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朝太阳奔驰的马 第二章

从树林间走出来的龙魂使露出了有点不好意的笑容,士兵们到了这时才想起自己的任务。好不容易被放开的杉森说:

“哈修泰尔大人,我不是说过请您别跟来吗?”

龙魂使苦笑着回答:

“我听到了歌声还有笑声……好像不太危险的样子。”

我凝视着这个小孩。白天他骑在巨大的白马上,让人担心他随时会掉下来,但现在他只穿着简单的便服,看起来就像个没啥特别的普通小孩。不,应该说就连在其他同年龄的小孩身上能看到的挑衅眼神,在他身上却一点也看不到,甚至可以说是个胆子不大的小孩。如果是我,绝对看不出他就是白天那个小鬼,但杰米妮的眼睛却很尖,一下就看了出来。

杉森点了点头,说:

“这么说也没错。那好!修奇跟杰米妮赶快给我回家!”

我犹豫地转身要走,有几个士兵因为没办法继续听我爆出的内幕八卦,而叹了口气。然而这时杰米妮站了出去,问道:

“可是你们晚上跑到这里做什么?”

杉森看了看杰米妮,做出了突然想起某件事的表情。

“嗯?对了!杰米妮,有你帮忙不就成了。”

“咦?”

“我们现在在找薄荷。晚上突然跑来找,真的是很困难。”

“咦,干嘛要找薄荷……啊!这香味原来是薄荷香!”

杰米妮说出口的瞬间,我也发觉到了。从龙魂使身上发出的香味就是薄荷香。

但是人的身上怎么会发出这种味道?如果说是每天吃薄荷的我们领主也许有可能。我们村子的领主在吃肉的时候,主要是用薄荷当作香料。因为他没什么钱,个性也不是很挑剔,所以不会用肉桂或丁香这一类的高级香料,而是用薄荷来代替。不管怎么说,用肉做的菜肴总是要除去腥味才能吃。

龙魂使听到了杰米妮的话,脸上浮现喜悦的微笑,说:

“请问小姐姐,你知道哪里才有薄荷吗?”

士兵们当场有点心慌,龙魂使随即也怔了一下。当然我也吓了一跳。龙魂使居然会用这么平凡而亲近的语气对人讲话。但是已经醉了的杰米妮却好像没发觉这件事似的。

“嗯,废话,当然知道。因为我老爸就是看守森林的……,哈修泰尔大人。”

好险杰米妮还有某种程度的警觉。龙魂使好像想掩饰自己的失言,把视线转到了别的地方,就:“若是如此,那当会对这些士兵有所帮助。”

杉森很快站了出来。

“这是为了白龙卡赛普莱的用餐。我们已经找出城里所有的薄荷,然而还是不够。所以急急忙忙跑出来找。”

天啊,居然有这种事!

这头龙好像一定要在主料中加薄荷,它才肯吃。如果是人讨厌的腥味,要龙去喜欢那种味道,确实说不过去。可是如果是龙所要吃的数量,那真非得有多得不得了的薄荷才行。城里的士兵好像就是因为要准备龙进餐时的香料,才晚上跑来这里。真是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杰米妮也作出了哭笑不得的表情。

“说到薄荷,在沙凡溪谷长了很多。”

“哦,是吗?那太好了。请带我们过去吧。”

杰米妮开始不安了。这丫头就算跟这么多士兵同行,也不敢晚上跑去沙凡溪谷。大概走不到一半,就会因为踩到某种东西而大声尖叫,赶忙跑回来了。真是拿她没办法。

“我带你们去好了。我也知道那个地方。”

我站了出来,杉森显出一副“太好了!”的表情。

“你要帮我们带路?太棒了。那杰米妮先回家好了。”

杰米妮简直就快哭了。她到现在还满口酒味,万一就这样回去,那她妈妈一定会好好地“疼”她一顿。屁股一定被打得又红又肿。


走在黑暗的树林中,满月可以帮上大忙。

不断呼吸着夜晚森林中的冷冽空气,我感到酒意渐消。杉森走在我身边,龙魂使则由士兵们簇拥着,走在稍微远离我们的后方。我向杉森指出了方向,然后低声对他说:“真是可笑的龙。难道因为肉有腥味就不敢吃吗?”

“听说是因为这样吃习惯了。在首都的时候,人们都一直帮它把大量薄荷准备得好好的。”

杉森对于只为了找薄荷,半夜还必须出动这件事好像不是很高兴。

“哼。所以那个龙魂使身上也才会发出这种味道。可是他为什么要跟来呢?”

“因为龙不吃东西,所以他好像很担心。他说他已经无法再等下去了,所以不得不跟来。”

“嗯。原来是因为龙魂使跟龙之间的友情啊。……小心脚底下。这里是碎石地,会有点滑。”

“知道了。”

我向后瞄了一眼。因为被士兵们挡住了,所以看不到龙魂使。那小鬼大概也很辛苦吧。半夜跑出来爬山可不是件简单的事。

“那个龙魂使叫什么名字?”

“不是哈修泰尔大人吗?”

“那是家族的姓吧。名字呢?”

“你疯啦?贵族的名字我怎么会知道?就是哈修泰尔大人啊。”


这真是把我的心里弄得很乱。说起来,我们这些平民的确没必要知道贵族的名字。我们到何时才有机会用那个名字叫他呢?

但是如果按照卡尔的说法,这个小孩应该是被哈修泰尔家族收养的,所以本来也不是贵族。大概本来也是跟我一样住在快倒的茅屋中,不知怎地被人发现真有龙魂使的资质,所以才成了贵族。优比涅到底为什么不赐给我这种资质呢?不,优比涅一定知道所有的情况,才这么做的。如果我成了贵族,才是件最可笑的事。

“哇哈哈哈哈!”

