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不如学会相忘于江湖 我们要学会相忘于江湖

叶沧浪

我放过她,谁放过我呢

1998年那个晚上,我头缠绷带,坐在医院的病床上打俄罗斯方块。门被推开,直到你站到我身边,我才按下暂停键抬起头。你有张很瘦的脸,算不上漂亮,但眼睛明亮漆黑,嘴唇上淡青的胡楂使你显得有些颓废,正是少女时代的我喜欢的类型。你说:“我叫黎小军,是黎小丽她哥。”

我知道黎小丽有个哥哥是个混混,脸立刻拉长:“你滚吧,等着给你家黎小丽收尸。”

你把手里提的水果搁到床头柜上:“你们女生有够无聊的啊,为小男生打破头,值得吗?”

我很不屑地瞄了你一眼:“女生无聊不无聊关你什么事!”

那时我并不知道我们的人生会有交集,当时你在我生命中的意义只是情敌的哥哥,你妹妹夺走了我的初恋情人。谁让我不痛快,我让她更不痛快,我赤手空拳打上门去,抓破了你妹妹的脸,也被她手里的小凳子砸破了头。

你说这事儿闹大了学校会把你妹妹开除的,她还小,还要上学,让我放过她。可我放过她,谁放过我呢?

我坚持对我妈说头上的伤是自己磕的,并不是被你劝得心软了,而是因为那时我才高三,地下恋情是不能向家长公开的秘密,再说了,在外面吃了亏回家哭诉是小学生的行径,我齐雅可不干那没品的事儿。向阳高中的学生都知道有个不好惹的女生叫齐雅,我这只横行的螃蟹遇到你妹妹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螃蟹,大家都喜欢横着走。

我堵住那个男生的寝室门,要他给我交代,你妹妹拨开人群出来说:“要不要脸,他现在喜欢的是我。”我们恶语相向,她脸上顶着我三天前抓出来的伤疤,我头顶绷带底下是她三天前砸出来的血窟窿。这样的场面在向阳中学十年也难得一见,用你妹妹的话说,风云人物是不常见的,风云人物会聚到一起更不容易。

当天傍晚,定下地点,三角恋的三个顶点见面做最后了断。他们肩并肩,坐在我对面。“人,我是抢了,你想怎么样?”听听,你妹妹多嚣张。

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二锅头,一口气灌进了胃里,呛得泪都出来了,盯着你妹妹看。她二话不说,也倒了满满一杯,大口喝干,冲我照了照杯底。那个男生气急败坏,抓着你妹妹的手就走,似乎还骂了句“两个疯子”。

爱情和生命都是很脆弱的,连记忆都不可靠

其实我只是想找个台阶下,却把自己弄成了笑柄。如果不是你来找你妹妹却发现我在那儿,我会不会醉死?当你看到我满嘴酒气坐在树根上,气急败坏地抓起我往诊所跑时,我醉得一塌糊涂,抓着你的衣服号啕大哭。

你那件被我吐脏的衣服我留了很久,却忘了它是什么颜色,我知道我们曾经度过许多美好时光,却不记得是怎么走到一起的。能记得的,似乎都是片段,你打架弄断胳膊住院,我对我家里人撒谎说好朋友摔断腿,煲了鸡汤去医院亲手喂你。你妹妹背过脸去不看我,我更不看她,你只好唱独角戏,讲的笑话很冷场,我们谁也没有笑……

如果不是特意回想,我都忘了我们原来这样快乐过。那时的我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没什么能把我们分开。现在我知道了,爱情和生命都是很脆弱的,连记忆都不可靠。

黎小军,有件事你一定不知道,我曾经很羡慕你父母死得早。挺变态的吧?当我爸把我吊到房梁上,用手指粗的篾条抽我时,我恨不得他也像你爸一样不在了。那样就没人管我了,我想跟谁好就跟谁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你不该在除夕夜里去我家门口,我不该那么大意地跑出来,我们最大的错误是不该以为躲在那丛衰败的芭蕉后面接吻是安全的。看见咱俩时,我爸气得脸都绿了,举起大笤帚追着你打。我吓坏了,躲到同学家不敢回家。

我是被骗回去的,到家就被吊到了梁上,我爸提着篾条抽一记骂一句:“不要脸!伤风败俗!”

