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仇人的骨灰 名店
不少餐厅、云吞面档,或者老饼铺,遇名人光顾,不管名人是拍戏的,当官的,写文章的,做小丑的,总之,有点“人气”,老板就会要求合照,放大了高挂四壁;或者,请名人在墙上签名;这种涂鸦行为,我有时也会奉命而为,不能免俗;况且,我本来就俗。名人光顾名店,名店,也因人而名;年深日久,店里那一堵“名墙”,还真有点可观。
名店,不一定名实相符;食客觉得做了冤大头,认为这家店难啃,名大于实,或者名不副实,看看同样做了冤大头的名人,就会感到吾道不孤;起码,吾头不大;心理,就平衡了。
开店两年多,来访的名人,还真不少,我竟然没想到像那些食店一样,请名人都留下墨宝,或者要求他们做个无厘头的“V”字手势,实在不可原谅。查良镛先生驾临,我只是提早起来到市场去买了些野姜花养在阁楼上,免得那一瓶干瘦的薰衣草失礼于人,却没想到要预备照相机,请查先生伉俪和蔡澜先生跟我这个卖石头的来个合影,再镶成四尺见方的巨照让人羡慕,要是另附一句“设计对白”,譬如:“买得多,笑呵呵!”那才真是会做生意呢。反而对面大唐茶行的李老板认出查先生,没错失良机,拿了几本金庸小说走到门前索签名。
一九九六年,我没上班,在家里写《雪狼湖》小说,写完十几页,就传真一次到张学友先生家让他看,他看了就拿去让人筹划音乐剧;我和张先生见过面,喝过茶,也吃过饭,就是没想到要他签个名,拍个照。
名人不来,或者,不再来,我难道不可以去找?有食肆请名人在大卡纸上签名,再一幅幅裱起来示众;我其实可以买几张大画纸带在身上,遇上来访过的名人,就请他们“补签”;打算来,还没有来的,要他们“预签”;宁死不来的,也请他们签上一签。然后,分门别类框起来。试想想,连不来的,都签了名表示支持,我这家店,能说没有看头?
可惜,店小,名人们的名字和名气太大,要将这一幅幅大名恭恭敬敬地展览,我已经没地方搁石头了。名人,都保存在我心里,大家来看我,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