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章 重现古老帝国的辉煌
我们把他从山上抬下来。尸体已经干了,抬起来非常容易,他的希卢克士兵纷纷争着去抬尸体,觉得这是无上的殊荣。我们沿山道蜿蜒前行,穿过重重峡谷,翻越道道隘口,一路上,希卢克士兵时而唱起他们那种狂野哀怨的挽歌,时而也唱塔努斯教他们的战歌。
道路漫长而崎岖,我一直都走在他的灵柩旁。天下雨了,从山顶往下倾注,把我们全身浇透。浅滩的水涨了起来,我们只好游过去。夜里,塔努斯的芦苇灵柩就放在我的帐篷里,挨着我的床边,屋里一片漆黑,我依旧像过去一样,大声地和他说着话,就好像他能够听到我、回应我。
终于,我们穿过了最后一道隘口,大平原展现在我们面前。快到奎拜时,女主人率人前来迎接我们这支悲伤的队伍。她站在战车的踏板上,前面是驾车的迈穆农王子。
见他们穿过草原朝我们走来,我就命希卢克士兵把塔努斯的灵柩放下,放在一棵枝繁叶茂的大刺槐树下。女主人下了战车,走向灵柩,把一只手放在灵柩上,低头默哀。
眼前的她让我一阵心惊,沉痛的哀伤把她整个人都打垮了,头上已生出缕缕银发,双眼也呆滞无光,再也看不到昔日双眸里闪烁的热情了。我知道,她那些青春美丽的日子,从此一去不复返,再也无迹可寻了。女人的孤独和悲惨,丧失亲人的至痛和心碎,在她身上一览无余。此刻她的样子,已成了真正的寡妇。
我走到她身边,提醒她:“主人,你不能让别人看出你这么悲伤。绝不能让别人知道他不仅仅是你的朋友和军队的将军。为了纪念他,保证他的荣誉,请收回你的眼泪吧。”
“我已经没有眼泪了。”她平静地说,“我的眼泪早都流尽了。只有你我二人知道真相。”
我们把塔努斯简陋的芦苇棺材搬进了荷鲁斯呼吸号的船舱里,旁边就是法老那华丽的金制棺材。我陪在女主人身边,因为我答应过塔努斯要这么做,我一直等到她慢慢平静,等到强烈的剧痛变成永远无法消失的隐痛。之后,我奉她的命令,回到山谷监督法老陵墓的验收工作。
按照主人的意愿,我也在山谷深处为塔努斯选了一处墓址。我找来上好的材料,请来一流的工匠,尽我最大的力量去为他修墓。但即便如此,塔努斯的栖身之地若与法老宫殿般的陵墓相比,不过是农间茅舍。
法老的陵墓,是无数工匠多年辛苦劳作才得以完工的。墓内通道错综复杂,沿途墙壁雕有华丽的壁画,陵墓里设有安放法老遗体的地下密室,还有一间间藏宝室,装满了我们从底比斯带来的宝藏。
而塔努斯的坟墓则是在匆忙中建成的。他一生为国家、为朝廷尽职尽责,没有积攒任何财物。我在墙上画上壁画,描绘出他生前经历的重大事件,包括他捕猎猛兽的场景,战场上英勇作战的情景,还有他攻下埃德巴·塞吉德城堡的最后一战。然而,他还有更高贵的品质,他和女主人的爱情忠贞不渝,和我的友情坚定不移,可这些我不敢在壁画中展现。爱上王后是大逆,而对一个奴隶的爱则会降低他的身份。
终于塔努斯的坟墓建成了,我独自站在墓地,看着这简陋的坟墓,塔努斯不朽的灵魂,就要在这里度过了。我突然愤怒起来,难道自己能为他做的就只有这些吗?在我眼中,他才是真正的男子汉,胜得过那些戴着皇冠的法老。皇冠本来能是他的,也应该是他的,但他拒绝了。对我来说,他比任何一位法老都更像国王。
就是在这时,我第一次产生了一个念头。这念头叫我觉得卑鄙,赶紧把它驱除脑海。哪怕仅仅是有这种想法,都已经算是大逆不道,是对众神的冒犯了。
可是,接连好几周,那个念头总会不知不觉地爬进我的脑海。我欠塔努斯的太多,但对法老却不亏欠什么。即使我受了惩罚,入了地狱,也是值得的。我的一生中,塔努斯给予我的,太多太多。
这种事情非我一人之力可以完成,我得找人帮助,但是能找谁呢?王后洛斯特丽丝不能考虑,王子也不行。女主人对法老发过誓,迈穆农则根本不知道这两个人谁是他的生父,我答应过塔努斯,绝不告诉他真相。
后来我想到有一个人,他也像我一样深爱塔努斯,他天不怕地不怕,还具备我恰恰没有的好体力。
他就是克拉塔斯领主。我把我的计划透露给他,他听罢笑道:“呸,塞特没擦的屁股!除了你没人能想出这样的主意。你可真是头号大骗子啊。不过,泰塔,我真高兴,你能给我这次机会,让我能最后一次对塔努斯表示敬意。”
我们俩精心策划了一番。我甚至给船舱舱门的守卫送去了一罐酒,酒里掺了很浓的安眠花药粉。
可是等我和克拉塔斯好不容易进了放着两个灵柩的船舱后,我的决心动摇了。我感到法老的灵魂正在阴暗处盯着我,那怀恨的灵魂会跟我一辈子,伺机为我的亵渎而复仇。
高大直率的克拉塔斯却没有半点犹豫,马上就开始动手干了。他意志很坚定,很快就打开金棺盖子,搬出国王的木乃伊,我则时不时提醒他轻点。
塔努斯要比法老体形高大,不过好在棺材匠做棺材时留了些空间,而且塔努斯的尸体经过木乃伊处理,缩小了许多。可我们还是得拆下几层裹尸布,才把他放进了金棺中。
我先喃喃地道了一声歉,才把法老的遗体放入那个简陋的木棺中,木棺上画着埃及雄狮的肖像。棺材里还有空隙,我们把从塔努斯身上拆下来的亚麻布绷带塞了进去,然后合上棺盖。
雨季过后便是一年中最凉爽的季节。这时,女主人下令送葬队伍起程离开奎拜,前往陵墓所在的山谷。
迈穆农率领的战车第一师在前面领路,后面跟着五十辆马车,装满了法老的陪葬财宝。法老的遗孀洛斯特丽丝王后坐在那辆装运金棺的马车上。我心里很高兴,为她能陪伴自己深爱的男子走完这最后一程,虽然她会以为棺木里装的是另一个男人。我看到她好几次回头,神色凄凉,望向身后长长的送葬队伍,那队伍从头到尾足有五英里长。
队伍后面才是那副木制的棺材,很轻,由一辆马车拉着,马车后跟着一群希卢克士兵。他们唱起永别的歌,嘹亮的嗓音穿过草原,我们在队伍的前面也听得一清二楚。我知道,塔努斯会听到这歌声的,会知道这是为他而唱的。
我们终于抵达山谷,金棺停在了王墓的入口,那里设有帐篷搭成的灵棚,灵棚的顶棚由亚麻布做成,上面饰有《死者之书》的经文和图画。
两个葬礼要分开举行。第一个比较次要,是埃及雄狮的葬礼。第二个则是盛大隆重的王室葬礼。
所以,到达山谷三天后,木棺开始下葬,放进了我原为塔努斯准备的坟墓,然后祭司上前献祭,由于塔努斯的庇护神是荷鲁斯,故而墓穴由荷鲁斯的祭司献祭,随后就开始封墓。
此次葬礼仪式中,女主人抑制住了自己的悲恸,表现出来的只是王后对一名忠实的仆人的哀思,但我知道,她的心已随逝者而去,再也无法重生。
那天晚上,希卢克士兵的挽歌在山谷里彻夜回响,他们所哀悼的人,已经成了他们心中的神。一直到今天,在战场上作战杀敌时,他们仍然会高喊他的名字。
第一个葬礼结束十天后,金棺才开始下葬,用木撬拉着,运到巨大的王墓里。墓室里的通道复杂,需要三百名奴隶负责运送。我设计的坟墓非常精确,棺材左右两侧与两面石墙、棺盖与墓室顶部之间都只能容下一只手。
为了防止以后有人盗墓,或有人亵渎王陵,我修建了隧道迷宫。入口隐蔽在悬崖壁上,进去后是条较宽的通道,一直通向一处雕有精彩壁画的墓室,室内放着一副空荡荡的石棺,棺材已经打开,盖子被掀到了一边,很是惹眼,这样,盗墓者一定以为自己来晚了一步,有人已经在他之前洗劫了坟墓。
事实上从入口处陡直而下,则另有一条隧道。隧道口和藏宝室一样,经过了周密的掩饰。棺材需要旋转几次角度,才能慢慢通过这条通道,然后进入一处假的迷宫,设有几个假的墓室,这里面的通道错综迷乱,蜿蜒迂回,一条比一条复杂。
一共设有四个墓室,其中三个留作空穴。另有三道暗门,两道垂直的井筒,棺木需要高高抬起,才能慢慢移进去。
棺材是一步一步挪进迷宫的,花了整整十五天,才终于安放进了最隐秘的墓室。墓室的墙壁和顶棚都绘有绘画,每一道线条都凝聚着我的心血,展现着我的绘画天赋和娴熟技巧。室内到处闪耀着色彩美和动态感,哪怕连指甲盖大的地方,我都不放过。
与墓室相连,有五个藏宝室,用来珍藏法老生前的财宝。他毕其一生,聚敛了这数不尽的珍宝,却让埃及人民过着贫困潦倒的日子。我曾和女主人商量,眼下我们重任在身,要赶走喜克索斯暴君,解放我们的人民和土地,与其把这些宝藏埋葬在地下,还不如充作军费,克服面前的重重困难。
她却回答说:“这些财宝属于法老。我们在库施已经积攒了一笔财富,有金子、奴隶和象牙。这些就足够了。怎么能不让神圣的法老拥有他自己的财宝呢?我可是对他发过誓的。”
就这样,第十五天时,我们终于把金棺安全放进了石棺中。那石棺是根据此处一块天然岩石雕刻成的,我们利用绳索和杠杆,把沉重的石棺棺盖抬起来,盖了上去。
随后,王室人员、祭司以及达官贵人进入陵墓,举行最后的告别仪式。
女主人和王子站在石棺前,祭司们则在一旁嗡嗡地低声诵着咒语和《死者之书》上的经文。狭小的空间里挤满了人,人们的呼吸和油灯冒出的油烟交织在一起,空气顿时变得酸腐难闻,很快就叫人喘不过气来。
借着昏黄的灯光,我看到女主人脸色煞白,额头上满是汗珠。我赶紧挤过人群,刚到她跟前,她就身子一晃,倒了下去,脑袋差点撞在石棺的花岗岩石边上,好在我及时抓住了她。
我们用担架把她抬出陵墓。山上空气清新,她很快就恢复了过来,但我还是坚持让她待在帐篷里,躺在床上过了一天。
那晚我给她熬了碗滋补汤药,起初她安静地躺着,略有所思。待喝完汤药,她悄声对我说:“我有种特别奇怪的感觉。虽然我站在法老的陵墓里,却突然觉得塔努斯离我很近,就在我身边。我感觉到他用手抚摸我的面颊,还听到了他在我耳边喃喃说话。就在那时我昏了过去。”
我告诉她:“他会一直在你身边的。”
她坦言道:“我相信。”
虽然当时我没有意识到,但现在我已明白,就是从那天起,从塔努斯下葬那一刻起,她的身体就开始一天天衰弱了。她已经失去了活着的乐趣,失去了继续活下去的愿望。
第二天,我带着泥瓦匠和一群奴隶回到了王墓,将各处通道封死,装上机关,保护墓室。
我们从迷宫中退出来,每出一道关口,就巧妙地利用石头和石膏将暗门封住,并在上面绘上彩画,装饰得跟其他墙壁一样,我们还把各处垂直井筒的入口封死,弄成光滑的地面和屋顶的样子。
我还放上几块松松的路板,一踩上去,就会触发岩石滑落。我将那些垂直的井筒里塞满碎木材等废料,时日久了,这些废料就会腐烂,滋生细菌,释放毒气,后世若有人穿过暗门,找到这条路,也会因毒气而窒息身亡。
但我在做所有这一切之前,去了一趟那个真正的墓室,我是去向塔努斯告别的。我随身带了一件长长的亚麻布包裹。等我最后一次站在王室石棺旁时,我把所有的劳工都遣散了。我会是最后一个离开墓室的人,我一离开,入口就将永远封死。
墓室内只有我一个人了,我打开包裹,从里面取出那把莱妮塔大弓,这是我为塔努斯做的,他以我的女主人的乳名为它命名。所以,这最后的礼物,既是我的,也是女主人的。我把它放在了已经封严的棺材石盖上。
包裹里还有一样东西,是我用木头雕刻的人像。我把它放在了石棺尾部。我是照着镜子雕刻出来这个木人的,我摆了三面铜镜,从不同角度观察我自己的脸部特征,将自己的相貌特点如实描摹,刻了出来,刻成了这个泰塔小雕塑。
在雕塑的底部,我刻上了这样的文字:
