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侵犯版权的戴夫

早在计算机游戏这种新的模拟方式出现之前,什里夫波特就已经以模拟艺术而闻名于世。1864年美国内战中,特恩布尔堡的南方联盟军把烧焦的树干放在了四轮马车上来冒充加农炮,成功吓跑了北方联邦军的部队。南方联盟的一个将军在视察这个堡垒时,训斥这里的指挥官说他的防御“全是些唬人的玩意”,那个地方随后就被称为“唬人堡”。

一百二十年后,什里夫波特有了新的模拟武器——在《软盘》杂志发行的那些游戏里。这份杂志的经营者名叫艾尔·维科威尔斯(Al Vekovius),他以前是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什里夫波特分校的数学教授。尽管他还只有四十多岁,但已经开始谢顶,幸存的头发里又有一些总是不安分地直立着,就像通了静电。他还和七十年代教书时一样,平时喜欢穿毛线衫,打一条不显眼的领带,走起路来三步并做两步,尽管他不高也不胖,但年轻人们都亲切地称呼他“老艾”。当黒客思潮在麻省和硅谷回荡时,作为计算机学院的头,艾尔从一开始就怀着使命感和热情参与其中。在这时代精神的鼓舞下,艾尔和学院里另一位数学家吉姆·曼格汉姆(Jim Mangham)于1981酝酿了一个商业计划:计算机软件订阅俱乐部。订户每个月只需要花不多的钱就可以收到一张全新的磁盘,上面装满各种各样的工具和娱乐程序,从理财软件到单人纸牌等。这个计划对他俩来说再自然不过了——和订户们一样,他们自己也都是计算机爱好者。

在那个年代,大型软件出版商的眼中几乎没有这些爱好者,他们只看重通过零售的方式来运作。尽管这些爱好者们可以聚集在BBS上交流,但早期调制解调器的速度太慢了,根本无法成为一种分发软件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每月一张的软盘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软件发行的地下渠道。而且,对于那些没有其他途径发布软件的年轻程序员们,这里还是他们展现自己的舞台。总而言之,这种杂志就像音乐界的独立厂牌,把若干地下乐队的作品制作成一张合集出版。

《软盘》杂志于1981年发行了面向苹果机的创刊号,业务发展得很好,随后他们开始涉足卡曼多计算机的软件。1986年,他们开始发行IBM-PC及其兼容机的软件,所谓兼容机,就是指可以运行同样操作系统的机器。在经过那么多年的发展后,个人电脑的价格终于变得可以被普通用户接受,随之涌现了大量的新用户。到1987年的时候,《软盘》的发行量已经达到了十万份,每月订费是9.95美元。艾尔当选了1987年度什里夫波特杰出商务人士。

蒸蒸日上的业务也带来了更大的挑战,艾尔现在经营的是一个资产达1200万美元,员工总数120名的大公司了,还有很多竞争者们在后面追赶,其中包括新罕布什尔州的《新时代》,他开始觉得有点力不从心。1988年的冬天,艾尔给杰伊打了个电话,他们是在一次游戏业者大会上认识的,杰伊现在还在《新时代》做编辑,艾尔问杰伊愿不愿意到这边来帮忙,而杰伊在那里正觉得很不受老板赏识,而且他受够了那阴冷的气候,于是他答应加入《软盘》杂志社,负责经营苹果II软件部。杰伊还告诉艾尔,他认识两个游戏程序员也正在找工作,一个名叫雷恩·罗瑟(Lane Roathe)的前《新时代》雇员,另一个名叫约翰·罗梅洛。

艾尔听到这个消息后激动不已。尽管他也时不时地在《软盘》杂志里放一些游戏,但他已经意识到这远远不够,他能感觉到正在浮现的PC娱乐市场里所蕴藏的巨大商机,他看到了雪乐山娱乐、布罗德邦德(Broderbund)、电子艺界和维真这些成功的先例,《软盘》没有道理放弃这块大蛋糕。他让杰伊把那两个游戏程序员也带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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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罗梅洛而言,这个机会真是再好不过了,他刚经历了一连串的失望,从新罕布什尔洲寒冷的冬天,到错误地离开了维真的好工作而加入他老板那注定失败的新公司,他和妻儿们相隔着整块大陆,她们正等着看他如何能重整旗鼓。尽管他一开始很成功,但他渴望的家庭生活又渐渐离他远去了。他期望着能在南方的路易斯安那州改变他的处境,开始新的生活。1989年夏天,罗梅洛、杰伊、雷恩三人动身前往什里夫波特。

光是旅途本身就已经让罗梅洛的心情好了很多。雷恩是一个和罗梅洛志趣相投的人,罗梅洛曾和他一起住了一个月。他比罗梅洛大五岁,但背景很相似:他的童年在科罗拉多度过,和罗梅洛出生的地方相隔不远,他也是听着重金属,看着地下漫画,玩着游戏长大的。现在的他是一个无拘无束的人,随意地把大手帕系在额前,裹住一头长发。他和罗梅洛相处得很好,尽管他没有罗梅洛的那种野心和似乎用不完的精力,但他们都热爱苹果机编程的微妙技巧及其所带来的欢欣。而且和罗梅洛一样,雷恩也只想做游戏,他自己的公司名叫蓝山科技(Blue Mountain Micro),和罗梅洛的“顶级思想”一样,雷恩是蓝山科技的光杆司令。在新罕布什尔的时候,他们合并为“深思软件”(Ideas from the Deep)。

杰伊也是个玩苹果机的家伙,但是属于另外一类,他自己也说,其实他不能算是个程序员,但他有两个特点让罗梅洛很在意:一是他对苹果机的代码理解得很透彻,二是他对游戏有着无比的狂热。杰伊已经三十岁了,比罗梅洛大七岁,他在罗德爱兰州长大,父亲是保险仲裁师,母亲是贺卡销售员,他高中的时候个子已经长得很高,但对体育却不在行,而是对机器很有一套,无论是打《行星撞击》还是拆他的摩托车。他在二十几岁的时候经历了一次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赔款给他带来了一台苹果机。但很快杰伊就发现他其实并不喜欢程序员那种孤独的生活方式,他更喜欢和人唠唠嗑,打发一些好时光。于是他去了TGI星期五夜总会做酒保,他在那里很受欢迎,在汤姆·克鲁斯拍《鸡尾酒》(Cocktail)一片的时候,他甚至被选中了去教这位大明星如何调酒。杰伊的交际能力使他进入了酒店管理业。而随后在《新时代》的工作对他的能力发挥而言更是再适合不过:他既是个管理者,也是个狂热的玩家。现在,他就要去《软盘》了,他期待着能大展一番拳脚。

