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最好的年代 诸神
——长篇黄金时代的代表作家及作品
诸神的战争决定了人类的命运。
——《荷马史诗》
关于侦探小说“黄金时代”与这个时代中天才作家的关系,就像讨论“英雄造时势”还是“时势造英雄”一样,不会有一个确定的结论。我们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那些天才作家的传奇经历和他们留下的不朽杰作,是这个盛世最好的表象。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了解一下天才中的佼佼者,就像阅读古希腊神话,必须要记住宙斯、阿波罗、雅典娜、赫尔墨斯一样。
首先登场的自然是有“女王”之称的英国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她是“黄金时代”的开启者,也是这个时代的最高成就者之一。
女王陛下1890年9月15日出生于英国德文郡托基小镇,本名阿加莎·玛丽克拉丽莎·米勒。父亲是一位军官,在一次骑马时不幸坠马身亡,母亲将阿加莎和其他三个孩子抚养成人。
当时的英国盛行“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孩子没有必要也不被允许进入正规学校接受教育。阿加莎的一切知识都是母亲教授的。阿加莎的母亲是一位思想开放的女人,很喜爱文学,信仰英国国教。她把不能上学的阿加莎留在身边,给她讲解世界名着中的故事,帮助她汲取文学营养。阿加莎年幼时最喜欢读狄更斯和简·奥斯丁的作品,这完全是受母亲的影响。阿加莎可以说是文学素养最高的推理作家之一,这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母亲。
16岁时,阿加莎进入巴黎一所女子学校学习音乐。1914年她24岁时嫁为人妇,并在随后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担任志愿者救护伤员。白衣天使的身份使得女王有机会接触大量医药学知识,这为她以后的侦探小说创作奠定了专业基础。可以说,女王是所有侦探小说作家里最擅长使用毒药的一位。也是在这场战争的末期,阿加莎创作了自己的第一部推理小说。
这部小说就是上一节里提到的《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小说的出版过程非常不顺利,被多家出版社退稿。即使在1920年作品得到出版,也没有引发读者太多的关注。阿加莎因此备受打击,很长一段时间远离了侦探小说的创作,写出的几部作品也远远算不上经典。
转机出现在1926年。这一年,阿加莎更换了新的出版商,决定用一部前所未有的作品征服所有读者。于是,我们看到了一部名为《罗杰疑案》的侦探小说。这是一部无法描述的作品,除了亲身体会,没有其他方法可以了解其精妙所在。故事最后,当侦探指出真凶的一刻,所有读者的眼睛一定摔得粉碎。“怎么可以这样写侦探小说!”——相信这是所有读者发自内心的呼喊。阿加莎正是运用了这样一种备受争议的模式,一举奠定了“侦探女王”的地位。
在现代社会,婚姻的坎坷往往与事业的成功是成正比的。而在阿加莎·克里斯蒂身上,这一有些八卦的定律似乎也很灵验。
1914年,天真得有些幼稚的阿加莎嫁给了军官阿奇博尔德·克里斯蒂。自此,“阿加莎·克里斯蒂”这个伟大的名字才正式诞生。
这次婚姻给两个人都带来了好运——阿尔奇(阿奇博尔德·克里斯蒂的昵称)不久便升任皇家空军团团长;阿加莎也开始了辉煌的创作生涯。
但好景不长。1926年,阿加莎深爱的母亲去世。接着,阿尔奇有了一个名叫蒂莎·尼尔的情人,意图与阿加莎离婚。两个最爱的人接连远离自己而去,阿加莎的心情可想而知。在1926年12月,女王离奇失踪。
