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小说 嫌疑
寻找一个角色
1
1959年1月31日,格雷瓦姆·格林搭上了一架从布鲁塞尔去利奥波德维尔的班机。见鬼,他千里迢迢竟只是为了去寻找一个虚构的人物(一个连名字尚未诞生的冥想中的角色),而且尤为糟糕的是,作家沉迷其中并未察觉此举乃是自欺欺人。
当然,此类寻踪几乎在所有作家身上得到过印证。说穿了,他们要印证的不是生活而是灵感,世界上究竟有无灵感。事实上,的确有许多人为了得到一个愿望中的果实而投身到现实中去了。对格林来说,非洲是一个可以提供精神养料的所在(至少在构思《一个自行发生病毒的病例》时是这样),但倘若换了玛格丽特·杜拉,她的目的地则将是被占领的印度支那以及忧伤的湄公河畔。要知道,如果你试图使自己的小说变得神秘,那么你把故事的发生地放在偏远的地方无疑是个行之有效的手段。那样非但能满足自己敏感的好奇心,而且也将为故事争取到一些异乡的情调,另外你所想勾勒的绝望感与有关心灵挣扎的过程亦会从容而贴切地表达出来。
我想象中要去的地方是一个海边的小镇,那儿的人个个老谋深算,像患了聪明病一样;我要找的人叫池水,是镇上电影院的放映员,是一个命中注定的悲剧人物,故事的切入口就可以放在他身上。
2
从我居住的这座城市去那个地图上不起眼的角落需要在路上颠簸三天两夜。我是星期三凌晨登上长途车的,星期五下午到达了这个叫缺月的小镇(这是因为它的地形酷肖一只破损的月亮的缘故)。我在镇东找了家私人旅店住下,旅店老板是个兔子脸老鹰眼的年轻人,不大爱说话,一下子也判断不出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我放置好行李,倒在床上打了会儿盹(坐长途车是最累人的一种远行方式)。用过晚餐,我仍有点困,但想起此行的目的,我便强行打起精神出了门,我不知道此时几点了(我不喜欢戴表,所以总是以怀疑的态度去对待时间)。猜想夜场的电影可能已开映了,我向电影院走去,我的脚步有点飘,眼睛半开半闭着,额头上却好像另有一只眼睛在提醒着我,我想那只眼睛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天眼吧?
我走到电影院时电影还未开映,等待的人们在宽阔的草地上散步或闲聊,我去售票处买了票。大约又过了五分钟,开始进场了,我随着人流涌入,然后闪到一旁,拐弯从旁边的楼梯走进放映室,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看着我。
“你找谁?”
“池水。”
小伙子很奇怪。
“池水?他早就不在这儿干了。”
“他去哪儿了?”
“他失踪了很久了,没人知道他的下落。”
这完全出乎我的预料,池水居然失踪了。我无精打采地下楼步入场内,找到位子坐下,我累了,把头靠在椅子上。
电影打出片名:嫌疑。
3
《嫌疑》叙述的是一个离奇的故事,这是一部缓慢的影片,由于在叙述上背叛了观众的欣赏习惯,影片在播映时怨声不断,开映不久就出现了退场,爆满的场内至少减去了三分之一的观众。同时,场内开始了大规模的换座行动,以至于笑声、骂声和椅子的吱嘎声把电影院变成了一座春天的森林,大约过了一刻钟,周围才趋于平静。这时我发现我的左侧换了一位观众:一位胖老头变成了一位姑娘。这可是一个意料之外的人物,她的出现无疑会打乱我原先小说的构思,然而事实上,我却不愿意放弃这近在咫尺的羔羊,这完全是此次远行的意外收获。
从侧面看这个姑娘,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条巨大的曲线而非别的,我敢肯定我首先看到的是她的Rx房,它们扑向我,像一对厉害的拳头向我进攻。我闭上眼睛,它们还是不走,又变成一对轻盈的翅膀悬浮在空气里,一晃一晃,折磨着我,于是我干脆睁开眼睛去欣赏现实中的这对宝贝。我这样放肆的注视持续了很久,奇怪的是我的芳邻竟像眼角没有余光似的毫无知觉。
4
电影散场后,我跟着我的芳邻走出很远,四周是可以捏碎的黑暗,她纤长的背影在地上淌成一条河,我跟着她,上前搭讪还是就此放弃使我进退维谷(若我离去,则还来得及按照原来的构思写完这部小说)。正在此刻,我看见了池水(这是原来的构思),他很高大,站在一盏路灯下,接着闪进了一条巷子。池水的出现使我不再犹豫,我放弃了跟踪那位姑娘,去追池水,不料那是一条通向迷宫的巷子。七弯八拐,墙壁多得像日历,池水马上把我甩了。我只好从群房中退出来,返回到街上,那位姑娘也不见了。
5
我回到旅店,仰倒在床上,想起我的芳邻,那对拳头又来进攻我,打在我的眼眶上,然后化为翅膀在空中乱飞。我感到烦恼,拧亮了台灯,我在床柜上发现一张字条:我在隔壁。落款是当日,但没有署名。
虽然不知凶吉,我还是去了。
隔壁的房间与我仅一墙之隔,一出门,转身就到了,那间房敞着门,一些淡绿色的光在摇晃(原来的构思中没有这一场景)。我看见一个女子从椅子上站起又坐下(像女皇一样威风凛凛),我没有看清对方的面目,只是看到一个巨大的淡绿色光芒中的轮廓,它那么大,真是奇怪,也许是一种放大出来的“大”,具有摄人心魄的气派。
“请坐吧。”她在昏暗中做了个让座的手势。
“当然,应该找个地方坐下。”我看不清椅子在何处。
“这儿。”她的手指了指自己的右侧,那儿果然露出一把椅子的形状。
我便过去坐下,心里很平静,但疲倦感又来了,我打了一个哈欠。
女人告诉我她就是电影院里我的芳邻。我一愣,转过头去,我认出了她,她那惊心动魄的Rx房。
女人告诉我说在电影院内感受到了我的目光。她喜欢那种火辣辣的注视,认为那是对女性魅力的真实赞扬。
然后她又说她也同样察觉到了我的跟踪,并对我的中途离去感到失望。她曾暗中放缓脚步,当发现身后的人影消失后,眼光中充满了失落。
她说完这一切,站起来,走到我跟前,身体靠近我,抱住我的头,把我的面孔贴在她的胸间,让我嗅她从领口中散出的香气。
6
次日晌午,在大街上。
我观察着来往的行人,这些缺月镇的居民走起路来慢吞吞的像是在散步,脸上很安详,没有老谋深算的眼睛,不像患了什么聪明病,这同我开始的构思有出入。在未来缺月镇前,我以为它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我想,如果这儿的人都异常聪明,就会比常人多一个心眼,说话做事就会出人预料,那样故事的细节与线索就可能特别些、引人入胜些,当然这只是我原来的想法。这种想法带着那么点魔幻现实主义的色彩,魔幻现实主义不就是喜欢把平常的人与事搞得玄乎吗?
