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宋杰拎着臭衣回到公司,把衣服丢进垃圾桶,才发现事态超级严重。
他刚刚意乱情迷,对那女魔头说了什么?说只有他能吻她?说她是他的?老天爷,他怎么昏庸到去对那女魔头说这种话?她是个女魔头耶,他一碰到她,就会倒大霉、被追杀、压到狗屎,他闪都来不及,怎么还说出这种自寻死路的话?莫非是因为她太会惹祸,怕没人能保护她?问题是,她惹她的祸,关他屁事?他何苦搬块大石放在头上,让自己随时有被砸的危险?难道是因为她是到目前为止,唯一能勾起他“性趣”的人?她是能勾起他的性趣没错,可是那爱惹闲事的个性,恐怕在得到满足前,就被整死在她手中了,哪还有性趣可言?还是因为她替他惹了那么多祸,他下意识的想挣一点天理,想把她当仆人使唤?当仆人?在他看来,到时恐怕只有她使唤他的份!天理在那种女魔头面前,也会乖乖举白旗任她宰割!
那么,他到底为什么会对她说那些?他们才认识不到二十四小时啊!
疯了?晕了?傻了?笨了?还是秀逗了?唉,怪只怪那男人见异思迁得太快,追求的举动太突然,才会搞得他脱口说出那些自找麻烦的话。人有失手、马有失蹄,他偶尔失失口,应该没关系吧?天上众神保佑那女魔头不会把他的活当真!他想点三炷香跪下来虔诚祈求。
“老板,回来了不去开会,在那边发什么呆?”特助王和彦走过来,把方才开会的资料放在他桌上。“那只只会骂人的九官呢?”那只鸟还真鲜,什么人不骂,偏偏骂宋杰骂得那么溜。
“还人了。”宋杰支着头,懒懒的回答。
“我看你去把那只九官买来比较好,闲来没事斗斗嘴也不错,千万别让它被什么八卦杂志发现,到时,你的一世英名,因一只鸟的胡言乱语变成一世臭名,那就太无辜了。”王和彦很有良心的建议,“那到底是谁的鸟,怎么把它教成这样?你曾经得罪过它的主人吗?”
“谁敢去得罪那女魔头?”她不去得罪别人就该偷笑了。咦,对了,那女魔头叫什么来着?她惹他在这里伤透脑筋,却没报上名号来,这像话吗?
“是女人?”王和彦不知打哪来的联想,“那么,她不是特别爱你,就是特别恨你,你自己想想看是不是曾弄大人家的肚子。”
“啥,在你眼中,我是那么随便的人吗?女人要为我怀孕,还要祖宗八代保佑。”在他想来,那魔头八成非常恨他,否则不会整他整得这么彻底。看来,他得努力翻日记,看看自己何年何月何日招惹过何人,赶快去负荆请罪。
“好啦,你自己想想,我要出去办事了。”王和彦挥挥手,走出办公室,只是门还没关,又回过头来,“我倒蛮想念那只鸟的,它把我们平常不敢骂的,都骂光了。”
“快出去啦,还在那里饶舌!”宋杰把一本卷宗丢向他。
结果王和彦闪了,朱美莎进来了。
她弯下身去捡起那本卷宗。
“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在咖啡店门口,突然和黎娜跑掉?”朱美莎轻轻将卷宗摆在桌上,软着音调问道,想留给宋杰温柔的印象,其实心中正气得冒烟。
她一路追了三条街,把高跟鞋的鞋跟追断了,弄得汗流浃背,衣服湿得像掉入水池,妆糊得像鬼,她这么尽心尽力,最后还是追丢了,想回咖啡店等,谁知距离居然那么远,只好坐在路旁休息,谁知竟然被狗当电线杆,让那视力不佳的笨狗撒了一泡尿,差点把自己熏死。
而这一切全是黎娜害的,如果她没有撞上宋杰,两人手牵手跑掉,她现在该是和宋杰坐在罗曼蒂克的餐厅准备共进晚餐,才不会沾上这些倒霉事。
“遇见衰神。”宋杰撇着嘴回答,耳边顿时飞过两个字,“你说她叫什么名字?”该不会连听个名字也会惹上倒霉事吧?