“国宝”丢失,英国上下举国震惊。有500名警察出动寻找阿加莎的下落,就连柯南·道尔也亲自出面参与了调查。在12天之后,警方终于在一家酒店找到了女王。阿加莎当时竟然使用情敌“蒂莎·尼尔”的名字登记入住酒店!后来她解释,自己在那几天患上了失忆症。也许完全的忘记是阿加莎对阿尔奇唯一能做的。我们在女王的许多作品里,都能看到这样一组人物关系:天真幼稚的少女、风流多情的丈夫、阴险狡诈的第三者。从中我们不难看出这段婚姻对阿加莎的影响。
好在一切都将过去。1928年,阿加莎与阿尔奇正式离婚。1930年,她与考古学家马克思·马洛万结婚,开始了第二次婚姻。
这次婚姻给阿加莎带来了幸福和安定。她跟随马洛万来到中东考古,开阔了视野,愉悦了心灵。以这些经历为题材,阿加莎创作了《古墓之谜》、《鸽群中的猫》、《他们来自巴格达》等小说及游记《情牵叙利亚》。但值得一提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这个笔名一直被女王使用,从未有过改变。
也许那个英俊的空军上校,永远在阿加莎内心的最深处占据着最独特的位置。
随后,阿加莎一发不可收拾。1930年的《寓所谜案》、1934年的《东方快车谋杀案》、1936年的《ABC谋杀案》、1937年的《尼罗河上的惨案》、1939年的《无人生还》、1941年的《阳光下的罪恶》等,都成为侦探小说史上的地标式作品,无数次被模仿,但从未被超越。
在这些经典作品中,阿加莎格外注重情节的安排、人物的刻画、心理的描写以及犯罪模式的创新。前面几点保证了女王的作品拥有足够的文学价值和阅读价值,犯罪模式的创新则使得她的作品始终引领着“黄金时代”前进方向,将侦探小说推广给更多的读者。其中,《无人生还》首创了“暴风雪山庄”模式,成为了侦探小说史上举足轻重的作品。
阿加莎·克里斯蒂一生创作了80部推理小说、19部剧本、1部自传以及6部以“玛丽维斯特麦考特”为笔名的小说。她的作品被翻译为百余种文字,销售量累计超过20亿册,是仅次于莎士比亚的世界第二高产作家。
在80部侦探小说里,阿加莎·克里斯蒂塑造了若干青史留名的大侦探形象。其中,比利时小个子赫尔克里·波洛和英国老处女简·马普尔小姐无疑是最有名的。这两位侦探是“黄金时代”侦探的缩影——安逸、和蔼、远离武力,喜欢用大脑里的“灰色细胞”破解真相。此外,女王作品里的巴特尔侦探、汤米和杜本丝夫妇、奥利弗小姐等人物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一起构成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华丽家族。
1952年,她创作的剧本《捕鼠器》正式上演,空前火爆,久演不衰,至今依然在世界各地亮相,创下了世界戏剧史上空前的纪录。
1971年,阿加莎被英女王正式册封为爵士。在英国玛丽皇太后80岁寿诞之时,她公开向BBC电台索要礼物:“请播一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吧!”
1975年,英格丽·褒曼凭借根据阿加莎小说《东方快车谋杀案》改编的电影一举夺得奥斯卡桂冠。而《尼罗河上的惨案》、《阳光下的罪恶》等也是电影史上不朽的经典之作,对于前者,中国的读者再熟悉不过,很多人因为这部电影才知道了“侦探小说”这个名词。
1976年,女王永远告别了热爱她的读者,享年86岁。
“黄金时代”起源于英国,发展于美国。到了20世纪20年代末,侦探小说的核心区域逐步由欧洲转向了北美大陆。在将近一个世纪之后,侦探小说终于风光体面地回家了。
而在众多美国创作者中,最值得大书特书的,无疑是埃勒里·奎因。
首先必须说明,埃勒里·奎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一对兄弟在拼杀。1905年1月11日,曼弗德里波夫斯基出生于纽约,同年10月20日,他的表弟丹尼尔·纳森来到人间。兄弟俩自幼热爱文学,尤其痴迷于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故事。
