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扇贝番外(二)
开学一个月后,高二组织了化学奥赛班。慕善当然报了名,不过其实兴趣不大。奥赛班安排在每周四和周六下午集训,周六是休息日,下午上到三点就放,慕善就经常到学校自习到六点再回家。
这个周六下午,她刚到教室,班长就走过来:“慕善,有件事请你帮忙。”
班长是个高大爽朗的男孩子,爱踢足球,长得不错,成绩很好,也算得上年级的风云人物。也是慕善新的同桌。有传言说他喜欢慕善,但她没太放在心上。
原来班长觉得自己英语语法不好,想请慕善抽时间多给他讲讲。
“这是报答。送给你。”他从书包里拿出一本厚厚的崭新的参考书。慕善接过一看,立马高兴起来——是最新的全国生物奥赛真题。她有到参考书店去找,但是店主却说被买走了。却原来买走的人是班长。
“你也要用吧。”慕善美滋滋的道,“不用送给我,借我看就好了。”
班长连忙点头答应。殊不知慕善的话,正中他下怀。借借还还,就会多很多接触。
其实班长也是根正苗红的好男孩,也没想高中就谈恋爱什么的。但是就想跟暗暗喜欢的女孩多点接触,再多点接触。至于要多到什么程度,他没想过。
这天奥赛班下课,慕善就留在教室,给班长讲语法。慕善做事认真,这一讲就讲到了六点多。班长本来心猿意马,听了三个小时,倒真的豁然开朗、心服口服。
窗外暮色笼罩,两人这才收拾书包。班长早有预谋,抢着把慕善的书包背在肩上,说:“小校门外有家米粉馆很好吃,晚上我请你吧。”
慕善看看时间,已经很晚了。她偶尔也在外面吃一两顿,父母也很放心。说不定这时候,家里已经吃完饭了。于是点头:“好,谢谢你。”不过她还是把自己书包要回来,自己背上——被别的同学看到,她感觉很怪异。
大概班长同学也是第一次到这个小粉馆,所以完全没料到这里会乌烟瘴气。
他们一踏进半旧的粉馆,就看到里面一桌坐着几个看似混混的学生,高谈阔论、吞云吐雾。
“要不要换一家?”班长有点犹豫。
“既来之,则安之。”慕善这句话说得很潇洒,心里却感觉到自己的不对劲。她虽然与这些混混学生从无什么交集,为什么今天看到他们,居然产生亲切感?
两人一坐下,立刻引来其他人注目。班长略有些拘束,抬着头跟店主说要两碗粉。慕善单手撑着下巴坐着,看那几个混混装模作样坐直了,眼睛却往这边瞟。她不觉得反感,反而觉得他们直爽得有些可爱。
完了完了完了。她心里有个声音在哀叹,这就是爱屋及乌么?
这个成语一出现在脑海,她就有种想要灭掉它的冲动。好在两碗香喷喷的炒粉出现得十分及时,慕善暗暗咽了咽口水,顿时将那个人抛到九霄云外。
米粉放了火腿和油辣子,嫩滑而爽口。慕善大快朵颐,吃了一半才想起对面还坐着人,抬头一看,班长大人直愣愣望着自己。
“干嘛?”她问。
“你吃粉的样子很可爱嘛。”班长故作镇定,脑子却乱成了浆糊——岂止是可爱!嫩嫩白白的脸,嫣红的唇(被辣椒辣的),还有如同漫画少女般朦胧的大眼睛(被炒粉的烟呛的),水汪汪得让人的心扑通扑通直跳。
“谢谢!”慕善答得爽快,也对他笑。她跟班长一直玩得不错,倒也没察觉出异样。
刚低下头要吃第二头,眼角余光忽然瞥见有人走进了粉馆。
“北哥!”
“北哥!”
那几个混混都叫那人,其中一个还站起来,给那人拖过来一把椅子,又倒了杯水。
慕善抬头,看到陈北尧手插着裤兜里,刚好走过自己面前。
他也看见了她,然后淡淡的转头,朝那几个混混点头。
慕善脑子里却想:怎么那么挫的校服,也被他穿得这么好看?还有袖子挽起一截,手插在裤兜里的动作,怎么这么有气质这么帅?
