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狐朋狗友”
青春是一场必散的筵席,有人得过且过,有人全力以赴。陪伴着梦想,别失去方向。人与人相处久了自然会有依依不舍的情感,而我很珍惜淡淡如流水般的长情,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
当年我们那群狐朋狗友啊,似乎都是命中注定才会相聚在一起。那会儿没钱,租的是最简单的房子,喝的是最便宜的啤酒,吃的都是最快捷的食物。什么都讲究一个随意,说到底就是没钱。
大钊
刚认识大钊那会儿,他还是个地下室卖唱的歌手。坚持做自己的音乐,坚持玩自己的风格。背着一把吉他寻求梦想,寻找自己的灵魂伴侣。太多的辛酸史我都看在眼里,疼在心里面。大钊其实家庭条件不错,但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去奋斗。起初的生活还行,带了笔钱出来闯荡。可谁知道居然被一起玩音乐的几个兔崽子给骗了去。所以他开始背着自己全身最值钱的东西——一把吉他卖唱谋生。我第一次见大钊就是在地下走道,这里要去到对面走地下通道就方便得多。当走过第一个拐弯口,就听到一个很舒服的声音在唱着:
你怎么舍得让我的泪流向海
付出的感情永远找不回来
你怎么舍得让我的爱流向海
伤心的往事一幕幕
就像潮水将我掩埋
这一首《泪海》唱到我的心坎里去了。驻足听歌的人不多,我意思了一下。可能我也比较大神经,遇到一些事一些人有感触的时候会突发奇想。然后就问他说能不能以他作为题材写一篇文章,当时他也很爽快地答应了。彼此互换了联系方式,我说写完了一定告诉他。之后就通过简单的联系交流,慢慢地成了朋友。他的梦想不说伟大,也算是一个精神寄托。我特别崇拜这类人,有自己的思想和主见。聊天的过程中,发现他还是一个热血男儿,对音乐对爱情同样充满激情。他是个不错的家伙,从他身上能学到很多正能量的东西。我问他,为什么坚持了那么久。他说因为喜欢,因为内心离不开音乐,音乐就像他的生命一样,吉他就像他的儿子一般。对我来说写文章也是如此,我特别喜欢把有感触的事情写下来与人分享。这就是大钊,一个活脱脱的硬汉子。
阿金
他开了个小酒吧。当初这一带没开发的时候这块地还不起眼,现在慢慢人气旺了,他也就整了一个酒吧玩,生意一般。我俩读书时就认识,当时就特别铁。那时候去外地找他,在那边找了工作找了房子安定下来,也多亏了阿金的帮忙。还带我去逛了一大圈,兜风吃吃喝喝玩玩闹闹,那时候还互相开玩笑说。你看,咱们身边朋友都一对对儿的,咱们凑合下算了。那会儿能很痛快地聊天说各种奇葩的话,就知道彼此不是彼此的天使了。哈哈哈,和他一起玩就是俩字:快乐。阿金帮了我很多,教会我很多,也比我成熟太多。阿金有过一段恋情,爱得死去活来,我一点点地看在眼里。当时那三个月,真的每天陪他,他也每天烂醉如泥挡也挡不住。嘴里还嘀咕着,如果当时拉住她,挽留她,或许求她留下来就不会那样了。我怎么就让她滚蛋了呢,怎么就同意分手了呢。我呢,足足听了三个月重复的吐槽内容。不过,只有一句,谁嫁给他谁幸福。我那时候也是脑子抽风,一不开心就让他陪我抽烟喝酒打游戏。他呢,真的是随叫随到陪我通宵熬夜各种奇葩的事情都干尽了。压力大的时候,还有低潮期的时候,甚至你生活中遇到瓶颈无法突破的时候,都需要一个人来好好开导你,而我的瓶颈就是阿金带我熬过去的。工作遭遇惨状,生活一片狼藉。那段时间都是阿金陪着我,虽然每天浑浑噩噩,什么也不想干。阿金就说,要么这里2000元钱拿去买张飞机票你赶紧回家爱干吗干吗,也别在这儿硬撑了。要么一起努力奋斗,熬一熬想想出路好好理理思绪。当时,我也是被敲醒了。哭着跟阿金说,我想留下来,我想继续努力。哭得累了也就睡了,第二天整装待发,直接硬着头皮去找新的工作重新开始。所以他是一个很重要的朋友,虽然185厘米的个子才140斤。
沈丛
他擅长的就是画画。这是我在当地一家小酒吧认识的朋友。因为之前压力大,酒吧老板就是那疯子阿金。机缘巧合地认识了沈丛,也是阿金的兄弟。当时觉着这人特文艺,留着半长的头发,往后扎了一个小辫儿。看上去也特别有味道,整个一文艺青年大叔范儿。大家都是出来流浪飘荡的,刚开始生活那会儿大家都比较辛苦,前期都挺颓废惆怅的。第一次见面,阿金就把我介绍给沈丛认识。“这是我闺密,房子。”“闺密?说得你好像是她姐似的。”这开场白让我坦然了不少,也没有任何压力地开始闲聊。沈丛刚和女友分手那会儿正是我们认识的时候,他第一次见面就送了一幅漫画给我。画里的我显得很忧郁。我问他为什么画得那么深沉。他说:“看到的样子就是如此。”当时我也愣了一下,或许这人故事很多,而我却无法看到他心底的秘密。接触了一些日子发现,他是个痴情的家伙,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其实痴情的人很可怕,但是痴情的人也最让人心疼。他手指修长,五官清秀,高高瘦瘦,还会作画,简直是完美的男人。沈丛的亲人都在他小时候去世了,就他一个人。听说从小是被寄养在凶狠的叔叔家里。他小时候就很喜欢画画,乞求叔叔给他买一盒水彩笔都得挨揍,说什么白吃白喝还要求这个要求那个。当然,这些都是听着其他朋友拼拼凑凑起来的他的童年。熬到初中毕业后他就自己打工读书撑到了高中毕业就自学了画画。当时突然能够感受到沈丛眼里的沧桑感。浮浮沉沉那么多年,现在心里的伤疤会不会愈合一些了呢?他给我最大的印象是不爱笑很冷酷,笑起来却像个孩子一般天真。
小开
职业舞者,爱舞蹈爱得深沉。在他身上有着太多的伤痕和浓烈的汗水味。一大群在仓皇的青春里寻找梦想的年轻人,一起组织了一个舞蹈社。舞蹈社的生意刚开始很差,都是通过他们不断地发传单,去街头斗舞、跳舞慢慢积攒了一些人气。记得当时我也是莫名其妙在广场上看到一群人在跳舞,看得两眼发亮。因为自己从小也学习过舞蹈,本身自己就很喜欢很欣赏跳舞的人。停下来看了许久,然后目不转睛地看完了一整场的表演。当时小开给我一个舞蹈社报名的单子,我接过来一看,内容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粗糙得也不能再粗糙了。居然是纯手写!当时我就傻了眼,我的天哪,这舞团是穷到什么地步了啊!后来和小开成为朋友了才知道,当初舞蹈社的经费不多,大家都是能省则省,也没考虑那么多。基本都是晚上大家排完舞蹈然后每个人就分工完成,之后我也加入了那个行列,那段时间过得真的够呛。一个个都是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梦想找了一个起跑线狂奔,也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事情什么坎坷,都在自我克服,这种感觉自得其乐,痛并快乐着。我相信每个人都是有梦想有期待的,都是特别希望自己的梦想有一天能够飞起来,有一天能够丰满起来。所做的努力不会白费,至少学到了不少能让你为之坚强和肯定的东西。
生活
日子过了许久,努力也是不会白费的。
大钊因为歌唱得不错,慢慢吸引了和他一样真正懂得音乐爱玩吉他的朋友,之后通过我和阿金认识,在阿金的酒吧里当驻唱。阿金的小酒吧生意也因此好了起来,吸引更多的喜欢音乐喜欢梦想的人。沈丛、阿金、大钊、小开和我是最初认识的狐朋狗友,大家都拥有自己的梦想。而我也经常厚着脸皮开玩笑地说:“你们可对我好点儿,将来我要是成为作家,你们还不得找我要签名。”结果个个泼我冷水。沈丛轻笑一声说道:“那就等着看看了。”阿金仰天大笑:“这得等到我找到媳妇儿生娃了。”大钊斜眼看着天花板说:“加油。”这样的后果就是每个人一记拳头,头上起包。也不知道为什么,和他们一起特别舒坦。那一天,我们又喝高了。当然,我只喝了一瓶。小酒量的我,都是最先趴下的。结果我醒来发现我在沙发上睡着,那几个还在猛喝讲《聊斋》。酒吧的门也严严实实地紧闭着,一看手表都4点了。我的天啊,这几个人真的是神人,不去当酒保都可惜了,不然酒吧“三贱客”的称号非他们莫属啊。像往常一样,开始帮他们收拾酒瓶子,然后就是一阵嘲笑。你这酒量,真的别和其他陌生人去喝酒。不然卖到哪里帮人数钱都不知道。阿金晃晃悠悠地嘱咐着我:“千万别和陌生人喝酒啊。”我说:“是是是,阿金大爷说得是,您来歇会儿吧,喝得也差不多了。”老实巴交的大钊居然也开始嘀嘀咕咕起来:“房子,你这小酒量幸亏酒品好,一杯倒,不然哭哭啼啼闹闹哄哄我得告诉你以后的男朋友。哈哈哈哈哈哈,太那啥了,你跟我们那么久了,酒量不会也跟着好一点吗?”我说:“好好好,大钊哥哥所言极是,你也赶紧给我找个嫂子吧,好让我以后别一个人干这事儿,累得慌啊。我去,别喝了别喝了。”小开已经喝得差不多,直接趴在桌上喃喃自语:“明儿个还要排练舞蹈招收队员呢!唉,房子的酒量真心不行啊。”天哪,这家伙自己也趴下了,还有脸说我,虽然我真的是很菜。我说:“行行行,小开同志的酒量那真不是盖的。赶紧起来回家睡,趴这儿成什么样子。明天不是还有事情吗?赶紧滚蛋啊。”沈丛说:“放着吧,明天会有人来收拾。”哎哟,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这货儿是没醉呢还是装清醒,说得好像明天真有人会来打扫一样的。我说,你别忽悠我了,赶紧收拾滚回家睡觉去,本姑奶奶累得慌。他抢下我手里的抹布丢到吧台,拉起我往门外走。沈丛说:“我先送房子回家,你们喝完散伙。”啧啧,这家伙脑袋算是开窍了。他说:“走走吧。”我说:“好。”他说:“你该找个人照顾你了。”我说:“有你们呢,不需要。”他说:“哦。”我说:“嗯。”沈丛说:“上去吧。”我说:“好,晚安。”
其实每个人都会追寻自己的梦想,只是有一些人坚持不懈,而有些人半途而废。我们这群充满期待充满幻想的孩子一直守护着自己的命运。不管将来会怎样,自己开心就好。不管结局是好是坏,也结交了一群炙热的伙伴。每一次的旅行中,你都会收获到不同的财富。每一个相识相知的朋友,都会带给你一段温暖人心的回忆。我们在这里活着,也在这里死去。在梦想的路上,风风雨雨,磕磕碰碰总是会走到自己的尽头。不管明天怎样,今天我有你们一起努力一起看日出日落就是最大的满足。故事的剧情不是别人给我们安排,而是自己去描绘出来并且打印出来,然后可以挂在自己最满意的位置,因此而欣赏因此而感慨。
我们之间的故事太多太多,想必每个人之间都会有深刻的友谊,深刻的情。好好珍惜对你好的朋友,一个也别弄丢了。我们要的不多,我们给的也不多,彼此互相鼓励打气就是最大的力量了。在失败的时候扶你一把,在成功的时候损你一下,这就是铁友。一句安慰,一个肯定的眼神就足够。不管我们当初是怎样认识,现在我们互相都不会忘记彼此。哪怕有一天要分离各走天涯,各自纷飞,心里面总有块地方藏着你们,好好想着你们。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话是对的。但是散掉的筵席也没有说不可以他日再次重相聚。所以朋友是一辈子的,好朋友更是一生一世不能够遗忘的。深知前方的路不好走,也曾任性摔倒,也曾迷茫彷徨,庆幸的是我们未曾放弃,未曾停止向前的脚步。
局中人和局外人
愿我们能够保留自己最初的善良与温柔,温柔待人才能被人温柔以待。该拒绝的时候千万别唯唯诺诺,该接受的时候也别让幸福擦肩而过。这世界上有安眠药,可没有后悔药。奇迹也只给努力的人,眷顾你的不是上帝,而是自己。
他曾经告诉我说:“一个人爱一个人,不一定会坦诚相待,但是一定会想保护那个人。”
当时不懂为什么爱一个人却不能对其袒露心扉,而是选择去隐瞒一些事情。渐渐地到了懂事的年纪,经历过些许风雨后发现,善意的谎言原来是真实存在的。我可以真心实意地爱你,而为了这份爱的坚固我选择去隐藏一些不为人知的真相。当然,真正相爱的两个人不会因为这些而分开,只是面对这仓皇的世界,我们选择了更保险的方式。原来每个人爱自己所爱之人的方式各不相同,但出发点都是因为想要保护那个最在乎的人。
记得那一年,当栗子和我说起她的故事时,两眼大而有神,对于那段经历她念念不忘。她告诉我说:“当时一个大我7岁的男人说会照顾我疼我一辈子。那时候的我觉得很有诱惑力和具有挑战性,面对稳重成熟且长得不赖的他难免心动。人们不是常常说一个经历过风霜的男人特别会珍惜人,也非常懂得生活和了解女人。可我似乎对于了解或者懂一个人这个问题看得十分深沉。一个人要去懂另一个人何尝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我是属于遇热则热,遇冷则冷的人。两个人因为相似而在一起,然后即便再合拍,即便再怎么用心良苦,分开的时候也是因为太过相似。我深深明白曾经的某种心里的错觉,第一感觉很重要,眼前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无感。”我听着听着当然也是认为这有点可惜了:“那……栗子,你就没有尝试和他在一起吗?”栗子露出一丝笑容,缓缓地说:“不管是谁,都想爱一个自己所爱的人吧。所以他对你再怎么柔情似水,再怎么无微不至都会觉得不是那个对的人的原因就是你自己不喜欢。”
我想栗子的选择自有她的道理,不过一个对的人和一个合适的人,换作是我,或许会选择一个合适的人过一生吧。
她接着说:“我们吃过一顿饭,看过一场电影,有过一个约定。”
“约定?你们有什么约定啊?”
