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她奈何不了自己的心
连波最近非常忙,每天都忙到深夜才回来。开不完的会,写不完的报告,见不完的领导,连波只觉身心疲惫。他知道男人都 应该有自己的事业,可他不免问自己,这是他要的事业吗?如果是,那他怎么对官场上的阿谀奉承厌恶到难以容忍的地步?虽然他前途光明处境优越,很多人都想拉拢他,谁见了他都笑脸相迎,可是他很清楚,那些人只不过是盯着他是樊世荣养子的关系。连波不由得后悔当初的选择,他这样的人,这样的性情,在官场上混简直是煎熬,他真是一天都不想混了。
唯一让他安慰的是,他跟朝夕的关系渐渐朝好的方向发展,他每天最期待的就是快点下班,好回家和朝夕共享二人世界。
但是这几天,夫妻俩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医院。樊世荣回聿市了,身体状况堪忧。朝夕每天都会煲好汤送去医院,连波下了班也会过去,然后再把朝夕带回家。病床上的樊世荣看到他们,终究是欣慰的,只是不能提到樊疏桐,一提到他,樊世荣要么翻过身装睡,要么沉默不语老泪纵横。
连波给哥哥打电话,要他抽空去医院看看老父亲,不论过去有什么过结,毕竟是父子,血浓于水。结果樊疏桐懒懒地回一句:“我还是不去吧,你又不是不知道,他见了我就血压升高。”
“哥!”
这天连波照例从医院接了朝夕回家,朝夕问连波,“听说哥跟常英……要结婚了?”连波瞥她一眼,“你从哪得来的消息?”
“听寇海说的啊,他上午有过来看爸爸,说哥跟常英……”
“没这么简单的,哥要是真跟常英结婚未尝不好,只是他的底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个轻易妥协的人吗?”连波上了车,情绪不太好。
“你怎么了?最近心事重重的。”朝夕瞅着他。
“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心里很烦。”连波打着方向盘倒车,“朝夕,我有些后悔当初选这份工作了。”叹口气,又看了眼朝夕,“你是不是很失望,我都这岁数了,工作还不踏实……”
“没有,我本来就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你。”
“哦?”
“连波,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再去追求,不是自己要的拥有了又有什么意思?”
这话似乎很有深意……
车内的气氛顿时变得微妙起来。
连波没有吭声,专注地开着车。前面是个红绿灯。他缓缓降下车速,并没有看朝夕,似是漫不经心地问了句:“那你想要的是什么?”
他握着方向盘的手指关节突兀地暴起。
显然他很在意这个答案。
“你知道的。”这是朝夕的回答。
是的,其实你什么都知道。
我选择你选择这场婚姻是因为什么,你一早就知道。只是你不愿意去印证,怕真实的结果不是你所想象,你会失了自尊。而我……我能跟你说什么,你连那三个字都吝啬得不曾说出口,我还能跟你说什么。
爱情,就是这么辛苦。明明如此接近,却还猜不明白对方心里想什么。朝夕只觉悲哀,深深的悲哀。
“朝夕。”连波的胸脯起伏着,目光仍然没有朝她看的意思,“我,我可以给你我所有,不管是不是你要的,我已经给了你我所有。”
顿了下,亦道:“你也应该知道的。”
“连波……”
晚上,用过晚餐朝夕就开始喝药。是宝芝介绍的一个老中医开的方子,治好了很多不孕的患者,朝夕也是无意中提到过一次,说跟连波结婚三年了还没有动静,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朝夕知道连波很想要个孩子,虽然婚后他很少提起这事,可是每次在小区里看到别人家的孩子他就眼睛发亮,朝夕心里很不好受。她常想,如果有了孩子,连波应该放下心了吧,她都愿意跟他生孩子,她还有什么不能为他做的。两年了,她并没有采取什么措施,可是一点动静都没有,难道真的像当初医生说的那样,她不能生了?如果她真的不能生,连波会如何看待她,看待这场婚姻?他是个很传统的人,应该是不会接受领养孩子的,他自己都说了,他需要延续他们连家的香火……每每想到这,朝夕就格外的忧心忡忡。
宝芝是个热心人,察觉出朝夕的心思,过了两天就领着朝夕去看中医。老中医给朝夕把了脉,又详细询问了她一些妇科上的事,包括数年前做的那次手术都详尽地问到了。出人意料,老中医竟然说她并无大碍,各方面都很正常,只需调理下气血同时注意一些生活细节就可怀孕。
朝夕有些不太相信,可是宝芝说这老中医很厉害,很多十几年未育的夫妇吃了他开的方子后都抱上了孩子,朝夕这么年轻,只要按医生的方子慢慢调理,一定可以怀上的。朝夕也就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抓了药,一副单子还没吃完,她就发现睡眠有很大的改善,气色也好了很多,一度紊乱的生理周期也慢慢恢复了正常,她开始相信老中医说的话,气血暖百病消,不由欣喜万分。
连波起先并不知道她吃的什么药,问她吃了做什么的,朝夕搪塞说是调气血增强免疫力的。连波也就没有多问,可他不是傻子,心又细,帮朝夕煎了两次药后似乎明白了,却也不挑明,只是房事格外勤了些,晚上对朝夕极尽缠绵。那晚朝夕怕他太累白天没有精神上班,有些推辞,他却把手放在朝夕的腹部,轻轻摩挲,“你这么努力,我也要努力才行,对吧?”
朝夕反应过来,顿时面红耳赤,还好当时是夜里熄着灯,连波看不到。
连波果然很配合朝夕,不仅自觉戒了烟酒,每天还抢着给朝夕煎药,看着朝夕皱着眉头喝下那些暗黑的汤药时,他的表情比朝夕还痛苦。
“是我喝药,又不是你喝,你干吗这表情?”朝夕放下药碗,觉得好笑,连波扯了张纸巾轻轻替她拭去嘴角的药汁。“你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
“那可不一定吧,女人生孩子的事你们男人是帮不上忙的。”
“谁说的?”连波怕她喝了药嘴里苦,剥了颗糖塞她嘴里,“男人负责播种,其实也是很辛苦的,不然你们女人怎么生?”
