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丢失了我的小女孩
危险人物
赵平又一次给我打来电话,让我去他那儿。而我一想到他的脸就累。他的电话里苦苦哀求:“咱俩不是一直都挺好的吗?星期六来我这儿吧,我想你了。”可我就是不为所动。他的黑脸,他的皱纹,他的穷酸劲儿和他的忽悲忽喜都让我早就倒掉了胃口。我想也许不如给他一个轰轰烈烈的结局,让他彻底死了心。他并不是爱我,也从来没有关心过我。
我们约在下个星期六的上午10:30在树村的岔口见。就是他原来租房子的地方。我要结束这一切,包括他无休止地给我打电话。我发誓以后再也不让自己陷入这么无聊龌龊的男女关系中。
快骑到树村时我远远看到他正在村口等着我。看到我,他露出牙笑了。我在他身边停下车,“走,到我们家去。”他握着我车把往前推。
“我不,我来这儿就想达到一个目的,我就想跟你说一句话,说了我就走,你别拦着我。赵平,咱俩没关系了。”
“走,去我那儿。”
“我不,你别拉着我啊!你干嘛啊,松手!”我生气地打着他的手。我他妈太讨厌眼前这个人了,每回见着他都让我累。
“去我那儿。”
“不!我要回家了,你别理我。”
“去我那儿。”
已经有人停下自行车看着我俩了,我又气又急,赵平拉着我的车把往对面河边拖。我使劲往回拖,气氛极其紧张,几乎上演了一场全武斗。
他把我的车拖到了对面。我突然感觉悲哀起来。
“去我那儿吧。”赵平软了一点,说。
“我不去。”
我们在河边的大石头上坐下来,看着快要结冰的、肮脏的河。
“那咱们谈谈吧。”我说。
“谈完就去我那儿吧好吗?中午我们去吃饭。”
“没门儿。我不会去的。”
赵平把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我给拨下来,他又把手搭上去,我又给拨下来。我对眼前这个人极其嫌恶,自私又懦弱,怎么所有缺点都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了!
“去我那儿坐坐吧,我不碰你,我就是想让你看看我这几天刚画的画,我觉得画得特别好,是我最满意的一批。你去看看吧。”
“我不去。”
“天哪,你怎么和以前我的那个初恋女朋友一样啊,她后来也死活不去我那儿。”他埋着头,混浊而呜咽地嘟囔着。一瞬间我还以为他要死了呢。
我静静地看着河,觉得他,觉得自己都很可笑。
“反正你也不是特别喜欢我。”我开口。
“谁说我不是特别喜欢你?我最近过得特别痛苦,我的身体也不好,肺可能有病……”
“那你没事就多睡点觉……”
“我睡不着啊……”他拿那种愚昧毒辣的眼睛狠狠瞪着我,“你是不是故意气我的,我根本睡不着觉,睡不着啊……”
“……对不起。”事实上他可能让一个正常人的肺气炸了,可他做出一副毫无羞愧、毫无顾忌的样子让人对他的弱智无话可说。
“你刚才就不怕我把你推河里去?”赵平侧过脸看我。
“我早就知道你有这种本事。”我苦笑说。
“哈。”他笑了一下。
“我一会儿回家了。好吗?以后有机会再见。”
他显出一副很惊讶的样子:“再聊一会儿吧。”
我们又坐了大概十几分钟,我坚持要走。
“你还喜欢我吗?”赵平问我。我不知道他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我们之间从来都没有说过什么喜欢不喜欢的。
“啊,……没什么,怎么了?”
“你不喜欢我了。”
“没有啊。”
“不对,你不关心我。”
是!我承认这一点。
“我走了,拜拜。”
回到家后不久即听到电话铃声,我猜一定是赵平找我的,趁我妈还没接电话之前我大喊一声:“找我的就说我不在!”果然几秒钟后我听到我妈对话筒那边说:“啊,她不在啊……”“唉……”我躺在被窝里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对赵平的“追杀”烦不胜烦。一想到他的那张充满忧郁和“沧桑”的老脸我又觉得心神难安,心脏狂跳不止,仿佛他现在的痛苦都是我造成的。也许我还是惦挂着他的。过了不一会儿,电话铃又响了。我想赵平一定知道我已经到家了,他想跟我说什么呢?他到底又想耍什么花招?当电话锲而不舍地第n遍地响起时我终于烦了,这觉还让不让人睡了?“妈,一会儿电话找我让我接一下。”我又喊。
“喂,赵平啊?啊,我已经到家了。怎么了?”
