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天

时光飞逝,但你还是没有写出什么像样的东西来。就像你曾写过的那样,生活仍旧在照常进行。

第十一天,伊娃过来吃饭。从那天起她常常过来,其间还发生了许多事情。告诉你的第一件事是桑德拉把家里所有的酒都扔掉了。晚上喝一杯加奎宁水的杜松子酒能给你一些慰藉,你这种人真的很需要慰藉。有人病魔缠身,有人英年早逝,但这就是我们的宿命。你觉得心烦意乱,这是你的权利,而且你必须承认你有点儿生桑德拉的气,因为她扔掉了你的酒。酒是唯一可以给你带来慰藉的东西了,其他什么也无法替代。在猫粮事件后,她又拿走了你的信用卡。你已经不记得上个星期她说过多少次这样的话了:“你不能这么做,杰瑞”或者“你应该那么做,杰瑞”。

好消息:你打电话给汉斯了。

多年以来,汉斯一直在给予你帮助,他就是你所说的“写作材料源”。你是在大学结识他的。在你所有的朋友中他是第一个脱发的人,所以很早他就决定把头发全部剃光,结果他成了校园里唯一一个二十岁的光头。他修了全部课程,也包括你和桑德拉选过的心理学,对他来说,这门课不仅像打开心扉的钥匙,更像打开世界的钥匙。他喜欢探索事情的来龙去脉,那时你常去他的公寓学习,公寓里的电视、电脑或烤面包机都被他拆得七零八落,一旦他摸清了这些小东西的构造,他就把目光投向更庞大的东西,比如汽车。涉及数字时,他有点儿像《雨人》里的雷蒙,虽说他不能仅凭扫一眼打翻在地上的牙签就告诉你有多少根,但是他可以在心里完成各种各样复杂运算。他还有个绝招:能准确猜出别人的年龄和体重,不过对于那些超过二十岁的女人他常常会少算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三十,可能是因为他挺喜欢她们的。学累了,你们就放下功课,坐在后面的门廊里休息一下,他吸大麻,你喝啤酒。他总喜欢摆弄你的魔方,用分层法在几分钟内恢复原状,接着潜心钻研另一种方法好在一分钟内搞定。最终,他做到了,而且只花了三十秒。他自学了三种语言。有一次,他在两个星期里什么也不做,专门潜心练习折纸,折出了天鹅、玫瑰和大熊猫,又想方设法地折出最漂亮的纸飞机。十九岁时,他读了很多书,并喜欢将所有书上知识试验一番。书教给了他如何驾驶赛斯纳飞机,他便在半夜悄悄潜进飞机跑道,偷偷开着一架飞机绕着半径两公里的飞行跑道跑了一圈,再安全返回。还有一次,你在他的公寓里学习,他在练习撬锁。他练习撬锁不是因为要私闯民宅,而是看他有没有这个本事;随后他又花了几个小时把自己学到的教给你,教给你不是为了让你受益,而只是为了看看他有没有教学这个本事。

汉斯因为烟草碰到了麻烦。他抽烟只是为了保持平静,接着,他开始种植烟草,种植烟草只是为了看看自己是否擅长种植。等烟草成熟了,他想法把它们卖掉。二十一岁时,他坐了四个月牢,出来时的汉斯已经和刚刚进去的汉斯完全不同了——尽管那时他的内心有什么东西正蠢蠢欲动,但监狱加速了它的破土和萌发。二十五岁时,他服了三年多兵役。你们的友谊在他入狱之后变得很脆弱,但克莱斯特彻奇是个弹丸之地,这意味着你们常常不期而遇,但正是因为过去的汉斯,你们才会成为朋友。未来的杰瑞,我们都有过这样的朋友:仅凭第一次会面,我们很难知道是否以后会与他成为莫逆之交。(说实话,其实我也会怀疑,怀疑我会不会就是你未来要成为的人,就像我不知道你会不会还是过去的你)。

