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我爸大我妈四岁,生日很近,所以生日经常潦草地在一起过。
我爸长在无锡市乡郊。我小时候回老家看爷爷奶奶时,还有木结构房、鸡、鹅、河水、菜田、塞柴草的大灶和晒咸菜的场院。他是家里长子,高中毕业进无锡城闯天下,进了一个做土畜产进出口的公司,直到如今。他外语不好,但是熟悉各类条例、航运、箱子规模、港口、运输路线等,百晓生一样。
我妈长在无锡吴桥一带,离锡山、惠山、吟苑这些经典园林很近。外公早丧,外婆带着我妈和舅舅改嫁。我的后外公退休前性格不好,妈妈少年时吃了许多苦,一路针尖麦芒争了过来,进了纺织厂当工人。
后来,她就认识了我爸。当时我爸主管吴桥一带某仓库。我小时候去,那里还排满油亮的大卡车。
后来,他俩就结婚了。
所谓“严父慈母”,但在我家里,一向是严母慈父。我爸性格随和,反而是我妈急性子,雷厉风行的。所以我从小就听他俩吵架,大多是我妈抱怨我爸,我爸回嘴,然后我妈迁怒。吵了快三十年,还是神完气足。
我妈大概打托儿所就开始教我认字。先教一些基本字的读音,然后教我“偏旁认字法”,比如“挡”这个字基本读“当”的音,就是多个提手旁,那就是要用手挡。举一反三,到幼儿园时我开始爱看连环画和一些“字书”了。我妈那时在纺织厂工作,白天就骑车载我去,放在厂设的寄托所里,自己上班。厂里的阿姨叔叔们喜欢逗我,跟我下五子棋、象棋,允许我在图书馆抽一大堆书,去仓库看。仓库里布匹堆积如山,我就在软绵绵的山顶躺着看书,看累了就会睡着。那时节我看的评书多,《杨家将》《说唐》《呼家将》《兴唐传》《三国》,以及一些连环画儿。
我爸不算知识分子,但他是我所见过最爱看书的人之一,而且热情鼓励我看书。幼儿园时去逛菜市场,我看见一个孩子手捧一本《黑猫警长》,大馋,问哪儿买的,说是两公里外一个桥旁书店。我爸穿着拖鞋就去买了回来。我爸允许我看一切书。小学,每逢我期中、期末考所谓“大考”得全班第一,他就允许我买套书。所以我们后来每次搬家,储藏室和书柜里的书都很累赘。我爸一直在做本行。我妈急性子,待不稳,做了段时间纺织工后,跳槽去某制衣公司,然后去了某皮革厂,然后神奇地去一个新加坡人在无锡开的公司当了人事主管。最后她自己跳出来创业,帮人买卖汽车——这是我快上大学时的事了。2005年之前,我妈妈一直是个女强人式的角色,望去比实际年龄年轻,也爱听类似的奉承。朋友圈里的人都争夸她确实精明能干还好强。
我小时候,我爸妈对我的饮食关怀得无微不至。我爸走遍四海,吃东西嘴很挑;我妈高标准严要求,不许饮食得过且过,所以我每天早、晚饭都花样翻新。我一直身体壮健,小学一年级就有32公斤,小学毕业时一度是超过70公斤的死胖子。后来离了家上大学,身体免疫力逐渐差下来,才发现小时候家里给我的饮食是何等级别。
我爸妈厨艺都好。我爸一手蒜泥白肉、鱼头汤都是极品。我妈的红烧肉、鸡汤、各类蔬菜都炒得好。但在饮食上,他俩有不同意见。我爸爱新鲜,不吃隔夜菜。我妈随我外婆的节俭性子,总想着再回锅做一顿。他俩常为这事掐起来。我爸怨我妈抠,我妈恨我爸吊儿郎当地浪费,然后俩人孩子气一样来找我诉苦。