当这三人抵达什里夫波特的时候,他们已经熟得像老朋友一样了,他们路上还在迪斯尼乐园停下来玩了几天,这旅途对他们而言就像一次新鲜刺激的冒险一样。然而未来对他们来说却是一个问号,当他们的车开进什里夫波特城区的时候,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到了没有。

什里夫波特位于路易斯安那州西北角,紧靠着德克萨斯州。1989年的时候,这个城市才刚刚起步,石油经济泡沫的破灭使这里陷入了一片萧条,四下蔓延的沼泽地使本就潮湿的空气益发凝重。城里到处是无家可归的人,为了躲避炎炎烈日,他们聚集在那些破旧的建筑后,这其中两幢就是《软盘》的办公室。《软盘》的行政管理部门建在一个柏油停车场旁,门口的马路延伸到小山脚下,在这里上班的人就像是被关在箱子里不见天日的蚂蚁一样。

艾尔激动地从房间里跑出来迎接他们,然后喋喋不休地向他们介绍公司发展得是如何迅速,而他又是多么期盼他们的加入。罗梅洛和雷恩给他看了《扎帕行星》(ZappaRoids)——他们自己做的类似《行星撞击》的游戏,艾尔很满意,不光是因为他们那显而易见的编程能力,更因为他们那年轻人所特有的热情。

罗梅洛一开始就把他的雄心告诉了艾尔:他没有任何兴趣去做那些工具软件,他只想做大型商业游戏。这和艾尔正好不谋而合,他告诉罗梅洛,能进入游戏领域是多么让他激动的事情,而罗梅洛和雷恩就是这个新成立的特殊项目部的开路人,这个部门将完全专注于游戏开发。走出房间的时候,艾尔拍了拍罗梅洛的背说:“噢,对了,如果你们需要租房子住的话就告诉我一声,我在城里有地方可以租给你们,我的副业是房东。”

罗梅洛、雷恩和杰伊离开了《软盘》的行政大楼,走向另外一幢楼,那里是程序员们或者说“聪明人们”工作的地方。作为一家软件公司,它看上去毫无乐趣可言:楼上楼下都是些保险经纪公司,每个程序员都有一间装着荧光灯的办公室,四下里一片静悄悄,没有音乐,没有欢笑,没有人玩游戏。这里就像是一口高压锅,每个月捂出那么几个程序。

罗梅洛向里面的人做了自我介绍,他们接下来就询问罗梅洛:“艾尔有没有要租房子给你们?”罗梅洛照实回答了他们,结果引来了一阵窃笑,其中一个人告诉他不要去租艾尔的房子:“我以前也跟你们一样,刚到他就说有房子给我,结果是一间地段很糟糕的小木屋,这还不算,等我住进去以后才知道什么叫‘脏乱差’,我刚在沙发上躺下,就看到一只大虫子从地板的一个破洞里探头探脑地爬了出来。”

但现在没有什么东西能让罗梅洛沮丧了,他已经回到了他的道路上,他有了一份制作游戏的工作,凯俐和两个孩子会喜欢上这个新环境的。这对他而言是一个全新的开始,一切都那么美好。他给凯俐打了电话,让她们赶快整理行囊搬到什里夫波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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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梅洛和雷恩立刻就在特殊项目部动手干了起来,这简直就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工作。除了游戏之外,罗梅洛还有个当务之急的事情,那就是脱离苹果机,转向PC机。他就告诉艾尔,他觉得苹果机已经日暮西山了,主要是因为IBM-PC及其兼容机的兴起,而且苹果公司拒绝整合进IBM的软件标准,这直接使得用户在选择的时候更加偏向于IBM-PC机。但罗梅洛没有告诉艾尔,其实他自己感觉有点落伍了,他过去的一年里对苹果机太过于投入,以致他现在已经跟不上PC的潮流,如果他还想成为未来富翁和王牌程序员的话,他得赶快掌握PC机的编程,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一个人不可能在同样的机器上一直做下去,”他对艾尔说道,“虽然我现在对PC不是很在行,但我学得快。”

艾尔告诉他没有关系:“尽管去做你想做的事。”

罗梅洛想做的事是学习一种很热门的叫做C的计算机语言。但他随后才发现他没法学习这门语言,因为公司里没有一个人会用它,罗梅洛觉得被绊住了。在改进《扎帕行星》的过程中,他开始啃起了书本,吸收一切他能接触到的关于PC编程的知识,譬如Pascal语言和8086汇编语言,很快他就把他以前一个叫做《埃及金字塔》(Pyramids of Egypt)的苹果机游戏移植到了PC上。第一个月,他的作品就被收录在《软盘》杂志针对PC的主要刊号“大蓝盘”上。他在PC上干得很漂亮,但麻烦也因此而起,PC部门被繁重的任务压得毫无生气,他们越来越依赖于罗梅洛的个人能力。第一个月结束的时候,罗梅洛帮别人重写PC程序的时间远远超出了他花在游戏制作上的时间。而且,他还没有察觉到,特殊项目部正面临着解散。

艾尔希望罗梅洛来制作PC上的工具软件。雷恩,尽管可以和罗梅洛到一个部门,却选择了继续编写苹果机的软件。罗梅洛后来回想道:这是第一次,他的朋友对未来的看法和他不一样。成功的机会在PC机——而不是苹果机——的游戏里。为了学习PC机编程,罗梅洛同意暂时加入PC部门,但他告诉艾尔,当时机成熟的时候,他还是希望能回到游戏制作上来。

