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西夏斗奴

漫无目的地在街头游荡,迎面过来的那个遛狗的老妇引起了我的注意,准确地说是她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和随意挎在手腕上那做工精致的手袋吸引了我的目光,凭直觉我知道那项链价值不菲,手袋里更有足够我吃饭和重回游戏的绿色纸币,而附近除了飞驰而过的各种车子,见不到一个行人,十几步外就有一个偏僻的小巷,我可以利用它很容易甩脱任何人的追逐,这真是一个天赐的良机!

老妇越来越近,近到我几乎能看清她眼睫毛的地步,我只觉自己心跳加速,手心冒汗,头脑中不断演练着一把抓下她手袋后的情景和逃跑时的细节,项链就算了,一来不好出手,二来我也怕弄伤了她。

“对不起,先生!”老妇突然在我身前停了下来,我浑身一震,如身中巨杵,难道我的意图竟被她看了出来?

“你的脸色很难看,需要帮助吗?”老妇有些关切地望着我,她的狗则在舔着我的脚。我头脑一片空白,怔怔地望着她足有好几一会儿,最后才像白痴一样呐呐地回答:“不……不需要!”

不等那老妇再问,我慌忙低下头,在那老妇疑惑而关切的目光中匆匆逃开,脸上有种火烧火燎的感觉,心中狂骂自己:还他妈犯罪艺术家呢,居然被一个老妇吓得手足无措,这要传了出去,伟大的孙猴子一定会被全世界的罪犯笑掉大牙!

走出十几步我心中又释然了,忍不住哈哈一笑,想我堂堂孙猴子怎么会为一个老妇手袋里那一点点零花钱动心?那岂不是辱没了我孙猴子之名?让我的打劫反而成为她的荣幸,甚至成为向旁人吹嘘的本钱。况且打劫一个毫无抵抗能力的老妇,好像也没什么艺术性可言。

顺着街边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着,两旁各种商铺倒是很好的目标,我手插裤兜转悠了三间,最后全都无奈放弃。裤兜内那柄枪的枪柄几乎为我汗水湿透,我在心中黯然叹息:除了像个小流氓一样粗俗地掏枪打劫,难道就找不到一个让我伟大的孙猴子一展艺术才华的地方?

我最后在一个叫“地铁出口”的甬道内疲惫地蹲下来,这儿比较适合小息,几步外还有两个潦倒的音乐家正有气无力地弹着他们的破琴,他们留着一样的落腮长须,虽然在演奏着不同的音乐,但曲调却都一样的哀怨凄切。我就在他们哀怨凄切的琴声中默默盘算是不是暂时放下艺术家的架子,先解决眼前的困境再说。

甬道深处渐渐传来轰隆隆的巨响,最后带着一声刺耳的“吱”声在不远处停了下来,我诧异地望向里面,只见甬道深处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像一长串金属箱子连在一起,无数人从一个个长箱子中涌出来,很快进入我和两个音乐家置身的甬道,人们行色匆匆地从我们身旁走过,偶尔有人在音乐家身前停步,把几个金属币投入他们身前的杯子中,发出悦耳的“叮当”声,我正望着他们发楞,一张绿纸飘飘然从我头顶上方落下来,最后落到我的脚边,我注意到绿纸上的数字是十元。

“喂!”我捡起那张钱抬头想叫住那个丢了钱的冒失鬼,可他已经汇入了人流,我举着钱正犹豫着是不是追上去,又一张钱落到我怀中,我呆呆地望着身前那个扔钱的女士,她正用满是怜悯的目光望着我,见我没什么表示,她又从钱包中抽出一张扔给我,然后把一个同情的眼神和袅娜的背影永远留在了我的脑海中。

身前又有纸币飘落,我突然明白过来,堂堂孙猴子居然被人当成了乞丐!我抓起钱站起来,大声告诉每一个施舍者,我随便一次出手的收入他们一辈子都挣不了,我在苏伊士银行还有十个亿的存款!但这些话只换来更多怜悯和同情的目光,以及更多的纸币。

人流终于稀落下来,我望着脚边散落的小山一样的绿色纸币,不禁感到十分滑稽,大概是我的相貌和这身躲避阻击手时挂破的旧衣衫欺骗了善良的人们,使我无意识地诈骗了大家一回,看来我果然是天生的犯罪艺术家,就连一个最平常最古老的骗术到我这里也会变得如此富有艺术性,如此具有喜剧效果!

