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辑 身体、革命与“痛史”

最近史界热闹非凡,不但研究兴趣从上层转往下层,从英雄转向民众,还从国家转向了身体,过去史家满嘴爱唠叨的都是大结构如何,大趋势怎样,“人”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现在打开一本时髦史著,满眼充斥的,却仿佛都是躯体、肉身、味觉、触感,甚至身体的位置、姿态、眼神都成了史家凝视的对象,美其名曰“身体史”。最近看到两本书,一本叫《历史、身体、国家:近代中国的身体形成》,一本干脆就叫《体物入微:物与身体感的研究》。

这世道一变,不免让人担心,以后史家的眼球会不会被眩目泛滥的美女胴体勾引得一塌糊涂,失去学术“贞操”。对“肉身”感兴趣似乎是人之常情,但史界对细节的关注度却与原先反差实在太大,在“大”“小”比例的观感上根本协调不起来,让人难以适应。这就像一位原来只对胴体结构感兴趣的专家,哪天发起神经,突然抓把放大镜趴在某具肉体上琢磨起了皮肤上虱子的运动路线,不被当成疯子那才叫怪呢。人们不禁要问,数年不见,怎么史界的欣赏品位下降得如此之快?其实这事的发生一点也不新鲜,西方有本史学名著就叫《奶酪与蛆虫》,猛看书名以为是个生物学读本,讲的却是人与物如何发生关系的历史故事。

身体史这词说出来还觉拗口时,又有一新词脱颖而出,名曰“感觉史”,顾名思义就是考察人如何感觉自己周围的生活世界,在它底下最近还兴起一个小小的分支,叫“痛史”,也就是专门搜寻历史上的某些人群忍受痛苦的历史。乍听起来好像一帮坏人在幸灾乐祸,真有点担心史界是否会猛然出现一支专挖隐私的狗仔队。因为疼痛看不见摸不着,不像切割琢磨身体的骨骼肌肤,还有个名正言顺的学科叫“解剖学”,要说研究只能凭感觉,那么你的评判标准在哪儿呢?科学性何在呢?唯一可靠的办法就是去感同身受了,这么追问下去肯定有挨骂的危险,难道让监狱史专家一个个都去蹲大牢,体验酷刑难忍的非凡滋味?还是真割上自己一刀,验验被刑讯的感觉?当然如果搞吸毒史的人真要去尝试吸毒,恐怕大犯毒瘾是真的,脑子晕晕地还要说去搞什么研究肯定是在蒙人,除非意志坚韧如福柯这样的思想大师,然而按照传记里的说法,福大师在旧金山的澡堂子里干同性SM确实够级别够爽快,否则哪有《性史》里感同身受般的震撼描写,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尝试的毒品恐怕很难达到冰毒一档,因为极品冰毒销骨蛀魂的摧毁力量他福大师也未必消受得了。

可就在我的少年记忆里,谈“痛”说“疼”不一定有切肤的感觉,少年时的我却真想过在国民党监牢里尝尝“疼”入骨髓的刑讯滋味。这话听起来荒诞,却是我年少时潜藏心底不时冒出的自虐情结。何出此言?我们暂且撇开“痛史”能否成为一个学科的无聊话题,先说说“痛”和历史记忆的关系。小时候,对疼痛的记忆往往与革命联系在一起。儿时心目中“谁是英雄”这道题的解答绝非自己选择的结果,影视作品中的酷刑镜头早已潜移默化地代你说出了答案。

有一个秘密我至今难以启齿,那就是我小时候心目中的真正大英雄不是那些作战勇敢的革命偶像,比如炸碉堡的董存瑞或堵枪眼的黄继光,或潜伏时被烈火烧成半截也岿然不动的邱少云,更不是电影《英雄儿女》里一个人左摇右晃地狂甩手榴弹,最后手握爆破筒跳向敌群,实施自杀式袭击的王成。我心目中的真英雄是在幽黑的刑讯室中,胸口烙满火印,指尖插满竹签,脚底垫满砖头,鲜血淌了一地却一声不吭的共产党员。酷刑的印记是品鉴英雄级别的最大符号。我相信,想干革命就得准备受虐不是一句单纯的口号,而是一种身体的驯化。