大学毕业后,兄弟俩都在曼哈顿工作,哥哥从事电影推广工作,弟弟则以撰写广告为生。因为经常创作一些东西,兄弟俩都有自己的笔名。哥哥笔名是“曼弗雷德·班宁顿·李”,弟弟的笔名是“弗雷德里克·丹奈”。
1928年,兄弟俩决定参加由某杂志主办、奖金高达七千五百美元的侦探小说大奖赛。他们仅仅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创作出了一部长篇侦探小说。兄弟俩为这次联合创作起了一个笔名——“埃勒里·奎因”,所有传奇,从这一刻开始上演。同时,小说的主人公侦探也被命名为“埃勒里·奎因”,这是第一部作者和侦探使用同一个名字的侦探小说。
埃勒里·奎因的天赋毋庸置疑。在颁奖之前,他们已经非正式地被告知获奖。兄弟俩非常高兴,在没有拿到奖金之前便大肆庆祝了一番。
但是,该杂志社在颁奖之前破产倒闭,而下一任东家希望杂志可以吸引更多的女性读者,因此把奖项授予了另外一部女性小说,奎因兄弟没有拿到一分钱。不过,这本小说还是在1929年出版,这就是埃勒里·奎因的处女作、大名鼎鼎的《罗马帽子之谜》。
出战告捷令兄弟俩信心倍增,联合创作的模式也一直被沿用下来,持续了整整半个世纪。李和丹奈的合作形式非常奇特:丹奈负责构思核心诡计;李则负责塑造人物和故事,将丹奈想出的诡计衍生为好看丰满的小说。
尽管他们创作出了数本20世纪最好看的侦探小说,然而这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兄弟俩都是天才,两个天才想达成一致是很困难的。1967年当他们接受专访时,李说:“基本上,我们对于侦探小说的看法并不相同。”丹奈则补充道:“其实,不止侦探小说,我们对任何人和事的看法根本都不相同。”
从1929年到1935年,兄弟俩陆续创作了《罗马帽子之谜》、《法国粉末之谜》、《荷兰鞋之谜》、《希腊棺材之谜》、《埃及十字架之谜》、《中国橘子之谜》、《暹罗连体人之谜》、《美国枪之谜》和《西班牙披肩之谜》9部以“埃勒里·奎因”为主人公的作品。因为作品的名字里都含有一个国家,这个系列因此被称为“国名系列”。
这个系列使得埃勒里·奎因由新人蜕变为全世界最好的侦探小说作家,其中的《希腊棺材之谜》更是被评价为史上最好的侦探小说。身为纽约警局探长之子的主人公奎因在这几部作品中屡屡上演精彩的逻辑推演,将推理的魅力和年轻人热烈狂放的性格结合得淋漓尽致,一举奠定了自己在诸多神探中独一无二的地位。
1932年,当埃勒里·奎因凭借一部《希腊棺材之谜》登上了逻辑解谜的巅峰时,一个名叫巴纳比·罗斯的人跳了出来,毫无顾忌地指出奎因的作品粗浅幼稚,逻辑推理漏洞百出。同时,罗斯将自己的处女作《X的悲剧》发表,声称这才是最好的侦探小说。读者在惊异中迫不及待地读完了《X的悲剧》——这果然是一本足以超越《希腊棺材之谜》的好书。
随后,巴纳比罗斯先后出版了《Y的悲剧》、《Z的悲剧》和《哲瑞·雷恩的最后一案》三部作品,和《X的悲剧》构成了“悲剧系列”,读者完全被罗斯的故事征服。这个系列的主人公名叫哲瑞·雷恩,是一位退休的舞台剧演员,一生从事莎士比亚戏剧的表演,是一位内涵丰富的老帅哥——唯一的缺陷是,雷恩是一位聋人。
心高气傲的埃勒里·奎因怎能居于人下!他开始了反击,指出“悲剧系列”同样漏洞百出,根本无法和自己的作品相提并论。于是,一场史上最着名的论战开始了。两位天才到处发表文章,戴着面具四处讲演,针锋相对,欲将对方“置于死地而后快”。读者就像观赏一部悬念电影,给予了双方最高的关注。
论战持续了好几年,直到1936年,真相大白:奎因就是罗斯,罗斯就是奎因。表哥李是奎因的代言人,而表弟丹奈是罗斯面具背后的操纵者。天才的智慧被演绎到了极致,侦探小说史上留下了最华彩的一章。