这样一想我心里立刻平衡下来,既然是诈骗而不是乞讨来的钱,当然不会损及我孙猴子的名声和自尊,我当然可以心安理得地享用!见周围除了先前那两个音乐家已没有旁人,我开始自得地吹起口哨,慢慢收拢所有纸币,粗粗一看,总数竟大大超出了我的想象。

“你他妈挺聪明啊!居然想到装白痴来乞讨!”一个不阴不阳的声音在我身旁响起,抬眼一看,原来是那两个潦倒的音乐家围了过来,他们眼里闪着嫉妒的火焰。

“不是装,我本来就叫白痴。”我边把凌乱的纸币一张张叠好,边笑着调侃。

“知不知道这儿是谁的地盘?”一个音乐家问,不等我反问,他立刻指着自己鼻子说,“是我们两个的,按规矩你所有收入都该全部上交,不过看在同行份上,我们允许你留下十分之一,以后也都照这个比例分成。”

“我们不是同行,”我把整理好的纸币塞入怀中,竖起食指对他们摆了摆,然后指着自己鼻子笑着说:“你们是音乐家,而我则是艺术家,犯罪艺术家。”

说完我转身就走,虽然我喜欢音乐,却不想跟音乐家打什么交道,尤其是比我还潦倒的音乐家,但两个音乐家却不这么认为,他们一左一右拦住我的去路,边把一柄折叠刀在手中眼花缭乱地玩耍着,边装出恶狠狠的模样喊道:“留下钱,不然我们就给你放点血!”

“刀子不是这么玩的,”我脸上挂着轻松的微笑,双手却闪电探出,两个音乐家还没明白过来,手中的刀子就已经到了我的手上,我手中双刀在两人脸颊上上下翻飞,二人吓得睁大眼一动不敢动,片刻后我把刀子塞回他们手中,后退一步用欣赏的目光打量他们片刻,然后点点头笑着说,“这样看起来精神多了,虽然不再像音乐家。”

我慢慢走出甬道,身后,两个音乐家正摸着光溜溜的脸颊和下颌发怔。

有了钱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我匆匆吃了两个叫“汉堡”的面包,然后拦了一辆的士,让车夫尽快送我去“真实幻境”,车夫没有多问,立刻驾车飞驰,不一会就把我送到一个顶上有着巨幅广告牌的奇特建筑,虽然和我以前到过的地方有些不同,却也大同小异,就连迎接我的侍应生也和原来一样彬彬有礼,我在他的引导下进入大厅时,身后夕阳正恹恹欲沉。

像上次一样交了钱,在侍应生的带领下进入游戏间,躺上游戏平台,罩上游戏头罩,我对这一切不再感到稀奇,只在心里想着,离开这么久,游戏中的我不知是如何的狼狈,情况千万不要太糟糕才好!

身外有奇寒袭来,眼前一片黑暗,我的意识也渐渐模糊……

“叮咚……叮咚……”

恢复知觉后第一个感觉就是耳边熟悉的驼铃声,然后感到身子正随着驼铃规律地起伏,再后是嗓子干裂般的感觉和腹中饥火中烧的炽痛。

“水……给我……水!”我拼命叫起来,但声音连我自己都听不到,吃力睁开眼,看到的是缓缓移动的沙砾和骆驼不紧不慢迈动的四蹄,原来我是横伏在骆驼背上,像一条离了水的死鱼。一只干枯如鸡爪般的手伸到我的颌下,把我的头托了起来,我便看到眼前这个干瘪的老头,就像被大漠蒸干了身上所有的水分,他见我正半睁着眼望着他,突然吃了一惊,放开手嘀咕了一句:“你居然活了过来,真是奇迹!”

说完他快步走开,任由我在咽喉里嘟囔着:“水……水……”

我的头无力地耷拉下来,除了眼前缓缓移动的沙砾和骆驼移动的四蹄,看不到任何东西,我很想挣扎着抬起头,但浑身虚弱得几乎一个手指头都动不了,我只有继续叫着旁人听不到的呓语。

“把他放下来!”一个粗犷的声音在我身旁响起,他用的是一种奇怪的语言,发音像戈壁滩呼啸而过的飓风,我从来没有听过,却偏偏听得懂。他的话音刚落,立刻有几个人粗鲁地抓住我的手脚,把我扔到地上,我仰躺着,天上炽烈的阳光使我不得不闭上眼,就在我还没弄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时,方才那个粗犷的声音又说,“给他点水,一个人昏迷十几天,仅靠着点马奶居然能坚持不死,也算是一大奇迹,我很想知道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甘甜的马奶一点点浸入我的咽喉,我拼命吞咽,干裂的咽喉开始觉得受到滋润,炽痛的肚子渐渐充实,神志也慢慢清醒,体力也在恢复,最后,我居然能抬手推开那个几乎要呛死我的水袋,喘了几口大气后,清晰地说了声:“多谢相救!”

“你是什么人?居然会说我们的语言?”方才那个粗犷的声音连声质问,“你穿着大食人的衣衫,出现在鞑靼人废弃的营地,长得有些像宋人,却又会说我们党项族的语言!”

我哑然,只在心中苦笑,难道我要告诉他我是华裔安梅瑞克国人?