“他那时候说希望下一次见到我的时候,会听到不一样的答案。”栗子跟我说这个男人的时候,似乎有点遗憾。不过那时候为什么不选择他呢?难道真的像她说的,这世上没有拒绝不了的爱吗?栗子笑着说:“他都说了随缘吧,那以后的事情还是顺其自然,我也希望下一次见面时候可以看到不同的他。那时候他轻轻敲了敲我的额头,然后送我回家。”
前阵子我还烦着栗子将我最近烦恼的事情告诉她,借着这个机会她跟我说了这个故事,我想有时候感情真的会让人情不自禁,也让人措手不及。你越想得到的时候命运就捉弄你,你越不想要的时候命运又带给你困扰。
人的一生会有许多的爱,也没有拒绝不了的爱,只有寂寞孤单的心。城市上空升起的月亮,让人想起远方的某个他,马路上来往的行人,看似都是你,却都不是你。有时候诱惑太大,有时候野心太大,有时候自己想得太多。所以当别人给予你温柔,给予你怀抱,给予你爱的时候你总想打开双手拥抱这一切突如其来的所谓的幸福。有人说栗子这姑娘真傻,不懂得人情世故,不会去抓住眼前的幸福。我觉得栗子是傻,但是我觉得傻点挺好。至少保留了最初的心境,爱我所爱就好。偶尔自己的小骄傲,会让人变得理智和清醒。不是所有人给一点温暖她就会感动,也不是所有人给她一个怀抱她就会去拥抱。这或许不是什么原则,只是她自己大脑的第一反应。事后我也和朋友聊了栗子和那个大叔的事。好朋友说:“栗子这样做不就是傻嘛,这么好的男人就这么让他跑了?要车子有车子,要房子有房子,还有存款,又长得不错,她就这么和别人Saygoodbye(说再见)?”她两眼瞪得像铜铃一般大,不敢相信。
我回道:“栗子说她不喜欢,没有心动的感觉。”她伸过来一只手,“啪”地弹了我额头一下:“你醒醒吧,这世界上哪有什么好男人啊,看到条件好的还不赖的拉住还来不及,你要是以后遇到这样的男人,可别把这么一座金山放了。”说罢,她摊手表示无奈。我哈哈大笑三声,其实她说得也不错,人生在世本来就是要让自己过得更好,加倍地对自己好。这些好的前提不就是要有物质基础吗?道理都懂,却还是有人想要遵从自己的内心。我曾经认为每一段感情的开始都是以暧昧为源头,而暧昧却让人变得很受伤,也让人变得傻乎乎。幸运的人找到了自己的归宿,不幸运的孩子却停留在原地独自难过,像一只受伤的小狗,舔着自己的伤口。
人不能随便接受任何人的爱,别在寂寞的时候谈恋爱,更不要在陌生人面前摊开自己的伤口。好像在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做什么都没有好的结果,奇迹不会轻易降临,所以要为自己所做的每一个决定埋单。
2013年秋天,栗子和那个大她7岁的男人再一次相遇了。她当时脑海中浮现的却只有那一个所谓的“约定”。当时的他们也是单身,而当时的约定似乎已经成立。栗子说的那个约定原来就是这个,如果再一次见面,两个人都还是单身就可以尝试着在一起。
栗子说当时是他先开口打招呼。他笑着和她打招呼,笑起来的样子像个大男孩,又像一个久违的老朋友。栗子讲到这里便笑了,像是心里放下一块大石头似的说:“他当时说‘走,带你去吃好吃的’,我就觉得十分亲切。话音未落,我也开心地点点头跟在他后头,那一顿饭我们吃得自然很欢乐也十分淡然。几年之后的相遇实属缘分,也好像是命中注定一样会再见面。他变得更加成熟有男人味,性情也变了许多,连对生活的态度都改变了,而我唯一的改变似乎只有身高。我们的约定当时是那么说的,‘既然你现在还没考虑好和我在一起,如果哪天我们见面了彼此还是单身可以尝试着在一起’。而时至今日,我们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就好像两个多年未见的老友相聚,彼此侃侃而谈生活与工作,也没有再提起要在一起的事情。”
我听到这儿,便开始羡慕起她和那个大叔的缘分。从栗子眼神中能够看出来,那时候见面的感觉是极好的,彼此毫无压力与尴尬,只是单纯地吃了一顿饭,说着往事,他们还一起看了一场电影,评论着电影的情节画面。这么自然的相处方式,就说明两个人都成长了不少。话说回来,人是会变的,而约定是死的,想法又是活的。
栗子说:“曾经徘徊的我,最终还是拒绝了那令人无法抗拒的爱,虽然可能错过一些幸福的事情,而我还是忠于自己的内心。两个人在一起无非就是能够一起生活,一起扶持彼此宽容,开心就好。”我觉得能够自始至终听自己内心的人并不多,宁缺毋滥的人是值得尊敬的。不过有时候感情并不是赌博,不一定会有一个结果,但是过程中经历的故事是足以让我们为之缅怀的。
成熟和幼稚其实不曾分开过,在你爱的人面前,你永远像个孩子一样渴望被疼爱。幼稚背后成熟的你懂得什么时候耍赖,什么时候适可而止地给予关爱。过去是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愿提起的,而这种不愿被发现的过去几乎都是不被肯定的。爱一个人就要尊重一个人,爱一个人不需要在乎他的过去,而是现在的他是怎样的才最重要。当我们说着不在乎不介意的同时,最忌讳的也就是对方太坦诚,太神情自若地讲述过往。然而一个人的心可以很大,同时又可以变得很小。不在乎不介意是基于爱你的前提,而他的侃侃而谈却是尴尬了整个气氛。一件小小的事情,也能反映出两个人会不会谈恋爱,到底懂不懂恋爱中对方的感受。
栗子说她那时候不接受大叔的爱,是因为心有所属,而那时候的她与现在的男友刚交往不久。因为男友的过去,他们一度争吵闹分手,在那个时候能够选择自己所爱,而不受诱惑,我还挺佩服她的。虽然年轻,但好像有些选择就是因为年轻气盛才做得出来,才显得纯粹简单,没有任何杂质。栗子现在有爱她的男友,有懂她的知己,这让我也十分羡慕。
我想每个人都会遇到一些突如其来的事情,可能是因为感情受挫出现了另一个关心你的人,或者是工作不顺出现了一个开导帮助你的人,也可能什么人都没有出现,靠自己就这么挺过来了。人要学会拒绝,也要学会宽容。一个人爱一个人,不一定会坦诚相待,但一定会想保护自己在乎的那个人。即便自己受伤害,也想照顾他,也想爱他。当你把他攥得越紧,他就会逃得越远。让爱有呼吸的空间,让自己也有喘息的余地,这样才是最舒服的相处方式吧。
愿我们能够保留自己最初的善良与温柔,温柔待人才能被人温柔以待。该拒绝的时候千万别唯唯诺诺,该接受的时候也别让幸福擦肩而过。这世界上有安眠药,可没有后悔药。奇迹也只给努力的人,眷顾你的不是上帝,而是自己。
一开始,我会因为那些擦身而过的幸福替别人感到遗憾,当别人说出自己原因的同时,我又庆幸他们能够选择自己的路一直走。从此之后,我也不再为谁做选择,我想应该尊重那个人的决定。不管别人认为的是怎样,至少自己不会后悔吧,或许背叛了所有人,也不想背叛那个人。感情里的事情,第三者无法插足给予答案,真正能够解脱的也只有局中人,而不是我们这些局外人。
此生请多多关照
尚好的青春里,别太为难自己。
想不开的就别再思考,得不到的也就别要了。在某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挥别坏情绪抓住美好的尾巴。不为难自己,开心就好。
我啊,有一个拜过把子的兄弟,就是春狗。春狗还有一个爱得死去活来的女朋友,叫卷卷,让我们这些旁人羡慕得直流口水。那时候卷卷也刚大学毕业,两个人谈恋爱非常羞涩,这么大大咧咧的春狗也有那么温柔体贴的一面倒是第一次看见。
那年冬天下了雪,春狗约我们一大群朋友去他家吃火锅,见识了十分贤惠的卷卷,长得乖巧可人。春狗在一旁帮卷卷打下手,一边帮卷卷擦着汗水,一边还嘀咕着小心点,别弄到手之类的。没一会儿,大家齐刷刷地霸占好位子,拿起筷子准备开动。卷卷一边装着菜,一边为我们倒着饮料。看来小两口的日子过得十分滋润。
那天卷卷说:“今天请大家过来聚餐,是因为我可能要去外地工作,因为有更好的发展,借此机会大家聚在一起,就先通知各位了。”原来如此,怪不得急匆匆地通知我们过来玩。“唉,春狗卷卷,敢情这顿饭是散伙饭啊。”我忍不住就直勾勾地讲了出来。接着大家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同时,也都说着不着边际的话,尽量地转移话题,春狗全程都拉着一张脸,没有半点响动。当我又要开口说话的时候,旁边伸来一个胳膊,直戳在我的腰间,原来是想让我闭嘴,避免再说出尴尬的话。我这大神经,终于醒悟。
晚饭过后,卷卷拉着我在客厅坐下聊天。看着她满脸惆怅,我就知道一定是因为刚才饭桌上的那件事。卷卷皱着眉说:“房子,我出去之后你就多帮我照顾下春狗,他这人大大咧咧的啥也不懂,你们就多关心他一点,别让他整天窝在家里,我怕他不开心。”卷卷就像春狗姐姐似的,什么都想给他安顿好,可是不管我们再怎么照顾春狗,都不如卷卷的一分一毫,她也心知肚明。“卷卷啊,非得出去吗?在这边发展也可以啊,不然就把春狗带走啊,这祖宗谁伺候得了他啊,只有你能降住这妖怪了。”我这一说,逗得卷卷笑出了声。卷卷转身又低沉着脸:“公司业务正在发展,我也想借着这个机会升职加薪。那边开的工资待遇不错,老板说让我过去锻炼下,准备提拔我。我自己也不想放弃这个大好的机会,我知道和春狗分开他不开心,但是我也不乐意啊。不过,真的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你也知道我,一心想要改善生活啊……”我见状又想安慰她,又觉着春狗也怪可怜的。“可是卷卷啊,你们两个人分隔两地多可惜啊,换作是我,绝对不想出去,外面人生地不熟的,待在这里也能好好发展的啊,非去不可吗?”卷卷说:“我考虑了一个多月,也想过很多可能性,但是我还是准备去试试。”“嗯,既然你决定了那就按你的心意去吧,春狗就交给我们了,你放心吧。”
聚餐结束后,我们准备去唱K,春狗说累了想早点休息,卷卷就留下来陪他。我们大家走出门之后,都说卷卷是不是想要和春狗分手啊,不然怎么突然决定说要离开这里,好像春狗一点都不知道今晚卷卷要宣布这事儿的样子。
我说:“你们啊别管人家的事了,卷卷她想要好好发展也没错,分手这事儿我们别瞎猜。他俩感情也蛮深的,不是说分就能够分得掉的,你们还不了解春狗那倔脾气吗?怎么可能放开卷卷呢。”
“可是卷卷铁了心要走的话,春狗怎么拉也拉不回来的吧。”阿金冷不丁地冒出一句话,把我们都说愣住了,也是在理。忽然间想起以前的自己,似乎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感觉两个人在一起之后会因为一些事情而出现转折的变化,但是难得相遇的两个人如果说因为单纯一个发展就出走到外边,确实有点不舍得。如果可以,我想和你一起走,如果不可以,似乎多了一份思念的煎熬。那几天里,我们眼睁睁地看着春狗茶不思饭不想,天天买醉。我们过去看他的那天,桌上放着一封信,看来是卷卷留下的书信。
