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下)
第五章(下)
6
六七年秋天,“拿起笔做刀枪”刚到我们楼里来时,外面的人老来挑衅,手拿着盾牌,小心翼翼地向楼脚靠近。大学生们看到这种景象,就唱起了悲壮的国际歌,拿起了长矛,想要冲出去应战——悲歌一曲,从容赴死,他们仿佛喜欢这种情调。我告诉他们说,假如对方要攻楼,来的人会很多,现在来的人很少,所以这是引蛇出洞的老战术——我在树上见得多了。我们不理他们,只管修工事。过了不几天,那座楼的外貌就变得让人不敢轻犯。后来他们在对面架了好多大弹弓,打得我们不能在窗口露头。于是我做了那架投石机,很快就把所有的大弹弓全打垮了。
拿起比做刀枪闯到我们楼里那一年,学校里正在长蛾子。那种蛾子是深灰色的,翅膀上长着红色的斑点。它们在空地上飞舞时,好像一座活动的垃圾堆;晚上扑向电灯泡时,又构成了硕大无比的纱灯罩。当走进飞舞的蛾群时,你也似乎要飞起来。走出来时,满头满脸都是蛾子翅膀上掉下的粉。这是因为墙上贴了厚厚的大字报,纸层底下有利于蛾子过冬。那一年学校里野猫也特别多,这是因为有好多人家破人亡,家里的猫就出去自谋生路。这两种情形我都喜欢,我喜欢往蛾子堆里跑,这是因为我吸了蛾子翅膀上的粉也不喘,而在蛾子堆里跑过以后回家,我妹妹就要喘。她是过敏体质,我却不是。我也喜欢猫。但是我不喜欢我妹妹。
那一年秋天我随时都有可能中头彩,但我总是兴高彩烈。人在兴高彩烈的时候根本不怕中负彩。我还说过从十三岁起,我就是个悲观主义者。但是一九六七年的秋天例外。
现在可以说说我造的那台投石机。那东西妙得很,有风速仪测风,有拉力计测拉力,还有光学测距仪。所有能动的地方全是精密刻度。发射时起码要十个人,有人报风力,有人用天平称石弹,有人测目标方位和距离,数据汇总后,我拿个计算尺算弹道,五百米内首发命中率百分之百,经常把对面楼顶上走动的人一弹就打下来。如果打对面楼上呱噪的高音喇叭,一弹就能把喇叭中心的高音头打扁,让它发出“卟卟”的声音。假如不是后来动了火器,就凭这种武器,完全是天下无敌。谈到了火器,我和堂·吉诃德意见完全一致:发明火器的家伙,必定是魔鬼之流,应当千刀万剐:既不用三角学,也不用微积分,拿个破管子瞄着别人,二拇指一动就把人打倒了,这叫他妈的什么事呀!到现在我还能记住那架投石机的每一个细节,包括每个零件是用什么做的——用指甲掐来判断木头的质地,用鼻子来闻出木头是否很干。姓颜色的大学生是我的记录员,负责记下石弹重量,风速,距离,拉力,等等。当然,还要记下打着了没有。但是我根本用不着那些记录,因为发射的每一弹都在我心里——人在十六岁时记性好着哪。但是不管怎么说,做试验记录是个好习惯。我一点没记住打着了谁,被打到的人后来怎么了。他们到底是从屋脊上滚了下去呢,还是躺在原地等着别人来救。说实在的,这些事我根本没看到,或者是视而不见。我只看到了从哪儿出来了一个目标,它走进了我的射程之内,然后就测距离,上弹,算弹道。等打中之后,我就不管它了。一般总是打它的胸甲,比较好打。有时候和人打赌,打对方头上的帽子。一弹把他头上的安全帽打下来,那人吓得在地下团团乱转。对付躲在铁网下的哨兵,我就射过去一个广口玻璃瓶,里面盛满了罗丝钉,打得那人在网子后面噢噢叫唤。后来他们穿着棉大衣上岗,可以挡住这些螺丝钉,但是一个个热得难受得很。再后来对方集中了好多大弹弓,要把我们打掉。而我们在楼板上修了铁轨,做了一台带轮子的投石机,可以推着到处跑。很难搞清我们在哪个窗口发射,所以也就打不掉,反到被我们把他们的大弹弓全打掉了。我们的投石机装着钢板的护盾,从窗口露出去时也是很像样子(像门大炮)。不像他们的大弹弓,上面支着一个铁丝编的,字纸篓子一样的防护网(像个鸡窝),挨上一下就瘪下去。后来他们对我们很佩服,就打消了进犯的念头。只是有时候有人会朝我们这边呐喊一声:对面的!酒瓶子打不开,劳驾,帮个忙。我们愉快的接受了他们的要求,一弹把瓶盖从瓶颈上打下去。我的投石机就是这样的。
