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兴 要玩就没有不败家的,能可持续地败家就是胜利

小时候吃某牌子的方便面,一袋一张水浒英雄卡。好不容易把从家长那儿蹭来的零花钱攒够了,跑到小卖部霸气地抱一箱回来。还没吃,先把每袋都拆开。这么吃了半年,才集到五十多张。可恨有次一整箱都是矮脚虎王英。一开始,集卡最多的小伙伴家里是搞副食品批发的。他还因为偷拆方便面被他爸打过好几顿。直到我们班转来了个新学生。他爸是从部队转干过来的,在工商局当局长。他经常免费请全班同学吃方便面,当然都是开过封的。他甚至会花二十块钱买一张卡,而一箱方便面不过十几块。他从零开始,半个月集到九十张。然后,这个游戏就终结了,没人再集卡了。

我小时候还练毛笔字。经常在桌前写着,我爸走过来也要写两笔。一写到纸上就歪得不像样子。我凑到我妈耳朵边说,等会儿我爸肯定要说是笔不好。果然,我爸写了几个字,就搁下笔说:“这笔不好。”我和我妈就哈哈大笑。

很多年之后,觉得那时候瞎折腾这么长时间真的好心疼。假如有个好的老师,好的笔,练上两个月就能顶得上瞎写五年。我用的笔是小卖部卖的,一块钱三支,才写就掉毛,写一个钟头就分叉。我恨自己为什么临《多宝塔》到六成就不能再像了。一直以为是天赋差,多年后才明白,关键是装备的档次不够。生产工具的级别都不够,谈什么生产力。写《兰亭序》有《兰亭序》的笔,写《寒食帖》有《寒食帖》的笔,拿又肥又大的羊毫写《圣教序》,累死你。

上了大学,我看别人骑行,也很冲动。一次喝了酒,约同学骑单车从珠海到广州,单车是二手的,四十块一辆。别人集体劝阻我们,我执意要去,还写了篇日志叫《闻斯行之》,意思是听到一句话就要立马去做。最终没去成,因为大家把另一个同学灌醉了。多亏他酒量小,不然傻着脸扛着自行车站在路边晒太阳的人就是我了。

有个同学爱跑步,跑步几乎是我能想到的倒数第二不费钱的爱好了(倒数第一是散步),但跑到一年的时候,发现跑步也烧钱,得买好的跑鞋,要防滑,减震,透气,还要合脚。要买专业的运动服、风雨衣、太阳帽、墨镜、运动手表、腰包、卫星地图……甚至有时候为了找个好的跑步场地,得打车去打车回。一套装备还没买全,就发现钱不够用了。

跑到第二年,他不再提烧钱的事儿了。因为习惯了。更重要的是,他发现时间不够用了。他还想尝试游泳、攀岩、骑行等别的爱好,但苦于没有精力,于是感慨单是一样爱好就够玩一辈子的,人生何其有限,想到这里,一咬牙,好的装备就入手了。

二十岁之前,还有点时间瞎折腾。二十岁之后,就没有太多精力和时间在这里边泡了,每消耗一秒,人生就少一秒。再这么玩,就不能怪别人把“业余”的帽子扣在你头上了。当然,你尽可以业余,自娱自乐,但无论在哪个领域,要真正好玩,还必须走到专业的地步才行。你不想看高山大海,觉得家门口的小坡就很巍峨,那也没办法。

又不是玩玉,玩香,那些真的是一般人玩不起。但对于不是特别败金的兴趣,是该努力提升一下装备了。况且在这个时代,对于很多爱好,想摆脱业余的帽子并没有那么困难。既不需要国家实验室,也不需要高能对撞机,只需要买几本专业的书和设备,多跟专业的人交流就够了。

到今天,我还有个朋友,练书法,学佛学,弹吉他。毛笔是潘家园买的三块钱一支的那种,佛经是潭柘寺法物流通处免费送的,吉他是淘宝淘的。玩了几个月,书法不写了,佛经不读了,吉他送人了,又在为从哪儿寻找一种新的爱好而苦恼。

其实玩什么都败家,因为活着本身就是个败家的事儿。不玩不败家,但不玩的人生有意思吗。只要能做到可持续败家,今天败完不影响明天继续败,也就算是胜利了。