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由没喂鸽子引发的血案
奥菲利亚坐在广场的长凳上,不紧不慢地用手里的一袋玉米粒喂着脚下的鸽子,夕阳将她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落日的余晖镀在了她布满皱纹的侧脸上,看起来像极了一尊铜铸的雕像。
这已经是她独自生活的第十个年头了。每天早晨,她都会在街角的花店买一束栀子花,走半个小时到城北的公墓去看她的丈夫,这段路并不长,但却花了她越来越多的时间,她知道终有那么一天,当这个时间长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自己就再也不用走这段路去看望他了。
每到下午,她都会一个人坐在广场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喂着鸽子,手中的玉米则是她唯一的沙漏,那些从指缝间溜走的玉米粒,记录着她时间的流逝。这是一个不大的广场,连接着这座小城镇的各个地方,而这群鸽子无疑是这个广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它们会成群结队地停在旁边的屋顶上,或是聚在广场上争抢着人们投递的食物,然后在某一个时刻默契地呼啦啦一并起飞,划破几乎凝固的空气,像抖开的白画布一样碎裂成一个个白点,嵌进湛蓝的天空里。
小镇里的人都见过奥菲利亚,却没有人知道她的故事、她的年龄,他们甚至都叫不出她的名字。人们只会在偶尔经过广场的时候放缓匆匆忙忙的脚步,小心翼翼地从她的身边走过,尽量不惊起她脚边埋头觅食的鸽子,顶多再回头给她不经意的一瞥,就将目光又移回自己要去的方向上了。
奥菲利亚也曾经年轻过,虽然她已经很老了,但依然可以从她的面容上看出她年轻时的模样。很多年前,她曾穿着华丽的礼服和精致的舞鞋,在这个广场上跳着舞迎接新年。然而现在,她已经跳不动了,舞鞋和礼服放在衣柜里落满了灰尘,而如今的新年只有年轻人在广场上放着焰火,很绚丽也很耀眼,颜色的华丽程度甚至超过了她当年旋转的裙摆。
她时常想,岁月还真是个残酷的东西呢,然而她却并不觉得遗憾,也不觉得感伤,她的心随着她的步履变得越来越缓慢,她也渐渐变得很安静、很沉稳,就像伫立在孤岛上的大树,安然俯视着流动的喧嚣,沐浴着如水的月华。对她而言,世间似乎再没有什么东西值得她烦心的了,生活对现在的她来说就像是一场漫长而无谓的等候,她慢慢地走着,慢到连时间似乎都停下来等待她,可她却在等待时间的遗忘。
这天上午,奥菲利亚照例起得很早。当她像往常一样走到花店门口的时候,却发现关着门。她很奇怪,因为这家花店从来都没有在这个时候关过门,可是她不能空着手去看她的丈夫呀,于是只好有些失望地往回走,心想只能先到城南去买花了。
城南的花店并不大,当她走进店里的时候,老板告诉她栀子花已经卖完了。
“您的花是要送给谁呢?”
“送给我的丈夫。”
“那不如改买玫瑰花吧。”
奥菲利亚默默地想,玫瑰花就玫瑰花吧,就当是给他个惊喜吧,尽管他曾经是个并不浪漫的男人。
当奥菲利亚再次走回广场的时候,她已经有些走不动了,毕竟这段路对她来说实在太长,于是她只得坐在广场的长凳上先休息一会儿。周围的鸽子像是认出她似的,呼啦啦地围在了她的脚边,可惜她手里只有鲜花,没有玉米,她只好对鸽子们摆了摆手,像是在表示抱歉。
这恰是人们上班的时间,广场上已经渐渐开始熙熙攘攘,广场角落一个卖早餐的小摊位也已开始排起了队。奥菲利亚觉得有些饿了,她缓缓起身过去站在了队伍的最后,想要给自己买一份早餐。可是当排到她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身上的钱不够了,于是她只好失落地走开。而刚走了几步,她又忽然想起自己刚才把玫瑰花放在长凳上忘了拿,但当她回到长凳去找的时候,玫瑰花却已经不知被谁拿走了。
她觉得有些难过,这是多么不幸的一天啊,她颓然坐在了长凳上,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再往前走的力气了。
“给。”有个人将一杯咖啡和一袋面包放在了奥菲利亚的旁边,她抬眼一看,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对她露出善意的笑。
“谢谢你,年轻人。”她有些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我刚才排在您的后面,看您应该是忘带钱了,所以我就替您买了,不用客气。”
“我该怎么感谢你呢?”