经过第一次牢狱之灾后,汉斯对毒品越发依赖。他开始去健身房健身,逐渐变得强壮。他还文了身。每次你与他相处,他总是热情洋溢。你的第一本书出版后,他过来看你,兴奋异常,你们的友谊这才重新深厚起来。每次他过来看你,桑德拉总是避而不见,他离开后她总问你和这样的人待在一起究竟是想干什么。你从来没有以他为原型塑造过人物,但若想知道怎么把婴儿偷贩出国或怎么买到可卡因,问他就算找对人了。人们通常以为,犯罪小说家知道如何逃脱谋杀,但你以为这世上只有汉斯才可以做到。虽说书中那些阴暗的部分是由你来执笔的,但构建这些阴暗的细节却来自他。从创建一个盗用来的身份,再到把生活的恐惧施加给他人,从这种意义上说,汉斯是个全才,他什么事都敢做,哪怕杀人越货。你大概能感觉到他有点儿怕你。你还以为当初就是在他手上买来的枪。

第十七天,你打电话给他告诉了他老年痴呆症的事。他说他会过来,你叫他不必担心,可他真的很担心。桑德拉被各种各样需要照看的工作弄得手忙脚乱,这样她也不用面对他了。你坐在外面的露台上畅饮他带过来的啤酒,他抽着大麻,你们抱怨着这世界有多么多么不公平。他让你给他讲讲阿尔茨海默病,他想知道每一个细节,还一个劲儿地问这问那,好像他可以治疗这个病症似的。要是能在露台上把你大卸八块然后把他认为有缺陷的部分矫正好这个方法有点儿用的话,说不定他真会这么干。

你告诉他桑德拉把所有的杜松子酒都处理掉了,他二话没说就钻进了汽车,二十分钟后,他带回来五瓶杜松子酒。他让你把它们藏好,并告诉你等你一个星期内喝完之后再打电话给他。一个星期!这是在开玩笑吧?你告诉他你起码要一个月才能喝完,甚至可能还得要两个月。你虽然怀念以前的汉斯,但以前的汉斯绝不会驱车离去,回来时给你带孟买产的蓝宝石金酒。

顺便说一句,你的写作房里有一个暗室,不是指桌子下面的,因为桑德拉已经发现了,而是说柜子后面的那块墙壁是一面假墙。这是你们搬进来时你用装修技术改造的,专门用来藏匿书稿备份。

把书稿放在这里要比每天挪动桌子容易得多,里面还有你很早以前写的东西,要是有人读了你肯定得窘死。这里只能放下三瓶酒,另外两瓶你藏到了车库里。桑德拉不会反对家里放着奎宁水的。

现在来总结一下第十七天,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先说坏消息:你把酒喝光了。接下来是好消息:你又添了一些。另一个好消息:汉斯证实了你从来就没买过枪。你问他时,他说:“老年痴呆,就意味着你对别人说的话都是屁话,对吧?”

你说:“是这样的。”

“我从来没有给过你枪,也没有给过任何人枪。”

现在回到第十一天,很难相信那就发生在一个多星期以前。你为何止步不前,并将那天的事添加到你的“难以置信的清单”里呢?(你得知道,这份清单很快就要被填满了)。很多事进展得都很快,我不是指阿尔茨海默病(尽管定时炸弹仍然在嘀嗒作响,但阿尔茨海默病本身就是已经引爆的炸弹,现在我们只不过在处理爆炸后的事宜)。你在这周的工作日里拜访了你的律师、会计师,做这些都是为将来做好准备,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开始月球之旅,再也不回来了。约见时他们两人都与你握了手,并表示非常遗憾。可他们并非真的遗憾,他们为什么要遗憾呢?你就要死了,而他们却拿着你的酬劳购置新的宝马香车,约见都是要计费的,宝贝,每分每秒都在计费。

那天,你做了晚饭,伊娃会带瑞克回来。你其实是一个手艺不错的厨师,也算是你为数不多的拿得出手的东西:你会写作,会打台球,知道一些打牌的窍门,会像得感冒一样患上阿尔茨海默病,当然了,还有做饭。那天做的饭勾起了你的回忆,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想知道这段回忆,要是想知道的话就写一封信给杰瑞·格雷,我会尽快给你回复。