我问春狗:“这卷卷是不告而别了吗?”春狗没吱声,默默地点上一根烟,凶猛地抽着,一根接着一根,还喝着桌上的啤酒。“我说你和卷卷该不是分手了吧?”春狗还是不吱声,继续抽着烟喝着闷酒。我让阿金去和春狗说说话,问清楚到底怎么了,这事儿是闹大发了呢还是说无中生有啊,简直累得慌。
随后,春狗终于发话了,他支支吾吾地说:“卷卷说想要去发展,过更好的生活,为了我们的将来她想要拼一拼。但是,我作为一个男人,得负起这种责任,她说她想靠自己的力量……”春狗就开始默不作声了。“这狗屁不通啊,创造未来这事儿不是得两人一起齐心协力吗?这点还是我家沈丛来得明白事理啊。春狗,你现在赶快给卷卷打电话,这丫头是怎么想的啊。”春狗还是无力、贪婪地躺在沙发里,感觉整个人都被吸了进去一样,无法自拔。阿金见状就说:“我们还是先撤了吧,让他冷静冷静。”其实说到这里,我真的替春狗捏了一把汗,各种现象都表明了卷卷想要分手的前兆,虽然我们都没有把话说透,估计春狗内心也是明白了。这家伙虽然重情重义,但是绝对不会勉强谁,而且脑筋单纯大条得很,也不会想得那么深。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在卷卷走后的第四天她居然自己回来了。当时我们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听见电话那端的春狗声音洪亮且断断续续地说:“卷……卷卷回……回来了,晚上……晚上你们来家里吃饭。”天啊,又吃饭,这次不会又要宣布什么事情了吧,敢情小两口在折磨我们这群人啊。我和阿金面面相觑,只好再去吃一次饭。
7点之后,我们坐着阿金的车到了春狗家。刚进门,阿金那狗鼻子就闻到了饭菜香,趁机伸手从桌上的盘子里偷吃了一大块牛肉,馋得我直流口水。卷卷在厨房忙活着准备做剩下的菜,春狗在一旁打下手,一边帮卷卷擦脸上的汗水,一边嘴里念叨着小心点,别弄到手。这画面又让我舒心了不少,又熟悉又美好,让我们欣慰不少。大家又开始霸占好位子入桌,吃着喝着,又回到以前开心的日子。
在我们仓皇盛开的青春里,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出现什么,不知道奇迹和痛苦到底存在多大的意义,但是我们唯一能够明白的就是爱上一个人会为了他义无反顾的勇气。
卷卷在饭桌上说着:“我其实当初是真的因为想要有更好的发展,而怕春狗不舍得所以就不告而别了。不过仔细想了想大家的话也是没错,既然我们都是为了更好的以后,那自然要在一起奋斗才有意义,所以我决定回来。”看着春狗和卷卷现在开开心心的,又听了这番话我们心里也就舒坦些。这样一来,还能蹭饭,又能不让春狗得相思病,简直两全其美。春狗这货,真的是没了卷卷不能活一样,简直就是狗皮膏药,粘着不放。
卷卷说:“我啊,当时拿着行李出门,看着彼此住过的房子,睡过的床,养的小盆栽和厨房的碗筷,心里真的不舍得。一想到春狗不会做饭,以后吃饭是一件麻烦事儿,春狗不会洗衣服更不会熨衣服,生活就像是三等残废,所以我不放心就一直吃不好睡不好,索性还是回来了。或许这会妨碍自己的发展和工作,但是还年轻可以慢慢奋斗,但是对的人错过就没有了,他是我想要找的那个人,所以不想放手,也不舍得离开。”看着春狗在一旁偷偷地笑,我们大家伙也跟着嘻嘻地笑。这样的场景真像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喜悦感。
那会儿感觉恋爱真的是一件奇妙的事,让人忘掉忧伤,也忘记结果,只在乎与自己生活中那个对的人在一起,义无反顾地决定留下来只因为不舍得你,你是我想要找的那个人,一直没有放开你的手。
春狗是幸福的,卷卷也是幸福的。
一个人因为不舍得而回来,一个人因为爱人离开而闷闷不乐,这不就是感情的羁绊吗?彼此的缠绵中多了几分羞涩和大胆的忘不了。青春浩大,为了爱情可以疯狂一回,为了梦想可以放手一搏,豁出去的感觉很爽,跌落时勇敢的态度也令人肃然起敬。
我们在年轻的时候,要做一些疯狂的事,不让自己后悔的事,等将来时过境迁,也好过一句如果当时我那么做就好了。比起唯唯诺诺谨慎地思考,我宁愿选择冲动大胆地去爱一次,将来的事谁都说不好,或许会在一起,或许彼此分开。可是在那个想要在一起的时光里千万别离开,不然追悔莫及。得不到的可以不要,但是近在眼前的一定要好好把握。抓不住的人可以放任他自由,但是能够牵手拥抱的就千万别松开。
一路走来,风风雨雨。你若敢爱,我愿相随。面对风霜雪月,看尽人生喜乐。趁着风光甚好,你说了一句“多多关照”,我回你一句“三生有幸”。
趁时光未老
梦里花落知多少,缘浅缘深好时光。
时光无多,我们要珍惜。满足的时候是快乐,陪伴的时候最难得。
趁着好时光忘却旧岁月,想着心里人便看不见眼前珍惜你的人。
我揉揉双眼,从睡梦中苏醒。四下无人,开始慌张。打开床头灯,时钟停在凌晨4点钟。掏出一根烟,点了火,靠着床背什么也记不起来,直到拿起手机,看到昨晚的短信才拼拼凑凑找到了记忆。喝多断片的自己,一个空荡的房间。
我和大漠认识快五年了,他当初追卡卡用了两年时间,他们相爱交往用了三年时间,昨晚分开他们只用了一分钟时间。彼此转身的那一刻,谁都没有拉住谁,谁也没有多说一句废话。作为一个局外人,我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这两人走到尽头。
大漠对卡卡说:“我对你亏欠太多太多……”而卡卡认为是自己对大漠要求太多,这种和平的分开让我觉得十分愤怒,却又是最伤心的一种。前天晚上,我们还一块儿在大排档喝酒谈天吃肉。我还开玩笑说他们可真是恩爱,赶快把婚事谈谈,好让我们这些朋友参加婚礼,热闹一下。他笑了笑说那是自然。不过事情发展好快,有点无法接受,但是还得接受现实的洗礼。
几天前大漠问我:“房子,你觉得卡卡和我在一起过得辛苦不辛苦?”我没有回答,一来是感觉这问题问得有点蹊跷,二来是我也没有在意那么多,谁知道隔天他俩会以分手来结束这几年的感情。
那天晚上,卡卡哭着来找我,边哭边说:“房子,这几年我们一起在外面过得并不富裕,一起吃泡面,租廉价的房子,两个人从来没有去外面旅行过一次……”“卡卡,你觉得和大漠在一起辛苦吗?”我想事已至此,按照他俩的脾气,当面不说难过,心里一定是痛苦极了。“你问我辛不辛苦?辛苦是难免的。我和大漠分开,似乎是提前说好了一样,然后大家遵守这个约定似的安静分开,和平分手。他把所有有关于他的东西全部收拾走了,这让我觉得非常残忍。我开始一个人学着去买菜,学着做饭,学着一切大漠曾经替我做的事……”听着卡卡的依依不舍,既然如此为什么两个人要选择分开呢?感情的事情,我明白一个局外人不可能参与那么多,但是我真的替他们可惜。虽说由不得人去控制情绪,但是如此一来,喜剧变成了悲剧。
2012年冬天,我在阿铁的咖啡馆遇见大漠。他认出了我,径直走过来。他淡淡地说:“嗨,好久不见,你变了很多啊。”大漠还是一脸从容,还是从前的那个他。我说:“你也是。”不过一旁冷漠的卡卡,显得有些不自然。大漠接着转向卡卡。他说:“你过得好吗?”卡卡这几年整个人变了很多,也淡淡地回道:“挺好的。”这个尴尬的气氛,让我情何以堪。我一直用眼神暗示阿铁快来解救我,谁知这个笨蛋一点都不知道我在做什么,让我想找个地洞钻进去。还好大漠说:“一起吃个晚饭吧。”我说:“不了,我还要回去做晚饭,你和卡卡一起去吃吧。”我可不想再被这样的气氛尴尬到自己,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大漠开玩笑地说:“你都学会做饭了啊。”诧异的眼神望着我,并且难以相信。我不服气地说:“唉,我咋不能学会做饭了啊,你别小瞧我,插个电饭锅煮点饭我还是会的。”这话惹得在柜台的阿铁哈哈大笑,这倒把尴尬的气氛给缓解了不少。大漠沉默了会儿,还是执意说:“今晚你也别做饭了,大家一起吃个饭吧,很久没见了,聚一聚吧。”卡卡沉默着不说话,我也沉默了会儿,坚持不想一起吃晚餐,主要是我怕麻烦。这两个旧情人初次见面,肯定有很多想说的话,不过看卡卡的表情似乎一点也不想去,所以还是别强人所难了吧。我说:“大漠,我晚上家里有客人,所以真的要回去做饭。”大漠他不再说什么,呆呆地站在那里,我以最快的速度逃离了那里,甚至将要把重要的东西交给阿铁都给忘了。
那天晚上,我给卡卡打电话,问她今天怎么不开心。卡卡在电话那头说:“这种旧情人偶遇,烂大街的剧情我自己还无法好好面对。在没有完全可以承认自己毫无情绪时,什么都不想做,尤其是和他。拒绝是唯一能够让我舒服的事情,不过我在出租车上,突然又觉得遗憾了……”“哈哈哈,那你现在还想和大漠和好吗?我觉着大漠变帅不少,人看起来也沉稳许多,兴许这次相遇是个很好的机会,没准儿是命中注定要在一起呢!”我半开玩笑地试探着卡卡对大漠的情感。卡卡倒是很坦然。她说:“我一直想要给他一个拥抱,当作这么多年他照顾我的感谢,自始至终还是无法做到。我们分得太平静,相遇得太安静,连我离开都显得那么凄凉。”我想也是,这么平静地离开,其中发生的故事卡卡一直都不愿意再提起,我也就没再细问,怕勾起伤心的回忆,又会惹得她流眼泪。
“房子,你知道吗?以前的我认为,分开了无法做朋友,甚至连一般朋友都不能做。这几年我也想通了,其实能够毫无情绪地面对过去,这种所谓的旧情人成为朋友,只不过是加速了成为朋友的途径。无须去了解去沟通,也不用有任何猜忌,只是换了一种身份相处罢了。”卡卡说得句句在理,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则吧。毕竟每个人都是与众不同的存在,有些人认为分开了就能够做朋友,有些人认为分开了绝对无法做朋友,毕竟深爱过,又怎么能接受朋友的头衔呢。
这次大漠回来,看来是有所安排。闹腾了几天,我就再也没有听到一点关于他们的消息。卡卡最近也没有找我聊天,大漠也没有找我聚餐,连阿铁都只顾着自己的咖啡馆,忙得不可开交。
直到这个月底,卡卡才约我出来见面谈天说地。我们在大排档吃着夜宵喝着酒,她眼里泛着光与我侃侃而谈。我得知那天阿铁约卡卡去咖啡馆坐坐,卡卡当时已经感觉到这是一场预谋。而她,最终还是决定过去。
傍晚6点多,阿铁打来电话催卡卡过去。她就披上大外套,裹得跟个粽子似的。北京的冬天特别冷,卡卡和我一样,从小在南方长大,受不了干燥大风天。脸上经常干得会脱皮,恨不得抹一大瓶乳液在脸上。一个小时之后,卡卡出现在咖啡馆店门前,止住了脚步,愣愣地站了好一会儿。
我突然好想知道结果,着急地问:“那然后呢,然后呢?最后你俩怎么了?快说快说!”