“快回答!野利将军在问你话!”有人粗暴地抓着我的胳膊把我架了起来,我虚弱得需要靠着他才能完全站稳。方才那个粗犷的声音又问:“你叫什么名字?哪族人?”

我犹豫起来,总不能跟他说我叫皮特·李吧?嗫嚅半晌,最后只好勉强道:“我……我叫白痴,也许……大概……可能……应该算是汉人吧。”

“什么叫应该算?”抓着我的那人突然放开手,我立刻摔倒在地,他却毫无怜悯之心,抬腿踢了我一脚骂道,“看你吞吞吐吐的模样,多半是宋人的奸细,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不知道自己是谁!”

说着他拔出了利刃,那金铁出鞘的啸声让我浑身一个激灵,而我却虚弱得无力抵抗,唯有在心中暗自庆幸:幸好只是游戏,大不了你一刀杀了我,老子二十年……不对,根本要不了多久又是一条好汉!

“等一等,殿下,咱们这次出猎没多少收获,他好不容易活过来,也算是天意,就留他一命好了。”方才那个粗犷的声音出言阻止了我身旁的人,接着又喃喃道,“白……痴,这名字倒也顺口。”

方才我只是按自己母语的字音说出自己的名字,想必他并不理解这名字的意思,所以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只对那个“殿下”道:“看他现在神志未必清醒,等回了兴庆再慢慢拷问不迟。”

那个“殿下”愤愤地收刀,又踢了我一脚才对旁人吩咐:“把他给我绑在驼背上,小心看护,千万不要让他就这样死了。”

我心中对那叫“野利”的将军生出一丝好感,对那个“殿下”则十分厌恶,趁自己被人搀扶起来时,我飞快地打量了二人一眼,只见那个将军生得豹头环眼,一副落腮胡煞是威武,年纪在四十出头,裸露的胳膊肌肉虬结,古铜色肌肤油光发亮,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尤显彪悍;而那个殿下只有不到二十岁模样,相貌有几分英俊,白面无须,满脸骄悍之色。

我再次被缚在骆驼背上,枯燥而漫长的旅程又开始了。现在我能吃力地抬起头来,可以看清这是一个几百人的庞大队伍,除了那些骑马的兵士和驮运货物的骆驼,杂在队伍中间的还有十几个被镣铐拴在一起的鞑靼人,男女混杂,被那些兵士用皮鞭像牲口一样驱赶着前进,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本该跟他们一样的命运,只因为极度虚弱才侥幸逃脱。从那些兵士的闲谈中,我总算知道那个将军叫野利莫仁,是个都统军,而那个殿下则被称作纯祐殿下,这次他们是带兵越过贺兰山,深入鞑靼人出没的戈壁荒漠去狩猎,猎物就是那些被铁链拴在一起的鞑靼人,他们将被带回大夏国的都城兴庆作为奴隶,而我则是被他们在归途中顺手从戈壁滩上捡来的战利品。我逐渐意识到现在自己的身份是奴隶,比作苦力还要卑贱!

大夏国的都城兴庆比我的想象中要繁华得多,一进城门,两耳听到的便是各种各样的吆喝声和叫卖声,并不因我们的出现而少歇,除了几个小孩追着我们看热闹外,大家对我们似乎早已见怪不怪,除了偶尔有人跟那些兵士打个招呼,几乎没人多看我们一眼。现在我的体力已恢复到可以从骆驼背上坐起来,但我仍然保持着难受的横伏骑姿,我可不想像那些鞑靼人那样被人用鞭子抽着步行,虽然只是游戏,但鞭子抽在身上的痛感却是和现实中一样的真实。

队伍转过一个街口,前面突然出现了一点骚乱,叫卖声也立时停了下来,有锣鼓规律地敲响,我好奇地转头望去,只见一队人马迎面向我们走来,刚好拦住了我们的去路。

“是楚王,咱们让路!”打头的野利莫仁说着立刻拔转马头让在道旁,他身后的纯祐殿下却大声道:“我是王子,凭什么要给他一个南蛮让路?不让!”

“殿下不可鲁莽,”野利莫仁拉住纯祐殿下的马缰,小声劝道,“相国新进爵为楚王,威仪已与皇室宗亲相同,甚至凌驾所有宗亲之上,咱们是晚辈,理应避让。”

纯祐殿下还想说什么,却已被野利莫仁强拉过一旁,他们身后的队伍也跟着闪到街道两边,目视着那队逶迤的仪仗缓缓从面前走过。数十对仪仗过去后,终于有一辆淡黄色华盖马车辚辚而来,马车中是一个神情肃穆的老者,头戴金冠,身着锦袍,腰悬和田玉带,肌肤白皙,面容清秀,颌下柳须飘拂,须发一丝不乱,除了眼中隐含的那一点阴鹜,该是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一见那老者威仪,我便猜到这就是那个什么“楚王”了。

“咦,这不是野利将军么?还有纯祐殿下!”老者终于注意到道旁的队伍,立刻示意车夫停车,那队逶迤的车马立刻停了下来,但老者并没有下车的意思,只扶着车辕问道,“听说你们去了贺兰山外狩猎,可有收获?”