但时机似乎永远不会成熟,罗梅洛开始对工作生厌。他几乎在一整年的时间里都在编写PC工具软件,尽管他想通过移植一些以前的苹果机游戏来提高PC编程的水平,但在那时候,PC机基本上只被看做是运行商业程序的平台,毕竟,它只能显示少数几种颜色,通过微小的扬声器来发出声音。罗梅洛离他想要的那种全职的游戏制作生活还很遥远。更糟糕的是,他的家庭也出现了问题。为了省钱,他让妻儿们搬到了附近霍顿城的一所房子里,和雷恩还有杰伊住在一起。罗梅洛总呆在公司工作,凯俐没有什么社交活动,整天看着孩子们在房间里跑来跑去,这样的生活对她而言简直苦闷至极。罗梅洛给了她各种许诺,但她只是缩在沙发里闷闷不乐,她开始觉得没有任何东西能比游戏对罗梅洛更重要了。

抛开了家里人并没有使罗梅洛的工作变得好多少。艾尔觉得这越做越大的生意给他带来了太多麻烦,为了维持纪律,他的管理手段开始变得强硬。罗梅洛和雷恩因为受不了荧光灯在屏幕上的反光把它们关了,艾尔为此训斥了他们一顿,罗梅洛还因为他那开得过大的音乐声而被批评,他只能不情愿地戴上了耳机。让罗梅洛不爽的还有那些同事,那些同事给他的第一印象就是毫无士气,而实际上他们比这更糟糕,从他们身上看不到任何积极性。一个做技术支持的家伙动不动就趴在桌子上睡着——甚至是在他接听客户电话的时候,罗梅洛养成了用重金属把他叫醒的习惯。还有苹果机部门里那个从山里出来的野人,他原本是在惠普(Hewlett Packard)工作,这个短路的家伙有一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跑到山里住了一年,然后穿着一件短小的甲克,留着又长又乱的胡子来到《软盘》接管了苹果机部门,但罗梅洛没觉得他那禅宗般的哲学人生观对这个部门的发展有什么用。

忍无可忍的罗梅洛向艾尔发难了:“你跟我说过会有大型的商业游戏让我来做,但你看看我现在都在干些什么,我整天在帮PC部门的那帮人写工具软件。如果再这样下去,我就要离开这里去卢卡斯工作室(LucasArts)了。”罗梅洛指的是创造了《星球大战》(Star Wars)的乔治·卢卡斯(George Lucas)新开的一家游戏公司。老艾不希望这样,罗梅洛已经证明了他是这里最有价值的员工之一,艾尔很钦佩罗梅洛那种专注的劲头,不论什么时候他走过去检查,罗梅洛总是坐在他的机器前,眼睛紧盯着屏幕,几个小时不停歇地工作。艾尔对罗梅洛说,他不希望他离去。

罗梅洛告诉艾尔,他过去一年里都在关注各种PC游戏的事物,他觉得这里面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为那个时候PC机还不如苹果机强劲,所以它上面的游戏毫无亮点——全都是些简陋的静态画面,跟苹果机上面那些丰富多彩的游戏根本没法比。现在正是出手的好时机。艾尔赞同罗梅洛的想法,他建议发行一份游戏特刊,每月一期。

“月刊?”罗梅洛吓了一跳:“不可能,一个月的时间绝对不够。”

“可是,我们的订户们已经习惯了每月一张盘了,”艾尔说:“或者我们可以暂时做成双月刊,但还是要尽快做到每个月一期。”

“我觉得这比较可行,尽管时间还不是太充裕,但我们还是可以做些拿得出手的东西来。我需要一个小组:一个美工,一两个程序员,一个项目经理,我可不想整天坐在那里为管理的事情操心,我要写程序。”

艾尔告诉罗梅洛不可能给他加一个全职的美工,他只能把工作转给现在的美工部门的员工来做,但他可以有一个项目经理和另一个程序员,而且艾尔让罗梅洛自己去找。

罗梅洛迫不及待地跑回苹果机部门的办公室,去告诉雷恩和杰伊这个好消息:“伙计们!我们就要开始做游戏啦!”

雷恩将会成为这个名为《玩家之刃》(Gamer’s Edge)的PC游戏双月刊编辑,现在只缺一个熟悉PC的程序员,而且,这个人必须是像雷恩和罗梅洛那样的玩家。杰伊说他倒是知道一个年轻人绝对适合这个位置,这个人寄来过不少精彩的游戏,他甚至知道如何把苹果机游戏移植到PC上。罗梅洛立刻被吸引住了:我不也正在学习移植游戏吗?他觉得杰伊可以试着把这个年轻人挖过来,但杰伊告诉他行不通,他早就试过,那个天才小子已经三次拒绝了《软盘》给他的工作,仅仅是因为他不喜欢在公司上班。罗梅洛恳求杰伊再试一次,虽然杰伊心里没抱什么希望,但他还是拿起电话,最后一次向卡马克伸出了橄榄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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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卡马克开着棕色的美洲豹到《软盘》的时候,他根本没想着要接受这份工作。尽管作为自由职业者,手头总是比较拮据,经常要纠缠着杰伊和其他编辑赶快把支票寄过来买日用品,但他还是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虽然说生活稳定一点也没有什么不好,但他并不急于用他的勤奋和聪明来换取一种稳定的生活,得有一些更能打动他的东西才行。

当艾尔见到卡马克的时候,他惊呆了,这就是他总听人提起的那个天才小子?这个穿着褪色的T恤和挂着一道道口子的牛仔裤,除了身上有点肌肉,不然看上去还没到青春期的孩子?!但当艾尔向他介绍起《玩家之刃》的计划时,卡马克说了一些独到的看法,在他看来,所谓很紧张的日程根本不是什么问题,他还毫不留情地评价了当时的游戏,包括《软盘》出版的那些。艾尔领着卡马克去参观另外一幢楼,罗梅洛和雷恩正在里面急切地等着他们过来。走道边的一大摞《多伯博士》(Dr. Dobb’s Journals)让卡马克对这里增添了不少好感,那是源于“家酿”俱乐部的黑客杂志。但给卡马克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还是与罗梅洛和雷恩的那一场交谈。