我又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事,那真是一个奇异的夜晚,我陷入了艳遇,结果却拒绝了一位俏姑娘的勾引(其实是拒绝那位姑娘的再次出现)。要知道一开始我根本不想在这个故事中出现女人,我想写一部纯男人的小说,抛弃所有女人。不错,没有爱情,没有香味,没有床上戏,可如今一切都乱了套,她又来了,站在离我不远的一座小桥上,手臂里夹着一幅画。她看见了我,一朵羞愧的红霞挂在两腮(昨夜奉献时的勇气何处去了呢),于是我走近她,这情景仿佛牛郎织女鹊桥相会似的,这时我思忖还是把这个姑娘留在小说里吧。我就为她想了个名字:梅妮。
“这是一个好名字,但是没有意味。”我想。
7
我和梅妮在桥上互致问候的时候,行人仍在一旁穿梭不停,他们看着桥上的这对男女,走出去很远了仍很不礼貌地回首张望,于是我们走开了,桥那边有片树林。
沿着河,走了六七分钟,首先是一排杉树,入林后,可以看到更多的树:矮松、苦楝、刺槐、柞、椴,还有枫和山毛榉,好像在开什么树的展览会似的;再走下去,出现了一块空地,空地上有一间很大的木屋,漆成光怪陆离迷彩服的颜色,令人联想出一支舞动的笔。
“谁的酒后杰作?”
“难道你觉得我是一个醉鬼吗?”梅妮反问。
“喔,对不起,可是这算什么?”
“这是一幅画。”
我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梅妮。
她笑了,为了证实那的确是一幅画,她带着我走近木屋:“你看,这是一条蛇;那边,左上,有一只酒杯,还有这是一只钟,那儿还有麦地,这是另一条蛇,这是蓟草。”
“经阁下一指点,我不再怀疑它是画了。”
梅妮得意地笑了,然后她打开木屋门走进去,少顷,她的脸从打开的窗子里探出来,生动的笑使她的嘴唇看上去略显歪斜。我逼真地看清了她的面目,我们相互注视(她也是第一次看清我的模样吧)。她的眸子又大又亮,整个面孔仿佛少女一样年轻(十四岁?十六岁?绝不会超出十七岁),但是一刹那,我又看到了她那对正诚实地停栖在胸前的翅膀,她穿着丝麻质地的衬衫,双手支撑在窗框上,因为没有风,她的身上没有波浪,但她轻微的起伏(她的呼吸)和衣料柔软的皱襞却形成一股更诱人的波浪,这股波浪堆积在她的胸口和臂弯上,就像她的笑容一样迷人。
然而她的身体并不属于她的面孔,它们都是那种摄人心魄的妙构,可是却无法妥协,它们不是一种物,而是把一种花接在另一种花上(玫瑰和鸢尾花的加法),一张稚气未脱的脸与一个少妇的身躯连在一起,它们是如此不近情理,却又是那么惊心动魄。
我走向木屋,走到梅妮身边,搂住她纤细的腰肢。她笑着,我把唇贴在她唇上,把她的笑吃进嘴巴,可她的笑太多了,怎么也吃不完,我刚吃下她的一个笑,她的另一个笑又出现了,她无穷无尽地笑,而我能吃掉的仅是她绵绵不绝的笑中的片断。
我吃下如此多的笑,它们渐渐在我胸腔内膨胀,可我仍在吃下更多的笑,最后几乎要把我的身体撑破了,我不得不停下来,我的嘴唇一离开梅妮的嘴唇,忍不住也哈哈大笑起来(梅妮的嘴唇是一只甜蜜的活塞),我笑得控制不住,眼泪也流了下来,我足足笑了有五分钟,最后肚子好像被掏空了一样,瘫坐在椅子上。
这是一间大约有四十平方米的木屋,屋里有几把椅子,一张床,一些完成或即将告竣的油画和水粉画,一张桌子上放了架老式录音机以及一些杂物。
这些东西很平常,放在一起也不特别,可有一样东西却让我吃了一惊,这就是站立在屋子中央的一个巨大的牛的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