“回楚王,也就猎到十几个鞑靼生户,”野利将军在马上抱拳道,“现在鞑靼人都逃到更荒僻的草原上,要猎到他们可不容易。”

老者理解地点点头:“是啊,多年无战事,皇上又废除了把流民充作奴隶的律法,如今要买到些健硕的奴隶也不容易啊。”

“楚王可看看在下掠来的这些鞑靼生户,”野利将军忙道,“如果有看上眼的请尽管带走,或者回头末将给王爷送到王府。”

“呵呵,野利将军盛情本王心领,可这怎么好意思?”老者满意地点点头,捋须长笑。

“王爷不必客气,能为王爷效劳是末将的荣幸!”野利莫仁说着垂下头,我注意到他脸上有不甘的神色,那纯祐殿下更是小声质问野利:“咱们辛苦掠来的猎物,干嘛要拱手送人?”

“既然将军如此客气,本王就却之不恭了,”老者没有理会纯祐殿下的嘀咕,向后招了招手说,“浪烈,你就随便挑几个带回去吧。”

一骥白马应声而出,马上骑手身材瘦削,年纪在二十七八上下,面目英俊深沉,目光亮如出鞘利剑,缓缓一扫,顿使原本就安静的长街更显肃穆。众兵士望向他的目光都有些敬畏,那纯祐殿下更是不自觉地闭上了嘴。那骑手控马缓缓在那些鞑靼俘虏面前走过,边走边用马鞭信手指点,立刻有兵卒在野利莫仁的示意下把他挑中的鞑靼人从队伍中解下来,送到那老者的队伍中,不一会就挑出七八个,全是年轻健壮的鞑靼人,只留下些妇孺和老弱。

“楚王,这里还有个特别的奴隶,还是你的族人呢,楚王何不挑选?”见那骑手挑走了所有身强力壮的鞑靼人,纯祐殿下终于忍不住发火了,狠狠一鞭抽在我头上,向那老者调侃道,“楚王何不仔细看看,说不定还是你在南朝的亲戚呢。”

头上火辣辣的痛,我在心中问候着纯祐的祖宗十八代,脸上却不敢表露出来,现在我的身份是奴隶,就如主人手中可以随意宰杀的牲口,在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前,我万万不能激怒主人,我能作的只有拼命昂起头,希望那个“楚王”能挑中我,即便是作奴隶,也该找个更牛些的主子不是?只可惜楚王仅仅不经意地扫了我一眼,便淡淡道:“殿下何出此言,我任得静自从归顺先帝以来,在南宋便再无亲朋,我的亲眷是当今皇太后,是我的外孙仁孝皇上,也包括你,我的曾外孙。”

说完老者挥了挥手,华盖马车继续前进,丢下满面通红的纯祐殿下扬长而去。

“算了,殿下,”野利莫仁见纯祐气恼难当,忙劝慰道,“咱们近卫兵马外出狩猎,所有猎获楚王要抽取大半,这几成京师惯例,也不光是咱们倒霉。”

“我不是为几个奴隶生气!”纯祐怒道,“我是气恼先帝竟立一个汉女为后,结果任由一个南人在我大夏作威作福,也乱了我党项羌人、尤其是我拓拨一族纯净的血脉!”

“殿下噤声!”野利莫仁闻言面色微变,慌忙道,“这话万不可再说,要传到皇上耳朵里,你就是王子也难免获罪。拓拨一姓早在大唐时就改为李,你叫李纯祐而不是拓拨纯祐,皇上推崇汉学,最不喜人有恢复祖制之心,这一点你千万要牢记!”

李纯祐还想说什么,却被野利莫仁拦住道:“咱们快些回去吧,宝燕公主该等急了。”

“你们终于回来了!”队伍刚到一座辉煌府邸外,一骥枣红色骏马便从府门内飞射而出,一个全身火红的少女在烈马还没停稳前便从马鞍上飞身而下,翩然如蝴舞鹰翔。

“宝燕公主好!”野利莫仁忙翻身下马,对那少女抱拳为礼,李纯祐眼中则闪出难得一见的笑意,叹息道:“妹妹如此英武,不知我大夏国有哪位勇士敢作你的驸马?”

红衣少女骄傲一笑,把手中马鞭和缰绳甩给追出来的随从,大大方方地说:“全兴庆府除了浪烈,还没有让本公主看得上眼的勇士。”

见妹妹提到浪烈,李纯祐的脸色立时阴了下来,愤愤地道:“别提那家伙,要不是他,我们这次也不会空手而回!”