“黎娜。”朱美莎重复一次,“‘娜娜恋爱中心’的老板。”
“噗!咳咳咳……”宋杰刚喝进去的水霎时猛喷出来不说,连自己也被呛到,连胃囊都差点咳出来。
“要不要紧?”朱美莎连忙顺着他的背,他咳得好可怜,她刚好可以表现表现。
“你说她叫什么名字?”宋杰力图振作,又问了一次,这次很用力的吞了吞口水,绝对不会再被呛到第二次。
“黎娜。”朱美莎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一问再问,碍于不想给他坏印象,只好装出温柔的样子,耐心的再说一次。
谁知此时突然发生小规模地震,天花板上年久失修的吊灯,就那样硬生生掉下来,砸在宋杰的办公桌上,宋杰机伶的闪开,才没被砸到,谁知身旁的衣架也倒下来,不偏不倚的打在他身上。
哇咧……她还真是个超级大衰神耶!宋杰欲哭无泪。
“我知道了,她叫作……”宋杰战战兢兢的将办公室上上下下扫视一遍,确定不会再发生什么天灾人祸,才敢讲出这个名字,“黎娜。”
这个名字他怎么可能忘掉?就是那个多年前,害他头上顶着一个大脓包参加国中毕业典礼,被同学取笑的人,他怎么可能会忘!?她砸的那颗石头,害他的头肿了半个月,头发被剃掉一半不说,整个头还肿得歪七扭八!连出国留学的计划都因此而延缓,留在国内报高中,还被同学笑了好久。
去检查,医生说不只是外伤,可能是石头上附着某种细菌……哇咧,她随便捡起一颗石头就有细菌,要是她捡起一颗水果,那颗水果岂不变成生化武器?可是,她明明是个鼻子太扁、眼睛太小、嘴巴又嫌太大、熊猫眼、满脸豆花,说长相没长相、说身材没身材的丑小鸭,怎么长大后,摇身变成清丽美女?难道真是女大十八变?
“怎么,你认识黎娜?”朱美莎心中有很坏的预感,感觉到黎娜可能是最足以威胁到她幸福的人,“对呀,你们该是认识的嘛,不然怎么会一起走?你们一定很久没见了吧?”
她只想试探出自己要的答案而已,根本不以为那是好事。
“我宁可不要认识那女煞星!”倒了八辈子的霉才去认识她!他气愤的一拍桌子,掉在桌上的吊灯和杯子弹起一尺高,吊灯碎得更烂,杯子也打碎,杯内的水溅得他满身,他慌乱的去擦拭,“可恶!”
他气得要命,只要碰到她,就没好事,多年前砸破他的头,多年后害他被迫杀……她可不可以从这地球上消失呀!?
“啊?”朱美莎心中窃喜,原来他讨厌黎娜,那她就没必要把她列为头号情敌喽?“我还以为你们是好朋友。”
“是‘好想一手掐死的朋友’!”宋杰咬牙切齿的闷哼。
不行,当年她害他害得这么惨,现在又冒出来恶整他,这些新仇旧恨他愈想愈不甘心,不找她把这笔帐算清楚,他就跟她同姓!
“她曾经惹过你吗?怎么你气成这样?”朱美莎边替他擦掉衣服上的水渍,边安抚他的怒气,“听说她刚从国外回来,你就当她还没适应国内的生活又不懂事,别跟她计较吧。”
说是擦水渍,还不如说是挑逗,瞧她正趁擦拭之便,来回的抚摸宋杰的胸膛,看他没有严厉拒绝,便顺势坐上他的大腿。
“别再想她了,你今天还要跟我约会呢。”朱美莎娇媚的腻在他身上,咬他的耳垂,“别再想这些令人生气的事了,我们上床做快乐的事吧?”据说从来没有女人上过宋杰的床,她今天可要首开先例。
宋杰以百无聊赖的哈欠压下心中那厌烦的感觉,把朱美莎推开——是朱美莎太倒人胃口,还是他对大部分的女人冷感?