这三个程序员几乎是一见面就开始了关于游戏编程的热烈讨论,从苹果机上16位图像模式下的双倍分辨率,到8086汇编语言的技巧,他们一刻不停地谈论着,不光是计算机方面的东西,还有其他方面的共同爱好:《龙与地下城》、《行星撞击》、《魔戒》。卡马克讲到他小时候是多么渴望拥有一台计算机,罗梅洛听了后说:“伙计,我那时候要是能给你买一台就好了。”

卡马克完全没有预料到能遇上和他一样聪明的人,尤其是在编程方面。这两个家伙不光是能侃,他们的确知道比卡马克更多的东西。“他们不只是和我差不多,他们比我还要优秀。”卡马克想道。罗梅洛是个让人振奋的家伙,不光是他编程的水平,还有他其他方面的能力——他的艺术天分、他的设计创意。卡马克是个自负的人,但如果有人的确比他优秀,他也不会盲目自大,正相反,他会留下来虚心学习——他会接受《软盘》的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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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玩家之刃》有了人手,公司把后面的一个小房间给他们作为办公室。但他们还缺一台重要的机器——电冰箱,因为做游戏开发需要有大量的垃圾食物储备,譬如苏打水和比萨饼。罗梅洛、卡马克和雷恩决定先自己凑180美元买一台二手货。当他们把这奢侈品搬进走道时,他们明显感觉到了其他同事嫉妒的目光。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他们还不断地往里面搬入各种东西:微波炉、音响、任天堂(Nintendo)。“罗梅洛这个家伙居然搬了台游戏机进来?!”同事们出离嫉妒了,罗梅洛只好跟他们解释说这是用于研究的。但同事们不吃他这套,更让他们受不了的是,接下来还有工人推着一批崭新的386PC走进了那个所谓的游戏部门,这可是当时最强大的机器,公司里其他员工的机器只有它四分之一快。

当《玩家之刃》一切就绪的时候,他们把比萨放入微波炉,插上电源,就在按下加热钮的一刹,办公室陷入了黑暗——保险丝跳闸了。其他员工们觉得无法再忍受下去,他们找到了老艾。而老艾告诉他们,这些游戏部门的人,不是来这里玩的,他们是来拯救公司的,“没错,拯救我们。”他还告诉这些员工,最近几年的兴旺快到头了,公司现在大部分资源都在苹果机部门,但苹果机已经是强弩之末,他最近甚至不得不在一天之内裁掉了二十五个人。他正告那些怨声载道的员工:“听着,不要发牢骚,如果游戏部门能跑出个本垒打,那对我们都是好事。但也不要担心,会好起来的。”

其实艾尔心里也吃不准。他走到《玩家之刃》的办公室前,推开门,里面漆黑一片,只有显示器微弱的亮光,他试着打开灯,但开关却没有反应。

“噢,我们把那些烦人的灯管都卸掉了。”罗梅洛告诉艾尔。

“嗯,荧光,对眼睛不好。”雷恩头都不抬地解释道。

艾尔抬头一看,只见灯管插座光秃秃地露在外面。他们显然已经把这里当做自己家了,艾尔再看向四周:微波炉、冰箱、快餐,音响里放着金属乐队,墙上贴着长发乐队沃伦兹(Warrant)的招贴画,卡马克和罗梅洛,还有雷恩,各坐在一台昂贵的机器前。艾尔来气了:“是这个样子的,我们不能过两个月才出第一期游戏盘,我们必须四个礼拜就拿出来,而且你们要有两个游戏放在里面,这样才能吸引用户。”

“一个月?!”他们叫道。原先两个月的期限已经够紧了,他们根本不可能再从头开始做出两个游戏,他们只能把现有的苹果机游戏移植到PC上来,这正是卡马克和罗梅洛都擅长的事情,他们甚至连移植什么都想好了,一个是《危险的戴夫》(Dangerous Dave),光从名字就能看出是出自罗梅洛之手,另一个是卡马克的《墓窖》(The Catacomb)。

《危险的戴夫》是罗梅洛在1989年给《新时代》做的,这是款简单的冒险类游戏,玩家在游戏里是一个穿着紫色紧身衣戴着绿帽的小人——屏幕上的几个像素,他需要连跑带跳地穿过各种迷宫,搜集珍宝,当然前提是保住性命。这和罗梅洛很欣赏的一个叫《大金刚》(Donkey Kong)的任天堂街机游戏很类似。

《墓窖》是卡马克继《造影》和《鬼魂》之后最新的一款角色扮演游戏,卡马克显然是受了街机游戏《金手套》(Gauntlet)的影响。在那个流行的游戏里,玩家要在迷宫里射击、施魔法,杀出一条血路,它就像是《龙与地下城》的动作版。这也是罗梅洛和卡马克的一个共同点:他们都喜欢动作类的街机游戏,他们渴望着自己也能做出那样的游戏,而且,他们对自己的能力充满自信。于是他们调大音响,着手工作。

罗梅洛愉快地把接下来的那段经历称为“压榨模式”,或者是“死亡进度”。他们自虐般地享受着通宵达旦的编程,伴随着大量的咖啡和轰鸣的音乐。出于纯粹的竞技精神,卡马克和罗梅洛开始比试谁能先把自己的苹果机游戏移植到PC上。很快,王牌程序员就领教到了天才小子的厉害,卡马克轻松地领先了罗梅洛。他们玩得很开心,罗梅洛对他的这个新朋友兼同事充满了敬佩。他们就这样每天编程到深夜。

