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之不如不知
我有一个心愿,就是在对作品背景和作者动机“无知”的情况下,再次欣赏这首诗:
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
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这是唐代诗人张籍的《节妇吟》。它会让人想起汉代乐府里的《陌上桑》、《羽林郎》,都是已经有了丈夫的女子,拒绝其他男子的追求。但是《陌上桑》和《羽林郎》格调明快干脆,前者甚至带着一些喜剧色彩,而《节妇吟》明显的要复杂得多。第一句就挑明了女主人公的身份,而且挑明追求者也知道这个身份(《陌上桑》和《羽林郎》都是在拒绝的时候才说出)。这样对方送她一双明珠(比喻对她用情),以当时的观念,就完全是不守礼法的举动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具有婚外恋的企图。但是张籍笔下的女主人公是比较“另类”的一个,她没有急于表示烈女可杀不可辱,或者急眉赤眼地怒斥对方“非礼”,她居然被对方的情意感动,还把明珠系在了身上。这样一来,这个故事就会让圣人大为不满,因为分明“思有邪”了……但是且慢,语气马上一转,说自己丈夫很有地位,门户光彩,然后似乎陷入矛盾之中,知道对方用情很深,可是自己又与丈夫有同生共死的誓约,最后是她的抉择和心情:一边流泪,一边还珠,感伤相逢太迟,但还是明确拒绝了对方。
这首诗真是奇特,一是,一个男性诗人将一个女子的心理体会得如此真切细腻;二是,没有像许多古代作品,将女子仅仅符号化为“贞”或者“淫”,而是仍将她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正视了她的内心世界和感情矛盾,并且写她自主的选择;三是,将“非礼”的感情写得如此富有美感,不自觉地超越了伦理道德的界限。难怪有选家说“然玩辞义,恐失节妇之旨”,弃而不选,可见读出了其中非正统的意味。
这首诗虽然“发乎情止乎礼义”,但是写出了礼义之外的感情波澜,而且曲折微妙:既委婉缠绵,又坚定决绝,但是决绝之余,又有无奈不绝如缕。不是宣扬任何一种观念,而是带出了活生生的人性美。读这首诗的人,很容易引起一种好奇:这个女子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一定很有魅力吧。而那个男子,不找妙龄未婚的女子,却追求一个有夫之妇,不像浪子猎艳,难道是情有独钟,情非得已?女子拒绝的理由好像理智多于情感,看样子她对丈夫是敬重有之,信义有之,但是并未说出他们是否举案齐眉、伉俪情深?如果是,这是最好的拒绝理由,她为什么偏偏不说?这个故事里就有了相当大的让人揣想、触动的空间。
但是,当知道了它真正的含义之后,那个空间一下子破碎了。这首诗有的版本有题下注:“寄东平李司空师道。”李师道何许人?中唐之后,藩镇割据,李师道是当时藩镇之一的平卢淄青节度使,又冠以检校司空等头衔,是炙手可热的人物。据记载,张籍“时在他镇幕府,李师道以书币聘之,因作此词以却”。原来是张籍为了婉拒李师道的聘请而写的,等于说“我对您的一片好意也很感动,但是我不得不谢绝”。礼法之外的情愫不见了,成了权势者和人才之间的挖人和拒绝的心理对抗;那对沾有凄婉泪水的明珠不见了,成了一堆为了笼络文人名士而预付的高工资;人情人性也变味了,现出了仕途选择和政治立场的原形。
这一来,想在单纯意义上欣赏这首诗,就成了“不可能的任务”,正是: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