慕善吃粉的动作瞬间放慢了十倍。一口一口细细嚼着,眼睛却有点魂不守舍的不时往他那边瞟——
他拍了拍旁边一个男孩的肩膀;
他端起水喝了一小口;
他取出包烟,分给大家,然后自己点上一根;
他……朝这边看过来!
慕善迅速低头,眼睛直直盯着饭碗,专注得就像在做奥赛题。对面班长在说什么,她听得心不在焉,有一句没一句应付着。
直到班长“咦”了一声道:“慕善,你的脸怎么这么红?”
慕善慌了,猛的抬头。
这一抬头,越过班长的脸,正好跟陈北尧的目光对上。
他看着她,眼睛亮得像星星。然后,忽的染上莫名的笑意,就像白色的星星,瞬间被五彩流光笼罩,清亮逼人。
不止是他,其他几个混混也看着慕善。如果之前只是偷偷留意,那么现在,班长的话给了他们堂而皇之的直视机会。
“太辣了。”慕善垂下眼眸,镇定答道,“你快吃吧,吃完好回家。”
“我已经吃完很久了……一直在等你。”班长的声音有点无奈。
慕善大囧,飞快的端起碗,大口大口吃。耳朵却比任何时候还见,听到他似乎低低笑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
“一会儿去学校打球?”有人问他。
“嗯。”低低的声音从他嗓中逸出,慕善听着心里说不出的舒适。
慕善没让班长请客,坚持自己给了钱。两人走出粉馆,慕善心里松了口气,正要跟班长告别,却听他有些嫌恶的语气说道:“那些混混、很讨厌,老是抽烟,搞得乌烟瘴气。”
慕善心里立刻不舒服起来,可又觉得班长说得对,无法反驳。
两人在粉馆外分手,班长殷勤的说下周再请她补习英语语法,她笑着说,那谁谁谁也让我给她讲语法,下周叫她一起吧。班长有些失望,但又无法拒绝,讪讪的走了。
慕善往家的方向走了几百米,就觉得自己双腿有点不听使唤了。心里被什么念头挠得痒痒的,非去干不可。
“慕善啊,你干嘛跟自己过不去!”她自言自语,却还是一个人又拐回了学校的篮球场。
篮球场上有些男孩打球,但他们还没到。毫无疑问,慕善的突然出现,又惹来一些人注意。不过她山人自有妙计,从书包里拿出刚刚班长借她的奥赛书,坐在球场旁的阶梯上,装模做样看起来。
可平日看得津津有味、简单易懂的题目,今天无论如何也看不下去。几乎看个分把钟,眼睛就自动自觉瞄向校门的方向。
天完全黑了,球场的灯亮了起来。慕善觉得自己等了几乎有一个世纪那么久,手中的书页都被她攥成了抹布。终于,林荫道上出现几道颀长的身影。
而他,无疑是最抢眼的那个,清秀如画。
篮球场很大,一共有四个场地连着。慕善原本只想坐在角落里,偷偷的看看就回家。谁料他们一行人拿着篮球,竟然朝她最近的球场走过来。
慕善顿时面红耳赤,可场地边空荡荡的,只有她一个人坐着,避无可避。
狭路相逢勇者胜,慕善心中一股豪气涌上来,把书往旁边地面上一扣,捧着下巴,赤果果的看他们。
果不其然,这一看,几个男生都是一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一起看着她。
陈北尧看到她,明显有些吃惊。她的目光瞬间发散,假装看看这个球场,又看看那个球场。一副“冰山在此、生人勿近”的模样。
等她在回头,男生们已经活跃的打起球了。只是有美女在侧,男生们难免更喜欢表现一些,什么动作花哨上什么动作。慕善看得眼花缭乱,但是陈北尧一直平平稳稳,投篮精准、跑位及时,却没明显要出风头的意思。慕善看得分明,立刻觉得,他果然是与众不同的。
男生们打完了一场,全坐在对面场边休息。他们在聊天,慕善听不清,只是他们的目光总是时不时瞄过来,慕善自然感觉得到。
她看得也差不多了,正想要起身回家,忽见陈北尧站起来,一个人朝校门外走了。
他这一走,慕善反而不动了。她说不清楚为什么,只是他没拿外套,肯定还会回来。总不能他还没回来,她就走了吧?