但对罗梅洛,这自由生活的背后其实隐藏着难言的苦衷——他离婚了。

未来富翁这个目标对二十二岁的罗梅洛来说已经是一个不小的挑战,更别提同时还要做一个合格的丈夫和父亲。但凯俐对罗梅洛所热爱的游戏毫无兴趣,她的情绪变得愈发消沉,她想要家庭晚餐、到教堂做礼拜、周末野餐,而罗梅洛又对这些事情打不起精神。他也曾尝试着使事业和爱情能双丰收,他甚至在其他同事还在干活的时候就提前离开办公室。但家庭生活是个无底洞,罗梅洛不知道他有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尽管他也想拥有一个他儿时没有的美满家庭,但他有时又觉得自己天生不是那样的好老公和好爸爸。最后他和凯俐都认为只有分手是对大家都好的办法,但凯俐不止要分手,她还要回到加州的家里,罗梅洛听到她这个决定后几近崩溃,他同时还得知孩子们也不会和他生活在一起。但他安慰自己说距离远一点没什么关系,只要有心,就算隔着几个州,孩子们和他之间的距离肯定能比他儿时和父亲之间的距离要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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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梅洛没有在家庭事务上长吁短叹,而是全身心地投入了游戏制作。卡马克和罗梅洛在移植游戏的过程中完成了磨合,他们找到了最能互相取长补短的合作方式。卡马克最感兴趣的是编写游戏的核心部分——引擎,这个模块负责指示计算机如何在屏幕上显示图像。罗梅洛乐于做各种辅助工具,由此他们才能制作出游戏的角色、环境、地图,此外,罗梅洛还喜欢做游戏设计,譬如游戏是如何操作、打斗是什么样子、怎么个玩法最有意思。他们两人就像阴和阳那样和谐互补:卡马克编程很有天分,而罗梅洛则擅长设计以及美工和音效。卡马克很小就开始打游戏,而谈到游戏,没有人能和罗梅洛比。一个终极程序员和一个终极玩家——放在一起就是完美的组合。

但雷恩却不是很合拍。虽然他是《玩家之刃》的编辑,但和罗梅洛不一样,他不热心于PC,这使他和大家越来越疏远。在罗梅洛眼中,这个老朋友根本无法胜任进度如此急迫的工作,他只会是拖大家的后腿,而罗梅洛不希望有任何因素影响他们的绩效,就像他很快就和雷恩成为朋友一样,他也很快就觉得雷恩是个多余的家伙,在他看来,只要有卡马克加他自己,就足以应对一切挑战。一次雷恩不在办公室的时候,罗梅洛不停地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然后跟卡马克说:“我们把这个家伙弄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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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卡马克和罗梅洛,尤其是后者,心里已经有了另一个合适的人选:汤姆·霍尔(Tom Hall)。汤姆是个二十五岁的程序员,在罗梅洛加入《软盘》之前,他就一直在苹果机部门工作,在罗梅洛看来,他也是个“歇斯底里的家伙”。高大诙谐的汤姆就像是生活在另一个怪异的世界里,没有什么东西能跟上他脑海里不断涌出的各种奇思妙想,他的办公室里贴满了黄色的便签和涂鸦,他的屏幕上每天都会变换出一些莫名其妙的短句,譬如:“粘糊糊的冒险和神奇的布洛普”。当他遇到罗梅洛时,他总会扬一扬眉毛,然后发出一声不像是地球上生物有的声音。而且,他也是个玩家。

汤姆在威斯康星州出生和长大,他的父亲是工程师,母亲是记者。他母亲,用他的话说,是“密尔沃基的厄玛·卜穆贝克”(译注:Erma Bombeck,美国当代幽默作家,被誉为全美最有趣的母亲)。他不需要像罗梅洛或卡马克那样费劲周折才能玩到游戏,他的父母在发现了家里这个老幺对游戏的喜爱时,立刻给他买了所有东西:先是一台雅达利2600家用游戏机,然后是苹果II。

小汤姆是个精灵古怪的孩子,他会头上戴着绿湾包装工橄榄球队的头盔,脚上穿着匡威运动鞋,在房间里跑来跑去。在学校里,他的宝贝是一个棕色的杂货袋,里面塞满了各种涂鸦和八毫米胶片,他到哪都带着它,上课的时候则把它放在课桌边。后来他换了一个小书包来放那些东西,到他进高中的时候则变成了一个背包。

汤姆还是一个《星球大战》迷——他总共看了三十三遍。此外他还热爱各种花样运动,他是全州的飞盘高尔夫冠军,他喜欢纸艺,还喜欢搭建多米诺骨牌,譬如把房子周围摆的像一个迷宫,当其他孩子们崇拜各种流行歌星和体育明星的时候,汤姆的偶像是鲍勃·斯贝卡(Bob Speca)——职业骨牌选手。

当汤姆拿到苹果机的时候,一个无穷的世界在他面前展开了。与卡马克和罗梅洛一样,汤姆竭尽所能地自学了制作游戏的知识。在他进入威斯康星大学计算机系的时候,他已经做了快一百个游戏,其中大部分是模仿《大金刚》那样的街机游戏。但不同于卡马克和罗梅洛的是,汤姆很喜欢学生生活,他选修了各种各样的课程,从语言学到物理学,甚至是人类学。汤姆相信他可以通过计算机游戏这种独特的媒体把各种知识融合在一起派上用场,譬如他可以为游戏中的外星人创造一种新的语言,他可以编写出逼真的物理效果,他还可以撰写故事,创造角色。

汤姆积极地参与校园里的各种志愿者活动,后来他开始给学习能力有障碍的孩子们编写辅助教学软件。他喜欢做这件事,他喜欢看孩子们进入他创造的那个世界时的表情——他的游戏不再只是他自己一个人玩的了。尽管游戏还没有被认为是一种正统的表达方式,更不要说是艺术形式,但汤姆觉得那至少是一种不凡的沟通手段,就像电影和小说。

大学毕业的时候,汤姆发现他的梦想破灭了,他投往游戏公司的简历总是石沉大海。大部分毕业生都面临着梦想和现实的矛盾,汤姆和他们一样,选择了放弃,开始去寻找一份“真正的”工作。每当他穿上西装去参加面试,桌子对面的人都会问他一个同样的问题:“这份工作真的是你想要的吗?”汤姆清楚地知道答案,而且他会听从自己心里的声音:“不是”。几经挫折后,他在《软盘》谋得了一份职位。

一年多以后,罗梅洛来到《软盘》时,汤姆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家伙,罗梅洛也喜欢汤姆最近的一个名叫《战斧星球的传说》(Legend of the Star Axe)的游戏。它显然取自于汤姆最喜欢的书《银河顺风车旅行指南》(A Hitchhiker’s Guild to the Galaxy):一本英国作家道格拉斯·亚当斯(Douglas Adams)的小说,里面融合了英国喜剧团体巨蟒(Monty Python)的幽默风格以及《星球大战》的科幻元素。汤姆在这个游戏里把一辆雪佛莱(Chevrolet)搬进了银河系,他还设计了许多有趣的种族,譬如喋喋族——这种长着两只大眼睛的绿色生物总喜欢围着别人不停地唧唧喳喳。