“讨厌!”朝夕踢他一脚。连波就势搂住她,就要吻上来,“好了啦,我要去收衣服了!”朝夕推开他,起身去书房的阳台。
心里从未如此甜蜜。
她忽然有些明白,有些事情未必要直接点明,心里清楚就行了。就像下午他在车上说的,“朝夕,我已经给了你我的所有。”
阳台上有很大风,像是要变天了,天气预报说晚上有暴雨。朝夕远眺天边,黑沉沉的乌云下不时有闪电,于是赶紧关阳台的窗户。也不知道是眼花还是怎么地,她好像看到楼下的花圃边有个熟悉的人走过,是樊疏桐?不可能,他很少到这来,何况这么晚了……再俯身去看,小区内的路灯昏暗,树影下黑漆漆的,好像并未见什么人影,也许是看花了吧。朝夕这么认为。
从阳台进来就是书房。
连波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摊开了宣纸,在上面写书法了。每晚他都有读书写字的习惯,雷打不动。他这个人的生活其实很简单,下了班,吃过晚饭看看《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就回书房,一本书慢慢地看,一幅字慢慢地写,自得其乐,看着他优哉游哉的样子,朝夕不免想起那个词——闲云野鹤。
连波在写字,朝夕就坐到旁边的沙发上叠衣服。现在,他们的衣服已经合在一起洗了,每天都是朝夕细细地叠好,放进两人共用的衣橱。原来她自己的那个衣橱搬走了,是朝夕趁连波不在家自己叫人搬走的。连波很聪明,回来后不见了那个衣橱,一句多余的话也不问,只格外温存地抱住她,什么话也不说,只是抱住她。
每天晚上都是这样,连波写字的时候,朝夕就在旁边叠衣服,要么就拿本书看,书好不好看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喜欢待在他的身边。他每一个细微的表情,一个挥毫的动作,哪怕是喝茶时慢条斯理地样子,都让她那么着迷。
间或,两人如果目光撞上,会相视一笑。
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今天写的什么字?”衣服叠得差不多的时候,朝夕问。
连波笑意深深,“你自己过来看啊。”
朝夕起身走过去,洁白的宣纸上就两个字:连心。
连波的字写得苍劲有力、很风雅,朝夕并不懂书法,看到那两个字也觉得赏心悦目,“什么意思?”她不明其意。
连波搁下毛笔,揽她入怀:“你猜?”
“我怎么猜得到啊?就两个字……”朝夕被连波从后面搂着,感觉很温暖,整个房间都那么温暖。
“傻瓜,连这都不知道。”连波环抱住她的腰,将下巴搁在她的肩头,“是我们孩子的名字,等我们的孩子出世了,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就叫他连心,你觉得呢?”
朝夕只觉耳根有些发烫:“八字还没有一撇呢。”
“会有的,我有预感,我们马上就会有孩子了,我这么努力……”他轻吻着她的耳根,呢喃耳语,“也许今晚就会有,你信不信?”他的手已经从她睡衣的底下探了进去,手心滚烫,而她的肌肤亦柔滑得不可思议……他渐渐失控,扳过她的身子,俯身覆上了她的唇。她的呼吸几乎不能继续,书桌后面就是皮椅,他坐下顺势将她抱在膝上,一面掠夺着她的呼吸,一面探着她的身体。“连波……”她含糊不清,似要拒绝,却又无力。
“朝夕,我要你。”他这么说着,喘着气解她的衣扣。
朝夕抵住他的手,“别在这……”
“为什么不能?”他就是这样,每每动情时就全然没了平素的斯文,很粗鲁地扯开她的衣扣,她只觉胸口一阵凉意,随即又是滚烫,因为他的唇已经覆了上来……“连波,”她唤着他,胸口那一阵酥麻直如通了电般让她战栗不已,她意识也变得迷乱,只觉房间里的书柜、字画,包括天花板上的顶灯都在旋转,“连波,我……我爱你……”她竭力想表达,可是他偏不让她说出口,强势地进入了她,几乎同时咬住了她的脖颈,“连波!”她疼得叫。
朝夕没有看错,楼下花圃边坐着的正是樊疏桐,只不过因为有树影挡着,朝夕在楼上看不到。最近樊疏桐经常会来这里,明明知道那扇灯光不是为他留,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没有用的,他知道没有用,可是一个人该有多强大的力量才能管住自己的心,他没有那样的力量,只能听其驱使,每晚像个孤魂野鬼似的在他们家楼下徘徊。一直看到他们窗户的灯熄了,他才步履艰难地离开。
其实这么多年一个人也过来了,按理已经习惯了孤独,可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未像现在这样惧怕孤独,每天忙完回到湖滨的宅子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空落落的屋子静得像坟墓,他还这么年轻,就这么把自己埋了。
一个人在屋子里上上下下地溜达的时候,孤单的身影被灯光拉到墙壁上,真像个鬼啊,他这么想,他常常对着墙上的影子说话,说到天亮,影子也不会回答他,于是又溜达到院子里,一个人站在花架下,仰望着寂寥的星空,还是像个傻子似的自说自话。
看,朝夕,今晚的月亮多好。
朝夕,你闻到花香了吗?紫藤萝都开了,可是你却看不到。
是不是觉得我很傻?
我也知道我很傻,我没救了,朝夕。
……
这样的话他反复地说,不停地说,每每在院子里站到脚发麻,烟抽了一根又一根,还是没办法让自己平静。
只要一想到那扇窗户,他就没法平静。
风很大,有零星的雨点落下来,似乎要下雨了。樊疏桐叹口气,缓缓起身离开,可是上了车,又不知道该去哪里。回家?哪里有他的家?不免想起了老头子,听说他已经回聿市了,现在住医院里……他果然是老了,就像他过去离不开靶场一样,他现在离不开医院了。
这个时候过去,他应该已经睡了。
也好,免得他血压升高。
出乎意料,樊疏桐驾车到医院,走进病房的时候,樊世荣还没睡,父子俩很久没有这么面对面地直视过对方,一时都僵住了,反应不过来。
“桐桐,是你来了呀!”珍姨从洗手间里出来,惊喜万分,放下手里的脸盆就跑过来,“可把你等来了,你这孩子……”
“珍姨。”樊疏桐淡淡地招呼了句。
自从珍姨成为樊世荣的第四任妻子,樊疏桐对珍姨一直就是淡淡的了,倒不是他对珍姨有什么看法,他也知道珍姨能嫁给樊世荣未尝不是个好的归宿,樊世荣百年之后,她好歹可以得到部队上的抚恤,只是保姆成了后妈,对樊疏桐来说始终有些难以接受,感情上自然是疏离了些。
珍姨拉着樊疏桐唠嗑了好一阵,倒也化解了樊疏桐面见父亲的尴尬,最后是樊世荣不耐烦了,气冲冲地喊:“不知道你怎么这么多话!”