我小时候,我爸给我买了许多书、许多讲故事和评书的磁带,任我看、任我听。我想玩什么,比如练京剧里的耍枪,比如吹横笛,比如学围棋、国际象棋,比如弹吉他(后来的事了),他听了都直接买来,给我,让我自己学。我一位邻居是无锡小有名气的书法老师,说我有根底,想免费教我,我爸问我想不想学,我摇头。我爸就对那阿姨说,不了,他想学啥自己会去学的,不想学的怎么都灌不进去,算了。
我妈爱养猫。我家的猫曾经繁衍了三代。每逢小猫出生,我妈就极尽当妈妈、外婆之责,拿眼药水瓶灌牛奶,喂小猫喝。
我爸妈都爱打麻将,但牌技有天壤之别。我妈常输,我爸猛赢,所以约打麻将时,还要田忌赛马。比如,有两家来分别约爸妈,我爸就要分配:“甲家比较弱,你去;乙家比较强,我去。”类似于此。
我爸给我看的第一本西方著作,我记得极清楚,是上海译文社20世纪70年代末出版的红皮本《三个火枪手》,李青崖译。第二本是《基督山伯爵》,第三本是《高老头》。从此我记下了达达尼昂、拉斯底涅和巴黎。所以,后来,我对我爸说我要去巴黎,我爸问我“干什么去,学什么”时,我说:“就跟达达尼昂一样。”我爸就点头,不说话了。
我爸妈一直不太管我的学业。每次别人问:“你们儿子进大桥中学、进一中(在当时的无锡,第一的初中和第一的高中),没要你们掏一分钱(当时进这俩中学,略差一点的都要几万元赞助,现在不知怎么样了),你们怎么教的?”我爸总是说:“什么也不教,随他自己去。”
我爸只有一次认真管过我。那时我上大一,成绩不大好。我爸跟我严肃地谈过一次。他认为我不擅长处理人际关系,做事有时太任性,将来想走什么路要想清楚,类似于此,关切之情溢于言表。之前,我们一直有点多年父子成兄弟的意思,那是他第一次拿父亲的姿态来跟我说话。之后,我开始能写字挣钱了,他就稍微放了点心。
我外婆生了三年病,全由我妈照顾。2005年外婆过世后,妈好像忽然卸了副担子。她把我的后外公照顾归天,整个人脾气开始变温柔了。她开始承认自己有点老了,开始发胖,事业心弱了,急性子收敛了。我觉得,那和她养了条小鹿犬有关。
我一直怀疑我妈爱养宠物,是为了弥补我长大的一种情感补偿。那条小鹿犬的乖巧,让我妈的生活节奏逐渐朝我爸那里走了。从急切奋进到优游舒适,我妈的日子过得慢了,但也开心了。现在,她偶尔还去上班,大多数时候就让手下管事,自己在家,喂狗、遛狗、买菜、和全小区的人打招呼、做饭、看电视、上网、和人打麻将。
我爸依然是慢性子随随便便,如今尤甚。每饭必带酒,啤酒或黄酒,吃吃停停,我妈所谓“前三灶吃到后三灶”。比如六点开吃,我妈恨不得六点半就全吃完,六点三刻把碗洗掉,七点半全家洗完澡各就各位看电视。我爸则一杯酒要喝半小时,偶尔还去偷几杯,一顿饭总得吃到七点半。现在我妈还是叨咕着怨我爸,但我爸都不回嘴了,就是笑嘻嘻地滋溜一口酒,吧唧一口菜。
我妈近来爱上了教小区老大妈们做健身有氧操,就差开班授徒了。如今她已经控制了小区足疗店、菜场和超市,汽车打蜡店和药店老板娘也都成了她的拥趸。我给她买的各类移动通信工具,她玩得顺溜无比,还见天跟我念叨:“我是终于明白啦,什么都是假的,开心健康才是真的……我以前是太紧张了,还好现在想通了……”
实际上,这本书里,那篇《爱情故事》,就是写他们俩的。他们给我的最大影响,其实在于这一点:
他们俩,从我小时候,就希望我当个开心的普通人,而且时刻让我觉得,这个意愿极其合理,毫无疑问,是最正确的生活方式。
而他们自己,到得老来,才觉得自己挺幸福的——只是我妈可能在意识到自己挺幸福这事上,稍微晚了一点。