我一口气跑下了溪谷。杉森大吃一惊。

“喂!修奇,危险啊!”

我根本连听都不听。眼前有岩石,我飕一下跳了起来,蹬了一下岩石,再跳到前面的草地。为了不滑倒,我尽量把身子放低。有时真有点滑,我就往上挥动手臂,然后再度跳了起来。唉唷,一屁股跌坐了下去。好滑。我利用往前滑的力量,将腰一挺。然后再次跳了起来。再踩过这块岩石,就到了溪谷底了。因为残余的酒意跟速度感混合在一起,所以我甚至开始想跳舞。我从溪谷底朝上望。虽然我挥了挥手,但其余的人好像看不到我。

“修奇!你在哪里?没事吧?”

从上方传来了高喊声。我也喊了回去。

“你们还真慢啊。不能快点下来吗?”

“我们看不清楚,怎么下去?”

我只好双手交叉在胸前,在那里等了。往上一看,上头摇曳的火把光芒离我还很远。火光下降的速度慢到让人心烦。月光这么明亮,他们为什么还看不见东西?

我身体静下来一阵子之后,就开始感觉溪谷的晚风冷飕飕的。甚至到了身体开始发抖的程度。月光真的很美。在这样的夜晚,应该用我清脆的嗓音唱首歌,才符合现在的气氛。

“城外水车磨坊的推磨声真大……”

“修奇!喂!”

杉森的惨叫声传来,同时火把中的一个也开始有了奇怪的动作。接着就听见某样东西滑下来的声音。我吓了一跳,朝上看了看黑暗的山坡,可是什么也没看见。

不久之后,就听见杉森上气不接下气的呻吟声。

“呃!重要部位严重受创。我以后不能娶老婆了。”

“……少女的泪沾湿了床单。我情人的那家伙已经完蛋。”

杉森一副想把我抓去吃了的样子,好在士兵们跟龙魂使都陆续抵达了溪谷底。士兵们一面擦汗,一面吁吁气喘着。他们并不是像我一样,穿着简单的衣服,而是穿着甲胄同下到沙凡溪谷里来,所以每个人都快累倒了。虽然通常会将之称做轻皮甲,但是那也只是意指比其他甲胄轻而已,比起普通衣服来说还是重多了。如果穿硬皮甲的话,恐怕连跑都不能跑了。

特别是哈修泰尔大人,已经一副快要累昏的样子。我对他抛了一句:

“很累吧,龙魂使大人。”

“呼,呼。啊,是的。呼。”

“我们已经到了。请坐下来休息吧。就是那边那座山丘。”

哈修泰尔大人连话都没办法回,只是点了点头。我亲切地对他笑了笑,然后开始催促士兵。

“喂,你们在干嘛?赶快起来对薄荷突击啊!”

士兵们一面呼呼喘着气,一面站了起来。他们各自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袋子,我吹着口哨,带着他们到了小丘上。小丘上长了满满的薄荷。杉森命令三个人拿着火把站着,其余的士兵则开始挖薄荷。我则是双手交叉在胸前站在一旁观赏。

“喂,修奇!你也帮一下忙啦!”

“我的责任只是带你们到这里而已。”

“算了啦,算了。”

“月光皎洁的夜晚,我们的这群勇士。胸中怀抱着的热情,倾注在薄荷身上——”

士兵们开始嗤嗤地笑。这更助长了我的气焰,我为了唱得更大声而抬起了头。

属于雪琳娜女神的满月已经徐徐从夜空东方移到中央,散发着美得让人窒息的清冽月光。

“天上的雪琳娜映照着,勇士们的长剑更显得杀气腾腾——”

“没有任何薄荷,可以躲避勇士们伸出的双手——”

“满月月光下所采集到的香草,正散发着最上品的香气——”

“祝福兽化人的满月啊,请你也祝福勇士们——”

杉森马上大声喊了出来。

“喂!你的意思是要我们全变成狼吗?我们得要这样叫才行吗?啊呜呜呜……”

呜呜呜……啊呜呜呜呜……

我全身的汗毛一下子都竖了起来。这狼叫的时间也太刚好了。有些士兵在惊吓之余,居然失去了平衡,跌坐在地上。

“哇。哈,真吓人。杉森,你的朋友在叫了耶。”

杉森整个人呆站在那边,听到我说的话,好不容易脸上才浮现了笑容。

“真吓了一大跳。这家伙叫的时间点还真准。”

就在这个时候。

呜喔喔……呼呼……呜喔喔喔喔!

声音听起来比刚才更近了。士兵们的脸色一下都变了。声音越来越近,过了一阵子之后,连踢到小石头的“喀啦喀啦”声都听得见了。那家伙正在接近中。不曾听说过狼会跑向火把。而且这里还有这么多人。这样居然还敢跑来,可见绝对不是普通的狼。

杉森急忙拔出了长剑。

“照着你这家伙的歌词实现了,我们可惨了。”

士兵们都各自拔起了长剑。我吓得脸色发青,赶快观察四周,看看怎么样才能逃走。我看到了龙魂使的样子。那个小孩也蜷缩着,一副很害怕的模样。杉森急忙下了指示。

“所有人围住哈修泰尔大人以及修奇。贾伦、海利……还有谁的剑是有镀过的?”

“我!”

酿酒厂的长子透纳站了出来。杉森点了点头。杉森跟这三名士兵立刻站到前面去,其余的士兵围住了我跟龙魂使。我害怕得不知该怎么办。脚步声听来不是很多,恐怕来者只有一个。但是那脚步声却非常响。

“那,那里!”