樊世荣在病重,脾气很不好,珍姨这才反应过来,忙讪讪地跟樊疏桐说:“我下楼找医生问问明天什么时候照CT……”
珍姨走后,樊疏桐坐在病床边的沙发上自顾抽烟。病房里明明不能抽烟,他置若罔闻。樊世荣一直看着儿子抽,终于还是忍不住,“给我也来根吧。”
樊疏桐诧异地抬抬眉,意思是你生病还抽烟呢。
樊世荣的倔劲又上来了,“没事,反正离死也不远了,谁也管不着我。”
说这话时他脸上挂着惨淡的笑,因为瘦,他的颧骨高高地突起,眼窝深陷,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他老了,他真的是老了,长年的病痛折磨让他再无当年驰骋疆场的威风,现在的樊司令跟街头巷尾那些风烛残年的老人没有任何区别,而他看着儿子时的目光无限依恋,再无从前训斥儿子时的声色俱厉。
樊疏桐叹口气,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递过去。
樊世荣如获至宝,就像嘴馋的孩童看见心仪的糖果一样,赶紧接了塞嘴里,一秒钟的迟疑都没有。樊疏桐划根火柴,为他点上。
“舒服——”樊世荣长长地吐出一口烟,极为享受,“这比他娘的什么灵丹妙药都有效,可把我憋坏了。”
说着又狠狠地连抽几口。
结果抽得太急,呛住了,咳成一团。
于是樊疏桐又叹口气,起身给老头子拍背,“你抽慢点不行吗?”他很烦,这老头真是越老越不中用,当年拿鞭子抽他的威风也不知道哪去了。
樊世荣好一会儿才缓过来,喘着气说:“唉,没办法,一天到晚都被护士盯着,想抽烟都想疯了,老子打了一辈子仗,到老了连根烟都被他们管,你说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说着上下打量樊疏桐,很欣慰地笑了笑,“我以为我到死都见不到你了,没想到你还是来了,桐桐,我知道你不会丢下我不管的。”
“别这么叫我!”樊疏桐拉下脸,眼神中没有一丝一毫的沟通之意,烟雾在他指间缭绕,继而让他的脸变得模糊不清,“我当然是不会丢下你不管的,到底父子一场,你死了,我还要给你披麻戴孝呢。”
“乖儿子,有你这话,你爹死也瞑目了。”面对剑拔弩张的儿子,樊世荣一点也不生气。他没有办法了,他已经是这个样子,连正常的行动都要靠人扶持,他还能指望着什么?但他想儿子啊,想得心都碎了,他知道已经来不及,来不及弥补,来不及跟儿子冰释前嫌,来不及等他为人父,到如今什么都来不及了,他坚持回聿市只是想多看看他,哪怕是一眼,也胜过梦里相见十年。
“不客气,应该的。”樊疏桐回过去,绷着脸,若有所思地弹弹烟灰,盯着老父亲,“你确定没有话跟我说吗?比如遗言什么的……”
“……”
樊世荣嘴唇动了动,仍是不生气,倒笑了起来:“原来你是想听我遗言的,傻儿子,我能有什么遗言,我的一切都是党和人民给的,我没有什么留给你。”
“党和人民没有叫你在外面生孽子。”樊疏桐目光似刀子。
原来如此!他终究是对那件事耿耿于怀。樊世荣叹口气:“桐桐,你一定还要揪着这件事不放吗?如果我知道那个孩子的下落,我都快死了,能不把他找来见上一面吗?何况,他或许已经不在人世了,我又能怎么样?而且我必须跟你说清楚的是,这一切都是在认识你妈妈之前发生的,也就是说,是我跟你妈妈结婚之前的事,否则你妈妈会不知道?桐桐,我并没有背叛你妈妈……”
“结婚前?”樊疏桐眯起了眼睛。
“没错,是结婚前。”樊世荣疲惫地靠在床头,每次一说到这件事他就很无力,此刻尤其,“我想我如果不说,你是不会让我安然躺进棺材的,那我就说吧,信不信由你。1961年,我随部队在云南开展工作,认识了当地一个叫阿栗的姑娘,她当时在民兵连,我们是在工作中认识的,那个时候我都三十好几了,一直没有对象,喜欢上对方是很自然的事情。阿栗是个好姑娘,很善解人意,知道部队纪律严明,为了不拖我后腿,我们一直是偷偷恋爱的,偏偏……哎,‘文革’蔓延到那边去了,阿栗因为父亲是地主的关系全家都受到批斗,那个年代,我不说你也知道,人性是最脆弱不堪一击的,阿栗偷偷和解放军相好的事情被她一个表姐揭发了,这下不得了,阿栗天天被人绑着游街,当时她已经怀有3个月的身孕。而我们部队上也在严查这件事,我想站出来承认,阿栗托人捎信给我,要我无论如何不能承认,因为即便我承认也救不了她,我的一切也都完了……当时唯一知道这件事的就是你寇伯伯,我们是一起下到云南的,在一个营,吃住都在一起,他肯定是知道的。你寇伯伯为了阻止我说出来不惜拿枪比着我,说如果我敢说就崩了我,然后自杀,说不论怎样都不能给部队抹黑。当时我那个矛盾啊,没有办法,只好打落牙齿往肚里吞。不久我被部队派到四川征兵,征完兵又上军区学习……其间我通过你寇伯伯了解到,阿栗生了,是个男孩。我想回云南看孩子,但被你寇伯伯拦住了,说等风头过了再回去,这时候回去等于是不打自招。这一等又是一年,我听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阿栗在一次批斗时被致残,还有人扬言要弄死那个孩子。阿栗迫不得已将孩子偷偷托付给你寇伯伯,要他把孩子赶紧弄走,你寇伯伯连夜将孩子交给一个信任的部下,要部下把孩子带到北京,因为我当时正在北京。我接到信后兴奋得几夜没睡觉,可是我等啊等,等了一个多月都没有看到孩子,而你寇伯伯给我回信说他的部下一个月前就出发了,就是坐汽车也要不了这么久的,这下我们都急了,四处打听那个部下的下落,终于有消息了,说是中途出了交通意外,那个部下牺牲了,孩子下落不明……”
“……”樊疏桐愕然,这个结局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蹙紧眉头,“那阿栗呢,她去哪里了?”