罗梅洛和卡马克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是程序员,而罗梅洛和汤姆的共同点则在于他们都是喜剧演员,他们总是能一唱一和,譬如聚在一起琢磨汤姆创作的外星人语言应该如何发音,当然他们最后的成果也无非就是“哔哔……嘟嘟……哔嘟哔嘟……”。他们还都喜欢黑色喜剧,互相讲黄色笑话,并乐此不疲。

当卡马克和罗梅洛忙于移植《墓窖》和《危险的戴夫》时,汤姆总会时不时地过来帮忙,而雷恩却越来越懈怠。罗梅洛终于决定正式招募汤姆为《玩家之刃》的主编,负责管理,而汤姆也和他们以前一样,渴望着全身心地投入到游戏制作中,并且,汤姆也意识到苹果机的好日子快到头了,PC游戏才是未来,他的未来。但老艾却不同意,他说汤姆已经是苹果机部门的主编,他还得留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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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很失望,但卡马克和罗梅洛觉得暂时缺少汤姆也能继续下去,真正让他们无法进行下去的是缺少一个美工。虽然那个年代的程序员在美工方面大都是自力更生,但这显然不能满足卡马克和罗梅洛的雄心,如果他们想做更好的游戏,他们就还需要一个专业并且专注的美工,就像他们分别专注于编程和设计一样。罗梅洛以前那些苹果机游戏的美工都是他独立完成的,他自己在这方面已经很棒了,但他想把这项工作转交给其他人——二十一岁的艾德里安·卡马克(Adrian Carmack),《软盘》的临时工。

很凑巧,艾德里安和卡马克的姓氏一样,但他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从到《软盘》的那一刻起,垂至腰际的黑发就使艾德里安在死板严肃的美工部门显得格外与众不同。那个部门,在罗梅洛看来,和这个公司的其他部门一样,懒散得没救了。那些人不玩游戏,他们脑海里甚至都没有这种东西,他们每天上班就是给支票结算软件画一个个小图标,然后到点就走人。只有艾德里安看上去不是那么无趣,而且——他有好多重金属乐队的T恤。

但罗梅洛不知道,艾德里安其实也不算是个玩家,至少不再是了——尽管游戏曾经把他引上了艺术的道路。在什里夫波特长大的艾德里安也经历了街机的年代,整个下午都和朋友一起打《行星撞击》和《吃豆子》,他是如此喜欢那里面的美术图案,以至于他上课无聊的时候,就在笔记本上画下那些游戏的配图,有时候也画一些莫利哈切特(Molly Hatchet)这类金属乐队的唱片封套。还在青春期的他,已经沉入了艺术的世界,而把游戏抛在了身后。

小艾德里安的心灵还遭受着一些其他事情的冲击。他的父亲,本地一家餐饮公司的腊肠销售员,在艾德里安十三岁的时候因心脏病突发去世,这使得本就沉默敏感的艾德里安愈发的乖僻,尽管他那做信贷员的母亲和两个妹妹尝试过帮助他,但他还是逃避到绘画的世界里,他还养了一个蝎子作为宠物。对于这样的一个孩子,萦绕在他心头的自然都是一些黑暗的主题。

在艾德里安上大学的时候,他经历了更为真实的体验。为了挣钱念书,他在本地一家医院做起了助手,他的工作就是冲洗那些在急救室里拍下的病人照片,那全是疾病和惨祸——他看到严重的褥疮导致的皮肤脱落,他看到枪伤,他看到残肢断臂。有一次他甚至看到一根栅栏柱穿过一个农夫的腹股沟,照片质量很好,非常清晰,他拿了几张卖给朋友。

他的绘画变得更加阴暗,但也更具水准。他在大学的美术导师列莫恩斯·巴坦(Lemoins Batan)很赏识他的才能,尤其是他的准确和看似毫不费劲的精细。当列莫恩斯问他想做什么的时候,艾德里安说他以后就想从事美术行业,他正在积累这方面的经验,列莫恩斯告诉他,听说《软盘》正在招人。

而当艾德里安发现《软盘》做的原来是计算机上的美工时,他没兴趣了,他画画是用笔和纸,而不是键盘和打印机。但《软盘》给临时工的薪水比医院要高,于是艾德里安同意了,他开始日复一日地画那些中规中矩的小图标,直到有一天他走进办公室时发现他的老板正在和两个年轻的程序员大声争执着什么,另外一个美工凑到他面前问他:“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吧?”

艾德里安平静地回答他:“不知道,我一点头绪都没有。”

“他们正在谈论你。”

“噢,妈的,麻烦来了。”艾德里安觉得可能是出了什么事,譬如他被解雇了之类的。

当他们争执结束的时候,两个程序员走了过来,向艾德里安介绍说他们是罗梅洛和卡马克——他在《玩家之刃》的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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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梅洛和卡马克向艾尔建议下一期《玩家之刃》最好只做一个游戏,一个全新的大型商业游戏,艾尔同意了,放手让他们去追逐他们的梦想。尽管两个月的时间对于一个这样的游戏来说仍然很紧,但现在他们人员都已各就各位——卡马克负责引擎,罗梅洛负责游戏设计以及制作辅助工具,艾德里安做美工,雷恩负责协调管理的同时也做一些零碎的编程,看起来他们可以做到。