怀着这种奇怪的念头,慕善坐在原地等了几分钟,却见陈北尧搬着一箱水,走了回来。
原来他是去买水了。
男生们分发了矿泉水,他拿起一瓶站定,忽然朝她的方向走过来。
慕善瞬间全身紧绷,低着头,假装在看地上的蚂蚁。
“喝水吗?”清清冷冷的语气。
“……不用。谢谢。”慕善居然不能抬头与他直视,只能看着他的球衣。她意外的发现,他的肩膀居然也很宽,只是人比较削瘦,平时便不显得。
他沉默片刻,将那瓶水轻轻放在她脚边地上,然后转身走了回去。
慕善拿水也不是,不拿水也不是。正尴尬间,忽听男生们爆发低低的哄笑。她抬头,看到陈北尧身影笔直,而其他男生都笑嘻嘻看着他,似在打趣。
慕善做贼似的将那瓶水往书包里一塞,跳下台阶,面无表情的离开了篮球场。
那天之后,慕善的生活里,频繁的有“陈北尧”出现。
高三月考成绩榜上第三名,叫陈北尧;
课间会和几个男生坐在小卖部里肆无忌惮抽烟的人,叫陈北尧;
每周六傍晚都会在操场打球的男孩,叫陈北尧。
而她房间里,那个空的矿泉水瓶,也叫陈北尧。
……
只是那个人,是离她很远很远的。慕善想,至少,或许,自己高三毕业的时候,他已经上了大一。那个时候,慕善或许会跟陈北尧表白。
而他,大概只是把她当成陌生人吧?因为她还是很少遇到他;而偶尔几次正面遇上,他也只是淡笑着点点头,如同对每一个普通同学。
可理智虽然很决绝,有些心情却控制不住。总是想看到他,总是在他出现的地方瞎晃;什么事情一旦扯上篮球队,扯上高三(7)班,甚至扯上跟他相熟的那几个混混,在她心中,就会立马变得不同。
变得亲切,变得有一种特别的意义。那种意义很孤独,别人理解不了。只有她明白。
明白自己开始魂萦梦牵。
慕善从小自控能力很好,所以一旦有事情失控,她反而有些束手无措。于是这段时间,她的心情变得很焦虑。
却刚好有个倒霉蛋,跑来撞枪口了。
是高一的一个学生,有一天在篮球场看到慕善,立刻动了心思。后来又打听到她的成绩和家世,恨不得马上把她追到手。
这学生家里有些背景,父亲是本县的黑老大,专放高利贷。他也是远近闻名的小霸王。所以尽管高二的慕善冰山得很出名,他还是一腔热血的在某天下晚自习的时候,拦在慕善回家的路上。
“考虑一下,做我女朋友?”他今天特意穿了件白衬衣,把校服一脱,站在慕善面前,拽拽的样子,自己感觉还挺般配。
慕善看到这还没有自己个头高的小鬼,有点哭笑不得,但还是奉上标准版答案:“我不打算在高中谈恋爱。”
可小鬼曾经通吃了整个初中部的美女,自觉所向无敌,嬉皮笑脸拦着慕善,几次不让她走。
慕善也火了。她这些天本来就过得抑郁,一下子被小鬼搞爆发了,大吼一声:“不谈就是不谈,跟你谈恋爱,明年你替我高考啊?让开!”
她吼得实在太有气势,小鬼极其跟班见到美女发飙,都是一愣,居然老老实实让开了。
慕善的情绪一旦得到发泄,难以压抑。恨恨的往家里走,边走还边骂:“混蛋!混蛋!神经病!脑子进水!幼稚!迟钝!”
