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读李贺

曾有那么个时代,诗歌铺天盖地。我们在报纸的二版或四版上看到一两首诗,毫不觉得异样,也不把目光挪开。我们读诗。他们写诗。那时候,一个人可以大大方方地自称诗人,不用担心周围的人会一哄而散;一个丈母娘,对女儿嫁给了诗人,也不觉得大祸临头。——这些并不是发生在几千年前,几百年前,或海外仙山上的事,而就是三十年前,我们国家的事。

三十年。发生了什么,改变如此之快?是这个民族精神上已丰腴有加,不再需要诗歌的滋润,还是减肥成功,容不下那些短行的赘物?是应该怪罪你我这样的人过于志得意满,看不起所有细腻的感受,还是该褒奖制片人和广告商,提供热烈的公共消遣,使我们有好多理由,没有一点时间,和自己厮混?也许,这个现象不过是某个进程的附属品,而那个进程,大家都知道,正把我们这一大群人,改良为绰绰有余、作作有芒、振振有辞、津津有味、全无心肝的成功人士。

《春秋》责备贤者,如今是冬夏,那就责备弱者吧。我们的白话诗人,一百年来,越来越不在乎锻炼语言,而如果诗歌只是用日常语言,表达日常情感,还有谁不是诗人呢,本土的茹尔丹准要说,原来我已经说了四十年的诗了。须知,精致的表达不一定是诗,但诗一定得是精致的表达呀,精致的表达加上非常的感受如“纵做鬼,也幸福”者,才是我们想看的,相反,“在城里干活不仅要流汗,还要用脑子”这种日常加日常的妙句,再伟大也不太像是诗。

我们对诗人的期望很高。语言即头脑,语言的丰富就是头脑的丰富。突破日常语言的樊篱,诗人是先锋;所以我们热爱诗人,因为如果没有楚辞,中国人的世界要少掉一半色彩,所以我们容忍诗人,因为哪怕是最失败的语言实验,产生出最可恶的作品,也有可得鼓励的地方。

李贺那些最雕琢的诗章,不妨看作是他的语言实验。在李贺的诗里,我们可能更喜欢“东家蝴蝶西家飞”之类,平实而不失巧妙,不太喜欢“一方黑照三方紫”之类,用力过甚,但李贺的价值,倒在后者。语言如何能够调度我们对感觉的记忆,如何通过巧妙的安排,在读者头脑中刺激出新鲜的画面,不实验怎么知道呢?

我们最早接触李贺,是在中学课本里。课本选的,都是李贺成功的作品如《金铜仙人辞汉歌》、《雁门太守行》、《李凭箜篌引》。早些年,我曾有一种意见,以为中学课本里也许不必选入李贺的诗,免得引导学生写得过于纤秾。那时,我还觉得选朱自清的文章,不该取《荷塘月色》和《绿》,正如不推荐李贺“绿波浸叶满浓光”那种用力的方向。

但时过境迁,现在我觉得,学生于修辞上用心,不管什么方向,都是好事了。看看我们现在的报纸、我们的网络,然后,最可担心的,看看我们的作家,对语言没什么敬重,而据说,这样的汉语,还要推广呢。如果头脑干枯、想像力缺乏可以传染的话,还有比它更好的载体吗?而所谓巧妙的文字,一大主流,是将词放在本来不该在的地方,像是把材料胡乱扔到坩锅里,冀在读者头脑中自行反应,——万一产生出什么奇妙的物质呢?哪怕是爆炸也好。

实际上,李贺也有过类似的努力,但实验和混闹还是有区别的,我们知道李贺是如何苦吟。他前后左右,都有诗人用雕嵌的法子写诗,并不都成功,毕竟,拼命去表达脑子里的印象,拼命去掩饰脑子的空空如,其结果只在最表面上才相似,有经验的读者,一眼就可分辨开来。

如此说来,对李贺诗歌的态度,就有点复杂了。一方面,不希望汉语在他的方向上,走得太远,另一方面,又想推荐所有的诗人,读读李贺,特别是他那些名气不大的篇章,就当是去看看古代的诗人,有多么尽职尽责,或还可以帮我们想起一种尘封已久的情感,叫羞愧。白话汉语作为书面语,是吃着激素成大的,拿我自己来说,写起字来,极少有得心应手的时候,总是绊绊磕磕,踉踉跄跄。我自己已经绝望了,便指望别的作家,写出新的条理。不管怎么说,要驯化这头不匀称的巨兽,除了作家,我们还能靠谁呢?秘书?记者?如果汉语的规范形成在他们手里,大家也都可以闭嘴住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