“我没事,就想给你打一个电话听听你声儿。”
我翻了一个白眼,傻呵。没事打什么电话啊?
“是吗?你好好休息啊,我也挺想你的。”我对着话筒含情脉脉地说。
“你能不能当我的妹妹?这样我们能常联系。”
“当然可以了……”
“太好了。”
“是啊……就这样吧,啪!”想起他我就厌恶,再也不想与他有丝毫纠缠。
我挂下电话,就让悲剧快点儿结束吧!
赵平没事就打过电话来,如果我不接就一直打到我接了为止,所以我们家的电话经常关上,但还是防不胜防,赵平的电话犹如见缝插针般不断打过来(可能都是在东北旺的大街上欠着人家的钱打的吧),到后来他一听到我接电话就骂我,程度严重到后来我们班的女生听我说了这事儿以后集体写了一封骂人的信,让我下次赵平一打过电话来就照着读。这让我对赵平无可挽救地鄙夷同时也痛恨自己怎么就没早和他掰呢?要认清一个人的本质,看清楚第一次就不要留机会!你这个笨蛋!绝对不要结交固执吝啬的人,他可能固执地爱你,当然也可以固执地误解你!现在我真像厌恶一条蛇一样厌恶那个瘪三。我现在真恶心!所以当他下次再打电话找我时我当机立断地说:“我操你妈,滚蛋吧,傻逼!”从那以后他便消失在我的生活中了。
犹如“我来剥摇滚的皮”,我来剥赵平的皮,就是他华丽的外衣。一个虚假自私的人,却在一本全国著名的令人尊敬的摇滚杂志上粉饰自己,让天下摇滚乐迷蒙羞,欺骗真理。纵然他将全天下的人欺骗,我也知道他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他于1974年出生于陕西咸阳,1988年开始写一些“啊,理想走远了,还有追上她的脚步”之类的诗投稿给《中学生语文报》,1994年来到北京,来京之前曾在新疆、云南、南京一带转悠。1998年12月组建他现在的这支乐队“W”。他的乐队名是个奇怪的名字。中国他最喜欢的朋克乐队是盘古,而对北京的一些朋克乐队嗤之以鼻。他住在北京西郊一间月租一百四十块人民币的房子里,起床,烧开水,然后写下诗歌。身无分文,拖欠四个月的房租,饿着肚子去录音棚,依旧东蹭西蹭,依旧在东北旺欠下电话费和买包子的钱,劳动救不了命,依旧体弱多病,靠最好的朋友的药钱活命。我知道在他名利的光环下面,隐藏着一颗多么黑暗、糜烂、发臭的心。他写长诗,这个不孝的农民的儿子,他的每一个细胞都很贱。
两个世界
白建秋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和贾佳大概一个礼拜以后要到北京来。来看看我,顺便倒点打口盘回去卖。
他们来的那天上午我在班里上课。学校现在对请假的事管得特严。我给他们在桌子上留了一个条,跟我妈交代了一下就上学去了。
放学回家时见他们坐在我们屋里,白建秋弹着我的那把木琴。他们还是老样子,建秋穿着一件黄色上衣,贾佳则看上有点儿傻乎乎的。我妈说白天她让一个战士带他们去逛故宫了。晚上住我们家旁边的海军干休所的招待所。
“嘉芙,你什么时候带我们去看一下演出好吗?”
“好吧。”我从柜子里拿出《摩登天空》,“明天晚上‘17’号酒吧有演出,是木马和另外一支乐队,到时候咱去看一下吧。”
“好吧。”
晚上我把他们送到海军干休所的招待所里。然后再一个人走回家。
第二天晚上我们坐地铁去了三里屯。我们坐在靠后的桌子上喝酒聊天。坐在我们前面的是一个外国人,只能看到他穿着黑色衣服,一动也不动。他一个人坐在那儿,有时候站起来拍几张照片,然后再静静地坐下,喝两口啤酒。好看的柔和的背影,黑色的衣服。身上流淌着一种我喜欢的优雅气质。后来我才想到,那是灰色所特有的气质。
“那个老外挺有意思的。”我跟他们说。
“敢不敢上去跟他说话?”贾佳说。
“啊?我不敢。再说说什么呀,我英语那么次,还不够给咱中国人丢脸的呢。”
“这有什么不敢的呀?去聊聊呗,我觉得他一个人坐着也应该挺无聊的。没事,去吧。”白建秋怂恿道。
“不会吧?”我笑着说,“那过一会儿再说吧。”
我的眼睛一直盯着他看,看到他叫啤酒,小姐过来递酒,他说“Thank you”,然后一口一口喝酒。
“要不然我真过去啦?”我吃了一口冰淇淋说。
“去吧,我们在这儿等着你。”
我吃完最后一口冰淇淋站起来向那个人走去,“打扰一下,”我说我可以和你聊会儿天吗?
