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谋下的王朝 铁面法官手里的“冤案”及其他

张释之是西汉文帝时的廷尉,按今天的算法应该是王朝的首席大法官兼司法部长还兼警察头子。此人在历史上出名,因为他的刚直铁面。皇帝把惊了自己驾的家伙送去他那里治罪,可是廷尉大人居然罚了点钱就给放了。皇帝很生气,说是要不是自己的马好,非摔个嘴啃泥不可,说不定会出大事,可是廷尉大人说是你要是当时一刀杀掉也就杀了,但是送到我这儿来按律就该这样判。

张释之早在做公车令的时候兼带负责宫门守卫,太子和梁王这一对太后眼前的宝贝一起乘车入朝,过司马门不下车。张释之居然追上去给生生拦住,然后上奏弹劾这俩宝贝大不敬,非得皇帝亲自出面请皇太后下诏赦了太子、梁王才算拉倒。

如此严格执法之人也有冤枉人的时候,那是张释之刚出道的时候,在汉文帝身边做谒者仆射时常围绕秦亡汉兴的话题,跟皇帝讲些“卑之,毋甚高论”的浅显道理。一次,陪皇帝去上林苑游玩,皇帝问起上林尉园林里养的飞禽走兽的品种和数量,结果上林尉一问三不知,旁边一个小吏代为所答,滔滔不绝,问什么知道什么。于是皇帝大悦,说:“吏不当若是邪?”下令要提拔这个小吏做上林令。张释之却发表意见不同意,说这个小吏,无非是逞口舌之利,不足道。他还举出本朝两位说话不大利索的大臣周勃和张相如的例子,说明能说会道者不应该被称道,尤其不该被奖赏,甚至上纲上线,说秦朝任用刀笔吏,竞相以寻人过失、苛相察究为任,害得政治空言废实,皇帝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结果二世而亡。最后,汉文帝被说服,小吏提升的机会告吹。

熟悉所掌管的事务,是官吏的本分,职务越是低级,职责越是具体,就越是应该了如指掌。昏昏者理应受到惩罚,反过来,昭昭者即使不给奖赏或者提拔,那么也没有道理蒙上利口善辩的恶名,周勃固然是不善言谈的忠厚长者,但绝不意味着他对自己的职守糊里糊涂,做丞相也许不合格,但是做将军还是称职的。至于秦之所以灭亡,的确跟严刑峻罚、官吏竞相寻过苛察有关,但这跟一个小吏对自己所负责的事务滔滔发言有什么关系?无论如何,张释之在此事上冤枉了人。还好,他仅仅断送了上林小吏的一次升官的机会,并没有害他丢了饭碗乃至性命。

西汉文景之世,距离灭亡的秦朝还不太远,秦朝在任官方面,除了军功和纳粟之外,还有相当多战国的遗风,呈口舌之辩的游士得官者不在少数。这些人当官之后,为政风格多半也是滔滔不绝说个没完,处罚了人还要说得令人口服心服或者痛不欲生。那些饱受秦法荼毒的人们,在动辄获咎的战战兢兢中最感痛楚的很可能就是这种滔滔不绝。至少在张释之的眼里,华而不实的口辩之风要算是汉朝所要接受到秦朝教训之一。也许那个上林小吏在履行职责的时候说得太溜,口才太好,用司马迁的话来说,就是“欲以观其能,口对响应无穷者”,因此触动了张释之那根始终强调秦朝教训的神经,甚至引发了他对于深恶痛绝的苛刻秦法的联想,于是上纲上线,批倒批臭,以他的口辩之才断送了口才太好的上林小吏的前程。

秦政之弊的确在于严刑峻法,而且执行中过于明察苛求,在这一点上,西汉初年实际上并无二致。汉高祖刘邦入关之初宽松粗疏的约法三章,到了得天下之后已经丢到爪哇国去了。朝野实行的,依旧是秦朝的苛法,而且在操作上罚重而奖轻,百般苛求,如冯唐所言,云中太守魏尚战功赫赫,只因上报斩首数目差了六个,就被削爵撤职,在当地罚做苦工。只是在匈奴压境,急需军事人才的情势下,由于冯唐的进言才得以官复原职,传下来一个冯唐“持节云中”的美谈。多少年后,词人兼军人的辛弃疾,还感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后来张释之做廷尉之后,一系列抗命之举就是要在实际中改变严刑峻法、明察苛求的作风,从宽仁的方面,修正沿袭下来的秦政之苛。当然,在这方面,最有贡献的还不是官员,而是一个弱女子淳于缇萦,若非她哀婉动人而且入情入理的上书,实行了几百年的断足、膑膝、割鼻子这样残忍的肉刑,一时半会儿是废除不了的。

废除苛法,去掉肉刑,是政治走向人道的开始,这一过程在中国能在两千多年前出现,无论如何都是国人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