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被撕裂的中国 三份提案

一、诸腐败现象之中,以贪污受贿行径对国家对人民利益的危害最为直接也最为严重;而贪污受贿行径,又必与各类工程项目发生关系。项目越大,投资额数越高,贪污受贿亦越严重。每每,一项工程从招标到实施的过程,便有一名甚至几名因贪污受贿而东窗事发,结果成阶下囚的官员。通常情况又往往是西院失火才导致东窗事发,足见预防性监督是多么地不利。

今后,不论是国家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各省投资的巨大工程项目,投资超过一亿或两亿的,除因保密性质不便公开而外,皆应提前向全社会公开——比如投资具体额数,招标与中标过程,谁是总负责人;谁负责采购;谁负责工程实施等等,都应分开得清清楚楚,欢迎所有公民、民主党派、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们质疑、监察,甚至提出对负责人的资格否定。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一切意见、建言供参考;而否定理由成立的情况下,当予以采纳。

而投资(主要指政府投资)数额较低,比如在五千万至一亿或两亿之间的,也应在政府各部门内部以及各级人大、政协范围内实行公开,以主动接受监督并便于监督。

二、中国目前仍有不少农村,因这种那种原因,总体处于极其破败之境。对于已离开的形形色色的人们,可曰之为“不愿回顾的家园”或“伤心家园”;对尚留在那样的农村的人们,则可说是“绝望的家园”或“嫌恶的家园”、“恼火的家园”。

那样一些农村,一般存在于僻地。

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国策,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难以变成其农民过上好生活的希望。目前建筑材料涨价,以为那里的农民靠外出打工挣钱自会改善家园面貌,基本上是不切实际的想法。而不管是谁,如果在农村的家园是那般情形,并且又几乎被忽视,每一想及,心绪必会糟透了。

建议中央政府开始实行“改变伤心家园”计划——像普查人口一样,对于中国究竟还有多少那种破败之相令人不忍目睹的农村开展普查,分出等级,从最令人伤心的农村一批批进行改造。

总之,应提出这样的口号——从中国大地上消除被“嫌恶的家园”!一个五年一个五年地坚持下去,必见成效,也必受到人民的拥护。

当然,这是需要花大钱的事情。但这种钱国家最值得花,也最该花。经费应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本人三方面按适当比例组成。农户所承担不应高于一半,并给予贷款优惠政策,以自愿为原则。

三、中国现有“留守儿童”八千几百万。中国进城务工的农民父母之人数还会不断增加。那么,在未来十年内,中国“留守儿童”的数量估计将过亿。

不是所有进城务工的农民的家园都是“伤心家园”。

也不是所有“留守儿童”都一概地命运特别凄惨。

这里所言的,是那些“留守”在破败农村的儿童、少年。那些农村既破败,一般也就没有像样子的学校。没有像样子的学校,自然也就没人愿在那些农村当老师。

所以,那里的“留守儿童”,确乎既不但“留守”,而且经常流泪,更往往失学。他们若想上学,往往是年龄小小的便成了镇、县学校的“住宿生”。而一到假期,多数又只能回到农村,沦为缺少成人照料的儿童、少年。

使他们都随父母去到城市,进入城市的学校,愿望是良好的,但短期内实现起来既不现实,也往往影响他们的父母在城市里的工作稳定性。

建议——在对那样一些破败农村实行面貌改造的同时,可考虑建有“当代塾学点”。孩子多的大村可建一处,孩子少的小村可二三村建一处,村与村相距以不超过孩子们的步行限度为宜。

在从前年代,中国的塾学,为中国培养了一代代优秀的儿童、少年。其中不少,接受了那种启蒙教育后,成长为国家栋梁。那类塾学,五六个孩子也教,十几个孩子也教,二十几个孩子也教。

我认为,在中国的有些农村,应该尝试进行“当代”塾学“教育”。受此种教育的农村小学生,升入镇、县中学时,应按各地常规照例接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视、拒收。

而塾学教师,可由各村推荐农村小学的退休教师;工资享受当地正式教师之返聘待遇,由家长及地方财政补贴达标。而责任是既不但教授文化知识,还要代家长育人,形成“留守儿童”在农村有人管的局面。

而各农村党支部,则应将对农村“塾学点”的监察、要求,当成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也许,中国“当代塾学点”之尝试,还能为中国之教育,实践出一种新途径。

注:此三项提案,因作者本人今年“两会”请了病假并获批准,于春节期间记于日记之中,打算在“两会”结束,国务院新班子组成之后提交。本书编者征得作者本人同意,从其日记中摘出,收入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