“你别着急啊,听我慢慢说嘛。当时啊,阿铁从店里面探出头来大喊大叫地让我进门。我还特意看了看四周,没有可疑人物,我这才平静下来。”
“啊?那后来到底怎么了啊,你别兜圈子了,快点说重点啊!”
“你别急啊,我以为就我一个人,谁知道阿铁说待会儿有个客人要来,晚上一起吃饭。话音刚落,我的心里又开始躁动不安,一直想着阿铁说的这‘客人’是谁,这‘客人’是我认识的人吗?这‘客人’应该是个熟人。”看卡卡说得津津有味,我又是急性子,不过也不想扫了她讲故事的兴致,就安静地听她说,“那时候,阿铁向我抛了个媚眼,告诉我这客人是个大帅哥,待会儿我见了就知道。阿铁这人你也知道,他那个慢动作的媚眼差点害我把喝下的咖啡全喷出来。反正,既来之则安之。我也就跟着阿铁去了他们订好的饭馆。晚上8点左右,大家都陆陆续续赶来。人不多,六七个,基本认识。”
“都有谁啊?你们老同学聚会,不把我带上真的太不够意思了啊!”背着我这样聚餐,真的好吗?
“不是啦,我基本都认识,你不熟悉。阿铁知道你这人不喜欢和陌生人聚餐,也就没有喊你。当时阿铁开始忙活着让老板上啤酒上菜,还用筷子敲敲杯子,大声说待会儿他有个好朋友要过来,让我们大家都好好招呼招呼,说那人难得从国外飞回来一次,今晚让大家喝个尽兴。”
“你们又喝酒,真羡慕……接下来怎么样了嘛?”
“接下来啊包厢的门突然就被打开了,进来一个高个子男人,我只用余光看到阿铁拉着那个人坐在我边上。我回头一看,你猜怎么着?”
“这还能怎么着啊,老把戏了,肯定是大漠呗!”
“你也知道是他吧!不过这让我十分尴尬。虽然有预见性的心理准备,但还是有点不自然,身体还是稍微往另一边挪了挪。”看来卡卡还是有点介意和大漠接触,不过我看大漠这人不错。
“阿铁的大嗓门你也知道,又开始吼着说这是他一起玩音乐的朋友,叫大漠,说和大漠认识七八年个年头了,当初一起玩音乐可来劲了。又拉着别人一个个地介绍……还嚷嚷着说来来来,大家先干一杯……”
“阿铁这人……哈哈哈,不过后来你们怎么样了?”
“阿铁一个人跑遍全场介绍这个介绍那个,支撑着整个包厢的气氛,反正不管他在哪儿,都是万能司仪。大家一下子就吃开喝开聊开了,我和大漠时不时眼神对上,我就觉得特别尴尬。一个人低着头吃饭,一边拿着手机假装自己很忙。整顿饭吃下来,大家没吃饱也喝饱了。阿铁已经喝高,在一边打盹儿……”
“那当时应该特尴尬吧?这家伙喝倒了,谁来主持啊……”
“对啊,当时我也急了,不过你应该猜不到,还是大漠收拾的残局。换作是以前,他根本不会那么处理吧。”卡卡边说边笑,似乎在炫耀着什么。
“啧啧,你们旧情复燃了嘛?”
“你别逗我了……”
不过看着卡卡大大方方地和我聊大漠,我心里又惊又喜,这么久,她总算是放下心里的大石头了。现在这么神情自若,遇见大漠这事儿反倒是个运气。
这个大都市,每一个角落都有喝多的人,每一个角落也总有一些失意的人。而我们,是那些喝多、失意之人。此时此刻,我想人生有许多的伤心和快乐,只因为我们自己选择去难过还是释怀,只因为我们放下了还是舍不得。看见他们现在能够自然地谈论着彼此,作为朋友的我心里倒是多了几分安慰。那天,我有点喝多了,不过在思想迷糊中还是听卡卡说她还是很谢谢大漠。
卡卡说:“大漠当时问我是不是还在介意以前的事情,所以才选择躲避他。其实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总之误会好像是解开了。”“这不是很好吗?”
卡卡说:“的确是挺好的,大漠说他当时和一群朋友弄了个音乐工作室,后来有一个机会去了国外培训进修吉他,现在做制片人的工作,过得也挺充实的,这次回来就想看看我。”卡卡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点上一根烟,脸上多了一些难以解读的表情。
“嗯,那挺好的。对了,卡卡。大漠说自己在过去几年里也没找过女朋友,就一直单着,他之前还跟我说过他对不起你。”
卡卡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当初我们分开他都没有说过一句对不起,我也说过我和他互相不要说抱歉、对不起之类的话,总觉得欠别人似的,这感觉真的很糟糕。何况我现在认为,我们之间不需要说这种话。”
“不过也是,那之前的误会有没有说开呢?”
“算是说开了,你知道吗?其实当初分开我的确非常恨他,当然也恨我自己。明明可以大吵一架,然后痛快地分开,就算不爱了不能做情侣,彼此能够做朋友也好,虽然我当初也是想不通……”看来卡卡和大漠已经没有任何芥蒂了,这样一来就皆大欢喜了。
“卡卡,那这事儿你俩可以翻篇了吧?”
“嗯,翻篇了。”看着卡卡现在笑得这样开心,终于又回到以前开朗的她了,回头想想,这不明不白的关系搁在心里彼此都难受。无论什么事情还是要说清楚说明白才好,不然大家心里都误会对方,彼此都过得不自由不快乐。虽然卡卡明知道自己是真的介意这种分开,还有这种相遇,但是还是很感谢有这么一天,可以继续把话说清楚,把从前的遗憾补偿回来。一个真正的好人,不是单纯人好能够定义的。就像卡卡说的那样:“对我而言,大漠是个坏人,只对我好的坏人。”
人生难得一个知己,错过了那么好的朋友真的很可惜。既然有缘做了情侣,无法延续这份感情,那么做朋友,也是最好的选择。毕竟互相懂得,互相知冷知暖,也是人生一大趣事。
“现在我和大漠变成了很好的朋友,能够放肆地调侃对方,能够像个兄弟一样干杯说心事了,这让我十分开心也备感荣幸。”
其实人与人之间难免会有分开的一天,只是这一天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来,卡卡和大漠在遗憾和后悔之间夹杂了希望。失去了一次做伴侣的机会,或许有一天遇到已经不再那么爱对方,但是却不想失去这个好朋友。当时的他们因为尴尬,是因为走得太迷糊,也爱得太离奇。卡卡说过他们不需要说对不起,也说过她不需要任何人的道歉也不想说没关系。那几年里谈过的恋爱,被框架死死地围在一起。而她,大漠和我都是朋友,不只他们不需要说对不起,真正的朋友才不会被那些条条框框所牵制,有什么想说的就可以说,有什么想喝的酒就去喝掉,有爱的人就一定要趁早。
我很感动,他们分开的时候不知道会以朋友的身份再次见面,他们分开的时候没有给对方一个拥抱,不过现在他们已经弥补了当初的遗憾和缺失。
我记得2012年2月7日那天凌晨,阿铁、卡卡、大漠和我大家互相拥抱的那一刻。我们互相告别送大漠出国,我们到现在还是很铁的哥们儿。好像那时候我不敢相信情人会变成朋友,也不敢去相信人真的可以抛开过去的旧情成为真正的好朋友,而大漠和卡卡真正放下心里的大石头时,我才明白人活一世,不就是在享受快乐吗?没有什么人是真的不能放下的,也没有什么感情是真的无法释怀的。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则,但是原则之外还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快乐。只要开开心心的,一些小原则就可以变成大自由。谁都不愿意被谁束缚,谁也不愿意多去伤心,多去难过。
时光无多,我们要珍惜。满足的时候是快乐,陪伴的时候最难得。趁着好时光忘却旧岁月,想着心里人便看不见眼前珍惜你的人。待你放眼看去,把眼光再收一收,全是温柔体贴的小幸福。回看过去,傻里傻气爱上那个人,再瞧瞧自己,不过是年轻作祟罢了。
我想我会爱你
“让风慢慢吹,让鱼慢慢游,将来我们一起慢慢变老。”
你像一阵风,飘飘荡荡,我像一条鱼,寻寻觅觅,假如我们等不到彼此,是不是要一辈子孤单,我能做的一切就是这样慢慢往上游,慢慢地慢慢地等你低下头亲吻我,在这个年纪里我想我会爱你。
那时候,我们还很小,不懂什么爱恨情仇,不知世间人情世故。你说:“我会不会一直孤独。”你还说:“我不想一直孤独。”你最后牵着我的手,带我去天台放烟火,那晚成了我们分别的纪念日。那时候,我们还很小,不懂爱,不懂事,不懂你。
两点十分在咖啡厅,安娜跟我说她的初恋情人结婚了。我顿了顿,看她表情严肃,似乎有心事。我翻了翻工作文件。她问我:“你想听听我的故事吗?”我拼命点头,竖直耳朵两眼放光。安娜晃了晃手中的咖啡杯,断断续续说着她的故事。
“故事还要从2002年说起,刚认识顾晨的时候,他是校篮球队队长,我是一个平凡的女同学。他大我两届,新生报到就开始了军训,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就在操场。我第一眼就喜欢他,发誓一定要做他的女朋友。”听到这里,我很相信安娜,毕竟她有一张非常漂亮的脸蛋,还有苗条匀称的身材,俗话说得好,“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然后呢,然后呢?”心急如焚的我其实很想听重点,但又不想错过细微的镜头。安娜喝光了杯中的咖啡,问我是不是她的故事很简单很无趣,我想好戏应该在后头。
“当时,校篮球队的A学长追我,我爽快地答应了。你一定会奇怪,我为什么会答应。明明一心想要做顾晨的女朋友,却和他的队友交往。那时候的顾晨有女朋友,但是为了能够有机会接近他,我就和他队友也是他最好的兄弟好上了。这样自然而然地就多出了许多机会。那时候我的男朋友全然不知我对顾晨有好感,只觉得我孩子气喜欢和顾晨闹着玩罢了。久而久之,他这傻瓜居然也习惯了。你一定会觉得我很贱吧。”
“嗯,这的确很贱。”我也实话实说,不过这种做法的确需要勇气,换作是我,铁定下不了手,想想还是很佩服安娜的。我做不到为了喜欢的人能够做到这样,也许在我看来这就不是喜欢了,只是单纯的占有欲。
“我不否认我对不起A,但是我也不否认自己是真的喜欢顾晨。虽然是一见钟情引起的祸端,但之后的交流中我发现自己已经失控了。我想顾晨应该是明白我的心意,之后的日子里他刻意躲避我。就这样,我们那群人过着无聊的大学生活。每天除了学习就是和A约会,除了和A约会就是学习。顾晨似乎消失了一样,一直再没有出现过。”
虽然安娜大我很多,但是她对爱情的热度保持得非常好。我想,她是真的喜欢顾晨,继而才对不起自己的男友。
“我美好的大一生涯,仿佛在和A玩过家家。男友很成熟技巧很好,每次亲热都会把我伺候得很舒服,我也喜欢和他上床,和他发生关系。偶尔的时候,和男友亲热,幻想是顾晨在上我。”
听到这里,我差点跌破眼镜。想想他们那时候这种行为这种思想也是够前卫的了吧。安娜还是一本正经地说着自己的故事,我确实开始佩服她的勇气和作为,至少我做不到。有那么一点颠覆我的三观,但是我越听越来劲。
“有一天,顾晨突然出现了,他跟我们说他和女朋友分手了。我自然是欣喜若狂,脑海里跳出来的全是和顾晨在一起的样子。当然,那时候我已经忘记我是有男朋友的人了。那时候我就开始不停地给顾晨发短信,半夜骗男友说累了要睡觉,其实常常约顾晨出来陪我散心。一开始,他拒绝了我很多次,我说我和A好像处不下去了,我也不知道现在自己该怎么办,毕竟A是顾晨最要好的兄弟,他自然就会出来开导我。那段日子,虽然都是顾晨安慰我要和A好好处,他多么多么好,多么多么喜欢我,但是我似乎都听不进去,只想和他在一起。在我看来,这应该是偷情吧,我很喜欢这种刺激。深知对不住A,但我还是这么做了。之后的我和A试着分手,他对我死缠烂打就是不肯分手。在我单方面认为我已经不是他女友的情况下,我还是继续约顾晨出来。当然剧情很烂,有一晚我喝多了,他也喝高了。我们在回宿舍的路上,我执意要开房睡觉。僵持了一会儿,我说开一个标间,你睡你的,我睡我的。”
“那……那你们真的各睡各的了吗?”事情进展到这一步,我自然是非常好奇。
“我怎么可能放过这样的机会,我在房间抽烟,那是他第一次见我抽烟。他说他累了先去洗澡,我就在房里看电视。等他出来,我那时候脱光了身上的衣服。”
“脱光……脱光了!”“嘘。”不小心声音太大,引来周遭陌生人的异样眼光。我也一口气喝光了杯中的咖啡,我越来越觉得安娜这个人真不是盖的。想到这个,我居然和自己的上司面对面聊着这种略赤裸的话题,作为21世纪的新新人类,我觉得自己弱爆了。
