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末世中打造一个高贵的人 一则成功的故事——芬德《偏执狂》

让我们从《星球大战》谈起——我说的不是这几年重又如火如荼起来的《星球大战》,而是二十几年前的最早时候,当时我们这代人还很年轻,就跟影片里演走私船船长的哈里森·福特一样年轻,只是没他帅而已。

当时的好莱坞有两个如旭日东升的大名字,一个叫史蒂芬·斯皮尔伯格,另一个叫乔治·卢卡斯,由这两个人带着全世界人看向天际,掀起一波科幻电影热潮。斯皮尔伯格的身份主要是导演,体现了较多个人的创作异想,拍出像E.T.和《第三类接触》这类较梦想较情感性的东西;卢卡斯则是制片,掌理的主要是工业体制,偏向于场面和特效,代表作是和地球没什么关系、场景就是广漠宇宙的第一部《星球大战》。

我还记得那一个西门町的下午,记得我们怀抱着怎么一种虔敬热望的心情,但我更记得看完电影出来说不出话的奇怪感觉,某种在极新与极旧、最尖端和最古老的奇怪拉扯撕裂之感。

一句话,这是个毫不掩遮的中世纪老得掉牙骑士故事吧。你看,一个年轻的农夫,无意中救助了落难的美丽公主,遂决意要帮她征战复国,而在持续战斗和修炼的过程之中,他赫然发现自己原来不是平凡的农人,而是了不起武士的后裔;他也得到绿林豪杰的助力,因为在黑暗的统治之下,邦无道富且贵只有无耻的恶人烂人才做得到(这是人类痛苦历史经验的集成,这里可没有嘲讽当前在朝为官之徒的意思),好人有志气的人只能落草为寇。

当然事后我们晓得,影片拍成面世之后发生了有趣的意外,演农夫武士“天行者”路克的男主角红不起来,原来的故事架构只有做出调整,照理应该是天设一对、从此过幸福快乐生活的男女主角硬生生被拆开成同胞兄妹,并逐渐淡出变成不是重点。

一个中世纪的老故事,袍子和铠甲换成了质料不明的航天员装,骏马是机器兽和大小规格星舰,旅途中的吞剑喷火异国人异教徒是长各种怪样子的外星人,惟一变动的是那把光能剑,只加装了嗡嗡如耳鸣的蜂鸣器云云,总而言之,在所有新颖到根本还没有的未来星际外壳之下,这仍是一个最古老的老故事,而且因为心力的焦点和巨额的拍摄成本集中在这些炫目的影像效果上,这个核心的老故事遂更没变化翻新,保留了它最初的原型模样。

有点像中国的京剧或西洋的歌剧,故事只是个必备骨干,且必须简单,好勺出空间给演员歌唱舞蹈,也好让观者不必惦记情节放心欣赏演员的动人歌舞技艺。

这样一桩《星球大战》的星尘往事告诉我们什么事?告诉我们某一种类型故事书写的聪明讨巧但并非不常见的翻新方式或说废物利用方式。我们都晓得一个不祥的事,那就是所有类型故事都有它自身的发展极限,都有它迟早会撞上而且再无力超越的演化“右墙”,就跟宇宙间其他万事万物一样,事实上,早在最终轰然撞墙这事到来之前,痛苦就已清楚显现并持续折磨创作的人,能想得到的新点子好像都有人玩过了,垂直性的发展既然下不去,那干脆就来一个水平性的横移,《星球大战》便是如斯作为下一个成功的范例,没有人耐烦的陈旧故事,瞬间成了全新的、整个宇宙间开天辟地首次出现的,神奇得不得了。

此时此刻我们手上这部《偏执狂》,也是这样的横移魔法变出来的东西,它的书写人乔瑟夫·芬德,念过哈佛和耶鲁两大名校的聪明人,他自己毫不讳言,这的确是个间谍故事,只是被他挪到商业世界来罢了。

把类型书写推到极致的人<\h3>

在某一次的访谈时,乔瑟夫·芬德曾如此回答,有关小说书写常听到的而且的确也是诸多创作者真实经验的,那种书中人物逐渐成形,开始自己选择反应,甚至接管故事发展的有趣状况,“没这回事,我才是老板,他们只做我要他们做的事。”——很显然,乔瑟夫·芬德是那种彻彻底底的类型小说作家,是所谓类型作家此一概念的柏拉图式原型,书写是全面控制的,其间没有模糊、没有意外亦没丝毫自由,因此它是工作、是职业,没发呆、做白日梦和胡思乱想的余地,要做这些没意义的事,那是你放下工作下班之后的个人行为,别告诉我。这与其说是创作,还不如直言就是制造,如同通过某种标准作业程序,甚至某种生产线的产品。