我们前面大约距离七十肘的上方的山丘顶上出现了巨大的阴影。从月光照着它背后衬托出的黑影看来,它似乎有五肘高。那不是狼。它用两脚站着,微弯的腰上方有着宽大到其实可以放三四个头的肩膀。我看到从肩膀两边伸长的手臂上,映着月光而像匕首一样闪烁着的指甲。

“是狼人!”

杉森将长剑尽量伸向前方。月光下,长剑的反射光非常明亮。“你如果过来,我就杀了你”的警告似乎顺着剑锋,射向山丘上的狼人。狼人一动也不动,往下俯视着我们。

杉森虽然心地好又纯真,身为城里警备队长的他在打雪仗时完全不会显出退让的样子。然而若不是雪仗,而是真正的肉搏战,又会怎么样呢?狼人挥一挥手,就可以打掉一个黄牛头。四年前的某个夏夜,狼人跑到村里闹事之时,我看得一清二楚。

我看着这狼人的样子,牙齿喀喀地打颤。

可恶。我们这群薄荷采集队根本没有人带弓箭来。对方这样像傻瓜一般站着之时,应该好好射他个几箭才是。不,不对。狼人中箭会死吗?如果中了箭还继续生龙活虎地跑来,恐怕只会让大家更不安。

杉森低声地下指示。

“贾伦,你到左边。透纳,你到右边。海利到我背后。如果它一动,贾伦跟透纳就从左右两边砍它。海利去刺它的头。”

吩咐完了之后,杉森就维持着T字的队形,慢慢前进。因为杉森如此大胆,其余的三个人似乎也忘了害怕。大概是杉森要拿自己当向盾,让后面的海利能够安全地伺机攻击。海利的个子高,臂力也强,应该能够在杉森背后伺机刺中狼人的头。万一被躲过了,再由贾伦与透纳从两边进击。

不知狼人清不清楚杉森的战术,反正它就是站在原地。大概它也是听到歌声跑来,却看到这么多士兵,自己也慌了。如果狼人得知这么多士兵来到此处,都是为了帮一条龙挖掘吃饭要用的薄荷的这件莫名其妙的事,它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

狼人跳了起来。

“嘎啊啊!”

狼人直冲向杉森。虽然对方五肘高的身躯挟带着很强的攻击力冲了进来,但杉森似乎发现对方进入自己预设的圈套,噗嗤笑了,在那里等着。他竟然能笑得出来?

狼人跑到他的眼前挥动手臂之时,杉森快速弯下了腰,挥剑去砍它的腿。背后的海利也拿长剑从杉森的背的上方往前一刺。两人的时间点抓得刚刚好。狼人发现杉森要砍它的腿,身子一缩,朝下看了一眼,所以没看到杉森背后突然插过来的海利的长剑。

长剑正确地刺中了狼人的脖子。

“喀呃!”

“受死吧!”

同时有三把剑在明月照射下剑光一闪,分别在狼人的两侧以及腿边。杉森来了个大横劈,接着顺势向前一滚。狼人的脖子被刺穿了一个洞,腿也中剑,所以跪了下去,但还是两手各抓着贾伦与透纳的剑。啵!传来了剑刀砍在肉上的可怕声音,以及骨头敲在金属上的响声。但是狼人因为脖子插了把剑、两手抓着长剑,而且双腿跪着,所以行动完全被封锁住了。因而当滚到它脚边的杉森站了起来,刺向它背后之时,它完全无法阻挡。

噗!

杉森的长剑贯穿了狼人的身体,血从肚子那边喷出。站在它正面的海利刹时被喷得全身都是血,但他没有退后,只是旋转了插在狼人脖子上的剑,然后斜斜地拔出。狼人的脖子马上就摇摇欲坠了。过了一阵子,狼人总算倒下了。四把长剑再度射过去插在它的背上。

狼人已经死了。所以就算背后被剑插,还是一动也不动。杉森拔起长剑,松了一口气。其余的人也拔起剑来,拿出怀里的手帕开始擦血。被血喷得满身的海利,那个样子真是够瞧的了。

一会儿之后,杉森将眼光转向我这边。他的眼神尖锐,害我一下子不安了起来。

“你这家伙!你没听说过‘一语成谶’吗……”

“哇!”

我虽然想跑,但四方围过来的士兵们笑着抓住了我的肩膀。然后杉森就轻松地对着我的头顶乱打一阵。

我的脖子被杉森勒着,我拼命大叫:

“咳呃……,不,不是已经打赢了……那不就没事了吗?……咳咳!”

杉森呵呵笑着,放开了我。我摸了摸脖子,在那里咳了半天。那时我看见了之前龙魂使吓得发青的脸。杉森好像也看到了,于是对他说:

“没事了,哈修泰尔大人。请您放心。”

哈修泰尔大人结结巴巴地说:

“叔,叔叔,你真的,好厉害喔!”

龙魂使饱受惊吓之余又使用了平民的用语。他本来应该也是平民吧。杉森听到这句话,好像很吃惊,过了老半天好不容易才回答:

“不,您过奖了。”

龙魂使似乎也突然打起了精神。

“可是……你们怎么能拿普通的长剑杀狼人呢?”

杉森举起了长剑给他看。

“我这把跟其他三个人的剑都是镀银的。它的光芒很漂亮吧?”

龙魂使好像已经懂了似的,点了点头。这也是把我们领主弄得这么穷的其中一个理由。拜索斯其他地方哪有人在士兵的剑上镀银的?但这完全不是为了美观。是为了实用才这么做的。当然一般来说,制造对付兽化人专用武器的方法,是整把都用祝福过的纯银制作,但是以我们领主的财力,就算是一把也做不出来。所以不得已才采取镀银这个权宜之计。然而我们的警备兵非常厉害,拿着这种烂武器也能在战斗中大显身手。其原因是……

“各位不过是一介小兵……可是好像打起仗来,比首都的骑士更加勇猛。”

“嗯。我们这些小兵,都是用叫做阿姆塔特的筛子来精挑细选过的精兵。”

“咦?”

