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反之美 《失常》——人类动物园

一如其他推理小说,米涅·渥特丝书中的破案侦探也常是一男一女搭配,这回是一位黑人人类学博士和一位白人在地女议员,但并不可能就是丹泽尔·华盛顿加朱丽娅·罗伯茨——或准确点说,丹泽尔·华盛顿是可以的,但女议员角色却是个年过六十岁的矮胖型英国老小姐,要朱丽娅·罗伯茨如此牺牲明显难了一些。

正因如此,喜欢在书末为她男女侦探配对的渥特丝这回也就无法拗成这样,然而,在小说中地位接近上帝的书写者没什么做不到的,于是,在小说后半段忽然又出现一名私家侦探社的年轻坚毅白人女侦探,一切遂又可依惯例而行。

丹泽尔·华盛顿从美国千里迢迢赶回英国,次日一早又匆忙赶到英格兰南部多塞郡的一个小城,原因是他写了一本名为《失常》的犯罪及刑案探讨的书,碰触到一桩已定谳、且凶手已自杀于牢房的疑似冤案,却接获长年关心此案并四下探问、做成厚厚笔记的矮朱丽娅·罗伯茨的e-mail联络,相约在地一家烂酒吧晤面。比较有趣的,这趟开场的背景时间是九一一恐怖攻击、美英两大战犯型领袖悍然挥军伊拉克的敏感时刻,遂让丹泽尔·华盛顿一趟寻常不过的旅程变得困难重重,要穿越白人的偏见、疑心、恐惧和敌意,比起辽阔的大西洋,明显要令人疲惫多了——渥特丝把现代世界已然成为透明过程、交代都不用交代一句(顶多如中国平话小说般加一句“一路无事”)的空间运动,返祖成数百年前人们远渡重洋、进入陌生、异质、疑惧满满社会的跋涉之旅,人人怕你,你怕人人,重则丧命,轻一些也是一连串的折磨和意外。

又累又气的丹泽尔·华盛顿,和老爷车发不动姗姗迟来的矮胖朱丽娅·罗伯茨的初次见面,于是又一如我们熟悉的渥特丝风格,从一番不饶人的言辞机锋、翻脸、两造不欢而散开始。

推理小说的侦探通常都有某一两处性格的缺陷或说缺口,像大胡子波洛的自恋自夸和性好人家恭维,像永远年轻的奎因的毛躁和被漂亮女生吸引,书写者希望借由这些无伤的小小毛病增加他们的人味,为生硬推理线条的小说加添一点风姿摇曳,这不至于破坏他们“神探”的熠熠光环——是的,他们依然是神,像古希腊奥林匹斯山那样有人性弱点、有人间烟火气的诸神,他们的人性弱点反而是他们最迷人、最容易被我们引述记忆的醒目之处不是吗?但渥特丝笔下侦探的人性弱点,如本书丹泽尔·华盛顿那样刻意隐瞒自己卑微出身、用一身光鲜和学术头衔为盔甲护卫自己、把肤色问题作为怯懦的借口甚至狂暴的反击武器云云,则真的是人的弱点了,这使他们直接降到和被害者、凶手的同一平面上,分享着相同的社会压力和流窜的罪恶,他们只是稍微好一点,因自己的意志、道德和运气没陷入罪恶泥淖的人而已。

用图像来说,在渥特丝色调偏暗的小说中,我们往往不易在人群中快快辨认出此番谁是好人侦探,就算找出来了,我们还是不怎么放心,因为他们总是一转身又淹没回人群之中。

这给予渥特丝小说一种难以言喻的现代的、城市的诡异风格,尽管她笔下真实的场景也许只是个老英国的腐朽小城小镇。相对来说,直接写人口八百万以上世纪大城纽约的布洛克,他笔下孤独的、寥落的、用双脚四下走路的马修·斯卡德仍然走得出这个城市之外,看得到城市的边界,并可以屡屡回头和纽约市直接对话;渥特丝小说的城市却像无垠无边,把人完全笼罩其中,它似乎同时是“人类社会”的隐喻或说缩影,却又是个窄迫窒息的牢笼,人在其中活成了虫豸的模样。