我们可以说,类型小说的出现、成形到实践,其实便是书写、说故事此一上百万年古老行当的一个工业化、现代化的过程,逐步缩减、取消、脱离其中宛如手工匠人的个别性、独特性和不安定性,由此换取到量产的、快速的、保证基本质量的产出或说供应成其可能。但一般而言,类型小说作家绝少把自己狠狠清洗到如此“理想”地步,一如我们朝九晚五上班并不把自己完全改变成某个大机器零件一般,其中总有伪装的成分,有保留、讨价还价乃至偷偷摸摸的成分,这往往还是最有趣的部分,因为让我们还感觉自己是个人。所以一般好的类型小说作家,总在他情非完全得已的职业严酷工作中,有意地或不自觉地渗入自身的某些志业成分,留点余地留点梦留点自己的偏见执念或一两句不讲嘴巴会痒的话。正因为如此,类型小说才不完全只是所谓的商品或纯消费品,它仍可上看那惟有手工匠人方式才创造得出来的真正好小说;也正因为如此,类型小说家才不至于是完全透明、无神秘可言的存在,你不会对一个制造者感兴趣,除了和作品无关的想仿效他的成功模式或八卦乐趣;但我们对一个创作者有着纯粹智性和感性的再追问热望,他曾在他作品的某个角落不意地让我们窥见过一角。

相对于芬德的执业方式,纽约的劳伦斯·布洛克在我们问他何以用两部那么厚的小说处理同一个疯狂连续杀手时,他的回答是:“我想搞清楚他究竟是怎么样的人。”

因此,往下我们对乔瑟夫·芬德生平的简约关注,集中在他作为一个成功人士的部分。

芬德是那种精准、冷静、信心满满、完全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的绝顶聪明之人,某种现代性的聪明,毫不浪费而如外科手术刀般的聪明,我们通常不在书写者身上而是在大公司管理阶层才找得到的聪明。这首先表现在他的书写速度上,从他转行小说于一九九一年交出第一本的《莫斯科俱乐部》开始,平均三到四年才完成一本书,他自己讲过,他书写之前的搜集、研究、访谈时间很长,他晓得一个产品问世的必要投资过程,他总要准备好、有充分把握才出手。其次则是题材的选择或该说锁定。芬德不采类型小说家方便大量生产、自我不断拉动的系列性书写方式,而是顺应着现实世界的政治和社会注意焦点转移来重新创造故事暨其角色人物。像《莫斯科俱乐部》写的是苏联KGB情报集团对戈尔巴乔夫的反扑和斗争;一九九四的《不寻常权力》是美国CIA最高权力阶层里的苏联间谍卧底;到一九九六的《零时》,威胁不再来自已崩解消失的苏联,而改为纽约曼哈顿的恐怖分子追猎;然后便是台湾很多人看过电影的、由摩根·费里曼和艾希莉·贾德主演的《案藏玄机》,处理的是跨国性的政治谋杀回头对美国自身社会的冲击和揭露;《偏执狂》才是他的第五本小说,在全球化的、一片大企业并购国家的喧嚷声音中完成。

列出题材清单,再一一比对回去当时,我们差不多都能发现,每一部书都可准准地嵌入彼时最剧烈跳动的社会神经之中,甚至找得到震撼当时社会的大案子与之直接对仗,因此这东一个西一个的题材看似彼此无关,恍如随机,其实是有逻辑有紧密联系的,只要你找对地方,不在书写个人内心,而在外部社会。对美国社会这方面变动没那么熟悉的人,这里建议可以用台湾林怀民的“云门舞集”作为实例来理解。有没有发现,如果你想快速了解近二十年来台湾社会有关政治正确一事的变化轨迹,最简易最一目了然的方法便是找一份“云门舞集”的历年舞码,什么时候该大中国情怀,什么时候该乡土民粹,什么时候当热情昂扬的社会啦啦队,什么时候背过身去谈冥思谈宗教性灵,等等等等。

这不可能是个人信念,个人信念不可能这么灵活,这么一眨眼由这头跳到完全背反的那头,事实上正好相反,你惟有放开拙重的自我信念,把自己抽空掉,才可能如此自由如此身姿优美地俯仰翻飞于社会的大浪潮顶端,如技艺高超的冲浪好手。因此,你不必相信,而是要非常非常敏锐,其中最严酷的要求是时间的准确性,抓住那稍纵即逝的时间一点,你得在所有人都感觉到却未能说出口那一刻抢先一步“帮他们”讲出来,慢一点就成了随俗、跟风、人云亦云和八点档连续剧,姿态非常不雅,样子也很笨;可也千万不能太快,不能超前社会太多,那会成为悲剧的卡珊德拉,没人理会的孤独先知,更糟糕是还会冒犯到社会,当个烈士,妖言惑众的殉道烈士。