“你知道吗?其实我也很害怕。害怕自己追求的爱情,害怕是占有欲蒙蔽了双眼,被欲望冲昏头脑的肉体却控制不住地触摸他。他拒绝我,他一次又一次推开我,但是我知道,他对我是有好感的。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他一直都在心里面压抑自己的感情而已,他和他女友之间的恋情已经成了疲惫的长跑赛,我的出现无疑增加了他生活中的乐趣。我开始吻他,我开始挑战自己的忍耐极限,没错,他又推开了我。可是那天晚上,我怎么可能就这么罢休呢。在我强烈的攻势下,我们还是做了,而且很快乐,很疯狂。即便他说他对不起自己的兄弟,在我看来是很渣的一句话,但我也没那么单纯如初。那时候,我觉得我们很合适,贱得刚好,做得有一手。那晚我们就这样‘偷偷’在一起。A对我还是纠缠不休,每天来教室找我,来宿舍楼下喊我名字。我偶尔也会下去和他见面,他就是紧紧抱住我,重复着同样一句话‘不要离开我’,那时的我完全是铁石心肠。我说我有了新的男朋友,他气急败坏的模样似乎想要杀了那个男人,咬牙切齿地问我那个男人是谁,就和那老套的爱情悲剧一样。我的大一生活完美落幕,还有一年,他们就要毕业,而我还会待在这个死气沉沉的校园里,想到这里,我开始不甘心,不甘心一直这样躲躲藏藏地谈恋爱。”
安娜看着我笑了笑:“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差?”我竟无言以对。
“也罢,一向雷厉风行的我自然掩饰不了那么久。后来,我实在是被烦得要命,就直接和A说我的男朋友就是顾晨。你也知道,这样的情况下,A和顾晨的兄弟之情就瓦解得一干二净。但是,A突然就不再烦我,不再吵我,也不来找我了。想想,还真的有点寂寞。我其实很喜欢A,大多只是依赖,喜欢他的拥抱,喜欢他的甜言蜜语,喜欢他任性爱我的模样。人啊,真的是贪婪的动物,永远都不会满足的。今天你尝到了甜头,往后你会更加追求欲望。继而慢慢吞噬,无法自拔,说的就是我这类人。我可能永远不会明白知足常乐的真谛,也不想过平平淡淡的生活。事情败露,我的名声开始差了起来。脸蛋儿长得漂亮,身材再好也无法完全堵住那些人的口。但是顾晨不会那样看我,我什么都无所谓,只要他爱我,他在我身边就好。这就是我,安娜。”
我什么都无所谓,我什么都无所谓,只要他爱我,只要他爱我。这话听起来多熟悉,好像每一个深爱过的人,都会有这么一出不可或缺的戏码。不断上演,重复伤害,然后各自离开,不再问候。在这个年纪,我们剩下的热情还有多少,我们可以挥霍的青春还有多少。我问自己到底多爱那个人,我爱他胜过爱自己,我爱他的时候忘记自己,我爱他的时候奋不顾身。安娜说,这就是她。
“在和顾晨交往的时间里,我享受到了一切我想要的快乐和幸福。他毕业那年,我们就分手了,是我提的。我说你在外面的花花世界里,难免受不了诱惑。我不想那么焦虑,不想每天都在恐惧担心中度过。我们分手,我们暂时分手。我就是这种人,不容许别人背叛我一分一毫,但是自己却可以辜负所有的人。我很自私,的确很自私。等我毕业之后,A找过我,他通过朋友联系到了我,希望能和我见一面。我答应了,那时候的A真是很风光,自己开了公司,开着价值不菲的跑车,难道是要报复我当年的背叛而故意显摆给我看吗?那时候,我是这么想,但是我无所谓。我安娜什么都不在乎,我想要的我都会得到。这些打击根本对我没用,事情却恰恰相反。他想重新和我在一起,这傻子真的很傻。全天下最傻最傻的男人了吧,漂亮的女人身材好的女人一抓一大把,他却还是拼命缠着我。”
说实话,我还挺羡慕她。那个学长对她一片痴心,即便她做了苟且之事还是喜欢她。全天下最傻最傻的男人了吧,我想他也是。
“A跟我说,他现在能给我一切我想要的东西,但是他只想要我。唉,回想起来当时还挺感动的,那时候念这个大学还念对了,遇到这种人,如果是朋友真的是一辈子都值了。我其实真的很幸运,他是真的喜欢我这个人的脾气和性格,而不是单纯因为长得好看喜欢。直到那时候,我都猜不透A到底是有着什么样的理由这样丢不下我。而我安娜这种不要脸的女人,面对这种男人竟然开始有了羞愧心,但只是局限于对A。直到那时候,我才发觉自己对顾晨的爱是享受刺激,是得不到的东西偏偏想要的心情。对A的那种依赖,才让我最放松。”
“我突然觉得A好可怜,偏偏遇到了你。”
“喂喂喂,好歹我是长辈,不要把我说得那么糟糕啊。”安娜开始着急了起来,我偷笑她终于露出了.丝气息。认识安娜,也是我人生中一个奇妙的转折点,她从不让我喊她Boss(老板)或者喊我们彼此该有的称呼,她不喜欢把真实的名字告诉其他人,她说她喜欢安娜这个名字是有原因的,但是至今为止我都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这个名字,应该是和大学里的那些人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吧。而我现在开始从来没有喊过她一次Boss,也没有叫过她一次姐姐。
“其实今天和你说这个故事,或许也不是心血来潮,是觉得这个事情对我而言非常重要,而我喜欢和你聊天的感觉,你会觉得不对就说,但你会听下去,还会不带任何情绪地听我说,这是我最舒心的一点。”
安娜这家伙!我暗自窃喜。
“当然,我是不会答应和A重归于好的。我拒绝了,拒绝了眼前的一切诱惑。没有任何原因,就是觉得自己有点配不上他了。既然我都这么潇洒地过来了,绝对不会甘心以这样的姿态去面对这个重要的男人。我花心于顾晨和他之间,曾经一直犹豫不决的我还是选择了顾晨,抛弃了A。现在的我,实在是不甘心。”
“不甘心?”我问安娜,“为什么会觉得不甘心呢?他这不是向你宣战,是向你示好啊。”
“正因为如此,才会觉得不甘心。我当年一个人离开重庆,孤身来到北京。第一份工作就是平面模特,对我安娜来说,有机会我就抓住,有什么好的男人我就要得到,就是这么简单。”
“唉,站着说话不腰疼,要让我要脸没脸,要身材没身材,啥都没有去北漂绝对饿死。”
“如果什么都没有,就多读书了吧。”我再一次无言以对,听上去好像是这么回事儿,“不过我可能命中注定要和那个人在一起,也可能是我自己开始想要追求看看想要的东西。我也没什么大的能耐,当时在北京也不算辛苦,比其他北漂的人要幸运得多。因为我会泡男人啊……”说到这里,安娜就开始笑了起来。不过我知道,那笑顶多算是自嘲吧。她从很早之前就和我说过,自己是靠男人才有现在这样的生活和事业。她说她上过的男人,简直和北京的车流量一样。那时候我只顾着笑,只觉得她是在跟我说笑。
安娜跟我说的所有故事中,没有一件关于家人,也没有一件是自己吃过苦受过伤的事。似乎永远都在讲述自己多么多么糟糕,多么多么蛇蝎心肠,多么多么仗势欺人。然后,终于爬到了自己想要的顶端,活了下来。
“想要包养我安娜的男人要多少有多少,但是真正能给我要多少有多少荣华富贵的确实不多。我22岁那年,你还是个小不点呢。”我也只能是无奈地点点头,事实证明这个理论是完全正确的。安娜永远有说不完的故事,我永远有一种听故事的心情。刚好,我们互补。
“那年,我怀了别人的孩子,这是第一次怀孕,当然我是害怕的,但是理智告诉我必须面对现实。就这样,我拿着孩子当筹码要挟那个男人,一个不能被人发现的秘密,一个其乐融融的家庭,怎么会让一个未出生的孩子给破坏得一干二净呢。他当然是给了我一大笔钱,足以让我活得风生水起。这种人还真好骗,我当时这么安慰自己。可是,我的确是怀孕了。这件事让我害怕得睡不着觉,看着户头上的金额,再看看自己这副模样,孩子到底怎么办?我以后该怎么办?”
“孩子……打掉了吧?”我没见过安娜有什么孩子,我想应该当初是没有留下来。
“嗯,打掉孩子可能是我人生中最后悔的一件事了吧。当初一心想要权力金钱,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还自认为自己这个决定做得很对。当时去医院,躺在冰冷的病床上,我又开始反悔了。我决定把孩子生下来,那一次不知道自己是冲动还是理智,反正当时我铁了心要保住这个孩子。拿着那笔钱我消失了很久,一个人去外地把孩子生了下来。之后我又再次回到北京,所谓的孩子的父亲联系到了我,当时我特别害怕,因为我没有遵守约定,以为事情曝光会被**掉吧。毕竟对方是有头有脸的人,那笔钱纯粹是看在喜欢我的分上打发我走的吧。现在如果被发现,我和我的孩子都会完蛋。结果又是相反,我的游戏还没结束,原来还在继续。他在那几年一直派人盯着我,本来想等我生完孩子就见我一面,没想到我又直接来了北京。他派人来接我和他见面,他在生意上出了问题,自己可能无法脱身了,但是想见见自己的儿子一面。我当然是拒绝,这孩子是我的,和他半点关系都没有,现在没有,今后也不会有关系。他曾经和我说过,自己的婚姻都是家族婚姻,自己的事业都是家族企业,自己能够做选择的事情几乎没有。遇见我那天,是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想要做出一次选择,哪怕是错的也好。可我还是拒绝了他和我儿子见面的条件。”
我想安娜有她自己的原因,我想所有在流星滑过时许愿的人都会实现心愿,我想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个例外,才会觉得我以为、我想、我能、我可以不可以吧。之后的故事安娜再也没有半点笑容。我很庆幸的是她能够跟我说她的故事,我也很庆幸能够认识她。
那天,故事没有说完。直到凌晨5点多,安娜发了条短信给我。早上起来,我看到信息明白了一切。原来安娜不提及半点关于孩子的事情,是因为在那一年孩子也跟着所有的梦想和爱情一起碎在了那个叫北京的城市。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拼凑完安娜的故事,我不知道安娜到底为什么喜欢安娜这个名字,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喝不加糖的苦咖啡,我想她有她的原因,因为她是安娜。
在这个年纪,安娜说如果当时她是风儿,她一定会吻鱼。如果她是鱼,就不一定会被风儿所亲吻吧,所以安娜是一阵风,那个人一定是一条幸运的鱼。在这个年纪,她说她可能会爱他。安娜说:“A现在过得不错。没有我,也可以很好。而和我在一起,他或许不会像现在那么好。我想结局是怎样谁都不可能预料到,而我知道通常你越奢望那个结果往往却是颠覆逻辑。”
夜幕开始降临,繁华的都市被灯红酒绿所包围,你在哪里失眠,他在哪里喝醉,我又该去哪里?看着同事们接二连三地走出办公室,看着越来越远的人群,有时候想想还真是寂寞呢。隔壁桌的宅男同事也恋爱了,对角的眼镜妹也找到自己的白马王子了,而我一直在这个年纪里徘徊、张望、等待。
“嗨,发什么呆呢,去喝一杯,顺便听听我的故事吧。”“走。”
不如我们在一起
做不了好人,做不来坏人,想做你的心上人。
你看你,在街角吃着美味烧烤,忘记擦掉嘴角的酱汁。
我看你,一串接着一串往里塞,你的模样和你的头发,我都爱。今天天气那么好,不如我们在一起。
沈丛是一个会写诗会画画会打篮球又会说情话的全能型选手。
我们认识的时候,我在老街吃烧烤,他在不远处看着我。那会儿他心里在想:这姑娘可真会吃,不过看她吃东西也确实有点享受。从我们在一起以后,他就把我当成一块宝,还说以后有出息了一定去我家里提亲,而我最害怕的就是如果那些所谓的承诺做不到该怎么办。以后的路还很长,没有人会知道发生什么,我只想过好眼前的每一天,和你的每一分每一秒。我很了解他,所以太了解一个人就会把人看得透透的,在你眼前似乎都是裸露的。而他总是不太懂我,也总是笑着说:“这样很好,以后的日子那么长,我慢慢来了解你,照顾你就成。”也对,未来太长太模糊,了解的时间的确是绰绰有余。可是当一个人真正需要被保护真正需要被清楚看到时,倒挺希望对方是了解自己的,但过于奢求就会生病。
和沈丛同居的第577天,我们第一次吵架没有理会对方。因为前男友打来一通要求和好的电话,沈丛认定是我和前男友在与他交往的一年半时间里一直保持着联系的状态。他或许觉得我们彼此给彼此的空间和自由,惯着我居然和旧情人暗地里私聊。我明知道自己受了很大的委屈,要是以前的我,绝对不依不饶到天涯海角不停歇。但是这一次只是随便地说了一句:“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然后再也没有半点解释的样子回房睡觉。我们第一次打破了原先定的相处规则,说好绝对不会生气超过3个小时,这也是第一次我们没有一起睡觉。他没有再来哄我,我也没有为他按摩半下。以前的我一定会努力为自己解释,然后一定会很生气大声地指责他错怪我,抱着誓死的决心要讨回一个公道。然而我却没那么做,躺在床上想了很多种可能性。“比如我是不是应该去解释?”“比如我是不是爱得累了。”“比如我是不是不喜欢沈丛了,所以连解释都懒得说出口。”“还是说沈丛真的当真了?”