杉森面露微笑,用很帅气的动作开始将剑插回剑鞘里。

“因为阿姆塔特的关系,这附近的怪物多不胜数。在跟怪物们作战的过程中,死了许多的士兵。所以还活下来的都是经过极高锻炼的战士。但是我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在下一次的战斗中丧生。所以才能够无惧地作战。”

长剑完全消失在剑鞘里之前的片刻,月光映照下反射出的剑光让我觉得很刺眼。此刻在我眼中,那个铁匠的儿子,每次都被我唱的歌弄得气急败坏的纯真杉森,竟成了比路坦尼欧大王还更伟大的英雄。这难道是因为满月的魔力?还是杉森真的是不逊于路坦尼欧大王的英雄呢?

杉森不可能知道我心里的疑问,他转过头去望着正在检查狼人尸体的透纳。透纳带着痛苦的表情,摇摇头说:

“我认识这个人。”

“是吗?”

“他是四年前狼人入侵时失踪的卡勒多。以前住在江的对岸。”

周围一时静了下来。杉森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立刻说:

“来吧,我们快开始行动吧。尸体收拾一下,报告明天我来写。已经很晚了。下去之后,我请你们喝一杯,所以你们加把劲吧。”

“哇,杉森队长万岁!”

“你们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对我说万岁吧?”

士兵们忧郁的心情似乎一扫而空,大家又开始一面开着玩笑,一面努力将薄荷装到袋子里。杉森拿起了自己的袋子,看着我嘻嘻笑了起来。

“喂,修奇?你要为你唱的歌付出代价!”

“咦?”

杉森笑着,一下子把袋子放到了我的肩上。我故意假装走不稳,所有人都哄然笑了起来。其实一袋薄荷也重不到哪里去。但是我还是嘀嘀咕咕地转过身去。我一开始小声地喃喃自语,杉森就说了:

“喂!你想说什么,就给我大声说出来。在那边喃喃自语什么?”

“……!是厨房的菜肴香?是洗衣场的肥皂香?还是储藏库的美酒香?”

杉森非常激动地大叫:

“可恶,你你你……你这家伙!”

我改变想法了。杉森绝对不是如同路坦尼欧大王一般的英雄。但是如果要在他们两个人当中选一个当朋友,我还是选杉森。因为好像不太能这样捉弄路坦尼欧大王。

由于宿醉、肉体上的劳累以及兴奋这种种因素混在一起,所以我做了恶梦。

我从地板坐了起来,茫然地望着从窗户射进来的阳光。那场梦很可怕,但就是因为太可怕,所以什么都不记得了。只是因为好像头脑里某处被压抑着,所以我连眼睛的焦距都无法对上,只是呆坐在那里。

“如果你已经起来了,就收拾一下,去洗洗脸。”

虽然父亲讲的话已经传进我耳朵里,但是等到我听懂那句话的意思,可是花了很长的时间。结果爸爸踹了我的背一下,我好不容易才站起身来,一滑又跌坐了下去。

“啊,爸爸。我的腿完全软掉了!”

“你还好意思说。还不快起来?”

“不是跟你说我腿软了吗?”

“起来走一走,情况才会越来越好。不是跟你说过了,你祖父过世的一年前就开始腿软了。”

爸爸一句话就把我说得像半身不遂的病人。我嘀嘀咕咕地起身,甩开本来裹在身上的毛毯,丢到床上去。床是爸爸的,我平常都是裹着毛毯睡在地板上。

“也做张床给我嘛。睡地板睡得我骨头都酸痛了。”

“是吗?你祖父过世的三年之前,就已经有这种症状了。”

这次我被说得像是神经痛患者。我只好放弃,走到外面去。

紧邻着爸爸跟我住的茅屋之处,就是爸爸的工坊。虽然称做工坊,但只不过是把茅屋的屋顶延伸过去,再加上几根柱子而已。我把头塞到工坊的水桶里。因为我脱了上衣睡,所以早上起来只要把头放到水桶里,就可以开始洗脸了。

“噗!”

一泡到冷水里,大概是因为脑袋里面固结不去的酒精,头痛得好像被人猛打一样。我的脚乱踏了几步,好不容易抓到重心,然后才能够洗洗前胸跟手臂。爸爸看了我的样子,带着一副怜悯的表情慈祥地对我说:

“干得好,小子。敢喝酒,真是酷毙了啊。没想到你还能走路。”

“人家订购的蜡烛,我们都已做完了,不是吗?那么今天没有工作要做了吧?”

“怎么会没有,你这小子!今天要收集蜂窝,还要去收肥油!”

“咦?还要继续做吗?”

“城里来了紧急的订单。那是阿姆塔特征讨军要用的蜡烛。”

阿姆塔特征讨军。这次应该是第九次了吧?

既然首都来的白龙卡赛普莱已经到了这里,那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的最重要的部分可以说已经准备好了。反正就算聚集了几百个人出征,也不能拿阿姆塔特怎么样。阿姆塔特是灰色山脉的恐怖之源,是中部大道的痛苦之根。要对付这头巨大的龙,如果由人类去莽撞地蛮干,那大概连一块骨头也回不了故乡。因为不是被它烧得一干二净,就是整个人被它吃掉。

龙要由龙去解决,这才是办法。所以在我们领主恳切的拜托跟“诚意”(依据我跟卡尔的推测,显然他送了不少贿赂。我们领主还真可怜。他又没什么钱),总算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能诚惶诚恐地跟首都来的卡赛普莱一起出征了。

我一面在院子的餐桌上摆上早餐,一面说:

“爸爸。”

“干嘛?”