当然。他回答。酒吧里的音乐很吵,他示意我出去聊。我向身后的贾佳和白建秋使了个眼色,就跟着他推门出去了。
我们到了外面,有卖花的小孩,乞讨的小孩,我无奈地向他笑了一下,他耸了耸肩。这时我才发现,他出来太匆忙了,只穿着一件黑色T恤衫。“OH…”他抱着胳膊,我看到前面有一家小卖部,就拉着他走进去。里面挺暖和的,有一位女士在大声地用英语打手机,看来可能也是附近哪个酒吧太吵躲在这里的。
“你是哪儿的人?”我用英语问他。
“Finlandin Europe north.”
他说了几遍我都没听懂,“What?…”
身边那个打手机的女士不耐烦了,“Finland——芬兰,在欧洲北部。”
我遭到她的抢白,心里很不舒服,我想她应该是很看不起我糟糕的英语,而且居然还用这有限而暧昧的英语妄想和外国人沟通。
“小孩儿……”我猜她心里肯定在这么评价我。
后来我们就管小卖部的人借了根笔在纸上交流。这样比说话要简便点。因为彼此发音的问题,让我那本来就少得可怜的词汇量又灌了不少水。
他在纸上写他Janne,来北京旅游,住在京伦饭店里,下礼拜五离开。我算了算,正好离现在一个礼拜。今天也是星期五。我们在纸上聊了一会儿,Janne给我留了他房间的电话,我也留了一个家里的电话。
我们回到楼上,还在聊个没完。乐队已经演完了。我,Janne,贾佳和白建秋四个人走出酒吧。我向Janne介绍:“这是我的两个朋友。”他向他们笑笑。我和Janne走在前面,把贾佳和白建秋甩在了身后。我真的有点兴高采烈。过了一会儿,贾佳和白建秋赶过来,说:“要不然你们先聊吧,我们先打车走了。”
“……好吧。”我说。然后挥挥手送他们上车。“再见啊!”他们向我和Janne打着招呼。
“你的朋友很好。”Janne说。
“是。他们挺好的。他们喜欢摇滚乐。”
这是在北京。The city is grey。Janne的眼睛是柔和的灰色,带点银色,有些像玻璃碎冰。褐色的头发。从头顶垂下。他的名字用芬兰语拼,应该是“杨内”,我叫惯了,第一次见他就是叫他“简”。
他这个礼拜就要走,我又想要什么呢?如果可能的话,我想要的,也只不过是一个吻。只能如此。
我高二了,很快就要青春不再。我讨厌寂寞,可我偏偏很寂寞。
Janne,点亮我面颊的光,燃烧我想象力的火。
他不会说中文,我的学识也不具备让我说好英文的能力。更多的时候我们是在用笔交流。这是一个星期五的晚上。
我们一直走啊走,直到看见京伦饭店的影子。“你明天有时间吗?我们还在那个地方7:30见。”临走时他对我说。
我从地图上看到Finland,在欧洲的北部,那里冬天很冷吧?
我花一个钟头坐地铁去见他。我们还约在老地方,“17”的门口。7:30,简没有来。我等了十分钟,买了个三明治,边等边吃。7:50,简的身影还没有出现。我决定接着等下去,这么好的夜,我不想辜负这美好的月光。
快八点的时候,他到了。“Sorry.”他说。
“没事儿。”我说。
我们进酒吧,聊了一会,我问他什么时候再来北京,他说也许是明年八月的时候,但是不一定。他说他买了新裤子、A Jerks和许多许多中国CD。他还说了一些什么,我记得他说“我不想因为我要走了让人难过,”我记得我说Never maid。
临走时,Janne坚持替我付了帐。我们从酒吧走出来,来到街上。车排着长长的队,亮着灯。这就是北京的冬天。风有一种坚硬的力度。“How do I lie if there’s less and less time﹖No one teaches you how to fly.”
