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十年
有人说爱情的感觉只能维持两三年,萧志皓在回忆,两三年那一阵他们两个在干啥,好像还是很纠缠很荡漾,记得那时候还有个万年冰佛蓝奕小佛爷在他后面比着,令他不爽。不过后来他也想通了,蓝小佛爷如果不下山,那么就不会来跟他抢男人;蓝小佛爷如果下了山,那么就不再是佛爷了,所以应该抢不走他男人。
这么一想,就风自清扬云自流了,更何况自那之后,他就没见过小蓝同志,自然那两兄弟也偶有联络,但是他觉得就算是信不过靳辰的节操,也要相信小蓝那变态的道德观,如果这两人可以搞出什么问题来的话,那还真叫天方夜谭了。
也有人说,爱情会经历七年之痒,于是萧志皓继续回忆,七年那一阵他们在忙什么,嗯,倒真的是很忙。
萧志皓的策划公司当时正搞得如火如荼,本来他是无意从靳氏名下剥离出去的,但无奈靳辰对此事十分坚持,萧志皓在任何问题上一向都拗不过他,也就只能无奈地照办。
当然,他知道靳辰这是为了他好,靳辰希望他能有自己的事业,更多安身立命的本钱。好吧,他承认那小子的确是好心,可是他怎么就不明白呢,他萧志皓同学,偶尔也会有点小人心态,希望让靳辰觉得,如果这该死的男人抛弃了他,他就会活不下去。呃,当然,这话实在是酸得连他自己都听不下去,于是只能作罢。
于是,就这么着,他们在一起磕磕碰碰的,到了第十个年头,靳辰四十一,他三十九。
正所谓男人四十一枝花,靳辰正当他生命中巅峰的光华,眼角虽然起了一些皱纹,却只有平添几份成熟魅力,帅到惨绝人寰。
而萧志皓,怎么说呢,他这一路个子不高,骨架均匀,头发柔软,皮肤细腻的人种,最大的特点就是不见老,年轻时看看还不觉得,越是到老了越发水灵起来,如今正经奔四的人了,可是在纽约进个酒吧还常常会被人查身份证。
十年,到了第十个年头,靳辰已经隐隐地有点业内老大的气质,而萧志皓,也已经被剥离了靳氏的标签,成为了一个业内知名的策划人。
一切都很好,萧志皓觉得。
自然这些日子以来也有风有雨,只不过万事有靳辰在,他不必有太多费心。反正靳辰的传闻绯闻他自己会料理掉,他的绯闻传闻靳辰也会帮他料理掉,横竖,他只要安安心心地相信靳辰就好。没有靳辰解决不了的事,也没什么东西可以影响靳辰的判断。这只腹黑的狐狸,这些年,越来越有资本也越来越强大。
萧志皓仍然喜欢开小房车,他是沃尔沃家的FAN,实在最重要,性命大过天。穿黑西装白衬衫,系丝带领结,全套行头由靳辰一手打造,于细节处精致动人,温和的绅士气质风度翩翩,引得不少新进人物竟折腰,不过折腰归折腰,真正敢动手的毕竟不多,靳&萧黄金拍档多少年,在外人看起来水泼不进,针插不入。
然而示好的人,总是有的,殷勤照顾体贴周到,现在的青年人,多半很会做人。
“Tony,你又这么早到!”萧志皓车还没停稳,林克达已经站在旁边等待,萧志皓有点无奈:“明明你到得比我还早。”
“我是设计师,当然要在现场盯好。”林克达的汉语并不十分流畅,很显然他有更为熟悉的语言,只是他不用。
“林生,这是秀场好不好?我的责任比你重多了。”萧志皓笑道。
在这圈子里混,种种好感恶意都要心中有数,直接想拐上床交流的牛人萧志皓都遇上过不少,更别说这种举止间带着些微好感的仁兄,要是这点小事都会被吓到,那么多年还真是白混了,自然是回应得周全又滴水不漏,双方彼此都给足面子,合作融洽又舒服。毕竟跟喜欢你的人做事,总好过同仇敌忾。
林克达,来自香港的女装设计师,三年前,他是新人刚出道;而与此同时,萧志皓刚刚从靳氏的闪亮招牌下剥离出来,也算是个新人。只是此新人非彼新人,有靳辰的光环罩着,大家都等着看他离开靳氏的第一台秀,靳辰在业内的人缘好,很多大佬都赏脸,谁都以为萧志皓的开业大秀,无论如何都会是个一线大牌,可是当谜底揭开——众人都齐齐惊讶了,他选了林克达,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伙子。
其实这里面有个误会,不是萧志皓挑中了林克达,挑中他的人,是靳辰。
靳辰看过他的样衣,知道此人的潜力,找大牌秀来开业,可靠是可靠,但很难打出自己的名声来,而找一个新人,成了,是他们策划运作得好,不成,是设计师自身分量不足,而萧志皓最多只是个看走了眼的罪名。
林克达的作品本来就有水准,再加上靳辰的人脉加灵感和萧志皓的办事能力,当年那场秀自然是一炮而红,他本人也就此跳入了大众的视野里。而自然而然地,从那之后他的一切商业策划,都全权交给了萧志皓。
“你觉得这一季的东西怎么样?”