“不知道,孩子失踪不久阿栗也不见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据说是逃跑的,因为那帮红卫兵又给她定了新的罪名,扬言要整死她。‘文革’结束后,我跟寇振洲动用了一切力量,四处打听她的下落,至今没有音信。后来我经组织介绍,认识了你妈妈,我们顺理成章地结婚,然后有了你,我一直对你妈妈守口如瓶的原因是,这件事跟她没有关系,我不想把她扯进来。包括常慧茹,寇振洲都没有跟她说。原本以为这件事就我们两个人知道,不想……你妈妈去世后,我跟你任阿姨结婚,她在书房无意中发现了一张阿栗的照片,她问我我不肯说,她就跟我吵,两个人本来感情就不牢固,一吵就僵了。连波可能是在他妈妈那里知道了这件事情,但这孩子心地善良也沉得住气,一直没挑明……”
“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樊疏桐脸色很不好看。
樊世荣点头:“算是吧,这世上本就没有永远的秘密,我早该想到这点的。阿栗的事是我造的孽,我活该受惩罚,所以我到老都孤苦伶仃……我悔啊,如果我当时能勇敢地站出来,即便救不了阿栗,孩子至少不会下落不明……”
说到这里,樊世荣老泪纵横,无助地看着床边的儿子,“桐桐,爸爸在战场上冲锋陷阵,一辈子没有退缩过,偏偏就这件事上懦弱了一回,结果,唉……你可以恨我,瞧不起我,谁让你爸爸是个孬种呢,连自己的骨肉都不承认,活该啊……可是桐桐,爸爸现在只有你了,我不怪连波不肯叫我‘爸爸’,因为我跟他确实没有血缘关系,而在关键时候我始终是向着你的,否则当年你出了那事,我就不会逼连波去国外,让他到现在都记恨我,我这辈子真是失败……”
“没有用,朝夕不爱我,她不爱我。”樊疏桐摇着头,指间的烟燃到了尽头都不知道,神思不知道跑哪去了。
他整个人都是飘飘渺渺的,父亲还絮絮叨叨地说了些什么,他已很模糊,只恍惚听父亲说,“希望你别犯跟我一样的错误,常英这丫头不错,你也该定下来了,不要到时候后悔……”
似乎是在说常英的事。
寇海如愿达到了目的,连老头子都知道了。
从医院出来正是暴雨倾盆,他驾车回到湖滨时已经是凌晨,毫无睡意,一个人站在客厅的落地窗边看着院子里的花架出神。狂风暴雨的肆虐中,紫藤萝已然是花叶凋零,满地都是零落的花瓣,漂浮在积水上,不知道流向哪里。
世间凡是美好的东西,总不能长久。
朝夕好像说过这话。
除了兄弟情谊,如果说他还拥有什么美好的东西,也许就剩了常英的那份情了,那晚她是故意的,他不是傻子。他拿起电话思忖片刻,叹口气,拨了过去。这么晚了,常英竟然也没有睡,声音透着惊喜:“士林,是你吗?”
樊疏桐横下心,抢白道:“英子,如果将来,我是说将来你还没有嫁出去,我娶你吧,就这样。”说完,哒的一声挂断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上午十一点。樊疏桐在床上翻了个身,觉得脑袋沉沉的,显然昨夜没有休息好。他睁开眼睛,窗帘拉开了半边,阳光透过白色纱帘照在地板上,黄澄澄的一片。唉,又是一天了。想起还约了客户吃饭,他只得起床洗漱,穿好衣服下楼。还在楼梯口就听到楼下客厅有电视机的声音,他纳闷,昨晚并未开电视,电视如何会开?
他俯身往下一瞧,顿时气得七窍生烟,只见寇海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正歪躺在沙发上一个人优哉游哉地看电视呢。
“嗳,你怎么进来的!”樊疏桐大吼一声。
寇海吓一跳,忙坐直身子,“公寓有你这的钥匙,我就过来了啊。”他说这话的语气就跟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稀松平常。
樊疏桐蹬蹬地奔下楼,气急败坏:“你知不知道你这是私闯民宅?”
寇海挠着脑袋讪笑:“别搞得这么气势汹汹好不好,你又不是母的,还怕我对你性侵犯?我早上打你电话,你没接,我挺担心你的,就过来看看。”说着起身指着餐桌上的豆浆油条说,“诺,我给你买的早餐,已经凉了,都快吃午饭了。”
樊疏桐脸色还是很不好看,像打量一个嫌疑犯似的审视着寇海,目光极端的不信任:“你大一早过来,就是给我送早餐的?”
“干吗这表情?我给你送早餐很正常吧,都是一家人,互相关心是理所当然的。”寇海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谁跟你是一家人?”樊疏桐瞅着他就来气。
“在我心目中你已经是我妹夫了,怎么不是一家人?”寇海的脸皮厚得令人咂舌,讨好地跟樊疏桐说,“待会我请你吃饭,我一哥们刚开了家火锅店,特正宗,已经订好了包间……”
“你还嫌我不够上火是吧?”樊疏桐咬牙切齿,懒得理他,自顾拉开客厅的玻璃门,走进院子。
下了一夜的雨,满地都是紫藤萝的花叶,地面倒是不见积水,上面铺着鹅卵石,被昨夜的雨冲洗得干干净净。
他踩过那些花瓣,坐到花架下的石凳上,眺望着远处的观景台。初春的阳光温暖而明媚,蓝天下青山如黛,翻飞的芦苇掩映着一湖的水云天光,不时有白色的水鸟掠过苇丛低低地盘旋,那鸣叫分不清是欢喜还是惆怅。这是樊疏桐每天起床必做的事,在院子里吹吹风看看风景,新的一天就这么开始了。
“今儿是好天气,又是周末,我们钓鱼去吧。”寇海阴魂不散地又跟了出来,坐到旁边的石凳上,递上烟,“来根?”
樊疏桐懒懒地接过烟,他马上又殷勤地掏出打火机点上。
男人间只要抽上烟,就不会冷场,寇海好像天生不知愁滋味,换句话说就是没心没肺,尤其是面对樊疏桐这样的顽主,那时死乞白赖什么招都使上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无论如何要把妹妹“推销”给他。
而这是要讲究技巧的,寇海好歹也是将门之子,有个带兵打仗当首长的爹,从小耳濡目染,孙子兵法倒背如流,他知道这会儿不能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他采用的是迂回战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他就不信凭借他革命后代百折不饶的顽强精神会拿不下樊疏桐这个碉堡,就算拿不下,用他这三寸不烂之舌也轰垮他。
他笑嘻嘻地说:“哎,跟你说件喜事儿,细毛的媳妇有了!他快做爹了!在我们这一帮兄弟里,他可是第一个做爹的,回头我们撮他一顿去,哎呀,这真是……不容易啊,一晃都做爹了……”
寇海自我陶醉了一会儿,见樊疏桐无动于衷,停顿了下,又继续爆料,“哦,还有件事……听说没,黑皮最近走桃花运了,他有女朋友了知道不?就是那个以前写过文章搅他场的女记者,嘿嘿,被我们的黑皮兄弟追上了,这家伙也忒不地道了,瞒得滴水不漏&哎哟喂,连黑皮都快有媳妇了,我和燕燕也准备去领证,我说士林,你岁数也不小了吧,是不是……”
“你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别再这里磨磨叽叽的,我还有事。”樊疏桐打断他,冷冷地瞥他一眼,“是不是想说英子的事?告诉你,我就两个字,没门!”然后手一挥,“你可以走了。”
说完干脆利落地起身回屋。
“嗳,士林,你不能这么不负责任!”寇海一看樊疏桐要走,立马急了,“做男人怎么能这么没责任感呢,你睡了英子,哪能说算就算了的,英子是我妹妹,我妹妹!不行,这绝对不行!”
