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我,曹北琪,今年二十岁,虽然没有天使脸孔,也没有魔鬼身材,但白白净净挺顺眼的;还有一双转起来滴溜溜圆的大眼睛,再衬上一对俏皮迷人的酒窝,笑起来甜蜜又可爱——大家都这么说,虽然身高普通,三围也不怎么样,不过整体来讲应该还算不差——我自己觉得。
至于我的家庭也很简单、很平凡,爸爸是大学教授,妈妈是讲师,是对慈蔼又宠腻小孩的父母;刚订婚不久的大姊是高中老师,二姊正在修教育硕士学位,高中的弟弟整天玩计算机,我们四姊弟的感情也十分融洽。
另外,我还有一个交往两年的男朋友。
我想大家都会认定我一定是个沉浸在幸福中的女孩子,的确,我在家里是很幸福,我在学校里也很幸福,所有平凡人所能拥有的平凡幸福我都有了。
但是……但是……当我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
不幸福吗?
不,我很幸福!
幸福吗?
不,我很不幸福!
到底是怎样啊?
老实说,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讲,因为……因为……我的男朋友是世界上最最白烂的恶质男人、全宇宙最最变态的异种生物,天生一副最最乖戾任性的臭脾气,还有最最傲慢自大的无赖个性,他不但崇尚暴力,还有虐待狂,最开心的事大概就是看我出糗。
譬如出门后才发现裤子底破了一个洞,屁股会漏风之类的,而他早知道却不警告我一声,当我自己察觉到的时候都在路上了,四面八方都是人,真的好糗喔!
不过,算了,反正屁股吹吹风也不会死人,只要春光不外泄就好啰!
真正令人懊恼的是,交往近两年下来,我一点也不觉得我们有在交往,真的,除了上床之外,他从来不会主动找我,就算面对面碰上,如果我不先跟他打招呼,他就会好像没看见我似的飘过去,像冬天里的瑟瑟寒风,令人心冷到极点。
更气人的是,就算我主动先跟他说话,他也是摆出一张刚从马桶水里冒出来的臭脸给我看,一整个不耐烦,瞎子都看得出来他有多么不想见到我。
那他干嘛答应和我交往?
「你是不是不愿意和我交往?」
「我什么时候那么说过了?」
也对啦,他是没那么说过,可是,他对我的态度也不像是愿意和我交往的样子呀!
对他千依百顺,他觉得厌烦;讨好他,他说我碍眼;装小丑想逗他开心,他骂我脑残;我把自己扎上蝴蝶结当生日礼物送给他,他收下了,却在事后郑重声明,就算他拆封试用的是原装货,他也不会为这种事负责。
换句话说,他想退货的时候照样退,管妳是不是被他试用到爆烂的二手货。
好嘛,既然正面的反应他不喜欢,那我就反其道而行,处处跟他作对,这总该不会有错了吧?
还是错!
摆出一副屌样给他看,命令他来伺候「本小姐」,反驳他所说的每一句话,要他依从「本小姐」所有的要求,三大节——情人节、圣诞节和生日——更不能忘了鲜花、礼物和浪漫的约会,而且拒绝再陪他上床,还叫他去「自己安慰自己」,够酷了吧?
「妳欠扁是不是?」
耶,怎么可以那样骂人家,明明是他不喜欢我太温驯的说,现在人家酷一点也不对,到底是要我怎样嘛?
这也不行、那也不对,简直是欺人太甚,人家都那么努力想让他高兴了说,他却一点也不给我领情,还骂人家,愈想愈捶心肝,难道他没听说过泥人也有三分土性,不知道脾气再好的人在超过忍耐极限的时候也会狂风暴雨一下的吗?
没听过?
不知道?
好,那我就给他知道一下,小姐我豁出去了,姿势摆好,嗓门子先清一清,再深吸一口气,然后开始破口痛骂他,三不管把他所有见得人和见不得人的丑事、糗事、肮脏事,统统给他爆料出来,我相信左邻右舍一定很乐于和我共同分享猪头男的恶迹。
最好说到他没脸活下去,听说101大楼就是为了让他跳下来才建那么高的。
可是,有人的脸皮就是用钢筋铁板铸成的,不管我骂得有多难听,他少爷就是老神在在、啥米拢不惊,就算我吼到倒嗓,天都塌一半下来了,他还是无动于衷、不痛不痒。
「我就是妳所说的那样恶劣,那又怎样?」
呜呜呜,不怎样,我认输,行了吧?
不骗人,有时候我真的好气好气他,好几回都下狠了决心要跟他分手,还到庙里去烧香拜佛,发誓赌咒说这回非分不可,甚至偷藏了一把剪刀,想说一见面就先戮他两下,不,六七八九下,之后再发表分手宣言。
光是想象他浑身血注乱乱喷的模样,就能使我心情舒畅的度过美好的一天。
然而,不管我下了多大的决心,赌了多么恶毒的诅咒,一旦见到了他的面,我的决心就融化了,连剪刀也融化了——景气太差,偷工减料的情况好像愈来愈严重了。
因为我太喜欢他了,不管他对我如何,光是能见到他,我就觉得很幸福了。
老爸、老妈说我太傻,姊姊骂我是智障,弟弟笑我是花痴,连他妈妈都不支持,苦劝我不要太死心眼,他哥哥说要替我另外找个更好的男朋友,他妹妹见了我就摇头叹气,不然就翻白眼。
「拜托妳有点自尊可不可以?」
我也想好不好!
我自己也觉得自己太没人格,女性尊严荡然无存,一整个逊到了极点,连吃饭睡觉坐马桶嗯嗯的时候,我都要用一半的精神唾弃我自己,另外一半可怜我自己。
可是没办法,人家已经收不回送出去的感情了嘛!
就算他对我不理不睬,就算他觉得我很厌烦又碍眼,就算他说我是笨蛋又骂我脑残,就算他不打算为他对我所做的任何事负起责任,就算他不喜欢我,甚至讨厌我、憎恨我,我还是喜欢他。
搞不好我的头壳真的有哪里破洞,脑袋漏风了也说不定!
算了,我认了,是谁说的,总是爱人的吃亏,被爱的人占尽便宜,既然收不回感情,我这亏再不想吃也得硬吞,爱他,就得随他起舞,尽早认清事实就不会再浪费时间去哀怨了。
更何况,每天买一把剪刀回家来融化也不符合经济效益,我的零用钱又不多。
不过,尽管他对我如此差劲又恶劣,但至少有一件事让我知道,他对我并不是真的完全不在意的。
什么事?
这个嘛,唔嗯,说来话很长……
妳多得是时间?
好吧,那我就慢慢的告诉妳,一切呢,得从我高二下刚开学那个月开始说起,记得是月初的某一个星期五,那天,我做错了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