“国名系列”和“悲剧系列”是典型的“黄金时代”作品。如果说阿加莎·克里斯蒂在努力将侦探小说化,那这个时期的埃勒里·奎因则是拼命把小说侦探化。奎因的作品深得逻辑学精髓,逻辑推演是所有侦探小说中最为严密的。他的小说通常不把“感官盲区”作为卖点,也不怎么设计过分夸张的诡计,而是“货真价实”地把所有线索和道具都摆在读者眼前,完全依靠推理征服读者。
到了20世纪30年代后期,奎因的风格发生了明显的转变。一方面,奎因越发迎合大众市场,创作了许多带有强烈戏剧感,尤其是好莱坞风格的作品。大量作品被拍成电影和刊登在时尚杂志上就是最好的证明。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变迁,奎因的作品愈发深刻,变得富有思想性和责任感,从单纯的智力游戏升华成为哲学思考。1942年出版的《灾难之城》是这一转变的开端。
埃勒里·奎因没有把侦探小说仅仅置于书本里。除了前面提到的影视化之外,兄弟俩录制了广播剧、制作了漫画,还在1941年创办了《埃勒里·奎因神秘杂志》(EQMM)。广播剧和漫画获得了空前成功,杂志则成为全世界最具影响力的专业侦探期刊,时至今日仍在发行。我们耳熟能详的劳伦斯·布洛克、迈克尔·康奈利、爱德华·霍克、比尔·普罗奇尼等作家,都是藉《埃勒里·奎因神秘杂志》登上舞台的。
埃勒里·奎因并不是单纯的王者,而是一个王朝的代名词。如果没有阿加莎·克里斯蒂或其他什么知名作家,侦探史上将缺少一些经典作品;而如果没有埃勒里·奎因,侦探史本身就会面目全非,不可想象会变成什么样。从这个角度讲,埃勒里·奎因是“黄金时代”最伟大的侦探小说作家,没有“之一”。
1971年4月3日,曼弗雷德·班宁顿·李去世;1982年9月3日,弗雷德里克·丹奈在纽约长眠。但是,“奎因”未死,经典永存!
一直以来,“黄金时代”都有“三巨头”的说法。阿加莎·克里斯蒂和埃勒里·奎因无疑占据两席,而和两人齐名的是美国人约翰·狄克森·卡尔。和克里斯蒂和奎因相比,卡尔是一位剑走偏锋的怪才。
前面提到过,史上第一篇侦探小说《莫格街凶杀案》属于密室杀人,这是一种不可能犯罪模式,这种模式的侦探小说创作难度极大。而卡尔偏偏不以为意,终其一生书写着一部又一部的不可能犯罪小说。关键是,他还做得非常不错。就像谈起英国文学不能不提莎士比亚,谈起中国文学就不能不提起曹雪芹一样。谈到不可能犯罪,谁也无法忽视约翰·狄克森·卡尔。
卡尔1906年11月30日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父亲是众议院议员。卡尔是个不折不扣的少年天才,11岁时便开始为报纸撰写犯罪类文章。后来卡尔曾说过:“在我11岁的时候,大脑里已经有了120个诡计手法的构思。”
1925年,卡尔进入哈维佛学院(注意,可不是大名鼎鼎的哈佛大学,也不是一所佛学院),在校期间任学校文学杂志编辑。1928年从学院毕业后,卡尔又前往法国巴黎求学。也是在那时,卡尔对巴黎这座城市产生了感情,后来他在恋爱时,还曾经说自己是一个法国人。
在求学期间,卡尔创作了第一篇侦探小说,名为《山羊的影子》,是个短篇不可能犯罪小说,主人公是法国警探亨利·贝克林。卡尔从这篇作品里获得了自信,坚定了不可能犯罪小说的创作。
1930年,卡尔第一部长篇小说《夜行》出版,主人公依然是贝克林,稿酬仅为300美元。但此书出版后大受好评,在两个月内重印七次。约翰·狄克森·卡尔开始崭露头角。
1932年,卡尔与英国姑娘克拉丽斯·克里弗斯结婚,并在英国正式定居。美满的生活令卡尔在创作上游刃有余。在《夜行》出版后的两年里,卡尔先后创作了5部长篇小说,其中的4部皆为亨利·贝克林系列。
1933年,卡尔的新作《女巫角》出版。他精心塑造的大学教授基甸·菲尔博士首次登场。菲尔博士的原型是卡尔最崇拜的作家G.K.切斯特顿(又是他)。和切斯特顿一样,菲尔博士身材肥胖结实,抽烟斗,留着怪异的胡须,走起路来犹如大象一般令人不安。