如果要我个人选个用词,我会用“人类动物园”,这正正好也是一本书的名字,作者是莫里斯,一个探索动物和人类行为的著名学者。

两幅叠在一起的图像

莫里斯在该书的首页就给了我们两幅人类生活的迥异图像——他要我们设想一方二十英里见方的土地,其一是蛮荒状态,只有为数六十个人安营居住,和大大小小动物共同生活;另一则是文明化之后的状态,定居着六百万人,动物不见了,极目之处便只有机器和人工建筑物。

“现在来比较一下这两幅图画。第二幅图画中的人数和第一幅中的人数是十万比一,而两者所占空间则是一样的。以进化论的观点看,从前者到后者的演变几乎是一瞬间的事。从第一幅图画到第二幅只不过用了几千年的时间。第二幅图画中人类动物似乎已十分出色地适应了他异乎寻常的新环境,但是他还来不及发生生物意义上的变化,没有在遗传上演变成一种新的、文明的物种。他的文明化过程完全是靠学习和适应环境来完成的,从生物意义上来说,他仍然是第一幅图画中的那种素朴的部落动物。”

这个精彩的对比不是出于要骇人听闻的想像,而是真实的,真实到一种地步,莫里斯不过是拉远时间的视角,让我们看清楚一个再熟悉正常不过的东西(二十英里见方的六百万人口都市,这不是随便哪里都有吗?)。真实无欺,这正是它最精彩之处。

借此,莫里斯也再再提醒我们,在极短时间内,面对如此的巨大环境变化,达尔文演化论中生物性演化适应完全帮不来我们,适应只在心智、精神和情感的内在层面进行,这样一想,便不免让我们骇怕,我们的人性真的有这么大的弹性和柔软度吗?我们真的能靠精神的单一层面来承荷所有适应的巨大压力吗?一如莫里斯跟着指出的:“由于我们太熟悉这段历史了(指过去这几千年的都市化历史),我们便忘记了我们是逐渐演化到这个历史阶段的,反而自以为在生物意义上已发育齐全,足以对付所有新的社会问题了。”

这样的对比和初步理解,于是透露出更深层的某种不祥。我的意思是说,我们极可能应该把这两幅图像给叠合在一起,才能穿透现代文明这层光亮的、平滑的薄纱,更准确掌握我们当下社会的暗潮汹涌真实内容——现代的和蛮荒的并陈,都会舒适生活底下古老的人性情感和梦境,外表的环境图像是再彻底不过地变了没错而且一去不返,可第一幅画中隐藏的大部分东西并没跟着消灭于千年时光之中,它来不及消失,只能被压制下去,变得更不易察觉而已。一如我们前面所说,丹泽尔·华盛顿的这一趟后九一一的横渡大西洋之旅,被返祖性的人类攻击行为、被人类一直还存在的偏见、疑心和恐惧等等幽微本性,回复成几百年前冒险旅行的样式,也就是说,那些被压着的东西,不仅还不安地蠢蠢欲动,还在压抑中积累能量,一旦社会出现了某个大小缺口,它便以某种程度不等的狂暴喷洒出它的不同熔岩和怒气。可怖点是集体性的疯狂形式,像小布什和布莱尔这两个世界级蠢蛋所凿出的缺口便是此等模样,次一等的则是一般性的犯罪,再更普遍则是人的精神创伤以及由此衍生的身体创伤,大大小小几乎每个人都有的几处伤口,不管在医学意义上构成或并未构成的疯狂或说各式精神官能症云云。

用莫里斯的说法是,“在正常情况下,生活在自然的栖息之地的野生动物是不会发生诸如自杀、手淫、伤害后代、胃溃疡、无物欲、肥胖症、同性恋或者伤害同类等等现象;不消说,在人类的都市居民中,这一切都在发生着。那么,这是不是就显示了人类这种物种和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呢?乍一看似乎是这样,其实却不然。其他动物在某些情况下,即当它们处于一种受监禁的非自然状态时,也会出现以上的现象。关在动物园笼子里的动物,就表现出我们所熟悉的人类的一切异常情况。那么,显然都市并非一座混凝土建筑的丛林,倒是一所人类动物园了。”