伊娃和瑞克来了,笑容满面。伊娃还带来了吉他,你们坐在客厅里,她向你们展示着自己是如何在坚持创作音乐的,接着她又告诉你们,她刚刚卖出了她的第一首歌!她说她是在欧洲的三年里开始音乐创作,旅行时她会带着日记,每逢能激发灵感的东西,诸如过客、落日、山水,她都会一一记下来,这些她从未说过。她说创作是她一直以来想做的事情,问你是否能给她一些建议,或者帮她修改一下歌词。购买她歌曲版权的歌手正计划录音,不久就会发行。伊娃弹奏了那首歌曲,旋律优美动人,给接下来的讨论算是出了难题。你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搂着桑德拉,听着伊娃唱歌,瑞克坐在那儿心醉神迷地看着伊娃,你从未见过有谁像瑞克这样痴情。

歌名叫《心碎的男人》,歌词讲述了一个多情的浪子伤透了每个爱上他的女人,直到有一天,他却因一个女人伤透了心,因为她已嫁作人妇,他再也得不到她了。你让她再唱一次,她唱了,桑德拉让她唱第三次,她说不了,等以后再唱。她微微一笑,仿佛是因为你和桑德拉对她那么骄傲她有些不好意思。桑德拉给你拍了张照片,你坐在伊娃身旁,脸上荡漾着灿烂的笑容。(第二天她把照片打印出来,在背面写道:世上最骄傲的爸爸。如今照片正贴在冰箱上。)

稍晚的时候,你们吃了晚饭,接着你和桑德拉告诉了他们阿尔茨海默病的事。伊娃哭了,瑞克把她搂在怀里。她一遍一遍地问着你同样的问题:你得病多久了?但没有人说得出准确的时间。你想,你一直都在想,要是伊娃的音乐即将诞生于世,无论怎样你也得好起来。

伊娃不停地哭着,她拥抱着你,让你觉得好受一些。但她需要安慰时,她却转向了瑞克。你很难将当时的感受付诸文字:这并非嫉妒,而是觉得自己像是多余的。以前,你经常检查她的床底下看看有没有怪物;她倒车时撞倒了车库的墙,害怕得像是天崩地裂,你就在那里陪着她;那只猫死后,你把她抱在怀里,直到她止住哭泣。现在,你成了那个“心碎的男人”,不是伊娃歌曲中的那个心碎的男人,但你终究是心碎的。现在伊娃有了瑞克,她需要他。你应该心存感激的。

瑞克提议将婚礼提前。第一次见到瑞克时,你并不太喜欢他,因为他停车时音响里播放着令人烦厌的嘻哈音乐,这让你想起“杰侠”(这是我给你起的嘻哈名,我给那本“狂人日记”起名叫“狂杰”),我知道你非常讨厌嘻哈音乐,万一你以后穿着露出半个屁股的牛仔裤听着嘻哈音乐,那这病怕是无药可救了。你是会听斯普林斯汀的人,此外还有滚石乐队、大门乐队,你还曾听着平克·弗洛伊德的音乐写了整整一部小说。你听的音乐都是永恒的经典。

立体声音响播放着尖锐刺耳的嘻哈音乐,弄得他像是整个街区夜总会的发烧歌手。伊娃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含情脉脉地注视着他。你真厉害,杰侠,你既没有叫他把音响关掉,也没有拿出枪(提醒你一下,你没有枪)给他的音响来一子弹。你对他的第一印象并不好,你只是想到,要是这个男人娶了你的女儿、生了孩子,你的财产就要归他们了。后来的情况有所改善,可能是伊娃对他说了些什么,他把音量调小了,嘻哈音乐没那么吵了,他也规规矩矩地穿好牛仔裤。好了,现在你对他有所改观了,他是一个好小伙子,他们已经在一起住了两年,现在即将举行婚礼了。也许是伊娃的音乐改变了他。

把婚期提前是因为你。要是你连伊娃的名字都不记得了,还怎么把她交到新郎手里?你那世上最曼妙的女儿就要经历一生中最重要的转变了,你为她高兴。本来这场转变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但现在只剩个把月了。在你远赴月球之前,一个比你更善猜忌的人怀疑瑞克想把婚戒套在她的手指上,这样他就可以获得你的遗产。但无论如何,他都会在一年之内获得的。