我叫泰塔,我是医生也是诗人。我是建筑师也是哲学家。我是您的朋友,永远为您效劳。
然后我离开墓室,走到入口处,我停了一下,回头最后看了一眼。
“永别了,我的老朋友。”我默默说道,“与你相识,我才变得充实、富有。在另一个世界里等着我们吧。”
我忙于封陵一事,一晃就是好几个月。我们从迷宫撤出来时,我亲自检查了封死的每一道暗门,查看了设置的每一处机关。
这段时间都是我独自一人率领奴隶守在陵墓里的,女主人和王子已经动身前去拜尼·周的城堡了,整个朝廷都随行前往,去为迈穆农和玛萨拉筹备婚礼。辉也跟去了,负责从埃塞俄比亚人的马群中挑选马匹,这是我们攻下埃德巴·塞吉德城堡、救出玛萨拉而获得的报酬。
等封陵工作彻底结束,崖壁上的入口也都封死后,我也开始动身,冒着冷风,沿着蜿蜒的山道,赶往城堡。我起程太晚,心里很是着急,生怕错过婚宴。封墓一事费时过长,超过了我的预期,我只好一路奋力驾马,全速追赶。
最后我赶在婚礼前五天到达了拜尼·周城堡,一下马,我就直接赶往女主人及其随行人员的住处。
“自上次一别,泰塔,我就再没有笑过。”她对我说道,“为我唱首歌吧,给我讲讲你的故事,逗我开心。”
这可绝不是件容易的事。忧伤已经渗入到她的灵魂深处,而实际上,我自己也毫不轻松,毫不开心。我觉得她所承受的,不仅仅是悲伤。我们很快就放弃了逗乐的念头,转而讨论国事了。
迈穆农和玛萨拉的结合,也许是两个人相爱的结果,是众神祝福相知相惜的两个灵魂的相遇。但是对于我们两人来说,这是一场王室的婚礼,是两个国家之间的婚约。摆在阿克苏姆国王和埃及摄政王之间的,是需要商讨的盟约条款、贸易协定和嫁妆财物。
果然如我所料,女主人起先并不看好儿子娶的这位异族女孩。
“泰塔,他们的差别太大了,信奉不同的神,说不同的语言,还有肤色!唉,我真希望他选择的是我们同族的女孩。”
我打消她的疑虑,说道:“他会的。他会娶五十个,甚至一百个埃及女孩做妻子。他还会娶利比亚人,胡列安人,还有喜克索斯人。将来他会征服许多国家和民族,会娶到各族女孩的,库施女孩呀,赫梯女孩呀,还有亚述女孩。”
“别说笑了,泰塔。”她跺了跺脚,发起了无名火:“你明白我的意思。其他所有的婚姻都不过是政治联姻,是为了国家。但是,这一次,他的第一次,是两个相爱的人的婚姻啊。”
她说得对。时光飞逝,当初迈穆农和玛萨拉在河边许下的爱情承诺,现在早已开出娇艳的花朵了。
两人恋爱初期,总是要拉我作陪。他们都承认是我帮助他们走到了一起,对我心存感激。我同时是他们两人患难与共的朋友,是他们可以无条件信任的朋友。
所以我不像女主人那样担忧。虽说他们的确有很多不同,但二人的心却是相似的,都具有奉献精神,都热情高涨,都有一丝统治者必须具备的无情和残酷,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若他是雄鹰,她则是雌隼。我知道,她断不会拖他的后腿,阻挠他的复国大业,相反,她还会激励他,鼓舞他。所以,能在他们的情路上尽一份力,我这个媒人感到心满意足。
那是个明媚灿烂的日子,两万多人挤在山道两边,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埃塞俄比亚人,也有埃及人,全都簇拥着聚在一对新人的周围,看着迈穆农和玛萨拉并肩站在河边,奥西里斯的主祭司从尼罗河里舀来一罐水,让他们两个亲手将水罐打碎。
然后,新娘和新郎领着车队,载着公主的嫁妆,装着两国的亲善协议,往山下走去。
辉和马夫赶着五千余匹马跟在我们后面。这些马有一部分是我们营救公主的报酬,其余则是玛萨拉的嫁妆。不过,还没到两河交汇的奎拜,我们就看见前方草原上大片的黑点,好像乌云投在大草原上的影子,可是放眼望去,太阳当空,万里无云。
是角马,成群的角马开始了一年一度的迁徙。
几周内,黄死病就降临到这些埃塞俄比亚马群中,疾病如山洪泛滥一样,横扫所有马匹。
我和辉早就料到,角马一来,瘟疫就会出现,自然就有所准备。我们对每一位马夫和车夫都进行了培训,教他们如何实施气管切开术,如何用热树脂处理伤口以防伤口产生坏疽,教他们如何照顾马匹,战胜瘟疫。
好几个星期,我们都没办法好好睡觉,到最后,死于此次瘟疫的马匹一共不到两千,其余的都幸存下来,慢慢得到了康复,等尼罗河汛期到来前,就已经健壮得能拉战车了。
尼罗河汛期到了,祭司纷纷在河岸上摆上供品,供奉神灵,为来年占卜,为未来祈福。有人察看祭羊的内脏,有人观察飞过的野鸟,也有人盯着尼罗河上被水吞噬的船只,总之,信奉的神灵不同,占卜的方式也各异。
洛斯特丽丝王后供奉的是哈比神。我陪她一起参加了祭拜仪式和圣会活动,但我的心思却在别处。我和克拉塔斯领主、迈穆农王子一样,都供奉荷鲁斯。我们摆上黄金和象牙,祭拜荷鲁斯,祈求神的谕旨。
一般情况下,不同的神的意见多半是相左的,谁都不会同意谁,这跟人一样。可是今年却大为不同。除了导引亡灵之神阿努比斯,月神托特和天空女神努特,其他天神都发出了同样的声音。而那三位有异议的神都是小神,他们的意见大可不加考虑。所有的主神,阿蒙拉,冥神奥西里斯,太阳神荷鲁斯,尼罗河女神哈比,以及生育女神伊西斯,此外还有大大小小两百多位神,都做出了同样的预言:“时机已到,该回归神圣的埃及大地了。”
克拉塔斯领主内心其实不信教,本性中有些愤世嫉俗,他居然说,是所有的祭司串通一气,把这个预言硬塞进了各自保护神的嘴中。这话是大大地不敬,表面上我一脸震惊和愤慨,叱责了这种亵渎行为,但背地里我其实也赞同克拉塔斯领主的说法。
祭司都是些温文儒雅、奢华讲究的人,可近二十年来,我们在库施的荒地上流浪、征战,过的是艰辛的生活。我想,他们会比我的女主人更渴望回到底比斯的雅致生活中。也许给出这个北归建议的,是人,不是神。
洛斯特丽丝女王召开了国家最高会议。在会上,她宣布说要遵从神的旨意,话音一落,所有的贵族和祭司全都起身,高呼她的英明。我的欢呼声比谁都大,那天夜里,我的梦中全是底比斯城的景象,我梦到了那些远去的岁月,梦到了我、塔努斯和洛斯特丽丝年轻快乐的时光。
塔努斯死后,军队失去了最高将领,于是,战事委员会召开了秘密会议。当然,我无权参加,不过女主人把会议内容逐字逐句转述给我。
经过一番漫长的争论和商讨,会议决定将最高指挥权交给克拉塔斯。这位满头银发、满脸伤疤的老将站了起来,当着大家的面,朗声笑道:“我只是个战士。我只会听命,不善领导。有一个人,只要给我下命令,我就会率领我的希卢克士兵誓死相随。”他拔出剑指向王子,接着说道,“这就是我愿意追随的那个人。万岁!迈穆农!愿您万寿无疆!”
“愿您万寿无疆!”其他人跟着欢呼。女主人微微一笑,这正是我们俩想看到的结果。
就这样,22岁的迈穆农提升为埃及雄狮,统领全军。他随即就开始计划北归。
虽然我只是御马监,但也算是迈穆农的参谋。碰到物资运输问题,他就常来向我求助。白天我为他驾着战车,车上蓝色的三角旗在我们的头顶随风飘舞,我随着他一起去检阅队伍,领兵训练。
而许多个夜晚,我和克拉塔斯都会陪王子围坐在酒坛前,讨论北归一事,一直谈到深夜。玛萨拉王妃则一直候在旁边,用那双优雅的褐色美手亲自为我们斟酒,然后她就坐在迈穆农脚边的羊皮垫子上,静静细听我们说的每一句话。有时我俩目光相遇,她便会对我微微一笑。
我们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化险为夷,降低沿途穿越瀑布时所遇的风险。若要穿越瀑布,只有在汛期航行,这样,我们航行的时间就大大受限。
我建议我们应该在第五道大瀑布下另造一批舰船,这样就能把我军部队运送到沙漠口。等我们绕道重回到河岸,到了第一道大瀑布上游,我们可以再造一批快艇和战舰,将我们运到埃勒芬蒂尼岛。
我敢肯定,只要我们计算好时间,按计划顺利穿过瀑布急流,突袭埃勒芬蒂尼沿岸抛锚的喜克索斯舰队,那么我们就能够给敌人以沉重的打击,俘获敌军战船,充实我军军源。一旦我们占下一处据点,就可以让步兵和战车从第一道大瀑布的峡谷穿越过来,在洪水退后的埃及平原上与喜克索斯敌军交战。
汛期一来,我们就开始踏上第一段归乡之路。我们只在驻地奎拜留了一支卫戍部队。奎拜,这些年来一直是我们的首都,而在将来,它只不过会是我们埃及帝国的贸易边区。库施和埃塞俄比亚两国的富商若要北去底比斯城,需要经过这个贸易中心。
舰队主力出发了,我和辉则带领五百名马夫和一支战车队,留下来等候角马的迁徙。角马总是说来就突然来了,黑压压的一大片铺满金色的大草原。我们驾着战车,迎头捕捉它们。
这些动物又丑陋又笨拙,抓起来并非难事。我们驾着战车冲向它们,等战车跑过它们身边时,就扔出一个个绳套,套住角马头。角马跟我们的战马不一样,它们缺乏速度,也没有战斗力,被绳子套住后,只是略微挣扎一下,就听命于人,任由我们摆布了。我们仅用了十天时间,就抓获了六千多头角马,关进了尼罗河岸上事先建起的栅栏里。
关进栅栏后,才最能看出它们体力有多弱,无缘无故竟死了好几百头。我们对它们的照料可谓悉心周到,像养马一样,适时给它们喂食、饮水。但似乎它们天性更适合野外流浪,不愿被束缚起来,居然日渐消瘦。最后,抓来的角马差不多死了一半,还有很多也在后来回归的航程中死去了。
自洛斯特丽丝王后下令重返埃及后,已经整整两年过去了。我们的部队集结在第四道大瀑布的上游河岸,前面就是沙漠,穿过这条沙漠,就可以绕过转了一大圈的河流,缩短路程。
此前一年,我们已派马车队从此地出发。每辆马车上都装满了水罐,水罐里盛满尼罗河的河水,然后用木塞和热树脂封起来。在这段沙漠之旅中,我们每隔十英里,就设置一个供水站。我们在每个供水站都埋下了水罐,一共有三万只,埋在地下是为了防止烈日暴晒导致水罐爆裂。
我们的队伍差不多有五万人,还有许多牲畜,包括我的那群日益减少的角马。所以,供水队的任务永无休止,整个一年中,他们每天晚上都要载满河水出发远行。
我们则在河岸上等着,等到新月升起,才好借助月光穿越茫茫大漠。我们按照计划,在一年中最凉爽的季节起程,但即便如此,太阳的热度还是叫人和牲畜都无法承受,我们只有在夜晚才能前进。
在我们就要开始沙漠之旅的前两天,女主人对我说:“泰塔,上次我们一起在河面上钓鱼是什么时候?准备好你的鱼竿和小船吧。”
我知道她是有很重要的事情想和我商量。我们驾着小船顺着碧水漂流,等到了远处的河岸,我把小船停靠在一棵柳树下,那里不会有好事者偷听到我们的谈话。
我们先是讨论了一阵即将要开始的沙漠之旅,然后憧憬了一下回到底比斯的情景。
女主人叹了口气:“泰塔,我什么时候才能再看到那华丽的城墙啊?”我只好说我也不知道。
“若蒙神灵庇佑,明年这个时候我们就可能到了埃勒芬蒂尼岛,尼罗河汛期的涨水会载着我们的船驶过第一道大瀑布的。然后,就开始了战争,充满危险,也会带来财富,那时我们的命运就会像这河一样,潮落潮涨了。”
当然,她带我来这里,并不是要说这些的。过了一会儿,她的眼里就噙满了泪水,问道:“泰塔,塔努斯离开我们有多久了?”