1934年,卡尔使用笔名“卡特·狄克森”创作了《瘟疫庄谋杀案》,神探亨利梅里·维尔从男爵登场亮相。梅里·维尔是没落的英国贵族,他外表古怪、性格暴躁、傲慢自大、口无遮拦——一句“滚开”是男爵最常见的口头禅。梅里·维尔很像英国首相丘吉尔,但他不像菲尔博士那样有学究气,是个举止略显粗俗的壮汉。他早年就职于英国情报机关,后来是律师兼医生。梅里维尔经常会做出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比如大骂政府无能,比如情绪激动下不慎造成裤裆撕裂……但谁也无法否认他的推理才能。
1935年,基甸·菲尔系列作品的《三口棺材》出版,这是密室推理小说史上最伟大的作品。在书的第17章,卡尔借助菲尔博士之口,发表了经典至极的“密室讲义”,把自侦探小说诞生以来的所有密室一一剖析,归类总结。这篇讲义是不可能犯罪小说极盛的标志,至今无人逾越。
在这之后,卡尔又陆续发表了《歪曲的枢纽》、《犹大之窗》、《女郎她死了》、《燃烧的法庭》等优秀作品。
在卡尔一生创作的80余部作品中,总共设计了50余种密室,这是后人无法想象的。着名评论家朱利安·西蒙斯说过:“今日小说在诡计设计上,没人可与克里斯蒂和卡尔比肩。”卡尔的密室不局限于机械密室或心理密室,而是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复杂机械布局的背后,利用人的心理盲区,制造最不可思议的密室。
除了密室以及其他不可能犯罪之外,卡尔的作品也集中地体现出了“黄金时代”作品的风采。卡尔的作品虽然离奇诡异,却从来不失公平,不向读者隐瞒线索,在平等的斗智中令人输得心服口服。
卡尔的作品充满了哥特式风格,浪漫、风趣、诡异,甚至有些恐怖。但这些全部和小说主题很贴合地表现出来,从来不给人突兀、生硬和故弄玄虚的感觉。卡尔的作品还随处可见电影元素,时间、空间的转换,人物的切换、长镜头的使用、蒙太奇的应用……这些都在逻辑推理的基础上,为小说增添了不少神秘色彩,更令读者欲罢不能。
出版商曾经将卡尔的小说自第210页后封死,声称如果有谁可以在读完前面部分而坚持不读结局,可以将封条完好的书交回出版社,换回购书花费。结果,有这样意志力的人凤毛麟角,这种封条保存完好的书今日成了价值数千美金的收藏品——卡尔魅力,可见一斑。
卡尔还是福尔摩斯学研究者,他与柯南·道尔的小儿子阿德里安·柯南·道尔合着的《福尔摩斯的成就》和《阿瑟·柯南·道尔爵士的一生》都是福学研究的珍贵资料。
1936年,名满天下的卡尔加入英国侦探俱乐部,成为第一位加入此俱乐部的非英籍人士。1948年,卡尔不满美国工党执政,返回美国居住,在1953年工党下野后又回到英国。1951年,卡尔健康状况出现问题。到1953年,病情十分严重,直到1954年才基本康复。1963年,卡尔突然中风,左手几乎丧失了生活能力。
1965年,卡尔回到美国,在南卡罗来纳州度过了余下的12年。1977年2月27日,有“密室之王”称号的约翰·狄克森·卡尔病逝。
除了“三巨头”,“黄金时代”出类拔萃的创作者数不胜数——
多萝西·塞耶斯——仅次于阿加莎的女王;S.S.范达因——“黄金时代”戒律的制定者;罗纳德·诺克斯——创造了侦探小说的“十诫”;安东尼·伯克莱——英国侦探俱乐部的出资人,经典作品《毒巧克力命案》的作者;雷克斯·斯托特——美国最知名的侦探作家,塑造了史上最胖的侦探尼禄·沃尔夫;约瑟芬·铁伊——侦探史上最富文学气息的作家……这些作家好像居住在圣地的诸神,俯视着人间百态,不时抛出一部经典,让世人顶礼膜拜。
毫不夸张地说,“黄金时代”的历史,就是诸神的私生活史。
那么,既然为神,就免不了制定一些“清规戒律”,来约束凡人的世界观。关于这点,我们在下一节要仔细探讨一下侦探小说创作中的“费厄泼赖”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