我们家变成了武斗的战场,全家搬到“中立区”,那是过去的仓库,头顶上没有天花板,点着长明电灯;而且里面住了好几百人,气味不好闻。那地方就像水灾后灾民住的地方。我常常穿过战场回家去,嘴里大喊着“我是看房子的”,就没人来打我。回到我们家时,往床上一躺,睡上几个钟头,然后又去参加战斗。X海鹰听我讲了这件事,就说我是个两面派。事实上我不是两面派。我哪派都不是。这就是幸福之所在。
我活了这么大,只有一件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是那台投石机。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能造出这么准确的投石机——这就是关键所在。那玩艺后来不知到哪儿去了。现在家里虽然有些电视机,电冰箱之类,结构复杂,设计巧妙,但我一件也不喜欢。假如我做架电视给自己用,一定不会做成这样子——当然,我还没疯到要造电视机给自己用,为了那点狗屁节目,还不值得动一回手。但是人活着总得做点什么事。比方说,编编软件。我在美国给X教授编的软件是一只机械狗的狗头软件。后来那只狗做好了,放在学校大厅里展览,混身上下又是不锈钢,又是钛合金,银光闪闪。除此之外,它还能到处跑,显得挺轻盈,大家见了鼓掌,但我一点都不喜欢它。因为这不是我的狗。据说这狗肚子里还借用了空军的仪器和技术来做平衡,有一回我向X教授打听,他顾左右而言其他。这我一看就明白了:我是共产党国家来的外国人,不能告诉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不高兴,就对他说:我操你妈!你以为我希罕知道!在美国就是这点好,心里不高兴,可以当面骂。你要是问我说了些什么,我就说我祷告哪。但是后来我选了他当导师,现在每逢年节都给他寄贺卡。这是避免恨他一辈子,把自己的肚皮气破的唯一方法。
文化革命里我也没给“拿起笔做刀枪”做过投石机,没给他们修过工事。假如我干了这些事,全都是为了我自己。X教授也做过很多东西,不是给公司,就是给学校做,没有一件是为自己做的。所以他没有我幸福。
7
我小的时候,在锅片上划破了手腕,露出了白花花的筋膜,这给我一个自己是湿被套扎成的印象。后来我就把自己的性欲和这个印象连系起来了。我喜欢女人芬芳的气味,但是又想掩饰自己湿淋淋粘糊糊的本质。这说明对我来说,性还没有成熟。它像树上的果子一样,熟了才能吃。
我小的时候,天气经常晴朗,空气比现在好。我背着书包去上学,路上见了漂亮女人就偷偷多看她几眼。这说明我一点也不天真。我从来就没有天真过。
我在革命时期的第一个情人,就是那位姓颜色的大学生,身上有一股奶油软糖的气味。所以她又可以叫做有太妃糖气味的大学生。这一点在出汗时尤甚。我第一次看见她时,她的头发上带一点金黄色,这种颜色可以和二十年后我在法国尼斯海滩上看到的颜色相比。当时有个女人向我要一支香烟。当时金黄色的太阳正在逃讠上融化,海面上也罩着一层金色。那个女人赤裸着上身,浑身上下与阳光同色。我给了她一支烟,自己也叼上一支,点火时才发现把烟叼反了。与此同时,我老婆对着我左边的耳朵喊:你痴了!对我的右耳朵喊:你呆了。她的气味又可以和后来我在美国注册学籍时所遇见的新生们相比,那些疯丫头在办公室里嘻嘻哈哈,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香气,有的像巧克力,有的像刚出炉的法国牛角面包,有的带有花香,就像尚未开放的玉兰花,带一点清淡的酸味。每次看到我时,她都微微一笑,说:你这小坏蛋又来了。然后就帮我把扯掉了的扣子缝上。那时候我总是爬排水管到他们那里去,所以扯脱扣子的事在所难免。后来我把扣子用铜丝绑在衣服上,并且在衣襟里衬上一根钢条。这样做了以后,扣子就再也不会扯脱了。那时候我只有十五六岁,还是个小孩子。
