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侦探杰瑞米·麦特森在开罗城里很有门路。

不仅仅是出于他的职业关系,更是因为开罗城中,西方社交界的大多数人都知道他,有的是听说过他的名气,有的曾经请他出手相助。

解决误会的本领,没有人可以与麦特森相比。

情妇不见了,酒钱变成贿赂,又要人装作没看见;或者仅仅是几条很得体地收集来的信息。

他的名声在沙龙、私人俱乐部和招待会里传播。人们交头接耳地说着他的名字,仿佛那是一帖灵丹妙药。他身上没有什么能让人联想到他就是这个社交界的宠儿。他根本没有一点上层社会人物的气息。

从外表来看,他显得有些粗野,言行举止内向封闭。人们踮着脚尖儿走到他跟前,惴惴不安地请求这个深不可测的人物帮忙。他总是用眼角瞅着来请求的人,噘着嘴唇,最后吐出一句“我看着办”。

他总能很轻巧地把死结解开。

在这方面,他最大的优点当然就是能够守口如瓶。另外,他认识的人很多。无论是在开罗老城本地咖啡馆的长凳上,还是公用泉眼边;无论是在大饭店的门房,还是部里秘书处,他的名字都为人熟知。

麦特森在开罗已经呆了九年。获得法律学位后,他就进了警察局,并立刻申请成功,来到埃及。开罗意味着异国情调、冒险、阳光,尤其是比较宽松的等级制度,可以让他更快地晋升为调查员。

事实证明他没有想错。

况且,在这里,他行动自由,这在伦敦或英国任何其他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九年来,他被金字塔下的炎热阳光晒黑了皮肤,但他从来没有要求回国。相反,他竭尽全力让自己的档案留在让人遗忘的角落。他看着三名英国高级探长相继离任,他亲身经历了反殖民游行、暴力冲突、埃及独立运动、图坦卡蒙墓的发现。这近十年充满了荣誉和悲剧,让他痴迷。他被开罗深深地吸引住了。

他的方位标是屋顶之上的清真寺尖塔;是穆安津的吟唱,宣告着每日的来临,却没有伦敦大笨钟的火药味;是生活在阿拉伯人中间的英国人的排场;是每天从沙漠吹到他们头上的火辣辣的热风;还有那种受到威胁的感觉,好像危险随时随刻都会以任何可能的形式冒出来。在“一千零一夜”之城中,他的日子就是这样度过的。伦敦的浓雾和想象中的泰晤士河岸都失去了英国式的魅力。

这里,任何西方人都有权携带武器;在民族派的压力下,这里的夜晚随时会发生火拼;这里的每顿饭都有种古意。在开罗城,人们不是在制造历史,而是与历史交融,与它相伴生活。

不可思议的谜在这儿都具有实实在在的物质性,这在别处绝无仅有。传奇成为现实,沙子和太阳赋予它们所围绕的城市和存在一种苦味,催人更加尽情地享受生活。

开罗城是一条匍匐在莫卡堂山岭和尼罗河之间的眼镜蛇,它的咬噬不会致死,却会让人上瘾,永远不能得以解脱。

埃及警察局是在鲁塞尔·帕沙的领导下进行探案。但在战略性岗位上,他们还得到处接受英国人的管辖。杰瑞米·麦特森主要负责牵涉西方人和他们财产的案件。然而他的角色首先是政治性的。

埃及有两张脸孔,不得不依靠累赘的双头权力,有时要满足一方的殖民脾气,有时要满足另一方争取民族身份的强烈愿望。

他对自己的晋升问题满不在乎,他已经是侦探,杰瑞米·麦特森不在乎那些耀人眼目的头衔。他忠于职责,并不断告诫自己,职责的利益高于民族的利益。他办起案子就像杂耍演员一样,在两个文化背景中应付自如。

无论是流浪汉被杀案,还是英国富人被窃案,他都一视同仁,非常投入。

开罗同事如何办案,他知道得太清楚了。他们或是根据所涉的利益关系,或是看相关的社会阶层,或者只是听凭自己的心愿,一意孤行。麦特森觉得自己有义务在这个不够诚实的世界里掀起些风波。并不是因为他本身很正直——远远不是这样——他只是想时不时地向这个蛇窝里踹上一脚,然后,看着群蛇痉挛地蠕动。

麦特森为自己设了个边界,这道边界很窄,在正式工作和私活之间可以互相渗透。他很少靠替人帮忙来赚钱,但结交的人却越来越多。他给他们中的某些人建立秘密档案,有时候,让这些人帮忙作为回报。就此,他的交际网越来越广。

二月底的一天,他听到办公室走廊里有人在说话,说在阿巴西亚街区的一所废弃的屋子里找到一具小孩的尸体,杰瑞米·麦特森停下手里的工作侧耳细听。

这个消息虽然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却不是不能想象的。开罗城的这个街区是个棚户区,死人事件时有发生。真正难以让人想象的是,小孩被发现时的样子。

麦特森出了办公室,走到两个警官身边。刚从现场回来的那个警官脸色煞白,他不愿意描述细节,不过,他告诉他们,小孩在骨盆处被一折为二,好像他是一块轻木头做的,被残酷地按着一个角度折断,身躯向后仰,胯骨把皮肉都戳穿了。

孩子没有遭到强奸,但是却有些痕迹,与性有关。

案子被交给了一个叫阿齐姆·阿布德·埃尔一达意姆的开罗本地警官,他孰知埃尔一阿巴西亚衔区在这种地方工作,随时都得冒着脑袋搬家的危险。他没有找到任何证人和任何像样儿的线索。

三月二日,在埃尔一胡塞尼亚街区的一条阴暗巷子里,人们又找到了一具六岁小女孩的尸体。她没有被折断,但是,死的模样同样非常恐怖。五条汉子先后来到她跟前察看,没有一个不动容,一个个都潸然泪下,有几个甚至当场呕吐不止,还有几个接连几夜,噩梦不断。

萨米尔是第三个无辜被杀的孩子。

他的头平放在巴布·埃尔一纳斯尔墓地的坟墓石头上。

无疑,这些罪案之间有联系。每次的暴力手段不同,但是每次都极其野蛮,让人怀疑罪犯已经完全天良泯灭。

三个孩子都出身于贫困街区,家中都没钱。

三个孩子差不多都是同一个年龄。

三个孩子都被折磨致死,他们的皮肤被抓破,连肉都被咬下来了。

三个孩子都遭到了玷污。

就在两个星期不到的时间里。

杰瑞米·麦特森抓起电话筒。他得掉换手中的案子,放弃那起考古学家被杀案。这个考古学家,死前正在开罗城的地下挖掘,反正也没一点儿眉目。

他拿到了孩童被杀案。

阿齐姆·阿布德·埃尔一达意姆成了他的助手,因为他会说阿拉伯语,而且他的皮肤颜色不一样。

三天之后,1928年3月14日,电话铃声响起。杰瑞米·麦特森的生活从此发生了彻底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