那天晚上,他居然换了衣服准备出门,我心里很难过也很生气。难过的是他也压根儿没想听我解释,生气的是这时候还出门是不是太随便了一点,拍拍自己的胸口努力压抑着心里的怒火。我很清楚自己的脾气,要么不发脾气,要么就一塌糊涂,我都快不知道该如何生气该如何收场。索性,爱咋咋地,你出去了就出去呗,我一个人睡这么大的床最好。晚上11点30分,门“啪”一声关了,这会儿我又担心他出门去做什么,一直在想着他会不会出什么事,会不会去见老情人,会不会……最后以他应该是去阿金酒吧喝酒为答案不再担心他。第一次在家里有种孤零零的失落感,莫名其妙有了第一次想要分开的冲动。洗了个冷水脸,更是清醒得不得了。
凌晨3点他还没有回来,我穿好衣服也准备出门。当然我不是因为太过担心去找他,而是因为太难过了想出去喝一杯。打了一通电话给阿金:“沈丛在不在你那里?”阿金说:“没在啊,怎么了?”我说:“没事儿,就问下,挂了啊。”他不在阿金那里,也不在楼下大叔的店里,大街上几乎没有人影了,他到底是去了哪里?不担心,没有担心,根本不用担心啊!在大街上,两手插袋,故作镇定。挂了电话之后,还是觉得不甘心,一个人独自去了阿金酒吧,3点35分我到场。阿金准备打烊。我说:“给我倒杯酒,你要关门的话就先走,我待一会儿,回去了给你锁上,你把后门钥匙留给我。”
阿金看着我自言自语一大堆,也就开口问道:“怎么,两口子吵架了吗?”
我压着嗓子说:“没事,你先回去吧。”
最后他死活不肯走了,硬是陪我喝到了早上6点钟,后来是怎么回家的我都不记得了,醒来都已经下午4点了,床边的豆浆和饭团早已冷了,拿到厨房开始热着不知道谁买的早点,坐在客厅里一个人吃了起来。吃着吃着眼泪直流,妈的,都还没有分手呢,不就是吵个架,怎么就觉得特别难受和委屈,芝麻绿豆的小事怎么就感觉世界都摇摇晃晃了。随着酒精的后劲,一会儿晕头转向,一会儿啃着饭团喝着豆浆。这时门突然开了,沈丛看着一脸憔悴的我,上前抱住我,这下我哭得更大声了。
他抱着我安慰我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说实话那会儿我心里的气一下子就没了,就是觉得自己现在这副狼狈摸样挺傻的,想挖个三千尺的地洞钻进去就对了。可是我还是狠狠咬着他的肩膀不肯松口,他没有喊疼,也没有再怪我。
他说:“我们以后不要不理对方,你不也说要一起奋斗、一起生活,然后再一起生孩子的吗?所以,我们以后再也不要这样吵架了,昨晚的事情是我小心眼,对不起。”之后的日子里,沈丛对我更是百般疼爱,我也对他一如既往地迷恋。人们说情侣之间需要偶尔吵架来磨合,然后适应对方。那次吵架我并没有解释,他也没有再过问。可是我就是一个小心眼的人,以为他只是因为太过爱我太舍不得我,才会默认以为那事可以原谅,就怕这样,所以心里一直有个伤疤。从那以后我们都不怎么生气、不怎么道歉、不怎么哄对方,因为没有争吵了就没有必要说对不起。有一天,我们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我躺他腿上说:“沈丛,我们两个是不是好久没吵架了啊?”他说:“不吵架还不好吗?”我说:“嗯,好是挺好的,不过觉得好陌生。”
他沉默不语。我沉默不语。
有一天,我们躺在被窝里看电视,我靠着他的肩膀说:“沈丛,最近我们都没吵架,好神奇呢。”他说:“不吵架,还不好啊?”我说:“嗯,好是挺好的,就是觉得越来越陌生了。”
他沉默不语。我沉默不语。
有一天沈丛半夜12点多回的家,整个人醉醺醺的臭得要死。我说:“沈丛,你要不先躺一会儿,我给你倒杯水去,等下,我有话想对你说。”没一会儿他居然在客厅沙发上直接睡着了。我蹲在他身边,静静看着他,不知怎么的就特别想哭。眼前这个同床共枕快两年的男人,不知道是第几次让我觉得陌生了。摸着他的脸,我感觉自己快坚持不住了,心疼他的同时也心疼自己。我宁愿大家把话说开来,也不要这样故作平静地各忙各的事。一个小小的心结却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那么多的麻烦,之前前男友一直打电话来,索性今天我就回了一通电话给前男友。
电话接通了,没等前男友开口说话,我就直接赶鸭子上架了。“拜托你以后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不要再联系我就算哪天在路上遇见就当作我们是陌生人!还有不要再打到家里来,也不要打我的手机还有沈丛的!”一口气说完那么多话,顿时觉得自己脑缺氧。电话那头传来了弱弱的声音:“你真的很爱那个男人吗?他真的有那么好吗?他对你诚实吗?他爱你吗?”不知道为什么我一下子就慌了,怕他说沈丛的坏话立马就挂断了电话。沈丛是爱我的,他当然爱我啊,他只爱我一个人,没有谁可以抢走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破坏我们之间的感情。自言自语了一会儿,走进浴室洗了澡,拧开水龙头,喷头的水很大,水落到地砖上的声音很大。我蹲在浴室里一个人哭了起来,洗个澡哭一场就什么事情都过去了,什么事情都没有了。有人说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什么都不介意,当你和对方在一起的时候你又会介意多多。现在的我只想静静地待在沈丛身边,然后慢慢等他醒来,再给他递上一杯温开水而已。意识把我拉回到现实里,去厨房烧了水,泡了一碗方便面。等到杯子里的开水渐渐变成冷水,沈丛居然这时候醒了。我递上水给他。他问我:“你一夜没睡吗?”沈丛摸着我湿漉漉的头发,起身拿来吹风机把我头发吹干,把我抱到卧室,躺在他怀里哄我睡觉。那一刻,我觉得我们回到了从前的日子,踏实安心也没有束缚更没有陌生感。
他说:“我去见过你前男友,他也说了是他自己联系你,你都没理睬他,如果我对你不好,他说还会揍我,如果我弄哭你一次就揍我一次,这家伙也够野的。”这时候的我再次像个傻瓜一样,想要挖个三千尺的地洞钻进去:“我刚还凶了他,让他以后别再联系我,那我是不是语气太严重了啊……”沈丛像个大人教导孩子一样,语重心长地说:“不会,改天我们请他撮一顿不就好了。”我扑哧一下笑了出来,立马感觉过去的伤痕像用了什么神奇的狗皮药膏,突然就不见了。沈丛的笑声似乎有治疗内伤的效果,我一下子就全好了。我们还是像往常一样,做爱做的事,吃爱吃的食物,我听我的抒情歌,他玩他的音乐,我写我的书稿,他画他的插图。其实前男友也是痴情种,不过对于背叛者唯一的办法就是分开,对我而言只有这个结果。我的确忍受不了背叛,不管多么爱多么不舍得,总觉得一个人爱你就不会做出伤害你的事。每个人的原则不同,但是我的底线就是不能背叛。不管再怎么后悔与补救都无济于事,是我绝情也好自私也罢,这都是无法原谅的,哪怕原谅也不会重归于好。就像沈丛说的:“有些人,到最后全都原谅了,也全都变成点头朋友了。”与背叛者的唯一关系就是,没有关系。
沈丛很努力地工作和画画,我也很努力地工作和写作。我们的生活回到了最初的激情和狂热。那晚在天台,我俩一起喝着酒,他弹着吉他,唱着不知名的情歌,不过他写的歌曲不管多么糟糕我都觉得是他努力的结晶。我哼哼唧唧地唱着他写的歌,经常被他笑着说我跑调到不知所措。沈丛的第一首歌是写给我的:
她
她是我黑暗世界一颗闪亮的星星
照亮我整个生命活在我的世界里
我清晨里的一抹微笑
我夜晚中的一个拥抱
她飞舞的长头发
和性感的连衣裙
拥抱住我整个世界
安慰我空虚的整个世界
我爱你
我真的爱你
我们说好不会变
我们说好会在一起
她是我的宝贝
她是我整个生命里最闪亮的一颗星星
她是我整个生命里最闪亮的一颗星星
送给最亲爱的你
后来的岁月里,我们也有过争吵,也有过拥抱,也有过释怀,也有过短暂的分离和说再见。
“沈丛,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
“太累了,暂时分开吧,大家都冷静一下。”
“我不想分开。”
“沈丛,你前女友找你,我也不开心。”
“就像你前男友找你一样,我也不开心,但是我不会回头,你知道的。”
“沈丛,你对我真好。”
“你是我唯一的亲人和爱人,不对你好担心会把你弄丢了。”
每一次吵架都是千奇百怪,而每一次和好都是一个模样。沈丛总是有魔力,让人分不开逃不离。即便你走到外面世界兜兜转转一圈之后又会回到他的身边,而他永远都在那里等着我回去。这样的安全感是我一直都在寻找的寄托,这样的男人是我理想中的完美恋人。他总说我太疯狂,却痴痴迷恋;他总嫌我太唠叨,却一直愿意被我念叨;他总是怕我离开,所以一直牵着我的手。我突然觉得这个大男孩其实并没有那么坚强,突然觉得这个男人也有脆弱的时候,想抱抱他好好和他在一起,心里默默发誓绝对不会再说离开他,也不会先一步在他睡着之前转身走掉。沈丛为了出版他的插画,没日没夜地熬夜创作和找寻灵感。我就常常写一些场景类的情话让他找感觉。他真的很拼命工作,很努力很刻苦。有时候我早上醒来的时候,看见他趴在电脑屏幕前,憔悴的脸让我心疼。有一次去阳台收衣服意外地发现外面的烟灰缸里全是烟蒂,我想他估计是怕烟熏到我影响我的睡眠就走到外边去吸烟。虽然是一件小事,我却觉得他心里有我感觉真温暖。
人们常说,谁先动情谁先输,可偏偏有人不管输赢,就是爱你。
没日没夜地工作,没日没夜地画画,沈丛慢慢变得脾气暴躁了起来,很多小事一不顺心就显得特别没有耐心。我提了一个建议:“沈丛,要不咱俩去外面玩几天,散散心吧。”他也爽快地答应了,准备好了旅行要用的生活用品和换洗的衣服,我们在一个大晴天去了云南。干脆走,疯狂玩。
第一站我们去了古城丽江,他带着相机总喜欢给我拍照片。一个十级业余的摄影者装得和专业玩家似的。我喜欢买很多小玩意儿,沈丛就说我买那么多回去你又不会用。我就喜欢他念叨我,然后我就是任性地买买买。喝了好喝的芒果汁,吃了咖喱鸡肉饭,逛了一天,玩了一天。回到房间,放下一天的收获,我们洗完澡休息片刻就又出门了。夏日的丽江夜晚来得特别迟,华灯初上,酒吧一条街闹哄哄的。我吵着要去喝一杯,沈丛拉着我说出来玩就少喝点。我非要去,撒撒娇说:“既然出来玩了,就要开心点嘛,咱们少喝点,好不好,就一杯!就一杯还不行嘛!”沈丛拗不过我,只好跟着我进了一家名叫“樱花屋”的酒吧,听说是一家艳遇酒吧。我们找了个位子坐下,迎面而来的服务员穿着古装,面带微笑显得特别亲切。我们点了酒点了小吃坐着聊天。
“沈丛,给我点一根烟。”我摆着一个Y的手势冷冷地说道。
“干吗,装纯吗?”沈丛居然不屑地瞥了我一眼。
“啧啧,来酒吧玩让我装一下会死吗?不要揭穿我好吗?还能好好玩吗?!”