“床的话,我可以借给你,可是,睡完请把棉被折好,不打扰你的睡眠了。”宋杰径自起身,走入早已空无一人的走廊。
“你要去哪里?”朱美莎连忙追上去。
“出去散散心。”他得搞清楚这件事——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对女人冷感?心中杂乱无章,脑中浮上一张令他痛恶深绝的脸——黎娜。
车子滑出车库,方向盘才刚转,目标清晰的浮现脑海。
“我为什么非得去找那个女魔头?”宋杰对自己捶胸顿足,他要命的话,该快调转方向盘,往另一个方向走。
可是他无法那么做,他心中有个声音——唯有她才能唤起他的热情,证明他不是冷感。
打从车子开始往“娜娜恋爱中心”驶去,他的脑海中就浮现她清丽的脸庞和那头如飞瀑般的长发,他体内的血液就开始热切的蠹动。
为什么?为什么光是想起她,他的身体就开始加温?难道真的只有她才能唤起他的热情,使他变成健全的男人?老天爷,可不可以别开这种玩笑?他的小命虽不怎么值钱,但他还要啊!
正想踩下煞车,掉头逃命要紧,“娜娜恋爱中心”门上那块“今日公休”的吊牌已经在眼前。
呵,今日公休,果然上天有好生之德。
没找到娜娜,宋杰心中固然松了口气,但同时也升上一股奇怪的感觉,好像失落了什么,连月色和空无一人的街道,都平白添了一丝忧郁的味道,找不到她,他居然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
原来在极端混乱的那一夜,她就在他心中种下一份感情,他对她,一见钟情了。
唉,这到底是福还是祸呢?
“咦?我们今天公休喔。”从超商回来的姗姗发现了在门口徘徊的宋杰,一眼认出他就是娜娜平常拿来射飞镖的相片主人,当然也就是“送钱”口口声声骂的那个人,“娜娜不在家喔,她去帮人家分手了。”
“帮人家分手?”宋杰在这句话中嗅闻到危险的味道,一颗心居然提吊起来。
“对呀,那是我们的工作之一。”姗姗理所当然的回答,“这次是一位被男友纠缠不放的女孩子委托的案件。”
“地点在哪里?”宋杰听见自己这样问,连忙慌张的噤口。
他干嘛问这么多?她忙她的工作是天经地义,他这闲杂人等回家看电视、睡觉就好了,管人家地点在哪里。他闪都来不及,怎么可能去找她?可是不问的话,他心中又忐忑不安。
老天爷,他该怎么办?他到底该送上门去被她整,还是掉头走人?他自己没有答案,那么,老天保佑没有人能回答这问题,让他全身而退吧。
只可惜,别人可能不知道娜娜的下落,姗姗可了若指掌。
“在县议会前广场啊。”姗姗觉得她理所当然要告诉他,说不定可以把娜娜这惹祸精和这男人送作堆,让他们吵到世界末日,“那委托人希望速战速决,连吃顿饭都不肯……那男人大概很难缠吧。”最后那句是姗姗自己加上去的。
宋杰脸上线条拉紧,二话不说的转身走入车内,发动引擎,朝县议会狂奔而去。
该死的,她果然又去惹祸,她有几条命供她这样玩?宋杰气得要命,好像娜娜玩的不是她自己的命,而是他的命。
所有的疑虑与犹豫全一扫而空,原来,不知从何时开始,他早已把她看得比自己更重要了。
背后,姗姗对跑车扬起的灰尘喊道:“娜娜就交给你保管啦,不用还也没关系。”
虽说公休日还来帮人排解分手的纠纷很对不起自己,但热爱工作的娜娜,还是无怨无悔的把自己扮成大姐大,站在这里替身旁这位个性柔弱却碰上混混的女人争取自由。
反正难得把自己扮成大姐大,过过干瘾也好。
她的旁边站着一个模样朴素的女人,那女人的对面,站着一个手中夹着于、嘴里嚼着槟榔,混混模样的恶汉。
“跟你在一起太痛苦,我真的无法再和你交往了。”朴素女人哭丧着脸。
“什么叫作痛苦?老子供你吃、供你住、供你用,你还嫌不够?”恶汉发起火来大吼,手还猛推女人,“你死也别想我会和你分手。”恶汉态度强硬。
朴素女人受不了恶汉的力道和气焰,身子被推开,眼泪也劈里啪啦的掉下来。
娜娜把女人拉到身后。
“喂,这位先生,你这样很不厚道,对女人动手动脚,也很过分喔。”娜娜操着标准的台湾国语,以三七步站在男人面前,“人家唆,合则记,不合则散啦,既然你女朋友唆要昏手,你有点轰肚又怎样啦?小心传出汽,被人家猪到,道上的兄弟笑你没轰肚哦。”
“什么没轰肚?告诉你,老子的轰肚早就被猫叼走了啦!”恶汉不客气的盯着娜娜瞧,“你这个疯婆子是从哪里跳出来的?竟然敢管老子的闲事?”恶汉举起手来,推了娜娜一把。
娜娜真的火大了,到二十一世纪,居然还有这种动手动脚的野蛮人,难怪别人会受不了他,她今天不好好教训他,她娜娜两个字就倒过来写!