无法定罪的真正凶手

一样用布洛克来对比。布洛克写的城市明明白白就是那个纽约大城,渥特丝笔下的大城小镇却是模糊的、匿名的、不带独特性格的人群聚集之地;布洛克的各式纽约凶残犯罪,不是不带普遍意涵,但仍是具体而且有个别署名的,至少是纽约风格的,渥特丝笔下的犯罪尽管描述起来狂暴而丑恶,但撇开渥特丝的书写和诠释还原来看,却是寻常的、在全世界每个稍经现代文明洗礼的城镇报纸社会版一角都可找到的;布洛克的凶手是“那个人”,渥特丝的凶手却是“任何人”;布洛克在凶手追索过程中,暴露了社会和人性底层的罪恶同时,也带着救赎的意义,这个救赎缓慢、迂回、难以言喻,却在马修·斯卡德身上逐步明亮起来,也因此读小说的人会情不自禁地认同他并祝福他,如同祝福一样在城市活着并寻求希望的自己,而渥特丝追索罪案的结果,却是对罪恶存在的一再确认,只是这下子更清楚,更无法抵赖地看到罪恶的巨大无匹模样,通过它的执行者、它的代理人的脚印找到它的母体,也因此,渥特丝每一部总是破案如仪的小说,从没任何一部因凶手落网而带给读者安慰,它总是印证着一个很沮丧的古老说法,那就是知道真相比不知道真相带给人更多痛苦和绝望。

或总的来说,布洛克写的是犯罪,渥特丝写的却是创伤。

讲到执行的凶手只是代理人、真正的罪恶者无法逮捕定罪的问题,让我想起推理小说世界的另一部颇有意思的作品,老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大胡子波洛的退场探一案,大约三十年前台湾坊间出现过一个译本,书名是《绝响》,副题是“浦若最后探案”,浦若就是这位比利时神探的当时译名。

这本小说,由一长串报纸标题式的列举骇人罪案开始,都是已破案且罪证确凿凶手供认不讳的,只是奇怪的是,被害人和凶手全是至亲关系,如女儿杀了父亲,弟弟宰了哥哥云云;而且更怪的是全在极短时间内、集中在不大的某地域范围地接连爆发出来,这让自诩有猎犬般罪恶嗅觉的波洛感觉不祥,决定以他仅剩的一点生命能量一探究竟。

破案报告是在波洛病逝之后,以文字遗书的形式交给他的好友“我”,亦即海斯亭上尉,揭开的——波洛写道,凶手是X,一个不实际参与谋杀、连法律意义的共犯皆不构成的恶人,他用的是准确的、关键性那一刹那的、宛如最后一根稻草的言辞撩拨和谣言散布,叫唤出人亲密关系中通常必定积累的利益或仇恨纠结,扩大疑心,把“每个人都有的潜伏杀人意念”化为事实。波洛很快知道这个传播谋杀瘟疫的X先生是谁,但“我这辈子终于遇见一名法律完全无法定罪惩罚的凶手了”,他得另辟蹊径找寻正义果报的方法。

但X先生仍是人,是个有名字、有生命的具体之人,愿意的话,要除灭他也并没那么难。如果X先生不再是人怎么办?如果X先生如心理学家弗洛姆所说是匿名的、不确定对象的,是某种社会结构、是某种生活方式、甚至就是我们自身也不自觉参与其中的无形无状、无边无际整体社会怎么办?给你一把刀一管枪你都没目标可砍可打不是吗?

弗洛姆所说这种失去目标的、连想革命都找不到对象的现代性困境,正是渥特丝小说一再叩问、寻访并且永远时间一到两脚深陷拔不出泥淖的主题——你能奢望她笔下也是一身创伤的丹泽尔·华盛顿或茱丽亚·罗伯茨能只手帮我们找出答案带来救赎吗?