现在我不再恨我爸了,有时会想起他对我的好。可那个时候,篾条抽在身上可真是疼啊。我妈开始和他一起骂我,后来求他别打了,我爸疯了似的,停不了手。我号得嗓子都哑了,等他们把我放下来,我把自己关在房里反锁上门,不吃饭,不上药,不理人。结果还是我爸把门踹开了,他拿我没办法,只好打自己的脸。

这个我哪儿受得了,拉住他的手心平气和地说:“爸,你都看见了,我喜欢他,你就认了吧。”

我爸撂了句狠话:“我就是看着你死,也不会叫你跟那个小地痞!”

说得好,我就死给他看。

等我在医院里醒过来,只看见我妈瘦小的背影,一直到回家,都没有见过我爸。你也没有来,你可真是叫我失望。没错,我就是喜欢你这个地痞。我恨那些规规矩矩一切按部就班的人,人生要自由,我要过自己的生活。

那时,我以为你就是我要的自由。可你背叛了我。

有些事情知道的时候已太迟

我爸答应帮你找一份固定工作,还答应帮忙把你妹妹调进重点班,条件是要你离开我。这些是疯狂找你很久很久,把你一个哥们儿家的玻璃茶几砸碎后从他嘴里知道的。

我爸为了帮你找工作,提着五粮液和几千块钱在一个十几年没联系过的远亲家里坐了三个晚上,还下了跪;为了把你妹妹调进重点班,他托朋友请学校领导吃了两顿饭,又塞给班主任两千块钱。这些是五年前我爸脑溢血死后,我结束与家庭的冷战回家,坐在院子里的藤椅上晒太阳时,我妈告诉我的。

我割腕的那天晚上,我爸喝得两眼血红,拿着被我的血染红的被单去找你。他求你放过我,歇斯底里地喊:“你这是要毁了我家齐雅啊!”

你紧紧绷着嘴一声不吭,我爸走后,你把拳头塞在嘴里,眼泪像小溪似的往下流。这些是两年前参加一个医学研讨会遇到你妹妹,从她那里知道的。

2003年秋天你结了婚,第二年夏天添了个儿子,那孩子笑起来有两个酒窝,长得很像你。这是一年前你妹妹给我打电话时提到的,那时我正和男朋友为两地分居的工作烦恼,你妹妹和男朋友吵架,商量着要挤到我租来的一室一厅住。

只是她忘了告诉我,你当年没有去我爸给你安排好的单位上班,继续做了你的地痞小流氓,她也忘了告诉我,你又跟人打架,右腿被砍坏,成了残废。如果不是昨天我妈想要炫耀她女儿找了个好老公,要求婚车在全城转一圈时在街角报亭处看到你,我一定不会想到你身上又发生过这么多事。

原来我的记性也不算很差,你瞧,我一眼就认出了你。你胖了,没有以前好看了,拄着拐杖笑得很开心。绕着你跑的小家伙就是你儿子吧?婚车呼啸而过,我想起你妹妹说,你已经忘了我。

这个世界足够大也足够精彩,有许多比你比我更好的人

曾经很喜欢《白马啸西风》里那段话:“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不喜欢。”可是这个世界足够大也足够精彩,有许多比你比我更好的人。所以,只要我们愿意,我们都可以幸福的。

现在是2006年9月13日早晨八点,再过两个小时,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和另一个男人去遥远的北方了,那儿还有一场婚礼喜宴等着我。我不理解,结婚明明是两个人的事,为什么一定要搞得两帮人马筋疲力尽。只是现在的我虽然一如既往讨厌各种规矩,却已懂得遵守规矩。

我还明白了很多事,比如为男生打破头的确太无聊,为小地痞割腕实在很愚蠢。做蠢事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们本来有很多方式可以在一起,可我们把一切都搞砸了。无数的人疼痛着长大,我们不过是其中最平凡的两个。

如今我对生命充满敬畏,觉得自己永远无法真正了解这场人生。然而此刻,坐在这间咖啡厅远远望着你在那边微笑走动,我突然有种幸福的感觉。黎小军,我们终于长大了,学会照顾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