“您不用感谢我,这只是件小事而已。”
“那让我替你祈祷,为你祝福吧,年轻人,我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切因缘终会有报的,你会得到上天的报答的。”
年轻人淡然地笑笑,便向奥菲利亚挥挥手告别了。
当奥菲利亚走到墓园的时候,已经临近中午了,她有些惭愧地对着丈夫的墓碑喃喃自语道:“对不起亲爱的,今天我来晚了,也没有带花来,因为我已经老了,开始变得忘事了。可是你知道吗?刚才我遇到了一个和你年轻时长得很像的年轻人,他的笑容几乎和你的一模一样,是他帮助了我。我时常想,也许我每天来这里对你说这些话,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你从来都不曾听到过,也不曾回答我。但现在我开始相信,你其实一直都在呢,不是吗?”
奥菲利亚轻轻吹掉墓碑上的灰尘,转身走了。
当她回到家,推开门时,却发现桌上的花瓶里插着一束玫瑰花。
埃德蒙一个人坐在车里喘着粗气,双手不安地拍打着方向盘,汗水浸湿了他的衬衫。
埃德蒙今年二十七岁,却年轻有为,他工作五年,已经是小镇一家公司的副经理了,虽然每天早出晚归忙得昏天黑地,但他却始终乐此不疲。他一直有一个梦想,等自己赚到了足够的钱,就带着妻子离开这个小镇,到大城市里去创立一番自己的事业。
许多人都羡慕埃德蒙幸福美满的家庭,他的妻子很漂亮,他们在大学就已相识。但结婚多年,却一直没有孩子,感情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为他的工作一直很忙,经常不在家,所以妻子难免会有些怨言。埃德蒙心里觉得自己亏欠妻子很多,他下定决心,等离开了这个小镇,一定要好好补偿自己的妻子。
这天上午,埃德蒙的心情很不好,和妻子吵完架出门上班,停车在广场买早餐,还好心帮站在前面忘带钱的老妇也买了一份,但到了公司后却发现自己的钱包不知在什么时候不翼而飞了,他不由得觉得有些讽刺,这个世上真是好人有好报么?怎么在自己身上一点都没有体现出来。
因为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他只能回家吃午饭了,他中午从公司出来的时候给妻子发了个短信,便开车往回走。他住在小镇的最北端,那里有一片小别墅,因为和公墓离得近,所以从早到晚总是人烟稀少。
心中的怨气加上饿得咕咕叫的肚子,让埃德蒙把车开得飞快,当他把车开到离家不远处一个巷子的拐角处时,忽然有两坨鸟粪砸在了他的车玻璃上,他心里一惊,心想这难道是鸽子粪么?鸽子怎么会从广场附近飞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正分神之际,从拐角处猛地闪出一个脚步匆匆的行人,他没刹住车,直接把那人撞倒在了地上。
埃德蒙顿时吓得愣在了车里,他发了几秒钟的呆,连忙下车查看那个人的伤势。那个行人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他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脸上都是血,看上去已经奄奄一息了。埃德蒙摇了他几下,站起身来想寻求路人的帮助,可是周围没有一个人。
埃德蒙想着要把他送到医院去,可是医院在小镇的最西端,等到自己把他送过去,估计他已经没救了。他左顾右盼了一下,见四周始终都没有人,慌乱和恐惧间,他心里无端浮现出一个罪恶的念头:既然没有人看到,不如就把他丢到城外去吧?虽然这只是个意外,但万一送到医院后他死了,自己的事业家庭不就全完蛋了吗?
想到这里,他连忙把那人拖进汽车的后备厢,然后用鞋子把地上零星的血迹用沙土掩盖掉,做完这一切,他一个人坐回了车里,警惕地环顾着周围的情况,额头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埃德蒙把车开回了家,然后敲开了门。
“你今天怎么忽然说要回来,不是一直都在外面吃午饭的么?”妻子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今天钱包丢了,你不知道今天我有多么倒霉。”
“不就是丢个钱包么?而且你怎么全身都是汗,出什么事了?”
“没事没事……快点先吃饭吧,我饿死了。”他抹掉头上的汗,硬挤出一个笑容对妻子说道。
吃完饭,埃德蒙坐在椅子上一边摆弄着花瓶里的栀子花一边心神不安地想着对策,现在车后备箱里的那个人应该已经死了吧?自己究竟要把他丢到哪里去呢?
“埃德蒙,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谈谈。”妻子坐在他对面对他说道,“我觉得我们……”
“话说,我们家里有铲子么?”埃德蒙忽然打断妻子。
“铲子?什么铲子?”
