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期
《论语》编辑委员会成立的时候,孔子已死了好些年。《论语》中一些后来有争议的话,比如“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无友不如己者”等,倘孔子有机会亲自审阅,会不会有所删改,或添补上下文,或竟加上自注,“这是说他,不是说你”云?不得而知。但有一点,上下文是非常重要的。毛泽东诗中名句“不须放屁”,倘若失去了全部上下文,变成孤零零的一句,后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或许误解为永恒的立法而去照办。其实不是的,前面有土豆牛肉,后面还有天地翻覆呢。
今天要说的,是“无友不如己者”这一句。古人对这句,争议最多,因为从字面上看,圣人似乎有点势利,而且,情理上也不通,若都遵从这一原则,谁还有朋友呢?你要同他做朋友的,他势必不同你做朋友,除非两个人互为镜像,那也太稀罕了。
所以很多注家,曲为之解,向高深处揣摩圣意。其实,像朱熹那样老老实实地做字面解,就很好。如果还觉得难以接受,不妨把孔子这句话理解为一种感叹,“唉,无友不如己者啊”,而非事先的命令。再进一步,还可以联系孔子讨论个人与群体之关系的一些话,“群而不党”、“周而不比”之类,或知他的难处。
“无友不如己者。”对一个讲原则到死硬、六亲不认的人来说,孔子这句话并无用处。他可以随便交友,随便加入集体,不用担心自己的原则受到威胁——不过,这样的人交不到朋友,也没哪个集体要他。绝大多数人,正常的人,都要柔软一些。人情有所不能止,连孔子也主张父子相隐呢,何况集群(准确地说是集群主义)对成员的改造力,远大于亲友所能。孔子还说过一句话,叫做“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若给《论语》里的话按深刻程度排个名,这句话可以排到前三位。
比如说,我有三大道德信条:不杀人、不偷窃、不骗人。
我还有个朋友。我还是个村民。我还有个国籍。
第一个星期,我的这位朋友杀了一个人。朋友者,数斯疏矣。我的朋友没那么多,所以亲密,亲密到我心中暗恨被杀者,甚于恨我的杀人狂朋友,“他要不是在那个时候,出现在那个地方,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我引用一些格言,“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啦,“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啊,“这都是命”呀,以及“人固有一死”、“其情可悯”、“他是个孝子”等等,来同别人辩论。辩论到最后,我把我的信条改掉了一个,改为杀人并不一定不好。
第二个星期,一辆过路汽车在我们村口抛锚,村民把车上的东西偷了个精光。消息传到外面,难免有议论。作为村民,而且是村民副小组长,我只能向着乡亲;就是到了法院,我也要作证说,那辆汽车,开来的时候就只有个铁壳子。对于外面的批评,我找出新道理,“别人也偷过我们的”啦,“谁知道他那些东西来路正不正”啊,“劫富济贫”呀,以及“你们村也一样”、“谁说是你的,你叫一声它答应吗”、“窃国者侯,我偷一点怎么了”等等。辩论到最后,我把信条又改掉了一个,改为偷东西有时是高尚的。
第三个星期,我们国家出了些骗子,骗到了全世界——顺便说一句,我那个国家叫希里花斯,这类事,确实偶尔出一点,不过不妨碍我成为坚定的爱国者,谁要是说希里花斯的人不好,那就和说我一样,因为在我们这里,我的全是国家的,依理,国家的也全是我的。我固然可以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但在辩论中,这个道理还嫌弱,要说服自己,得有更强大的逻辑,比如“欺骗是智慧”啦,“社会就是愚肉智取”啊,“你的国家难道就没骗子”呀,以及“你祖宗骗过我祖宗”、“你国的东西都是偷我的,我骗一点回来怎么啦”、“希里花斯的事用不着你多嘴”、“你说是骗,我偏说不是骗,凭什么一定是你说得对”、“你对我们有成见,所以你的话我一句也不要听”、“为什么小题大做,是不是别有用心”等等。辩论到最后,我把最后一个信条也改掉了,改为诈骗就是爱国。
瞧,才三个星期,我就变成了另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