我和Janne像昨天一样散着步向前走。我想好了,拖一分钟是一分钟。我是那么地想和他在一起,我是那么地寂寞。
“我们在这儿坐一会儿如何?”在天桥下的一座椅子旁,他问我。
我坐下。两个人开始聊一些漫不经心的问题。但后来由于语言不沟通只聊了几句就停下来了。他说英文,很快。虽然我不懂什么意思,也能从他的表情中体会出他的意思。他说如果我们仅仅是今天晚上相爱,而从今以后就只是普通朋友,这是不可能的。
不,天哪,这不是我的意思。
不是。
“I would like to love you but I don’t want to make you feel bad because I can’t stay in BJ.”
“My heart says I love you
But my mind tells me not .”
还没有分别,我已经在预支想念。
“自古多情空余恨。”我对自己说,闪着泪花,既可气又可笑。
也就是这样,还能怎样呢?身处不同的国家,说着不同的语言,时空已经隔开了怀念。
我和Janne约了第三天还要见面,“他怎么还不给我来电话呢?”正想着,电话铃响了,我条件反射般抓住电话,里面传出Janne的声音,还好,没有让我的父母接到这个电话,要是他们接到,我能想像到的惟一结局就是“啪”地一声挂下。他向我约今天晚上的见面时间。“8:30吧。”我说。
我的父母和朋友在客厅打麻将。当我七点半收拾好要出门时我爸突然不让我出去了。
“这么晚了你去哪儿啊?不许出去!”
“啊?我有事儿。”
“有事也不行。这么晚了,干嘛去呀,怎么不早点出门啊?”
“我,我真有事儿。”急死我了,眼看着和Janne的约会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还困在家里出不去。
“别劝她,爱怎么着怎么着吧,她要是敢出去,我打断她的腿。”我爸对劝我的叔叔阿姨说。
我的眼泪一下子下来了:“你打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父亲!”
“我还不知道怎么会有你这种孩子呢!”
“我要出去!”
“看你今天能不能出得了这个门!”他得意洋洋地说。而我面对这一切发现却只有无奈。当我最终终于冲出了门打车到地铁站坐地铁然后气喘吁吁地跑到酒吧的门口时已经10:20了。Janne不在,没有他的身影。我像一下子扑空了一样,过了一会儿我决定给Janne打个电话,也许他已经回去了。我一定要向他解释一下,我不是故意迟到的……
电话通了,一个外国女子接了电话:“Hello.”
我说找Janne。
“他不在。”她说,“他出去了,我是他姐姐,你要留口讯吗?”
“不用了。谢谢。”我放下电话。我很高兴他还没有回家,但他现在在哪儿呢?我决定接着等,直到给Janne打电话他姐姐说他已经到家并且睡了。
过了大约四十分钟,我终于看到了他的身影。我高兴死了,他的脸色好像不太好。
“对不起,今天我迟到了。”
“All rignt,上次我也迟到了。”他有些冷淡地回答就再也不说话。
“……”我不知道该怎么向他解释,他的冷漠、不闻不问的态度让我心情更加难受。
“我想自杀。”我说。
他有些惊讶:“NO。”
这次我们没有在“17”号酒吧坐着,我们有点漫无目的地向前走,Janne的面容很严肃,我不明白是不是在我迟到的这两个小时内他已经决定了一些东西?
我们走到三里屯酒吧街上,有卖花小孩向他兜售玫瑰,他有点不耐烦地闪开。
他给自己要了一瓶啤酒,然后问我:“你要喝点儿什么吗?”
四周环境乱糟糟的,这让我们的心情变得更加复杂。
“不。我什么也不要。”我说。因为我身上的钱不够我付任何一种酒吧里的饮料。
他有些尴尬地看了我一眼,转而默默地喝他的啤酒。
我们都觉得浑身很不舒服,却又不知道怎么了,事情是怎么向越来越糟发展的。
我给他递过本子,问他现在在想什么?
“Nothing .”
“那你想给我写点什么吗?”
