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珍展之变 3、请卿上路

我在半个时辰内吩咐交代完所有的事情,然后趁他们下去准备时转身回自己的房间。

房间幽静,很少有人到这来,因为他们都怕,不是怕我责备,而是怕一不小心碰到什么毒,就一命呜呼。

与墙壁等高的檀木架上放着几百只一模一样的瓶子,我的目光从上面掠过,变得说不出来的温柔。

曾记得在三年前,“飞魂刀”高晓天中了我的毒后,他那号称天下第一神偷的弟弟当夜就来了我的房间,可等他推门而入看见这一架子的瓶子时,顿时傻了眼。

除了我本人,没有人可以分辨出哪些是毒药,哪些是解药。

于是那一晚我就在目瞪口呆的神偷面前优雅现身,并很好心地提议他不妨全部偷一点回去慢慢研究时,神偷苦笑道:“紫萸香慢啊紫萸香慢,你实在是个很聪明的人。”

我的确不笨,至少我知道隐蔽并不等于安全,所以我会把这些瓶子都堂而皇之地摆在房间里,随便拿,只要你不怕。

先天不足不能练武又如何?有了这些东西,照样可以驰骋天下。

天下?呵……我侧头朝窗边的绣架看去,白绢上黑字分明: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依旧是曹操,一首《观沧海》,傲尽尘世风流。

还差最后一句“幸甚至哉,歌以咏志”,没有关系,我可以回来后再继续。我相信,等我再回来时,绝对已有与之相同的意兴风发,那时再把它绣完,定当更加完美。

这是我新绣的一幅字,也将是我绣的最后一幅字,此后再不碰绣针。

他们说得没错,我,风纤素,的确不该是个坐着绣花的女人。

“风总管,一切已经准备妥当,大小姐命令即刻动身。”门外传来禀告声。

“知道了。”我转身,很小心地从檀木架上取下一只瓶子,瓶身光洁,在我眼中,它实在比其他瓶子都要可爱,因为这里面装的,是我这十几年来研制出的最厉害也最神奇的一种毒,我还没在任何人面前使用过。但我知道,不久后它就会名动天下。

开心。

它的名字叫开心。

因为它既然能开你的心,当然就能要了你的命。

走将出去,五十名精英铁骑已列队排开,占据了半条长街,声势浩荡。执事钟若正在马车旁相候,我走过去道:“这里一切就交给你了。”

他垂首,“请总管放心。”

这时宫翡翠在侍婢的簇拥下出现在门口,我当即迎上前将她扶上马车,随行的还有金昭和玉粹两个丫头。

合上车门转身时看见百里晨风和萧左也双双而来,百里晨风见我不与宫翡翠同坐,迟疑了一会,终道:“听闻风总管的身体不太好?”

我笑笑,“虽不太好,但能骑马。”

百里晨风沉默,过了片刻,转身牵了他的那匹追日过来,“你骑这匹。”

呃?我颇觉意外。

“它很稳。”

我想了想,觉得没有必要拒绝他的好意,便说了句多谢。谁知刚靠近那匹追日,黑马突然抬蹄长嘶,吓得我连忙后退,苦笑道:“看来它对我昨日施毒一事很介意。”

百里晨风拉住马缰,拍拍追日的背,不知道在它耳边说了些什么,转头对我道:“再来。”

“真的可以吗?”我扬了扬眉,“我可不想被它甩下来,你知道我不会武功。”

“不会的,上马吧。”

看他说得那么肯定,我便再度上前,这次,追日乖乖地站着,没做什么反抗。百里晨风见我坐稳了,才将缰绳递给我,“放心,它很听我的话。”

我拉紧马缰试走几步,果然如履平地,真不愧是千古名驹。

转眸间,看见萧左在一旁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忽地心头一颤,某种异样感渐渐浮起。再朝百里晨风看去时,眼中便多了几分探究之意。

然而他没多说什么,戴上斗笠骑了另一匹马,与萧左并肩而行。

兴许是我多虑了,借马给我,只是出于道义,并无其他,甚至谈不上献殷勤。我淡淡地想着,马车门忽地打开,宫翡翠朝我招手。

“大小姐有何吩咐?”

宫翡翠目不斜视地看着我道:“你去问问那领路的,此去百里城需几天路程?”

领路的?我怔了怔,难道她指的是萧左?顿时失笑。就是因为讨厌萧左,那天在花厅这位大小姐早早地拂袖而去,是以并不知道我们所商定的行程路线,现在却又叫我去问,真真一对冤家对头!

我看向萧左,妙的是,他竟也不去看宫翡翠,把脸对着我道:“此去快则二十日,慢则一个多月。风总管你身子弱,可不比那坐马车贪图安逸的人,一路上千万小心。”

我苦笑着不做声,只见宫翡翠倏地俏脸一板,道:“哪里要得那么些时日?某人果然改不掉一身坏德行,张口就是谎!”

萧左也不恼,悠哉悠哉地晃着脚蹬子,淡淡道:“晨风,依你之见呢?”

百里晨风道:“只怕要一个半月。”

“什么?”宫翡翠差点跳起来,怔了半天才道,“要走那么些时日,等我们赶到了,你家城主的尸体岂非早……”

百里晨风不待她说完便回答道:“这个请宫大小姐放心,城中有千年寒冰殿,可保尸身不朽。”

宫翡翠“哦”了一声,似乎想再说些什么,但最终没有说,径自伸手关上了门。

我与百里晨风对视一眼,看看时辰已差不多了,便扬手命令众人出发。

二十名铁骑开道,其后跟着我、百里晨风和萧左,再后面是宫翡翠的马车,最后三十名铁骑断尾,一干人等,就这样踏上了去往百里城的道路。

回望一眼,朱色大门缓缓合上,门上铜钉在阳光下闪烁着璀璨的金光,与匾额上的题字两相映衬,将权势富贵发挥得淋漓尽致。

五岁时,曾有人指着那道门问我:“你看见了吗?”

“看见了。”

“好,去吧。你是属于那里的。”那人推我,我踉踉跄跄地走过去,因为太害怕而一头摔倒在地。抬起头时,便看见一人站在我面前,华贵的锦袍,高大的身躯,威严的一张脸。

“你叫什么名字?”

“风、风……纤……素。”

锦袍人沉吟了一下,转身就要离去,我连忙喊道:“请您收留我!”

他止步,却没回头,“为什么?”

我答:“我是风离的女儿,我会对您有用的。”

他终于惊讶,回头仔细打量我道:“你父亲呢?”

我咬着下唇,哭了出来,“他……他不要我了……请您收留我,我将毕生效忠于您!”

那是记忆里惟一一次哭泣,我的眼泪为我争取到进入宫家这个天下财富名利中心地的机会,十七年里,我更是用自己的能力实现了对宫啸晟的誓言。

而今,再看那扇在我童年时就被定下宿命的朱门,我的父亲没有说错,我是属于这里的。

所以,我会很快回来。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