“空手而回?”宝燕公主把眼光转向奴隶队伍,立刻怪叫起来,“怎么尽是些老弱妇孺?连一个青壮也没有?”

“青壮都被浪烈那家伙挑走了!”李纯祐更是生气,“全都成了楚王的财产!真他妈像强盗一样。”

“也不是啊,”野利莫仁笑道,“这里好歹还给咱们留下一个。”

在野利莫仁的示意下,我被几个兵卒从驼背上放了下来,经过这几天的休息和牛肉马奶的喂养,我的体力已恢复大半,站在地上倒也不觉吃力,只是手脚还有些酸软,我在心中盘算,还得再恢复些体力才能打主意逃走,去找那个西方来的圣女黛丝丽,希望她还没有落到夏人手中作奴隶。

红衣少女在不断打量着我,我也打量起她来,她不算太漂亮,却有一种不施脂粉的自然美和野性美,尤其那一头漆黑发亮的长发,随意地披散肩头,更添几分飘逸之感。

“嗯,身架、块头都还不错,”红衣少女围着我转了一圈,就像在审视一头牲口,然后对我示意,“把嘴张开!”

我老老实实地张开嘴,她掂起脚,用马鞭托住我的下颌转动着看了看我嘴里的牙齿,然后点头道:“嗯,牙口也不错,只是面色太难看,多半是个有病在身的短命鬼!”

“不是不是,这家伙的命比谁都长!”李纯祐急忙解释道,“我们在戈壁滩上发现他时,他已经被晒晕了过去,被我们带走后又昏迷了十多天,这段时间就靠着一点马奶吊命,居然也活了过来,你看他现在这模样,哪像刚昏迷了十多天才醒来的人?”

“是吗?”宝燕公主将信将疑地再次打量我,几乎看遍了我全身每一寸肌肤,却没有看我眼睛一眼,我知道在她心中我就如同一头牲口,谁会仔细打量一头牲口的眼睛?

“我却有些不信。”宝燕公主说着飞起一脚向我腿弯踢来,事发突然,我完全来不及躲闪,只是凭本能稍稍移开了一点,躲过她尖利的牛皮靴尖,任她的脚背击中我的腿弯。她脚上力道居然不小,使我的身子也晃了一晃才站稳。

“嗯,下盘还算坚固,反应也不慢,”她赞许地点点头,终于望着我的眼睛问,“叫什么名字?哪族人?”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我叫白痴,是汉人!”

“对了,你是汉人怎么穿大食人的衣服?出现在鞑靼人活动的地方?还懂我们的语言?又是谁把你缚在地上?”李纯祐突然想起了这一节。

我略一踌躇,心知不给他个合理的解释,多半又要受皮肉之苦,只好半真半假地说:“我是跟随大食巨商往返东西方的苦力,在刚走出沙漠时遇到劫匪,和商队走散,被劫匪们绑在地上等死,以前一直跟着主人走南闯北,所以会好几种语言。”

李纯祐将信将疑地盯着我,似乎还想问什么,宝燕公主已不耐烦地挥手道:“我不管你过去是谁,既然成了我们的俘虏,就安安心心做一个好奴隶,我要让几位武功师父好好训练你,希望你能刻苦训练,争取在短时间内成为一名优秀的斗奴!”

我被稀里糊涂地带进了那座巍峨的府邸,在几个兵卒监督下草草洗了洗一身尘土后,换了一身衣衫,那是一种仅着短裤,赤裸上身的衣衫。然后我就被兵卒们交给了几个“师父”,不过看他们的模样倒像是些训练有素的武士,只是上了点年纪。

几乎没有休息,师父们便轮番对我进行了简单的测试,幸好只是简单测试,我仍被他们击倒了七八次,手臂上也平添了两道新的刀伤,直到我再也爬不起来他们才停手,这期间有两名师父也被我击倒在地,一个被我拧断了双手,一个被我击碎了咽喉,想来他们再没机会作什么师父了。余下的几位师父对我的运动能力十分满意,甚至对我有了一丝畏惧,信誓旦旦地向一直在一旁观战的李纯祐和宝燕公主保证,只需一两个月,就能把我训练成最好的斗奴,李氏兄妹对这保证大为兴奋,对我在测试中表现出的狠辣凶残更是十分的满意。

我被带到住处时,不断打量四周环境,希望能发现一点可以逃跑的机会,最后我却完全绝望了,只见四周是厚重的花岗岩砌成的高墙,顶上还用带刺的铁丝网完全封闭,从训练场到住处是一条窄窄的花岗岩甬道相连,一到住处我便被几个兵卒戴上手铐脚镣,就连吃饭睡觉也不解开,可以打开最先进手铐的我,对这种粗糙笨重的锁却完全无能为力,因为根本找不到那种精心打造,软硬合适的金属丝,幸好这儿的伙食还不坏,大鱼大肉尽够。