我回答的时候声音也有些哽咽:“他此去天国,已经有三个年头了,主人。”
“三年了,那些我可以躺在他的臂弯的日子,全都加起来,也不及这离去的岁月久远啊。”她沉思道。我点头不语,不知道她要引出什么话题。
“自他走后,泰塔,几乎每天晚上我都能梦到他。有没有可能他趁我睡着的时候回来,再留给我一个孩子呢?”
我谨慎地答道:“天国里各种事情都是有可能的,所以我们告诉人们特修缇和贝凯莎就是那样怀上的。不过,若论真相,考证起来,我从未听说过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们彼此都沉默了。片刻后,她把手放进河水中轻轻撩水,再拿出来,看着水滴从指间滴落。她没有看我,却悄声说道:“我想我又怀孕了。我有些时日没来月经了。”
“主人,”我机警却平静地回答,“女人到了您这个时候,身体是不大可能再孕育生命的。”我们埃及的女人就像沙漠中的花儿,开得早,凋谢得也快。
她摇摇头:“不是的,泰塔。不是那样的。我能感觉到有婴儿正在我身体里生长。”
我默默地盯着她。又一次,我感觉到不祥的征兆,仿佛死神晃动着翅膀从我身边轻轻擦过,我胳膊上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你不必问我是不是有了另外的男人。”这一次她抬起头来,直视着我的眼睛,说道,“你知道我不会的。”
“这点我很清楚。但是我也很难相信,你能和鬼魂孕育孩子,不管你们多么相爱,不管你多么希望他能回来。这会不会仅是你的想象?你可能太渴望能为他再生一个孩子了。”
“你摸摸我的肚子,泰塔,”她命令我,“这里有一个活的生命,每天都在生长。”
“我今晚再看吧,在您的寝房会安全一些,这里河面上可能会有人看到我们。”
女主人裸身躺在亚麻床单上。我先是仔细观察了她的脸,而后检查全身。以男人的眼光来看,我觉得她可爱如昔;但作为一名医生,我却分明看到,岁月的无情和荒野生活的艰辛已在她的身体上烙下了残忍的痕迹。昔日满头的乌发如今已银丝过半,额头也爬上了几道深深的皱纹,丧失至爱之痛,国事劳碌之累,摧残了她的容颜,带走了她的韶华,红颜已老,青春不再。
她曾用身体哺育了三个生命,可是现在,双乳干瘪,再没有乳汁孕育新的生命了。她整个人瘦比黄花,我早就该注意到,这种瘦不正常,是病态的憔悴。然而她的腹部却很突出,和瘦弱的四肢极不协调,像是一个象牙色的小球。
我轻轻地把手放在她的腹部,一次次的生产,已经在腹部留下来一层层的褶皱。透过皮肤,我觉察到她身体里的确有东西,但我立刻意识到,那根本不是什么新生命,而是死亡。
我一时语塞,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转身离开,走到外面的甲板上,抬头仰望夜空中的星星。星星却冷冷地遥望着我。它们是不会在乎的,不论你怎么去哀求,它们都依然无动于衷,求神如此,求星星亦如此。
我知道女主人身体里的东西是什么。我遇到过一些这样的女人,等她们死后,我曾经切开她们的腹部,看见了子宫里那个夺了她们性命的东西。那东西又可怕又难看,不同于人身上的任何器官,甚至在动物身上都难找到,那是一个没有形状的红色肉瘤,是邪恶的塞特的东西。
过了很久,我才鼓起勇气回到房间里。
女主人已经穿好了衣服。她蜷坐在床的中间,用那双黑亮的、未曾衰老的大眼睛看着我,神态就像当年的小女孩。
我轻声问道:“主人,很疼吧?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她却轻声反问:“你怎么知道我疼呢?我尽量不让你看出来的。”
月色当空,我们的队伍开始穿越这片银色的沙漠。有时候女主人和我并排走,两位公主跟在后面,嬉笑玩耍,觉得这冒险般的旅途很是兴奋。有的时候,实在是疼痛难忍,女主人就会坐上马车,车里一切我都为她布置好了,尽量让她舒服。我也会坐在她的身旁,握住她的手,一直陪她到止疼的安眠花粉开始起效。
每天晚上,我们只是从一个供水站走到下一个,所走的路线虽说是在沙漠,可早已由先行的千千万万辆马车碾出了路痕。而漫长的白天里,我们则躲在马车的遮阳棚下,在酷暑闷热中打盹睡觉。
就这样我们度过了三十个昼夜,这天的黎明,我们看到有一处奇特的景象。远处的沙漠之上,似乎有无形的船只在沙子上慢慢地向南航行。我们继续走了很远,才发现上当了,那慢慢航行的船不是在沙漠上移动,而是在尼罗河水上,河岸挡住了船只的轮廓,沙丘遮住了奔流不息的河水,才会让我们误会。这下好了,我们已经穿越了沙漠,走捷径绕过了转大圈的迂回河段。
迈穆农王子及其随行队伍都在那里迎接我们。他们已差不多装备好了一支新的舰队。此前我们看到的那艘船,便是其中之一。船上所需的木板和桅杆都是在库施的大草原上早就锯好的,通过沙漠之路运送到了这里。战车也全部集合到了一起,辉赶着马群也穿过了沙漠,满装喂马饲料的马车也已经到达,甚至连我的那群角马也关进了河岸栅栏里,正等着我们呢。
虽然载着女人和孩子的马车队还在后面,但国家主力部分全都成功穿越了沙漠。此次征程,绝对是人间罕见的奇迹,是凡人靠意志战胜磨难的壮举。也只有克拉塔斯、莱迈姆和迈穆农这样坚韧、坚强的英雄,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完成这么艰巨的任务。
现在,我们离神圣的故土埃及,只隔着一道大瀑布了。
我们继续北行。女主人乘坐的船是专为她和两位公主新建的,船上为她设了一间通风很好的大卧室,我充分利用现有的材料,把卧室装得豪华舒适。室内的帷幔以埃塞俄比亚羊毛刺绣镶边,家具用深色槐木做成,镶上库施产的象牙和黄金,我还在墙壁上挂上花鸟画等装饰品。
我照旧睡在女主人的床边。船行过了三天,那天夜里我醒来,发现女主人在无声地啜泣。她把头埋在枕头里,捂住呜咽声,生怕我听到,但肩膀的不住颤抖还是把我惊醒了,我赶紧朝她走了过去。
我问道:“又疼了?”
“我不是有意要吵醒你的,但我的肚子里真的像插着把利剑。”
我给她调了一剂安眠花药,剂量比以前都大,否则就很难控制住疼痛了。
她喝完药,安静地躺了一会儿。然后说道:“泰塔,你能不能把这东西从我身体里切除出去?”
“不行,主人。我不能。”
“那你抱住我,泰塔,就像我小的时候你那样抱我。”
我来到她的床上,像抱婴儿一样,揽她入怀。她人又瘦又轻,就像个孩子,我轻轻地摇着她,不一会儿她就睡着了。
舰队抵达了埃勒芬蒂尼上游的第一道大瀑布,我们将船抛锚停在上游水流平缓的河面上。
然后我们就开始等待。一是等剩余部队驶过来,等所有的战车、马匹以及克拉塔斯领主率领的希卢克军队赶过来,二是等尼罗河汛期来临,瀑布下游水面涨高,这样我们才能穿过瀑布,进入埃及。。
等待时机的同时,我们派出探子绕过峡谷前去侦探敌情。他们乔装成农民或祭司,有的还带上货物装成小贩。同时,我和克拉塔斯也进了峡谷,想摸清路径,绘出通行路线。现在水势很低,所有危险的石礁都露在水面,我们在沿岸高处岩石上一一做了标记,这样即使洪水没过石礁,我们也依然清楚哪里有障碍。
我俩一连忙碌了好几周,才勘清路线,等我们回到舰队停泊处时,各路军队都已会合。我们又派出人马,搜寻穿越戈壁进入埃及的陆路,战车和战马都是我们的无价之宝,容不得有什么闪失,大瀑布处水流湍急,我们不能冒险走水路船运。
派出的探子开始陆续从埃勒芬蒂尼返回,多是夜里独自偷偷回来的,我们多年漂泊,此时才有了朝思暮想中的祖国的最新消息。
埃及仍然处于塞利提斯王的统治之下,不过他现在已经老了,胡子都变成了银白色。他有两个儿子,都是喜克索斯军队中的显赫人物,比昂王子指挥步兵,埃帕查恩王子指挥战车队。
喜克索斯的兵力超出了我们的估计。据探子报,埃帕查恩率领着一万两千辆战车,而我们从库施带回来的只有四千辆;比昂有四万名弓箭手及步兵,而我们即使算上克拉塔斯的希卢克士兵,也只有一万五千名。我们明显处于劣势。
当然也有一些好消息。塞利提斯定都于孟菲斯城,因此喜克索斯兵力多数集中在三角洲一带。他若要将军力南调到埃勒芬蒂尼和底比斯两地,需要好几个月的时间。另外,敌军战车只有等洪水退去、地面变干后才能南行驶往两地,而对方驻守埃勒芬蒂尼城的战车队仅是一支由一百辆车组成的小分队,战车还都是老式实心木轮,看样子喜克索斯人并没有改进车轮设备。
迈穆农王子拿出作战计划跟我商量。我们趁着汛期涨水穿越大瀑布,抢攻埃勒芬蒂尼,然后,等塞利提斯举兵南进攻打我们时,我军则向底比斯城行进,沿途号召平民起义。
不难预料,一等尼罗河洪水减退,塞利提斯就会部署全部兵力,在底比斯城外那片洪水过后的平原上与我们交战。我们希望到那时已有不少埃及军队倒戈,加入我们,使敌我兵力悬殊不再那么明显。
我们获悉,喜克索斯人并没有起疑心,不曾想过我们的解放军队已经快到国界处了,这样我们首战就可以攻其不备。我们还了解到,塞利提斯已接受了埃及的生活方式。这些年来他就住在我们埃及人的宫殿里,敬拜我们埃及人的神灵,甚至还把他们的神撒特克改名为我们的塞特,改得十分贴切,不过仍然是他的主神。
虽然塞利提斯军队中的所有高级将领都是喜克索斯人,但许多支队队长和军官却是从埃及人中征召的,此外,普通士兵中有一半都是我们民族的人。不过,我们离开埃及的时候,这些人多数尚未出生或是处于襁褓之中,真不知道迈穆农王子率军攻入埃及时,他们会忠于哪一方。
现在一切就绪。探路人员已经穿越西岸戈壁滩,找出了一条通往埃及的陆路,并沿路做了标记,另外,饲料和水罐也都准备妥当,沿线路分段储好,足够战车驶抵那肥沃的埃及平原。我们的舰队也都做好了作战准备,只待尼罗河涨水,便可起航,但同时我们还有最后一桩仪式需要举行。
我们爬到河上一处断崖,那里立着一尊方尖碑,是二十多年前女主人竖起的,如今石碑依然高高耸立,仿佛一根优雅修长的手指,指向万里无云的非洲蓝天。
女主人身子羸弱,已无法攀爬那崎岖的山道,十名奴隶用一顶轿子把她抬到了山顶,停在了那高高的石碑前。然后她由迈穆农王子搀扶着,强忍着疼痛慢慢走到了石碑脚下,抬头凝视那刻在花岗岩上的题字。那一刻,整个民族都在看着她,所有那些多年前离开这里、如今又跋涉归来的人,全都望着她。
女主人一字一句,念出声来。她的声音很轻柔,却仍如音乐般悦耳动听,很有穿透力,我站在层层的达官贵人、名流名将身后,都听得清清楚楚:“我,洛斯特丽丝王后,埃及摄政王,法老麦摩斯八世之遗孀,将继我之后统治上下王国的加冕王子迈穆农之母,下令修建此碑。”
念完碑铭后,她转过身来,面朝着子民,伸开双臂。
“我必须做的,都已经做到。”她的声音又恢复了昔日的力量,朗声说道,“我已经把你们带回到了祖国的边境。我的任务完成了,现在我要放弃我的摄政统治。”她停顿了一下,视线越过那些贵族,和我的目光相遇。我微微点头,鼓励她继续说下去。
“埃及的公民们,你们应该由真正的法老带领你们走完最后的归乡之路。我郑重地把神圣的塔摩斯法老,即过去的加冕王子迈穆农,交给你们,愿他万岁!”