下一个游戏的点子是卡马克提出来的。他正在尝试一项编程上的突破:让游戏的世界不再局限于屏幕的边界——所谓的“卷轴效果”。街机是这项技术的样板,早期街机游戏的移动也是局限在一个静态的屏幕内,譬如《乒乓》,用于把球击来击去的球拍只能在屏幕的底部和顶部之间移动,再譬如《吃豆子》里的迷宫,也是局限于屏幕那么大,还有《太空入侵者》,玩家控制的飞船只能在屏幕下方左右移动,外星飞船们则是从屏幕顶部涌现。所有这些游戏都把玩家局限在那一小方天地里,缺乏一种宽广的可延伸的感觉,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80年,在那一年,威廉斯公司推出了一款名叫《防御者》(Defender)的街机游戏,这是第一个流行的卷轴游戏,在这个科幻射击游戏里,玩家不再受屏幕大小的限制,他操纵飞船在行星的表面水平移动,一路上击落敌机营救人质,屏幕上的一幅小地图显示着玩家在整个世界里的当前位置。如果把地图扩展为正常尺寸,这个世界大概有三个半屏幕那么大。与其他街机比起来,《防御者》显得宏大得多,玩家就像进入了一个更为广阔的虚拟空间。它很快变得和《太空入侵者》一样流行,还胜过《吃豆子》成为了业界的年度游戏。无数的卷轴游戏随之出现,到1989年的时候,卷轴技术已经是新游戏的一项必不可少的标准,这其中最成功的莫过于任天堂红白机上的《超级马里奥兄弟3》(Super Mario Brothers 3)。

但在那时,1990年9月,还没有人研究出如何在PC上实现卷轴效果,大家都用一些蹩脚的技巧来让玩家觉得游戏的世界比屏幕要大,譬如当玩家移动到屏幕最右边的时候,游戏会停顿一会,然后右边的场景出现在屏幕上。部分原因是PC的性能还很差,无论是街机还是苹果机,或是任天堂那样的家用机都比PC强不少。而卡马克下定决心要找出一种办法来在PC上实现像《防御者》或《超级马里奥》那样的平滑卷轴效果。

《玩家之刃》的下一个游戏就要朝着这个方向走。当大伙聚在一起讨论的时候,卡马克给他们演示了他最新的成果,他已经可以让屏幕上的内容平滑地往下方移动,和那些成熟的卷轴游戏比起来,这项技术还很粗糙,它就像是一条传送带,图像按照固定的速度和路线落下,玩家还不可能随心所欲地在里面畅游,那就像是拖动演员背后的舞台布景。

罗梅洛这个博览过几乎每一款PC游戏的玩家,没有见过这种效果。这对他们而言是一个成为先行者的好机会。他们给游戏命名为《搜捕》(Slordax),一个简单的飞船射击游戏,就像《太空入侵者》或《小蜜蜂》(Galaga)一样。

他们有四个星期的时间。从一开始他们就配合得非常默契:卡马克紧张地修改图像引擎的代码,罗梅洛编写制作角色和关卡的工具,当卡马克差不多的时候,罗梅洛也开始了游戏性的设计。汤姆经常摸进他们的办公室来做一些角色和背景。艾德里安也在屏幕上画出了飞船和行星的草图,罗梅洛看到后立刻就觉得这个沉默的临时工是个才华横溢的家伙。

尽管对计算机还不是很熟悉,但艾德里安很快就习惯了用键盘来做图。由于技术的限制,那个时候的美工基本上只能用“点画法”。那时的计算机图像卡(CGA)只支持四种颜色,更高级的增强图像卡(EGA)也只支持十六种颜色,这对一个画家来说远远不够。艾德里安能用的颜色就这么几种,但他还是得创造出一个有生气的世界,行话里把这叫做“挤像素”,艾德里安在这方面显得很是得心应手。

艾德里安在他们中间刻意地保持低调,不光是因为他性格本就如此,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不知道如何和这些玩家们相处——卡马克简直就是一个机器人,说起话来简短扼要,但又总是加上奇怪的“嗯嗯”来结尾,他可以整天坐在那里写程序,一言不发地拿出让人惊叹的成果。罗梅洛,也是个怪异的家伙,就喜欢开些恶心的玩笑,有空的时候还接着画他的《麦尔文》。但艾德里安觉得他们都是挺有趣的人。

汤姆则是另外一个故事,艾德里安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正蹑手蹑脚地推开办公室的门,穿着蓝色的紧身衣和白色的汗衫,束着披肩,手里还握着一把塑料的长剑——这是他万圣节的装束,他站在门口,扬了扬眉毛,然后发出一声怪叫。罗梅洛笑得气都喘不过来,然后汤姆留下来帮着做工具和设计,而艾德里安则盼着他赶快离开。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汤姆在办公室里呆了很久,直到罗梅洛和艾德里安都先后走了,只剩下他和卡马克两人。《搜捕》已经很圆满地结束了,卡马克正开始研究新的东西,他是个天生的夜猫子;他喜欢在办公室里呆到凌晨,他喜欢那种宁静,那种孤寂;他喜欢那种可以让他更加融入到工作中的感觉,他很开心,他做着他一直以来想做的事情:编写游戏。在这种时候,他根本不会去想以后会怎么样,如果他能就这么编写游戏并且有足够的钱买比萨和书,他就很满足了。他很早就说过,只要给他一台计算机,一些比萨和可乐,哪怕把他锁到柜子里,他也可以过得很好。

当汤姆在卡马克身边坐下时,卡马克给他看了他正在做的东西,一种可以把动画应用于游戏背景的技术。计算机屏幕是由许多像素组成的,一组像素则可以构成一个图素(tile),美工们首先用像素来画出图素,然后再用创作好的图素来搭建整个世界,这就像是给厨房铺瓷砖(tile)。而卡马克刚找到了一种可以让这块瓷砖上的图像动起来的办法,“而且,”他对汤姆说,“我还可以在你们接触到某块图素的时候激活一些事件”。

“这个东西做起来简单么?”汤姆问道。

“当然,嗯”卡马克回答说,他只需要加一些代码来处理这个事件就行了。汤姆清楚地知道这会是多么惊人,因为《超级马里奥》之类的游戏靠的就是动画背景,而且,当玩家跳起来顶到某块闪烁着的砖头时,会触发一些事件,譬如落下若干金币。想到这里,汤姆来了精神。而卡马克要给他看的还不止这些。

卡马克在键盘上敲了几下,向汤姆展示了他的另一项成就:平滑的卷轴效果。这种由《防御者》和《超级马里奥》带来的技术,能够在玩家走到屏幕边缘的时候通过背景卷动让玩家体验到一个连续的世界。经过几个夜晚的尝试,卡马克终于在PC上也实现了这种效果。和往常一样,他用了一种独特的手段。很多人会一上来就试图走捷径,卡马克觉得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他一开始先试了最直接的途径,在整个屏幕上重新绘制图像,但行不通,因为那时的PC实在太慢了。然后他尝试着优化——可以通过多使用一些内存来换取性能的提高吗?他试了几次,发现这也是死路一条。