“你这个人有没有读过书呀?”娜娜不怕死的欺近,指着他的鼻子大吼,“没听过非礼勿视、非礼勿动吗?你这样对女人动手动脚,难怪没人喜欢你,也没人肯跟你在一起,你这个毛病如果一直不改,我看你就准备孤单一人老死破厝内好了。”她才不怕他,想当年她可是个大姐大,吵架、打架还没人能赢过她。
“你说什么!?你这个疯婆子!居然敢说老子没有读过书?还诅咒老子死在破厝内?”恶汉气急败坏,一手扯过娜娜的衣领,另一手抡起拳,朝娜娜挥去。
娜娜二话不说的举起脚来,往男人的要害踹去。
恶汉的手还没落下,就被娜娜踹开,但是他很快就咬着牙爬起来,因为娜娜并没有踢中目标。
“该死的臭女人,居然想要老子绝子绝孙!”
“反正你只会孤单老死路旁,绝子绝孙又有什么关系。”娜娜不怕死的顶嘴。
“不要打,求求你们不要打。”朴素女人怕得大叫。
“臭女人,看老子会不会一手把你掐死!”恶汉扑上来,扭住娜娜的头发,假发应声而掉,娜娜赶快溜开。
“笨蛋,笨男人!”娜娜调皮的边跑边扮鬼脸,“连我的金蝉脱壳都看不出来,我看你也不见得多厉害。这种男人送给我当仆人,我也不要,只有那个笨女人看得上你,还交往那么久。”娜娜数落他,神态中说不出有多得意。
“不要说了,你不要惹火他!”女人拉住娜娜。
她完全混淆了,她是找娜娜来替她解决事情,不是来惹是生非的,她怎么把事情愈闹愈大,愈来愈不可收拾!?
“该死,臭女人,今天老子不打死你,就不是男人!”男人青筋浮动,一把扯过娜娜的衣领,把她甩开去,又急起直追,扯住她散落开来的头发,“该死的,让你看看谁会死在路边!”
娜娜来不及反应就被甩得晕头转向,根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直到她脑中的晕眩停止,她的双眼就传来极度危险的讯息——那恶汉正抡起硕大的拳头,朝她的头挥来。
唉呀,吃他这一拳,她恐怕只有头破血流、脑浆外露的份!她眼前掠过自己的惨状,居然连尖叫都忘了。
“救命,救命啊!”反而旁边那女人,叫得又凄惨又悲壮,像正要发生命案。
倏地,娜娜看见恶汉高举的手被往后扯,然后他发出连猪听了都会作恶梦的哀嚎,整个人往后跌个狗吃屎,被从远方冲过来的男人踩在脚下。
“谁会死在路边?”宋杰狠狠的踹他一脚,“你要让谁死在路边?”该死的,这男人想做什么?看见他想伤害娜娜,他恨不得一手扭断他的脖子!
