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我不是一个轻易会哭的人。
前妻说,我缺乏情感梯度是她离开我的主要原因(仿佛她在匿名戒酒会上认识的那个男人与此无关)。克里斯蒂说,她能原谅我在她父亲的葬礼上没有哭,毕竟我认识她父亲只有六年,还不知道他是个多么优秀、慷慨的人(例如,把野马敞篷汽车作为高中毕业礼物送给女儿)。但是后来,我在自己父母的葬礼上也没有哭——他们在两年内相继去世,父亲死于胃癌,母亲在佛罗里达海滩上散步时因突发心脏病猝死——克里斯蒂开始意识到我“缺乏感情梯度”这档事。用她们匿名戒酒会的行话说,我“感觉不到自己的情感”。
“我压根儿没有见过你掉眼泪,”她语气平淡,是人们结束关系时的用的那种决绝口气,“我在你告诉我说我必须去参加戒酒会,将我留在那里独自离开时,都没有见你掉过泪。”这番谈话之后大约六个星期,她收拾好自己的全部东西,开车穿过镇子,搬去和梅尔·汤普森同居。“匿名戒酒会,成就一对是一对。”戒酒会上流行这种说法。
我看着她离开,没有哭。我回到欠着一大笔按揭贷款的小房子里,依然没有哭。没有孩子在这所房子里住过,而且再也不会有了。然后我躺在如今属于我一个人的床上,拿胳膊盖住眼睛,哀恸不已。
但没有流泪。
但我并非患有情感阻滞的毛病。克里斯蒂说得不对。我十一岁那年,有一天,放学回家,妈妈在家门口迎着我。她告诉我,我的牧羊犬“塔格”被车撞死了,肇事车逃逸了。家人埋葬塔格时,我没有哭,尽管父亲说我即便哭了,也没有人会因此瞧不起我。但是妈妈告诉我消息时,我的确哭了。一部分是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经历死亡;更主要的原因是,我一直负责把它安全地关在后院。
母亲的医生打来电话,告诉我母亲在海滩上猝死时,我也哭了。“我很抱歉,但已经尽力了,”他说,“心脏病猝死常常是转瞬之间的事情。从医生的角度看,这也算是一种福气吧。”
克里斯蒂当时不在场——她那天得在学校待到很晚,跟一位学生家长见面,那位家长对他儿子的成绩单有疑问——但我确实哭了。我走进小洗衣间,从篮子里抓起一条脏床单,蒙住脸哭起来。我没有哭多久,但确实掉了眼泪。事后,我本想告诉她这一切,但是又觉得没有必要,一方面是因为她也许会觉得我“装可怜”(这不是匿名戒酒会里的语言,但应该收录进去),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并不认为在恰当时刻放声痛哭是成功婚姻的必要条件。
回想起来,我从没看见爸爸哭过。他情绪激动的时候,会长叹一口气或是不自然地笑几声——威廉·埃平绝不会捶胸顿足或是捧腹大笑,他是坚强而沉默的那种人。我妈妈在很大程度上也这样。所以,不轻易流泪是种遗传。情感阻滞,感觉不到自己的情感?纯属无稽之谈。
除了惊闻母亲猝死那次,我记得自己长大之后只哭过一次——读到守门人的父亲的故事时。我独自一人坐在里斯本高中的教员办公室,批改成人英语班学生写的作文。从办公室里可以听到楼下打篮球的砰砰声,中场休息的哨声,以及运动健将威猛的喊叫:里斯本灰狗队和杰伊老虎队。
谁能知道生活何时即将巨变,以及何以如此?