“SorryI don’t understand . Maybe I’ve got nothing to say right nowsorry.”(对不起,我不明白。也许我现在什么也不想说,不好意思。)
“我明白。我们都能做什么呢?除了说话以外?我耽误了你的时间。如果我耽误了你的时间,我回家。”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他在本上给我写:
“I’m sorry I have to go and I think you’d better go home too. It’s been so nice to be with you but after all we live in different conntriesspeak different langagesso don’t miss melook forward and live your own happy life.”(不好意思我要回去了我想你也应该回去了。认识你非常好然而我们生活在不同的国家,说着不同的语言,请不要想我,过你自己快乐的生活。)
我用我仅存的头脑辨别出他说的话的涵义。
我快乐的生活?别逗了。你不知道我们的处境。我们中间差了十万八千里。
“我很抱歉……”
“No Problem”我打断他。冲出酒吧,简直是口干舌躁。哪儿哪儿都不对了似的。
Janne焦急地对我说了许多话,但是我听不懂,我听不懂啊!
中国人和中国人沟通还有问题呢,一句话可以有好几种意思,语气、用词的不同会有不同的效果,……是褒还是贬呢?
我们一路无语地走着。我想着想着泪就止不住。我一想到要让一个外国人看到自己这副没出息样儿给中国人丢脸我的泪就哗啦哗啦地往下掉。
“别恨我。”他说。
“别说了!”我说。
他在纸上给我写了一句Doors的歌词:
You’re lost little girl.
你失去了你的小女孩。
我走上天桥,凝视下面的车流。我让他先走,我要一个人静静。看着他上了出租车后,我走到长安街找夜班车。我的身上只有二块钱。
周四晚上,Janne没有打电话过来。星期五去上学,Janne的飞机已经离开中国。
“不应有恨,不应有恨。”我对自己说。
但,是谁,对我说I-love-you,又是谁,说一个单词吻我一下?当我们拉着手在长安街上散步时,我对他说:“快看天边的月亮!”
我的北欧朋友
我的北欧朋友
我没有什么好的衣服没有香水
我在一所职高上学
我是中国女孩
我不了解你的国家
我甚至不知道芬兰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
但这一切都无法阻止我爱上你
我知道旷野、黑裙、长发、孤独
我知道另一个国家不为我所了解的风景
Goodbyemy beautyfulfriend
Have funlive your happy life.
哗众取宠
紫予写信来说他的苏格兰草原没有夏天时美了,他等待冬天明亮阳光照着它,在哪儿站着你一定会忘记许多东西。苏格兰草原上有一种草,少部分叶子是红的,很奇异!
阳光明亮,天很蓝,街上的人们还很坚强,汽车来往穿梭。
我日渐沮丧。
我已经受不了任何学校。在这里我每一天都不快乐。
我讨厌和那么多人一起呆着,不想让无谓的人了解我的想法。也不想做广播操什么的。所有的老师都看我不顺眼,我看哪个老师都烦,如果有一个例外,那就是法律老师了。我对他的印象还不错。我一直想弄清楚他的星座,可每回我问他他总是卖关子。
尼采说过:宁可追求虚无也不能无所追求。
班上有个女孩从容驾驶着如此青春灿烂瑰丽鲜艳的美色。
我惭愧不已。
还有一个女孩她考试成绩总是第一。
我无地自容。
我要好好地反省反省!
我的初中时代结束了。而我现在所处的这个更残酷的时代何时结束?