黎娜看见宋杰,不知为何,笑容立刻堆满脸,心中为他突然冒出来,高兴的不得了,好像她在等他似的。
她连忙跑过去,学宋杰的样子,好威风的把那恶汉踩在脚下。
宋杰到达县议会广场时,他的眼神和脚都在搜寻娜娜的身影,可是他却在心中把自己骂得狗血淋头。
宋杰,你是笨了?痴了?傻了?神志不清?还是老人痴呆了?她是个整人不眨眼的女魔头耶,你干嘛要找她?就算她被恶汉卸成八块时,你正头闲的在赏月泡妹妹,也没人能指责你半句,你何苦把一颗心悬得老高,追到这里来?再说,她又不是你什么人,你干嘛急得好像老婆要被绑架似的?宋杰无法反驳自己半句,却也无法把脚步停下来,打从知道她去做危险的事开始,他就无法将心思自娜娜的身上移开,天知道他着了什么魔?远处,有一阵吵架声,直觉马上告诉他,他的目标在那里。
宋杰马上小跑步过去,果然,娜娜在那里,正和那恶汉发生冲突。
虽然她戴着金褐色的假发,红框的细边眼镜,口红涂得又红又艳,穿着一套中空辣妹装,脚上踩着高筒马靴,手上、耳上都戴着银色圆环,十足大姐大样,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但是假发很快就被恶汉扯开,那不知死活的娜娜,居然还得意的对恶汉嘲笑。
宋杰气得要命,那女人,到底有没有神经,知不知道什么叫危险?万一她有个闪失……想到这里,他的心脏都要罢工了。
果然,她激怒了恶汉,被恶汉整个甩了出去宋杰连忙拔腿奔过去,正好来得及阻止恶汉高举的手落下。
“该死的!”那恶人居然真的想一手打死娜娜!宋杰怒火中烧,愤怒的扯开他,火辣辣的拳头二话不说的达到他脸上、身上,三两下打得他倒地不起。
“谁会死在路边?”宋杰狠狠的踹他一脚,踩着他,“你要让谁死在路边?”
黎娜看见宋杰,一颗心雀跃不已,心中为他突然冒出来救她,高兴得几乎要热泪盈眶,好像她早就等他很久似的。
她跑过去,想结实的拥抱他,确定他的存在,但她也只能学宋杰的样子,好威风的把那恶汉踩在脚下——毕竟他来救她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说不定他只是不小心经过而已。想到这里,她的心分泌出苦汁。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你懂不懂?”
娜娜甩开心中的苦涩,装出得意神情,“可惜你没机会看见我脑浆外露的样子,否则肯定吓死你!”如果宋杰来时,看到的是这种场景,他会为她掉些眼泪吗?他不会的,他肯定不会,他和她非亲非故,为什么要替她难过?可是,她好希望他至少为她掉几颗眼泪,或者干脆告诉她,他其实喜欢她,之前那些举止全是真心的,不是戏弄……
呸呸呸,她想太多了,像他那种坏嘴巴又爱恶作剧的缺德鬼,她才不希罕!