“愿他万岁!”整个民族一起呼喊,“万岁!”
塔摩斯法老上前几步,面对着他的子民,这时人群中再次高呼“万岁”,新任法老从那把珠宝镶成的剑鞘中拔出蓝剑,向人们行礼。
接着人群安静下来,只有他嘹亮的声音在峭壁间回荡:“我接受这份神圣的重托。我以我永生的希望发誓,我必将终生服务于我的人民和我的国家。我不会退缩、逃避责任,我请所有的神灵都来见证我的誓言。”
汛期到了。水位上升,升到了峡谷入口旁的大岩石处,水的颜色也由原来的碧绿变为灰白。瀑布飞下,发出野兽般的咆哮怒吼,激起的飞沫高高喷向天空,高得可与尼罗河两侧的山峰相比。我随法老和克拉塔斯领主一同登上了领航舰。我们起锚驶向激流。克拉塔斯站在船尾高处,用他那双熊掌般的大手紧握着舵橹,橹手们坐在长凳上,只穿着短裤,抬头看着克拉塔斯,听他发号施令。
法老则率领两队水手守在船头,挥动大桨拨水,避开危险。我站在克拉塔斯旁边,将急流图铺开放在面前的甲板上,随时提醒他前面水道会在何处转弯。实际上我根本不需要地图,上面每一道线条我都印在了脑海里。另外,我还在峡谷两岸和前面主流中的各个小岛上都安排了可靠的人,他们会挥动旗帜打出信号,告诉我们怎么走。
船下的水流越来越快,我最后一次回头往后看,只见舰队所有船只首尾相连,排成一排,随时准备跟着我们冲下大瀑布。我转回头继续往前看,则觉得一阵恐惧袭来,搅得我胃里不住痉挛,两股紧夹。眼前的峡谷正张着大嘴,吐着浓浓的水雾,像是一只大熔炉,只等我们掉进去。
船随水行,起初我并不觉得速度有多快。橹手们用桨片轻点水面,力道很轻,只保持船头朝向下游。船漂在水面,轻盈又平稳,似乎是在漂流一样。我看看两侧,发现两岸飞一般地往后退去,这才意识到我们的船走得有多快。前面峡谷入口处的大岩石迎着我们飞过来,我也只是在看到克拉塔斯那张皱脸上龇牙咧嘴的表情时,才意识到真正的危险已经迫近。克拉塔斯只有在看到死神向他招手时,才会那样咧嘴。
“大家注意啦!”他对船员喊道,“都打起精神!今天,要么是你们光宗耀祖的日子,要么是给尸体防腐师找活儿干的日子!”
前面有三座小岛矗在水中,将河流分开,水道因此变得非常狭窄。
“向左转舵,朝那个蓝色十字处划去。”我故作轻松地说,但就在这时,脚下甲板一阵倾斜,我赶紧抓住了栏杆。
我们顺着一条灰白色的急流飞了下去,船头一阵摇摆。我以为船已失控了,以为马上就要听到撞到岩石的巨响,脚下的甲板马上就要破裂了,可很快我看到船又平稳了,岩石上划的那个蓝色十字符号赫然就在眼前。
“到了旗那边很难往右转!”我尖声说道,好在我认出了中间岛屿上站着个人,正挥动着旗提醒我们怎么转弯,于是克拉塔斯转动舵橹,同时朝长凳上的橹手喊道:“右边后退,左边一起拉!”甲板急剧倾斜,船转过了弯。
岩石峭壁一闪而过,我们像脱缰的马一样疾驰而下。再过一个转弯就到了最前面的那道急流。一块黑色的大岩石挡在我们的路中,水流堆积着冲上岩石,掀起白色的浪沫,那岩石张着黑色的尖牙,等我们撞上去。我的胃里又一阵紧,看船从岩石边上跳过去,掉进斜道上,落下时一阵翻滚旋转,像旋涡中的一根干草梗。
“往左拉!”克拉塔斯吼道,“用力,把屁股上的劲儿也都使出来!”我们稳住船,冲向岩石中的下一个隘口,白色的水浪泼溅到甲板上,溅进我眼睛里,水在船两边发出尖锐的咝咝声,一浪接一浪追着我们,浪花比我们船的艉楼都高。
“塞特化脓的烂屁眼,我干第一个姘头时也没这么大的运动!”克拉塔斯大骂,看那岩石像发怒的大象一样撞向我们。
我们的船腹部蹭到了岩石边,发出刺耳的声音。脚下的甲板不住震颤,吓得我都叫不出声来。这时迈穆农等人赶紧撑篙,及时将船移开岩石,我们继续顺流直下。
我听到身后一艘战船撞碎的声音,却不敢回头看,因为前面还有弯。很快,遇难船只的残骸和许多溺水的人就顺着急流冲到了我们的船两边,他们随涡流左右旋转上下漂动,被水冲着撞向凸起的岩石,有的尖叫着朝我们呼救,但是我们却没办法伸出救援之手。死神正踩着我们的脚后跟压过来,到处都是死亡的气息,我们只能继续冲下去。
短短的一个小时,我却千百次历经生死。不过最后我们从大瀑布底部冲到了河流主流中。随我们进入峡谷的战船有二十三艘,出来的却只有十九艘。其他船只都成了残骸废料,连同船上人员的尸体一起,漂浮在水面上,顺着灰色的尼罗河洪水冲下来,漂到我们的身边。
我们没有时间庆祝自己脱离险境。战斗即将打响,生死依然未卜。埃勒芬蒂尼岛就在眼前,河两岸耸立着的城墙和建筑,曾是那么熟悉。
“弓箭手,弓箭准备!”塔摩斯国王站在船头下令,“升起蓝旗!鼓手,鸣鼓加速!”
通往埃勒芬蒂尼的各条水路上都停着许多船只,多数都是商船和客船。我们这支小分队驶过沿路船只,径直驶向喜克索斯战舰。喜克索斯战船都是由埃及水手驾驶的,因为只有他们才最了解尼罗河,船上只有军官是喜克索斯人。而多数军官此时都在岸上,正在码头上的欢娱场所寻欢作乐呢。
我们早已得知如何识别敌军南方舰队的指挥旗,那是一面猩红色和金黄色组成的燕尾旗,旗尾很长,浸在水中。我们驾船直接驶过去,迈穆农率领二十个人登上了这艘敌船。
“摆脱喜克索斯暴君,重获自由!”迈穆农等人喊道,“我们的埃及站起来!”
船上人员全都凝神盯着他们,一个个瞠目结舌,都没有带武器。喜克索斯军官信不过船上的埃及士兵,故而把武器都锁了起来。
我军其他的战舰也都各选一艘敌船,闪电般登上船去。每艘敌船上船员的反应都完全一样。在最初的诧异之后,他们都问了这么一个问题:“你们是谁?”
回答是:“埃及人!真正的法老塔摩斯的军队。同胞们,加入我们吧,赶走暴君!”
他们立刻群起而攻之,袭击船上的喜克索斯军官,还没等我们赶到跟前,他们就把船上的喜克索斯人打倒了,然后就跑过来拥抱我们的士兵,高声欢呼,以示欢迎。
他们喊道:“为埃及!为塔摩斯!为埃及和塔摩斯!”
欢呼声此起彼伏,从一艘船传到另一艘船上。船上人们围着栏杆雀跃跳舞,人群蜂拥着冲向桅杆,扯下喜克索斯军的旗帜。他们砸开兵器室,把弓、剑一把把递出来。
然后他们冲上岸。冲进客栈酒馆将喜克索斯人拖出来,砍得面目全非、血肉模糊,排水槽里殷红的血如洪水一样倾泻出来,流进港口的水域。他们跑过大街小巷,跑到驻军兵营,砍倒兵营的守卫。
“为埃及和塔摩斯!”他们喊着口号。
一些喜克索斯将领集结了部分人马,却被民众堵住包围起来,敌人负隅顽抗了一阵。这时克拉塔斯和迈穆农带着军队登上岸来,两个小时之后,我们就占领了整个城市。
喜克索斯人的战车多数都弃在城内,但还有半支分队穿过东门逃了出去,这撮敌人驾马疾驰,想穿过涝田和干地之间的堤道。
我弃船上岸,急匆匆穿过非常熟悉的后巷,赶到城墙北面的塔楼上。站在那里,可以俯瞰全城,环视四周。我眼睁睁看着逃跑的战车队,心痛无比,因为此刻逃走的每一辆战车都将成为我们以后的作战敌人,另外,我想要那些马。我正欲转身,想看着城内发生的事,却看到南边荒芜的群山脚下尘土飞扬,紧接着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
我用手遮住光线,眯起眼睛凝望了一会儿,心头一阵兴奋。扬起的尘土很快朝我们卷过来,我认出了尘土中的黑影。
“荷鲁斯保佑,是莱迈姆!”我高兴地自言自语。这名老将带着我们的战车第一师穿过了崎岖的戈壁和山路,才两天就赶了过来,速度真是快得惊人。
我虽非军人,却有种军人的骄傲,颇为自得地看着第一师将四纵队排成两队,齐头并行。这是我和辉训练出来的作战阵形。此刻,阵势铺开,莱迈姆纵向朝喜克索斯军队侧翼攻去。敌军仍有一半战车还在堤道上,依我看,敌军将官并没有注意到侧翼压过来的大军,他可能一直在频频回头,担心身后有追兵。而一直到最后关头,他才掉转队伍,迎头抵御莱迈姆的进攻,但为时已晚,他还不如调转马头抓紧逃跑呢。
莱迈姆势如洪水,压了过去,敌人则像水中的残骸一样被我军冲散。我目不转睛,等看到莱迈姆抓获了喜克索斯人的战马,才轻松地叹了口气,转而低头望向城内。
全城百姓都解放了,城内一片欢腾。
人们手舞足蹈,跳着唱着穿过大街小巷,手里晃动着蓝颜色的布条。蓝色是法老塔摩斯的颜色。女人们在头上扎上蓝丝带,男人们则在腰间缠上蓝腰带,胳膊上还系着蓝缎带。
还有一些喜克索斯人守在驻地孤军作战,不过慢慢地都倒下了,尸体被拖出营地。有一个兵营,里面仍有几百人,却被付诸一炬。我听到大火中他们的尖叫声,很快就有烧焦的肉味飘了过来,闻上去就像烤猪肉的味道。
当然也有趁机抢劫的。一些市民闯入客栈、酒馆,抱起大坛美酒跑到街上,将酒一坛坛打开,然后四个人围坐一起,猪一样贪婪地抱酒狂饮。
我还看见三个男人沿着我所在的塔楼下面的小巷追赶一个女孩,等追上了就把她按倒在地,撕开衣裙。其中两个人按住她的手脚,另一个人则骑在她身上。我没有再看下去。
等迈穆农和克拉塔斯击垮最后一群负隅顽抗的喜克索斯人,就开始着手恢复城里的治安。军队纪律严明,井然有序,沿街巡逻,用战枪枪柄作为棍子,敲醒路上那些醉得不省人事的乱徒。
迈穆农下令将抓到的掠夺强奸者,当场处死,将尸体悬挂于各个城门附近,以正法纪。因此,到黄昏时分,整个城市就恢复了平静,正人君子、良家妇女又可以安全地出入行走了。
迈穆农将总部设在麦摩斯法老的宫殿里,这里曾是以前我们在埃勒芬蒂尼岛上的家。我一上岸,就匆忙奔向后宫的老住处。
四周装设豪华如昔,显然未曾遭到破坏。无论谁占领这里,都很尊重我的壁画装饰。水园里一片青翠,长满了各种可爱的植物,池塘里鱼儿在荷花丛中嬉戏。看园子的是个埃及人,他跟我说此地的喜克索斯驻军指挥曾住在这里,很羡慕我们埃及人的生活方式,极力模仿,一切都照原样去做。这一点让我很是感激。
数日之内我就重新布置好了各个房间和花园,一切陈设都力求让女主人舒心。然后我就去见迈穆农,奏请接回王太后。
法老此刻正心烦意乱,思量着如何稳固社稷,千斤重担压在他身上,万桩国事等着他处理,可是一看到我,他还是把这些暂且搁在一边,走过来拥抱我。
“一切都进展顺利,泰塔。”
“此次归来还算顺利,陛下,”我答道,“不过,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啊。”
“我郑重命令你,你我二人像这样独处的时候,你还是像以前那样叫我迈穆农。”他朝我笑道,“不过你说得对,的确还有很多事要做,时间很紧,塞利提斯不久就会调集三角洲的所有军队,大举赶来进攻我们。我们才只是赢了一场小规模的战斗,真正的大战还在后面呢。”
“迈穆农,有一件事,只要您奏准,我会欣然而为的。我已经为王太后准备好了寝宫。我奏请前往上游,把她接回到埃勒芬蒂尼的老家。这一刻她已经等了很久了,早就盼着重新踏上埃及故土呢。”
“那就即刻动身吧,泰塔,”他下令说,“把玛萨拉王后也一起带来。”
水势很高,峡谷很深,沙路难行,我找来一百名奴隶,抬着两位王后的轿子,沿尼罗河河岸而下,穿过崖壁,走到碧幽幽的山谷中。
我们一过边界,迎面遇到的第一幢建筑就是一座小庙,这可不全是巧合,是我安排好的路线,要把大家带到这里。
“这座庙是什么,泰塔?”女主人掀起轿帘,问我。
“是阿赫荷鲁斯神的庙堂。您想在此拜祭吗?”