有意义的不满和伤痕

如果你呼唤山不来,那你就走向山。伊斯兰的智者这么教导过我们。于是,当我们无力对付整个社会、整个罪恶的巨大母体时,我们便只能转头对付我们自己,此种古希腊斯多葛学派的自我料理方式老实说并不限定哪个特定之人想出来的,而是人面对一个无力对抗的巨大困境的不得已自救方式,是某种程度可称为自然生成的所谓“乱世之学”,你在印度半岛的佛家,在中国春秋战国兵家必争、长期扮演杀戮战场的晋楚之交那一带所孕生的老庄哲学,都可找到近似的对策和相关的智慧劝诫之语。

近代,这样的乱世之学,因应着技术分工的大潮流,改披了专业心理学、病理学的外衣,尤其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历史可怖创伤中正式攀上了顶峰。

正像渥特丝这部小说中丹泽尔·华盛顿的那本专业学术著作,他书中的材料是犯罪刑案,书名却是社会学、甚至心理学的用词《失常》——犯罪不再只停留在个人违犯法律和道德规范暴行的外表层次而已,我们得深入到人与社会的结构关系中才能寻出真正的根源,取得有意义的理解;也就是说,犯罪者由加害人角色滑向“共同被害人”角色,他的暴行其实是某种病征,有程度不等的不由自主成分,可能是童年受虐或遭到性侵害的潜伏创伤,可能是遗传性的身体或心智障碍(如兔唇或弱智)无法适应社会,可能是肤色或阶级的问题饱受歧视云云,因此,他应该得到的是“医治”,而不是惩罚。

把个人对他者或社会的不满和攻击关入专业的病理学世界之中,除了让我们得到不同的视角,还让我们多了一个道德面向。犯罪者每减少一分自主的成分,他的法律和道德责任也就相应地减低一分;如果他的自主成分完全消失,比方说心智和精神在完全受控于外在力量或因素时,他也就完全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道德责任了,在此一光谱上,我们旁观的人也就跟着由单纯的愤怒缓缓转向复杂的同情悲悯。

然而,一如我们在小说、影集或电影中常见的,狡狯的律师总千方百计要以心神丧失这类理由,为他被控谋杀的委托客户逃避刑责一般(现实世界当然没这么普遍戏剧性),我们如何确定心理创伤和自由意志之间的替换和决定关系?在正义的追索和道德的悲悯中要如何判断并抉择?我们的同情在被害人和加害人之间该如何分配?诸如此类的困惑一下子迫切起来了,渥特丝小说也屡屡碰触到这个麻烦,本书中,她通过朱丽娅·罗伯茨这个角色之口,提出了典型英国传统老太太式的质疑:童年时不幸受创的人这么多,大家都安然渡过来了,何以独独他(她)一人犯下如此罪行呢?

但我个人更关心的,不是犯罪病理化帮加害者减除责任这一端的问题,我个人真正在意的是另一端,社会本身的责任其实也在此一病理化的过程中被解除,这是较不容易察觉出来但肯定影响更深远、结果更不义的事。

我解释一下。丹泽尔·华盛顿的书名叫《失常》,让我们想到涂尔干的社会学核心概念“失序”,这都一样,把现实社会的存在当一个前提,不去深究和质疑,它是正常的,它的秩序是该被承认遵循的,以此为基本判准,当某一个单独个人的情感、思维、言论和行为背反了这个判准,错的不会是社会本身,只能是个人,是某个人“失常”了、“失序”了,因此该接受种种料理的从不是社会,而是你这个人。

但社会本身会不会错了呢?历史证明,它错得可多了,不仅在集体审判苏格拉底时犯错,在加尔文教派统治四下抓人凌虐烧杀时犯错,在面对哥白尼地球的确绕太阳转时犯错,在纳粹送六百万人进毒气室时犯错,在美国麦卡锡恐怖、在后九一一出兵伊拉克等等等等不胜枚举的每一页真实历史犯错;而且,不光光在这一类历史戏剧性时刻以如此戏剧性形式表现出它的狂暴和不义,即使在风和日丽的“正常”日子里,也是错误连篇不及备载的,也因此,“进步”或“文明”这一类的语言和作为才取得其意义,意谓着人类又纠正了某一部分他集体的偏见和愚昧,往较正确的路跨前了一步。