或许是我不该,在这样一个浮躁的日子应该走到街上做一些很随意的事,而不该呆在家里“思考”。事实是如此残忍。我宁愿化做灰飞烟灭,来摆脱这无穷无尽的痛苦。
有时候我经常奇怪杜媛的心理。她在这所学校里是怎么做到每天不迟到不早退天天笑脸迎人努力工作的呢?要知道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对西×中学恨之入骨,杜媛也经常抱怨,还在背地里骂管学生会的李主任是“死老太婆”。那她是怎么在最后一秒钟里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的呢?她在这所学校里的地位蒸蒸日上,现在已经是文艺部的部长了,经常风风火火地开会检查什么的,好在这所学校这样的机会有的是。
也许她也在奇怪我的心理。奇怪我为什么不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为什么非要退学,我到底在想什么。
我和她,像南北两极,走着各自不相同的路。没有交情,没有恩怨。学校里讨厌杜媛的女生有的是,讨她好的女生也不少,但我两样都不沾,我和她是两种人,她天生会作秀,如果日后哪一天我听说她成了明星或者以各种方式有名了我都将毫不惊讶。我十分佩服她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伪装能力,在这样的学校里她都能甘之如饴地生活下去,还有什么事能难得倒她?她会演好戏的。别忘了她还有一副从小跳舞的身材和一张闭月羞花的脸。
经常在班里吃方便面而懒得下去打饭。钱当然是按月交的,并不因为不吃而少交。很滑稽吧,你可以不吃饭但你不能不交饭钱。但我宁愿吃方便面。可见这个学校的饭有多难吃。每天中午的排队打饭对我来说就像侮辱。每天的自习课和中午午休时就有同学扎堆玩扑克,当然要是被逮着就得扣分。同学说天天上学来就是为了她老娘,惟一的乐趣就是玩诈金花。可惜我都不会玩诈金花。所以我来学校没有一丝乐趣。
我知道选择有时还不如别人指给你一条路,惟一一条路,走下去。少些自怨自艾。我丝毫不爱那个专业。
自由自由自由自由,“吃饭的自由,睡觉的自由,说话的自由,歌唱的自由,赚钱的自由,点灯的自由,自杀的自由,自由的权利一直是自已的,这个自由都没有,还谈什么自由。”毫无疑问的是我再也忍受不了了。
自由自由自由自由,看书的自由,吃饭的自由,睡觉的自由,听歌的自由,做爱的自由,放弃的自由,回家的自由,退学的自由,逃跑的自由,花钱的自由,哭泣的自由,骂人的自由,出走的自由,说话的自由,选择的自由,看《自由音乐》的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如果你不是一个自由的人,还说什么自由。
在语文课上让同学上台演讲,我是这样说的。
各位同学: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所有真正有才华的人都是自杀的。
有一句话流毒甚广,那句话就是“适者生存”,我要告诉大家,这句话完完全全是个错误。真正有才华的人都死去了,活下来的都是那些平庸抑或已经违背自己原则的人。请让我们看看这些自杀的人吧:
屈原、老舍、顾城、海子、戈麦、柯特科本、海明威、凡高、太宰治、玛丽莲·梦露、三毛、Lan……无数。
在这些人中,有受大家尊敬的,也有遭人唾弃的,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有骨气,在面对屈辱时,他们宁愿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也不愿苟活于世。也许你们会说自杀是弱者的行为,但我要反驳这一点,当你面对无奈而又无法解决时,你是愿意行尸走肉活在人间还是愿意去以死抗争?这里所说的自杀不是谁逼着你死而是主动选择的结果。质本洁来还洁去,或者是冷酷到底,你们怎么猜都行,反正他们用最后的选择捍卫了为人的尊严。鲁迅说过,自杀也是一种反抗。顾城、海子、戈麦都是中国著名的诗人,顾城是朦胧诗的领头人,而海子是80年代浪漫主义诗歌的终结者,戈麦,来自北大的天才诗人,自沉于万泉河,成为他的诗中“众尸之中最年轻的一个”。海子于十五岁时进入北大法律系,1989年5月在山海关卧轨,他曾经在诗里说过“与其死去,不如活着!”但他最终用他的死肯定了诗,否定了平庸冷漠的生活。
尤其在战争中,有着铮铮铁骨的战士们宁愿自杀也不愿被俘。尊严在他们看来是第一位,生命永远排在尊严之后。
太宰治,日本著名小说家,其作品着重反映二战后日本社会的幻灭感和绝望感,是一位“破灭型”的作家,《斜阳》为其最重要的小说,其中自杀等场景极似作者自身经历(他曾自杀未遂,最后投河身亡)。
有才华的人,往往会感到世界的黑暗与丑恶,这缘自他们敏感的心和易幻想的性格。他们往往桀骜不逊,古往今来,许多天才头脑中都会闪出一种迷茫,正如《射雕英雄传》里的欧阳峰,因不停地追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走火入魔而发疯了。到这种境地也就生不如死了。真正的天才最后往往感到是绝望,因为他们可以更容易地看清一切,所以他们知道无路可走,所以他们更不愿浪费时间。当然有人会问:“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有成就的人活着?”我可以回答你们的问题——那就是他们之所以活下来,是他们妥协的结果。他们磨灭了他们的锋芒,变成了大众中的一员,变成了毫无个性没有思想的机器。他们要么已过了辉煌的高峰,要以从未开窍过。
所以说,真正的人生应该是战斗,真正的活着就应该锋芒毕露。在屈辱和人格中选择,应该选择后者;在活着与自由中选择,应该选择后者;在平庸与死亡中选择,应该选择后者!说白了就是一句话:永不妥协!爱谁谁!