“卡赛普莱打得过阿姆塔特吗?”

“我怎么会知道?我常看的不是这种仗。但如果说你跟杰米妮打起来,我就能猜出是谁赢。”

“谁会赢?”

“你要我再提起你以前的战绩吗?你因为杰米妮的关系,手臂断了一次,腿断了两次,鼻梁也被打破皮过,还有掉到水坑里感冒的次数,算都算不清了。”对啊。小时候我真的常被杰米妮整得很惨。我感到自己对杰米妮陈年的夙怨一下子燃烧了起来。但是爸爸的话还没说完。

“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你给杰米妮看你的小弟弟,她很怀疑这个她没有的东西是假的,于是用力一拔……”

“爸!”

“所以我只好含着眼泪,去哀求杰米妮的爸爸收你当女婿。那个混帐家伙。你不觉得你们两个的性别角色刚好对调了吗?”

这样一来,我就成了纯洁被女孩子夺走的笨儿子。再继续这样跟他聊下去,不知道又会有哪些被他夸大渲染过的往事揭露出来,所以我急急忙忙地准备好早餐。

吃完了早餐,爸爸擦了擦沾在山羊胡上的酒,一面说:

“从今天起,你负责做蜡烛吧。”

“咦?”

“我好像会变得比较忙。我已经跟执事先生讲过了。我说品质也许会下降一些,但我还是要叫你做,他也答应了。”

“先不管那个品质怎样的。你有什么事呢?”

“我这次要支援阿姆塔特征讨军。”

我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不是我无话可说,而是有太多话要说,一时抓不出头绪。所以说出来的第一句话非常平凡。

“爸爸,你不是不会刺枪吗?”

“所以我打算从今天开始练习。我也会参加征讨军的训练。”

“你认为你去了,可以活着回来吗?”

“你别担心。杰米妮会照顾你的。你一定要努力赢得杰米妮的爱啊!”

虽然爸爸开始开玩笑,但我却无法冷静下来。

“别开玩笑了。你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这不是白白去送死吗?”

“我听说军队里面讨论战略的时候提到,希望将这次的死亡比率降到三成以下。所以我死的机率也是三成。”

突然听到这个很有距离感的借口,我一下子激动了起来。

“这只是计划,不是吗!以前去征讨阿姆塔特的军队,百分之百都死光了啊!”

“话是没错。可是这次卡赛普莱也会去,应该会好很多。”

我气呼呼地说。爸爸却一副泰然自若的表情。

“为什么?到底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去支援?”

“因为说到有权利看着阿姆塔特倒下的人,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你认为你这么做,妈妈会高兴吗?”

爸爸脸上的表情第一次有阴影掠过。

爸爸拿起了桌上的酒瓶,再次将空杯斟满。我觉得爸爸倒酒瓶的手指有些颤抖,这难道只是我的幻觉而已吗?我一面深深地呼吸,一面看着那付模样。爸爸突然喝光了我杯里的水,在里面斟满了酒。

“昨天看你睡觉的时候,发了不少酒疯。”

我注视着面前的酒杯。这就像是为了爸爸的死而献上的酒。爸爸举起了酒杯,一面说:“举杯吧。”

我也举起了酒杯。我低着头,不敢看爸爸的表情。

“我不是去送死的。我以你去世母亲的名字向你保证,我一定会活着回来。”

我抬起了头。爸爸正在笑着。

“真的吗?”

“有你这种被女孩子整得乱七八糟的笨儿子,我怎敢丢下你……”

“我相信你。”

“那就为了我的生还干一杯吧!”

这么说的话,不管多少酒,我就都喝得下去了。爸爸跟我碰了酒杯,然后将酒一饮而尽。

“爸爸……”

“干嘛?”

“你绝对不能死。”

爸爸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用忧虑的目光望着爸爸。

“我也不想把性命浪费在夺走我妻子生命的家伙手上。如果是我那酒鬼儿子的性命,那还得考虑看看。”

我的眼神一下就变了。爸爸呵呵地笑着。但是爸爸好像搞错我表情所代表的意义了。

“就这么办吧!我替你去!”

“呆瓜。你不知道军队征集有年龄下限的吗?你才十七岁。”

爸爸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让我闭上了嘴。

“……那没有上限吗?”

“有是有,但我还没到。生气吧?”


村中的大路上,气氛异常地慌乱。

这是因为阿姆塔特征讨军的消息传开了。好像兴奋、担忧、希望、不安等等所有的东西都像是被完完全全地混和,放在石臼里碾碎了之后撒在村中大路上似的。到处传来耳语、笑声、叹息、高喊。平常听来不觉得怎样的这些声音,现在听来都有些异常。

我走到了城里。

城里人丢掉的动物脂肪可以当作蜡烛的原料。除此之外还有用鱼油做的,甚至我看都没看过的鲸鱼油,听说也能做成蜡烛。不管怎么说,用油脂做的蜡烛虽然是劣等货,但对平民而言却还是很贵的东西。所以我们领主站在做慈善的立场,让我们把城里出的肥油、动物脂肪等等做成蜡烛,再免费分给需要的市民。但是晚上做读书等活动的市民其实不是那么多,所以需要量也很低。城里会购买用蜂窝做的高级蜡烛,我们就是靠这个挣回饭吃。也就是说领主城里以做菜剩下的肥油做好事分蜡烛给市民,又购买高级蜡烛,让我们一家得以讨生活。我们领主的心地还真好。村里人们常在讲的那些坏领主甚至还把那些肥油卖给做蜡烛的人。

因为宿醉,我尽可能看着地面走路。所以差点撞上在村中大路上聚集的人们。

人群完全堵塞住了村中大路。我环顾四周,想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看到了酿酒厂的米提。

“米提?干嘛?什么事啊?”