“就是用来挖泥土的铲子。”
“地下室里应该有吧,你用它要干什么?”
“没事,邻居要借而已。”
埃德蒙想到,既然家不远处有个墓园,不如就把尸体埋到墓地里去吧,警察再怎么找也不会跑到墓地里去挖尸体吧,这应该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了。
“话说,今天下午你不用上班么?”
“不,不了,我身体有些不舒服,我想在家里休息。”
极度的恐惧和紧张后,埃德蒙感到异常的疲惫,他请假在家里睡了一下午,一直到晚上才醒来。这天深夜,趁着妻子熟睡,埃德蒙偷偷到地下室拿了铲子,独自开车到墓地去了。
墓园的夜晚阴森恐怖,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腐朽的气息,虽然埃德蒙是个无神论者,但他依然觉得有些害怕,可是既然事已至此,他不这样做也不行了。在车里足足坐了半个钟头后,他终于还是下定决心,下车拿起铲子在墓地的角落开始挖起了坑,每一阵寒风和每一次草丛里的窸窣声都让他不由得毛骨悚然,然而他手上的活儿却一直都没有停下来。
忽然间,埃德蒙感到自己背后被一个硬物顶住了,他失手把铲子丢在了地上,心也惊得差点从嗓子眼里窜出来,然而他刚想喊,嘴却被捂住了。“别喊,我不会伤害你的。”耳边传来的是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浑厚而沙哑。那人松开捂住他嘴的手,让他缓缓地转过身来,埃德蒙转身一看,发现那人手上似乎是拿着一把枪,而由于天色太黑,他看不太清那人的脸。
“你……你是谁?你想干什么?”埃德蒙紧张地问。
“我是谁并不重要,我也不管你是人是鬼,在这边做什么,不过我想向你借个东西。”那人的声音听起来冷静得可怕。
“借东西?借什么?”
“旁边那辆车是你的吧,现在我要把它借走了,因为我有急用。但你不必灰心丧气,你要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切因缘终有报,而你会得到上天的报答的。”
他拿走了埃德蒙的钥匙,把枪收在了腰间,转身把车开走了,借着车灯亮起时的光线,埃德蒙看见那人长满了络腮胡,脸上有一条很长的刀疤。
埃德蒙在原地愣了很久,最后还是捡起铲子回家了,但他依然没有从这个莫名其妙的事情中回过神来,没想到尸体和自己的罪证竟然会这样一并被一个陌生人以这么一种方式带走了。
第二天早晨,埃德蒙起床打开电视看了一下晨间新闻,里面提到有一个通缉犯最近游荡到了这个小镇,他杀人抢劫盗窃无恶不作,新闻提醒市民们注意安全,而那个通缉犯的照片上,正是昨晚的那个人。
也就是说,如果警察发现了那辆车子,也一定会以为人是这个前科累累的杀人犯杀死的了,到时候只要说自己的车被偷了,什么都不知道就行了,所以自己的罪孽难道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被洗脱了么?
“埃德蒙,你今天不去上班吗?”妻子走过来问他。
“不,我打算辞职了,我们明天就走,我觉得自己一直以来亏欠你太多,我们去过平平淡淡的小日子,好不好?”