樊疏桐转过身,玩味地瞅着他:“那依你的意思,我睡一个就要娶一个啰?我睡过多少女人自己都搞不清,如果都娶回家,我三宫六院都放不下……”
“我呸!你还三宫六院呢!”寇海见樊疏桐态度坚决,顿时没了耐心,蹭的一下从石凳上跳起来,“英子能是外面那些女人可以相比的吗?她是我妹妹!”寇海反复强调这点,“你睡了我妹妹就得负责!”
樊疏桐眉毛一抬,“那你要不要登个报,昭告全市人民,就说我樊疏桐睡了你寇海的妹妹?”他一本正经地摇头,“我不介意的,你昭告全天下我都没意见,看最后名誉受损的是我还是你妹妹。海子,你岁数不小了,怎么还跟个孩子似的,谈恋爱可以将就,婚姻能将就吗?你确定英子嫁给我就一定能幸福?”说着走到寇海跟前,瞅着他直皱眉头,“你小子,平日挺聪明的一个人,虽然比不上我聪明,但脑子一向好使,怎么就这事转不过弯呢?”
寇海极度鄙视他:“你脸皮真够厚的,比我聪明?你确定?”寇海泛起混来也是相当难缠的,虽然因为工作关系他大多数时候要维持正派形象,但骨子里的混世底子绝不在樊疏桐之下,换句话说,也不是省油的灯,他摆着头说,“我看你一点都不聪明,你要是够聪明,会陷在没指望的感情里这么久都出不来?士林,人还是现实一点吧,就算你不娶英子,你也不能老这么……”
“寇海,我好像很久没有打人了。”樊疏桐脸上风平浪静,看不出丝毫动怒的迹象,可是他最动怒的时候就是现在这种没事一样的表情,目光平和,嘴角甚至还透着笑意,包括他说话的语气都是慢条斯理,他说,“我手痒了。”
寇海当然也不是善茬,踱着步子站到樊疏桐的跟前,也是风平浪静,丝毫没有怯意,还跟他忆起了往昔:“你仔细回想下,自小咱们打假,我什么时候认过输?你是老虎我就是狮子,你不要脸我也没脸,咱俩半斤八两谁也甭想占谁的便宜。樊疏桐,我就一个妹妹,虽然从小我就跟她不搭调,在一起就掐,可是她终究是我的妹妹,除了父母和我未来的妻子,她是我在这世上最重要的亲人,我不会让她受欺负而坐视不管,你想赖是赖不掉的。”
“你确定是她受欺负,而不是我?”樊疏桐最受不住别人激,一激,匪气又上来,他露出一脸委屈,啧道,“酒后乱性啊酒后乱性,你要搞清楚状况,那天晚上是我失身了!”他指着自己,“是我!这阵子我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痛不欲生生不如死就差没以泪洗面了,寇海,你能不能有点同情心呢?”
“那你就从了英子吧。”寇海最擅长顺杆爬,咧着嘴笑得那个喜庆,“多好的姻缘啊,我们兄弟一场,我一定帮你做主!”
樊疏桐斜睨着他,眉心蹙起,“你真不要脸。”
寇海回过去:“你比我更不要脸。”
早上的花店生意总是特别忙,朝夕忙着清点刚送来的鲜花,小美招呼顾客。这阵子朝夕每天都要在花店忙到中午,然后回家做好饭菜送去医院,下午又得赶回家做晚饭,珍姨没有时间做饭,因为要在医院片刻不离地照顾樊世荣。
连波怕朝夕太累,要她把花店关了,朝夕舍不得。倒不是舍不得赚的那些钱,花店这种小本生意其实是赚不了多少钱的,朝夕一直开着花店是因为这里让她觉得很充实,每天对着花花草草就觉得心情舒畅,什么烦恼都没了。虽然顾客来来往往川流不息,每天都免不了要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但相对她过去在公司上班还是算单纯的,再说每天还可以跟相好的姐妹串串门聊下天,她觉得很快乐。
朝夕现在的确是快乐的,一扫往日的阴霾,面色红润,性格也愈发的开朗了,宝芝都说她像变了个人似的,容光焕发。
生意的高峰期一般集中在八九点,过了这个时候就可以喘会气了,朝夕刚泡了茶端上杯子,叮叮咚咚一阵响,水晶帘子被人掀起来——
“你好,很久不见了。”进来的是一名男子,一身浅色便装,还戴了顶棒球帽,完全不同于前两次那般西装革履,他冲朝夕微笑。
“呀!您来了!”小美首先认出来,立即两眼发亮。
“上午好。”他笑容温暖如春风,穿上休闲装的样子愈发显得他俊秀儒雅,也年轻很多。他跟小美点了下头,看着朝夕说,“好久不见你了,我还以为换老板了。”
朝夕这时已认出他,笑了笑:“我前阵子出了趟门,先生经常过来?”
“可不是,你去香港的那段时间,他天天过来。”小美快言快语,俨然跟他很熟了,“先生这次还是要一打白玫瑰?”
“没错。”
“您来得真巧,刚到的,新鲜着呢。”小美忙不迭去拿花。朝夕心情好,笑容更加由衷:“您女朋友真幸福,每天都可以收到您的花。”
他只是微笑,彬彬有礼,“你看上去也很幸福,今天气色不错哦。”
“是吗,谢谢。”朝夕接过小美的花,给他打包,一双素白的手在花叶间灵巧地穿插,很快就包出一捧精致的玫瑰花。
“给您。”朝夕双手递上花,浅笑盈盈,“谢谢您一直照顾小店的声音,希望您常来。”
“我肯定会常来,因为这里让我感觉到很……很……”他似乎在想着措辞,比划着,“就是春天的那种感觉。”
“是吗?”