在我之前受训的还有几个,有鞑靼人,有乃蛮人,有契丹人,他们受训的时间都比我长,却不如我更得师父们“器重”,每一次受训几个师父都要把我完全累趴下为止,我知道他们是在为两个残废了的同僚报仇,所以我也不记恨他们。何况这一切不过是游戏,我忍受这些只不过是想拿到南宋的《易经》,挣那属于我的十亿元而已。

但不能离开这里一切都是空谈,为了活下去,少受点肉体上的痛苦,我不得不拼命训练,在短时间内就要掌握基本的刀法,我不知道自己训练得如何,不过比较几个同样受训的同伴,我自信已经超越了他们。这期间我和几个同伴也成了朋友,虽然大家开始语言不通,不过我渐渐学会了他们的语言,也从那个鞑靼人那里知道了“斗奴”到底是怎么回事。

“见过宋人斗鸡斗蟋蟀,或者金人斗狗斗牛吧?”那个叫巴尔达的鞑靼人在解释这一切的时候,面色异常平静,就像在说跟自己完全不相干的事,“训练奴隶用来相互拚杀决斗,供主人赌博娱乐,这是从辽国传下来,如今盛行于金、夏贵族间的游戏,被训练来决斗的奴隶就叫斗奴。”

对这解释我早已猜到几分,倒也不觉得太吃惊,只笑问:“这样的决斗经常要死人吧?”

巴尔达怪异地望了我一眼,淡淡道:“这样的决斗通常是不死不休。”

我哑然,甚至有种震撼的感觉,只有在心中不断提醒自己:不过是游戏而已,无论杀人还是被杀都没什么大不了。虽然如此,我还是忍不住问:“你们就没有想过逃走?”

“刚被抓来的时候想过,”巴尔达还是那副淡漠的表情,“不过所有尝试者都没有一个成功,现在西夏的皇帝正在逐渐废除奴隶,陆续还奴隶以自由。另外,主人对有功的奴隶也有赏赐,最高的赏赐就是去除奴隶的身份,所以大家都在坚持,希望能熬到自由的那一天。”

我暗叹了口气,看来我也只能暂时认命,把自由的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这不是我喜欢的方式。

训练期间李氏兄妹经常来看我,显然他们对我寄予了很大的希望,这从他们殷切的眼神可以看出来,他们的目光甚至有些焦急,我不知道他们要我和谁去决斗,但我知道,训练结束的那天,大概也就是我去杀人或者被杀那天,每想到这我便万分沮丧。幸好这一切不过是游戏,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无论我多么地不愿意,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临,决斗的地点就在我们训练的那个完全封闭的场地,当我的对手从甬道内走出来时,我十分吃惊,即便知道是游戏,我还是犹豫起来。

我的对手有两个,一个是鞑靼人巴尔达,另一个是契丹人,他们都是我最近这段时间同甘共苦的伙伴和朋友。

“你们只有一方能活着出来,”李纯祐在高墙外俯视着决斗场,对我们高声叫喊,“那个宋人,或者鞑靼人和契丹人。”

我握着作为武器的短刀,戒备地盯着两个同伴,小声对他们说:“咱们为什么要拚个你死我活?干嘛不想想别的办法?”

“没有别的办法,”巴尔达平静地摇摇头,指指高墙对我说,“上面有武士用箭指着我们,如果我们拒绝决斗,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把我们三人一齐射杀。除了决斗,我们没有别的选择。”

“我不想杀你,但我也不想死在箭下或者死在你手里,所以,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那个契丹人嚎叫着凶狠地向我扑来,短刀划向我的咽喉,没有一点犹豫。几乎同时,巴尔达也向我扑来,想必他完全清楚我的实力,如果不和契丹人联手,他们根本连一点机会都没有!

我心中暗叹着迎刀而上,选择自己受伤最小的角度,侧身从他们的刀隙间穿过,曾经受过的特殊训练和几个师父对我严厉的报复使我的刀法远远超过了他们,就在我们身形交错而过的瞬间,我的刀已从巴尔达喉间一划而过,他滚烫的鲜血立刻喷了我一脸,几乎没有停顿,甚至没有回头,我的短刀已反手甩出,扎入了错身而过的契丹人的后背。

“啊——”契丹人长长地惨叫着,反手想把背上插着的刀拔下来,却怎么也够不着,我木然望着他无助地挣扎片刻,最后,在那刀柄上补了一掌,总算结束了他的痛苦。抹抹胸膛上被划开的浅浅伤口,我在心中安慰自己:幸好,这一切只不过是游戏。

“看!一招!仅仅一招!我没说错吧?”高墙外传来我一个师父兴奋得意的声音,“他的刀法远远超过所有同伴,已经成为全京城最优秀的斗奴,咱们完全可以与楚王一搏!”