看完彩排,林克达从工作人员手里挑了杯摩卡递给萧志皓,借着这个角度,一双充满期待的眼睛转向他,目光灼灼。
萧志皓有点心虚,笑道:“我觉得蛮好的。”
“真的吗?”林克达笑逐颜开。
“哎,我说,你别这么相信我,我的眼光不作数的。”
“怎么会,只要是你喜欢的,总是好的。”
“算了吧,靳辰最怕我喜欢他的设计,如果连我都觉得好看,那多半……”
“他随便说说罢了!”林克达眼一垂,长睫毛闪下去,脸色有点僵。
萧志皓极少被他这样子抢白,一时倒愣了几秒,换一个话题,将此节抹过去。
收工,照例是送到停车场,林克达一手撑着车门,弯下腰来叮嘱:“路上小心点,我就不送你了……”
萧志皓每每发笑:小朋友就不用为大人操心了,你自己小心点就成了。
林克达微微一笑,用力关上车门,对后视镜里的人挥挥手。
萧志皓缓缓发动车子,看着后视镜里的人越来越小。
和萧志皓一样,林克达也常年穿白衬衫,领口开两个扣子,袖子略长会盖过半个手掌,只是他不喜欢外套,反正常年在空调地带生存,实在万一迫不得已要在严寒的日子里外出,最多裹一件单风衣。萧志皓每次看到都为他冷,觉得那种衣服冰得像铁,好在,到底年青,血够热,老这么冻着,居然也不见他生病。
不过,于寒风中看着如此一位美少年冻得嘴唇白紫,抱肩发抖,到底也不是什么美事,萧志皓有时会心软,借出围巾手套,他倒也不拒绝,由此可见,此人纯粹是爱耍帅。
萧志皓仍然记得他们两个第一次在办公室里碰面的情景,记得当时两个人都愣了一下,心里大概都在诧异:呃?好年轻!
但,林克达那时候是真正的年轻,那是一种活力与野心,那种出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有一种人是永远都不会失败的,因为一次不成,他会满不在乎的摇摇头,说:“嗯,再来。”
那一瞬间,萧志皓被这种气势所感染,信心大增。
于是,那个下午,林克达盘腿坐在他办公桌上,指点助手把一件件的样衣展示给他看,顾盼间神彩飞扬,皮肤在阳光下闪着微光,可见是多么的光洁紧绷。
年轻真好,萧志皓心中感慨。
后来再熟了点,林克达一次神秘兮兮的询问萧志皓的年龄。
“三十六!”萧志皓坦然回答,他既不是艺人也不是女人,隐瞒年龄不是他的分内事。
“三十六?!”林克达惊讶万分。
“要不然,你觉得呢?”萧志皓失笑,却被人一把揽了脖子凑到汽车的后视镜前:“你看,你看,明显我看起来比你大嘛。”
“怎么可能!”萧志皓受宠若惊。
“你看起来明明就才二十六,唉,我都二十八了,还比你大两岁,啊,我原来已经这么老了。”
或者所有的时装设计师都变态地爱惜自己那张脸,萧志皓眼睁睁看着一个明明比自己小掉八岁的小朋友在摸着脸哀叹:“老了老了。”心中一时五味杂陈。
那一次合作异常成功,小朋友兴奋过头,在庆功宴上喝醉了酒见人就亲,现场众模特加工作人员几乎无一幸免,萧志皓则大笑着把靳辰推出去当盾牌,得保城池不失。
也就是那天晚上,靳辰忽然对他说:“那小子对你有意思。”
萧志皓以为他开玩笑,笑骂:“胡说八道。”
“他今天没多醉,他还认得你。”
萧志皓愣了一下,沉默下来。
靳辰这挡箭牌虽然好使,可是怎么也挡不过酒疯子缠人,而且这种事大家都不算很计较,性爱派对都有人开,亲亲脸实在算不得什么。所以有那么几次,萧志皓还是被捉到了的,但是,林克达,他没下手。
这说明了什么??