然后他看见妻子的眼里泛起了泪光,但里面写的却并不只是感动。
亚戈一脚踢开一只凑过来索食的鸽子,然后露出了得意而鄙夷的笑容。
他刚用从广场角落的小摊边上偷来的钱包买了份早餐,但是他却打心眼里瞧不起这些吃白食的鸽子,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自己去偷去抢好歹也是需要付出劳动的,而且时常还要冒着生命危险,而这些两个翅膀的生物却只知道咕咕咕地讨食,他私以为这比饿死还要没有尊严。
亚戈离开家已经十年了,他十年前在这个小镇杀了人,从此便一直潜逃在外。此刻他正拿着一束玫瑰花往家走,玫瑰花是他在广场上捡到的,而他心里却没有情人,只有朝思暮想的母亲。
十年前的不辞而别让他和母亲失去了联系,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一直都是母亲把他抚养大,然而他现在却不能照顾他的母亲,这是最令他感到愧疚的地方。前些日子他路过小镇的边上,左思右想了很久后,最终还是决定回家来看一看,但他显然惊动了当地的警察,现在他只能压低帽子遮住脸上的伤疤,趁着通缉令还没有贴出来,赶紧回去看一眼母亲。
亚戈走到家门口,敲了很久的门,却都没有人来开。他只好掏出已经有些生锈的钥匙,费了很大劲才打开了门。走到屋里,他的眼泪顿时就滑了下来,屋里的摆设还和之前一样,只是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了,他把玫瑰花插进了花瓶里,坐在椅子上想等自己的母亲回来。
可是时间过去了很久,母亲却依然没有回来,他看马上要到午饭时间了,便想出门去买点东西回来做给母亲吃,给母亲一个惊喜。然而他出门后才发现,家附近的集市早就搬走了,听路人说是搬到了离家很远的城北去了,他只好慢慢走到城北去。
一路上他惊奇地发现,十年间城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城北只是一片荒凉之地,现在竟然建起了一座座别墅,他走着看着就忘记了自己要去集市,多年来的犯罪经历让他习惯性地开始盘算自己能不能潜入这些别墅中去捞点值钱的东西,毕竟住别墅的可都是有钱人呐。
亚戈走到一栋别墅前,发现门似乎是虚掩着的,这不免增加了他盗窃的可能。原本光天化日之下,他还略有些犹豫,但他摸了一下腰间的枪,胆子顿时便壮了起来,于是他很老练地脱掉鞋,推开门就蹑手蹑脚地往里走。他左顾右盼了一下,发现屋里似乎没有人,他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确认了,最终发现只有卧室的门是关着的。他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一下,里面传出了女人的呻吟声,他恍然大悟,原来是房子的主人在亲热,可是怎么会在大白天呢?亚戈管不了这么多,他只想趁他们在寻欢作乐时,自己也好好大捞一把。
他翻遍了房间的抽屉,但除了一些零散的现金之外,没有找到任何值钱的东西,这不免让他有些失望。他心想值钱的玩意一定都放在卧室里,比如手机钱包之类的东西,一般都会放在床头,自己既然进不去,不如就在别墅边上守着,等房子的主人出门,那时候他一定会带着钱包。
于是他从别墅里走出来,带上门,站在房子对面的树后看四周的动静。果然过了没多久,一个男人从屋里行色匆匆地出来了,他悄悄跟在了他的身后,走到一个小巷里才上去把他拦下来,然后用枪指着他。
“快,把你的钱包拿出来。”
“钱包?我没带钱包。”那人一脸惊慌失措的神情。
“哦?出门不带钱包,那你是去哪里?”
“我真没带钱包,我准备回家呢。”
“呵呵,你想骗我?我劝你还是乖乖把钱包交出来吧,难道你想吃子弹么?”亚戈晃了晃手枪,露出了阴险的笑容。
那人眼珠一转,把手伸到口袋里假装掏钱包,然后趁亚戈不注意一转身就拔腿跑向了拐角处,亚戈没回过神来,想追上去,但想到自己现在是通缉犯,万一被当地警察抓住就死定了,于是只好忍气吞声地收起枪,悻悻然转身走了。
亚戈这时候才想起自己原本是要去看母亲的,但没想到最后却还是变成了这种结局,果然还是劣根难改啊。他有些怅然地走到墓园,想要去看看父亲。
“爸爸,别怪儿子不孝啊,您看到现在的我,应该会很失望吧?不但变成了通缉犯,还没能照顾好妈妈,如果您能听到,请帮我保佑妈妈健康幸福吧。”亚戈靠在父亲的墓碑前,流下了眼泪。
当他走回到墓园门口的时候,却发现远处有几辆警车正在巡逻,他暗骂一定是刚才那个人报警,这下自己回不去了。他心想警察再怎么搜,也应该不会来搜查墓地吧,于是随便找了块墓碑,靠着想接下来的对策。现在自己独自躲在这里,饿着肚子,既不能够进城,去其他小镇路途又太遥远,真是有点山穷水尽了,但他已经没有太多的力气去焦虑了,饥饿和疲惫让他靠在墓碑上就这么睡着了。
深夜时分,亚戈被一阵掘地的声音惊醒,他睁开眼一看,不远处有一个人的身影,旁边还停着一辆车。
“这真是上天的礼物呢。”他摸了摸腰间的枪,默默地想。
广场上有两只鸽子正在交头接耳。
“杰克,我觉得心情很差,今天我无缘无故被人给踢了一脚。”
“罗丝,我也是,今天那个原本天天喂我们吃玉米的老女人竟然带的是花。”
“所以我想要报复这些愚蠢的人类。”
“报复?好主意,可是要怎么做呢?”
“来,看到那辆车没,我们等下跟着它飞,然后把鸟屎砸在它的挡风玻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