“不错!你们辛苦了!”这是李纯祐的声音,夹杂在宝燕公主兴奋的尖叫声中,“让他好好休息养伤,十天后咱们就和楚王一决高下!”

听到这话我才知道,这次还不是正式的决斗,这只不过是对我的一次考验,巴尔达和那个契丹人不过是供我练刀的祭品,望着倒在血泊中一动不动的两个同伴,我既愤怒又感到万般无奈,唯一能作的就是对高墙外的李纯祐兄妹高高地竖起中指,我敢肯定现在他们要在我面前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宰了他们,哪怕立刻死在那些武士手里,哪怕让《易经》和十亿元都他妈见鬼去!

十天时间很快过去,这期间我的训练量有所减少,胸口上的刀伤也很快痊愈,几个师父对我竟有些恭敬起来,我知道,这像是主人在让斗鸡出战前,最后让它享受一下优待一样,甚至,他们还给我找来了一个女奴。

那是一个鞑靼女奴,我依稀记得是和我一同被野利莫仁掠来的,是那些女人中最年轻的一个,她像所有鞑靼女人一样长得十分健壮,却一点也不漂亮,不过经过刻意的梳洗装扮,尤其那件把她结实的长腿和鼓胀的胸脯全都凸现出来、完全遮不住那成熟身体的新衣,还是立刻勾起了我的欲火,这一个多月来受到的非人待遇,以及第一次用刀亲手杀人后的心理压力,使我浑身充满暴戾之气,需要找个途径宣泄出来。

我像饿狼一样扑上去,抱起她摔到我的小床上,我是如此急切,以至手脚上的镣铐都丝毫不能影响我的行动,我扑到她的身上,感觉到她在我身体下簌簌发抖,我胡乱扯开她的衣衫,然后把脸埋进去,哪怕在那绵软的肉体上完全窒息,心中最后一点罪恶感也因是游戏而完全湮没在欲念中。

我从她胸脯上游上去,胡乱啄着她的脖子脸颊,她转开脸躲避着我的嘴,我粗暴地扳正她的头,然后,我就看到她那双噙满泪水的眼睛。

那是什么样的眼神啊,是那样的无助和凄苦,立刻使我浑身冰凉,欲念陡消,我想,我在沙漠中被人当成牲口鞭笞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眼神,我万般无奈地把刀挥向同伴的时候,也是这样的眼神,我知道被人当成牲口践踏尊严的痛苦,所以我可以被人当成牲口,却无法把一个同类当成没有感情的牲口,哪怕这一切不过是一场游戏。

我胡乱地为她掩上衣衫,遮住了她赤裸的胸脯,然后从她的身上滚下床来,一动不动地缩在床脚,呆呆地望着从碗大的窗口透入的月光,以及沐浴在月光中那几点隐约闪烁的星星,幻想着自己就是其中一颗。

整整一夜我都一动不动地坐在地上,望着巴掌大的夜空发呆,她也寂寂地一动不动,直到天色微明时,她才从床上慢慢起来,仔细整理被我扯乱的衣衫和头发,然后敲击反锁着的小门,不一会儿,门外有兵士不满地嘟囔着来开门,我目送着她的背影离开,她跨出小门时突然回头深深地望了我一眼,黑暗中,她的目光如刺破天幕的第一道晨曦,我在这样的目光注视下不自觉地挺起了胸膛,一个多月来的颓丧一扫而光,不禁在心中暗暗告诫自己,无论被别人当成什么,你都该清楚地记得,自己永远是一个人。

那是一种尊敬的目光!

第二天正午时分,我被几个兵卒在手臂上烙上了一个寸长小剑的标志,据说这是斗奴的标志,这标志对普通人来说或许是一种耻辱,但对奴隶来说却是一种荣耀,斗奴在所有奴隶中最受尊敬,是奴隶中的勇士,最有希望获得自由成为主人身边的武士,当然,也最有机会战死在决斗场。

黄昏时分,我作为正式的斗奴被李纯祐兄妹带着出席了楚王任得静的家宴,从贵族们的闲谈中,我终于知道这次斗奴盛会是源自金国的挑战,金国皇帝完颜亮十年前篡位夺权后,用了十年时间巩固帝位、剿灭异己,如今开始征集民夫兵卒,积极备战,意欲挥师南下一举扫平南宋。同时传书夏国皇帝,将派出皇室宗亲在近期出使大夏,显然是想和夏国结成攻守同盟,随行的除了无数大金国勇士名将,还有五名金国最好的斗奴,要与夏国皇帝李仁孝约斗于兴庆,为这次盛会助兴。