在豆腐厂里X海鹰逼问我有关姓颜色的大学生的一切,我告诉她说:我不记得她姓什么,我更不知道她叫什么,我和她只接过吻。这种简约的交待使她如坠五里雾中。有时候她说:你和这个姓颜色的大学生一定干过不可告人的事情,所以你不敢讲!我听了以后无动于衷。有时候她又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人,是你胡编的——现在编不下去了罢。我听了还是无动于衷。作为一个讲故事的人,我是个制造悬念的大师,简直可以和已故的希屈柯克相比。尽管我已经不再说什么,但是已经说过了一些。这些说出的话是不能收回了。
其实我和那个姓颜色的大学生还不止接过吻——我当然记得她姓什么叫什么,但是不知记在什么地方了,现在想不起来——整个六八年她都在学校里。当时拿起笔做刀枪已经全伙复灭,只剩了她和我是露网之鱼。
我们院里当时有好多红卫兵派别,“拿起笔做刀枪”是很小的一派,动武的时候也经常处于被围的状态。但是后来他们最倒霉,头头被抓起来判了徒刑,分配时,每个人都被送到了穷乡僻壤。这是因为算了总账——他们这派打死的人最多,毁坏东西也最厉害,这两件事都和我有关系。我们那座楼里打满了窟窿,原来的走道门窗全都不存在了。而且他们一面拆毁,一面加固,终于把一座二十世纪的住宅楼改成了十五世纪的城堡,甚至是东非草原上的白蚁窝。后来把它恢复原样时,花了比当初建这座楼还多三倍的钱。后来上面把他们集中起来办学习班,让他们交待谁叫这么干的,他们没把我说出来。因为说出来也没人信。我早就对他们说过,我就管帮你们打仗,别的都是你们自己的事。
当时上面派人进驻学校,把武斗队伍都解散了,把头头都抓走了,别的人关起来办学习班,追查武斗里打死人的问题。只把她一个人剩在外面,等待下乡。这大概是因为上面觉得女人不会打死人——领导上实在缺少想像力。后来她经常找我和她一起去游泳。不好意思到家里来找我,在楼下和自行车站在一起,摇着车铃。游泳时她对我说,我们就像一群小鬼,大人不在家就胡闹了一通。现在大人回家了,就把我们收拾一顿。我答应着“是呀是呀”,心里却在想:这是你们的事,别扯上我。
8
我对女人抱的期望一直不高,但是姓颜色的大学生是个例外。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她该像法国那位风华绝代的杜拉斯一样,写出一部《情人》来。如果不去写小说,也该干点与此类似的事,因为她和X海鹰不一样,是个感性天才。有些事情男人干不来,因为这不是我们的游戏。但是她和别的人一样,只是叫我失望。连她都自甘堕落,我对别人更不敢存什么希望。
那一年春天开始,我常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到运河边上去游泳。当时那里很荒凉,到处是野草。春天水是蓝的,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之间话不多。她到树丛里换衣服时,让我在外面看着人。姓颜色的大学生皮肤白晰、阴毛稀疏,灰色的阴唇就像小马驹的嘴唇一样,乳房很丰满。脱掉衣服时,就像煮熟的鸡蛋剥下蛋皮,露出蛋白来。尤其是摘掉那个硬壳似的胸罩时,就更像了。在灰蒙蒙的树从里,她是一个白色的奇迹。而且刚脱掉那些累赘的衣服时,她身上传来一股酸酸甜甜的信息。我换衣服时,她有时盯住那个导致我被称为驴的东西看着,但也是不动声色。到了水里就不停地游起来,从河这边游到河那边,一游就是十几趟。然后爬上岸来,在河边上坐到天黑。姓颜色的大学生嘴唇变成了紫色,头发上好像抹了油,眼睛里充满了油一样的光泽。我们俩之间一点都不熟,只是互相需要。她告诉我说,如果不来游泳,就坐立不安。我想这是因为她心里很烦。她又告诉我说,我好像只有五六岁的样子,和我在一起很不好意思,但是我觉得是个好现象。年龄小一点,就可以多活几年,难道不好吗?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坐在树丛里,并排挺起胸膛来。我有两片久经锻练的胸大肌,她有一对光润细嫩的乳房,乳头朝上挺着,是粉色的。后来她拍拍我的胸口说:“算了。别比了。都挺好的。”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去游泳,直到天黑以后。