“谢谢你。”她悄声说道。她明白我这是特意为她安排的。我扶她下轿,她将身子靠在我身上,我们一起走进阴暗的石庙里。
我们一起跪下祭拜,我觉得塔努斯一定能听到我们的声音,这是世界上最爱他的两个人的声音。我们走的时候,女主人命我把随身带的金子全都交给这里的祭司,还承诺说会派人再送些钱财,修缮寺庙。
等我们到了埃勒芬蒂尼的宫殿时,她已经精疲力竭了。她肚子里的东西每天都在变大,吞噬着她孱弱的身子。我在水园的凉亭里放了把睡椅,扶她躺下,她闭目休息了一会儿,又睁开双眼,朝我温柔一笑:“我们以前在这里多快乐啊,可是,我还能活着回到底比斯城吗?”我无法回答,办不到的事情,纵然徒有承诺,又有何益?
“要是我活不到那个时候,你要把我带回去葬在山上,这样我就能看到我那美丽的城市了,你能答应我吗?”
“我答应您,全心全意答应您。”我答道。
随后几天,我和阿顿重新铺就了一张遍及全国的消息网,我们分头联系了以前各地安插的线人和密探,有一些人早就死了,也有许多仍然健在。他们通过悬赏拉拢和爱国说教,又在各个村镇、各座城市征募了许多年轻的密探。
很快我们就在底比斯城的喜克索斯总督府中安插了密探,还在北方下王国的三角洲地带也设了我们的眼线。通过这些人,我们了解到不同城镇的喜克索斯驻军情况,也知道了会有哪些军队调来攻打我们。我们还打听到敌人的军力如何、指挥官的姓名、癖好等,甚至还弄清了对方船队和战车的精确数量。随着尼罗河洪水的消退,塞利提斯国王开始大举南征,前往底比斯城调军,而我们可以通过各路情报,随时把握他们的动向。
我向敌军中的埃及士兵传去密信,以法老塔摩斯的名义号召他们起义。有些人开始投入到我们的阵营,给我们带来了非常有价值的情报。起初,从敌军阵营中逃出来投奔我军的只是涓涓细流,后来就形成了洪水之势。有两个团的弓箭手整体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他们挥着蓝旗高喊:“埃及和塔摩斯万岁!”
一支由一百艘战船组成的舰队集体倒戈,船上官兵杀掉喜克索斯将领,然后驾船赶来投靠我们,他们同时还带来了在底比斯港口俘获的一支货船队,货船上装满了谷物、油盐、亚麻和木材,都是战争的必需品。
此时,我们已从大瀑布处调回全部兵力,并已绕城部署完毕,大瀑布上游只留着我驯服的那群角马,我准备留到最后时刻再使用。我站在城北塔楼的了望台上,可以看到战马沿河两岸排开,绵延几十英里,营地上炊烟袅袅,把蓝天都染成了灰色。
我们的兵力逐日增强,整个埃及都在酝酿一场解放之战,人们都在期盼一场激动人心的波澜。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自由的芳香,沁人心脾。埃及民族正在重生,街头酒馆、客栈青楼里天天飘出爱国歌曲,这些天里,酒铺老板肥了,青楼歌妓赚了。
而我和阿顿两人凝视着兵力部署图,脑海里却看到了另一幅不同的画面:喜克索斯像个刚刚醒来的巨人,伸出铁拳朝我们挥动。从孟菲斯到三角洲,每一个大城小镇,塞利提斯国王的驻军都在行动,开始南征,路上全是他的战车,河里也都是他的船队,敌人大军兵分陆海两路,压向底比斯城。
我一直等到敌军战车指挥官埃帕查恩领主率军抵达底比斯城,并在城外扎营驻军,安置好了马匹车辆,才在战事委员会上禀告塔摩斯法老。
“陛下,敌军现在已有一百二十万马匹和两万辆战车抵达底比斯城。两个月后,等尼罗河洪水彻底消退,敌军将领埃帕查恩就会放马攻来。”
连老将克拉塔斯听罢都脸色发白:“我们兵力这么悬殊,获胜机率岂不很小?”他刚说到这儿,国王就打断了他。
“我从御马监脸上可以看出,他还有话要对我们说。我猜得对吗?泰塔?”
“法老英明。”我点点头,“我想把角马从瀑布上游带回来,请陛下恩准。”
克拉塔斯笑道:“塞特可笑的秃头!泰塔,你不会那么滑稽吧?打算骑上那种牲畜与喜克索斯人打仗?”我出于礼貌,陪他笑了几下。可实话说,他的幽默感实在是不能恭维,这点和他率领的希卢克蛮人一样。
第二天早上我和辉就出发前往河的上游,把角马带下来。此时这群动物已从原先的六千头减少到三百头,煞是可怜,不过它们都很温顺,可以用手来喂食物。我们赶着角马,慢慢走回下游,以免再有损失。
上次莱迈姆击溃敌军战车队时,捕获了一群喜克索斯战马,我把这群马与我们从库施带回来的马放在同一片草地上,但是隔开放牧,现在我把角马也赶了进来,角马夹在两种马之间,起初很不安,不过很快它们就可以和平相处了。晚上我们把角马和喜克索斯战马关在同一个栅栏里,派辉看着它们,然后我回到埃勒芬蒂尼岛上的宫殿。
如今我得承认,当时我对未来极不确定,心里满是担忧。依那时的情景,若要取得成功,基本上全靠我的这个计策了,而毕竟此计依赖于一种我还没有完全了解的自然界中的动物。一旦失败,我们就得面临盛怒之下的敌军,人数上至少是我们的四倍。
夜里我和阿顿忙到很晚,最后我在宫殿藏书室里趴在书卷上睡着了。后来,一双粗糙的大手把我摇醒,是辉在我耳边大喊:“快点,你这个老懒虫,起来!有东西给你看。”
辉已备好了马,放在岸上等着我们。一等小船靠岸,我们就急匆匆上马,乘着月光沿着河岸一路飞奔,两匹马一前一后,累得直冒汗沫。
马夫点着灯,正就着昏黄的灯光在栅栏里忙活。
那群喜克索斯战马中已有七匹倒下,嘴里和鼻孔里都流出粘稠的黄色脓汁。马夫正忙着切断马的气管,植入空心芦苇,以防它们窒息而死。
“起作用了!”辉叫道,用粗糙的手一把抱住我转了个圈,“是被黄脓憋死的。起作用了!真起作用了!”
“我早就想到了,不是吗?”他的举动非常可笑,抱得我很不自然,我尽量带着尊严说道,“当然会起作用。”
岸边停泊的驳船是数周前就安排好的,一直在等着这一天。我们立即把剩下那些还能站立的喜克索斯战马装上船,角马我们则留在了栅栏里,带上它们会很难解释我们要去哪儿。
每一艘驳船都由一艘我们捕获的喜克索斯舰船护航,朝北顺流行驶。每艘船上两边各有五十名橹手,顺水加上顺风,我们飞一般地朝底比斯城驶去,给埃帕查恩领主送去我们的礼物。
我们一驶过考蒙博码头,就降下蓝旗,升起捕获的喜克索斯旗帜。护航战舰上的船员多数自小就受到喜克索斯的统治,有些人还是混血出身,因此能说一口地道的喜克索斯语。驶离考蒙博后过了两个晚上,我们就遇到了一队喜克索斯战舰,对方把舰船停在我们旁边,派一伙人上船检查我们的货物。
“是为埃帕查恩领主战车运送的马匹。”船长告诉他们。这位船长的父亲是喜克索斯人,母亲是埃及贵妇,他此刻的言谈举动都很自然,通行文书也都可信,所以敌人草草一检查,就放行让我们通过。抵达底比斯前,我们还遇到了两队巡逻战舰,不过每次我们的船长都很从容,瞒过了上船检查的喜克索斯军官。此后,我最大的担心就是马的健康状况了。
虽然我们用了各种办法,马还是开始陆续死去。那些还活着的,一半也都病恹恹的。我们把死畜生抛到河里,继续以最快的速度向北驶去。
最初我计划在底比斯港口把这些马卖给喜克索斯军需官,但是任何人只要见过马就不会买我们这群可怜兮兮的畜牲。于是我和辉决定走另一条路。
太阳快要落山时,我们驶入了通往底比斯城的最后一程水路。我远远地就看见了那熟悉的景象,心跟着一阵绞痛,举目望去,一切如昔:那是城墙,夕阳的余晖为它蒙上了一层柔和的红光;那是三座雅致精美的塔楼,是我为英特夫领主修建的,依然高高耸立,指向天空,因此得名荷鲁斯的手指。
西岸的迈穆农宫殿,我离开时尚未完工,而如今已由喜克索斯重新修建完毕。挑剔的我,也得承认亚洲风格的优美。夕阳下望去,房屋的尖顶,高处的望台,都呈现出一种神秘的异域情调,别有一番风韵,我真希望女主人也在这里,能和我一起分享这重归故里的时刻,我们俩早就盼着回来,她为此耗尽了半生光阴。
天色已晚,但仍能依稀辨出城墙外聚集的驻兵,除了士兵,还有马匹、战车、货车。虽然我早就收到了准确可靠的情报,可是一看到敌军人数如此众多,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心里一沉,恐惧油然而生,想起了我们在埃勒芬蒂尼的驻军人数。
要战胜这样的敌人,我们需要众神的眷顾,需要好运的垂青。最后一丝光亮隐入了夜幕,这时,喜克索斯人点亮了篝火,火光摇曳,像是一地的繁星,照亮了城外的平原。我不知道篝火有多少堆,只见一处接着一处,看不到尽头。
等我们走近了,就闻到了驻军的气息。那是一种营地特有的味道,混合了各种气味,有烧粪的焦味,煮饭的香味,青草的甜味,马群的气味,露天粪坑里的臭味,发酵的酒味,最多的还是男人味,成千成万的男人挤住在帐篷茅屋的味道。
我们再往前走,就有声音飘过星光点缀的水域,传到我们寂静的船上。有马的喘气声、嘶鸣声,锤子落在铁片上的敲打声,哨兵的吆喝声,还有男人们的唱歌声、争吵声和大笑声。
我站在领航舰的甲板上,身边就是船长,我给他指路,让船驶向东岸。我记得那里的城墙外有一个专供木材商停靠的码头,如果这码头还在,会是我们停船卸下战马的最佳地点。
我认出了码头的入口,和我记忆中的一模一样,于是我们撑橹过去,快要靠岸时,码头的泊船官登上我们的船,一阵吆喝,吵着要看我们的买卖文书。
我赶紧讨好他,躬身哈腰,脸上堆着笑,说道:“大人啊,您不知道,我们发生了多大的意外,我手里拿着文书,不料一阵大风吹来,竟把文书卷走了,一定是塞特在作崇,绝对是。”
他气得像头发怒的公牛,不过等我往他手里塞了一个沉甸甸的金环时,他的怒火就消失了,他把金子放进嘴里咬了一下,然后满意地走开了。
我派了名马夫上岸弄灭码头上的火把。我可不想引来别人好奇的眼光,让他们看到这些马的样子。有的已经虚弱得站不起来了,剩下的也都摇摇晃晃,呼吸困难,嘴里鼻孔里往外淌着发臭的黏液。我们只好给它们都套上马套,慢慢引着下了驳船,上了码头。最后我们只剩一百匹马还能走路。
我们牵着马顺着货车碾出的车辙走向高地,密探已告诉我们敌军的战马多数都拴在那里。密探还给我们弄到了喜克索斯战车第一军的通行暗号,哨兵质问我们时,便有人对上了暗语。
我们分别领着马在敌军营地转悠,每走过一处战车队,就松开缰绳,放几只病马走进敌军马群,喜克索斯的二十支战车队,我们一队都没落下。大家都是随意走动,举动非常自然,因此没有人起疑心,我们碰到一起时,还彼此聊上几句,奚落一下敌军的马夫和看马官。
黎明第一抹鱼肚白挂上东方天际时,我们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码头,那里只有一艘船等着我们,其余的一卸下运载的病马,就都起程返回南方去了。
我们上了船,辉他们几个立刻就倒在甲板上休息,我虽然也累,却站在船尾扶着栏杆,出神地盯着我深爱的底比斯,看那美丽的城墙沐浴在早晨的清辉下,随着船行而渐渐隐去。
十天后,我们驶进了埃勒芬蒂尼港口,我把情况向塔摩斯法老禀告之后,便匆匆赶往后宫的水园。女主人正躺在凉亭下,那么瘦弱那么苍白,我伸出手向她行礼,却控制不住双手的颤抖。她一见到我,眼眶就湿了:“我很想你,泰塔。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
尼罗河河水开始退回到河床,洪水淹没的田地都露了出来,像穿了一件厚厚的淤泥大衣,这些黑色淤泥全是沃土,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光泽。路面也都开始变干,打通了南北相往的道路。不久就会是耕种的季节,也是开战的时候。我和阿顿都在焦急地等待,等着北方传来那条我们日日期待夜夜祈祷的消息,终于,我们等来了。那消息是乘着一艘快船借着北风的翅膀飞来的,是在夜里三更天的时候到的,那时候我和阿顿还在灯下伏案工作。
一看罢信使带来的密信,我就急忙跑向王宫,要把这封皱巴巴的密函呈给国王。法老早有命令,我可以自由出入,随时面奏,守卫不得阻拦,可是在国王卧室外的门帘旁,我却被玛萨拉王后拦住。
“我不准你现在叫醒他,泰塔。国王十分劳累,今天晚上是他一个月来头一次睡上安稳觉。”
“王后陛下,我必须得见他,我不是直接受命于他吗?”