“是的。”
“那是因为春天已经来了。”
刚送走这位客人,又一位稀客大驾光临,不是别人,正是最近绯闻缠身的常英。“我在附近执行任务,顺便过来看看。”常英姑娘一身警服,背着手在店里左看右看,怎么看都有点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意思,但笑容却是真切的,“朝夕啊,我真羡慕你,成天可以跟这些花草打交道,不像我,一天到晚接触的不是瘾君子就是毒贩子,真没意思极了。”
朝夕说:“可是英姐,我也很佩服你啊,女中豪杰。”
“豪杰?”常英嗤之以鼻,“有哪个男人愿意娶豪杰的?就说你,年纪比我小,都结婚两年了,我还没人要,只怕一辈子要做老姑娘了呢。”
“怎么会呢,英姐这么出色,是眼光太高了吧。”朝夕一面招呼常英,一面要小美泡茶,常英最近也不知怎么地,有事没事就喜欢来店里看看,别说朝夕纳闷,她自个儿都觉得纳闷,以前她和朝夕似乎并没有这么热络的。
“朝夕,你真是越来越漂亮了。”常英打量面色红润的朝夕,啧啧直叹,“难怪连波这么疼你,美得跟朵花儿似的,谁不疼啊。”
其实最疼你的人并不是连波。
常英在心里想。
朝夕递上茶,坐到常英对面的椅子上,“英姐,你就别笑话我了,我跟连波也就是现在好了些,以前不也是老吵架,这个你知道的。”说着又给常英削苹果,“嗳,我听说你跟我哥……也要结婚了?”
常英差点被一口滚烫的茶烫着,皱起眉头:“谁跟你说的?是我哥吧?”常英一提起这事就来气,“别听他胡扯,压根就没有的事!他就是嫌我碍眼,巴不得我快点嫁出去,他说的话你完全可以当耳边风。”
早上,兄妹俩就差点吵起来。寇海原本是回家去看老妈常慧茹的,他听说老妈因为他跟燕燕的事急火攻心,给气病了,他一向孝顺,思前想后还是觉得应该回去看看老妈。结果老妈压根不见他的人,一听说他回来了,就关屋子里不出来。他爹寇振洲在儿女的事情上倒很开明,招呼儿子一起吃早餐,交代他不要跟老妈怄气,要多跟她沟通沟通。寇振洲吃完早餐就去军部了,就剩寇海和常英在餐厅,寇海看着心事重重的常英拿着勺子扒拉着碗里的稀饭,神经兮兮地问她:“没胃口?”
常英神思恍惚地点点头,没精打采的。
“胃不舒服吗?”
常英继续点头。
“有没有想吐?”
常英不知道在想什么,又点头。
“那你赶紧去医院看看吧,这可不是小事啊。”寇海当时无比关切又无比期待地看着妹妹,旁敲侧击,“关系到下一代,可不能马虎。”
常英愣了下,反应过来了,顿时把碗一顿:“你说什么呢!”
寇海笑得阴阳怪气:“我还不是关心你嘛,你要是有了,就不怕樊疏桐不负责,是吧?”那样子真是欠扁。
常英一脚踢开旁边的椅子,怒道:“一个晚上就有,我又不是母猪!”
寇海不经脑子地回了句,“那就多几次……”话还没说完呢,常英就扑过去作势要把他当沙包,可有些日子没把他当沙包练了。还好寇海跑得快,跑的时候还不忘顺手抄走桌上的豆浆油条,毫无疑问,是去孝敬他的准妹夫樊疏桐了。
“朝夕,你觉得士林这人怎么样?”这会儿,常英似无意义又似有意地问起朝夕这个问题。她很想知道,朝夕如何看待樊疏桐这个人。也许是有点私心,可她更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有关那个人的一切,她都迫切想知道,她想知道那人最爱的女人是如何评价他的。
“我哥他……是个好人。”朝夕如此评价,淡淡地笑着,“虽然性子是爆了点,但他是好人,活得很真实。”
“活得很真实?”常英看着朝夕,“你是这么认为的吗?”
“嗯,我觉得他很真实,从不掩饰自己。”
“那你能看得到他的心吗?”
“未必,很多人连自己的心都不是很明白,又如何让别人看得明白?”
其实,常英真正想问的是,你知道他很爱你吗?
可是她问不出口,朝夕说得对,很多时候我们连自己的心都不甚明白,又如何懂得别人的心?就比如她现在和朝夕如此近距离地面对面,可是她仍然看不清眼前这张素净的面孔后面,到底藏着一颗怎样的心,她应该知道樊疏桐是爱她的吧,她如何能在樊疏桐爱的注视下,坦然地嫁给连波?她就没有一点点愧疚吗?
“朝夕,我很羡慕你。”常英由衷地说。
是的,她很羡慕,可以被他如此深爱。
那份爱,是她这辈子都不敢希冀的,即便昨夜他给她打电话,说将来也许会娶她,可是她很清醒,那一定是他在没有选择的余地下不得已的选择,她充其量只能是他的一个将就,那样跟看着他爱别人有什么区别?
因为她自己就是如此。
自爱上他,再神情的人于她而言只是将就。比如黎伟民。
有句话怎么说,白天不能想人,晚上不能想鬼,这不,刚想到黎伟民身上去,电话就响了,正是黎伟民打来的。
常英拿起手机走到店外接电话。
“英子,赶紧来码头!”
“怎么了?”
“刚在江边打捞上来两具尸体,正式刀疤挟持的人质,他撕票了!”
“……”
医院解剖室外的走廊光线阴暗,于是更显得廊道的狭长和阴冷,两边都望不到头的感觉。其实在电梯那边的尽头是有窗户的,却因为隔得远,阳光根本照不到这边来,好在解剖室外的天花板亮了盏灯,只是灯光泛着冷冷的蓝,愈发的显得走廊冷清了。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人说话。黎伟民和常英低着头站在门口,似乎害怕跟樊疏桐的目光对视。
终于,双眼通红的樊疏桐看看黎伟民,又看看常英,再也无法控制内心的悲愤,指着他们:“你们说,你们怎么对得起你们身上挂的这身皮?你们答应过我什么?!你们说会保证人质的安全,结果呢?你们告诉我,那里面躺着的是谁,是谁——”他指着解剖室紧闭的门,嘶哑着低吼,“那孩子,才六岁,一刀就把他颈子割了……才六岁啊!都是爹生娘养的,你们有想过这样的结果吗?你们对得起我对你们的信任吗?我不顾我的兄弟跪在我跟前求,坚持要向你们报警,我把全部的信任还有那对母子的性命都押在了你们身上,你们就是这样回报我的吗?说话啊——”
“对不起。”黎伟民别过脸,表情十分沉痛。
“‘对不起’有用吗?说‘对不起’那对母子就能活过来?”樊疏桐根本不接受道歉,额上青筋突突地跳,样子很骇人。
常英倚靠着走廊冰冷的墙壁,捂住嘴还是哭出了声,她什么都说不上来,只是哭。当警察这么久,经历过更惨痛的生死也未曾如此失控地哭过,黎伟民扶住她,轻拍她的肩膀,仍然不能让她止住哭泣。
她知道,从这一刻开始,她连成为樊疏桐的“将就”都没可能了。解剖室里那对母子的生命势必成为她此生都无法卸下的枷锁,她连自己都无法原谅,更不能期望樊疏桐能原谅她,她自少女时代就希冀着的爱情梦想就此破灭了。
被自己爱着的人憎恨唾弃,该是怎样的伤痛!