最终卡马克冷静了下来,从头开始考虑,“我要的是什么?——我要在玩家穿过游戏的时候图像能够平滑地移动。”他回想起他以前做的《墓窖》,在那个游戏里,当玩家走到屏幕上地牢边缘时,他会让背景做一次很大的调整,这种基于图素的卷动在当时是很常见的技术,而他现在要的是基于像素的卷动,哪怕玩家只移动了一点点,背景也要随之调整。问题是如此频繁地重绘远远超出了当时PC机的能力,但卡马克很快找到了突破口。

如果,卡马克想道,不是每次重绘整个屏幕,而是只重绘那些真正改变了的部分,会怎么样呢?那样的话,卷轴效果执行起来会快很多。他盯着屏幕,假想着一个由蓝天白云组成的背景,玩家跑向屏幕右边,如果它跑得足够远,那些云朵将会被它逐渐抛在身后,直到从屏幕上消失,尽管改变的只是一片白云,大部分蓝色的区域没有变化,但计算机不知道这些细节,它不知道其实有更快捷的办法,它只会笨拙地重绘每一个组成蓝天的像素,从屏幕的左上方开始,一个像素一个像素地往右,再一行行往下,直到完成整个屏幕。接下来卡马克就干了一件漂亮的事情,使得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他写了一段代码,用来哄骗计算机,让它觉得譬如左数第七块图素其实是屏幕上的第一块,这样的话,卡马克就可以让计算机在他指定的地方开始绘制图像,计算机就可以直接绘制白云,而不需要再一个像素一个像素地填充蓝色的天空。为了确保玩家移动时感觉到平滑的效果,卡马克还想出了一个小技巧:让计算机在屏幕右边以外的地方画一块额外的天空,这其实是画在计算机的显存里,但当它们真正进入屏幕的时候,它就不再需要重新绘制,而是直接从显存里反映到屏幕上。卡马克把这个过程叫做“图素自动刷新”。

汤姆立刻感觉到了这技术的潜能: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在PC上做出《超级马里奥》!还没有任何地方的任何人做过这样的事情,而他们现在就可以做出来,就在这里,就在现在,在PC上实现他们最喜欢的游戏。这简直是颠覆性的革新,汤姆想道,尤其是考虑到任天堂是一个如此封闭的系统,本来是绝不可能像翻录一盘磁带一样把任天堂的游戏翻录到PC机上,但他们可以把图素,甚至是像素,挨个地照抄下来,然后把马里奥在PC上彻底地重现!

“我们来做《超级马里奥》!”汤姆说,“就今晚,从第一关下手!”

他打开电视机,插入《超级马里奥》的卡,开始游戏并按下暂停,然后在电脑上打开图素编辑器,就像别人临摹名画一样,汤姆开始在PC上重画出《超级马里奥》第一关里的图素,一个不漏——金币、白云、水管……。他惟一没有照着原样画的东西是主角本身,他直接用了《危险的戴夫》里的人物图片,除此之外,他还不停把地在原版马里奥里发现的各种游戏功能一一告诉卡马克,然后卡马克迅速地在PC上逐个实现,与此同时,卡马克还在对卷轴效果进行优化。房间里多出十几个可乐瓶的时候,他们完成了第一关,时钟已经指向了凌晨五点五十分。卡马克和汤姆把工作保存在一张磁盘里,放在罗梅洛的桌子上,然后就回家睡觉了。

罗梅洛早上十点钟到了公司,看到了这张磁盘,还有一张便条,上面是汤姆的笔迹:“敲DAVE2”。罗梅洛把磁盘插入软驱,输入命令,屏幕暗了下来,然后浮现出一行字:

侵犯版权的戴夫

戴夫站在字的一旁,带着红色的棒球帽,穿着绿色的T恤。字的另一边是一个阴沉的法官,戴着白色的假发,手里挥舞着他的小锤子。罗梅洛满怀好奇地敲了下空格键,屏幕上出现了熟悉的《超级马里奥》场景:蓝色的天空,白色的云朵,绿油油的灌木丛,一个问号在一块砖头上转来转去。奇怪的是,站在里面的主角不是马里奥,而是他那危险的戴夫。罗梅洛按下方向键,戴夫开始沿着地面走动,就在背景开始平滑卷动的一刹,他整个人呆住了。

罗梅洛几乎喘不过气来,他简直无法相信屏幕上发生的事情,他就坐在那里用手指摁住键盘,控制着戴夫在场景里来回走动——这难道是真的?难道卡马克这小子原模原样地做出了任天堂的东西?难道我们实现了世界上每一个玩家都曾有过的想法?我们在PC上有了这样的突破?天哪,它将带给我们马里奥带给任天堂的那些东西——凭借着《超级马里奥》,任天堂就即将要取代本田(Toyota)成为日本最成功的公司,它每年的销售额达到了十亿美元。宫本茂(Shigeru Miyamoto),这个马里奥系列的创作者,本是个不名一文的乡下孩子,现在已经变成了游戏界的沃尔特·迪斯尼(Walt Disney),《超级马里奥兄弟3》卖出了一千七百万份拷贝,相当于十七白金的记录——这是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那种流行巨星才能做到的事。

罗梅洛看到了他的未来,他们的未来。那明亮多彩的梦境漂浮在房间里,涌现在他眼前。PC机正是热门,每天都在进入更多的家庭,很快,它将不再是奢侈品,而是一台普通的家电,又有什么东西可以比精彩的游戏更能让PC成为生活的好伴侣呢?一旦有了那样的游戏,人们就不再需要买什么任天堂,而只需要买PC就够了。他现在只是坐在什里夫波特一个简陋的办公室里,但他眼前屏幕上所展现的技术却可以做出那样的精彩游戏。他看到了他们的前程,儿时未来富翁的梦想就快要变成现实。

罗梅洛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喜击溃了,他动弹不得,甚至都站不起来。直到卡马克几个小时后回到办公室,他才有力气说话。他只有一件事要告诉他这个朋友,这个编程天才,这个绝配般的搭档:

“不用想了,我们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