这本书如果有个主题,大概就是描述各类感受。人在幸福中,时常无暇感到幸福,甚至会忘了时间,因为忙于快乐,没时间静下来想。幸福跟做作业时偷藏的巧克力一样,撑不住的时候拿来甜一下嘴,事前事后都会想想。
人是自我暗示的动物。自己选了一条路,总会想尽法子说服自己,说这条路如何璀璨伟大,是唯一靠谱有意义的——不如此不能够埋着头,把苦处当锻炼,拼命活下去。
但如果换一条路,宽泛一些,你依然可以收获许多乐趣——至少我就是这样的。世界那么大,有趣的事太多。写字、做饭、踢球、画画、下棋、说相声、建筑、电影、弹琴、吹单簧管、配音、木匠活、划船……说都说不完。每件事都很了不起。
人的许多烦恼,在于许多“我想拥有的东西”实际上是“我不太想拥有,只是希望别人知道我拥有”的东西。久而久之,在许多自我暗示之下,这两者会浑融为一。因为周遭的判断权衡太多,人为了自我保护,很容易给自己提前设一个状态栏,随时自我检查。“我是怎样一个状态?”“我应该如何调整?”而时间又在拖延中不断流逝,让焦虑感不断加重。
在自己与他人的定义之间摇摆,自然有其好处:可以获得存在感。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通信工具,都是在帮助人更方便地展示状态、获取存在感。但这个状态本身得经过许多重滤镜。不仅自己给自己定义的状态本身不可靠,自己想象的自己在他人眼中的状态更难免镜花水月。
如果可以忘掉“在这个世界上进行精确的自我定位”这回事,人的焦虑感会缓解许多。小时候写作文,说快乐的事,有个老词,叫作“高兴得都忘了时间”,就是如此。小时候的快乐,差不多也在于此。
每个普通人的存在,到最后都独一无二,没有模式可循。供自己支配的、不需要算计和定位的时间又那么屈指可数。概念是为了方便人理解而存在的。如果能忘掉时间、不自我定位、不假思索、把许多定义和概念抛开的话,应该会幸福许多。
范仲淹有句词说:“人世都无百岁。少痴呆、老成尪悴。只有中间,些子少年,忍把浮名牵系?”所以,人能够吃喝、玩乐、看书、相爱的时间,真是短得不得了。而世上又已经有那么多美好的东西——那么多好书,那么多好曲子,那么多好画,那么多好游戏,那么多好吃的——陈放在你眼前。21世纪一个普通人能享有的物质与精神财富之丰沛,胜过17世纪欧洲任何国家的君王。这种乐趣丰溢与人生苦短的对比,可以用《美国丽人》结尾,男主角垂死时的想法做结:
“我猜我该为自己遭遇的事儿生气,但世上有太多美丽的事物了,我恨不过来……”(I guess I could be pretty pissed off about what happened to me……but it's hard to stay mad, when there's so much beauty in the world.)
世上有许多值得爱、值得欣赏、足以让人快乐的事,但到最后,开关依然在自己手上。通常幸福的感受无非产生于两种时刻:或是忘记了权衡自己是否幸福(于是连烦恼也一起忘记),或是意识到自己很幸福。外物只能诱导感官,而钥匙在自己心里。虽然世事无常,人总不免患得患失,但这个星球经历了无数时光,发展出了高度人类文明,其实也无非在试图给人更多的选择:无论世事如何,你总还是有权利选择自己是否在生活中汲取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