沈丛坏坏一笑,递了一根烟给我。
“只能抽一根。”
“我去,也太小气了吧。”
“那一根也别抽了。”沈丛拿着一根烟,吊儿郎当地吓唬我。
“好好好,沈大爷,就一根。”为了感谢他,送他一个超级无敌香香吻。
当天酒吧正好在搞走场活动,我伸长了脖子兴致勃勃地瞧着人群中央。这时沈丛说:“不准你去参加。”然后便拉着我坐下。我一想不对劲儿啊,难道他知道些什么。我硬是穿过人山人海的观众来到主持人在的中心位置,仔细听着参赛内容和规则,越听越来劲。看到远处的沈丛眼神如饿虎,就好像要把人吃掉似的可怕,心里不禁哆嗦了两下。主持人说要参赛的朋友可以举手表示,我第一个就伸直了手臂,主持人把我喊到台上,说要我找在场的任何一位异性。我心里盘算着,这下好玩了。我指着远处沈丛坐着的位置,对着话筒说道:“主持人,就他了。”沈丛两眼呆呆地看着我,被人潮推了过来。哈哈哈,真是开心到爆。他一脸不情愿,尴尬地挤出一丝微笑。
“这位先生,怎么称呼?”
“随便。”
“好的,随便先生,这位女士邀请你一起完成任务,接下来你们……”我简直快要笑喷了,沈丛说随便也就算了,支持人竟也合作愉快地这么忽悠观众,我竟无言以对。
总之接下来的规则沈丛是听得一头雾水。我就知道,我靠近他对着他的耳朵说了整个游戏过程的内容,他瞪了瞪我还是无奈地参与了。总共三队选手,比赛的内容是两个玩家一组,然后用嘴来完成整个游戏,两个人嘴巴中间隔着一张纸牌,从这头到那头,哪组拿过去的牌最多哪组就获胜。我本来就琢磨着这游戏非常适合我和沈丛啊,在家里的时候我就无聊和他玩过这个游戏,虽然他也是极其厌恶,但是在家里玩至少没人知道。现在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想他一定是不好意思。因为我发现来这里的人基本都是单身女性组团,要么单身男性组团,或者一个人,等等,玩这个游戏我俩很有优势嘛。毕竟陌生人和情侣玩这个游戏,显然我们不会那么尴尬,我偷偷地笑着。比赛哨子一响,我和沈丛得心应手地开始了,一切都很顺利,获得第一名的奖品自然不在话下了。不过不知道下一次来这里会是什么时候,但是今天玩得很开心,也很痛快。沈丛刚开始还不乐意来着,玩着玩着也露出了开心的面容,其实也并不是我爱玩这游戏,只是他心情本来就很压抑,出来了就一定要让他放松,一定要让他开心。反正后来我是已经喝高了,他还是老样子,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挑衅道:“大小姐,您这是不行了吗?”
“我去!”居然借着自己酒量好,这个时候落井下石,太卑鄙了……我已经趴在桌上不会动了,虽然意识清醒,但是身体挪不动半步。沈丛背起我走出了酒吧,感觉好丢脸啊,虽然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我说,你该减肥了,要不以后就少喝点啊。”怎么看着沈丛的后脑勺我都能联想到他此时此刻一副多么嫌弃我的表情。
“不要,不要,不要!我偏不!”
“那以后就少吃点,你那些藏在柜子里的零食改天我帮你送掉吧。”
“不要,不要,不要!敢动我的零食我跟你没完!”一路上吵吵闹闹终于回到房间,把我放到床上,他躺在我边上说:“你今晚不洗澡别想睡啊。”
“我洗不动,不洗了,就这么睡了。”说实话,那一刻我心里还是惦记着我的零食到底会不会被送掉。“啧啧,一身酒味居然不洗澡就睡,还是女人吗?”
“不是不是,就不洗了,要洗你自己洗。”开启无敌癞皮狗模式,准备憨憨入睡。说完哈哈一声倒头睡去。第二天起来发现沈丛在贼贼地看着我,我后脊椎骨一阵凉意,掐指一算,大事不好。
“你还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事吗?”看沈丛邪恶的表情,我努力回想昨晚回来之后到底做了什么丢人现眼的事,可是大脑一片空白啊……
“咱们……咱们得了第一名!。”
沈丛坏坏地冷笑一声说:“对,得了第一名。”
接着任凭我怎么折磨他,他就是不告诉我到底在坏笑什么,不过大概也猜到了一二。觉得自己丢脸丢到家也就算了,还丢到丽江来了,阿门。在丽江玩了3天,第二站我们去了泸沽湖。清澈的湖水,蓝天白云像是掉入了清澈的湖里面,尤其干净温暖。沈丛给我拍了照,我找了路人给我们拍了合照,他不好意思地牵着我的左手,我用右手紧紧环住了他的腰,这才让他安心了一些。毕竟他还是喜欢搞笑幽默时候的我,这样似乎能够让人放松紧张的心情。出来玩就是要开心,其他不重要。美丽的泸沽湖是让人想要居住的地方,这里的摩梭人充满了神秘。不穿高跟鞋,陪你走在人生的风景里。我和沈丛坐船游湖,手牵手像儿时去春游的孩子一般。我们一路欢声笑语,没有多余的杂质。坐在船上,好想跳入湖里游泳,我这么想着。
沈丛说:“别想了,你又不会游泳,那一副憧憬的眼神是什么鬼……”随后发出一声冷笑,这就是传说中——破坏意境的王者!
“我去,我都还没说出来呢,你怎么知道我想什么?!”
“你那脑袋瓜里还能想什么,也就这个了。”这人真的是没有办法一起好好玩耍了啊。划船的师傅看着我们打打闹闹,不禁在一旁发出感叹:“唉,年轻真好啊!”
吃过晚饭后,我和沈丛来到名族村一起参加篝火会。人们都很热情,气氛很热闹。沈丛开心,我也开心,大家伙都开心。
之后我们去了西双版纳。
西双版纳简直就是原始森林,对于长期生活在都市中的我,看到热带雨林的风光,简直被亮瞎了双眼。非常喜欢那种古老的民族风情,悠悠的历史特别能勾起人的驻留欲望。我想沈丛的眼睛告诉了我,他也是真心喜欢。我本身就是一个大吃货,西双版纳的美食更是让我流了一地口水。沈丛在一边净说“有点出息啊”,一脸无奈的他也挡不住我爱吃美食的心情。傣味以糯米、酸味及烘烤肉类、水产食品为主,酸酸辣辣的,非常好吃也很有当地的特色。还有很多有名的傣味饭店,让我眼花缭乱。街边很多让人吃不够的美食小吃,有柠檬凉粉、酸笋煮鱼、舂干巴,都是美味可口。西双版纳的烧烤更是一绝,最有名的是金沙滩,简直就是万人烧烤啊。
我们去了热带植物园、野象谷、橄榄坝、曼听公园,沈丛一直认为我这个人精神太好,好到似乎永远都有用不完的力气,然后怎么玩都玩不累,他估计是嫉妒我。其实我是开心于此,沉浸在游玩散心上了,这会儿哪顾得上累不累的,一会儿回酒店我就会喊着腿酸脖子疼了。这是第一次和沈丛出远门旅行,以前我俩都是近区玩个一两天,现在可是大半个月的旅程,感觉好舒坦,不用想着明天就要回去,也不用觉得时间那么紧凑要赶着用,难得出来一次,有那么好的假期和那么棒的地方,整个人都开心爆了。沈丛给我选了一条长裙子,我给沈丛挑了一件花衬衫。旅途中,两个人戴着大大的帽子和黑色的装酷墨镜,喝着酸甜的饮料,哼着沈丛那首自创送我的曲子,别提有多开心了。
这世界上啊,有一个人对你好,无条件的、不求回报的其实真的并不多。我想沈丛就是一个,一路上我尽情疯,尽情玩,他都会帮我收拾烂摊子,对我照顾有加。非常感谢他,非常感谢他能陪我。有时候想到他的遭遇和经历,我就觉得非常心疼,虽然时常惹他生气还会时不时地欺负他,但是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相爱的人,或许会因为一些原因而走散,或许之后迷路了就消失在旅途中,也或许哪一天会再相遇,沈丛你不要弄丢我,我不要看不到你。偶尔矫情起来,总是笑笑说,人又不是神,避免不了会有一些情绪作祟的心理,我想你会懂我,我也明白你一直在这里。
感谢这次远行,感谢和你重新认识,再次相遇。如果哪一天我们迷路了,不要在原地死死守着。将来有一天,我们还是会再相遇的。
我喝过最烈的酒是你的温柔,我尝过最痛的苦是你的转身。真相虽然现实疼痛,却比谎言来得真实。
一路上有太多的风景不能尽收眼底,却能珍藏于心,那便足矣。飞舞的长头发女孩,干净的白衬衣男孩,坐在屋顶谈天的日子,窝在家里追剧的岁月,还有一起在山顶烧烤等日出的那一年,都值得我们去回忆。时光走得悄无声息,时钟嘀嗒嘀嗒地响着,仿佛在告诉你临近的预告。我们从不对彼此说一辈子只爱你一个人这种话,一辈子那么长,谁都不知道将来与谁共度下半生,且爱且珍惜。
我与沈丛同居的日子里,走过很多条胡同,轧过很多条马路,穿梭在街角巷尾,喝过最便宜的啤酒,吃过最昂贵的海鲜,穿过最廉价的衣服,也买过最奢侈的钻戒。人的一生有太多追求,也有许许多多的向往,一辈子很长要细细打算未来的每一天,一辈子也很短要珍惜在一起的每缕时光。没有能力去做一些事的时候,那就努力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有能力去享受生活的时候也别白白浪费了。有人说女人都喜欢钻戒,是啊,闪闪发亮的东西人们都会喜欢,不说贪婪和虚荣,那只是生活中一个微小的愿望而已。有人说男人喜欢美色,也对,其实每个人都爱看美好的事物,也不是说俗气,只是一个最简单的特性罢了。我们总在追梦的岁月里疯狂奋斗,我们也总在失落哭泣的夜里需要一个温暖的拥抱。大男孩的梦里经常出现恶魔,我也经常被他惊醒,不知道因为什么,最近他开始疑神疑鬼,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似乎抽了大麻一般,两眼无神,神情迷茫,时不时还叫我一声,问他什么事情,又突然鸦雀无声。
有一次吃饭他跟我说:“如果我们分开你会不会恨我,会不会以后都不再见我?”我认真地点点头说了个“嗯”字。那餐饭吃得很沉默,气氛特别压抑,我也突然看不懂他,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过年的时候我回了家,沈丛说一个人去老家看看,我就答应了。两个人分开了一个月,那一个月里好像发生了许多事情。因为等我们再次见面时,他变得很陌生,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精神也好了,也开始热情洋溢了,变回以前的沈丛了,我却开心不起来,总觉得他有什么事闷在心里。他说晚上带我去吃好吃的,他说他发现一家新开的餐厅,说那里的美食味道还挺不错。我心里想着这个大男孩什么时候会自己去找美食了,什么时候变得好像另外一个人似的,什么时候开始他仿佛在刻意假装成另一个角色在上演一场孤独剧。吃过饭后他带我去吃甜品,我最爱的那家“荔枝先生”的甜品店。那天我吃了很多,沈丛却没怎么吃。9点多一点,沈丛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电影票,说今晚一起去看电影。我突然发现沈丛好像是变了一个人,不会现在和我约会的是什么传说中的“孪生兄弟”吧,我越来越坐立不安了。不过整场电影他都很认真地拉着我的手,全程都没有放开过一下,所以我都没有去过一次洗手间。那一天我似乎应该是开心的,但是心里却一直没有半点乐意。
他问我:“你饿不饿,要不要去吃夜宵?”