你妻子和女儿开始在晚上计划婚事,有时瑞克在,有时不在。他过来时,你们俩就看电视,或者在车库里玩飞镖,或者闲聊。事出匆忙,举办婚礼的地方很不好找,但还是有希望的。

好消息:伊娃要结婚了,你还是不敢相信她已经这么大了。在婚礼上把她交到新郎手里,无疑将是一生中最骄傲的一个日子。

坏消息:桑德拉提到卖房的事了。她想变得务实一点儿,找个小一点儿的地方。你也把它添加到“难以置信的清单”里了。你告诉她不行,你想住在这里,不想搬家,还有足够的钱和保险金请家庭护理。她说好吧,这件事等以后再说吧。你知道“以后”意味着什么,就像她读日记一样,她会在“以后”告诉你,你同意卖掉这所房子,你只是忘记罢了。

你得对她倍加留神了。

到了星期六,杰瑞彻底摸清楚了自己的病。他与汉密尔顿护士的谈话证明他杀了人,过去几天阅读他的书向他展示了这个世界的运行之道:那就是因果轮回,报应不爽。他坚信自己患上阿尔茨海默病一定是因为作恶招致的天谴,弄清楚这个原因是治愈疾病的第一步。

他来到走廊里。他们说他今天早上醒来时有点儿困惑迷惘,但到了下午他就对自己知根知底了:他是五十多岁的杰瑞·格雷,犯过谋杀罪的凶手,至少杀害过一个人。他径直走向疗养院的公共活动区,人们在这里看电视、打牌或聊家常,说些孙子孙女的事儿。他对电视不感兴趣,因为连前一个星期的剧情都不甚了了,还怎么看得下去呢?这儿摆放着沙发和咖啡桌,有人在聊天、看书,还有人凝望着前方,或为现实中鸡毛蒜皮的事纷扰,或沉浸在臆想里纷飞,表情或茫然或坚毅,追忆着他们的似水流年。墙边停着几辆轮椅,沙发边靠着几把拐杖;电视画面设置成柔和色调,正播放着古董拍卖的节目,然而对于正在观看节目的这部分人而言,那些古董只能算是伴随他们一起长大的物什罢了。

艾瑞克很忙,所以杰瑞坐在靠窗的沙发上耐心地等着。五十多岁的杰瑞·格雷,一个杀人凶手,这些句子像跳绳一样在他心中绕来绕去。这时艾瑞克有了空闲,向他走了过来。

“我需要你的帮助。”杰瑞对他说。

“你需要什么帮助呢?”

“我要离开这里。”

艾瑞克没有回答,只是冲杰瑞忧伤地一笑,这里的每个工作人员都会这样微笑,这让杰瑞很反感。

“求你了,这很重要。”

“你好像并不需要我的帮助就能离开这里。杰瑞,你已经溜出去三次了。”

三次了,杰瑞心想,他能步行三十公里,却不能掌控自己的记忆。实际上他三次都是在梦游,或者他应该叫自己为“梦游人”。他是杰瑞·格雷,是个五十岁的犯罪小说家,杀人凶手,还是个住院的白日游人。也许不止三次,他想,也许他曾悄悄溜出去又悄悄溜回来,但没有人发现。

“你想出去干什么?”艾瑞克问。

他在想什么应该告诉他,什么不应该告诉他,最后决定还是告诉艾瑞克一切。需要帮助并不丢人。

“我知道我为什么会患阿尔茨海默病了,这是上苍在惩罚我,因为我做了坏事。我害了人,甚至不止一个人。祈求上苍归还我记忆的唯一希望是坦白我的罪行。我得去自首。”

艾瑞克收起笑容,把眉一皱。杰瑞记得有人告诉过他,皱眉需要动用脸部更多的肌肉,那个告诉他这事的人在家具厂的密室里进行毒品交易时被人开枪击中了后脑。杰瑞记得他跪在地上,脸皱成一团。一个枪手站在他身边,告诉他他正在默数,一旦他数到心里想的那个数字,他就会扣动扳机。那个数字是二十九,但枪手嘴上没说。枪手默默地数着,那人跪在他面前,瑟瑟发抖。接着,一声枪响传来,余音在密室里绕梁不绝。密室里的血迹不多。不过,杰瑞是怎么知道的?难道是他杀了那人?

