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典忘祖

古代神话中的角色,往往越是晚出,事迹越丰富。比如女娲,在《楚辞》和《山海经》中出现时,还是平凡的神魔,到了《淮南子》,乃有补天的故事,到《风俗通》,就抟土造人了。神话本是文明初期的传说,但中国文人痛感于古史阙如,往往攘臂造之,这样,神话也就有了第二春。

我对古史最早的印象,来源之一是一本叫《路史》的书,宋代人写的。我小时偶尔得见,三句话懂不了半句,但连猜带蒙,依稀知道原来天地初开之后,有天皇、地皇、人皇,以下种种,各有名号次第,一点不乱的,看着心里欢喜,何况是竖排,自然是边读边点头。现在呢,知道这本书一多半是胡说八道。

上了中学,知道进化论,知道元谋人、蓝田人、周口店北京人,是我们的远祖。与此相关的,我和我的同学们,形成了一整套观念,那就是,“自古以来”,我们的祖先,无论是文化的,还是生物的,自始至终在这块土地上进化、繁衍。可惜当代生物学尚不能推论其余,不然我会坚信,和我有最早的血缘和基因关系(即使是想象中的)的那个真核细胞,就孕育在家乡的水洼里(那里在若干亿年前曾是海洋);那条引发后面好多故事的鱼,就是从渤海的什么地方上岸的;也许各地的古猿是分别悟到了拇指的妙用,但和我有关系的那一只,发生这一伟大的启蒙,一定是在河北的什么地方。我们——在其最广的意义上——一直在本地宁静地进化,不曾受外部世界的干扰,也对外部世界没有兴趣。

这套观念证明,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我们目前和过去做的一切,都有充分的理由。虽然我们未能证明所有的人,都起源于我们如今称之为中国的地理区域,但至少证明,我们在进化上从未依赖他人,从未有外界的因;我们是自己的果,我们一直独立于外界,如果我们决定继续独行,那也是有理可据的。那时的我,像一只躺在岩石上晒太阳的蜥蜴,他相信他和这块石头,是在宇宙之初一起创造的;如果你过去对他说,下来走走吧,他觉得世界上没有比这更荒唐的事了。他认为,你一定是在觊觎他的石头,因为这是全世界最好的一块石头,而全世界的所有生物,只有一个生活目标,那就是占有这块石头,哪怕是在它旁边靠一会儿也好。想往这块石头,是他们打发时光的主要方式。他们在森林里唧唧喳喳,都是在商量和石头有关的坏主意。

一套观念像一栋房子,偶尔从下面抽去一两块砖,未必导致崩溃,但毕竟是令人不快的。我不是唯一的人,在知道两河以及古埃及的文明比我们早的那一天,心里要多不痛快有多不痛快。幸好我听说,我们的考古学家,几十年如一日在忙一件事,就是挖掘证据,来证明我们的文明其实至少有一万年那么久;而我们的历史学者,也在积攒本领,总有一天能够修改文明的定义,使别的文明干脆就不存在了。我初次听说线粒体夏娃的事情时,也是那样的不痛快。那是一个朋友向我讲的,他越讲越高兴,我越听越生气,心里闪过好几种恶念,都是和怎么把他害死有关的。

多数时候,人并不是按照事实改变自己的看法,而是相反,按照看法选择事实。我们有一种能力,可以坚持明确或隐约知道其为错的东西,而不觉得难为情,相反,倒佩服自己的坚定。瞧,我是多么勇敢呀,我在二十一世纪还坚信大地是驮在大象的背上。所以,有时候,问题的关键,变成了是否决定做一个比过去稍好一点的人——如果不是,就作好准备,允许自己的一套想法,和越来越多的新事实抵牾,掉头闭眼,到最后离世界的主流越来越远,骄傲而气愤地独处;如果是,那意味着要打开心胸,承认错误,让对科学的信心压倒自尊心,意味着不仅仅允许接受把驮负大地的大象修正为海龟或鲸鱼或巨人,还允许接受“根本就没有那么一回事”这样一种崭新的事实。

所以,现在我来想象远古的事情,和三十多年前完全不同了。是的,那些元谋人、蓝田人、周口店人,他们不是我们的祖先。多令人伤心啊,但还是把眼泪擦一擦吧,别忘了,真正的祖先也许正恼怒地盯着我们看呢。连孔子也不主张非其鬼而祭之,我们是如此敬重圣训的一群人,难道不该听他这句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