专于砸碎别人拿破仑塑像的歹徒,谁能想到他也砸起塑像来呢?而当人们对于他怪诞行为感到迷感时,他却从石膏碎片堆里捡起一颗黑珍珠,使人们惊叹不已。《希腊棺材之谜》,艾勒里半夜率领警察们悄悄地潜入空房地下室,准备他拿罪犯,人们还不明白他的对手是谁,当一股电筒亮光映照在被击毙倒地的凶犯脸上时,人们不禁吃惊得目瞪口呆,因为谁也不会想到,凶犯竟是负责侦察工作的副检察长佩珀。

《大海的请贴》,用于把直不相识的三男二女邀请到海滨旅社来的用意,谁也出不出;直到最后,当场查明一名杀人凶手——举止文雅的阔太太,东道主亮了相——年轻漂亮的姑娘,人们才茅塞顿开,连声叫绝。《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哥哥约翰被警方逮捕,弟弟劳伦斯被法庭传讯,人们无不认为,兄弟俩必有一人是凶手,但波洛却召集庄园里的人开会,指出真正的凶手。一听说早已被波洛排除于嫌疑对象之外的英格里桑(死者的丈夫)是凶手,全场不禁哗然,无不惊诧万分。

上述四篇小说,尽管都写了一件谋杀案,情节发展也都以侦破案件,逮住凶手而告终。但结局却各有各的出人意表的特色,读罢使人精神为之大振,经久不能忘怀。

结局的手法

小说家们深知,出人意料的结局是引人入胜的一个因素,为使结局能达到“出人意料”的效果,他们采用了种种手法,其中主要的有下列三种:

一、隐去关键情节,以便出奇制胜。在推理小说里,这种手法使用最为普遍,且往往能取得较佳的效果。

《波希米亚丑闻》的结局,是采用此法的范例。福尔摩斯化装进入女歌手的府第,侦察到相片的收藏地点。第二天,他约委托人——波希米亚国王一同前在女歌手家索取相片。不出女歌手早已人去楼空,只留下一封信和一张给国王留念的她个人的相片,福尔摩斯吃惊不已,没想到自己会败在一个女人手里。那么,女歌手如何得知福尔摩斯要来充取相片而提前离开此地?原来,作者把一个关键情书隐去,以便制造出人意料的效果。女歌手中了福尔摩斯的计谋后,对“牧师”的行迹也觉得有点蹊跷,等他出门后,她也女扮男装,紧随其后,直跟到柯尔摩斯住所门口,她断定:此人必是受雇于国王的福尔摩斯侦探,为避免同他作对,他认为“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小说作者等待人们惊诧过后,才在女歌手留下的信里交代化装跟踪的事,开释人们的疑团。如果作者前头先交代女歌手识破福尔摩斯计谋,乘车外出旅行,后面再写福尔摩斯前去扑空,那味道显然就差多了。

《斯泰尔斯庄园奇到》也是采用此法,取得很好的效果。小说隐去的关键情节,就是波洛所说的“最后一环”。英格里桑有封来写完的信落在他妻子手里,信是写给他表妹的,谈的是有关谋害妻子的计策,他妻子被毒死后,信还锁在文件盒里,英格里桑为了消灭罪证,从文件盒里把信窃走,藏在壁炉台上的纸捻瓶里,波洛在他助手哈斯丁的启发下,找到了这封信件。但是,波洛找到“最后一环”这个关键情节,小说并没有明写出来;直到凶手揭露出来以后,人们大吃一惊,才由波洛解释其中的奥秘。如果把波洛发现“最后一环”明写出来,而后再来揭露凶手,那还有什么“出人意料”的效果?