这大致就是芬德(也是林怀民)题材选择的绝顶聪明方式,也是他切断和老时代手工艺匠人联系、成为最现代类型作家的主要奥秘所在,我们当个成功模式贡献出来,让有为者可以亦若是。

间谍的黄金时代<\h3>

想办法套取、骗取、盗取对手的秘密,这种事不待谁来发明,只要存在竞争,人自自然然会想到并直接去做,包括两个作为邻居的家庭,因此,广义性的间谍不仅古老,而且运用广泛,不限于国与国之间,亦在国家还没出现之前就有了。

但间谍有一个致命性的罩门,那就是道德问题,它远比人类另一个古老行业卖淫更不道德,差不多我们可能列举出来的道德戒律,没有哪一条它看来不违犯的,这使得间谍这行只能做不能说,一直藏身于阴暗之中,亦使它吸收不到像样的人才,只有那些卑劣的、猥琐的、毫无希望的人才肯做,更恶性循环地加重它的不道德色泽。也因此,间谍这门行当要翻身上台面,要招徕那些适合它需求的一流人物,甚至成为某种英雄事业,首先便得处理这个道德困境,必须想办法找出来某一个神圣理由,不管是真实的抑或幻觉。

我们回头来想,让中国四大美人而且显然也有足够脑袋的西施,可以愿意身兼上述两大古老行业,抛弃她自在的浣纱生活,打进到吴王夫差宫里,范蠡是怎么说服她的?除了动之以情的浪漫理由,最重要便是灾难越国的存亡继绝。

维多利亚时代之后,尤其是两次大战期间,托英国人之福,是人类历史上间谍这一行最神气的特殊时刻,往后大概也不可能再如此。英国一批最顶尖的脑子和知识分子,比方说像数理天才、电脑原身图灵机的发明人亚伦·图灵、最好的小说家格雷厄姆·格林、两大间谍小说的山头勒卡雷和弗莱明,甚至温文的当代自由主义大师以赛亚·伯林等人,都深浅长短不一地干过间谍工作,和西施一样,女王陛下的荣光或大战威胁下帝国存亡的神圣理由,压过了人内心的无上命令声音,个人的道德污点成了某种献祭,就像战士身体上的疤痕成为某种标志和见证一样。

英国的间谍之所以显得特别,一方面来自“二战”衰弱下来之前英国的国际性长期主宰地位,更主要是他们有最好的小说家以此为题把它写了出来而已。事实上,这一两百年间谍的黄金时光是普遍性的,在各自的国家里头皆然,比方说对日抗战期间的情报头子戴笠(台北市至今仍有马路以他为名,天母那里),还有更传奇性的、不晓得主演过多少电影和连续剧的长江一号。

真正的关键来自这段时间道德的超越或说有效冻结——有史以来频率最高、杀戮最狠的国际性战争当然是最直接的理由,但更根本的是,那是国家这东西最神圣因此也最不道德的历史时间,当时流行的民族国家哲学,把国家推到了准上帝的位置,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只要号称取得了自身内部的所谓全民意志或集体意志(不管这不可能存在的东西是怎么变出来的),什么事都可以做;也就是说,国家被说成是有道德豁免权的,而且还独占这道德豁免权,因此所有不道德的、偷偷摸摸的古老东西遂全数归趋到国家名下,得到漂白,成为国家的独占行业。

一、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人类一门严肃而且艰难的历史课题是,如何重新界定国家的本质和边界,并对这个为所欲为的现代怪物施加必要限制,我们看到了一连串的现实作为,像联合国这样持久性超国家组织的设置(意思是找寻某种可管理国家的更高单位)、国际法庭的设置(意思是国家是会犯罪的,也是可审判的)、国际法的抬头和自然法的重新复活(意思是立法有超越国家的更普遍更根本更非相对性来源)等等等等。这些可敬的发想和努力,一如我们这一辈人都亲眼看到的,成效七零八落,甚至不是遭到弃置就是遭到操控,但其中有个讯息是明确的,那就是国家不是人类道德规范的异形,它不可能因为某一堆人关起门来彼此共谋彼此壮胆胡思乱想就逃逸出人性之外,国家得一样面对道德约束,事实上,某个面向来看,它还得是个道德的看守者护卫者,是个道德单位,惟道德自有其独立于也远远早于国家机器的来历,不由国家创造,更不由国家垄断其诠释和实践细则。