天黑以后远处灯火阑珊,河水就像一道亮油。她让我抱着她,我就抱着她,在黑暗里嗅她的气味,晚上她身上有一种温暖的气味。然后我就说:该回家了。然后我们就骑车回来,这个季节,晚上的风是暖的,就像夏天小河沟里的水,看上去黑糊糊而且透明,但是踏进去却感到温暖得出人意外。走到接近村子的地方,听到人声模糊。我爸爸要是知道我和一个大姑娘混在一起,非把我揍扁了不可。人家要是知道她和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混,也要把肚皮笑破。但是要问我爸爸为什么要揍我,或者要问他们为什么要把肚皮笑破,谁也答不上来。
姓颜色的大学生假如有杜拉斯的才能,能写出这样一部《情人》,会写道她的情人是个小个子,肌肉坚实,脸上、身上(肩膀、胳臂、大腿)都长满了黑毛,又似胎毛,又似汗毛,又似她后来那个秃顶丈夫抹了101生发精后头顶上催出的那种茸毛。才只十六岁,男性就长得和驴一样。站在河岸上时,岔开了双腿,挺胸收腹(我不是有意这样,是在体操队被老师训练的),雄纠纠的像只小叭狗。她会提到她的情人眼睛是黑色的,但有时也会变成死灰色。她还会提到空寂无人的河岸,杂有荆棘的小树丛,到处是坚硬的土坷垃。有时候她把他拉到树从里,让他把脸贴在自己湿漉漉的阴毛上。说明了这一点,就能说明我们不是命里注定没有好书看,而是她们不肯写,或者有人不让她们写。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那他就持我在革命时期的想法:认为这种事层次太低。
姓颜色的大学生在她的《情人》里还会说到,她的情人站在水里时,身上的茸毛都会浮起来,就像带上了静电,还像一种稀薄的蒲公英。初春的水是蓝色的,很透明。但是在这种水里并不觉得很冷。从这种水里出来,会觉得一切都是蓝色的,很透明。有时他会独自走到桥上去跳水。那个时候他还是一本正经,像个小叭狗的样子。后来她回想起这些事,一定不会为这种无性的性爱而后悔。真正后悔了的是我。
姓颜色的大学生有时候把我拉到灌木从里,让我把手贴在她赤裸的乳房上,然后就闭上眼睛晒太阳。我把手贴在那个地方一动不动,就自以为尽到了责任,只顾自己去寻找奶油味。这种气味在腋窝和乳下尤重。我把鼻子伸到这些地方——比方说,用鼻子把乳房向上拱开,或者把鼻子伸到腋毛稀疏的地方。刚从水里出来,鼻子是凉的,这就更像只小叭狗了。在这种时候,姓颜色的大学生也觉得挺荒唐。但是后来她又想:管它呢,荒唐就荒唐。
我还能嗅到姓颜色的大学生小腹下面有一种冷飕飕的清香味,但是不好意思到那里去闻。这就像一只没睁开眼睛的小狗闻一块美味的甜点心,但是不敢去吃。对于小狗来说,整个世界充满了禁忌,不知什么时候会被大狗咬一口。对我来说,会打仗简直是小菜一碟,不学都能会。但要学会性爱,还需要很多年。
小时候我爬过了一堵高墙,进到了一个炉筒子里面,看到地下有一领草席子,还看到有做爱的痕迹。从现场的情形不难推断出那个女的必然是背抵着炉壁,艰难的翘起腿来——这不折不扣就是米开朗齐罗的著名雕像“夜”。而那个男的只能取一腿屈一腿伸的姿式,那姿式的俗称就是狗撒尿。而且那条伸着的腿还不敢伸得太厉害,否则就会碰上野屎。我觉得这样子十足悲惨——如果你不同意,起码会同意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干着又有啥意思。等到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试着干这件事时,心里就浮现炉筒子里的事。那时候我抱着她的肩膀(她的肩膀很厚实),脸贴着她饱满的胸膛,猛然间感到她身后是炉筒子。一股凄惨就涌上心头,失掉了控制。这在技术上就叫早泄罢。还有一件事必须提到,姓颜色的大学生是处女,也增加了难度。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我失落得很,而且还暴露了我是个湿被套。但是姓颜色的大学生却笑了,说道:你都把我弄脏了!然后又说:我自己跟自己来。你想不想看?