“是关于苏姗吗?”艾瑞克问。

苏姗是第一个。“你怎么知道苏姗的?”

“我们以前谈过这个话题,你不记得了吗?”

杰瑞摇了摇头。要是他还记得,他就不会在这里了。

“这事儿从来没有发生过。”艾瑞克说着,身体前倾,把手放在杰瑞的手臂上,“你认为自己杀了这些人,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你家的街道上没有人被杀害,你也没有溜进别人家杀害他们。根本就没有一个叫苏姗的人。”

“你怎么能这么肯定?”

“因为我们核实过。在你长大的地方,没有人被谋杀。你家附近也没有,甚至连郊区也没有。”

这些话给杰瑞一种真实的感觉,他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内心的恐惧也稍稍平息了。得知他是犯罪小说家就像给双手戴上一副手套那样适合,所以他并不是杀人凶手,也没有苏姗,没有毒品交易,更没有看到一个枪手在默数到二十九以后朝另一个人的后脑勺开枪。这些都是发生在他的书里的情节,他可能不记得细节,但他知道自己塑造了这些人。

他的思绪又纷飞了起来:如果这些年他一直扮演着好人,那么为什么会患病呢?如果他没有杀人,那么这愧疚感又从何而来呢?他的未来和他忘却的过去一样灰暗。“那我为什么受到惩罚呢?”

“没有为什么,”艾瑞克说,“你只是运气不好。”

“所以,我从没有杀过人,对吗?”

“杰瑞,问题在于他们只存在于你创造的世界里,他们太真实了,人们读了你的书,成了主角,他们通过自己的双眼看待世界,感受人物们的思想。这也难怪,这一切对你来说都是真的,对于那些读过你作品的读者也是真的,连我也觉得是真的。你的书写得太好了,”他说,“从第一本开始我就是你的忠实书迷。”

“可能不仅仅是运气不好。”杰瑞说,“这世间因果轮回,善恶有报。”

“杰瑞……”

“我需要思考一下,”说着他站了起来,“我想去休息一会儿。”

艾瑞克也站了起来,两人向杰瑞的房间走去。

“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想成为一个作家吗?”艾瑞克问。

杰瑞摇了摇头。

“我征询过你的意见。你要我写我所熟悉的故事,我说这是不可能的。你还记得你说了什么吗?”

“记不得了。”

“你说虚构就好,你真以为基恩·罗登贝瑞曾到过火星吗?你真以为斯蒂芬·金小时候受过吸血鬼的惊吓吗?你真以为比尔和特德知道如何进行时空之旅吗?你说写熟悉的东西,剩下的可以虚构,但也需要做些研究。”

“对你来说有用吗?”杰瑞问。

“我仍在这里工作,不是吗?”艾瑞克笑着说,“苏姗的故事就是这样:你没杀她,而只是虚构她罢了,但你觉得那是真的,读者也觉得那是真的。现在,你不打算再溜出去了,对吧?”

“对。”

杰瑞走进自己的房间,临窗坐下。如果这不是天谴,那又是什么?他脑海中又浮现出一丝鲜明的记忆,就像是昨天刚发生的。十六岁的他还在学校念书,那天是职业体验日,他们都在规划自己的未来,但十六岁的孩子又知道什么呢?除了他,他和一个老师谈过,告诉她他想成为一名作家。老师告诉他,他需要规划自己真正的职业,至于写作完全可以作为业余爱好。杰瑞说,他将竭尽所能,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也要实现自己的梦想。这个代价就是阿尔茨海默病吗?所以上天才收走了他剩余的年华,只是因为已经给了他想要的一切?难不成,他曾出卖过自己的灵魂?

“不是这样的。”他说,既是在对自己说,也是对三十五年前的男孩说。是关于苏姗的,或者不是她,而是与她相似的某个人。他杀人的感觉实在是太真实了,他无法无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