我们争持不下,这时帘子内传来一声呼唤:“是你吗,泰塔?”然后帘子就被掀开,国王裸着健美的身子站在我们跟前。他的健美实属罕见,浑身没有多余的脂肪,肌肉结实得如同蓝剑的刀片,处处都显出男子汉的威风,那种阳刚美摄人心魄,我抬头望着他,脑子里竟想起了自己身体上的残疾。
“什么事啊,泰塔?”
“北方来信了。是从喜克索斯兵营来的。他们的战马正在遭受一场可怕的瘟疫,已经有半数感染,另外每天都新增病马几千匹。”
“泰塔,你可真是魔法师啊,当初我们还嘲笑你和那些角马呢!”他抓住我的肩膀,盯住我的眼睛,“为我驾马,我们同赴战场共摘荣誉,你可做好准备?”
“都准备好了,法老。”
“那么,给罗克和钱恩套上缰绳,把我的战车上挂上蓝旗,我们起程回家,前往底比斯!”
最后,我们带着四个师的战车队,还有三万名步兵,来到了有百门之称的底比斯城外。塞利提斯国王的军队挡在我们面前,而越过这层层队伍,那三座塔——荷鲁斯的手指正在召唤我们,晨光中熠熠生辉的城墙在召唤我们。喜克索斯军队层层部署,像某种巨大的蟒蛇,将沉重的身体伸开,一队接着一队,一排压着一排。矛枪的枪头,军官的金盔都在初生的太阳下闪着光亮。“埃帕查恩和他的战车队在哪儿?”法老问我,我则盯着离河最近的那座荷鲁斯的手指,不时眯起眼睛,这才看清塔楼上晃动的那些彩旗。
“埃帕查恩有五个师部署在正中央,他还有六个预备师,藏在城墙内。”
我在最高的那座塔楼上安插了探子,通过旗语信号向我们传信,躲在那个位置可以俯瞰整个战场上的情况。
“总共才有十一个师,泰塔,”法老怒道,“我们知道他有二十个,剩下的呢?”
“黄死病,”我答道,“他现在是把能站起来的马全拉上了战场。”
“荷鲁斯保佑,但愿如你所言。希望埃帕查恩没耍什么阴谋,给我们来个出其不意。”他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骰子已经掷出,泰塔,现在再修改已为时太晚,我们必须放手一搏,看看神要赐予我们什么。驾车阅兵!”
我拉动缰绳,驱车出了队列,来到我军阵前。国王是要让士兵看到自己,有他亲临战场,必然会鼓舞士气,稳定军心。我沿着长长的阵列,驾马一阵小跑,罗克和钱恩两匹马的鬃毛都经过精心梳理,光亮的皮毛犹如阳光下泛光的青铜,皇家战车也应国王之命,经过了一番修饰,车驾上饰上了一层薄薄的金叶,我极力主张战车要轻盈,但最后只好做了如此让步。
那层金打得很薄,厚度不超过一张纸莎草纸,重量不足一百德本,却使整辆车显得亮丽夺目。无论谁看到它,不管是敌是友,都绝不会怀疑这是法老的战车。长鞭一样的竹竿上,蓝旗高高飘过我们的头顶,在微风中点着头,我们的车每驶过一队阵列,就会响起震耳的欢呼声。
自我们离开奎拜,开始踏上归途的那一天,我就立下誓言,若不到底比斯城中央的那座荷鲁斯神庙去祭拜,我就誓不剪发。所以我的头发现在都长到了腰际,为了盖住那缕缕白发,我取来从印度河外异域疆土上进口来的指甲花,将头发染成金红色,大大增添了我的美丽。我穿了一件白色的亚麻布裙,式样简洁,浆得硬挺有型,我袒着胸,胸前挂着一个荣誉金链,我无意喧宾夺主,不想夺了法老的光辉,所以没有化妆,也没戴别的饰物。
我们驾车经过中排的希卢克长矛队,这群嗜杀的异族战士,士气高涨,勇猛无比,可谓我军的中流砥柱。我们跑过他们时,只听到震天的口号声:“杀!塔努斯!杀!塔摩斯!”只见人群一片沸腾,长矛挥动,上面插的鸵鸟翎毛上下翻滚,如同瀑布飞下时激起的层层白浪。我看到克拉塔斯领主站在士兵中间朝着我大喊,可声音却淹没在千万人的吼叫声中,不过我从他的嘴形读出了他的话:“老鬼,今晚你我二人要在底比斯城喝他个一醉方休。”
希卢克士兵训练有素,列队相接,团组相邻。我帮克拉塔斯研究出了一套如何利用步兵团对付敌军战车的战术策略,他平时勤加训练,毫无怠懈。每个士兵除了手持长矛外,还带着一捆标枪,一把木头和皮革做成的弹弓,以增强标枪的力度。他们在阵前地面上埋入木棍,露出锋利的尖头,围成一堵木栅,这样,喜克索斯战车若想接近他们,就得先穿过这堵刺状栅栏。
而希卢克步兵团后面,就是由埃及人组成的弓箭队了,弓箭手个个紧握大弓,蓄势待发。此刻他们高举弯弓,朝法老高声致意:“塔摩斯!埃及!塔摩斯!”
法老头戴蓝色的战时皇冠,额头上绕着头饰圣蛇象的金圈,金蛇和金鹰的头部相互交缠,宝石镶成的眼睛闪闪发光。法老拔出蓝剑,振臂高举,向士兵示意。
我们驾车驶过左翼侧队,正欲往回走,迈穆农拍了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停一会儿,我们回头望向战场,喜克索斯军队已经开始行动了,他们的前排足足有我们的两倍长。
“泰塔,”他说道:“援引你的话:谨慎防御,找出敌人的破绽,而后迅速出兵,大胆反击。”
“陛下,您记得真牢啊!”
“敌军必是想翼侧包围我们,埃帕查恩肯定把城外的五个师都用上了。”
“我赞同,迈穆农。”
“不过我们知道如何应对,预料之中,对吧,泰塔?”他又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们驱动马车,驶回守在我军后方的战车队。
莱迈姆率领战车第一师,阿兹提斯指挥第二师,阿奎尔领主负责第三师。最近刚刚晋升为万人统帅的辉,出任第四师的指挥官。希卢克士兵派出两个团,负责保护辎重和剩下的战马。
“看敌军那只领兵老狗,”迈穆农对着莱迈姆道,“瞧他那怒不可遏的样子。荷鲁斯为证,我今天定要教教他要有耐性。”
号角吹响。
“要开战了,”迈穆农往前一指,只见喜克索斯战车隐现在飞扬的尘雾中,“是啊,埃帕查恩已经放马过来了。”
他回头望着战车各师,莱迈姆高举长剑,急切地喊道:“第一师准备就绪,陛下!”但是迈穆农却不理会,转而下令阿奎尔领主出兵迎战。于是第三师出列,排成四队跟在我们身后,由法老亲自带领,冲上前来。
喜克索斯战车隆隆地驶了过来,威严但却笨重,冲向我们阵列的中部。迈穆农率军堵截,挡在敌人的车骑和我军步兵团之间。而后,令旗一挥,四列战车立刻汇为两路,并排迎向敌人。这招看似自杀,如同驾着脆弱的木船撞向急流中的礁石。
而等两军一近,我军车上的弓箭手立刻瞄准对方战马放箭袭击,马一倒下,敌军阵营便出现缺口,我方战车则抓住时机,迅速散开,冲进敌军缺口。我们的战车速度快、操作灵活,可以沿着缺口自由转向,避免被敌车撞翻。当然不是所有的车都能冲过去,有几辆坏了,还有一些翻了,不过,在阿奎尔领主的率领下,有五分之四的战车都穿过了敌军。
这样,我们冲到了喜克索斯军队的后部,然后调转车头,重新布阵,射出利箭,进攻敌军的后方,此时射程很近,命中率自然很高。
喜克索斯战车队本意是要往前冲,保护前方作战士兵,因此战车踏板上的弓箭手都是往前射箭的。不曾想却还得应对我们从后面发起的进攻,一时乱了阵脚。我们追得紧,一些敌军不得已调转车头想对付我们,却与旁边的战车相撞,车轮上那可怕的轮刀立刻扎进了相邻战马的腿部,马嘶叫一声,倒了下去,场面大乱。
此时前方,埃及弓箭队在一队队希卢克士兵的掩护下,齐刷刷射出了第一排利箭,箭都落在了喜克索斯军队当中,又引起敌军一阵混乱。这时,迈穆农立即下令,我军战车撤开,让敌军车辆继续往前,扎进尖棍围成的木栅,这下,敌军战马死伤过半,而那些闯过木栅的车辆,则迎头遇上希卢克士兵弹来的标枪。利箭、尖棍和标枪接踵而至,惊得敌人的战马不住恐慌,马开始乱踢着往后退。
而那些还未失控的战车,则冲进了希卢克士兵组成的方阵,却并未遇到任何抵抗。希卢克黑人兵团闪出一条路,让敌军马车跑过去,可一等敌人进去,立刻就围了起来。
这群高大敏捷的黑鬼,个个如运动健儿或杂耍演员一样灵巧。他们纵身一跃,就从后面跳上了奔跑着的战车,然后用长矛短剑扎向车上的敌人,他们如同一群吞噬沙丁鱼的水母,用自己柔韧灵活的四肢很快就将第一次进攻的敌军战车队吞没了。
战场上,喜克索斯长矛队正欲攻来,他们原本就跟在战车后面,打算利用战车的冲锋为掩护,现在却个个暴露无遗。敌军脱缰的战马和幸存的战车都往回跑,于是长矛队闪出一道口让它们通行。有那么一刻,敌军被堵在战场中央,进退两难,一片混乱。这对迈穆农来说,可谓天赐良机。
阿奎尔领主的战马队都累得大喘粗气,于是迈穆农领军归队,重换人马。只是一刹那的工夫,马夫就解开了罗克和钱恩的缰绳,换上了两匹备用马。我们后方共有六千匹随时待命的备用马,我不知道喜克索斯有多少匹马逃过了黄死病,不知道他们手里还有多少备用队伍。
我们一回到后方阵营,莱迈姆就拼命朝我们大喊:“陛下,第一师!让我的第一师参战!”