山崩地裂也不过如此。
“你们走,我不想在看到你们!”
樊疏桐背转身,他没有跟他们说“滚”,已经是很大的克制。他走向蹲在走廊尽头无声无息的阿才,这个老实巴交的年轻人,满怀希望地将妻儿接到身边,满以为一家团圆从此会过上幸福安定的生活,不想竟遭灭顶之灾。
在樊疏桐的印象里,阿才话不多,干活却最卖力,待人更是死心塌地。两人一起从深圳码头上混过来,这么多年了,樊疏桐不会忘记又一次跟地痞打架时,阿才为他挡过一板砖。从那时起,他就跟阿才许诺,今后有他樊疏桐吃的,就不会让阿才饿着。樊疏桐的确是兑现了自己的诺言,不仅带着阿才脱离老雕的组织,组建自己的公司时也毫不犹豫将他留下,阿才结婚时付给女方的彩礼钱都是他送的,春节前他还以公司奖励的名义大方地送给阿才一套两居室的商品房,让阿才得以将老家的妻儿接到身边,没想到半年都不到,他又亲手将这一切摧毁。
他当然也知道,即便他不报警,阿才的老婆孩子也难逃刀疤的魔掌,可是如果不是因为他拒绝让刀疤借仓库囤货,狗急跳墙的刀疤又怎会绑架阿才的妻儿?说到底,是他将这灭顶之灾带给了阿才一家。
遭此重击的阿才,此时似乎连哭都不会了,一个人蹲在墙角,表情呆滞,目光涣散,像个被抽了魂魄的纸人。
樊疏桐俯身将手搭在他的肩上,“兄弟,我对不起你。”
值此一句,他再也无法自控,泪水滚滚而下。
晚上,聿市港口码头不似白天的喧嚣忙碌,港口边上的城市高楼闪烁着炫目的霓虹,五光十色的灯光倒映在漆黑的海水中,把海水映成了波光粼粼的彩虹。海风微凉,港湾里有游轮缓缓驶过,水里的倒影被搅乱了,那斑斓的彩虹顿时破碎扭曲,一如梦想的破灭。而远处星星点点的灯火于是亦变得冷清。
樊疏桐身后就是白天繁忙的码头作业区,没有了机器的轰鸣和轮船的汽笛声,沉寂在黑暗中的码头像沉睡的巨人,巨型起重机和吊机蛰伏在暗影里一动不动,仿佛巨兽,随时都会挥起巨臂毁灭一切。
樊疏桐背着手站在码头边,面对着岸边辉煌的灯火,只觉凄凉。一到晚上,海面就会起雾。他抽着烟,只觉眼前一片模糊。
“樊哥,你一定要亲自出面找刀疤吗?”身后那人和他保持着数米的距离,刚好是站在一片阴影里。
“我叫你来,难道还未别的事吗?”
“其实完全可以让警方出面,起码不用你担风险。”
“不,我必须要找到他!我要亲手将他碎尸万段,渣都不留!”樊疏桐狠狠一个弹指,烟头子弹一样飞向海面,“我知道警察迟早会抓到刀疤,但是我等不到那个时候了,就因为我等,才让阿才妻儿送了命。我再等,也许下一个丧命的就是我或者是我身边的人,我再也不会奢望让警察来保护。”
那人扔极力相劝:“其实要找刀疤的何止警察,他在道上得罪的人多,很多人都想要他的命,樊哥,你还这么年轻,犯不着为这么个人渣赔上自己。”
樊疏桐转过身,背着光,看不清脸上丧命表情,他整个人都像是陷在黑暗里。他一直就在黑暗里。
“阿斌,这世上总有些债该我们去还的,我欠阿才两条人命,就该我去还,没有人可以帮得了我。至于赔上自己……”黑暗中,他一声轻笑,“我一无妻室二无儿女,孤伶伶一个人,没有人惦记我的死活,即便我现在就死了,他们也不会为我难过多久,我有什么放不下的。”
这么说着,他仰起面孔,看着深邃的天幕上稀疏的星光陷入沉思,这是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于是连星光也变得惨淡渺茫。
他这一生都是渺茫的,无论是亲情还是爱情,都遥不可及。而他们,就在对岸那璀璨的灯火中,过着自己的小日子,恩恩爱爱,享受着最最平常的幸福。这幸福,是他穷极一生都无法企及的。
没有谁为他留着那一盏灯。
“你回来了?”朝夕为连波开门,接过他手里的公文包。
“累死了,开了一天的会。”连波一进门就扯领带,样子着实疲惫,“你还没吃饭吗?我已经吃过了。”
“我不饿,我要减肥。”朝夕穿着素色的家居服,将连波的公文包和西服外套拿进书房。连波皱眉,“你这个样子还减肥,别跟人学那套。”
“可我都胖了一圈了,再胖就成猪了。”朝夕放下公文包挂好衣服,站在书房门口浅浅地笑。连波就喜欢她现在这个样子,脸色红润身形饱满,笑起来眼睛都是亮亮的,十足的幸福小女人。他走过去揽住她的腰,刮了下她的鼻头:“变成猪怕什么?我喜欢就醒了,我就是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然后再给我生头可爱的小猪,我愿意当个幸福的猪倌。”
朝夕在他怀里咯咯地笑,仰着头看着他,伸手抚上他的脸,“可是你瘦多了,连波,工作很辛苦吗?”
“还好,我没觉得辛苦,只是看不惯纳西尔。”连波叹气,又绽露笑容,“不过那些人影响不了我,刚刚在楼下停好车,抬头看着我们家的窗户,亮着灯,我忽然觉得很幸福,就为了你为我留的这盏灯,所有的辛苦都算不了什么。”
“干吗这么文绉绉的,真不愧是秀才!”朝夕笑着将它往浴室推,“去洗个澡把,我给你放水。”
“咦,什么味道?”连波环顾四周,他从一进门就闻到了某种熟悉的香气,似乎是从厨房那边传来的。
“你猜!”
“好像,好像是粽子的味道。”连波不能确定。
“你的狗鼻子真灵!”朝夕神秘兮兮的,显得很骄傲,“我今天包了粽子!过两天就是端午了,我们吃粽子!”
有好一会儿,连波对着朝夕端出来的那一大堆奇形怪状的“粽子”发愣,那些粽子不仅形状怪异,大小也不一,大的两个人都吃不完,小的憨态可掬,他指着那些粽子似笑非笑:“你,确定这是粽子?”