“修奇吗?你看一下城堡那边。”

我仔细一看,所有人的眼睛都朝着山丘上领主城堡的方向。我抬起头,往城堡那里望去。我实到了城墙上方巨大的白色脖子。

“卡赛普莱?”

而就在它旁边,有某种又宽又大的白色东西升了起来,挡住了它的脖子。过了一会儿,那样东西再度下降了之后,我才发现那是卡赛普莱的翅膀。翅膀再度上去,下来。

它在挥动翅膀。

一阵子之后,卡赛普莱整个飞了起来。我觉得这好像不是真的。我觉得这样一个巨大玩意儿想要飞,应该要从山顶一路跑下山坡,好不容易才飞起来才对。但是卡赛普莱就像麻雀一样,在原地优雅地起飞。像麻雀?不,应该说是像鹭鸶。

那翅耪优雅的动作。缓慢却轻盈的姿态。虽然它的颈部跟尾巴都拥有惊人的力量,但是动作依然无限地轻柔。

一阵子之后,卡赛普莱完全飞到了城堡上方的天空中。它慢慢地挥动着翅膀,往我们所在的方向飞来。

速度太快了。

由于它翅膀的动作很慢,我完全没想到它移动的速度会这么快。这是因为我没领悟到他的翅膀既然这么巨大,那它只挥动一次,前进的距离也会超过其他小鸟挥几百次。卡赛普莱只不过挥了几次翅膀,就已经越过了我们头顶上方。

“卡赛普莱万岁!”

“万岁!”

人们都很感动,举起手来高声欢呼。我也被这个景象所感动,挥动着手,高呼着没有意义的喊声。卡尔抓住我肩膀的时候,我赶紧把手放下,差点打到他的鼻梁。

“喂,小心点,尼德法老弟。”

“咦,卡尔?”

“嗯。果然很壮观。”

“对啊。可是卡赛普莱到底要去哪里呢?”

“问得好。看它飞的方向,应该是去灰色山脉吧。我猜是去侦察敌情。”

“侦察?那不是很好笑吗?这么大的东西,不管对谁来说都很显眼,阿姆塔特当然也会看到。”

“现在当然是如此。”

“咦?”

“哎,尼德法老弟。世上有隐形魔法这件事,难道是什么天大的秘密?”

“啊!魔法。”

我摇了摇头。虽然我理所当然不知道这种魔法的原理,但是我至少知道施了这种魔法东西会变成透明。我只是一时没想到。

但我还有其他的理由可以解释。我从生下来到现在也只不过看过三次巫师。第六次阿姆塔特征讨军的时候看过一个,第八次的时候看过两个。我也只不过知道他们是巫师而已,至于他们用魔法的样子,我可是一次也没见过。所以魔法对我而言是种神秘的、无法理解的东西,我没有想到魔法,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卡尔作出了微笑的表情,又继续开始走。我在他身边并肩走着。

“说起来,巫师是很稀罕的,所以我们的尼德法老弟一时想不起来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谁会对卡赛普莱使用隐形术呢?”

“咦?当然是卡赛普莱直接用啊!不是吗?”

卡尔带着困惑的表情望着我,我只好做出这个情况下最适当的应对方式,也就是厚着脸皮,显露出一副“不知道的话又会怎样?世界未日吗?”的表情。但是接着我听到了完全意想不到的回答。

“魔法本来就是属于龙族的东西。”

我跟卡尔同时将头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一个老人,不,一个青年,不,是一个老人吧?这个人穿着一套让人猜不出年纪的服装,而且脸还几乎全部用头巾遮起来。穿的衣服是黑色的斜纹袍子。如果他是不骑马的旅行者,这种服装应该是不错的选择。这种又厚又宽大的衣服,在晚上睡觉的时候特别好穿,但是活动的时候有些累赘,简直就是穿着棉被到处跑。他背上背着一个背包,右手拿着一根杖,因为石手的袖子向下滑到手肘,所以可以很清楚地看见手臂上满满的都是纹身,纹身的图形复杂到你看不出线条是从哪里开始,也不知道总共有几条线。那是文字吗?还是花纹呢?有时看看像文字,有时又有点像花纹。

这个男子慢慢地将头巾掀开。就好像他为了完成这个动作已经努力练习了好几年一般,动作既缓慢又轻柔。过了一会之后,我们看见他的纹身从脖子一直向上延伸到脸颊。看他的右臂跟脸颊,我猜想他的上半身,甚至是全身都可能有刺青。接下来出现的是眼睛。没有东西,一片白色。最后出现的头发则是白发。黑色的衣服配上黑色的纹身,简直是一面倒的黑色,但眼睛和头发却是相反的白色。

他真的是很给人威胁感,让人看了会畏缩的老瞎子。

“您是哪位?”

虽然对我而言,没理由去问,也没必要去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是他先随便开始搭话的。纹身瞎子毫无表情地回答:

“泰班。”

“您叫泰班。您对龙的事情很清楚吗?”

“不,不知道。”

“……您看看。别人在对话,敢贸然插嘴的人一定具有能够对我们两人提出建言的智慧和经验吧,不是吗?”

这种话我也会讲。这是拜卡尔之赐。叫泰班的纹身瞎子用他看不见的眼睛做出了微笑状。

“是你们的问题问错了。”

“咦?”

“说我了解龙,还不如说我了解魔法。”

“您是巫师吗?”

“咦,你跟我一样吗?真高兴碰到你,瞎子同志。”

他的意思大概是在反问:“你看我这样子,还不知道我是巫师吗?”但我从来没听过巫师一定要全身纹身,还要穿着黑袍才能到处跑。

“卡尔,请你跟他说我不是瞎子,好不好?”