一度由小贼恶棍上升为衣锦英雄的间谍遂也无可避免地跟着自己的主子一起掉下来,打回一部分的卑鄙原形,惟现实中始终抗拒并伺机反扑的国家力量,比方说冷战的刻意延续,比方说作为一个畏首畏尾帝国的美国霸权存在,保留给间谍某种暧昧的正面光泽。当然,它还有一处人们不习惯用脑子认真计较的洞窟可躲藏,那就是以美国(还是美国!)好莱坞为首的通俗故事世界,在这里,它化妆易容为骑士侠客,盗用了这个古老的英雄传奇来掩盖自己猥琐不好见人的本来面目,你说,〇〇七詹姆斯·邦德什么时候像个间谍过?

解雇人民<\h3>

芬德成功地把间谍由独占的国家引入企业大公司世界来,他当然不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人,但却可以说是最成功的一个。这成功,一方面来自他对这两个领域(间谍和电子业)的够水平理解;一方面来自他真的蛮厉害的类型小说书写技艺,没让乏味的专业细节如一堆名词和数字蜘蛛网般缠住,像那些我们总读不了两页如同看资产负债表的商业题材小说,芬德始终维持住间谍小说惊悚小说必要的流线性速度感;还有另一方面,我们还是得说,写得早不如写得准写得巧,一种规格还不到、没壮大到国家这种层级可对阅读者产生迫力的企业间谍战争,只是小贼而已,是他家的事,二〇〇四年交出来还火热的这本《偏执狂》,有整个当下现实世界的沉沉威胁为它背书,为它呐喊助威,我们意识到大企业好像已到了可替代国家的空前气氛,而且似乎犹在推进之中不是吗?

企业会不会真的取代国家,这是个有待观察有待吵嘴的有趣题目,也是个还不会有终极判决的问题。毕竟,真要赖皮来讲,未来如博尔赫斯说得好像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只要时间够长。你晓得地球上出现生命的机率多大吗?有科学家如此举例告诉我们,这就跟一场暴风雨袭击某一飞机零件工厂,忽然组合成一架波音七四七一样,这事告诉我们,再怎么荒诞无稽的未来预言其实都可以是安全的,也是无法驳斥的,只要它不傻到附带实现时间,比方说有一天耶稣会重新降临人间。

这些长怀千岁忧的东西我们留给文学,因为它被赋予无限想像的特权和合宜形式,我们的理性推断、瞻望和讨论顶好只限于目光可及的有意义未来。在如此有意义的有限未来,企业和国家还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重叠的部分远比我们想像的要小太多了。企业因市场经济而生,这是它全部的生存基础,它的所有思维、目标和行动遂也受此市场经济的限制,严格无比的自我限制,就跟鱼离不了水一般;而市场经济所能管辖的范畴,不管乍看之下如何无远弗届,好像可以侵入我们所知的任一地方,但最终来说还是只占人复杂生命需求的一小块而已,人大部分的基本需求,包括私密和公共的,不仅无法通过市场经济来满足,事实上,根本就不可能用市场经济的思维方式来思考,亦不可能依市场经济的规则来行动。比方说我们所熟悉的一切人的基本权利就从不是经济利益目标,粗俗些来说,它们甚至都是“赔钱”但不得不做的沉重之事,这都不会是企业有兴趣的东西,企业也许厉害到也恶劣到可从此类事务中找出利益来,但它只能入侵、掠夺并扬长而去,不会占领并统治,就像秋熟时日的某种侵略性游牧部落一般,有进一步兴趣的人,可去读大英帝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殖民统治这段历史。

还有,诉诸市场经济的企业,因此得到一部分道德豁免权,比起国家多了一部分的行动自由,但这是有代价的,这个非道德标志遂使它永远失去了公共事务的正当性,它永远是“私人”的,是公共领域里的被管理者而不是管理者,不管实质规模有多大,不管它的整体资产和人员是否超越某个国家如我们眼前所看到的,不管它已然大到一个单一国家难以管理的巨兽模样,但这仍和成为公共事务的合法统治者管理者是彻彻底底不同的两件事。

还有很多,但先这样。

因此,有关企业和国家的角色渗透和取代问题,我们真正要担心的,不是哪天一觉醒来发现我们已是台塑国或台积电国的公民,而是倒过来,是国家把自己变身成为企业的模样,用企业的思维和行动方式来处理国家事务——前者仍停留在人类对于未来无尽神经质的纯杞忧之中,后者却是已在而且正在发生的事。