我也相信,这种自虐冲动绝非仅仅是我个人的记忆,而是整整一代人的身体经验。类似的经验在当代电影里也有所表现,冯小刚的卖座电影《甲方乙方》里有一个胖厨子想过一把当英雄的瘾,自己扮演当年关在监牢里的犯人,经过威逼刑讯仍旧“坚贞不屈”。“好梦一日游”的职员负责假充监牢里的狱头,帮助他实现这个愿望。记得这胖子被五花大绑地捆在椅子上,脚边放着一盆炉火,冯小刚挥舞着烙铁不断发出恫吓,胖子高声为自己壮胆,狂喊“打死都不说”,他由此找到了老电影里烈士受刑的感觉。李琦的表演其实隐喻着我们这代对疼痛与革命之间联系的想象和理解,尽管那点记忆的唤醒已经可怜到需要花钱去购买。

有意思的是,这种以疼痛解说革命意义的手法仍不断延续,特别是在影视作品中频繁出现。电视连续剧《陈赓大将》中有个镜头,陈赓被捕后上电刑,他向叛徒顾顺章要了一支烟,嚼碎后从容地说了句,“可以上去了”,那份从容淡定足以让你的身体立马发生电击式反应。影像中“痛史”肩负着讲解革命史的任务,一直延续到了《风声》和最近上演的电视剧《生死线》中,刑具的花样已不仅是火筷、竹签,还加入了中西医疗器械,比如解剖刀和针灸,对革命者忍受疼痛的想象力也被发挥到了极致。当我们看到张涵予扮演的地下党被吴刚慢慢捻动的针灸折磨得死去活来喷血昏厥时,我们对疼痛想象的莫名快感也在蔓延,自虐的标准被重新升级,尽管其中掺杂了不少娱乐的成分。很难想象周迅扮演的身材娇小的我党同志,银幕底下被嫁给富二代的娱乐新闻包围后,与满脸正气的江姐形象有什么可比性。

感知“疼痛”变成了我们少年身体自虐的一种记忆,问题是,我们中国人遭受的苦难和疼痛太多了,关键在于我们应该更深入地理解这种疼痛的忍受到底带来了什么,而不是总在津津乐道于痛感细节和躯体反应。我们对革命烈士理应表现出应有的尊敬,却不必通过无节制渲染暴力的手法,强化这种尊敬,何况这种渲染未必都与历史的真相相符。最近看了国民党上海市长吴国桢的回忆录,他曾逮捕过数百名地下党,几乎都有迅速招供的记录,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心想难道这共党内就没有誓死不吐秘密的汉子吗?他花了番心思考察,甚至仔细摘出了列宁的一段话进行分析,列宁曾告诫过搞地下工作的同志,说一定要记住,搞这种特殊工作的人,身体忍受力一定有一个极限。吴国桢发现地下党内部有个万一被捕如何应对酷刑的时间规则,就是在被捕后一定要坚守至二十四小时,最多到七十二小时即可开口,过了此期限招供即不算变节,因为人的身体忍耐是有一个限度的,超过这个极限就会难以忍受,二十四小时的设计是为了更多的同志有转移的时间,而非一味地要求被捕同志坚忍不招,可见再有信仰的身体也有一个承受极限。所以,历史的真相,特别是身体受耐疼痛的真相不应被过度浪漫化。“痛史”如果真能表露真相,其实并不会对那些真正做出牺牲的坚忍战士构成不敬。

我以为,在登峰造极地表现酷刑带来的血腥恐怖,以及烈士们的坚忍执著时,似应更多思考他们的忍耐疼痛和艰苦牺牲最终带来了什么,而不是一味美化酷刑带来的痛感。研究过缠足“痛感”的学者高彦颐曾经说过,那些倾诉缠足痛苦的言论并没有给女性带来真正的解放,也没有使她们真正获得自己的主体性,因为倾诉的结果也许是为国族建设服务的一种表达方式。渣滓洞里的江姐可以作为“痛史”的倾诉对象,她对疼痛的卓绝坚忍可以把抽象的革命道理转换成一种意志力的肉身表现,并通过影视画面对酷刑过程细致入微的刻画震撼每一个人的身心。但我们似乎从来不关心疼痛过后的后果是什么。个人牺牲的壮烈并不一定能昭示出遭受疼痛背后革命的真正意义,不超越影视表象的局限,我们的感受能力就会永远停留在对“疼痛”的自虐式欣赏这个层面上,所谓“感觉史”、“痛史”的学术含量即使再有提高,英雄忍受痛苦的画面被逼真地一再放大,普通国人所真正感受的痛苦反而可能被遮蔽与埋葬,甚至被无耻地娱乐化。如果是这样的话,“痛史”的描写和那些谎言充斥的“大历史”还有什么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