“没错。这个年轻人不是瞎子。他只是睁着眼睛也看不到什么东西。”

“那可是比瞎子还糟糕。”

由于卡尔跟泰班的共同作战,我当场成了睁眼瞎子。卡尔听到我哼了一声,他笑了笑,就继续说:

“我没有在这一带看过您。我叫卡尔。”

“我的名字你已经知道了。如果问我来这里的目的,我只能回答,我是个在找度过余生之处的老人。”

“余生?”

“对啊。我已经厌倦了带着看不见的眼睛到处跑,我想找一个地方定居下来,顺便找找墓地,割草整理一下。所以我有一件事要拜托你们,请告诉我这个村子是什么样的村子?”

“我们领主是贺坦特子爵,是个很不错的人。如果告诉他您周游过大陆,领主一定会邀请您,询问您远大的智慧,或者是遥远地方有趣的风俗。但是这次您来的真不巧。”

泰班点了点头。

“就算不是这样,我一来到这里的时候,听见到处都闹哄哄的。我那时还在考虑要不要马上就离开。但是人一旦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避免轻率地下判断。如果你们方便的话,可不可以带我到酒店去?我请你们两个喝酒,你们应该可以给我一些建议。”

相对于他可怕的外表来说,泰班的性情好像很温和。他先搞清楚状况,然后很有礼貌地请求我们的帮助。而且他是说“你们两个”,当然把我包括在内,我可是一百个赞成。卡尔看了看我的表情,发现没有必要问我“你忙不忙?”,于是就开始往前走了。

在我们走向位于村中广场的酒馆“散特雷拉之歌”的时候,泰班让我吓了一跳。

大路上有许多小狗,也有很多活泼调皮的程度跟小狗不相上下的淘气小孩,而且到处都是家畜跟马车造成的凹洞与泥水坑。但是泰班就好像看得见一样很轻松地走着。其实也可以想成是因为他穿着长靴,所以毫不顾虑地随便走,但事实却不是这样。泰班就是很自然地躲过了那些东西前进着。大概是他拿着拐杖的手非常敏感吧。

长靴?仔细一看,还是高级货呢。我突然感觉到掉进我木鞋里的砂粒,开始羡慕地望着泰班的长靴。不知不觉地,我们已经到达“散特雷拉之歌”了。

酒馆中有许多刚才看过卡赛普莱飞行之后,跑来喝一杯的人。里面真的很嘈杂。他们好像正在讨论卡赛普莱一分钟挥几下翅膀。目前主张挥六下的一派比较占优势。简单来算是它十秒挥一次,但它爱怎么挥也是它自己的事。

卡尔亲切地让泰班坐下。酒店老板娘海娜阿姨远远看到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你啊,听说你习惯常常在森林里偷喝酒,喝醉之后跑去溪谷。现在居然光明正大地走进酒店来了啊?”

拜托,昨天第一次发生的事情,怎么就变成我的习惯了?我用下巴指着一道来的两个同伴,气呼呼地说:

“我是跟着他们来的。”

“当然啦,这两位喝啤酒,你喝牛奶吧?”

“来三杯啤酒!”

“不,我要红酒。有穆洛凯·萨波涅吗?”

老巫师泰班说。老板娘一下子变了脸色。怎么回事?酒店老板娘用惊讶的眼神望着泰班。

“这个嘛,有是有。啊,那个……”

泰班笑了笑,手伸进怀里,拿出了一个钱币。

眼前出现了一个东西,将透入酒店的早晨阳光弹向四面八方。那是亮晶晶的金币。由于太过耀眼,我差点闭起了眼睛。在闪耀的光芒下,那些本来在讨论卡赛普莱挥翅膀次数的人也惊讶地望向这里。海娜阿姨有些慌了,好像没自信抓起那东西似的,干脆用裙子接了下来。她用颤抖的手拿起裙子下摆上头厚厚的金币。

海娜阿姨紧张地说:

“那个,先生,你确定你没有给错吗?”

“嗯?还不够吗?这不是一百赛尔吗?我看起来是很老啦。手的触感已经变迟钝了。”

泰班想要再次把手伸进怀里,海娜阿姨连忙说:

“不,没错。这是一百赛尔。”

“是吗?呵呵。那我的手没问题‘太好了’你们也点吧。”

卡尔还是点啤酒,但我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年。

“穆凯拉·萨涅波!”

海娜阿姨捶了一下我的后脑勺。

“是穆洛凯·萨波涅啦!你这呆瓜。”

“……啤酒。”

海娜阿姨摇了摇头,马上走开了。

“唉唷,真糟糕。隔了七年,又搞掉一瓶了。现在只剩下两瓶了。”

所以我们喝着两杯啤酒跟那个什么……还是算了。不管怎么样,有一瓶怪酒被放到了桌上。海娜阿姨一直在那边可惜地说这是要留给女婿的,要留给孙子的,一面又跑到窗边,将金币映着阳光,用赞叹的眼神看着。酒店里的其他人也跑到海娜阿姨的身边鉴赏金币,看着看着就赞叹了起来。

“这酒店的气氛真棒啊。”

“人们谈到酒馆,就会想到这里。”

“嗯。真是个不错的村庄。领主的声望也很不错。”

“说他为人软弱应该更正确吧。”

“不坏啊。那卡赛普莱呢?”