我布置的作文题目是“改变我生活的一天”。大部分作文虽然煽情,但写得很烂:不是写善良的阿姨收容了怀孕少女,就是写军人展示了勇敢的真正含义,要不就是写与名人不期而遇(我记得那个学生写的是智力游戏节目《冒险》主持人亚历克斯·特里伯克,也可能是卡尔·马尔登)。靠教学习普通教育发展课程的成年学生,每年赚三四千元外快的老师肯定知道读这些作文多么没劲。给这些作文打分毫无意义,至少对我毫无意义。我让所有人都通过,因为我从没遇到哪个成年学生不格外用功。你只要写了作文,肯定能从里斯本高中英语系杰克·埃平老师那里得到一个钩;你的作文假如段落分明,至少能得B-。
这份工作难就难在红笔代替了嘴巴,成了主要教学工具,我快把它用烂了。这份工作没劲的地方就在于,你明知红笔教学很难持久。你如果到了二十五岁或三十岁还不知道如何正确拼写(把“全部”写成“全步”),不知道什么时候使用大小写,如何在句中的名词前搭配动词,那么你可能永远也学不会了。但我们还是迎难而上,不屈不挠地圈出句子里用词不当的地方,例如,“我丈夫对我的判断太‘仓促’了”;或把“在那之后,我通常向浮板凫去”中写对了的“凫”划掉,改成“袅”字。
那天晚上,我做的就是这么乏味冗长、令人绝望的工作。不远处,又一场高中篮球赛迎来终场哨声。真是没完没了,阿门。克里斯蒂当时脱离匿名戒酒协会不久,所以,我当时肯定期待回到家里,看到她清醒着(结果果真如此;她坚守清醒的时间比对丈夫保持忠贞的时间长)。我记得自己当时头有点儿痛,揉了揉太阳穴。我当时盘算着:再看三份,只剩下三份了,我看完就可以离开了。我回家后,要倒一大杯速溶可可茶,然后钻进约翰·欧文的新小说中,再也不去想这些煽情的烂作文。
我从作文堆上把守门人的作文拿下来,摆在面前时,没有任何特别的事发生。我也丝毫没有意识到,我的人生将从此改变。生活无法预知,不是吗?人生就像一枚不停转动的硬币。
作文是用劣质圆珠墨水笔写的,五页纸上有多处墨渍,字迹潦草,但能够辨识得出。落笔一定很重,因为文字就像是被刻进了廉价的笔记本纸张里。闭上眼睛,用指尖触摸这些从笔记本上撕下的纸张背面,感觉肯定像盲人点字。每个小写字母“y”后面都有一个弯,仿佛他写的是花体字,我对这一点记得格外清楚。
作文的第一段的每一个字都历历在目。
那不是白天,而是晚上。改变我一生的一个晚上。爸爸杀死了妈妈和两个弟弟,打伤了我,也打伤了妹妹。妹妹伤得很重,深度昏迷。她昏迷了三年之后,还是死了。她的名字叫埃伦。我很爱她。她喜欢摘花,然后把花插进花瓶。
我看到第一页的一半,眼睛就开始刺痛。我放下红笔。我读到他眼睛里流着血,在床底下爬时(一股血涌向我的喉咙,令人恶心的血腥味)哭了——克里斯蒂定会对此感到高兴。我一口气读到结尾,没有做任何记号,擦了擦眼睛,以免眼泪落到他倾尽心力的作文上。我以前不是认为他比其他人愚钝,仅比所谓“智力迟钝,勉强开蒙”的人稍强吗?唉,上帝啊,看来这一切是有原因的,不是吗?他跛脚也是有原因的。他能活下来已经是个奇迹。他活了下来。一个好人,总是面带笑容,从不对小孩高声说话。一个在鬼门关里走了一遭的好人,和大多数学生一样,卑微谨慎,渴望拿到高中文凭。他也许这辈子都只能当个穿着绿色或褐色卡其布制服的守门人,用扫帚扫地,用他经常放在后口袋里的油灰刀刮除黏在地上的口香糖。他也许曾有机会变成不一样的人,但是在那个夜晚之后,他的人生彻底改变。现在,他只是个穿着卡哈特工作服的家伙,因为走路样子怪异被孩子们称作“蟾蜍哈里”。
我想到这些,哭了。伤恸的泪水流自心里最深处。我听见里斯本乐队在楼下奏起欢歌——毫无疑问,主队赢了,很好。哈里和几位同事稍后可能会走上露天看台,清扫地上的垃圾。
我在他的作文上面画了个大大的红色A。我看了一会儿,又加了个大大的红“+”号。作文写得太好了,他的苦痛激起他的读者(我)情感上的共鸣。能激起共鸣的作文不应该得A+吗?
我希望克里斯蒂·埃平以前的判断是正确的。我真希望自己确实患有情感阻滞症。因为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一切可怕的事情,都是这些眼泪带来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