任何人都看得出来,完颜亮这次是要恩威兼施,为南侵扫平西面这不确定的因素。同时这次斗奴盛会,也将成为大金国武功的展示和炫耀,如果金国训练出的奴隶都能技压西夏,那对夏国的军心和士气都是一种极大的打击,届时主张依附金国的势力必将占据上风。而楚王任得静这次家宴,就是一次挑选夏国最好斗奴的聚会,无数皇亲贵族都带来了自己最好的斗奴,以期能代表夏国与即将到来的金国斗奴一决高下,我有幸作为皇子李纯祐和宝燕公主的斗奴参加了这次聚会,不知道是该感到荣幸还是该感到悲哀。

家宴在王府那几乎望不到边的后花园举行,众人围着一个巨大的铁笼子席地而坐,面前的矮几上摆满酒肉瓜果,我一看那铁笼模样,便猜到那是斗奴的决斗场。

在所有客人都到齐后,楚王任得静才姗姗而出,他的身后像影子一样紧跟着标枪般挺拔冷厉的浪烈。众人纷纷站起来施礼,比王子李纯祐到来时还要恭敬,任得静抬手招呼大家坐下后,清清嗓子正要说什么,只见一个近侍飞奔而入,在他的耳边嘀咕了几句,他面色微变,忙笑着对众人拱手道:“诸位请稍坐,容本王出去迎接一位贵客。”

见任得静匆匆而出,众人不禁窃窃私语起来,不知道谁有这么大的面子要楚王亲自出迎。正相互打探间,只见一个年纪在三十六、七,作商贾打扮的中年人在任得静和无数随从蜂拥下怡然而入,众贵族一见那人模样,慌忙起身行礼,却被那人抬手制止,只听他恬淡地对众人道:“我这次是信步而来,一切礼仪均免,你们就当我是一名普通客人好了。”

众人唯唯诺诺地坐了下来,一见来人雍容和众宾客模样,以及噤若寒蝉的李纯祐兄妹,我突然意识到,来人该是西夏的一国之主,年轻的皇帝李仁孝,这名字我还是从巴尔达口中听来。

来人在上首落座后,缓缓环视众人一眼,众人立时鸦雀无声,他这才淡淡说道:“斗奴陋习,数年前便为朝廷所禁,只是这一次金国成心挑衅,诸公自楚王以下俱不甘心认输,我也就不便强加阻拦,不过大家要记住,仅此一回,下不为例!另外,传谕所有斗奴,只要能战胜金国的对手,我们不仅要给他和他家人以自由,还将授予他勇士的称号,赏金千两,如果他愿意,还可直接被任命为百夫长,发往近卫军中任职。”

侍从答应后来到斗奴们聚集的帐篷,高声宣示了那道口谕,我心中生出一丝希望,看来有机会获得自由,只要我不在乎杀人,其实不管我在不在乎,不也得杀人?

决斗终于开始,斗奴们被一对对赶进那个巨大无朋的铁笼子,拚斗到只剩最后一人才被戴上镣铐放出来,我不知道决斗是按什么顺序进行,只记得自己连杀二人后,才获得到小帐篷中休息的机会,这样的帐篷有好几个,每一个都有兵卒重重守卫。

我疲惫地躺在帐篷内的躺椅上,两个女奴在为我按摩放松肌肉,帐篷外不时响起贵族们的欢呼和怒骂,以及斗奴们歇斯底里的嚎叫和金铁交接的刺耳脆响,间或有金属入肉的闷声直钻入人的心底。就在这时,帐篷外突然传来一阵小声的争吵,我疲惫得懒得睁眼去看,其实我两次杀人一共只用了三刀,并没有消耗什么体力,但心灵的疲惫远远超过了肉体。

“对不起公主殿下,你不能跟斗奴接触,这是为你的安全考虑。”

“混帐,我的安全不用你操心,再不让开看我不把你鼻子割下来!”

争吵很快有了结果,帐篷帘子一掀,钻进了一身红装的宝燕公主,紧跟着她进来的还有两个手足无措的王府兵卒。

“白痴,你下一个对手就是楚王府最厉害的那个白种斗奴,如果你赢了他,我赏你十个女奴!”宝燕公主说着把一个酒壶扔到我的脚下,“先赏你一壶烈酒,只要你能杀了他,便可以代表我大夏国出战大金国了!”

白种斗奴?我心中一颤,突然升起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慢慢睁开眼,我冲兴奋得满脸通红的宝燕公主龇牙一笑,邪邪地道:“女奴我没兴趣,你来还差不多。”

宝燕公主一愣,脸上换成了另一种红晕,深盯了我一眼说:“你是第一个敢对我说这话的奴隶,不,男人!希望你有命活着回来。”

说完她转身钻出了帐篷,我弯腰捡起脚边的酒壶,任那壶烈酒毫无阻碍地涌进我的肚子,一团烈火渐渐从我腹中升起,但我心中的寒意却不见减少一分。

白种斗奴?不会那么巧吧?我在心中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