我说:“好啊。”我们来到我爱吃的蟹煲店,他点了我最爱吃的蟹煲,给我叫了一罐饮料,自己要了一瓶啤酒。我问他:“嘿,你今天怎么带我吃那么多?不是嚷着让我减肥吗?”他淡淡地说:“那是逗你的,多吃一点,过年这一会儿没见你胖还瘦了,所以带你出来吃好吃的,给你补补。”一想到这里,我的心宽慰了一些,还以为世界末日来了呢,带我去玩儿,去看电影,还来吃蟹煲。搞得像一个欢送会似的,让人不安。这样一说,我就懂了,所以话还是要说清楚问明白,不然提心吊胆的我再吃多少螃蟹也补不回来了。我们回到家里已经12点多了,沈丛给我放好洗澡水,让我去泡澡。他说:“玩了一天,也累了一天了好好地泡个澡。”我说:“好的!谢谢亲爱的!”接着我就又开始胡思乱想了起来,不知道过年期间他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如果突然开口问又怕毁了他的心情,所以一直压在心底迟迟没有开口。我是不是该直接问他,还是说就当作没事情发生一样。实在是无法好好享受这个牛奶浴了,冲干净身子就走出了浴室,发现沈丛坐在客厅里喝着闷酒,抽着烟,面无表情地盯着电视机。
我:“你是不是有心事儿,可以告诉我吗?”沈:“过来坐这里,我想抱抱你。”我:“唉,你有不开心的就跟我说呗,别自己一个人憋在心里啊,我看着会心疼啦……”沈:“我问你,跟了我那么多年,我也没好好让你享过福,你后不后悔?”我:“不后悔!后悔什么啊,都上了贼船了要后悔现在还来得及吗?”我睁大眼睛看着沈丛,他还是一副温柔的模样,暖得治愈了所有伤痕。
沈:“我呢,一直想为你做点什么,但是好像一直都没有做得很好,怎么办呢?”
我:“已经很好了啊,你看我现在不是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嘛,那是因为你,有你在身边啊,感觉一切都会好起来,而且星座书上说我这个月会走好运!”
沈丛抱着我,再也没说什么,我也不再过问什么,只觉得他受了伤一样,想要好好给他一个大大的怀抱。之后的几天,他对我特别好,特别用心,这让我反而觉得不自在,都说男人对女人无缘无故好不是出轨了就是做了亏心事。我也是越想越乱,工作的时候经常走神,最近精神不济,食欲大减,体重下降,连黑眼圈都变大了。
周末的午后,我俩都窝在家里,沈丛把画画得来的稿费交到我手里。我下一秒就见钱眼开了,一下子钻到沙发上,一边大笑一边数钱,一张一张地数着钞票。沈丛一把拉住我,我自顾自地认真看着毛爷爷,他突然认真地拽过我说:“那晚上请你吃饭,我们去约会吧。”
“你脑子没烧糊涂吧,都快老夫老妻的了,还说什么约会的,不害臊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一脸淡定的我说道。
沈:“不懂浪漫的傻大妞,晚上7点水晶餐厅见。”
我:“好的,沈公子,小女子恭敬不如从命啦!”
他先我一步出门说办点事,7点就在经常去的那家水晶餐厅见面。时间刚过6点,我洗完澡换好衣服,打扮了好一会儿忙活了一阵子,在脸上涂涂抹抹了半天,这都已经快6点30分了,我得马上出门打车。到水晶餐厅的时候大概7点钟,我给沈丛打了电话,他已经到了,“我出来接你,大路痴”。
我们两个人点了爱吃的食物,愉快地用了餐。那天吃饭他特别喜欢盯着我,我要是嘴角沾到了酱汁,就给我擦掉,还笑我像个大孩子一样让人操心。晚上沈丛还带我去坐了摩天轮,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很想坐一次看看,之前因为我们都很忙,后来因为搬了家离这边有点远,要不是今天我们约会也不会到这边来,因为还是有一点不太方便。今天正巧约在这里吃饭,他就带我来玩了。他买了饮料,我们坐在摩天轮里,我看着夜晚的星星,和底下渺小的高楼和车子,霓虹灯的光晕一圈接着一圈,远处还有浅浅的烟火,淡淡的人潮,还有沈丛迷离的眼神。
“看什么看,没见过漂亮的女人吗?”我傲娇地藐视着他,他竟给了我一个秒杀级的微笑。“现在我见到了。”果然,他还是从前的他,情话说得恰到好处,此时此刻不相信他是全能选手,我都觉得对不住自己的智商。
当与自己最爱的那个人一起做最喜欢最憧憬的事情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眼前这个大我好多的男人,现在显得特别地孩子气。
“沈丛,我说你手心怎么出那么多汗,生病了啊?”
“没有啊……”不知道为什么,沈丛一直没有说话,神情还有些惊慌不安,一个人念念叨叨的。
“那个……”
“有!”我连忙应了一声,他今天到底是怎么了。“干吗突然有的一下?”
“这不……这不是显得我萌萌哒嘛。”
“蠢。”
“那你是怎么了啊!你倒是快说啊!”
“你别乱动……我……有点恐高……”原来如此,怪不得从刚才到现在,他一直安静得像一只猫,我还以为他是在刻意耍帅装酷。沈丛用手指点了点我额头,断断续续说着:“我送你个礼物,你要不要?”我说:“好啊好啊!快给我!”沈丛他从开始就非常喜欢给我买东西,虽然听到礼物不会特别惊讶,但是每次拆礼物都像拆包裹那样兴奋激动就对了。沈丛突然单膝下跪,取出一枚戒指,闪闪发亮,我的眼睛都被钻石给吸引住了,突然回过神想起一个画面,这不是电影情节里男主角向女主角求婚的场面吗?这时我心里就开始小鹿乱撞了起来。
沈丛说:“我现在还买不起很昂贵的钻石戒指,但是我以后一定会努力让你过上幸福的日子,到时你会嫁给我吗?嫁给我沈丛!”
“……”
一时不知道如何开口说话的我,已经被感动得一塌糊涂了,我们经历过最煎熬的日子,也享受过自由自在舒服的生活,现在眼前这个男人说要我嫁给他,感觉心里的大石头放下了一样,松了长长的一口气,太过开心太过幸福了,一切来得太突然太让人不知所措了。我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努力地拼命地点头答应。
沈丛也哭了,一直抱着我说以后会好好照顾我,不会让我受委屈会给我安逸的生活。这是第一次看他笑着哭,把我抱得喘不过气来。
我:“你这个坏家伙,到现在才向我求婚。”
沈:“一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之前的我们有过很多挫折,怕你不愿意跟我。”
我:“你傻啊,不跟你我早就走了……”
在沈丛最艰难的时候跟了他,那时候我们为了柴米油盐和房租费都会吵得不可开交,幸运的是我们熬过了那段艰苦的日子,到了现在能够为自己买喜欢的东西,住舒适的房子,从以前十几平方米的出租房搬到了60平方米的一室一厅。食物吃最简单的快餐,现在能去高档餐厅吃喜欢的牛排,以前穿最廉价最简单的衣服,现在可以想买什么都有能力去买,感觉一切都熬出头了,不稳定的工作和居住环境,慢慢有了稳定的收入和可观的条件,生活也渐渐开始过得宽裕,生活过得越来越滋润。所以沈丛也更有动力开始为我们的将来奋斗,真的很开心他没有走,我也没离开。摩天轮的回忆一直感觉是最幸福的篇章,有时候感情会随着岁月淡忘,但是美丽的故事却会一直填满你的心。有人说两个人分手之后,痛苦和幸福会随着时间全部消失得一干二净,其实痛苦该忘就得忘,幸福和甜蜜能温暖你的心,不用强迫自己去忘记,偶尔想起来有点甜甜的感觉也是件好事儿。
沈丛的故事从来没有结束过,沈丛的故事仿佛一直没有开始过,我们没有因为吵架而分开,也没有因为不吵架而走散,很多东西不能说破,很多东西也不能说得太清楚。我们一直都很好,这段感情也一直都很完整,只是老天嫉妒我们,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这是唯一一段不存在难过而消失的感情,也不存在背叛和分离,我们没有说再见,也来不及说再见。沈丛突然间像是变魔法似的消失在我的生命里,永远地消失了。再也看不到他勤奋工作的侧脸,也看不到他求饶的样子,也没办法和他一起照相、一起散步、一起吃饭、一起看电视、一起……做更多的事情。后来的自己整整封闭了半年的时间不与外界联系,也搬了家,换了陌生的城市去独自生活。不想与任何人告别,不想与任何朋友说再见,悄然无息地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一般,就像某一天晚上的沈丛一样,突然离开我的世界一样,去了另外一个美好的梦里一样。伤心总是难免的,可是永远不走出黑暗也没有光明。一直封闭自己,哪怕再怎么逃避现实他也回不到身边,随着时间流逝,伤痕慢慢痊愈了,心里的疤却永远都消退不了。
时常喝着酒抽着烟,然后一个人偷偷掉眼泪。有没有记得曾经还有沈丛这么个人,这么一个爱画画、爱唱歌,那么爱我的人。他的离开带来太多突如其来的痛苦,他的离开也让我慢慢变得坚强起来,以为最不会离开自己的人却在一夜之间消失了,不见了,这种打击真的是无法接受,也不能接受。有很多朋友打电话来,安慰的短信似乎都安抚不了自己。当时的自己只会逃避,当时的自己也只想逃离那个城市,一起生活了三年多的城市里,不带走一点牵挂,不带走一丝回忆。明明自己是最清楚那个家伙,清楚地知道他不在,却总是念叨着他有一天会回来。有人说死去的人会化作天使陪伴爱人,我一直这样以为。那会儿只要吃饭了,我都会放两双碗筷,倒两杯满满的酒,那时候的自己都害怕自己,一直以为他还在身边,半夜惊醒哭个不停,再也没有人拍拍我的背,摸摸我的头发说:“别怕,有我在。”那场车祸,仿佛带走了所有的幸福和回忆,然后与这个世界背道而驰,不再相会。熬过了最痛苦的日子,慢慢认清了现实,也终于相信他是真的不在了,不会回来了,就发现自己不应该再继续颓废下去,觉得自己应该振作起来,可是好像无法再真正爱上谁,那时候也不想再爱上谁。
朋友说:“都会过去的。”我想过去是不是意味着忘记这段回忆,然后开始新的生活。如果是这样,我想还是不要让它过去,我想还是不要让它消失。
人就是很奇怪的生物,不愿意相信的事实其实就是真的,不愿意去想象的未来其实自己明明是最清楚的,所有不敢想的事情基本都是会发生的。很久之前,连听到沈丛这两个字都还受不了,连看到与他相似的人都不敢接触,只要有关于他的一丝一毫的信息都不想去靠近去幻想,怕自己一发不可收拾。谁说失恋最痛苦,没有说分手的消失才是最令人伤心的。你或许不会去买他爱喝的饮料,不会去看他最喜欢的电视剧,也从不穿他最爱的那条裙子,一切旧回忆一直被收拾得好好的,就怕哪一天突然显现,会无法接受,会无法抵挡。后来我发现时间真的是良药,它会慢慢抚平伤痕,会渐渐忘记疼痛,会让红肿的双眼变得明亮起来,事实如此,已经慢慢接受并与之抗衡。
沈丛,一个会照顾人的大男孩,懂得温柔地陪伴,会在夜里抱紧做噩梦的我跟我说“别怕,有我在”。会在寒冷的冬天里将我的手紧紧牵住,也会帮我拿够不到的书本,会做饭,会弹吉他,会画画,还写过一首歌送给我。
身边的朋友都说我念旧,也许是因为这段回忆太过美好,消失得太突然才会不知所措,现在说起来沈丛这个名字,突然多了一点安慰,而不是抗拒。其实已经把沈丛当成一个不存在的美好的梦,梦境过后,还是得清醒地面对明天。留下来的东西不肯扔掉不是因为还喜欢他,觉得还要留着是因为那是属于我生活的一部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也有自己的回忆和梦境,走不出过去,就到不了未来的道理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曾经的我们说过:如果一路上风风雨雨,如果生命一直兜兜转转,只要最后还是你就好。但是曾经的我们还说过:如果要分离,请忘记彼此之后好好把自己交给下一个爱人,一定要好好生活。是啊,一定要好好忘记之后交给对方,那样是对彼此的尊重,也是对那份重新开始的爱情一个最漂亮的印记。心里真正忘记比那些留下的东西更加重要,而回忆只是放进收纳盒,作为一个保存,作为一个纪念。每个人都是自私的,而每个人都不希望对方是自私的。没有后悔爱过谁,也没有后悔与谁分开,懂得生活的原理,接受现实的洗礼,改变一切的永远都是自己,而非旁人。要么带着过去消失在人海里,要么抛开回忆与现在拥抱,不能两全的就选择靠近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