六八年春天那个晚上,我对姓颜色的大学生十分佩服,但是这种佩服却不是始于那时,起码可以上溯到六七年的秋天。那时候我们俩到海淀镇去买大饼,在光天化日下掀开了马路中央的阴沟盖,从地底下钻出来。不管在什么时期,一位漂亮大姑娘以这种方式出现在人们面前,总是个很反常的现象。而且钻了这么长时间的阴沟,她还有办法出污泥而不染,因此就引起了围观。而她旁若无人的走进小饭馆,从胸罩里掏钱买大饼,然后再旁若无人地钻回阴沟里去。有时候既没有钱,又没有粮票,她就一本正经的在街头找人聊天,告诉人家我们几十个人困在大楼里,没钱吃饭。等到要到了钱,就对人家甜甜的一笑,说:谢谢你。你对我们真好。我所认识的叫化子里,就数她最有体面了。
后来姓颜色的大学生让我到树丛外去给她站岗,然后就和自己来。这时候天已经黑得差不多了,在树丛外面只能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白色影子,但是什么都能听到,还能闻见那种浓郁的酸酸的花香气。我觉得天地为之逆转。姓颜色的大学生在树丛里躺着时,身体洁白如雪,看上去有点轮廓不清。晚上回家以前,她让我帮她把那个有四个扣子的胸罩戴上。那东西是用白布做的,上面用线轧了好多道,照我看来像个袜子底。这种东西她有好几个,都是这样子的。有的太小,戴上后好像头上戴了太小的帽子,摇摇晃晃,有的太大,戴上去皱巴巴。她的内裤像些面口袋。总而言之,这些东西十足糟糕,穿上去不能叫穿上去,该叫套了上去。脱下来不能叫脱了下来,应该说是从她身上滑了下来。假如在臭气熏天的时期,还有什么东西出污泥而不染的话,她就可以算一件了。
我躺在姓颜色的大学生身上时,觉得她像一堆新鲜的花瓣,冷飕飕的,有一种酸涩的香味。她的乳房很漂亮,身体很强壮,在地上躺久了,会把地上的柴草丝沾起来。时隔这么多年回想起来,我觉得她的身体像一种大块的cheese,很紧凑很致密,如果用力贴紧的话,有一种附着力。因此不该轻轻的抚摸,而应当把手紧紧地附着在上面。当年我做得很对。她教给了我女人是什么。女人不是世界上唯一的奇迹,但是连这都不知道的话,那就更是白活了。
然后她从树丛里跑出来,说道:走,回家去。还抱抱我的脑袋。这时候我觉得沮丧,好像斗败了的公鸡,而且觉得自己在她面前不过是个小叭狗罢了。受这种挫折对我大有好处,因为我生性十分狂妄。后来我记住,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是个小叭狗和湿被套,狂妄的毛病就大见好。
后来姓颜色的大学生就下乡去锻练,回城来,结婚,生孩子。干这些事时,就如从阴沟里钻出来,遇乱不惊。她心里始终记着这个小叭狗似的男孩子。这是女性的故事,和我没有关系,虽然写出来我能看懂。而我是一个男性,满脑子都是火力战,白刃战,冲锋,筑城这样一批概念。虽然和她亲近时也很兴奋,但是心里还是腻腻的,不能为人。就好像得了肝炎不能吃肥肉。革命时期对性欲的影响,正如肝炎对于食欲的影响一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