“除了粽子还能是什么,你就不要太挑剔了,我可是跟隔壁的张阿姨学了一个下午才学会的,虽然样子是丑了点,不过味道不错哦。”朝夕一点也没觉得不好意思,顺手拆开一个递给他,“你尝尝,放了红枣,可香了。”
连波接过粽子,浅尝了一口:“嗯,是很香。”他很陶醉地点点头,“不过你一下包这么多,我们吃的完吗?”
朝夕说:“我是特意包多点的,准备明天给哥送点过去,他一个人……只怕吃不上这些东西。”
连波长久地凝视着朝夕,没有吭声。
“没有别的意思,我看他一个人怪可怜的,身体也不好。”朝夕被他盯得有些不自在,忙解释。连波放下手里没吃完的粽子,伸手握住她的手:“朝夕,你太多虑了,我有说什么吗?别忘了他是我的哥哥,除了爸,这世上不会有第二个人像我这么在意他,只是很多时候,我不太敢……跟他走得太近,怕他难堪,怕他看着我们幸福心里不好受,因为当初是他亲手将幸福的机会拱手相让,是他成全了我们。”说着他将她的一双手都托在掌心,更深地看住她,“朝夕你成熟了,也懂事多了,你这个样子让我很欣慰,真的。我原以为只有我一个人在心里挂念着他,每每在享受着我们的幸福时,我就会想起我哥,心里……很不好受……”
他的声音有些发涩,沉吟片刻,又道:“朝夕,我们欠他的。”
“你别这么说,哥会越来越好的,他跟英姐不是……”
“没有可能的,我了解我哥,除非是不得已,否则他不会选择常英。”连波摇着头,心里明镜似的,“何况现在出了状况,更加没可能了。”
“什么状况?”
“具体我也不清楚,好像是常英办的一桩案子出了意外,人质死了,那人质是我哥手下的家属,我哥为这事好像很恼火常英,还有黎伟民,下班的时候寇海给我打电话,说我哥当着常英翻了脸,常英整个人都崩溃了,在家哭了一下午。”
“不会啊,英姐一上午都在我店里坐,后来接了个电话就走了。”
“就是上午的事。”
“……”
第二天一大早,朝夕提着一袋粽子敲开了樊疏桐公寓的门。这套公寓她只来过两次,一次是春节的时候跟连波一起来拜年,还有一次是樊疏桐出院,她跟着连波过来看他,也就是说,她从未单独来过这里。
可是很意外,开门的并不是樊疏桐,而是寇海。
“朝夕?”寇海非常吃惊,“你,你怎么来了?”
“我过来看看我哥,他……”
“哦,他不住这。”寇海一面把朝夕往屋里引,一面说,“他这阵子都没住这,你不知道吗?”正说着,从厨房里走出一个清秀的女孩子,系着围裙,很诧异地打量朝夕,寇海忙介绍,“这是我媳妇燕燕,我们快结婚了。”又跟燕燕指着朝夕说,“燕燕,这是士林的妹妹朝夕,你没见过吧?”
“你好。”朝夕很礼貌地打招呼。
燕燕的脸一下就红了,她真是个腼腆的姑娘,跟朝夕点点头,笑了笑,就忙着进去倒茶了。
朝夕说:“别忙了,我就走。”
“你找士林吧,正好,我要去趟湖滨,我带你过去。”寇海穿戴整齐,还真像是要出门的样子。
“湖滨?”朝夕很诧异。
“对啊,他现在住湖滨。”
“他,他什么时候搬那里去住了,那里有房子?”
这回轮到寇海瞪大眼睛,上下打量朝夕:“你不知道?他两年前就在湖滨建了房子,忒漂亮,你没去过?”
朝夕茫然地摇头。
“连波呢,连波没带你去过?”
“他……他没跟我说过哥在湖滨有房子啊。”
“……”
寇海的脑袋瓜子一向灵光,时候明白过来,拍拍朝夕的肩膀:“走走走,我带你去,你一定要看看那房子,我敢保证,在聿市找不到第二个这么神仙的地方。”一边朝门外走一边还嘀咕,“真是的,你这么能没去过呢,士林这下子也忒不地道了。”临出门了还不忘跟燕燕交待,“我中午不回来吃饭。”
一路上,寇海都在跟朝夕说常英的事,忧心忡忡。樊疏桐将阿才妻儿的死归咎于常英和黎伟民办案不力,常英对此痛不欲生,从昨天回来就一个人关房里哭,自小到大,常英性格要强,家里都把她当男孩子养,从来没见过她情绪如此失控。寇振洲夫妇急坏了,寇海也急得不行,昨夜在父母那边劝妹妹劝到很晚才回来,无济于事,一直到今天早上,常英仍未从自己房间出来。寇海知道,这事只能说服樊疏桐出面去安慰下常英,解铃还须系铃人,除此外谁都帮不上忙。
“我就这一个妹妹,你说我能不急吗?”到底是兄妹,哪怕从小到大一起就掐,但关键时候还是心疼的,寇海跟朝夕说,“我看着这丫头长大的,她的性子我知道,从来不是个喜欢哭哭啼啼的人,她长这么大我就没见她哭过几回,可是这次……唉,一家人都拿他没辙,哭得嗓子都哑了还在哭。我是她哥哥,我知道她的心,士林不接受她没有关系,但不能借着刀疤这件事情这么打击她,让她死心很容易,犯不着这么伤她,她只是个警察,为了刀疤这件案子日忙夜忙,人都瘦了一圈,到头来还遭受这样的指责,换谁都扛不住……”
“要我去劝劝吗?”朝夕心里也很不好受。
“还是我先去跟士林说说吧,他去劝比谁都管用。”寇海皱着眉头,一筹莫展,“就是怕他这浑脾气,阿才妻儿的死确实让他很受刺激,这我知道,当初也是我提醒他要报警的,但报警没有错啊,每个公民都有这个义务,他这回死钻牛角尖了。”说着又瞟了眼朝夕,“你跟我去也好,帮我劝劝他吧,别人说的话他不听,你说的他不会不听的……”
“你为什么会这么说?”朝夕只觉这话听着颇不顺耳。
寇海兴许心情不好,说话不经大脑,回道:“朝夕,其实你什么都明白,我们都明白,只是每个人都有各自的选择,奈何不得的。”
朝夕别过脸看向车窗外,不再出声。
似的,她何尝不明白,但她奈何不了自己的心。她不是不懂他隐忍的绝望,很多个晚上,她在窗帘后窥见他在楼下的花圃边抽烟,可是她一点办法都没有。她窗口的灯,不是为他留的。
寇海说得对,谁都有奈何不了的事情。
她从车窗外收回目光,叹口气:“好吧,我去跟他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