“是因为阿姆塔特才来的。”

“我听说中部大道上有某个地方惨遭黑龙的蹂躏。”

“就是这里。”

“真是的,这真糟糕。这么美丽的村庄居然遭受这样的痛苦。”

“因果关系颠倒了。应该说有了阿姆塔特,所以我们村庄才变得美丽。”

“是吗?不过也是有可能的。”

卡尔跟泰班彼此交换着我无法理解的奇怪问答。我虽然闭着嘴巴,但听到卡尔的最后一句话,我已经无法忍受了。我激动而鲁莽地插了嘴。

“嗯,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卡尔之前好像已经忘了我的存在。他带着搞不清情况的眼神看了看我,然后用亲切的表情向我说明。

“我们的村庄虽然很坚强,但也很平静,尼德法老弟。整个大陆上都找不到像我们村庄一样的地方。我们村里没有像大都市那样混乱复杂的人际关系。虽然所有人都被阿姆塔特折磨,但就是因为这样大家才能和气地相处。”

我点了点头。这是我跟卡尔常分享的话题之一。

“这个我之前也听你说过了。”

“对啊。我们村里的人虽然被生活的痛苦锻链得很坚强,但也同样地热情。在这里,连一介士兵也能一次对付五个半兽人。你的朋友杉森·费西佛,我虽然为他觉得可惜,觉得有点埋没了他,但不管怎么说,他有实力单挑一个食人魔吧?即使如此,他还是在这里继续当一个纯朴的乡下青年。万一他是在首都之类的大城,他一定老早就被卷进复杂的人际关系中,以成为骑士团长为目标,变成个一天到晚只想出人头地的人了。”

这句话我赞成。不是因为他是我朋友我才这么说,如果杉森真的在肩上披上了骑士团的斗篷,腰间配着宝剑,站在国王陛下前面……实在很不适合。哼,杉森还是比较适合躲在水车磨坊里,焦躁地等待情人的到来。

“所以呢?”

“也没什么别的好说的。我们村里的人虽然都很坚强,但还是个温暖而平静的村庄。我们可以算是跟阿姆塔特达成了某种平衡。但现在卡赛普莱来了。”

“卡赛普莱怎样?”

“如果卡赛普莱打败了阿姆塔特,因着我们村庄的地点非常好,应该很快就会大大繁荣起来。你应该知道吧?我们村庄位在中部大道上最能有所发展的位置。如果要进入还未开拓的大陆西部,我们村庄可说是必经之关口。不管怎么说,至少这里还是可以看得到穆洛凯·萨波涅的村庄。”

“这种酒真有这么稀奇吗?”

“你在说什么,这可是稀罕得要命。搞不好连国王陛下都不能随心所欲地喝。”

我的嘴巴一下子惊讶地张了开来。什么?居然点了连国王都没办法尽兴喝的酒,泰班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卡尔继续侃侃而谈。

“如果阿姆塔特消失了,那我们村子就不可能维持今天这样的风貌了。一定会繁荣起来。”

“这不是件好事吗?”

“嗯。但之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咦?”

“那么,觊觎我们村庄的人就会变多了。人们将学会争夺利益。虽然我们领主的心地不错,但是如果村里产生一大堆贪心的人,那他还能保住那个位子吗?现在有谁会想要觊觎这个像是阿姆塔特家后院的村庄呢?所以像我们领主这种不够大胆的人才能继续坐在那个位子上。”

我好不容易才搞懂他在说什么。为了理解这件事,必须消耗掉一整杯啤酒。卡尔又说了。“所以我们村庄位置既佳,土壤又肥沃,然而却没有引起这个大陆上任何人的关心,人们还可以平静地相爱来过生活,这都是托阿姆塔特的福。”

“你别开玩笑了!”

我踹了一下桌子。卡尔好像不怎么惊讶,只有泰班吓了一跳,他看不见的眼睛转来转去?

“你难道要我们感谢阿姆塔特那贱货吗?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村庄成为乐园,都是因为阿姆塔特的关系吗!因着阿姆塔特,所以这里的所有人都燃起了生存的欲望,勤勉诚实地生活吗?因着那可恶东西蜂拥而至的怪物,无聊的时候就杀村里比较残弱的人,所以现在活下来的都是强者,你是要我们因为这个去感谢它吗?”

我这个人好像不可以在十二小时之内连续喝酒。虽然跟昨天已经隔了半天,但醉意当场又一下子涌上来了。

“你说因为那家伙,所以我们这个占了地利的村庄连发展都没办法发展,变成很有田园情调的地方,是值得感谢的事吗?如果是泰班这么说,我还可以谅解。但你怎么可以这么说?你不是常看到那些惨状吗?一个月一定会有一两个人死去,他们家人哭泣的样子你不是全看到了吗?不,你现在马上到河对面去看。过了四年之后回来的是变成尸体的卡勒多,你去跟他的家人说说刚才你讲的那番话吧!”

酒店其余的人,包括海娜阿姨跟她旁边的所有人,都惊讶地望着我。但是我对那一边连瞧也不瞧,只是直盯着卡尔看。卡尔举起了啤酒杯,对我说:

“那件事我听说了。还有,尼德法老弟——”

卡尔吞了一口啤酒,又说:

“你说的话是正确的。”

那时泰班很小心地开口了。

“嗯。你叫修奇是吧?从我的角度看来,这个卡尔已经有点年纪了,所以对人已经失望了。但你这个年龄还充满着对人的爱,所以对你来说,他讲的话也许是无法理解的。”

“别胡扯了!你知道什么,不过是今天才认识的人,不是吗?”

“但我并不是第一次看到像你这样的人。”

这时卡尔说话了。

“泰班,别说了。尼德法,这都是我的错,请你原谅我。”

卡尔微微地笑了一笑,说:

“这些都是醉话。别放在心上,尼德法老弟——”

我气呼呼地看着两人,然后从位子上站了起来。

“尼德法老弟?”

虽然卡尔叫我,我却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去他的,一出了酒馆,上午的阳光就毫不留情地打在我脸上。这恼煞人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