要么就是讨厌他,觉得恶心,要么……
“我,是不是应该跟他说清楚啊?”萧志皓迟疑,毕竟人家什么都没有做。
“他又没做什么,你自己心里有数就好。”靳辰笑笑,这话题便不再被提及。
林克达的确没做什么,一开始没有,后来也没有,两人独处时会隔开五公分坐,规矩得不像个时尚圈里混的人,嬉笑打闹,也不会往萧志皓身上招呼。当然,自成名之后,他的言行也迅速地变成熟起来,毕竟同行的目光,媒体的目光,一起投过来,如果一个人背负了太多目光生活,总会变得稳一些,因为会觉得重。
假如一个人自己就很克制,那么我们通常都会拿他没什么办法,更何况,林克达还是个美少年,腰细肩宽腿长,虽然是香港出生,却被家里人拎到了北欧去养,皮肤是极淡的麦色,在阳光下半透明。被这样一个美少年惦念着,温文有礼地惦念着,时时有眼神追随,与人提及时都是不加掩饰的倾慕口吻,这到底是件令人愉悦的乐事。即使是老实如萧志皓,也是如此,心中小小虚荣小小得意自然是免不了,而同时,对那人也总会多出几分的偏爱照顾。
林克达红得很快,他主攻女装,风格飘逸唯美,以利落的线条而取胜,光是给女明星们做晚装,收入已经十分的可观,只不过出道了三年还是个人工作室,不进大公司,也不开公司,萧志皓劝他多次,总是被他左右而言忽略掉。
又一季场子秀完,反响是意料之中的好,又有几家公司抛橄榄枝,萧志皓见他还想含混过去,终于怒了:“公司的资源到底要好一点,你在想什么东西嘛。”
林克达闷了半天,才道:“进大公司,难免要跟着总监的思路走,我还不够成熟,我怕进去就出不来了。”
萧志皓转念一想,这倒也有理,寻思了半天忽然道:“要不然,去帮靳辰吧,他不会影响你思路的。”
靳辰的风格偏向未来与复古,结构空灵细节繁复,而且主攻的还是男装,林克达唯美飘逸的女装风格刚好可以跟他相配,这会是个不错的合作。事实上靳辰一开始相中林克达的时候就动过心思要把他签到名下,只是后来不知怎么的,计划搁了浅。
萧志皓越想越觉得这个合作双赢,眼睛闪闪发亮,连声音也兴奋起来,径自开始规划细节。
“算了,我是不可能跟他合作的。”林克达蓦然出声,眼睛看着桌下自己的手指。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不能在他手下做事。”
“年轻人不要老是想着一步登天好不好,他也是在别人手下做出来的……”
“我知道!”林克达难得的大声,萧志皓被他尊敬习惯了,一时被吼得愣住。
“对,你说得对,我就是想一步登天,我出道晚,天分又差,别人差不多二十年才做成的事,我偏偏想几年工夫就赶上去。”林克达神色颓然,翩翩美少年的清朗形象一瞬间被打散了。
萧志皓敏锐地感觉到问题不对,顿时沉下脸来:“你现在情绪不对,我们以后再谈这个问题。”说完,起身就想走。
林克达着急地伸手握住他手腕:“你不问我为什么吗?”
萧志皓转回头,看到林克达的脸微微仰着,柔软的头发掩去了半只眼睛。
有一些心软,总是会有些心软的,看到这样的人,用这样的神情看自己,只是萧志皓咬了咬牙:“不想知道。”
林克达明润的眼睛里藏着哀伤:“你不想知道,我也想说了,我忍了太久了,我已经忍不下去了。这世界不公平,他比我认识你早,比我出道早!十年,他比我有声势有地位,我再怎么努力也赶不上他,可是,如果我赶不上他,我什么地方都不及他,我怎么敢跟你说呢?我怎么敢?”
萧志皓目瞪口呆,完了!遇上暗恋的,最怕什么,最怕他什么都还没有开始做,已经情根深种!防不胜防!
怎么办,这要怎么办?萧志皓手足无措。
“我第一次看到你就觉得喜欢,越来越喜欢,你跟他们不同,跟谁都不同。我知道你不会喜欢我,你都不会多看我一眼,可我还是想待在你身边,能看着你,听到你的声音,我以为这样我就可以满足了。可是原来……对不起,我以为……”林克达把脸埋在掌心里,眼泪从指缝里掉下来。
萧志皓进退不得,只能小心地蹲在他面前,等着他哭完。
“对不起!”林克达总算是放开了萧志皓的手,自己擦干净了脸,苦笑着,“对不起!”一声说完,眼底又泛起了晶光。
“没,没事!”萧志皓讷讷道。
“真的……对不起。”
“没,没关系!”萧志皓急道,“没关系,我不会……”电光火石之间,他从‘我不会生气’,‘我不会放在心上’,想到了‘我不会介意’……可惜,用哪句都不对,于是卡住。
“我……还有点事,我先走了……”萧志皓小心地看他脸色,果然看到一抹惨痛,心里顿时又纠结起来,原来拒绝人是这么痛苦的一件事,这么些年倒是难为了靳辰那小子了。萧志皓见人没表示,马上闪身站起来急急忙忙地往门口走,只是临到了门口,只听得背后低低的一声:“阿皓。”
萧志皓身子一僵,又只好站住。
这几年来,林克达对他从萧先生到萧志皓到Tony,就是没有叫过阿皓。
“我们还是朋友吗?”
“当,当然,当然是!”萧志皓努力笑得自然。
“那,你还会帮我吗?”
“当,当然,那个自然……”
“对不起!”林克达微笑,笑容恍惚,“我把事情搞糟了,你可以忘记刚刚我说的话吗?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
“呃……哦,你刚刚说过什么吗?”萧志皓露出满脸的无辜,“我现在很急,有急事要办。”
林克达呆呆地看着他,到底还是笑出声,有些无奈地说:“好,我不打扰你了,你去忙。”
萧志皓如蒙大赦,逃一般地消失在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