法老没有理会,而是点了阿兹提斯。第二师出列,随我们出发。
喜克索斯的长矛步兵此刻仍被堵在战场中央,冲在前面的已经快与我军短兵相接,却无奈孤军无士气,后面则塞作一团,整个阵线兵力不均,队形弯弯曲曲。迈穆农果然具有大将风范,一眼就看出了敌军左侧一处是最弱的环节。
“第二师听命,奔跑前进!冲!八车一组,攻!”
我们冲向敌军薄弱处,八辆战车并行,一组接着一组,撞向敌军,闯开一条路。敌军左侧溃散,而右侧仍是向前压来。敌军被迫斜切整个战场,我们需要断其中间,迈穆农疾驰召来第三师,命他们将敌军拦腰砍断。
我们要冲锋陷阵的那一瞬,我匆匆扫视了一下底比斯城。虽然尘雾蒙蒙,我还是瞥见了那座荷鲁斯的手指塔楼楼顶挂的两面白旗。这是我安插在那里的哨兵发来的警告,我赶紧转身,望向城东的堡垒。
“陛下!”我边喊边往后指。国王随着我的手臂,看见喜克索斯一支战车队正从城墙拐弯处跑过来,后面还跟着好几支,远远看去,就像是一群蠕动的黑蚂蚁。
“埃帕查恩调集了后备战车队,要挽救步兵团。”迈穆农透过战场上的喧嚣声喊道,“再迟一会儿,他就会纵面直击我们。发现得好,泰塔。”
我们只好放跑敌军步兵,驱车迎战埃帕查恩的战车队。双方车队相互奔跑,冲过狼藉一片的战场,场地里扔着坏了的战车,散落着射出的箭和掷出的标枪,横七竖八地躺着死马、伤马和伤员的死尸。等两军快要冲到一起时,我在踏板上踮脚往前一瞧,竟然发现敌军战车的奔跑方式有些奇怪,这时,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陛下,”我喊道,“快看那马!敌人驾的是病马。”领队车辆上的战马,嘴里流出黄色的脓液,都流到了马的颈部,粘在鬃毛上。就在我看的那工夫,居然有一匹朝我们奔来的马摇晃了几下,一头摔倒,把另一匹马也拖倒在地。
“可爱的伊西斯,你说得对,泰塔。敌人的马还没开战就完蛋了。”迈穆农回应道。他反应很快,立刻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同时,他驾驭车队的高超能力也彰显出来,竟然能在战车队都完全进入冲锋状态时改变进攻方式,在这最后关头,他率领军队避开了与敌人的正面交战。
敌军展开攻击,我军则像花一样将队形打开,撤向两侧避开敌人,然后调转马头朝我们的阵营跑去,引得敌军继续往前追,把他们的病马累得大喘不止。
我们在前面跑,战车紧密相连,队形无懈可击,敌人战车无法突破我们,相反,他们的队形却开始散了,因为不断有弱马垮掉,有些马就像是当头挨了一箭立刻倒地,还有一些则放慢速度停了下来,耷拉着脑袋站住不动,脓液从马嘴里涌出,粘在金色的缰绳上。
阿奎尔领主的战马这时也累坏了,这些马已经驾车连着冲锋两次而没有休息。埃帕查恩的剩余车队仍在后面追赶,而迈穆农则带着阿奎尔领主的车队跑回到后方,来到与莱迈姆及其第一师并排待命的第四师。
莱迈姆极其受挫,嚷道:“法老!第一师准备好了,让我上吧!看在众神的份上,让我上!”
迈穆农没有看他。我把我的车停在辉旁边,几个马夫卸下那两匹不停冒汗的战马,换上一对精神饱满的。阿奎尔领主则领着疲惫的战马跑过我的战车,归队休息。前方,喜克索斯战车正迎面跑来。
“辉指挥,准备好了吗?”迈穆农喊道,辉举起大弓,行礼答道:“为埃及和塔摩斯!”
“那就前进吧,冲!”迈穆农笑道,我们一拉战马,冲了出去。
战场上埃帕查恩有整整六个师的车队,却四散各处,一半战车都坏了,黄死病害得这些战马动弹不得。另有许多马虽还能动,却是走路不稳呼吸困难,这些战车也只好减速慢行。不过,剩下还有小部分战车,却有条不紊,没有异样。
我们迎着这队敌人冲过去。敌军队列中间有辆高大的战车,车身镀了一层亮铜,踏板上站着一个人,身材高大,戴着高高的金盔,代表着喜克索斯的王权,黑色的胡须用彩色缎带编在一起,彩带随风舞动,仿佛美丽的蝴蝶盘旋在花丛中。
“埃帕查恩!”迈穆农叫阵,“你死定了。”
埃帕查恩听他一喊,认出了我们的金车,于是转弯冲向我俩,迈穆农轻拍我的肩膀:“驾到那长胡子狗的车旁,是时候用我的蓝剑了。”
待两辆车近了,埃帕查恩放了两支箭过来。迈穆农用盾挡住了一支,我蹲下身子躲开了另一支,不过我始终没有分心,一直盯着埃帕查恩的车轮轴心上那几把飞快旋转的弯刀,一不小心,这些刀就能刺中我的战马马腿。
我听到身后蓝剑出鞘的声音,借着眼角的余光,我看到迈穆农抽剑时剑光一闪。
我拉马转头,佯装要向右拐,迷惑对方车夫,可马上就要转弯的那一秒,我又改变了方向。这样就避开弯刀,从敌人战车旁边驶了过去,然后我从后面急剧转弯,空出一只手来,抓起抓升钩扔向对方战车的侧架。这样两辆战车就拴到了一起,不过这对我们有利,因为我们的车跟在对方的车尾。
埃帕查恩转过身子,瞄准我刺来一剑,我屈膝低身,剑越过我的头顶,被迈穆农用盾挡住,然后迈穆农的蓝剑一挥,埃帕查恩的剑刃就卷了起来,切掉了一段,他不敢相信,怒声一吼,挥着青铜盾再击过来。
埃帕查恩是击剑高手,不过却不是我的国王和蓝剑的对手。迈穆农朝埃帕查恩的盾连砍了几下,盾就裂成了好几条,埃帕查恩急忙用青铜剑护住头部,迈穆农则挥剑狠狠砍下去,那青铜剑怎敌得过蓝剑,咔嚓一声,再看埃帕查恩手里,只剩下剑柄了。
这回他张大了嘴巴,朝我们破口怒骂,嘴里下排的牙齿发黑,坏了好几颗,吐沫星子飞了出来,溅在我脸上。迈穆农采用经典的剑术招式——一剑穿喉,结束了格斗。蓝剑顺着埃帕查恩张大的嘴巴,直刺入喉,鲜血涌了出来,淹没了他那声怒骂。
我砍断抓升钩上的绳索,放开喜克索斯战车,那两匹马都已失控,拖着战车跑向不远处混战的车队。埃帕查恩抓着车上挡板,即使死到临头了仍然挣扎着站直身子,血从他嘴里喷出,顺着胸甲往下流。
见此情景,敌军战车队军心大乱,想驾着残马逃走,我们的车却紧追上去,朝他们掷出一个个标枪。我们穷追不舍,一直追到敌军弓箭手的射程之内,一排排的箭落在我们周围,我们才好停下了追赶。
“还没有结束呢,”我一边驾着疲惫的战马往回跑,一边提醒迈穆农,“你打败了埃帕查恩的战车团,别忘了还有比昂的步兵团要对付呢。”
“带我去克拉塔斯那儿。”法老命令道。
我把战车停在希卢克军队前,迈穆农朝克拉塔斯喊道,“士气如何啊,我的将军?”
“陛下,您要是再不给我们找点活儿干,我怕我的人都要睡着了。”
“那么,振作精神,让我听听你们的呐喊声,有任务了。”
希卢克士兵开始出战。他们的行军步态很奇怪,拖着脚走,每走三步,就一起跺脚,跺得地面都似乎要在赤裸的脚下摇动了。他们用悦耳的嗓音唱着曲调,歌声低沉,像是一群愤怒的黑蜂,他们同时还用长矛当锤,牛皮盾牌当鼓,敲出鼓点。
喜克索斯人军纪严格,骁勇善战,若非如此,他们也不能征服了半个世界。我们已粉碎了他们的战车,而喜克索斯人仍是勇敢站定,用青铜盾牌围成护墙,抵抗克拉塔斯的进攻。
两军到了一起,面对面、矛对矛,如黑白两队公牛,牛角相抵,斗了起来。
两军短兵酣战之际,法老的战车队则按兵不动,静等敌军露出破绽,然后大胆一搏。迈穆农发现左翼有处喜克索斯士兵处于孤立状态,立刻派阿奎尔的战车队两次闪电出击,将他们歼灭。这时比昂领主增派援军,想帮助这组士兵突围,法老却派阿兹提斯率领五百辆战车拦住援军。
喜克索斯将每一辆能用的战车集合,用上每一匹能站起来的马,重整力量,攻击我们的右侧。迈穆农派出辉和阿兹提斯迎战,阻断他们的进攻。莱迈姆站在自己的战车前,又是诅咒又是请求,气得直跺脚,迈穆农还是不予理睬,不给他出战的机会。
我和法老驾着金车绕着战区观战,把握激战中的每一点变幻。他把后备援军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时机之对,预料之准,是任谁都学不来也教不会的。他好像天生就能把握战争的脉搏和节拍,每一次的跳动他都能够感知,仿佛这一切都敲打在他的心上,流淌在他的血液里。
我不时透过人群寻找克拉塔斯的身影。有很多次我看不到他,担心他是不是倒下了,不过每次过一会就能重新看见他那带有鸵鸟翎毛的头盔,那青铜盔甲上溅上了血,有他自己的,也有别人的。
喜克索斯阵营开始溃散,是从战场的中心开始的,就是克拉塔斯战斗的地方。这溃散就好似冲过土坝的第一滴水,成了敌军洪水般全面溃逃的转折点。前面的士兵纷纷后退,压倒了后面几排士兵,敌军一片慌乱,人压人,人踩人,兵器无情,死伤惨重。
“蒙荷鲁斯垂爱,众神慈悲,泰塔,这是我们胜利的一刻。”迈穆农先看到了,对我如是说。
我们飞驰跑向莱迈姆苦苦候命的地方,法老招呼他:“准备好了吗?我的莱迈姆将军。”
“天一亮我就准备好了,陛下,不过我不是什么将军了。”
“你是要跟你的国王争论吗,阁下?现在你是将军,敌军中心已破,率领你的战车队,把他们追回孟菲斯!”