因此,如以赛亚·伯林所指出的,社会本身的不满和冲突是有极正经严肃意义的,这其实是社会反思和创造力的最重要源头,是纠正社会、推动它向前的最重要力量。但病理化带来一个最坏的转移,它把社会健康的不满和必要的冲突解释成个人的心理调适问题、装扮出一个虚伪的慈悲笑脸,你不要太焦虑,不要想太多,要多喝水、多运动、多泡热水澡,安排个假期去散散心,早睡早起不要熬夜,不要吃太油腻不消化或辛辣刺激性的食物,而且不要怕去医院挂门诊,和专业心理医生谈谈,听他的建议并定期服药云云。

台湾二〇〇四领导人选举之后不就是如此吗?我们把所有健康不健康、理性不理性的怀疑和不满,一托拉库地全数用所谓“选后症候群”的笼统病理学概念包裹起来,最可恶的是,它状似同情你关心你,其实是把责任丢到你个人身上——错的当然不会是整个社会,而是你自身的调适不良。

也因此,病理化遂召引了一种更糟糕更残酷的不义,那就是它不但浇熄社会进步的可能火花,为社会当下的现状及其利益既得者护卫,它甚至被狡狯地利用,成为某种社会镇压的“软”工具。在人类历史上,早在社会学、心理学成形为一门专业学问予以概念化之前,聪明的统治者早已从实用的基础上察觉出其功能并付诸实践,以欧陆为例,至少可追溯到中世纪的神权统治之前。

要取消人的抗议、让他的言论瓦解,最有效的方式不是费劲地驳倒他,而是刨根地、巧妙躲开道德指控地直接让他失去说话的资格。最常见的方式是想办法扒出他私人的道德错误(如金钱操守、家庭或情感云云),没有的话也可制造,通过传闻、影射并借耳语散布,但这仍需要一番细密的安排和手脚,更简单更即时性的是,宣告这个人病了疯了。

去读读福柯有关人类疯癫历史的书,中世纪著名的“愚人船”里便盛载着一堆这样被永久取消讲话资格的人,这样的伎俩一路贯穿到今天,极权社会的统治者用它,所谓民主社会的统治者,因为直接的暴力统治工具不足,很抱歉更要用它。

当然,面对一个匿名的、庞大的、难以找到阿基米德点使力的现代社会,病理学不失为某种抚慰,一如它系谱学中的乱世之学一般,可保护人韧性、承受力毕竟有限的心智和精神,但由一个极端直接跳到另一个极端最终只是一种怯懦的虚无,人的生命有很多正经严肃的事,值得用力去珍惜保护的东西也很多,不单单只是睡眠质量一项而已。

从二十里见方土地中六十个人到六百万人,莫里斯传送给我们一个暧昧的信息:我们究竟适应了没?我们单纯仰靠的心智精神可塑性究竟有没有到达或超越了极限?答案极可能很无趣、很不明朗地介于有与没有之间。在如此暧昧的信息中,我最终想说的是,在心智和精神超越负荷的红灯亮起来之前,人终究有一定的能耐可装载相当的困惑、怀疑、不满乃至于哀伤沮丧,这些都可以是人“正常”的情感反应,一如契诃夫小说中那位被关入疯人病房的人所说的,我只知道上帝给了我神经,我就会感觉到寒热疼痛,上帝给了我热血,我当然会愤怒……

这都是正常的情感,更是有意义的情感,只有这样的情感还在,才能逼出人类的创造力出来,让可能性不从世间灭绝,否则,我们的眼前大概只剩一条单行道,那就是集体的平庸和沉睡,一种被统治和管理底下的永久平庸和沉睡,该不该说,这种景象其实最接近坟场、最接近热力学第二法则所描示的世界末日图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