没了。
谢谢!谢谢大家!
尽管我的这篇演讲稿明显地哗众取宠漏洞百出,底下的同学还都听得目瞪口呆,瞠目结舌。“匡匡匡”地鼓掌。语文老师在发呆之余还特意问了我一遍:“这稿子是你自己写的吧?”
“当然是啦!”我自豪地说。
“林姐!林姐!”几个后排的男生拼命向我招手递眼色:“行啊你林姐,牛逼!”
“哇噻,我们林姐太帅了!简直是超潇洒。”
谢思霓向我吐吐舌头。下课后走到我身边来,“你真行啊,还知道那么多名人,好多我都没听说过,你说的那些人里我就听说过一个鲁迅还是因为学过他的文章。”
我谦虚地笑笑,没说话。
坚持退学
我坚持退学。父母带我去看心理医生。更多的是为了给老师、学校一个交代。当然下学期还是要上的。如果再让我再在那所学校上下去,我真的要崩溃了。那天下着雪,日期忘了,好像是一月三四号的样子。坐我爸单位叔叔开的车,到很远的一所连队医院。是郊区的一所医院。离我家很远,一个小时或更长时间。像去郊游。雪非常好看,正是我喜欢的样子 。
我们走进了医院的四楼的一间屋子,很可笑的是房间前挂着的牌子竟然是“精神病科”。一位女医生坐在巨大的桌椅旁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靠,不会吧?这位医生也太不“温馨”了,我记得我爸我妈可说过带我来看的是“心理医生”。“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说。
“那你还来这儿干嘛?快点儿,我问你叫什么名儿呢!”
“……”
她看着我,停下手中的笔。“你是不是觉得这个很有个性?你是觉得很叛逆吗?”
“……我坐在这里,对你就是一种恭维。”我对她说。
她吃惊地张大嘴,然后就作出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很体贴地说:“是吗?”我想她可以把我当成疯子了!一个真正的疯子!我笑得流出了眼泪。那么我是到这学期末都不用上学了。
回去的路上我们在一个店里吃了一顿非常好的涮羊肉。仿佛为了庆祝什么似的。我高兴了一秒钟忽然想起没有什么可以庆祝的,难道父母会庆祝我终于休成学了?我们坐车回去的时候恰是四五点钟学校放学的时间,沿路各大中小学里都涌出无数天真活泼穿校服或不穿校服的学生,他们欢快的人影在白茫茫的雪地上显得格外鲜艳。
就是这样了。第二天早晨我不用6:30起床了,不用担心迟到了,不用做广播操了,不用下楼排队买饭,不用考试,不用开会,不用上机,不用……
统统结束了。
一声不响地狂奔
所有的美好都跟随着逝去了
我喜欢冬天的风
告诉我你需要的是坚强
现在我走了我要走了
我已经走了
留下一群人在痛哭流涕
就让你们去后悔吧!
我走了!