“法老万岁!”莱迈姆领主喊道,然后一跃跳上了踏板,率领第一师出战。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和极力的克制,此刻他们除了有高昂的斗志,还有愤怒之下的勇猛,而他们的战马则精神饱满、强壮矫健。
他们冲进喜克索斯右翼,轻而易举地就将敌军切断,然后调转方向,进攻后方的敌军中心。此时进攻,时机最佳,敌我双方都已疲惫,突然间我军多了股新鲜力量,喜克索斯后方中心立刻就被突破。仅仅是一次深呼吸的时间,敌人就全线崩溃。
敌军残余力量涌着退往城门处,可此时即使是克拉塔斯的希卢克士兵也已经疲惫不堪,无力追赶了。有的站在一摞摞深及膝盖的伤亡士兵中,有的则靠着长矛休息,任喜克索斯人逃跑。这时就足见迈穆农的天才之处了,他一直留着第一师按兵不动,等的就是这一刻。第一师负责追敌,只见莱迈姆驾车追着敌人,手起刀落,不停挥动。
率先跑回到城门处的敌人,却发现城门砰的一声关闭了,将他们拒之门外。这一点是城内我方内线的功劳,他们号召底比斯的百姓起义,此城已经是我们的了。城中百姓关上城门,断掉喜克索斯残兵的退路。
莱迈姆对残敌仍穷追不舍,一直追到夜幕降临,追到战马筋疲力尽,把他们赶到三十英里开外,北去的道路上到处可见丢掉的武器、惨遭屠戮的尸体。
我驾着法老的金车,来到底比斯城主门前,法老站在踏板上,朝城墙上的哨兵高喊:“打开城门,让我通行!”
他们朝下喊道:“是谁要求入城?”
“是我,塔摩斯,上下王国的统治者。”
“法老!万岁!”
大门开了,迈穆农轻拍我的肩膀:“驾车过去,泰塔。”
我转过脸对着他:“原谅我,陛下。我发过誓,除非我的女主人洛斯特丽丝王后在我身边,否则我绝不踏入此城。我得把缰绳交给您了。”
“下车吧,”他柔声说道,“去,把你的女主人接来,要遵守你的誓言。”
他从我手中接过缰绳,我下了车,站在满是灰尘的路上,看着他驾着金车穿过大门,听到里面传来雷鸣般的欢呼声,那是底比斯的百姓在欢迎自己的国王。
我站在路边,看我军士兵依次随法老入城。他们一脸倦容,满身血迹,疲惫不堪,我这才感慨我们为胜利付出了多大的代价。我们得重建军队,才能继续追歼喜克索斯人。而到那时,塞利提斯的军队会再度壮大,他们的马也会康复。我们刚刚打赢了第一战,可我知道,要将这个暴君驱逐出我们的埃及,未来的日子里,还会有许多场战争等着我们。
希卢克军队经过的时候,我睁大眼睛寻找克拉塔斯,他却不在队列中。
辉给我找来一辆战车两匹好马,主动说道:“我陪你驾车吧,泰塔。”我摇了摇头。
“我一个人走会更快,”我说,“你进城吧,投入到胜利的喜悦中去吧,数不清的漂亮女孩都等着欢迎你回家呢。”
返程去南方之前,我驾车先去了战场。豺狼和鬣狗已经围在这里享受盛宴了,战场上听得见狼吼声、狗叫声,还混杂着垂死伤兵的呻吟声,死尸一堆一堆,像是洪水退后留在岸边的一堆堆浮游物。
我驾车来到最后见到克拉塔斯的地方,而这里已成了战场上最可怕的一隅。尸体堆得和我的战车一样高,满地的血都结成了厚厚的黑泥,我看到地上掉着克拉塔斯的战盔,下车捡了起来。头盔被打扁了,凹了进去,上面的羽毛也不见了。
我把头盔扔到一边,开始寻找克拉塔斯的肉体。我看到他的腿像一棵大刺槐树的树干那样从一堆尸体下面凸出来,这堆尸体是希卢克和喜克索斯双方战死方休的证明,我把尸体一个个移到旁边,找到了仰面倒下的克拉塔斯。他全身被血浸透,此时血已凝结成了黑块,头发沾在了一起,满脸的黑血,仿佛给他戴上了一张黑面具。
我跪在他身边,轻轻低语:“他们都必须要死吗?这些我珍爱的人,难道他们每一个都必须死吗?”我倾身上前,吻了吻他那沾着血的嘴唇。
他突然坐起来,盯着我。过了一会,他咧开大嘴,露出了他那孩子似的笑,开始跟我说话了:“塞特左鼻孔里结成痂的干鼻屎,真是场硬仗啊!”
“克拉塔斯!”我盯着他,高兴极了,“你真的会永生的。”
“这点什么时候都不用怀疑,我的老伙计。不过现在我需要点喝的。”
我跑到战车上取了一瓶红酒,他急忙伸出胳膊接过来,直接将红酒倒进了喉咙,酒喝完了,他把瓶子扔到一边,打了个嗝。
“这瓶刚好垫底,”他朝我眨眨眼睛,“好你个老鬼,这下快告诉我最近的酒馆在哪儿。”
我要把胜利的消息带回到埃勒芬蒂尼。一路上我跑得比任何船只都快,战车上只有我一个人,马拉得很轻松。我沿着往南的大路跑,每到一个驿站,都换一组马,马夫递给我一瓶酒、一块玉米面包或是奶酪,我趁他们换马的工夫吃掉。我一路疾驰,没睡过觉,连休息都没有。
夜里,有星星和月亮为我照路,还有荷鲁斯冥冥中用缰绳牵着我疲惫的双手。虽然我四肢无一处不疼痛,虽然我站在踏板上虚弱得头晕目眩,一路上却没有出任何问题。
沿路每经过一个驿站,每到达一个村庄,我都向人们喊出那激动人心的消息:“胜利了!大获全胜!法老在底比斯取得了胜利,喜克索斯垮台了。”
“啊,赞美众神吧!”他们对着我欢呼,“埃及和塔摩斯万岁!”
我继续往前疾驰。直到今天,南方沿路村民都会谈起我骑马传喜讯的事儿。他们说,那个憔悴的骑手,眼睛里堆着红血丝,衣服上蒙着厚厚一层土,还沾着干了的血迹,一头长发吹在风里,他就是胜利的先驱,他给埃勒芬蒂尼带去战场告捷的消息,我们埃及已经踏上了自由之路。
从底比斯到埃勒芬蒂尼,我驾车只花了两天两夜,到了宫殿,我浑身几乎不剩一点力气,女主人躺在水园,我摇摇晃晃走了进去,倒在她的睡椅旁。
“主人,”我嘴唇干裂,声音嘶哑,喉咙发炎,“法老大胜。我来接您回家。”
我们坐船顺河前往底比斯。两位公主也都与我同行,陪着她们的母后,为她宽心解闷。她俩陪她坐在露天的甲板上,唱歌给她听,俩人还不时猜个谜语,讲个笑话,可是那笑声中却透着哀伤,每次凝望自己的母亲,两人都掩饰不住眼底深切的担忧。
洛斯特丽丝太后身子十分虚弱,如一只受了重伤的小鸟。她瘦得皮包骨头,体重比10岁的小孩都轻,我毫不费力,就能把她抱走。疼痛吞噬着她的生命,每次疼起来,就像是肚子里有只可怕的螃蟹在横冲直撞,安眠花药粉已经不怎么起作用了。
船顺河转过最后一道弯,底比斯的城墙就遥遥在望了,我把她抱到船头,让她可以远远地眺望。我用一只胳膊架住她,和她一起回忆那些终生难忘的美好情景,一起重温那些无限快乐的年轻时光。
但仅仅这样就累坏了她。我们驶进迈穆农宫殿下的那个码头时,底比斯半数的百姓都等在那里,迎接她的队伍数不过来,塔摩斯法老站在人群最前面。
轿夫抬着她上了岸,人群中响起阵阵欢呼声。很多人之前从来没有见过她,而在她背井离乡的漫长岁月里,却一直流传着她的善心、爱民,她的种种传说。人群中有不少女人举着手中的婴儿,祈求她来赐福保佑,轿子经过的时候,这些人挤到前面,抢着去摸她那只垂在轿边的手。
“为我们向哈比祈祷,”他们纷纷请求,“埃及之母,请为我们祈祷。”
塔摩斯法老像平民的儿子那样走在她的轿子旁边,特修缇和贝凯莎紧跟在后面。两位公主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眼眶里却都噙着泪水。
阿顿已为太后备好了寝宫。一到门口,我就把所有人都打发走了,包括国王。我抱她到露台上,让她躺在葡萄藤架下的睡椅上,从这里她可以望向河对岸,看到心爱的底比斯那华丽的城墙。
天色晚了,我把她抱到卧室,放到亚麻床单上,她躺好后看着我,喃喃说道:“泰塔,你能再最后一次为我打开阿蒙拉迷宫吗?”
“主人,什么事我都会答应您。”我低头鞠躬,然后就去取我的药匣子。
我盘腿坐在床旁边的石板上,让她看着我准备药草。我把药草放在臼里,用雪花石制成的捣锤捣碎,用铜壶把水烧沸。
我端起热气腾腾的杯子,向她行礼。
“谢谢你。”她低语一声。我把杯中物喝掉,闭上眼睛等待着那熟悉却可怕的陷落,从现实的边缘,陷入到梦与幻境的世界。
等我清醒过来,油灯正吐着轻烟,光线摇曳,整个宫殿一片寂静。听不见河水声,也听不见睡梦中的城市发出一点响动,只能听到寝宫里梦魇之后心跳的颤声,和躺在丝绸枕头上女主人轻微的呼吸声。
我以为她睡着了。可是我抬起发抖的手,准备擦拭满脸的冷汗时,她却睁开了眼睛,“可怜的泰塔,是不是感觉很不好?”
我的情形比前两次都糟。我头痛欲裂,视线恍惚,我知道自己以后再也不能打开迷宫了,这是最后一次,我只为她一人做。
“我看见秃鹰和眼镜蛇被水隔开,分别站在河两岸。我看到河水潮涨潮落一百季,玉米包上了一百层外衣,河上有一百只鸟飞过。我看到战争的尘烟,剑光的晃动,看到尘雾中混着城市烧毁的浓烟。
“最后我看到眼镜蛇和秃鹰一起出现在国事议会,它们在一张湛蓝的丝布上交尾纠缠,城墙上挂着蓝色三角旗,还有很多蓝旗飘在寺庙的塔门上。”
“我看到挂着蓝旗的战车满世界驰骋,看到林立的纪念碑又高又宏伟,足以屹立千年而不倒。我看到五十个不同民族的人朝着纪念碑鞠躬行礼。”
我叹口气,用手指压住太阳穴,让头上跳动的神经静下来,然后我说,“这就是我全部的幻境。”
之后,我俩谁都没有说话,也都没有动弹,过了很久,女主人才轻声说道:“要过一百年,上下两个王国才能统一;要历经百年的战争和努力,才能最终将喜克索斯逐出埃及的圣土。这对我的人民来说,太苦太难了。”
“但是最终会统一于蓝旗之下,你的子嗣、后代将会征服世界,所有的国家都会来朝拜献贡。”我为她解释后来的幻境。
“若有这些,我就知足了。”她长吁一口气,沉沉睡去。
我没有睡,我知道她还需要我陪在身边。
她在黎明前最黑暗的那个时辰醒了过来,哭喊着大叫:“痛!神哪,好痛!”
我为她调了剂麻醉药。过了一会儿她说:“不那么痛了,可是我很冷。抱紧我,泰塔,用你的身体温暖我。”
我把她搂在怀里,抱着她看她睡着。
她再次醒来的时候,黎明的第一点光亮正怯怯地探出脑袋,从露台的门缝中爬进来。
“我这一生中只爱过两个男人,”她喃喃说道,“你是其中一个。或许下一次的生命轮回中,神会保佑我们,善待我们的爱。”
我哽咽无语。她又闭上了眼睛,却再也没有睁开。她是悄悄地溜走的,就这样弃我而去。她的最后一次呼吸,与先前并没有什么异样,只是在我吻她的时候,感觉到了唇间的寒意。
“再见,我的女主人,”我轻轻说道,“别了,我的心肝。”
这些书稿,我是在皇家防腐工忙碌的七十个昼夜里写出来的,这是我献给女主人最后的礼物。
防腐工带走她之前,我在她的右腰窝处切了个口,就像当时为塔努斯做的那样。我打开她的腹部,把里面那个夺了她性命的可怕梦魇取了出来。那是血肉模糊的一个怪球,不是人类的东西。我把它扔到火里,诅咒邪恶的塞特把这个肉球放到了她的肚里。
我准备了十个雪花石石瓶,把这些书卷装了进去。我要把它们留给她。我亲手绘制了她陵墓中的所有壁画,投入了我毕生的心血,每一笔每一道都表达着我对她的浓浓爱意。
我病了,也累了,真想和她一起长眠于此穴。可是我不能,我的两个公主和国王还在等着我的照料。他们需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