却也不知道,自己骂的到底是谁。
可慕善没料到,这件事,却在全校引起了轰动。
都怪那个小鬼。他本质倒也不坏,被慕善吼了一顿,也没想着报复人家女孩子。只是那晚操场上很多人,都听见慕善吼他,他颜面扫地。那怎么行呢?出来混,最重要的就是面子。
于是他在全校放话:高二的慕善说了,高考前不谈恋爱。今后谁要敢追慕善,就是跟我过不去。
他虽然年纪小,但因为父亲的影响,在学校也很有势力。他这话一放出来,整个学校,居然真的没人敢追慕善了。
慕善落得清静,可那份暗恋的心意,却始终像树藤一样缠在她心上。她的成绩依然拔尖、活得依然像个世外高人。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就快喘不过起来。
十月份的时候,学校组织高一高二一些优秀学生“三下乡”。这是为了让学生们体验乡下的生活,也是学校和县里做政绩的一个手段。
慕善本来可去可不去,可这些天过得实在郁闷,索性报名,权当散心。
“三下乡”活动为期十天,地点在本县周边的一个贫瘠的乡镇。慕善他们住在当地的一间工厂的工人宿舍里,有镇政府专门派人安排食宿,倒也安全。
到乡下的第一天,大伙儿都兴奋得叽叽喳喳。只有慕善,脸上在笑,心里却依然沉甸甸的。
谁能体会呢?她的感觉有多么厚重?
谁都不能体会,陈北尧都不能。
只有她自己。
吃了晚饭,同学们都在宿舍里看书。毕竟他们都是好学生,并且马上要升高三。慕善不想显得异类,可到了这空旷的乡下,她的心也变得空旷起来,索性放下书,找了个借口,溜出了宿舍。
工厂外是一大片绿油油的山头,在夜色下像一层层黑色的温柔的波浪。慕善不怕黑,也不怕鬼,一路向上爬,爬到最高的山头上,找了块石头坐下。
对着漫天星光,苍茫大地,她有点想哭。她不明白,怎么就喜欢上了?怎么就想每天看到他?怎么会这么盲目的觉得,他每一个轮廓,他每一个动作,都帅得乱七八糟?
她的第一次心动,第一次爱情,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哀苦?
如果她是个坏学生,上什么大学无所谓,她就冲过去跟他表白好了;可她不行,她理智,她有天分,她注定要考个好大学,并且她也不甘心平庸过一生,她不可能盲目的为一个男孩断送前途。
可要怎么办才好呢?她居然那么喜欢他,好像喜欢到了骨子里。好像注定就是他,根本就是他自己跳进她心里的,她拦都拦不住。
她越想越委屈,觉得自己一片深情,只能永远埋在心里。美朱有鬼宿,可她呢?陈北尧多像鬼宿啊,清秀、坚韧、亦正亦邪。可她是不是美朱呢?
她觉得难过极了,眼泪大滴大滴往下掉。可她并不喜欢自己这么脆弱。
于是她恨恨的想,慕善,你不要自作多情了!你那么想见他,如果他真的是你命中注定的男朋友,那么就让他现在出现!
像白马王子一样,出现在她面前!
否则、否则今后就要忘了他,专心学习!等以后考上大学,再去想他!
她咬牙切齿,下定决心。
可他怎么可能在荒山野岭出现?她不过是找个理由,让自己放弃。
一想到“放弃”两个字,她感觉到一种悲壮的痛苦。那种痛苦支持着她,像壮士一样起身,就此告别这个山头,告别陈北尧。
刚跳下巨石,前面树丛一动。她吓了一跳,倒退一步。
然后一个人从树后转了出来。
他穿着件半旧的T恤、牛仔裤,每一寸线条都显得英挺;他抬着脸,在朦胧的月光下,比她见过的每一次都要清秀而沉静。
她仿佛雷劈般不能动弹。
而他看到她,秀气的长眉一挑,似乎也觉得不可思议。
“你怎么会在这里?”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他听到了她的激动,而她听到了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