在我休学的这个冬天,我被介绍来到一家杂志社。以前我总是去玩。那个杂志社在五棵松附近的一个军队大院里。有时候我会在下午去,午后的阳光射在院子里的伟人雕像上,有种宽厚温暖的质感。我喜欢那里温暖而慵懒的气氛。当然,每个人都忙,除了我。
办公室里的灯很亮很柔和,每个人都有一张半隔离的办公桌,我想,什么时候才会有属于我的一格?办公室有时人多,有时人少,我常常坐在左面最后一张桌子上,静静地呆着。在他们眼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不知道,我根本不在乎,反正肯定不会是一个痛苦的人吧。你知道我是有多努力去微笑。事实上我一个人呆着的时候常常感到悲伤。我喜欢哭,常常从头哭到尾,就像80年代的传奇乐队The Smiths的歌迷一样,把时间用在喝茶、赏花、穿绒线毛衣、参观死去的诗人墓地上,然后他们哭泣着,想要去死。怪不得我喜欢红色和灰色。我常常沉溺于一种消沉的感觉,并在痛苦的冥想中获得了一种奇怪的欢愉感。他们有钱,有阅历,可以请朋友吃饭,身上涂着好闻的香水味,说话的声音很温柔。这就是我迷恋他们的原因。我想,我现在喜欢你们,就会做出喜欢你们的样子。我想我只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但我喜欢这样。
现在想想我那会儿简直疯了,我会在冬天的棉衣里面穿短袖的衬衣,只为了博得Y和Z的一句称赞:“还是春树年轻啊!”我便作天真状。
Y和Z是一起去英国留学回来的朋友,Y其实已经不年轻了,他热爱摄影和足球,惟独对女人的兴趣不大,他留着长发,只有眼睛还像一匹马一样年轻。Z比他小几岁,我在办公室里经常看到他一边上网查资料一边给女人打电话用英语窃窃私语。
办公室里还有一个女的,长头发。可能也是某个版的编辑,不过不知为什么她老看我不顺眼,跟我说话也爱搭不理的,可能觉得我幼稚吧,我也不喜欢她冬天还穿着“自由马”的长裙,还背一个小皮包。老气横秋。
Y给他们拍照,每当我靠近他的时候,我都能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水味道。但我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牌子。
骑车在无人的大街上,风已经不很凉了。我想念冬天。特别特别冷的冬天。我这个人怎么回事,冬天那么冷,我怕冷,我的长裤很瘦,根本套不下秋裤,但这个冬天我是和一群我喜欢的人一起度过的。我怀念冬天的雪地里帮Z买润喉片。在冬天走路来杂志社,我不感觉很冷。我曾想买几支花,我是那么地想送他们花,但我想我买不起。
我一遍一遍地看到Z在电话中用柔和悦耳的英语和别人聊天,每当那时我就想堵住耳朵不想听到我根本听不懂的英文。
春天似乎一转眼就到了。他们的工作开始紧张,常常外出采访,每次来都很少见到一面。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会不再迷恋他们,这让我难过。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无法抑制的,这更让我难过。
我长久长久地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有时候我会带一束花去,放在大雪碧瓶剪成的简易花瓶里。
阳光从窗口射进来,窗子开着一点点,为了透空气。他们每个人都在忙,没有人有时间理我。我的青春在这空气中,在这巨大的房间和光亮中轻轻消磨。
终于有一天,我看到了空空的房间。我想我要疯了,这桌子这椅子统统张着大嘴要把我噬掉。我是这么不受欢迎的。青春不过是一个年龄,他们不需要别人的年龄来告诉他们已经老去的事实。他们不需要一段压缩的年龄一支新鲜的伤口。
我到他们的宿舍去找他们。Z一个人在,他告诉我Y在外面拍照片呢。
我们坐在客厅看ChannlV。
我看着杂志,悄悄看着他。他在用电话和人聊天,声音很低很温和,间杂着笑声,温柔且暧昧不堪。有时会低低地顺畅地说一大串英语,清泉流水般好听。那么骄傲。而这个夜晚,注定是要被我的感情和冲动搅得一塌糊涂。
我梦游似的走进他和Y的卧室,看到大瓶的CK香水。哦,原来他们是用的CK。我闻到那迷人的香味。不知为什么突然变得暴怒起来。
“你什么时候回家啊?已经快十点了,我明天还要上班,我想休息了。”
我跺跺脚,百转千回说不出心事,我们之间是如此遥不可及。一瞬间我心里万念俱灰。这个世界果然是残忍的。我挣扎着走到他面前,把手放在他的肩上,他避开了。其实我是想坐在他的腿上。我愣了一下。“你以前受过什么伤害吗?”Z用研究的眼光着着我。
“什么呀……”我想笑。
他变得严肃起来,“你不真诚。”他说。
我低下头。好吧!我不真诚。那就……去他的吧。我说我走了,他从凳子上起身送我,在门口时他笑嘻嘻地说:“你这个小流氓……你还挺疯狂的,你这个新新人类!”
我看了他一眼,逃走了,有一种像粘稠的血液样的东西迅速充满了我的大脑。我跑起来都能听到那晃动的响声。那样飞快地奔跑啊奔跑。这是怎样一个世界!风像刀子一样猛灌到我的裤子和胸膛里,我一声不响地狂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