诺贝尔奖级的、却把大部分心力花在纽约时报专栏书写好教人们有正确经济思维的高贵经济学家克鲁格曼,是我个人所知最长期而且持续不懈讲解此事的人。克鲁格曼以为,以美国华府为首,一直不正常而且居心叵测地夸大国际贸易的竞争性,夸大国家竞争力的必要,到不惜在数据上动手脚、歪曲国际贸易最基本原理的地步。克鲁格曼说,这完全不是经济学,而是广告宣传。

大企业当然会努力游说影响国家的政策方向,它们当然也拥有最大的筹码和相当程度的操控力,但真正的关键在于,为什么政治权力的掌理者如此欢迎这样的竞争概念?答案可以很简单——竞争是和平年代制造敌人的方式,它就是和平年代的战争。

这是谁都知道的,战争一发生,便是国会、媒体和整个社会的正常监督机制放假的日子,也是绝大部分法律和道德规范放假的日子,它让国家得到行动自由,一切资源和利益归于它,这是政治权力掌理者梦寐以求的最甜美时光。

把国家变身为企业,便魔法般让国家瞬间进入到战争的绝妙处境之中,而且还是一场长期的、不会结束的战争,因此,掌权者没有真实战争终究非得面对的最后胜负存亡严酷判决,它是没代价没风险的;还有,一旦由以平等原则建构的国家,变成为以等级制建构的企业,人民的身份亦同时转变成为雇员职工,权力关系瞬间倒置过来,我们这些每天朝九晚五的人不至于不晓得这样的身份是什么意思,雇员职工是可要求、可压抑、可修理、可牺牲的,而且最终还是可解雇的。但一个国家可解雇它的人民是什么意思?

大致的答案我们可以从一百多年前社会达尔文主义肆虐的美国找到,那是人类历史上最恶名昭彰的野蛮时代之一,原因就只有两个字“竞争”,误读达尔文的演化论从而把“适者生存”“优胜劣败”这一套无限上纲用于人类社会,让竞争成为最终判准的掠夺年代——这种可解雇的人民称之为输家或失败者,是不值得接受同情的,因为竞争失败,代表你是懒惰、愚昧或有病的人,有病还包括两种,一是心智上精神上的残疾,另一是肉体上的残疾,不管哪种都应该被社会放弃,以下这段话出自彼时最高哲学导师的斯宾塞之口:“如果他们有足够的能力生存,他们就会生存;如果他们没有足够的能力维生,就会死亡,那么,他们最好还是死吧。”

斯宾塞还称失业者是“一无可取的人”,并把工会定义成“流浪汉的永恒团体”。

这样的野蛮年代陌生吗?完全过去了吗?持正面答案的人,请你试着把说话者换成你的老板、你的公司主管看看,你一定会觉得出奇的熟悉是不是?只除了今天他们的用词礼貌些,不带情绪些(因此更可怕,因为他们不认为其中有道德问题),他们大概不会用失败者一词,他们会说“不适任”。

当国家变身为企业,当国家的掌权者用企业老板的思维来讲话,人民的生存权利便不再是自明的、天经地义的、受保障的,而是每个人得自我证明自己适不适任当一个社会公民,这于是成为一种最坏的暴政,伪装成理性、科学的多数暴政,它可以躲避掉所有暴政难以逃避的道德指控和革命清算,它直接让被压迫者丧失了应有的愤怒和不平,安静地自杀或窝在社会阴暗角落里跟着垃圾和流浪猫狗默默腐烂掉。日本社会住蓝色帆布帐篷的流浪汉,尤其大量集中于东京上野公园和大阪四天王寺,是我个人所知最典型的实例,他们人多、群聚却温驯,半点不危险,如果可能,我实在很想让马克思也看看这样的悲凉景况,看看他老人家的革命大军如今萎顿成自我阉割成什么一种模样。

从乔瑟夫·芬德的力争上游人生,乃至于《偏执狂》小说中那个被迫力争上游的“我”,我们看不到这些如我们永远看不到月亮的另一面。这些成功人士,偶尔也会合理想到月亮是有另一面,因此捐点钱(同时可节税),帮蓝领劳工办个欢送嘉年华会如小说开头,以作为自我的道德救赎。书名奇怪叫做“偏执狂”大约也是如斯心情下的产物,它带点自我解嘲,不待别人指控先自我点破,把这种不道德、不择手段的竞争归诸某种天性的、无伤大雅的、看似病态实为天赋异禀的人格特质,多么谦逊,但也多么高傲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