宋杰的眉心紧紧拧起,这女人在说什么鬼话?难道她那么想死?可恶,她得先问过他才行。
光是刚才那种小场面,就让他担心得要死掉,他无论如何也不让她有任何危险。对他而言,她是超级会惹祸上身的恐怖分子,他如果想活得好,就得想办法让她平安无事。
“告诉你,那真的很恐怖的,头破掉,脑打开,里面有一条一条像肠子一样的脑髓,然后脑髓露出来,还有脑浆流满地,白色的脑浆和红色的血混在一起,就像肚子破了,肠子和内脏全跑出来一样……”黎娜煞有其事的形容,说得活灵活现。
可是她的心愈来愈苦涩,就算她这么惨,宋杰也不会面露哀戚之色吧?她一直恋慕着他,他永远也不会发觉,永远也不会有良善的回应吧?唉,早知道他们是两条平行线,永远无法重叠,她又想太多了。
恶汉狼狈的倒在地上看这女人,刚开始觉得她莫名其妙,而且,好烦,干嘛对他扯这些,可是到后来,居然有股想吐的恐怖感。
那朴素女人就地蹲在旁边吐起来,宋杰也紧拧着眉,一股胃酸在食道翻涌。娜娜这女人不能说点别的吗?“你想不想见识看看?我可以带你去喔。”娜娜很诚恳的询问,一副饶富兴味的模样,“还可以顺便看看肚破肠流是什么样子,肠子一条一条的,大肠和小肠绞成一团,还可以看见盲肠……”
黎娜还没说完,他就哇的一声吐了一地。
“不然这样好了,我让你选择,你选择和平分手,还是跟我去看肚破肠流、脑开髓流?”黎娜终于亮出她的底牌,“依我看你这种人,应该比较喜欢刺激,我们去看脑开髓流好了,说不定你还可以摸摸看。”
“不,不用了……”恶汉愈吐愈厉害,连忙摇手,“你说怎样就怎样,别叫我去看那些东西。”
“这么说,你是答应和她分手喽?”娜娜一脸惋惜,“好可惜,我本来猜想你的胆子应该比别人大,想找你陪我去的。既然你现在不想去,那就只好看下次有没有机会了。”
“不……不用了。”恶汉连忙拒绝,光听她这样讲,他已经快吐出来了。
“没关系啦,反正她会和我保持联络,如果你再去找她,我们再一起去喔。”黎娜告诉他以后有的是机会。
“不……不用了,我不会再去找她了,”恶汉连忙对那朴素女人说:“以前你欠我的都一笔勾销啦,我以后也不会去找你了。”他这次是真的被吓到了,搞不好晚上还会作恶梦。
“如果让我知道你再纠缠她们或找她们的麻烦,脑开髓流就不是看别人的,而是看你自己的!”宋杰恶狠狠的恫吓,面对这种恶人,不补上这一招,是没用的。
“好……我知道,我知道啦。”恶汉只差没跪下去发誓。这男人这么强悍,他就算不要命也不敢再回头来自讨苦吃。
“记住你说的话,给我滚!”宋杰一脚把恶汉踢开。
恶汉连滚带爬离开广场。
“事情圆满结束啦,如果他再敢骚扰你,就跟我讲,我把他活生生吓死。”娜娜很豪气的拍拍朴素女人的肩。
“谢谢你,我心中多年的大石终于落下了。”女人朝娜娜笑笑,“我以后再也不用躲躲藏藏怕他找上门来,也可以再交男朋友了。”
“你是好女人,娶到你的男人会幸福的。”娜娜诚恳的祝福她。
“真的吗?”女人喜出望外,一双眼偷偷瞄向宋杰,想看又不敢看,欲言又止,“连你都这样说的话,可不可以请你帮我问……”
“问什么?”娜娜突然不明白在这几秒钟之内发生什么事了。
“帮我问问你哥哥,愿不愿意和我……交往?”女人愈讲愈羞怯。原来她把宋杰当作娜娜的哥哥了。
“不行!”娜娜像被她的话烫到似的跳起来,一手指着不明所以的宋杰,开始口若悬河的数落他,“这个男人,没良心、没眼光、没水准、没气质、没节操、没心没肺,注定没人要,不配得到幸福!你这么好的女人,和他在一起,就像珍珠掉进化粪池、玛瑙掉进臭水沟、兰花淹在牛粪里,不值得!”
娜娜的确被女人的话吓到了,她如此数落宋杰,是因为不想让他被抢走,她强烈的想把他据为已有,只是她自己仍未发现这个事实。
女人听得一头雾水,宋杰听得龇牙咧嘴。
“黎小姐,麻烦你再说一次,我怎样?”宋杰两手握拳、咬牙切齿的“请教”。
“我说你……”黎娜看到宋杰那种表情,像看到一枚瞄准她的巡弋飞弹,当下脚一滑,先溜为快。
“你给我说清楚,你不是很有见地、很勇敢吗?怎么这下子脚动得比嘴还快!?”宋杰拔腿追去,“别跑,麻烦你把刚刚的话再说一遍。”
终于让他捉到凶手了,就是她把一只好好的九官鸟教成那样的,他如果不教训她,他就跟她姓!
女人看着这两个人愈跑愈远,心中仿佛明白了什么,径自甜甜地笑起来。
谈恋爱,就是要这样才快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