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04 不操前卫的心,不背过期的债 不操前卫的心,不背过期的债

溏心姐:

你好!我今年已经24岁,年龄也不小了,也该结婚了,但至今未交过男朋友。不是交不到男朋友,而是害怕去交。原因是在我的心里一直有一件心事困扰着我。

我不到10岁(具体几岁记不清了)时与一个大我不到两岁的男孩发生了关系。那时候年龄太小,什么都不懂,觉得没什么,可是慢慢长大之后,我才发现那时做了一件多么愚蠢、多么严重的事。导致我现在不管遇到我喜欢的人或者是追求我的人,都不敢表白或接受,每次都因为这件事而退缩。

我一直很矛盾,不知道以后交男朋友了,该不该把这件事告诉对方。告诉对方这件事有两种结果,一是不接受,两个人分手了。二是接受,但是两个人在一起后,难免会有些磕磕碰碰,不能保证对方会不会拿这个说事,两个人也过不好。不告诉对方呢,我又觉得对不起对方,总觉得两个真心相爱的人要坦诚相待。请您给点意见,谢谢!

纠结者

纠结者:

依我看,如果你不打算告诉未来的伴侣你在一岁时吐过奶、两岁时长过牙、三岁时摔过跤、四岁时尿过床,就没有必要告诉他你10岁时进入了青春期,并绞尽脑汁去回忆你是怎么跟一个Nobody上的床。

不过很可惜,简单效仿我的行事作风并不一定能把你引向光明,毕竟,人与人是不同的。有一个道理我必须要让你明白,一个问题,只有当你把它当成问题的时候它才是个问题。比如说一根稻草,你把它收割了,它就是你的战利品,你把它插头上,你就是它的交易品,更有甚者,你把自己想象成骆驼的话,它还可以是能压倒你的夺命追魂草。

所以,要怎么做最终还是取决于你自己的心态。如果你真能把它消化掉,就不涉及坦诚相待的问题,连你自己都没放心上的事,说出来等同于没事找事,诚如《非诚勿扰2》的台词,两个人过日子犯不着肝胆相照;如果你确实放不下,那就必须找一个能接受这件心事的人,也就是说你必须要“告诉”,这样才能及时淘汰掉那些不接受、不包容的人,否则说与不说你都不会快乐。

也许你现在不相信会有人不介意或为你包容这件心事,但是时间一定会给你这么一个人。更有可能的结果是,在你寻找那个人的过程中,这件古旧的心事早已被男女相处中需要面对的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所湮没。

最近读者“口味越来越重”,想在来信中找个纯爱故事是越来越难了,大家的名字也起得千篇一律,不是纠结者就是迷惘的人,可见口味和心事的双重并不能“让生活更美的”。总之,别操前卫的心,别背过期的债。

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