二、先把读者引人“歧途”,后由侦探大显身手。这是杰出的推理小说家的拿手好戏。老实的读者总是跟随小说的主人公去观察和分析案情,对各种景点做出判断;而对于小说作者所做的手脚,往往是不留意的,因此也就容易上当。不过,看到小说出人意料的结局,侦探推论合乎逻辑、奇峰突起,身手不凡,他们仍会赞叹不绝。

阿加莎是善于此道的高手,她写的几十部中篇小说,多半采用此法结局。她的《罗杰疑案》,是这类结局的突出代表。

在追查谋害罗杰先生的凶手时,读者注意到几位可疑对象。但正如波洛所说:“所有的事都说明,拉尔夫是有罪的。”拉尔夫是罗杰的养子,生活穷困。急需用钱,婚姻不自由,他认为这一切都是他养父造成的。警长和波洛在现场发现许多足迹,经核实,这些足迹同拉尔夫的鞋印是相符的。案发后,拉尔夫现起来、谁也不知他的藏身之处。憨直的读者跟随警长、波洛去观察、分析、判断,在心里逐渐形成一个结论。拉尔夫有作案动机、作案时间,没有不在现场的证据。行凶后畏罪潜逃,此人必是凶手无疑。

但是,这些平庸的警探往往是靠不住的,跟随他们去侦查,没有不误入“歧途”的。要知道,他们大都是作者故意请来充当读者的错误向导的。而我们的大侦探波洛,总有个怪脾气,不到临近结局,一般是不说真话的,不是吗?他一直含糊其辞,等读者走上“歧途”后,才大喊一声:你们都错了,凶手在这儿呢!原来,凶手不是别人,就是那位成天跟随波形进行侦查的谢泼德医生。此人在小说里是以第一人称“我”出现的,是故事叙述人,隐蔽得很深,老实的读者决不会对他产生怀疑的,人人皆迷途,唯我走正道。波洛就是在这种境况下,奇峰突起,大显其身手的。

美国的《洛杉机时报》评论道:“阿加莎·克里斯蒂处理情节有她自已的方法……为什么没有别的人写侦探小说像她那样,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它的出人意料之外。”

三、先亮出结论,后讲述原委。先把结论在给读者,让人们觉得惊奇、意外,然后再说明缘由,以释众疑,这是小说家常用的手法之一。

莫里斯·勒布朗的《日晷的秘密》(《折光暗语》之三),就是采用这种手法收尾的。法国大革命时期,有位税务官被送上断头自,据说他被捕前几分钟,把一笔财宝藏在花园里某个地方,在狱中,他画了位置图托老女仆转交给他家属,他妻子、女儿先后去世,儿子因精神受刺激而发疯,老公仆按照画上指点的位置进行搜寻,但一无所获,财宝的继承人挖遍花园的每一寸土地,也不见财宝影子,一百多年过去了,探宝者不计其数,但谁也没有从花园里弄走财宝,把森·罗平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场了。他请律师于明年四月十五日把所有继承人召集到花园里会面,一年后的这天,亚森·罗平骑着摩托车从外地赶来,冲进花园,继承人已等得不耐烦了。钟声刚敲两点,亚森·罗干走近园中的日晷,用刀尖轻轻投去塞满日晷圆盘上那条细缝的泥土、青苔和地衣,从缝里掏出了十八颗钻石,继承人们惊愕得目瞪口呆,好久没人发出一点声响,然后,有人喊叫;“天哪!”有人晕倒,有人哭泣,有人像醉汉一样踉跄起来,所有继承人都激动得俊发疯似的。

几天以后,有人请亚森·罗平解释这件事情。他说:很简单,就根据画面上那些数字进行推测,那年四月十五日,由于巡逻队的突然出现,税务官就带着十八颗钻石进进花园,无意中看到日晷。当时是两点钟。日晷上箭头指针的影子正好这住石盘上的裂缝,税务官受到启发,就把钻石埋进缝里,然后,他镇定地回来让士兵逮捕。

就这样,一百多年来,无人能解的财宝之谜,一瞬间被亚森·罗干揭开了,而等到人们欢呼雀跃,兴奋疯狂平静下来以后,才由侦探把事件的原委讲述出来,以释去人们心间的疑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